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识别并获取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实现对遵守法律、法规所作的承诺。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本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更新和符合性评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3.2职能部门: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分发和保管。
3.3基层单位: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并传达给员工,遵照执行。
安环部
安环部
安环部
基层单位
安环部
办公室
识别、获取
安全法规及标准
环境保护法规及标准
健康法规及标准
途径:政府部门、公司文件、网上查询
分发、保管(记录)
更新
培训、沟通
执行、监督及考核
符合性评审
4程序
4.1识别
各职能部门结合本公司的安全、健康危害及环境因素识别的实际情况,识别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识别的范围: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行业规范、规章、标准;
地方法规、规章、标准;
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4.2.1获取渠道
各职能部门应与主管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的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并通过网络、图书馆、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补充渠道,及时了解国家及地方政府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发布、更新情况,并及时获取适合本单位(部门)的内容纳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一览表》中。
4.3分发、保管
4.3.1分发、保管工作按公司《管理制度的评审和修订》执行。当内容更新或增加时,应及时将新的内容补发至相关部门。
4.3.2安环部负责保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原件,其它单位(部门)可到安环部检索查阅相关信息,必要时安环部应分发单行本。
4.4更新
4.4.1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向结合的原则,每年定期识别获取一次,日常随时收集相关的法规,公司识别、获取到新发布、变更的法律、法规后要及时补充、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一览表》;
4.4.2相关单位(部门)应及时识别、修正和补充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一览表》并传达到相关员工。
4.5培训及沟通
4.5.1培训对象: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更新或增加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员工。
4.5.2培训方式;采取自学、集中授课、专家讲座等形式。
4.5.3宣传渠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黑板报、局域网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4.6执行、监督与考核
4.6.1各单位(部门)在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条款的规定,并收集、保存相关的资料、文件和记录,如:
a)各类作业许可证、执照(如排污许可证);
b)项目申报、评价、验收报告,“三同时”报告;
c)检验、监测记录(如工业卫生、噪音监测报告);
d)培训记录等,以展示本单位(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状况。
安环部对各单位(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纠正不符合内容。
4.7符合性评审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日常收集获取的法规即时评审,并补充进年度评审报告中,由安环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法规符合性报告》。对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状态,责任单位(部门)必须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5《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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