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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8 热度:37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

第1篇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通过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评价,提高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依据

《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5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规定;

项目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

项目部对所有相关方的管理承诺。

第2篇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三、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参加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五、协助工程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六、参加工程安全文明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程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七、参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八、督促并协助工程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九、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十、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十一、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十二、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工程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3篇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技术工作。

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进行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四、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五、组织编制工程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负责对承包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七、参加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工程发生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对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用品,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第4篇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文明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二、协助队长进行队安全文明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三、协助队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协助队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四、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队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五、协助队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队长建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七、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八、参加本队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5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四、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五、落实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工程及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七、组织并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八、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6篇 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管理岗位hse职责

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颁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2 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意识教育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3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

4 负责跟踪、验证、记录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5 定期组织调查、识别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做到全员参与。

6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7 负责审批管辖范围内施工方案和票证书。

8 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9 懂得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10 将有害环境的废弃物投放到指定垃圾箱。

11 下班之前,切断办公室所用办公设备的电源,关闭电灯。

第7篇 工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办法

1.1 总则

1.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有限公司(以下简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风电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1.1.3 风电公司和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参建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程建设。

1.1.4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1.1.5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01)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1996),使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1.1.6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在现场的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和环境监督部门的监督。

1.1.7 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风电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1.2 安全管理目标

1.2.1 风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争创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以下七种事故:

--不发生人身重伤或死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设备机械损坏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

--不发生质量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水淹厂房事故;

--现场不发生交通事故;

--现场不发生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

1.3 安全管理责任制

1.3.1 风电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

1.3.2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确保监理工作以及被监理方的作业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

1.3.3 施工(调试)承包商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办法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1.4 安全管理职责

1.4.1 风电公司的职责:

1.4.1.1 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

1.4.1.2 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4.1.3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1.4.1.4 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1.4.1.5 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1.4.1.6 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监督使用;

1.4.1.7 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1.4.1.8 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设置安生部和专职的安全工程师;

1.4.1.9 参加工程建设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1.10 对承包商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

1.4.1.11 监督承包商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

1.4.1.12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三同时”。

1.4.2 项目安生部的职责:

1.4.2.1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1.4.2.2 对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1.4.2.3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1.4.2.4 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4.2.5 建立现场各单位安生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保证工作协调与配合;

1.4.2.6 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承包商落实有关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1.4.2.7 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1.4.2.8 负责建立工程建设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1.4.2.9 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1.4.3 监理单位的职责:

1.4.3.1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1.4.3.2 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并在风电公司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

1.4.3.3 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4.3.4 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4.3.5 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4.3.6 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1.4.3.7 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1.4.3.8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1.4.3.9 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1.4.3.10 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1.4.3.11 协助风电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4.3.12 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4 施工(调试)承包商的职责:

1.4.4.1 全面贯彻风电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

1.4.4.2 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并按风电公司规定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

1.4.4.3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1.4.4.4 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

1.4.4.5 向风电公司提供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1.4.4.6 按照风电公司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

1.4.4.7 对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其予以辞退,并应在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

1.4.4.8 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责任。

1.5 安全监督与考核

1.5.1 风电公司内部实行安全监督和考核制度。集团公司对风电公司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风电公司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

1.5.2 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1.6 项目安全管理

1.6.1 风电公司和监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的原则,并各自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和相应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责任。

1.6.2 风电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关系以及认定事故责任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要求;

--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条款内容;

--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服从风电公司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总承包商行使风电公司委托的职权,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理制,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风电公司负次要连带管理责任;

--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现场发生事故应负连带管理责任;

--因设计单位违反国家、行业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规范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设计单位的直接责任;

--因风电公司、承包商未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风电公司、承包商的直接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主要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承包商承担直接责任。

1.6.3 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实行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风电公司依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考核和奖惩,并严格执行。

--风电公司在与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根据其承包工程量的大小,在合同中明确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

--预留比例亦适用于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构成承发包关系时应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里程碑计划要求,按年度预留、考核及奖惩兑现;

--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重大、特大事故,应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或按风电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事故罚款数额的规定,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1.6.4 建设项目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

1.6.5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由风电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施工承包商的现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风电公司有关负责人、承包商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参加。

1.6.6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的基本工作: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

--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

--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

1.6.7 项目安全委员会下设安监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安监办公室人员原则上由风电公司的专职安监人员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

1.6.8 对风电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应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安全(环境)方针、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生产、生活设施标准,以及安全设施标准,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工程建设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工程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加以实施;

--在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过程中,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监督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全。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1.6.9 对承包商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应由承包商主管施工的副职、总工程师、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承包商项目经理组成,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受项目安全委员会的领导;

--工程开工前必须向风电公司呈报承包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以及安全监督、安全保证组织体系和人员配置,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施工总承包商招用的分承包商必须具备承担电力建设工程的相应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

--施工总承包商应定期全面检查分承包商的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施工承包商在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必须预留分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

1.6.10 对设计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设计单位应履行与技术设计有关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责任,根据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设计服务和支持;

--设计的文件应按工程安全标准设计,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场地与处理措施;以及其他“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粉尘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尽可能应用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6.11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控制的要求,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

--工程安全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聘任2-3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风电公司批准后实施;

--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机构未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批准前,监理单

位不得批准施工承包商承建项目的开工报告;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承包商、分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检查,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向风电公司通报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议和措施。

1.6.12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有权建议撤换施工承包商的不合格人员;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行为。

1.6.13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还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内使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满足以下要求:

--按《****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识、标志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

--风电公司应负责或委托一个承包商负责对现场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制,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使现场的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

--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应是硅路面或泥结石路面;路面应平坦、宽畅,弯道符合规定,形成网络;交通安全标志和危险处所的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配备有洒水车压尘,减少现场环境污染;

--保持现场整洁,物料码放整齐,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

--施工承包商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的工棚应美观、规范;

--现场医疗、急救,作业人员膳食、饮水供应,洗手、卫生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风电公司、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自觉接受整改要求,及时纠正违章,并全面遵守风电公司、承包商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施工承包商对风电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工程、机械、设备、人身保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施工承包商对风电公司提出的撤换不合格人员的要求必须执行,并不得因此影响工作和合同的履行;

--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序或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或交付。

1.6.14 风电公司与监理单位、承包商,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本章及第四、五章有关条款作为合同内容予以明确,并不得违反本办法。

1.7 环境保护

1.7.1 本办法中所称环境保护,是指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个污染源,针对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造成的影响,应采取的组织和技术性环境保护措施,以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1.7.2 参建单位各级领导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1.7.3 风电公司应执行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1.7.4 参建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

1.7.5 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

1.7.6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1.7.7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组织排放。污水应经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并优先安排在施工现场的复用。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垃圾严禁倒入江河湖海,防止造成淤积妨碍行洪及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1.7.8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1.7.9 对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致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由参建单位现场技术或行政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1.8 教育培训

1.8.1 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所有参建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四十二条 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8.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1.9 安全措施

1.9.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参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风电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报送审批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来源应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参建单位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由风电公司或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方案,经项目安委会审查同意后,由安生部掌握使用;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步实施,各级安生部负责监督。

1.9.2 安全施工措施: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并签字确认。无施工安全措施或进行未交底,严禁施工;

--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项目表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项目表;

--风电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报送审批、交底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对于同类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如施工人员、方法、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重新报批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并重新交底;

--监理单位应根据安全监理要求,提出需要监督、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项目的清单,并明确监督检查方式,报风电公司批准。对监理单位要求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承包商必须取得监理单位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1.10 检查与评价

1.10.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风电公司、施工承包商及其上级主管单位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基建安全互查和评价;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以及其他各种检查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果,防止走过场。

1.10.2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应分别使用“安全检查表”、“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

1.10.3 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应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1.10.4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

1.11 例行会议

1.11.1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应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

1.11.2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成员应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应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1.11.3 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

风电公司单位安生部和监理单位,应每月组织一次由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安生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网络专业例会,总结和布置安全监督管理专业工作;各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安生部应每周召开一次由专业工地(队)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1.4 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1.12 事故调查处理

1.12.1 对人身、机械、设备、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分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2 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风电公司负责应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之内用书面向集团公司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发生重大特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特大交通事故,风电公司应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内用书面向集团公司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风电公司备案。

1.12.3 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道路(厂内)交通事故,就近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12.4 施工承包商或风电公司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有关事故的调查程序,应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和《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

1.12.5 人身事故统计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承包商,包括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等在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附表a'表中的工程施工平均总人数应包括现场所有单位人员的总和。

1.12.6 安全记录

安全记录为工程建设项目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止,以一个工程为一个安全周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内的死亡事故厂均中断工程的安全记录。

1.13 奖 惩

1.13.1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安全事故的处罚在事故调查完成,事故责任划清后,按事故大小和性质,按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1.13.2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及特大交通事故的风电公司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1.13.3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安生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1.13.4 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事故的单位以及事故所在的工程现场风电公司单位领导,应在一个月内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1.13.5 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

--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使用“附表a’’。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

--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火灾事故报表”,使用“附表c',在发生火灾的次月10日前报出;

--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事故报表”,使用“附表d’’,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次月10日前报出。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按机械事故上报,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13.6 对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施工承包商除按规定处罚外,二年之内禁止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工程施工;对监理单位二年内不得在集团公司系统参加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对在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的施工承包商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在参加集团公司系统招投标时应对其投标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13.7 对风电公司的安全奖惩按《****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有限公司风电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第8篇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岗位说明书

岗位描述:

1、建立维护适合于工厂的ehs规章制度,保证厂内ehs规则符合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同时满足相关的要求;

2、基于程序、流程及标准,评估、鉴定工厂ehs潜在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

3、基于工作安全分析建立工作指导书及ehs预防性规则、带领实施可行的预防安全事故措施,管理ehs风险;

4、监督ehs流程、管理制度的实施,及时与责任部门沟通反馈保证实践的有效性;

5、新项目、新设备、新设施ehs的建议及验收;

6、负责制定及执行工厂的ehs年度预算及项目预算;

7、统筹安排全厂的消防安全工作;

8、ehs年度计划的制定。

任职资格:

1、大学工程类(与ehs相关)专业毕业;

2、在制造业有至少5年工作经验;

3、在外资厂有至少3年管理经验;

4、有很强的领导能力和责任心;

5、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6、英语说读写流利。

第9篇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三、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参加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五、协助工程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六、参加工程安全文明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程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七、参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八、督促并协助工程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九、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十、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十一、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十二、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工程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0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四、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五、落实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工程及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七、组织并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八、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1篇 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策划书范例

1总则

1.1 目的

安全与质量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本项目工程的系统复杂、专业面广、施工现场面积大,施工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了预防危险、减少事故和污染,实现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目标,特编制此策划书。

1.2 依据:

(1)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手册、程序文件gefb.oshms.ems-2002 b版)。

(2)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gefb.ose1-2002 b版)。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4)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1996-01-01)

(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部分dl5009.1—92)

(6)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7) 《广东省电力××常用安全设施标准及实施指南》

2方针、目标:

2.1安全卫生、质量、环境方针: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精心施工,用户至上。

爱护环境,减少污染。遵守法规,持续发展。

2.2目标:

广电××安装公司××项目部

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① 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实现人身因工重伤、死亡“零”目标。

② 杜绝群伤事故,轻伤负伤率全公司不超过3‰。

③ 杜绝高空坠落、坠物事故。

④ 不发生损失3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事故(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和安装设备)和负同等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⑤ 消灭火灾事故。

⑥ 杜绝饮食健康集体中毒事故。

⑦ 施工用电管理规范。

⑧ 文明施工达标率90%及以上。

广电××安装公司××项目部

二○○二年七月一日

批准:审核:编制:

广电××安装公司××项目部

环境管理目标

①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② 选用环保材料,逐步减少污染物。

③ 废水、废液处理符合国家标准。

④ 节省纸张,减少资源消耗。

⑤ 逐步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噪声污染。

⑥ 废油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广电××安装公司××项目部

二○○二年七月一日

批准:审核:编制:

3 组织机构

3.1 成立健康安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项目分部成立以李福东项目经理为首,以创优良样板工程为目的的健康安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李福东

副组长:陈金标、陈瑚、林潮新

组员:沈志辉、王波洋、姚仁华、黄飞龙、马扬育、林家城、钟伟强、杜引云、曾源辉、陈作兵、甘焰成

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策划,落实安全资源和安全考评。

3.2 成立安全监察执法队

安全监察主任:林潮新

队员:沈志辉、林潮新

安装监察执法队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察执法工作。

3.3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机构网络。

详见网络图

4 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一个人,本项目部制定以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责。组织责任人负责组织宣传检查,执行人负责贯彻执行。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一览表

序号

职责名称

组织责任

执行责任人

1

项目部经理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林潮新

李福东

2

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林潮新

陈瑚

3

项目部总工程师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林潮新

陈金标

4

项目部安全监察主任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陈瑚

林潮新

5

项目部工程部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林潮新

沈志辉

6

项目部行政部长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沈志辉

曾源辉

7

项目部计财部长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沈志辉

杜引云

8

项目部物资部长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沈志辉

钟伟强

9

项目部分公司经理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沈志辉

分公司经理

10

项目部分公司技术主管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分公司经理

分公司技术主管

11

项目部分公司技术人员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分公司经理

分公司技术人员

12

项目部班长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分公司经理

班长

13

项目部员工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班长

员工

5 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各项制度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行为,使管理工作内的各项活动无缝衔接,各项管理工作之间有机联系,最终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全范围覆盖,全过程贯彻于本项目的各项活动中,本项目拟制定并贯彻执行以下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主要制度一览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全员安全教育制度

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

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制度

4

危险因素、环境因素控制与计划及管理制度

5

班组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6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制度

7

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8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9

高处及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大型机械运行管理制度

11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3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4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5

食堂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6

劳动保护用品检验制度

17

工器具检验制度

18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 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火电施工系统复杂,专业工种多,场面浩大,各专业所用设备机具的危险程度不同。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安全、避免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事故的最基本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学习资料等。

6.1 安全防护措施:

项目部拟完善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一览表

序号

安全防护用品名称

数量

发放办法

1

安全帽

160

每人1顶

2

安全带

80

按需

3

安全网

按需

4

安全栏杆

按需

5

工作服

160

每人1套

6

电焊面罩

50

按需

7

劳保眼镜

50

按需

8

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棒

5

按需

9

速差自控器

6

按需

6.2 安全施工方案

为了确保安全工作技术上可行,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时,必须同时制定确保安全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部要求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作业指导书,重要工序或主要吊装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技术方案,以下是本项目部专项技术方案一览表。

主要专项技术方案一览表

序号

方案名称

编制单位

实施单位

1

75t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2

50t门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3

40t门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4

水冷壁组合安装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5

汽包安装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6

锅炉水压试验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7

锅炉酸洗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8

点火冲管方案

汽机分公司

汽机分公司

9

汽轮机安装方案

汽机分公司

汽机分公司

10

发电机安装方案

汽机分公司

汽机分公司

11

汽机油循环

汽机分公司

汽机分公司

12

厂用电受电

电仪分公司

电仪分公司

13

发电机耐压试验

电仪分公司

电仪分公司

14

机组整组启动方案

电仪分公司

电仪分公司

15

主变压器安装方案

电仪分公司

电仪分公司

16

氧气、乙炔集中供气方案

总工

锅炉分公司

6.3 安全操作规程

按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是提高设备效率,避免发生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的最基本措施之一,各班组要针对本班设备、机具的特点,经常开展学安全操作规程的活动。以下是本项目主要设备、机具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

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

序号

操作规程名称

备注

1

75t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2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3

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4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5

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6

卷板机操作规程

7

逆变焊机操作规程

8

硅整流焊机操作规程

9

交直流焊机

10

焊条烘干箱

11

角向磨光机操作规程

12

管道内磨机操作规程

13

管牙机操作规程

14

卷扬机操作规程

15

潜水泵操作规程

16

管道切割机操作规程

17

卧式车床操作规程

18

牛头钻床操作规程

19

摇臂钻床操作规程

20

滤油机操作规程

21

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22

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23

水压机操作规程

24

台式砂轮机操作规程

6.4 安全学习及记录资料

安全学习工作常抓不懈,是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持续预防安全事故的基本途径。有关资料显示,绝大部分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正是领导者和操作者的粗心大意才酿成事故。因此,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安全学习常抓不懈,安全记录规范完整是本项目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安全学习及记录工作,本项目拟提供以下学习资料及记录表格(由负责人统一到工程部资料室领取)

学习资料及记录本一览表

序号

资料或记录本名称

数量

组织办法

1

《电力建设安技》月刊

1

安监主任组织分公司以上领导学习

2

《电力安全技术》中的班组园地

20

安监主任复印后发给各班组

3

《事故快报》

5

分公司经理组织分公司负责学习

4

各类《安全操作规程》

按需

分公司技术主管到资料室领用后组织操作者学习

5

班前活动记录

20

各班兼职安全员到资料室领用

6

班组学习记录本

20

7

项目部安全检查记录

1

安监主任记录

7划分责任区,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为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改善文明施工现象,项目部拟将施工现场划分成七大责任区,将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落实给各部门及分公司管理。各分公司需将责任区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班组。以下是分公司级和班组级责任区一览表。(附分公司责任区分布图)

分公司级责任区一览表

责任单位

责任区内容及范围

锅炉责任区

1、锅炉组合场龙门吊轨道内侧;2、锅炉本体及其以下的地面部分;3、煤仓间;4、球磨机间;4、班房及其周围3米范围内;5、输煤系统及其沿线。

汽机责任区

1、汽机房及其各门前5米宽范围;2、除氧间及楼梯;3、阀门检修间;4、班房及其周围3米范围内。

电气责任区

1、变压器区;2、升压站;3、班房周围及其它米范围内;

焊接责任区

金工车间

物资责任区

1、龙门吊轨道外侧与铁路下山坡间;2、煤场物资堆放场;3、其它设备及材料堆放区内。

工程部责任区

1、起重运输设备停放场;2、起重班及其周围3米范围。

行政部责任区

1、生活区;2、生活区与工地间道路;3、项目部办公室及其周围。

锅炉分公司班级责任区一览表

责任班组

责任区范围

钢架班

加热面班

机动班

起重班

汽管分公司班级责任区一览表

责任班组

责任区范围

汽机本体班

汽机管道班

汽机化水班

汽机辅机班

汽机阀门班

电仪分公司班级责任区一览表

责任班组

责任区范围

电气高压班

电气一次班

电气二次班

电源班

热工一班

热工二班

8 统一标准,现场的宣传和标识

宣传和标识由项目部按标准统一制作。标识按用途分为:(1)外部标识;(2)内部标识;(3)设备材料标识。

8.1外部标识

主要用于施工现场总体形象宣传,单位工程及成品保护标识,采用蓝底白字,填入内容红色。

现场拟布置外部标识一览表

编号

名称

数量

布置地点

备注

图三

总体形象标识

1

办公室前

图五

单位工程标识

按需

每个单位工程附近

图六

规章制度标识

2

组合场入口及生活区入口

图七

固定式标识牌

1

加工场主干道上

图十

成品保护牌

按需

重点成品显著位置

8.2 内部标识牌

主要用于办室室、会议室张挂的机构网络图,岗位职责、安全职责、规章制度等,采用白底红字。

现场拟布置内部标识一览表

编号

标识名称

数量

布置地点

备注

图十六

项目工程机构网络

1

办公室

图十六

项目工程安全网络

1

办公室

图十六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

办公室

图十五

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1

办公室

项目安监主任安全职责

1

办公室

分公司经理安全职责

1

办公室

班组组长安全职责

20

各班房

员工安全职责

20

各班房

8.3 设备及材料标识牌

用于各种设备、材料、小机具等的标识,采用蓝底白字,填入内容用红字。

拟布置设备、材料标识牌一览表

编号

标识名称

数量

布置地点

备注

图十一

设备标识

10

按需

物资部负责

图十二

机具标识

30

按需

物资部负责

图十三

消防标识

20

按需

物资部负责

图十四

材料标识

100

按需

物资部负责

第12篇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技术工作。

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进行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四、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五、组织编制工程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负责对承包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七、参加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工程发生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对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用品,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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