为了加强饮水机及纯净水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饮水机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每位学生都应养成爱护公共财产,正确使用饮水机,节约用水的习惯。
第二条教室内饮水机仅限学生饮用,不得用于它用。
第三条各教研组饮水机的纯净水送达后的验收签名,由各组组长专人负责。
第四条各教研组、班级内的饮水机电源、开关、插座设专人负责管理,其它学生不得擅
自动用。平时每天下班、放学前要关闭饮水机电源;每周五下班、放学前各教研
组、班级务必关掉饮水机后面电源;节假日放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必须拔掉
插头,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需纯净水的组与校米师傅联系(内线联系电话:4444)。纯净水送到位后,用水点
须退还空瓶。未经协商获准,任何教研组、班级都不得多占用纯净水瓶。
第六条要厉行节约,爱护设备。饮水机如属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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