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整合传播部价格及招标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充分利用公司传播资源,同时,为使整合传播有关价格及招标工作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电器整合传播部、分公司整合传播科及其相关业务往来单位。
3价格管理
3.1整合传播部总部的价格档案由综合管理科建立和维护;在整合传播部综合管理科指导下,分公司财务人员负责建立和维护分公司价格档案。
3.2总部及分公司的价格档案必须记录每次单项合同的价格情况。
3.3价格档案作为合同审核、审计的依据,单项合同报批时,如超出价格档案的上限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或在审核时注明原因。
3.4总部的价格档案每季或半年提报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有权对各项价格提出控制要求。分公司的价格档案每季或半年报整合传播部综合管理科审核,综合管理科对各分公司各项价格提出控制意见,同分公司沟通确定标准。
3.5《**电器广告价格(上标)》(另附)为过渡性价格标准,待各分公司价格档案建立后,以价格档案为准。
4招标
4.1前提
4.1.1总部项目费用在10万元以下、分公司项目费用在5万元以下,根据价格档案或《**电器广告价格标准(上标)》,在服务商(广告代理商、供应商)中选择、确定予以执行。
4.1.2总部项目费用达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分公司项目费用达5万元(包括5万元)的,必须经过招标确定。
4.1.3如属央视、赞助活动、被卖断的媒体投放、紧急事件处理等无法招标的项目,必须提交比价分析材料或紧急情况说明。
4.1.4电视、报纸等常规发布媒体可采用阶段性招标。
4.2招标程序
总部
分公司
财务
主管
分公司传播科
分公司
服务商
财务部
综合管理科
职能科室
整合传播部
填报
填写招标书
填写招标书
备案
备案
发标
发出招标书
发出招标书
反馈
反馈
收集
收集
收集
审核
开标
开标
批准
部长确定
审核
合同报批签定
合同报批签定
执行
4.3招标要求
4.3.1对所招标项目填写《**电器广告项目招标书》(附表1)
4.3.2竞标单位不少于3家服务商;
4.3.3要求竞标单位同一时间以密封形式反馈竞标书。
5检查与考核
在整合传播部部长的指导下,综合管理科组织对价格与招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建立奖惩制度,对成本控制执行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有关规
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电器广告项目招标书》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整合传播部负责解释说明;
本规定从批准之日起实施。
编制:整合传播部综合管理科
审核:
批准:张
**电器广告项目招标书
编号NO:
招标项目名称
竞标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项目内容
材料
制作工艺
数量
发票要求
交货期限
包装要求
付款方式
交货地点
回复时间方式
竞标公司反馈意见
报价
其它要求
竞标公司盖章
盖章:月日
编制:
审核:
注:1、此表作为标书和竞标公司的反馈函;
2、此表附件为相关招标项目的样品、样本等。
1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