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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电教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06 热度:59

特殊教育学校电教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特殊教育学校电教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一、电教设备的使用要按照保证需要、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合理使用,讲究实效。所有电教器材、教材原则上只供本校教师在开展电化教学、电教研究、电教第二课堂中使用。

二、电教设备使用时要严格记录,认真登记,详细记载使用情况。使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追究个人责任。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教学微机,注意安全,不得乱动任何电源,要精心爱护微机,不得乱操作、乱摆弄。

四、不得设置个人密码,不得进行诸如硬盘分区、格式化之类的危险操作,不得随意改动机器设置。

五、未请示或经允许,不得私自安装任何应用程序,不得私自删除、更改他人文件,严禁使用外来光盘软盘。

六、不准使用微机等电教设备光驱观看VCD,听CD,不准玩游戏。

七、操作完毕要清点、检查电教设备,不准将仪器私自带出室外,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听候处理。

八、注意用电安全,不战乱动线路,不要触摸电源,发现问题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

九、电教器材原则上当天借、当天还,随借随还。如借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应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借用三天以上,必须由学校领导批准同意。且使用人对电教设备在借用期负全面责任。

《特殊教育学校电教设备管理使用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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