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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2 热度:56

隧道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第1篇 隧道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为确保隧道施工安全,根据施工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特对隧道防火防爆、防坍塌、防涌水(泥)及防触电伤害提出以下要求:

一、 隧道防火防爆

1.隧道防火

隧道洞口、井口的施工区均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的位置上,设立明显标志。隧道内电气设备(变压器、空压机等)和衬砌台车、防水层挂设台架等动火区域应设置消防器材(每处不少于2台),消防器材应放置在设备机具旁,设立明显标志。隧道内禁止存放易燃或可燃材料,施工现场使用的防水卷材、油料、木材等易燃或可燃材料不得超出当班用量,动火作业区域前后10m内不得有易燃和可燃材料,当需要立体交叉动火作业时,必须用非燃烧材料进行隔离,并设专人监护。衬砌钢筋焊接时,应对已挂设防水板进行防护,防止烧坏防水板及发生火灾。

2.隧道防爆

施工单位应严格制定火工产品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好火工产品的储、领、用、退记录工作,建立相关管理台帐。爆破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证书,进行过岗前安全作业培训及教育,熟悉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隧道爆破作业要求:炸药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起爆工作应在值班干部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在起爆前,警戒区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20min后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瞎炮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队长、领工员)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地点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隧道内氧气瓶、乙炔瓶禁止同处放置,安全距离必须大于5m。施工单位应对储气罐压力表、安全阀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二、 隧道防坍塌

1. 超前地质预报

施工单位对按程序审批后的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方案应认真组织实施,并纳入工序管理,监理单位实施过程监理。预报成果需及时报送监理、设计、建设单位指挥部,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须及时按变更程序进行变更设计,包括预报方案、开挖工艺、支护参数及辅助措施的变更,同时调整和完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 洞室结构监控量测

隧道围岩的坍塌和支护系统的破坏是受力变形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监控量测作为隧道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须纳入施工工序,通过对围岩和支护结构的受力、变形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监测,为施工管理提供信息。

施工单位根据隧道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类型等编制量测和监视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后,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施工现场由专门监控量测小组负责测点埋设、日常监测数据处理等工作,并及时将量测信息反馈于设计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对量测工作实施过程监理,见证量测频率不低于20%,并对施工单位量测分析资料进行审核。

根据监控量测结果判断原设计支护参数、施工工法、辅助措施等不合适时,须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如增强或减弱支护强度,用仰拱或临时仰拱及时闭合结构,调整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及步距,掌子面超前支护和围岩预加固等。

3. 工法、工序安全要点控制

ⅴ、ⅳ级软弱不稳定围岩及浅埋、偏压地段,必须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和尽早封闭成环,ⅲ、ⅳ级围岩必须根据地质情况控制开挖长度,及时施作初期支护进行封闭。

当围岩发生异常变化,初期支护出现开裂等情况时,必须停止掌子面掘进进行加固,加固后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才允许在该加固处至最前方掌子面的范围内进行作业。

第2篇 隧道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 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斡旋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本事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1.6 本规定适用于山区公路隧道的施工,不适用于水底公路隧道。

2 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枪支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2.1.8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9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1.10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2 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 m;

(3)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 m;

(4)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 m)时,不少于500 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砂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2.2.8 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 m。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2.2.9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2.2.10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 m。

2.2.11 爆破后必须经过15 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12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3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4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 m(软岩为20 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当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第3篇 瓦斯隧道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2、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3、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等。

5、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尚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6、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7、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8、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9、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⑴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⑵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⑶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铭,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⑷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第4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2、本项目隧道工程的所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隧道施工中各负其职。

3、本项目隧道工程的目标是:杜绝死亡事故,杜绝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及爆破物无丢失事故。

4、建立健全各项措施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及防坍塌措施。

5、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薄,对日常检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填写,保证隐患问题处理及时。

6、隧道施工安全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测量,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瓦斯隧道的瓦斯监控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及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7、各隧道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安全施工监控工作,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值班室,安装监控设备,严格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8、不良地质隧道施工时,严格遵循“早预报,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勤量测,早封闭”的原则,保证隧道不塌方。

9、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等作业地段应设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10、对有下类情况的给与停工处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的。

(2)、使用大型机械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杂,未按规定设值班室的,人员进出无登记的,交接班无鉴证手续的。

(4)、对主管不能经常性,深入现场抓安全,安全员不到位,未指派专职安全员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11、健全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严格教育计划的落实,抓住主要环节,关键部位,全过程实施管理监控,实现安全目标。

第5篇 隧道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隧道施工安全,根据施工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特对隧道防火防爆、防坍塌、防涌水(泥)及防触电伤害提出以下要求:

一、隧道防火防爆

1.隧道防火

隧道洞口、井口的施工区均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的位置上,设立明显标志。隧道内电气设备(变压器、空压机等)和衬砌台车、防水层挂设台架等动火区域应设置消防器材(每处不少于2台),消防器材应放置在设备机具旁,设立明显标志。隧道内禁止存放易燃或可燃材料,施工现场使用的防水卷材、油料、木材等易燃或可燃材料不得超出当班用量,动火作业区域前后10m内不得有易燃和可燃材料,当需要立体交叉动火作业时,必须用非燃烧材料进行隔离,并设专人监护。衬砌钢筋焊接时,应对已挂设防水板进行防护,防止烧坏防水板及发生火灾。

2.隧道防爆

施工单位应严格制定火工产品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好火工产品的储、领、用、退记录工作,建立相关管理台帐。爆破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证书,进行过岗前安全作业培训及教育,熟悉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隧道爆破作业要求:炸药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起爆工作应在值班干部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在起爆前,警戒区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20min后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瞎炮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队长、领工员)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地点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隧道内氧气瓶、乙炔瓶禁止同处放置,安全距离必须大于5m。施工单位应对储气罐压力表、安全阀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二、隧道防坍塌

1.超前地质预报

施工单位对按程序审批后的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方案应认真组织实施,并纳入工序管理,监理单位实施过程监理。预报成果需及时报送监理、设计、建设单位指挥部,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须及时按变更程序进行变更设计,包括预报方案、开挖工艺、支护参数及辅助措施的变更,同时调整和完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洞室结构监控量测

隧道围岩的坍塌和支护系统的破坏是受力变形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监控量测作为隧道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须纳入施工工序,通过对围岩和支护结构的受力、变形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监测,为施工管理提供信息。

施工单位根据隧道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类型等编制量测和监视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后,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施工现场由专门监控量测小组负责测点埋设、日常监测数据处理等工作,并及时将量测信息反馈于设计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对量测工作实施过程监理,见证量测频率不低于20%,并对施工单位量测分析资料进行审核。

根据监控量测结果判断原设计支护参数、施工工法、辅助措施等不合适时,须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如增强或减弱支护强度,用仰拱或临时仰拱及时闭合结构,调整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及步距,掌子面超前支护和围岩预加固等。

3.工法、工序安全要点控制

ⅴ、ⅳ级软弱不稳定围岩及浅埋、偏压地段,必须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和尽早封闭成环,ⅲ、ⅳ级围岩必须根据地质情况控制开挖长度,及时施作初期支护进行封闭。

当围岩发生异常变化,初期支护出现开裂等情况时,必须停止掌子面掘进进行加固,加固后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才允许在该加固处至最前方掌子面的范围内进行作业。

软弱围岩段施工,下部断面钢架“接腿”视地质情况控制在1~2榀。仰拱开挖长度须严格控制,最长不得超过6m。

严格控制掌子面、仰拱、二衬三工序间距离。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90m,ⅳ级围岩不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或设计要求。二衬距掌子面距离ⅰ、ⅱ级围岩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90m或设计要求。对隧道洞口、浅埋偏压、大变形、断层破碎带、洞室交叉口等受力不利部位,宜创造条件及早施做仰拱和二衬。

加强对结构薄弱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如钢架接头联接、钢架底部架设至基础、锁脚锚杆(管)施作及锚杆(小导管)注浆等。

4.洞口段、斜井与正洞交叉口段等施工安全控制。

隧道洞口段一般地质条件较差,浅埋、偏压地形较普通,且地表水汇集,施工难度较大。洞门边仰坡刷坡前应按设计要求并结合地形条件施工截水沟,如洞口地质条件不良,应按设计采取抗滑桩或钢管桩等防护措施进行加固处理,刷坡完成后及时施作锚喷支护。隧道进洞前,根据设计制定完善的进洞方案,对浅埋段和洞口加强段根据设计采取地表预加固、超前小导管及管棚等方法进行超前支护,做到“先护后挖”。洞口段仰拱、二衬须创造条件尽早施作。洞门宜雨季前施作完成,确保洞口部位的稳定。

斜井与正洞交叉口部位因洞室交叉,斜交跨度大,结构受力较差,如处于地质较差部位,则施工中须严防坍塌,进入过渡段之前,须制定稳妥的交叉口施工方案,如过渡段加强支护、挑顶方法和交叉口前后正洞段支护措施等。

5.防坍塌预案

施工单位须把隧道防坍塌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演练。监理单位作为安全监控的重要成员,应把防坍塌预防工作贯穿施工过程。

施工现场需配备基本的应急设备、设施和物资。应急设备主要为:水平地质钻机1台,混凝土喷射机1台,注浆机1台,锚杆钻机3台等;应急设施主要为:锚杆(锚管)一批,钢架不少于5榀,横撑用圆木(钢管、工字钢等)不少于15根等,应急物资主要为:应急灯、干粮、矿泉水、牛奶、医疗包等。应急设备及设施须集中存放在洞口,并明显标志,禁止挪用;应急物资须存放在靠近掌子面的综合洞室内,随掌子面的掘进及时移动,妥善保管。各掌子面专门铺设一段钢管或利用高压风管作为生命管道,软弱围岩段生命管道与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0m。

三、隧道防涌水(泥)

接近含水导水的断层破碎带,含水岩溶节理裂隙密集发育的破碎含水岩体,须严格坚持“先预报评判,再调整措施,后进行开挖”的作业流程。

预测预报采用地质调查法、地震波反射法、超前钻孔法和红外探测法等方法,对涌水可能发生位置、压力、涌水量进行预报。超前钻孔须安设孔口管和闸阀,以便控制水流和采取处理措施。

对围岩无自稳能力,施工中可能产生突水、突泥及设计要求注浆堵水的情况,可采用全断面注浆或周边帷幕注浆等方法超前固结围岩、封堵涌水。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注浆方案,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注浆堵水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复后组织实施。注浆施工由现场监理全过程旁站,对注浆质量和数量进行全程监控,注浆结束后由监理单位按注浆设计要求对注浆效果组织检查评定,当满足设计要求时下达开挖通知单。

岩溶隧道由于溶洞类型、规模等差异性较大,施工进入岩溶区段前须参照勘测设计资料、区域地质调查等编制不同岩溶发育情况下的处理预案措施。当开挖支护达到溶洞边缘设法探明溶洞的形状、规模范围。地下水及充填物等情况,并针对具体的个案修正完善处理预案,制定出适宜的有针对性的引、堵、越、绕处理措施,报批后组织实施和监理。

对涌水反坡施工隧道、斜井,施工单位须参照设计提供的分段涌水量、反坡作业区段涌水量及抽排水长度、高差等编制反坡排水方案,并在实施中调整完善。方案计算涌水量不小于设计值的1.2倍。方案主要内容为:排水分级数,泵站抽水机排水量、扬程、功率选型及配置数量,集水坑设置位置和尺寸大小,排水管路直径、趟数布设等。排水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纳入施组管理中实施。

对涌水反坡隧道、斜井要求把防突水、淹井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现场应急设备、设施须包括250~500kw自备发电机及可靠的回路切换装置,30%以上备用抽水机,备用管路及必要和紧急情况下把高压供水、供风管改为排水管,按可能涌水淹井区作业人数配置救生衣、圈,沙袋若干,应急灯、手电筒,及供电线路分段关闭设置、应急高处躲避平台等。

四、隧道防触电伤害

供电线路应采用400v/230v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并进行施工用电设计,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作业地段照明电压须36v,坚决杜绝开挖作业架用高压照明。36v低压变压器应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低压输电线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照明和动力线路必须分层架设,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400v以下电线悬挂高度不得小于2m。

为有效防止作业人员触电伤害,隧道内用电线路及设施: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各类电气开关箱和设备金属外壳设接地或接零保护;配电箱(开关箱)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全部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严禁“一闸多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路和用电设施时,必须切断电源。

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安质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第6篇 隧道洞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定

为严格执行《兰渝铁路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洞内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确促施工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隧道洞内作业以下安全制度:

一、所以进洞人员必须到进洞牌前按实名翻牌。

二、做好进洞的防护工作,如安全帽,雨鞋等,经安全员检查防护用品按规定佩戴齐全后方可进洞。

三、经瓦斯检查员同意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四、进入章子面前必须经排险员同意方可施工作业,进入二衬台车前必须经班长同意,

五、隧道洞内作业实行“三员带班制定”。各隧道施工点必须配置领工员(班、组长)、安全员、质检员,现场组织、监控隧道施工生产。

六、洞内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所有电线保证绝缘良好,不漏电、移动配电箱按规定配置并竖起,严禁配电箱倒地。照明灯泡用防爆型,灯头带护罩。出现用电故障由专业电工维修。

七、瓦斯隧道施工应坚持“先测后进、随时检测”的原则,按瓦斯隧道的类型和设计要求配置通风、供电及机械设备,瓦斯工区爆破必须使用煤矿施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必须采用电力起爆。

八、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应灯光明亮,停放点前后应设红色警示灯。

九、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

1.布置、连接雷管线和非爆破作业人员,禁止接触火工品装填炸药,必须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证的爆破工负责。

2.坚持“三人联锁”的原则,每次起爆前,要作最后一次检查要按预定信号发出警报,确定人、机撤至距离后方可起爆。爆破后,由值班爆破员进洞检查,有无哑炮、危石等情况,待排除险情确定安全后,方可通知人员、机械进洞作业。安全员必须坚持最先进洞最后出洞的制度。

3.领、用炸药坚持日领日用的制度,洞口临时存放雷管、炸药,不允许超过当天用量。

七、严格执行隧道施工步长关系的相关规定。

1.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90m,ⅳ级围岩不超过50 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

2.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ⅰ、ⅱ级围岩不超过200m, 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围岩不超过90 m。

八、必须执行围岩监控量测管理相关规定

1.成立现场量测小组,配备专业的监控量测人员和设备,人员要相对稳定。

2.做好洞内外观察记录工作,现场量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及监理,及时研究处理方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3.每周二将上周二至本周一的量测资料报送路建各分部安质部。

九、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定期检查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洞内在施工作业时,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十、隧道洞内作业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是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主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为了施工,施工必须保证安全,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第7篇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担任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

2、在爆破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做到标准施工,规范操作。

3、钻孔:

①、钻孔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②、凿岩机钻孔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③、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一定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孔,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④、钻孔和装药不能平行作业。

⑤、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⑥、严格按照设计钻孔,其周边眼倾斜度的误差±3%,平面误差±1cm。

4、爆破器材的加工:

①、爆破器材的加工一定要在加工房内进行,严禁在生活区和爆破器材库附近加工。

②、在加工过程中,对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禁止撞击、抛掷,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③、药包重量,药包之间的距离一定要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作业 误差范围不能超出设计的3%。

④、只准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⑤、隧道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火药等大量产生有害气体的炸药。

5、装药、堵塞:

①、装药时应检查验收炮孔情况,如有关健炮孔不合格应积极解决或报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②、装药时,彻底清除孔内污积物

③、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到位,各药卷之间彼此要密贴,中间不许有杂物间隔炮泥,堵塞用力要适中。

④、堵塞要小心慎重,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⑤、禁止用石块或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⑥、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或用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⑦、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雷管、导爆索。

⑧、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装药

a、照明不足

b、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

c、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d、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6、爆破网络:

①、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②、导爆管网络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孔外传爆雷管之间应当有足够的间距。

③、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应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的敷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绑扎牢固。

④、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索,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⑤、连接爆破主线与脚线,检查线路导通和起爆作业,必须由指定的爆破员单人操作。

7、警戒、起爆:

①、进行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均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

②、在爆破班(组)长的组织下爆破员均应进入指定的警戒位置,严禁行人、车辆、牲畜进入警戒线以内。

③、爆破信号规定如下:

a、警戒区信号——连续的长口哨声,在爆破前十分钟发出,届时,所有施工的人员和机械撤到危险区以外,警戒人员进入指定警戒位置。

b、爆破信号——连续的急促的短口哨声,在确认人员和机械全撤离危险区后,在爆破前一分钟发出,一分钟后进行起爆。

④、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距爆破相距时间不小于15min,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并经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⑤、检查人员主要检查是否有拒爆、盲炮,是否有塌方、冒顶等,未处理前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8、盲炮处理技术措施:

①、盲炮必须由当班爆破员处理,处理盲炮,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设危险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②、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③、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④、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口不得小于0.3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堵塞物。

⑤、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收回雷管。

⑥、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⑦、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⑧、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9、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工作面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0、在爆破作业中,要严谨认真精力集中,严禁饮酒作业,严禁携带火种,不许穿化纤衣服,不许穿铁钉鞋。

11、爆破的各类仪器,每月应全面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

12、隧道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13、对不良地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14、由于爆堆积体中石质松散、极易坍塌在施工中应不放炮或少放炮对炮孔方向、深度、药量等均应严格控制。

15、所有爆破人员而应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地。

16、为了减少爆破器材因受潮而引起盲炮。装药距放炮时间不宜过久。

17、不许使用水分超过0.5%的粉状硝铵炸药。

18、装载爆碴时要有专人查看爆碴里是否有未响的雷管和炸药,对于未响的雷管和炸药,要交于专人集中统一销毁。

19、采用电力起爆,则一切准备就绪方可连接起爆雷管。采用火花起爆时,在确定起爆引线长度时,起爆引线与信号引线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人走至待避安全距离。

20、对在爆破施工作业中,在安全生产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要给予表彰或奖励。

21、爆破器材库的设置,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使用等见另页。

22、其它事宜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

第8篇 地铁隧道盾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引言

安全管理工作己在我国得到了日益重视,尤其是在加入了wto后,全球经济趋于一体化,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已作为和生产管理并列的一项企业管理重要内容。而建筑业是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仅次于矿山作业。隧道施工具有建筑业和矿山业的一些共同特点,施工危险程度大,安全隐患多。盾构施工隧道技术是一项先进的隧道施工技术,开挖面处在盾构体的保护下,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土体失稳或冒顶带来的人身伤亡事故,近年来,在上海、广州、北京和深圳等地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盾构法隧道施工技术由英国工程师布鲁诺尔发明于1818年,并于1825年运用于工程实践。我国从1956年开始引进盾构施工技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中逐渐成为城市地下铁道施工的主流方法,其特有的安全施工和管理问题引起犷广泛注意,本文为结合多年的盾构施工实践和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

2盾构机刀盘前的压气作业

2.1盾构机的压气作业

当操作人员必须进人盾构机前体刀盘内作业时,如果盾构机前方或上方的土体不能自稳,上体可能通过刀盘的开日处进人刀盘内,威胁作业人员的安全。大多先进的盾构机均配备了压气系统,即通过密封刀盘和盾构前体的通道,向刀盘内注入无油空气,使刀盘内的压力升高,以达到平衡外侧土体压力的目的,压力最大可达到3-4kg/cm2。为了保证操作人员的适应性,一般在通道卜设置密闭的过渡增压舱,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压力变化带给操作人员的影响。由于操作人员是在一个密闭的环境中工作,刀盘内空间狭窄,不能有多人同时作业,压人的空气质量也可能含有一定的杂质,且工作面的环境温度将会很高,当操作人员出现不适时,需要经过一定时间减压过渡后才能得到医疗。因此,压气作业是盾构安全施工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危险源。

2. 2压气作业的相应措施

(1)尽量减少在不良地质条件下进人刀盘内,尽可能地在基本可以自稳的地层中进行开舱作业,这样可以不用压气作业。因此,要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选择适当的时机,提前或推迟进人刀盘内,尤其是更换刀具时要有预见性。

(2)要挑选身体健康、强壮的工人作为进人刀盘内的操作人员,并经过职业病医院严格的身体检查,确保对恶劣环境的抵抗力。一般压气作业一天不宜超过4小时。

(3)如需压气作业时,一定要选用无油型空压机,确保空气质量,减小环境污染。

(4)准备好通迅工具,无间断地保持联络。

(5)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要能在减压舱(刀盘与盾构前体间的密封过渡通道)内抢救伤员,并与有关医院签好急救协议。有条件的要配备专用的流动医疗舱,以便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保持伤员所受体外压力差基本一致。

3盾构刀具更换

随着地质条件的变化,隧道掘进过程中需要对刀具进行更换,尤其是当岩石强度较高时,需要更换滚刀。滚刀一般是背卸式,以方便拆卸,但相对而言,滚刀重量大、四周光滑、没有固定点、搬运困难、安装和拆卸均要比刮刀、割刀难得多。刀盘内空间狭窄、不能多人同时作业,也很难借助机械,往往刀盘内湿滑,刀盘下部充满了泥土或者是泥浆,刀盘开口处还可能有不稳定岩土掉入,影响刀具更换。因此,进人刀盘内更换刀具是盾构施工过程中一项相对较危险的作业工序,许多施工单位在刀具更换时,时有轻重伤事故发生。

进行刀具更换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当地质条件不好、开挖面地层有可能失稳时,应预先对地层进行加固处理,可采取注浆或洞内加支撑等办法防止岩土掉块对作业人员的伤害,尤其是作业人员在搬运刀具过程中遇意外物体打击极易失衡,轻则将刀具掉人刀盘内,要花费相当时间才能打捞上来;重则人易被滚刀碰伤,甚至有可能滑人刀盘底部,被滚刀二次击伤,造成严重后果。

(2)除了对地层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还要做好其它准备工作,如对刀盘内的积土或淤泥和泥浆进行清理,尽量保持刀盘内作业空间位置,搭设稳固的临时支架和作业平台,提供充足的照明,包括行灯等局部照明工具。

(3)选派技术精、能吃苦、体质好的作业人员进行刀具的更换工作,尤其相互之间要配合娴熟,尽量缩短盾构机停止时间,防止土体失稳。如有土体严重失稳,可分次完成刀具更换,一般这时土体强度不大,盾构机可掘进数环后再更换另一批刀具。软土地层中盾构机停止时间以不超过两天为宜。

(4)滚刀重量大、边缘光滑、不宜固定,应尽量借助机械装置安装和拆卸滚刀,如合理运用葫芦等起重装置和滑轨等移动装置,以及支架等固定装置,操作时要倍加小心。

(5)刀盘内潮湿,水气大,随着温度的升高会产生雾化现象,对电器、电线绝缘性能要求高,需选用24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刀盘非期望转动伤人在盾构施工过程中屡有发生,因此,重新启动盾构机时一定要再三确认土舱内没有操作人员和工具材料已全部回收,最好能实现安全本质化,即在盾构设计或改造时,锁定原操作室的控制开关,在人闸口增设控制开关,并实行重复挂牌清点制度。

第9篇 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安全管理措施

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东段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3纵11横11环”中第五横(平定-太原-佳县)的组成部分。路线全长94.6公里,起点位于太原北环城高速公路向阳店互通以东6.7公里处,经尖草坪区、阳曲县、静乐县、娄烦县,终点位于娄烦县赤土华村,与太佳高速公路西段起点相接。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隧道总长16.28公里/7座,其中特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凌井隧道6555米,老龙山隧道4961.5米;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一号隧道2095米,静游1#隧道1407.5米;中隧道1座井儿沟隧道937.5米;短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二号隧道195米,静游2#隧道130米。除西庄二号隧道为连拱隧道外,其他均为分离式隧道。全线隧道工程由8个合同段参与建设,五个监理合同段承担监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现将在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地质超前预报对隧道掘进施工的指导作用,为隧道施工提供科学合理的掘进方案,有效预防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招标,由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长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分别承担全线6座隧道的地质超前预报工作。为确保地质超前预报工作质量,建管处下发文件,要求预报单位加强与监理、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及时进行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进场人员、设备要符合合同约定,严格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范围开展工作;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在现场施测后48小时内送达业主4份,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便于随时掌握和了解隧道地质情况以及支护质量;严格按照约定的工作内容积极提供技术指导,提高地质超前预报成果的可靠性、准确性,确保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监理工程师要将预报成果与实际揭示情况进行对比,作为业主对各单位工作质量的主要考核依据;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由事先约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出具的工作报告负责;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纳入相应合同段总监办的总体管理,服从总监办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施工监控量测,特别是认真做好拱顶下沉、净空水平收敛的监控量测工作,各施工单位自检自测外,要求监理单位在3-6小时内独立进行检测。为确保量测数据真实反映围岩变化,监控量测点在围岩级别变化处适当加密,在各类围岩起始段增设拱顶下沉测点1-2个,水平收敛1-2对。

三、隧道洞口设置值班室,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进出洞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进出洞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隧道逃生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征求意见并参照国内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太佳东段项目实际,对逃生及救生管道设置做了具体要求:逃生通道长度不小于50m,管节长度宜为6~8m,壁厚不小于10mm,管节间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m,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管口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2m。风水管作为紧急救生管道,末端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20m,且在管口附近配备醒目的工具箱,箱内存放应急电筒、活动扳手、钢锯、锤子、钢钎等应急工具,便于紧急情况时打开风水管法兰盘,开通救生管道,及时输送水和食物。掌子面另同时放置应急食物箱及救护箱 。应急食物箱须存放10人左右一天所需的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食物;救护箱内备包扎纱布、消毒药水、常见外伤用药等。

五、根据地质勘查资料全线隧道均为无瓦斯隧道,为确保安全,建管处要求各隧道施工单位配备瓦斯检测仪等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定时不定时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并做好记录。

六、为强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逃生救生和自我保护意识,各隧道单位制订了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截至目前,各单位已分别进行了隧道坍塌、瓦斯爆炸等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了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七、由于隧道施工的特殊性,为客观真实的对围岩情况作出判断,科学合理地确定支护参数,指导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有效控制施工安全,对全线隧道围岩施行动态确认分级管理。由建管处组织专家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围岩级别,及时调整支护参数,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八、组织国内隧道工程专家,对隧道施工方案特别是西凌井隧道、老龙山隧道斜井工程进行多次专项论证及安全风险评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单位施工安全系数。

九、设置远程监控设备,在隧道洞口及洞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以便各单位项目部及建管处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展和安全生产情况。

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建管处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办法》,将合同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细化为安全生产费清单,并经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签字确认,在期中计量支付中按照签认后的清单给予支付,有效地保证了安全设施设备投入。

全线各隧道参建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交通运输厅各项办法和建管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相关控制性文件要求,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为基点,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安全事故隐患要查得出、防得住、能控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确保太佳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工程建设优质安全推进。

太佳高速公路东段(太原段)建设管理处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第10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预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标段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工区及架子队务必遵照执行。

一、 安全管理机构及领导包保

1.1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实抓好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质量工作,落实铁道部、业主、监理及局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我部成立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小组全面负责我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长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汪汉波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工管部、安质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担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汪汉波

副组长:徐小宏、张铁松、周朝启、洪志明

组 员:、陈勇祥、石立来、张 震、陈润和、徐来喜、曹家昌、张良平、张 刚、黄光东、李 彬、张 耀、钱其龙、游克玉、刘龙刚

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范围内瓦斯隧道安全质量控制的组织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现场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监控,确保我部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1.2瓦斯隧道领导包保

瓦斯隧道

包保领导

所属工区

工区负责人

架子队负责人

小密隧道

徐小宏

小密工区

曹家昌

钱其龙

西江隧道进口

张铁松

小密工区

曹家昌

张耀

沙洲坝隧道

洪志明

瑞金工区

刘龙刚

游克玉

二、 安全管理制度

2.1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电工、电焊工、起重工、信号工、爆破工、架子工、场内车辆驾驶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部使用或聘用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前,其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查持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性情况,复印证书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备案,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并保存证书复印件。

3.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对须持证人员应及时组织参加有关培训取证。每年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列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4.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应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管理,及时报告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部门或通知持证人员本人,按期参加国家规定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记入作业人员名册、归入档案,并通知同级安全质量部。

2.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是是施工技术交底的组成部分,在施工技术交底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三级进行,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业人员。

2.前期全标段总交底,由指挥部总工程师向指挥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项目部总工程师及工程部、机械部、安质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全标段主要危险源、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

3.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工程、机械、安质主管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安全施工具体措施及标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内容。

4.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

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进行,任何工程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都不准施工作业。

6.班组作业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即班前安全讲话。每天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7.各级安全部门、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监督交底安全技术执行情况,发现未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应立即予以制止,责令整改。

2.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由项目分部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2.检查验收制度。隧道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由项目部分管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日常检查制度。项目部、项目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防火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防火防爆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洞内火源管理制度。

建立门岗检查制度,严格控制火源进入洞内。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机械严禁驶入;在隧道洞口外设一处进洞工作人员更衣室,配备全套进洞施工人员所需的纯棉工作衣物,在储物柜内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钥匙后方可领取进洞衣物,出洞下班时先交还工作服才能领取储物柜钥匙,杜绝私自夹带物品进洞。

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隧道内车辆限速10km/h。

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防爆电器在进洞前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附着活性低的金属,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洒水湿润;拆卸钢模板和架子时,均使用木锤,拆卸前应使其保持良好润滑状态。

原则上不允许洞内电焊、气焊作业;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按照 “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按照‘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并及时清运出洞。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规定频率对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隧道洞口、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附近设置避雷系统。

5、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内动火应严格执行“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动火计划,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架子队长审批后方可施行,由工区区长监督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必须有瓦斯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动火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不得实施作业。

2.4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1、设立隧道通风班组,在架子队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具体负责按照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工作。

2、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3、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4、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能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须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对风筒的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6、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工区区长每天、架子队负责人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

7、交接班制度。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8、实行停风报批制度。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后,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在规定限值以内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9、信息沟通制度。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2.5瓦斯隧道进洞管理制度

1、进入隧道必须接受门岗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入内。

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有专职瓦检员随行方可将相应材料、设备带入隧道。

2、进洞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挂牌制度,所有进洞施工人员分工序挂牌上岗、下班摘牌离岗。

上级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进洞检查实行登记制度,门岗建立登记台帐,并应注明进出洞时间。

严禁与隧道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

3、洞口设置更衣室。任何人进洞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等保存到专用衣柜,严禁穿着化纤类衣服进入隧道。

4、门岗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告知义务,任何拒绝履行防火、防爆检查的人员可以拒绝其进入隧道。

5、进入隧道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否则禁止进入隧道。经过防爆改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由物设部门负责发给专用进洞许可证,并将进洞许可证挂在醒目位置,凭证进入隧道作业。

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上述机械设备进入洞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进行检查,防止将火种带入洞内。

车辆驾驶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进洞登记手续。

车辆驾驶员进洞必须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员如需搭车进洞必须先接受门岗检查登记。

6、进入隧道的物资(炸药、雷管等)必须有物设部门出具的材料清单,由物设部人员随同,门岗核查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运入洞内。

7、未通风及瓦斯浓度超标情况下,瓦检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且必须经架子队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6瓦斯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

使用人工手风钻钻眼,并采用湿式打眼;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2、爆破设计

人工风钻钻眼,ⅱ类围岩采用短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台阶长度3~5m;ⅲ、ⅳ类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台阶长度不超过8m。爆破电闸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与掌子面保持200m距离。

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2).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3).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得进行爆破。

6).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

7).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在含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爆破内爆破,炮眼深度为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内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均应用炮泥堵塞。

(4)炮泥应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电力起爆连线前,母线与起爆器的连接端必须扭结成短路,并检查开挖工作面及母线沿经地段的杂散电流,若大于30ma,应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网路连接。

(6)爆破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护,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0.5%,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三、瓦斯灾害及防范措施

3.1瓦斯灾害

洞内易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地点主要是:

3.1.1煤层附近的掌子面

瓦斯是由煤层中散发出来的,由于接近煤层的岩石存在裂隙,所以煤层前后50 m范围的岩石巷道,都可能有瓦斯涌出,特别是掌子面新暴露的煤面和岩石,瓦斯压力大,涌出量也大。

3.1.2 拱顶坍穴

一旦发生坍方,地层裂隙中的瓦斯大量逸出,由于瓦斯的空气轻,拱顶以上的坍穴中往往积累大量瓦斯,而且坍穴是通风死角,所以瓦斯浓度大,而且不容易发现(一般不上去检测)。

3.1.3 拱顶以下30~40 cm范围

据有关资料,当隧道内风速较低时,较轻的瓦斯往往贴在拱顶下部形成断断续续的滞留层,每个滞留层层厚20 cm左右,宽度为2~3 m,长度为10~15 m,滞留层瓦斯浓度在底部2%,顶部可达到10%。

3.1.4巷道转角

由于巷道转角处风速较低,容易积累高浓度瓦斯。

3.1.5避人洞、避车洞、横通道

这些地方是独头巷道,或者虽不是独头巷道但风速很低,也易积累瓦斯。

3.1.6停留的大型设备背风处

长时间停留的装碴机、模板台车背后往往有通风死角,瓦斯浓度也会比较高。

上述危险地点应加强瓦斯检测,一旦发现浓度超标,应采取局部通风方式,冲淡瓦斯。

3.2瓦斯灾害征兆

一、瓦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刺鼻的气味。

二、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掉碴、支护严重变形。

三、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

四、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五、监测仪显示瓦斯浓度超标或报警。

3.3 低瓦斯隧道灾害预防措施

3.3.1、瓦斯浓度管理标准

低瓦斯隧道中的瓦斯量虽然不多,通风不良仍可引起爆炸。由于隧道采用非防爆施工机具,所以低瓦斯隧道对瓦斯浓度的管理非常严格,要求:

1.工区内任何地点、任何时刻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3%;

2.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应即刻报警,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3.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应在前后20 m范围内立即停工,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查找原因并加强通风,观测浓度变化;

4.开挖面瓦斯涌出,且浓度超过0.5%时,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衬砌起点之间立即断电、停工撤人,如加强通风后浓度仍降不下来,则全工区停电撤人立即研究处理办法。

3.3.2隧道内过煤层前的超前探测

20 m范围内瓦斯涌出强度大于0.5 m3/min的地段为高瓦斯区。为防止隧道掘进时误穿高瓦斯区,在距煤层设计位置20 m(垂距)时,打超前钻孔三个,并取岩芯,钻孔直径不小于ф76。通过开挖面的超前钻孔,可以了解:煤层位置、煤样的吨煤含瓦斯量、瓦斯溢出速度、瓦斯压力,瓦斯动力现象(顶钻、夹钻、喷孔等),判断将要揭露的煤层是否与设计资料一致。如一致,可正常掘进;如不一致,应向设计、监理、业主方提出研究处理办法。

3.3.3过煤层钻爆作业

按照规范,低瓦斯工区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2.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瞬发或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时不大于130 ms。

四、灯具及电缆

1.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内瓦斯浓度最高段落,应采用e*d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防止掌子面掘进时突然涌出大量瓦斯,发生事故。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模板台车前方),应设置瓦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高压和低压电缆规格,应按规范办理,电缆芯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齿形压板或线鼻子;

4.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3.3.4施工通风

低瓦斯工区可以用独头巷道风管压入式通风,也可以用巷道式通风。当采用巷道式通风时,开挖面附近还应布置局扇(压入式)。目前射流风机常常作为隧道通风的辅助风机,比如:布置在掌子面附近防止瓦斯停留(因压入式通风管端部常常距开挖面太远),布置在横通道内作为主风机形成巷道全风压风流。洞内风机及开关应使用防爆型。

3.3.5电源

低瓦斯工区不要求设置两套互为独立的供电系统,但主通风机应有二路电源,直接由变电所馈出并来自不同变压器,当一路停电时,另一路在15 min内接通供电。

3.3.6支护施工

巷道开挖暴露煤层后,应尽快施作锚喷初期支护,用掺气密剂的喷砼覆盖煤层和有瓦斯涌出的岩面、喷砼厚度不小于15 cm。当巷道变形喷砼表面出现开裂,还应进行补喷、补喷厚度至少5 cm。

当洞壁喷砼不能有效减小瓦斯溢出时,可采用:

1.对洞壁径向注浆,封堵瓦斯渗漏通道(用c-s浆,注浆厚度3 m)。

2.提前施做瓦斯隔离层和二次衬砌(气密性砼),厚度不小于40 cm,衬砌接缝应进行气密处理。

四、 瓦斯灾害处理措施

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定抢救方案。

4.1瓦斯工区处理坍方、冒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塌方体上方聚集的瓦斯应设置局部通风排出。

2.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

3.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

4.2火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

2.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中铁大桥局六公司武桥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11篇 铁路隧道安全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铁路隧道建设是地下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规模大、投资多、施工持续时间长,工程项目繁多,技术要求高,风险因素不确定及社会影响大等特征。在铁路工程项目中,隧道建设是铁路项目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密切的关系,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提高铁路隧道安全管理意识,建立风险管理系统,建全工程风险预测模式,降低工程风险是当前整个地下工程建设领域中最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铁路隧道风险管理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4-024-02

大量的数据资料和工程事故证明,铁路隧道工程存在很多的不稳定性因数,其在实施期间出现较高的风险指数和较大的技术挑战。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出现多种突发情况,造成严重的工程事故,极大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从而给隧道工作人员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使其从业压力过大。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使广大群众深刻的意识到隧道工程建设的现实严峻性,从而督促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部门的安全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探究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全面了解实情。要做到提前了解事故发生的全部可能性,充分掌握事故后可能导致的后果,预知可能的经济损失,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铁路隧道管理部门,要充分掌握风险管理内容,积极探索正确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了解风险管理的主要内涵、产生机理及存在意义,明确当前管理制度的缺陷与不足,探索出一条适合铁路隧道安全风险管理的正确道路。

2铁路隧道风险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隧道安全风险管理责任体系不完整,安全风险管理经费不落实

在铁路隧道施工预算中,如工程检测支出等安全风险管理资金费用没有标准的收费范围,导致低价取标的管理意识恶性循环。隧道安全风险管理的大部门经费被扣住,造成一些工程部门重利益轻风险,其宁可提高风险指数,走冒险思想路线,不愿落实或增加工程建设经费。根据一般重大事故原因调查显示,事故发生前都会呈现或多或少的预兆,但工程部门风险感知能力差,敏感度低,即使有明显预警,也没有给予过多关注,错过挽救和弥补的最好时机,使事故发生成为必然。所有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资金紧张,经费不足或缩减成本的恶性影响。

2.2安全风险管理团队内部结构不合理,专业层次不一致

在铁路隧道施工过程中实施安全风险预测,时刻关注风险变化动态,实行基本的安全风险估量是防止施工风险的主要方法。事实证明,如果工程部门充分强化施工的项目监测及安全风险估量工作的分析,那么工程将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因此工程预测在铁路隧道施工风险控制管理过程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但当前我国的铁路隧道建设工程数量越来越多,其规模也逐渐扩大,使得隧道专业人才供应紧张,导致非专业人员在队伍中滥竽充数,使工程团队专业水平整体下降,导致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队伍内部结构不合理,直接影响施工监测信息的真实性,弱化了预测对工程指导的引导性。再加上目前国内有关部门对工程监测单位资格、监测人员专业水平没有相应的管理标准,造成部分监测队伍不够专业,对施工风险管理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3加强铁路隧道安全风险管理的有效策略

3.1强化风险管理职责意识

铁路隧道工程主要部门要加强施工风险管理意识,充分了解建设、设计、施工、监测等方面在铁路隧道工程风险管理中的主体职责。同时有力促进铁路隧道风险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准确化。要明确人员分配、现场维护、过程检测在工程中的具体实施方法,重视其对风险管理的作用,全面促进当前隧道施工管理的标准化和现代化。

3.2加强现场施工风险管理

铁路隧道现场施工管理包括风险监测、信息传达、异常警示、风险应对等几个方面,无论涉及哪个方面,都存在很多无法确定的原因和风险。同时在分析过程中存在多个方案的选择,其在原则上存在根本的冲突,尤其在利用范围、工程造价、工期周长、施工安全等方面必须展开有效的研究,结合现实的可能性,根据基本理论,方法和条件进行积极探索。铁路隧道安全风险管理估量是一个多元化的学科体制,其不限定专业范围,其不仅包含地质、隧道、管理等地理学科方面,而且还包含了比例,概率等数学知识,很多工作都涉及到不同的学科知识,所以其对我们工程建设来说,即是机遇又是挑战。

3.3组建风险管理制度,做好风险防范准备

为了确保铁路隧道施工的安全,铁路建设部门要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确立风险管理目标,以“安全施工”为根本出发点,切实做好铁路隧道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首先要具体落实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管理的主体职责,实行具体有效的实施方案。如,施工部门可以以条文的形式列出风险防范的多种办法,并定期检查执行状况,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施工部门是隧道施工安全的主要承担者,关注隧道施工过程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实施各种风险防范方案,是施工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施工部门要加强对险风险源头的控制,注重隐性调查,加大隐患处理力度,同时对呈现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刻组织整改,有效防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较难施工的地质、岩土等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必须开展专项风险评估计划,选择科学有效的施工技术,组建风险防范及突发安全事故应对措施,并督促实施。

3.4推行安全风险管理计划,将安全风险管理作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提高铁路隧道施工决策的准确性,减少施工事故,提高政府、负责部门、设计部门、施工负责人及执行机构的风险管理观念和风险管理质量,完成抑制风险、减少成本的任务,必须推行安全管理计划。每个铁路隧道事项必须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分析,凡是安全风险指数异常的设计和施工制度应给予全面的否决,同时要充分关注风险源头,积极探究风险因素、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为根据,确定准确的风险等级,建立监测方案、采取预防方法,回避、扭转和降低风险。

3.5加强施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维护水平

工程部门要加强宣传意识,重视管理团队的学习观念,积极培训专业人员,增加管理者的安全文化知识。首先,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理念,努力完成技术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者、操作者的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安全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保障计划,实施各种施工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急救准备,配置应急人员、工具、设备,应急救援方案,并按照程序送往监督机构审批,得到批准后,定期组织演习。隧道工程全部人员必须在上岗前熟练掌握施工技术和了解安全基本知识,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所有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从而提高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

4结束语

铁路隧道无论在施工前期、施工过程、还是后期维护中都会出现各种各样让人始料未及的突发情况,处理这些问题时要做到刀刃有余并非一件易事。这需要工程专门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寻求提高铁路隧道安全风险管理的最佳方案,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成本支出,防止经济损失,保证工程质量,从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保证社会安定团结,提高我国铁路隧道建设的贡献性。

第12篇 水下隧道安全风险管理

从生存需要的角度出发,人类选择了依水而建的原则,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也是人类不断征服江河湖海的历史。江河湖海一方面为人类提供了种种便利,另一方面它也极大地限制了人类活动的空间,特别当今社会,如何消除江河湖海的阻碍成为社会的必然需求,因此水下隧道的应用就逐渐成为地下工程领域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而水下隧道的高风险也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因此良好的风险管理成为水下隧道成果如否的关键因素。

1水下隧道的发展概况

水下隧道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180~前2160年的古巴比伦,那时候古巴比伦就修建了一条穿越幼发拉底河的人心隧道。近代水底隧道始建于英国。1807年英国在伦敦动工修建连接泰晤士河两岸的人行隧道,我国从1960年开始也陆续修建了很多的隧道,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中国水下隧道的建设呈现了迅猛发展的态势。

2风险分析

在工程领域,隧道安全风险高于其他工程是一个公认的事实,而在隧道工程中,水下隧道施工的安全风险又被认为是极高的。总的来说存在着以下风险:

①认知风险。目前的技术水平与工程理论对工程风险的认识和分析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理论只是停留在假说的基础尚,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和不准确性。而对工程客观风险认知的不确定性和不准确性则会对一个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决策和设计阶段,高估风险会使设计过于保守,增大投资风险,复杂的工程措施也增加了施工风险;低估风险会因减少必要的工程措施而人为增大工程风险;在施工阶段,对工程客观风险认知的不确定性和不准确性将使得处于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产生困惑,继而对一些工程理论或者检测手段、管理模型等产生不信任感,而是更偏重于现场第一感觉,倚重感觉去进行风险管理,增加管理风险。

②决策风险。在目前的建设环境下,尽管决策风险主要来自于建设单位,但是并不意味着其他参与各方不需要承担决策风险责任。每个参建单位都存在决策问题,即使是在无法从源头扭转建设单位决策风险情况下,也必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积极的态度做好本单位的风险管理决策,降低水下隧道工程风险。以良好的风险管理控制来逐步扭转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观念,为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③管理风险。管理风险不仅仅存在于施工单位,对于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同样存在,如果某一方的风险管理存在问题,都有可能增加水下隧道工程风险。我们所面临的一个客观现象是:很多人一提起安全风险管理,就把所有的责任全部推给施工单位,片面的要求施工单位不惜代价采用超出合同和设计的工程措施来保证安全。从管理学角度分析,这种行为极大挫伤了施工单位风险预防的积极性,表面上减少了其他参建单位的风险,实际上增加了工程的整体风险。从法理和道德两个层面分析,一旦水下隧道出现重大工程事故,任何一方都不会因其采取了推卸、逃避责任的手段而会减轻其应当承担的责任,甚至有可能加重。“掩耳盗铃”和“鸵鸟政策”都属于消极的方式,不利于安全风险管理,与己与人与单位都是毫无意义的,应当坚决地摒弃之。

④地质风险。水下隧道的地质风险主要来自水下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同的水下隧道施工工法对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环境要求差别很大,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稍不注意就可能产生极大风险。作为水下隧道工程最为关注的是与水有关的地质条件,是在工程进展的各个阶段必须密切关注的问题,可以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与隧道施工阶段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如透水性、地质构造、围岩整体性、水压等;另一类是隧道运营后的安全有关系的,如地震情况、地下腐蚀环境、水位变化等。细致和准确的地质勘探是成功化解地质风险的前提。

⑤运营风险。由于目前工程施工技术存在着比较大的局限性,水下隧道投入运营后可能会与由于地质条件变化、突发灾害性事件等而引起水下隧道主体工程状态发生变化,进而诱发安全风险。

《隧道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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