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工程设计评审管理规定
目的
为使设计评审这一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
职责
3.1总建筑师负责主持重要项目工程设计的设计评审;副总建筑(工程)师或主任建筑(工程)师负责主持一般项目工程设计的设计评审。
3.2总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公办)负责工程设计设计评审的归口管理。
总则
4.1设计评审是必须采用的设计验证方式。设计验证应在设计全过程中(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适当阶段进行。
4.2设计评审是对设计的阶段成果是否满足质量要求的综合评价。若发现问题应提出解决办法。
4.3设计评审的范围可以是整个项目,也可以是单一专业。
方案设计的设计评审
5.1方案设计阶段是设计的关键阶段。为控制方案设计的质量,确保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合理,符合规范要求,满足顾客需要,所有方案设计均应进行设计评审,其评审的时机和方式在设计策划中确定。
5.2重要项目方案设计的设计评审由本所总建筑师负责主持,一般项目方案由副总建筑(工程)师主持。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评审
6.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设计评审的时机和方式取决于设计项目的成熟程度、复杂程度及投资规模,在设计策划中确定。
6.2一般情况下,重要项目的初步设计应组织评审,其实施程序与方案设计相同。
6.3一般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其设计评审视需要而确定。当本阶段设计对上阶段设计的技术、经济决定有较大变化(修改)时,应组织设计评审。必要时,可委托设计室进行设计评审。
设计评审方式
7.1设计评审通常采用会议方式,参加者应包括有关的职能的代表。一般项目也可以采用非会议形式。具体组织工作有总工办负责。
7.2设计支持人(设总)及主要设计人必须在设计评审时向评审人介绍方案的设计构思、各专业方案、采用的新技术等。
7.3设计评审会议应整理发放《工程设计评审记录单》(格式见附录单),并随设计文件归档。
7.4根据需要,可以就某一专业或某一专业的技术方案组织多层次的设计评审。
8设计评审意见的实施及验证
8.1设总应组织设计人员贯彻执行设计评审提出改进措施意见。
8.2设计评审意见的实施情况,由总工办(重要评审项目)或设计室(一般评审项目)组织验证,并将验证借过填入《工程设计设计评审记录单》由评审主持(负责)人签署确认。
附录: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工程设计评审记录单(QSD-28-2002)
编号:
设计号
工程名称
用地面积
建筑层数____及高度____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____M
建筑面积
建设地点
管理级别
重要项目□
一般项目□
建设单位
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设计要点:
设总:*年*月*日
评审方式:
所级评审□
室级评审□
评审人员: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意见:
合格□
不合格□
评审负责人:*年*月*日
实施验证:
评审负责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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