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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30 热度:24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生产安全和家庭幸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厂区、宿舍区和在此范围内的全体员工

三、原则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为本责任区第一安全责任人;分管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由区域负责人负责。

四、安全管理控制(岗位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常务副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管公司安委会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生产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负责监督各生产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执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防止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4、各生产部门主管、在生产经理领导和安全保卫科的指导下,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责,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新工(包括实习、代培、转岗、复工人员)的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安全教育(二级安全培训)并及时如实报告本车间生产安全事故。

5、生产部门班组长安全职责

在生产部门主管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重点是操作规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培训)。

6、总务主任安全职责

在常务副总的领导下,对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审查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承租单位、外协施工单位的安全协议,鉴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必须包括安全责任条款;

负责锅炉房、宿舍及食堂的压力容器、电器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7、成立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下设安全消防保卫科,负责公司整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负责处理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并与保险公司交涉。

8、安全消防保卫科科长职责

在常务副总的领导和公司安委会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消防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工作;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及时纠正“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纪行为)负责对新工入厂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一级安全培训)并考核。对公司保卫消防工作负责,一旦发生火灾或险情及时进行施救抢险。 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全面负责莅临检查指导工作的迎接及安全保卫工作。

五、相关支持性文件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

2、《公司工伤管理规定》

3、《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处罚标准》

4、《责任事故扣罚工资总额标准》

5、《消防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表格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三违人员登记表》

《车辆出入登记表》

《安全消防隐患巡查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表》

《工伤申报表》

第2篇 所属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建筑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具有责、权、利相统一的经济运行体,具有回避和抗拒各种风险的措施和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全面承担起抢险救灾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义务。

二、各分公司经理是本分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费,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各分公司应组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个项目工程配备相应人数的专职安全员,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四、各分公司必须做好上岗工人的安全培训工作,搞好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各项目部一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施工场区规划合理,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三区分离、排水流畅、标牌整齐。

六、制定好消防岗位责任制,做好厂区和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工作,配备安全有效的防火工具,做好易燃、易爆材料的堆放和保管。

七、各分公司一定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对有特殊要求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应会同有关专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八、各分公司必须做好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分公司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积极组织营救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以上各项制度,望各分公司遵照执行,本着“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好本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年月日

第3篇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例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例行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对公司属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部门与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2运行项目部、集控运行组负责对部门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安全例行工作

4.1班前会与班后会

4.1.1班前会、班后会每日由值(班、组)长主持召开,严格执行公司和部门交接班管理规定,做到按时召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

4.1.2班前会应认真了解系统与设备运行方式,根据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及气候变化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安排操作(工作)任务时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布置好安全措施。要针对系统、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设备缺陷,提出巡视检查(巡盘、巡屏)要求和巡视(巡盘、巡屏)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1.3班后会应认真总结、评价当班(当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给予表扬,对出现的不安全问题或违章现象给予批评、纠正,制定整改措施。

4.1.4总经理工作部车辆管理班组在安排出车任务时,提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与准备工作,重点做好雨、雪及沙尘等特殊气候下的行车安全。做好驾驶人员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交通安全。

4.2安全日活动

4.2.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持之以恒、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并做好记录。部门安全日活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各值(班、组)安全日活动由值(班、组)长或安全员主持召开,活动次数与具体要求按公司、部门规定执行。

4.2.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4.2.2.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与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事件通报(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4.2.2.2总结分析当月、本倒班(周)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分析本部门、本值(班、组)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不安全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4.2.2.3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2.3公司领导、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管理人员,运行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参加部门和值(班、组)的安全日活动,认真检查了解基层贯彻落实上级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规定与工作要求的情况,检查、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并监督落实整改。

4.3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分析会

4.3.1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一并组织进行,每月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全体人员参加。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分析发生的安全事件,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采取预防安全事件发生的对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监督落实整改。会议主要内容:

4.3.1.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设备缺陷的发现与处理情况,“两票”与机组开停机执行情况,各电站主要设备检修情况及存在的重大设备缺陷情况,安全事件分析,并网运行考核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发电量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计划等;

4.3.1.2运行项目部重点通报各电站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开展情况,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采取和已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月主要计划工作任务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部门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重点汇报(事件概况、原因分析、应采取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4.3.1.3集控运行组重点通报黄河上游、大通河流域水情、凌汛情况,梯级电站水库运行和集控运行等情况;

4.3.1.4其他职能部门通报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下月工作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等;

4.3.1.5各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会议材料(幻灯片)于每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至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会后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和《安全生产技术简报》。

4.3.2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每月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运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分析会由部门负责人、值长、副值长、(班、组)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职能部门的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由本部门全体人员参加,认真分析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运行项目部应按照《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运行分析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运行分析工作,及时编写、上报《运行分析月报》或其他书面材料。

第4篇 电网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

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Q/CSG210023-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

11Q/CSG210023-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2011-05-18

实施2011-05-18

发布

目次

总则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3

职责3管理内容与方法4

附则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

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规范公司系统安全规程考试管理,促进员工主动学习和掌握安全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特制定本规定。

1.2公司系统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工程施工、调试、工程设计和监理等)的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下级单位领导人员、下级单位安监部负责人等参加安全规程考试,并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下级单位认真组织安全规程考试工作。

1.3参与公司系统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以及分包商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还应另行参加工作现场设备运行单位(部门)组织的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后,方能履行其职责。工程发包单位在与负责施工的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本条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之一进行约定。

1.4安全规程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生产管理、电力建设管理、变电运行、检修试验、二次系统、线路运检、调度、用电综合、发电运行、发电检修、变电建设、线路建设、水电建设、“三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15种。各单位应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针对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适当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所有从事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的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单位根据相关人员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DL560-199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0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CSG210001-2011)

术语和定义无。

职责

4.1安全监察部门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规程考试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规程考试计划和方案。

(2)负责建立、维护安全规程考试题库。

(3)负责安全规程考试的命题、阅卷、分析总结工作。

(4)协助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和实施安全规程考试。

(5)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建立、维护安全规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6)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4.2人力资源部门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是安全规程考试的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规程考试。

(2)负责本单位安全规程考试的组织实施、建档等工作。

(3)负责协调和落实安全规程考试所需的资源。

(4)负责建立、维护安全规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5)协助安全监察部门制定安全规程考试方案。

4.3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相关工程项目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的具体负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

(2)负责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的出题、监考、阅卷、建档和总结等工作。

(3)负责建立、维护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题库。

(4)负责监督承包商和分包商在施工中不得使用考试不合格人员。

4.4设备运行单位(部门)

设备运行单位(部门)是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安全规程考试的具体负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安全规程考试。

(2)负责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安全规程考试的出题、监考、阅卷、建档和总结等工作。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考试对象

5.1.1公司总部组织综合管理类和生产管理类考试。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公司安监部、生技部、基建部、农电部、市场部、系统运行部领导,南网科研院、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的领导,参加综合管理类考试。

(2)公司安监部、生技部、基建部、农电部、市场部其他人员,系统运行部(南网总调)、南网科研院、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等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生产管理类或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3)到公司参加事故“说清楚”会议的人员,参加生产管理类或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5.1.2系统运行部(南网总调)、南网科研院组织本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生产管理类考试;组织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与岗位要求对应类别的考试。

5.1.3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组织本部安监部、生技部、基建部、农电部、市场部等部门人员,直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中调、电科院、试验院、设计院、供电局、超高压局、发电厂、输变电工程公司、运检公司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的领导及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生产管理类或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5.1.4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直属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生产管理、电力建设管理、变电运行、检修试验、二次系统、线路运检、调度、用电综合、发电运行、发电检修、变电建设、线路建设、水电建设类等考试。参考人员及考试类别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生产管理类考试。

(2)电力建设管理人员参加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参加“三种人”考试。

(4)变电运行、维护人员参加变电运行类考试。

(5)变电检修、试验、化学等专业人员参加检修试验类考试。

(6)保护、通信、自动化、仪表、测量等专业人员参加二次系统类考试。

(7)输电和配电运行、检修人员参加线路运检类考试。

(8)调度人员参加调度类考试。

(9)用电检查、业扩报装、抄表、装表接电人员参加用电综合类考试。

(10)发电厂运行人员参加发电运行类考试。

(11)发电厂检修人员参加发电检修类考试。

(12)施工建设单位变电施工人员参加变电建设类考试。

(13)施工建设单位线路施工人员参加线路建设类考试。

(14)施工建设单位水电施工人员参加水电建设类考试。

5.1.5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参加相应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5.1.6设备运行单位(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参加相应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5.2考试内容

安全规程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参见附录A)。

5.2.1综合管理类考试重点考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的基本要求。

5.2.2生产管理类考试重点考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涉及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工作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5.2.3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重点考查电力建设规章制度、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电力建设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工作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5.2.4其他类别考试结合相关专业、岗位、工种特点和安全工作要求,重点考查行业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的熟悉掌握与具体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5.3考试要求

5.3.1考试时间

(1)综合管理类安全规程考试每两年组织一次,其他类考试每年一次。

(2)各级安全规程考试工作应在每年一季度内完成。

(3)脱岗(转岗)人员、实习人员、新人员等安全规程考试应在上岗前完成。

(4)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应在进入工作现场前完成。

5.3.2考试题型

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包括:应知应会部分和综合分析部分。

(1)应知应会部分满分为100分,包括选择题(单选题20题、多选题10题,满分80分),判断题(10题,满分20分)。本部分答题时间为60分钟。

(2)综合分析部分满分为50分,包括案例分析题(1题,满分30分),论述题(1题,满分20分)。本部分答题时间为50分钟。

5.3.3考试形式

(1)安全规程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2)应知应会部分考试各单位应逐步从书面考试过渡到采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考试,考题从计算机题库中随机抽取。

(3)综合分析部分考试采用书面答卷的方式。

5.3.4考场纪律

(1)安排充足人员监考,严肃执行考场纪律。

(2)对考试舞弊、无故缺考、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一律按照考试不合格处理,性质严重的应予以通报批评。

5.3.5

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同时达到以下标准的为合格:

(1)应知应会部分得分100分。

(2)综合分析部分得分30分及以上。

5.3.6补考规定

(1)第一次考试不合格人员,一周内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前,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2)第一次补考不合格人员,由所在部门或班组组织学习,一周内参加第二次补考。补考合格前,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3)第二次补考不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离岗培训一周,两周内参加第三次补考。补考合格前,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4)第三次补考不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转待岗培训,直至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3.7档案管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完善员工安全规程考试档案,并统一管理。

5.3.8总结分析

每年二季度内,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安全规程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积极落实,同时持续改进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库。

5.4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经过本单位年度相应类别安全规程考试合格的,在公司系统其他单位所辖场所工作时,可不再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同一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5.5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年组织对本规定进行回顾,必要时进行修订。

附则

6.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6.2各单位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6.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安全规程考试学习参考资料

安全规程考试出题范围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参考资料:

一、安全生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安全生产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电网调度条例》

《电力监管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安全生产规章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南方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供电营业规则》

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

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激励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问责规定》

《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线路部分)

《电气操作导则》

《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架空线路及电缆运行管理标准》

《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公司在水面保洁、海塘维护、后勤服务等生产活动中的控制目标之一。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无事故的管理目标,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为该部门、分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公司加强对各部门、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领导,为各部门、分公司提供解决安全生产方面所需要的资金和物资支持,组织参加各类安全技能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各类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安全检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存档。

第八条各类生产活动中都必须按照科学办事,以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严禁以省时、省力违规操作。

第九条在各类生产活动中必须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即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大搞铺张浪费,也不能以讲经济效益而影响安全生产、二者必须统一,讲经济效益是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的。

第十条在各类生产活动中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和本公司的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质上是做好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员工在任何时候,任何作业区域都要规范好人的作业行为安全,使物处于安全状态,切实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都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同辖区治安保卫部门的联系,做好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第6篇 矿业公司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排查管理规定

为切实增强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排查的科学性、针对性,进一步规范排查程序,多措并举加强重点单位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就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排查和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排查程序

安全监管重点单位采取安全管理部排查、安全副经理初审、公司安全办公会审核认定的方法,每月组织一次。其基本程序为:

1、每月底,安全管理部以部务会形式,依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提出拟列入安全监管的重点单位,报安全副经理初审。

2、将初审后的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提交公司安全办公会研究讨论,审核认定具体单位并确定对口包保公司领导,研究制定包保方案。

3、由对口包保公司领导或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约谈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党政正职,通报相关情况,找准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帮助制定具体措施。

二、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及风险指数计算

(一)安全风险评估办法

安全风险评估以上一月份基层单位安全管理过程及结果为基本依据,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项目及风险指数为:

1、安全管理结果。风险指数为:重伤一人次30分;轻伤一人次20分;二级以上非伤或重大未遂事故每起25分;一般非伤事故每起5分。累计计算。

2、员工行为管控。风险指数为:“三违”每人次2分;严重“三违”每人次5分。累计计算。

3、质量标准化工作。风险指数为:80分≤质量、系列检查结果<85分,10分;75≤质量、系列检查结果<80分,15分;低于75分的,20分。

4、“五定表”落实及“一警两书”。风险指数为:“五定表”问题整改落实率低于90%的5分,低于80%的10分,低于70%的15分。被公司及以上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分;蓝、黄牌警告15分;停产整顿通知书20分。累计计算。

5、基础资料管理。风险指数为:基础资料联查成绩低于85分的3分,低于80分的5分。

6、疲劳和经验指数。风险指数为:按不同劳动组织方式正规循环作业时间计算。平均作业时间增幅低于0.5小时为0分;超过0.5小时,3分;超过1小时5分。新工或调入员工人数占全员比率低于5%,风险指数为0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风险指数增加1分。

7、现场隐患及危险源。风险指数为:列入b级管理的,每个工作面5分。累计计算。

8、整体安全意识。重点对各单位党政班子“安全第一”工作摆位、安全基础工作、员工行为规范、整体安全意识进行分析评估,通过安全问题及现象,追溯管理因素。定性分析结果分为一般、较差、差三个档次,风险指数分别为10分、20分、30分。

(二)安全风险指数计算

将评估项目中各单位对应的风险指数累加,即为每个单位综合风险指数。综合风险指数最高的单位,拟定为安全管理重点单位,提交公司安全办公会审核认定。

三、安全监管重点单位管理

对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实行公司领导专人包保、安管部门重点督导、单位内部分工落实的管理方式,做到多措并举、上下结合、重点监管。

1、对口包保公司领导参加重点监管单位安全办公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指出安全管理的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安全管理重点,帮助单位多层次、多角度分析管理因素,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督导落实。同时征求单位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安管部主管主任组织单位党政正职和安全、技术副职对工作现场进行全方位、全系统隐患排查,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现场管理等多层面,提出隐患问题,解决方案和时间、质量要求,下达“五定表”或限期整改通知单,并持续跟进落实。

3、重点监管单位根据公司领导要求,以现场隐患排查结果为整改重点,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强化现场管理、加强行为管控、控制伤工非伤事故、提升基础工作和质量标准化水平的具体措施,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相关落实情况每周向安管部作专门汇报,由安管部对责任人实施专项考核。

第7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使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奖惩分明,保证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好闭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无论是制订制度还是实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门通力协作,并在实施安全考核奖惩时做到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执行责任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带病进行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情况,施行责任追究,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一、对责任追究遵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要求对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但设备已有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关处罚。

二、对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责任追究管理:各级工作人员每月按照工作计划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因未履行好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未认真完成好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及执行标准为公司工作、管理及技术三大标准),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包括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如果当月在上级领导或部门检查中被发现或已导致事故的发生的,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已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或延期的,公司领导首先追查安生部在安全管理及工作管理中存在的责任,追究安生部是否存在有工作失职、检查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及规章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安全部并开始对各责任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疏漏进行调查,调查责任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对习惯性违章进行监督考核、安全监察机构各级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同时对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是否为班组或人员失职、未认真按规定进行相关工作、违章指挥或违章工作等,最后由责任单位对责任人调查后做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公司安生部,安生部经过汇总,分清全部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根据当月各生产单位上报并审批后的工作计划、每周一次的生产会议工作安排、临时工作的完成情况、公司《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及规章制度的考核管理规定》、工作现场情况和实际设备运行情况等内容,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每月对安生部的工作情况抽查10%,安生部组织部门有关人员对各生产单位的工作情况及设备的运行状况抽查30%,各生产单位分管生产领导组织好安全专责及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所辖的设备或部门的工作情况抽查50%。按这些工作任务执行的情况最后来评价当月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责任心及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等,并进行责任追究。

四、责任追究考核:对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以及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情况,不管是由于任何客观原因,待事故查清后,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应与事故责任人负同等负责,对于在执行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时,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发生事故和被查出由于是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有严重安全隐患存在而还继续运行,或者已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或延期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对安生部当月的安全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如安生部对所安排的任务有疏漏及失职行为,则安生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安生部负责对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如是部门或单位责任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则部门和单位责任人员包括安全专责将承担相应管理负责和领导责任,最后在由各单位对班组和个人进行调查,待事故或事件查清后(对事故的处理由安生部组织好责任单位对事故原因及班组和个人进行责任调查,并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对班组长、安全员及事故或事件责任人按管理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进行处理。     责任人的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管理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经济处罚:主要责任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次要责任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管理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0%。必要时还要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如发生事故除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黄、红牌处罚规定》对负责单位进行处理。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也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第8篇 钢铁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3.1.1 公司职工应服从公司各级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学习任务,有履行职责保障安全的义务。

3.1.2 公司安全管理部依照本规定对公司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各所在安全部门依照本规定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

3.1.3 未涉及部分或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安全教育按相关规定执行。

3.2 管理规定

3.2.1 生产岗位三级职工安全教育

3.2.1.1 以下人员必须进行相关部门级、作业区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3.2.1.1.1 新职工上岗前。

3.2.1.1.2 职工在公司内跨部门调动的。职工在本部门内跨作业区或班组调动的。

3.2.1.1.3 因工伤害事故,伤愈上岗复工前。

3.2.1.1.4 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

3.2.1.1.5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人员。

3.2.1.2 相关部门级安全教育: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所在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化学品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相关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概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安全守则》以及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培训应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3.2.1.3 作业区级安全教育:由作业区( 科 )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作业区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事故;《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安全守则》;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态和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2.1.4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岗位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 ( 具 ) 的性能及正确使用;典型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2.1.5 职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中,各部门负责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安全教育书面考试,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

所属安全部门负责保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和考试试卷。

3.2.1.6 职工在本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作业:改变工种或兼岗的职工。在作业区、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后,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考试,作业区、班组应有记录备查。不改变工种调整工作岗位的职工,由作业区、班组进行两级安全教育,并有记录备查。

3.2.2 日常安全教育

3.2.2.1 班组每周由班组长负责组织一次对全体组员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制度、规定,检查安全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查找班组作业范围内的隐患及落实整改措施,检查一周内本班组发生的违章行为和事故,学习公司通报的工伤事故和全国大钢安全事故通报,共同分析应吸取的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事故隐患,要做好安全活动日的详细记录。

3.2.2.2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各部门必须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使用中可能导致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方法、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以及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3.2.2.3 各部门在发生轻伤及以上因工伤害事故或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安全教育,教育情况应有详细记录。

3.2.2.4 各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及各个阶段、各个季节不同的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安全教育。

3.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2.3.1 凡属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及《天津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经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站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天津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3.2.3.2 取得安全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并保持相对稳定。

3.2.4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2.4.1 凡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代培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各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相应岗位职工的同样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等,并按规定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

3.2.4.2 各部门应对进入本部门辖区内作业的外委、外协等作业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应包括:作业区域的生产概况、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区域的危险因素、危险源点、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安全交底告知等。

3.3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3.3.1 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教育。

3.3.2 作业区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部门的有关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3.3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所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与岗位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本部门制度、安全技术、技能,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的危险源点、危害因素,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内容。

3.4 检查与考核

3.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4.2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门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害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公司安全部门按事故责任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罚。

3.5 附则

3.5.1 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指厂长、经理等。

3.5.2 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第9篇 x地产公司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用电安全,使公司用电管理更加规范,特指定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公司用电设备包括空调、电扇、电灯、电脑逐级、显示屏、电水瓶、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充电器等设备,由相应的安全用电负责人管理。

第二条 公司办公区域内员工本人使用的电脑主机、显示屏、手机充电器、扫描仪等用电设备,下班后由员工本人关闭电源,安全用电责任人为员工本人。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公共使用的打印机、电水瓶、服务器等用电设备,下班时由各部门安全用电责任人关闭电源,详见《各部门安全用电负责人》名单。

第四条 公司公共使用的复印机、碎纸机等带电设备,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安全用电责任人进行管理。

第五条 各安全用电责任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下班关闭设备电源时,需委托其他员工做好相应工作。

第六条 员工在公司加班时使用各种带电设备,需在离开公司时自觉关闭各设备的电源。

第七条 员工在非机动停车库内对电瓶车的电瓶充电完毕后,应立即拔掉插头。

第八条 如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通知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将定期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条 各项目部、售楼处的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由各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管理。

第10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由企业单位负责人及所有员工遵照执行。

三、公司综合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对各个生产工序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账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质检/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加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车间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车间、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7)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职能部门要对车间工作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车间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条件等。

3、主管部门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并帮助其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

第11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专门安排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二条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确保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保障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严格依法安全生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安监总局、省有关文件,依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计划与使用管理。

二、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第四条公司安全费用专项用于以下范围

(一)新增、改造、维护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器材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

(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

(三)劳动保护用品、岗位保健、防暑降温费用;

(四)职业危害治理、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应急演练支出;防汛排涝、防寒防冻专项支出;

(六)对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七)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

(八)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及复审、特种作业人员体检;

(九)特种设备的检测、安全设施及装备检测;

(十)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修订、发布;

(十一)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

(十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十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

(十四)工伤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五)安全生产奖励;

(十六)工伤保险费用;

三、安全费用列支标准

第五条公司年度安全费用由以下部分构成

(1)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及复审;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职工健康体检;劳动保(防)护用品费用、岗位保健、防暑降温费用,消防器材,工伤保险费用;

(2)新增、改造、维护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器材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应急演练支出;防汛排涝、防寒防冻专项支出;

(4)对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消防设施和装备;特种设备的检测、安全设施及装备检测;

(5)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修订、发布;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工伤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体检。

(6)按人均20元计提奖金在公司成本中列支,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安全生产奖励。

四、管理职责

第六条总经理的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检查、监督安全投入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生安全环保部职责:负责安全费用专款专用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投入和管理。负责防暑降温用品和药品费用的投入和管理、消防设施和装备、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及复审、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特种设备的检测、安全设施及装备检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修订、发布、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报刊杂志、专业资料、工伤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安全生产奖励、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投入和管理等费用的投入和管理。

第八条办公室职责:负责工伤保险费用的投入和管理、各类体检、宣传报道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费用的投入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维权监督检查。

第九条生产设备部职责:负责新增、改造、维护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器材(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防暑降温、防汛排涝、防寒防冻设备设施;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和整改、监控;设备事故处理应急设备等费用的投入和管理。负责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编制、培训教育等费用的管理

五、工作程序

第十条生安全环保部按月申报小劳保计划,按年申报大劳保计划,批准后进行领用发放。

第十一条生安全环保部按使用情况申报消防器材计划,经批准后领用发放。在当月奖金中提取的人均20元根据安全检查和评价的结果,对职工个人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防暑降温、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及复审、各类体检、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根据计划或文件由相关部门进行安排。

第十三条应急救援设备的检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修订、发布、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报刊杂志、专业资料、工伤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根据实际需要打专题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由生安全环保部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或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列支。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验费用需经安全部门管理人员签名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费用从工程费用中列支。

第十七条根据各类检查、隐患排查、日常点巡检中发现的各类需要完善、改造和维护的安全设施或设备,由相关责任单位上报计划,设备处要优先安排此类问题所需的费用,列入维修费用、备件或材料费用。

第十八条各类安全费用的主管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统计台帐,每月进行统计、分析、评价,每季度将台帐报生安全环保部,对公司汇总的安全费用进行统计、分析、评价。

六、附则

第十九条各部门都要严格规范安全费用管理,对不按照本规定使用、上报安全费用的责任单位,公司将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本规定有生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某矿业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铜诚公司的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的体制,落实并执行本规定,搞好安全生产。

第三条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公司领导对所分管的系统、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条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的决定和指示。

二、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三、定期检查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于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发布安全指令。

四、亲自或委托组织、主持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五、保证在企业的各项活动中,落实安全措施。

六、亲自主持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审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

八、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九、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

十、审查批准全公司安全奖励和处罚决定。

第六条公司生产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制本公司远景计划、采剥计划、更新改造计划时,要全面考虑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进行改、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中,负责安全技术及环保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负责组织审查批准全公司安全技术规程。

三、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技术措施方案。

四、组织安全技术攻关。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各种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经常调查了解全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组织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经公司生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监督执行。

四、参与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与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中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五、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试制的竣工验收、试运转审查工作。

六、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负责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的公司级安全教育。

八、组织对特种作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的联系工作。

九、负责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经验,开展安全科研工作。

十、组织全公司安全文化活动。

十一、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二、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十三、参与制订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合理使用。

十四、参与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发放标准的制定。

十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督促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十六、签发安全工作奖、罚通知单。

十七、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全公司安全工作情况。

十八、监督安全技措基金的提取与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十九、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二、参加安全大检查,协助对列入安全隐患整改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进度督促,并协调其与主体生产的关系。若主体生产与整改项目发生矛盾时,应通知公司安全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处理。

三、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保证落实安全措施。

四、指挥生产时,应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五、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积极全力组织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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