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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17 热度:22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

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各级人员、各部门在生产中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环保管理(以下简称为hse)中的工作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各部门在生产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22.12.1实施,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22.12.31实施,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22.1.1实施,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5.1实施,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五)《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22.6.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

(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2.6.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1号令)。

(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2022.3.16 国安监总办〔2022〕27号)。

(八)《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22.9.18国安监64号令)。

(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管理规定》。

(十)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十一)公司《关于刘期敏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十二)公司《关于下发公司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

(十三)公司《部门职责》。

(十四)公司《现场责任区域划分管理规定》。

(十五)公司《hse考核管理规定》。

(十六)公司《hse设施管理区域范围实施办法》。

(十七)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及变更的各类文件。

(十八)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

第四条 本规定中所称hse责任,是指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范围的制度、文件,以制度的方式明确规定的各级负责人、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hse责任,也是做好公司hse工作的关键。

第五条 hse责任实施“一岗双责”,落实“党政同责”,确保公司hse责任到位、hse投入到位、hse培训到位、hse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责任:

(一)负责审批公司各级人员、各单位的hse责任。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组织审核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研究和决定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决定公司年度hse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分厂(车间)的hse情况的工作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五)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部署安委会的各项工作,处理安委会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责任

安委会办公室主任职责: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确保安委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

(二)全面掌握安全工作动态,定期分析风险形势和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三)针对涉及整体性安全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协调实施。

(四)监督、检查公司各级组织、人员的hse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负责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上级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带队调研、检查、督查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七) 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况。

(八)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 董事长(或党委书记)责任

(一)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hse工作全面负责。

(三)统筹安排公司hse工作。

(四)组织制定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统筹公司各类hse工作事务的决策。

第九条 总经理责任

(一)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协助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的hse工作。

(三)负责组建hse工作体系和组织机构。

(四)负责落实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hse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审定公司hse工作的规章制度。

(七)督促、检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时消除hse工作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公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八)组织调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并及时、如实报告。

第十条 常务副总经理责任

(一)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

(二)协助总经理全面开展公司的hse管理工作。

(三)协助总经理组建hse工作体系和组织机构。

(四)协助总经理落实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协助总经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hse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七)督促、检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时消除hse工作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公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八)协助总经理调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第十一条 安环副总经理责任

(一)是公司hse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环保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hse管理网络,根据安委会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三)审核hse规章制度。

(四)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hse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公司的hse日常工作。

(七)协助董事长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

(八)负责组织制定hse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

(九)负责公司级hse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十)负责组织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十一)负责组织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第十二条 生产副总经理责任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生产管理部、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分管范围内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

(四)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五)负责组织重大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

(六)负责组织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七)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

(八)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九)负责组织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

(十)负责组织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审查。

第十三条 设备副总经理责任

(一)设备副总是公司机电仪专业设备、设施管理的分管领导,负责机电设备部、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机电仪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四)负责重大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

(五)负责组织公司级检维修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六)负责组织公司级机、电、仪专业系统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第十四条 总工程师责任

(一)是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技术质量部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技术质量及工程管理等规章制度。

(四)负责工程项目hse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五)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七)负责工程项目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五条 供销副总经理责任

(一)是公司采购、销售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采购部、销售部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负责采购、销售及相关方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四)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采购、销售管理等规章制度。

(五)负责采购、销售相关的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六条 总会计师责任

(一)是公司计划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计划财务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hse投入落实,并监督资金使用。

第十七条 党委副书记责任

(一)是公司党务、团委的分管领导,全面管理并负责上述分管工作。

(二)协助党委书记实施党政同责的落实,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安排公司hse工作。

(四)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制定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协助党委书记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统筹公司各类hse工作事务的决策。

(六)负责公司团委分管的青年团员hse培训、生产竞赛工作。

第十八条 工会主席责任

(一)是公司工会的分管领导,全面管理并负责上述分管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负责公司工会分管的hse监督、举报等信息管理、宣传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配合公司安全、生产、机电等职能管理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职工的健康体检、疗养及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五)负责公司职代会等工会活动的hse管理工作。

(六)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 安全环保部部长责任

(一)是安全环保部的负责人,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各项hse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参加公司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负责向安监、消防、环保部门的备案和取证。

(三)负责落实各级安监、消防和环保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制定公司hse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公司级hse检查方案的编制及现场检查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完成情况并实施考核。

(六)负责公司级hse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

(七)负责公司级领导参加基层hse活动的工作组织。

(八)负责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九)负责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工作,负责公司所有安全环保事故的建档。

(十)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

(十一)负责公司hse工作的考核及评比。

(十二)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制订或修订hse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规程。

(十四)负责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五)负责公司职业病体检和职业病防治。

(十六)负责公司气防站、医疗室等机构的管理。

(十七)负责环境及职业卫生委外监测。

第二十条 生产管理部部长责任

(一)是生产管理部的负责人,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生产系统的hse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的hse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同时将hse管理同步纳入。

(五)负责与生产相关的消防水系统、仪表联锁系统等hse设施的统筹管理及其投用、停用的审批。

(六)负责工艺技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工艺纪律检查、重点装置和重点部位工艺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

(七)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窜)及工艺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调度指令)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八)负责实施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九)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组织生产调度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做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组织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定期演练。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事项。

(十三)负责盲板抽堵、断路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四)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早调会、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hse工作。

(十五)负责公司雨污水排放的管理。

(十六)负责公司领导带班发现问题的跟踪落实。

(十七)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装置的工艺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机电设备部部长责任

(一)是机电设备部的负责人,协助设备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电、仪系统的hse工作负责,负责本部门和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工作。

(三)负责编制机电仪hse规章制度、设备hse技术规程并实施。

(四)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和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五)负责组织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的hse管理,使其符合hse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七)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组织外来检修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施工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八)负责公司各类检维修的方案编制、安全作业票的审批和现场hse管理。

(九)负责调查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十)负责定期实施公司机、电、仪专业系统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十一)负责组织公司hse和应急设施、设备的检修。

(十二)负责吊装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核,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三)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组织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应有安全责任条款;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四)负责公司视频监控、联锁保护、工艺报警、压力表、可燃有毒报警、火灾报警、消防电话等生产和hse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技术质量部部长责任

(一)是技术质量部的负责人,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技术质量、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公司新改扩及技改项目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及hse报审、取证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公司厂区总图规划的hse管理。

(五)负责调查产品质量事故、工程管理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的hse管理。

(七)负责定期实施公司质量管理、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八)负责公司动土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相关危险作业的会审。

(九)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主任责任

(一)是综合办公室的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综合办公室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将hse业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四)负责及时转发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文件和资料。

(五)负责协调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事项。

(六)负责接待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检查。

(七)负责公司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落实。

(八)负责公司hse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

(九)协助开展公司hse文化宣传、活动组织等工作。

(十)负责对综合办公室及相关方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及入厂前的安全教育。

(十一)负责组织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人事部部长责任

(一)是行政人事部的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人事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编制和落实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四)负责公司办公楼、食堂、浴室、宿舍的安全管理,定期对上述场所的用电、民用气瓶(罐)、热交换器等机具、设施实施安全检查。

(五)负责办公楼、食堂、浴室、车库、保洁值班室、保安值班室、宿舍的防火工作。

(六)负责食堂饮食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及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对进出车辆、人员、货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

(八)负责对公司车队车辆及汽车租赁公司车辆的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九)负责组织向本部门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负责组织新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必须将岗前、岗中的安全生产教育列入上岗和职业晋升考核。

(十一)负责执行对特殊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

(十二)执行职业禁忌症的法律要求,负责组织做好职业禁忌岗位人员的分配、调配。

(十三)负责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

(十四)负责组织公司的工伤保险缴纳,参加公司组织的人身伤亡事故调查,负责组织做好工伤鉴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本部及餐饮公司、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绿化公司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十六)负责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责任

(一)是计划财务部的负责人,协助总会计师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财务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计划财务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hse资金投入,hse资金投入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发放及入账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采购部部长责任

(一)是采购部的负责人,协助供销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采购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依据hse设施、消防器材、劳保用品、应急物资等需求计划,实施招标采购、组织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

(四)负责采购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组织向采购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六)负责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部长责任

(一)是销售部的负责人,协助供销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销售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办理中间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等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的备案和审批工作。

(四)负责销售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组织向销售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六)负责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二十八条 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责任

(一)是本单位的负责人,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hse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制定与本单位相关的各类hse方案。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现场责任区域划分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hse检查、隐患整改、上报和安全考核。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事故应急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区域内的危险作业(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的方案编制、条件确认、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实施和作业过程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七)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绝因误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九)落实本单位厂级安全生产教育、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向上级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一)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危化品及其他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细则及装卸车作业规程,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二)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仓库安全防火管理细则。

第二十九条 分析中心主任责任

(一)是本单位的负责人,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hse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制定与本单位相关的各类hse方案。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现场责任区域划分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hse技术规程、工艺技术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四)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hse检查、隐患整改、上报和安全考核。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事故应急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六)负责组织本单位区域内的危险作业(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的方案编制、条件确认、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实施和作业过程的管理。

(七)负责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绝因误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十)落实本单位厂级安全生产教育、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十一)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向上级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二)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三)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仓库安全防火管理细则。

(十四)负责组织动火分析和受限空间的安全分析。

(十五)组织参加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配合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环境和职业卫生监测,负责组织各类事故的环境、职业卫生分析监测。

(十七)负责组织公司废水、废气和废渣的分析检测工作。

(十八) 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台账管理。

第三十条 各职能单位、分厂(车间)副职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并在各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hse工作。

(二)根据副职岗位分工,全面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各项hse工作。

(三)根据公司授权或本单位负责人委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具体hse工作事宜;本单位正职负责人未设置的,由副职履行负责人职责。

第三十一条 各职能单位主管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并在各单位上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hse工作。

(二)根据主管岗位分工,全面协助本单位上级负责人开展各项hse工作。

(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具体hse工作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专(兼)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本单位的hse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在业务上对安全环保部部长直接负责,并在各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hse工作。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建立健全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

(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参加编制hse技术规程、hse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三)协助本单位负责人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hse工作计划,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实施hse检查、隐患整改、上报和安全考核;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

(四)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监督管理,组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工作体系,对有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上报和考核。

(五)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及各类事故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本单位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的事故统计分析,提出技术防范措施,按时上报。

(六)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确定本单位生产装置的危险点,并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

(七)负责协调各类事故状态下环境、职业卫生的分析监测。

(八)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做好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厂级hse教育,指导并督促班组级hse教育。

(九)负责组织对检修、施工等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督促安全技术措施和环保措施。

(十) 每日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格执行hse禁令,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十一)负责检查落实本单位的hse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十二)按照公司hse制度规定,向本单位负责人、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hse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hse工作水平。

第三十三条 工艺工程师(员)、锅炉工程师(技术员)、汽机工程师(技术员)、污水工程师(技术员)、聚合工程师(技术员)等工艺管理人员责任

(一)执行落实公司和本单位对hse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的hse技术工作。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工艺技术和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应有可靠的hse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工进行生产hse技术培训,组织练兵和考核。

(四)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工艺生产及现场操作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五)在编制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时,必须符合hse技术要求。

(六)负责各单位安全保护装置(联锁)的管理,并负责其投用、停用的初审或审核。

(七)负责工艺技术范围内的hse工作,定期组织工艺纪律检查、重点装置和重点部位工艺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

(八)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窜)及工艺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调度指令)的统计分析,提出技术防范措施,按时上报。

(九)负责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十)负责工艺生产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

(十一)负责本单位检维修方案的工艺审查。

(十二)负责本单位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的工艺条件确认、安全分析点确认、工艺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设备工程师(员)、电气工程师(技术员)、仪表工程师(技术员)等生产管理人员责任

(一)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本公司或本单位的专业设备的hse管理和安全运行。

(二)负责编制机电仪技术及操作规程,在编制专业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和方案时,应有可靠的hse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三)每天深入现场检查专业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四)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的hse管理,使其符合hse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

(五)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六)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组织外来检修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hse管理工作,执行施工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七)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检维修方案编制、安全作业票的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

(八)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参加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机电仪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技术防范措施,按时上报。

(九)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参加公司或本单位机、电、仪专业系统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十)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和应急设施的检修。

(十一)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参加或负责吊装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参加本单位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的设备条件确认、设备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十二)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公司或本单位的生产装置停工hse技术方案,并监督方案执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其他专业工程师(技术员)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并在各单位上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hse工作。

(二)根据岗位或专业分工,全面协助本单位上级负责人开展各项hse工作。

(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具体hse工作事宜。

第三十六条 班组长安全责任

(一)执行落实公司和本单位对hse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hse工作。

(二)组织职工学习并执行落实企业、本单位各项hse规章制度和hse、技术和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确保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三)组织并参加班组hse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四)负责组织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劳务工、维保人员等)进行岗位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教育。

(五)负责班组hse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六)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和气防器材。

(七)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八)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九)负责班组安全员的管理,并检查班组各类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台账的完成情况。

(十)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三十七条 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责任

(一)班组安全员接受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工作。

(二)组织开展本班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三)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劳务工、维保人员等)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四)严格执行hse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

(五)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六)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七)落实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

(八)负责本班组hse设施的管理工作。

(九)健全完善三级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第三十八条 生产操作人员责任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hse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精心正确地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应交接安全情况,交班应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按照规定着装,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九)认真学习并执行动火作业、安全检修、进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做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三十九条 其他人员责任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其他人员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及hse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针对化工企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链长面广的行业特点,每名员工都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司各项hse规章制度。

(四)正确操作、熟练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搞好清洁卫生。

(五)积极参加各项hse活动及公司应急事故演练。

第四章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条 安全环保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网络,根据安委会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二)参加公司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负责向安监、消防、环保部门的备案和取证。

(三)负责组织落实各级安监、消防和环保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公司总体hse工作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五)负责组织公司级hse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六)负责组织公司级hse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负责新入厂职工及外来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对公司级领导参加基层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七)负责组织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八)负责组织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工作,负责公司所有安全环保事故的建档。

(九)负责组织公司劳保用品、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

(十)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和环保工作的考核及评比。

(十一)负责组织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规程。

(十三)负责组织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四)负责组织公司职业病体检和职业病防治。

(十五)负责公司气防站、医疗室等机构的管理。

(十六)负责环境及职业卫生委外监测。

第四十一条 机电设备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组织编制机电仪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经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和落实本部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组织公司机、电、仪设备和设施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四)组织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五)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六)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组织外来检修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施工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七)组织公司各类检维修方案编制、安全作业票的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

(八)组织调查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九)组织定期的公司机、电、仪专业系统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十)组织公司hse和应急设施的检修。

(十一)负责公司吊装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二)负责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应有安全责任条款;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三)负责公司视频监控、联锁保护、工艺报警、压力表、可燃有毒报警、火灾报警、消防电话等生产和hse设施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生产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同时将hse管理同步纳入。

(五)负责与生产相关的消防水系统、仪表联锁系统等hse设施的统筹管理及其投用、停用的审批。

(六)负责工艺技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工艺纪律检查、重点装置和重点部位工艺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

(七)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窜)及工艺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调度指令)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八)负责实施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九)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组织生产调度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做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组织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定期演练。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事项。

(十三)负责盲板抽堵、断路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四)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早调会、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hse工作。

(十五)负责公司雨污水排放的管理。

(十六)负责公司领导带班发现问题的跟踪落实。

(十七)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装置的工艺管理。

第四十三条 技术质量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技术、质量及相关方的安全工作负责。

(三)负责公司新改扩及技改项目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及hse报审、取证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公司厂区总图规划的hse管理。

(五)负责调查产品质量事故、工程管理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的hse管理。

(七)负责定期实施公司质量管理、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八)负责公司动土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相关危险作业的会审。

(九)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第四十四条 采购部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采购及相关方(如供应商、物流公司)的hse工作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组织制定与采购相关的各类安全生产方案。

(三)组织安全生产设施、消防器材、劳保用品、应急物资等需求计划的招标采购、组织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

(四)负责采购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组织向采购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六)负责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四十五条 销售部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销售及相关方(如客户、物流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组织制定与销售相关的各类安全生产方案。

(三)负责办理中间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等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的备案和审批工作。

(四)负责销售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组织向销售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六)负责调查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四十六条 综合办公室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综合办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三)负责将hse业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四)负责及时转发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文件和资料。

(五)负责协调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事项。

(六)负责接待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检查。

(七)负责公司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落实。

(八)负责公司hse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

(九)协助开展公司hse文化宣传、活动组织等工作。

(十)负责对综合办公室及相关方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及入厂前的安全教育。

(十一)负责组织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四十七条 行政人事部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人事管理、行政后勤及相关方(如餐饮公司、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等)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编制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各种设施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三)负责编制和落实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四)负责公司办公楼、食堂、浴室、宿舍的安全管理,定期对上述场所的用电、民用气瓶(罐)、热交换器等机具、设施实施安全检查。

(五)负责办公楼、食堂、浴室、车库、保洁值班室、保安值班室、宿舍的防火工作。

(六)负责食堂饮食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及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对进出车辆、人员、货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

(八)负责对公司车队及汽车租赁公司的厂内交通秩序的安全管理。

(九)负责组织向本部门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负责组织新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必须将岗前、岗中的安全生产教育列入上岗和职业晋升考核。

(十一)负责执行对特殊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

(十二)执行职业禁忌症的法律要求,负责组织做好职业禁忌岗位人员的分配、调配。

(十三)负责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

(十四)负责组织公司的工伤保险缴纳,参加公司组织的人身伤亡事故调查,负责组织做好工伤鉴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本部及餐饮公司、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绿化公司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十六)负责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计划财务部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计划财务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三)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在编制公司生产费用计划的同时,将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和环保经费单独立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资金到位、使用。

(四)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及时到位。

(五)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开支,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六)保证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开支费用。

(七)负责本部及相关方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

(八)组织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四十九条 团委责任

(一)配合党委、工会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广大青年在生产第一线发挥安全生产突击队作用。

(三)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

(四)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五十条 工会责任

(一)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hse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二)履行对hse工作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三)配合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机电设备部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维护职工健康和权益;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公司对安全工作的奖惩,并将安全生产列入职代会重要议程。

(四)参加综合hse检查和季节性hse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五)参加安全检查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负责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七)落实公司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评比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第五十一条 各分厂、车间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编制本单位hse技术规程、工艺技术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三)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考核,并根据公司要求上报。

(四)确保本单位生产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定期检查,并开展定期、经常性的培训,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组织本单位区域内的危险作业(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的方案编制、条件确认、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实施、作业审核或审批和作业过程的管理。

(六)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公司要求及时上报事故报告。

(七)组织节能减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绝因误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中心、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发挥分厂(车间)、班组安管员的作用;落实本单位的值班制度;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九)落实本单位厂级和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向上级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一)制定本单位辖区内危化品及其它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细则及装卸车作业规程,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二)制定本单位辖区内仓库安全防火管理细则。

第五十二条 分析中心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hse技术规程、工艺技术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hse检查、隐患整改、上报和安全考核。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事故应急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区域内的危险作业(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的方案编制、条件确认、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实施和作业过程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七)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绝因误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九)落实本单位厂级安全生产教育、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向上级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一)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危化品及其他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细则及装卸车作业规程,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二)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仓库安全防火管理细则。

(十三)负责组织动火分析和受限空间的安全分析。

(十四)组织参加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五)配合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环境和职业卫生监测,负责组织各类事故的环境、职业卫生分析监测。

(十六)负责组织公司废水、废气和废渣的分析检测工作。

(十七) 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台账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se-1100-2022)第四版自2023年1月22日废止。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车间设备管理员

设备管理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和工作质量负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胜任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内容负责。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加强责任心,牢固树立为车间生产服务的思想,积极协助车间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2条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完好标准”,对设备管理体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第3条 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调试、维修、报废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第4条 建立健全设备台帐,负责设备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5条 做好设备的跟踪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率,设备管理达到有关要求。

第6条 参与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

第7条 做好本岗位的标准化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因此导致事故的,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及《 唐村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办法 》,给予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专职安全管理员

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督促检查职工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参与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深入采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矿长报告。

制止、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紧急撤离。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第4篇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指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即及时以纠正。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报审。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发行签认手续。

4、领导、组织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5、组织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即使排除隐患。

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5篇 质量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协助职能处室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③在工程质量检查时,同时督促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④ 参加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审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第6篇 财务管理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管辖的行政人事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个体防护装备的经费。

4、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经费。

5、督促检查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各类费用计划落实情况。

6、组织开展并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情况。

7、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8、加强对对所管辖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总经理提出奖征意见。

第7篇 人企科职教管理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联合安环科,负责公司内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落实安全方面条款。

2、编制、完善培训管理方面的制度、标准、业务流程。

3、负责实习证、操作证、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特殊人员资格证等证件管理。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

4、负责联系对各类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培训、办证、复审并建档。

5、组织员工做好职称申报、办理及及外部报考等工作。

第8篇 动能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员工作。

2、负责全厂动能供应管理工作及本厂水、电、汽、风及油品等的消耗计量统计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管理和监督本厂合理使用能源。

4、监督全厂转供电(水)情况,确保安全用电(水)。

5、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6、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节能技术措施,完善各项节能管理制度。

7、参加动能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四不放过”。

8、参加设备周检查及设备月评比工作,检查设备的跑冒滴漏,设备润滑情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并有权制止危害设备安全运转的行为。

9、对生产现场中发现的违反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物资、设备管理部门

1、制订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使用管理规定。

2、负责采购(租赁)各类安全材料、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所有料具用品均应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规定,并组织进场验收,建立台帐。

3、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制定并执行发放和使用制度。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5、参加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评价意见。

6、参加应急救援,负责及时供应所需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参加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0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监督检查企业的各类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4、负责制订、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现场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6、监督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正确使用。

7、审核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方案。

8、参与分包单位选择考核,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提出评价意见。

9、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专家论证。

10、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1、组织安全考核评比,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科研成果。

12、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13、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4、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活动。

1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16、负责施工生产中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审批和监管。

17、掌握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第11篇 质量管理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及合格判断负主要责任。

2、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 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及时制止。

3、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制造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记录并对 相关部门反馈。

4、组织公司开展第二方及第三方质量、环境及安全检查,及时记录不合 格项目并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对不合格项目的关闭情况进行跟踪,直至关闭。

5、配合其他部门进行企业内部的生产安全自查及其他生产安全相关工作。

6、做好安全管理部门分配给的工作任务。

第12篇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有安全技术措施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还要编制专题安全技术方案,经审查报批方可实施。主要有文明施工、施工防火、施工用电、钻孔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各种施工机械等。

(2)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作业指导或操作细则)。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并按交底规定进行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且登记造册,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4)实行机械安全管理和安装验收制度。

各种施工机械、机具和电器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才准使用;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作,特种设备要经劳动部门验收、发准用证。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设计方案,按规定检查验收。并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6)临时用电应落实四项措施:

1)防止触电措施;

2)防止漏电措施;

3)实行安全电压措施;

4)实行三五线制。

(7)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经检验符合规范要求,每季度测一次,作好记录。

(8)各类脚手架、井架、便桥等,要经过设计计算,按施工图纸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使用,要定人定期检查,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作好记录。

(9)对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工程爆破,地表沉降及建筑物保护等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会审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开工。

(10)做好安全网、围蔽、盖板、护栏等,各种安全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11)对于运输、提升、供电、通风、照明、给排水系统及专用设备等都要经过严格计算,设计、安装、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还要专人检查,维修、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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