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健康安全奖惩办法,使健康安全方面的工作奖罚有据可循;并充分调动全体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安全完成,制定此规定
2.范围
所有参加公司所属人员和管理人员
3. 职责
3.1 对公司安全做出重大贡献和安全改善的人员或事项进行奖励;3.2 对安全检查中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奖励或处罚;
3.3 综合考评各部门安全生产,对优秀部门进行奖励,对不达标部门进行处罚;
3.3 对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
3.4 对公司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进行处罚;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奖励和处罚。
4. 奖惩原则
4.1各级组织、领导、各个部门、每个岗位都必须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4.2 公司的各级组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遵循“逐级负责、领导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建立起逐级考核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运作。
4.3 逐级负责就是从上至下一级对一级强化领导,从下至上一级对一级全面的负责。即公司对各单位、各单位对下属单位要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下属单位对各单位、各单位对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上要全面负责,做到责权明晰,各负其责,实现有序管理。
4.4 领导负责就是公司、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责任,副职负具体责任。
4.5 部门负责就是公司及各单位的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安全负责,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负有管理、监视、测量、督促、指导的责任。
4.6 岗位负责就是全体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按权限和职责范围明确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所负的责任。
5. 内容
5.1健康安全管理奖励和处罚的对象:
5.1.1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和承包商。
5.1.2个人包括:公司合同制以上员工、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员工。
5.2 奖励和处罚的实施主体分两个层次进行:
5.2.1 公司进行的奖励和处罚。每次具体的奖励和处罚意见由安委会拟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5.2.2 各部门进行的奖励和处罚。每次具体的奖励和处罚意见由各部门领导拟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5.3 健康安全管理的奖励
5.3.2 奖励事项:
5.3.2.1在生产中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5.3.2.2 在突发事件抢险抢救、挽救他人生命和财产中,表现突出者,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5.3.2.3 在制止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失职行为中表现突出,对维护正常生产施工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成效者,给予50—500元的奖励。
5.3.2.4 以上人员奖励需通过安全奖励申请,报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后经财务部下发。
5.3.2.5 积极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给予20—100元的奖励,此项通过提案改善管理落实人员奖励。
5.3.2.6 对本单位(车间、班组)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项目组搞好安全工作,并且下属人员无违章的领导者。
5.3.2.7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3.2.8 此上两种情况由车间或制造部自己制定奖励措施,生产管理部监督实施。
5.4 健康安全管理的处罚
5.4.1处罚对象:为对处罚事件负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公司部门、班组、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以及个人。
5.4.2 受处罚事件,主要包括:
5.4.2.1发生等级以上人身伤害、死亡事故。
5.4.2.2发生设备、火灾、交通等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5.4.2.3发生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
5.4.2.4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当地主管部门处罚的事件。
5.4.2.5 月度健康安全绩效考核达不到要求,安全检查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事项。
5.4.2.6 个人多次违章和严重违章。
5.4.3 发生等级以上事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
5.4.3.1发生等级以上事故,由安委会组织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4.3.2 发生重伤以上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根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对人员进行处罚。
5.4.3.3发生轻伤事故或一般财产损失事故,根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4.3.4 安委会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做好执行处罚的落实工作。
5.4.3.5 以上处罚标准参考《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对相应事故的处罚规定。
5.4.4 对发生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处罚:
5.4.4.1各部门发生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公司领导或安委会发现(或接到举报)后,由安委会及时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5.4.4.2 对发生轻微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5.4.4.3 对发生等级以上(或多起轻微事故)严重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责任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直接给予经济处罚500元。
5.4.5 对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当地环境管理部门处罚事件的处罚:
5.4.5.1 安委会对造成等级事故或受到当地政府安监、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是否因客观因素或是未履行责任问题;
5.4.5.2 对确因责任问题造成等级事故或受到当地政府安监、环保部门处罚的,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讨论决定对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5.4.6对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商的处罚:
5.4.6.1应在安全协议条款中明确承包商的健康安全责任和相应的处罚要求,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因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等原因造成我公司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恶劣影响,应根据合同要求承包商给予相应的赔偿或对其进行处罚。
5.4.6.2在为我公司服务期间,发生事故、发生严重险兆事件、不服从管理、因事故(或严重险兆事件)影响工期进度或给我公司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由项目组申报材料,安委会拟定处罚意见并执行。
5.4.6.3 对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商整体健康安全管理不力,并给公司带来损失和影响的处罚,除执行安全协议明确列明的处罚条款外,可包括列入“黑名单”永不再用、终止合同和经济处罚。
5.4.6.4 对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经济处罚金额,根据具体情况,除安全协议明确列明的外,由安委会讨论决定。
5.4.7 人员违章处罚,造成的事故损失由违章人员负主要责任80%,直接领导负20%的责任。
5.4.8 安全检查不合格项和整改不到位的处罚:
5.4.8.1 对安全检查不合格项车间检查超过3项者,每超过一项,给予20元的处罚。
5.4.8.2 对安全检查整改不到位的,每项给予20元的处罚。
5.4.8.3 对安全检查重复出现和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每项给予50元的处罚。
5.4.9 违章作业的处罚:
5.4.9.1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对作业者和相关领导进行负激励,违章作业者50元/次,班长40元/次,主任30元/次,部长20元/次;
5.4.9.2 对违章作业者出现违章作业3次以上,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岗位或转岗,对出现3次/月以上违章的部门,部长负激励200元,主任负激励100元,对出现5次/月以上违章的部门,考核部门1000元,对相关领导追究相关责任。
5.5 “停产整顿”处罚
5.5.1 “停产整顿”处罚,适用于车间和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的同时,给予集体或个人经济处罚。
5.5.2 项目 “停产整顿”处罚的最低条件:
5.5.2.1发生死亡事故。
5.5.2.2 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重伤事故。
5.5.2.3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轻伤以上伤害事故。
5.5.2.4 发生10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2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6主要领导不重视安全工作,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对公司检查时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规定的限期内不予积极整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5.5.3 车间“停产整顿”处罚的最低条件:
5.5.3.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
5.5.3.2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轻伤以上伤害事故。
5.5.3.3 作业员工多次严重违章,在一个月内连续有5人以上严重违章的。
5.5.3.4 发生5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1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对公司或项目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规定的限期内不予积极整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5.5.4 “停产整顿”处罚的实施:
5.5.4.1 车间和各施工项目的“停产整顿”处罚由相应安全检查部门(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上报安委会讨论同意后实施处罚。
5.5.4.2总经理、各主管领导可对安全管理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项目和车间直接做出“停产整顿”处罚决定,指示安委会实施。
5.5.4.3出现满足“停产整顿”处罚条件的财产损失事故时,由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处罚意见。
5.5.4.4对项目或车间“停产整顿”处罚的时间范围,一般掌握在两至三天,最长不能超过一周。以主要领导真正从思想上转变认识,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作业现场混乱局面得到彻底改观为目的。
5.5.4.5执行“停产整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符合实际,不得乱做该类处罚决定或挟私报复,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6 对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考评和奖惩
5.6.1 各制造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公司安全相关文件完善本部门和科室的安全管理体系。
5.6.2 公司安委会定期检查和评审各制造部安全管理体系,并依据检查的情况对各制造部或科室进行评比。
5.6.3 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评比内容及标准(见附表)
考核总分为500分。考核结果在450分以上时为优秀单位;400分为合格单位;40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5.6.4 对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奖励,授予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流动红旗,全公司表彰,并奖励1000元。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法规,强化安全管理与监察,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全矿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全过程。
3 职责
3.1矿长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工作情况。
3.2安全副矿长对集团公司负责,落实安全监察职责,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落实安全奖惩制度。
3.3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3.4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矿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3.5生产科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全面落实。
3.6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 控制程序
4.1矿长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安排贯彻落实。
4.2各单位严格按“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组织施工或作业;负责做好事故隐患的日排查与整改工作,以消除矿井事故隐患;坚持周五职工安全教育活动,使职工了解安全形势、岗位风险、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相应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4.3安监站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每月一次检查本矿现场管理实施情况及效果,并做好记录。
4.4生产科组织现场管理活动,对各单位现场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4.5通修工区对全矿井下工作场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每月牵头组织全矿井下作业场所及要害部位“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4.6工会负责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信息反馈,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及时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
lgms/pd-22-2005《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安监办字【2004】24号
6 相关记录
lgms/lf-06-01《江苏天能集团公司采煤工作面(炮采、机采、综采)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lgms/lf-06-02《江苏天能集团公司裸体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lgms/lf-06-03《江苏天能集团公司锚网(索)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表》
lgms/lf-06-04《江苏天能集团公司锚喷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lgms/lf-06-05《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记录》
第3篇 机电管理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
2、对机械、电器、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 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6、参与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少因组织的活动而是职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9、协助项目经理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4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1、公司总经理对管理体系负总责,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主抓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综合部负责全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各部及项目部负责相关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在工程开工前由综合部下发《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相关体系表格。
3、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管理体系运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保证体系,使其正常运行,落实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体系相关的工作内容,并将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上报综合部。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违者罚款50元/次。
4、管理方针及管理目标实施挂牌制,项目部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实行上墙制。
5、每月一次组织各部门对各项目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落实、验收。
6、如果管理体系通过运行出现有缺陷部位应将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修正内容及时下发到各部室、项目部。
7、组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制定内部审核计划;组织内审员编制审核内容;召开首次会议;组织内审人员对公司、项目部进行内部审核;召开末次会议;制定管理体系评审报告,对内审中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限期封闭。
8、组织管理体系外部审核工作,及时传达审核组检查内容,公司各部及项目部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9、项目部在参加内(外)审核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工作,做好自检记录,违者罚款100元。
10 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将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记录收集、整理、装订后同竣工资料一起上交综合部,存档三年。违者罚款100元/天。
11 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对程序文件进行一次修订。
第5篇 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政策,合理制订劳动定额和配备人员,控制加班加点,组织对录用新员工的身体检查工作;
1.1.3 参加工伤死亡事故调查处理和员工工伤鉴定工作,负责工伤保险报批兑现待遇等工作;
1.1.4 依法为员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金;
1.1.5 对年老体弱、残废、怀孕、哺乳女工、职业病禁忌症等不适合原工种作业人员,应及时调换适应的工种;
1.1.6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四期”保护和工伤人员的治疗及医务处理工作;
1.1.7 组织进行中层干部培训及专职安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1.8 协助生产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环保要求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1.1.9 批审安技系统及特种作业人员外培费用;
1.1.10 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正确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对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津贴待遇制度的落实工作;
第6篇 机械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机械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
1.1.2 认真抓好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规程的编制及安全程度的分析预测工作;
1.1.3 掌握区域内机械设备结构、性能及工作原理,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
1.1.4 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设备达标标准进行专项或经常性检查,对设备方面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检修或整改;
1.1.5 考虑和规划技改、技措、大修项目中的机械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未来设备检修中的安全;
1.1.6 当安装或调试现场发生机械安全事故时,负责向协调办公室出具事故前现场的状况证明,并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1.1.7 负责解决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先进安全技术,提高本部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1.2 电气安全小组安全职责
1.2.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电气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
1.2.2 认真抓好各类电气设备安全规程的编制及安全程度的分析预测工作;
1.2.3 掌握区域内电气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正确使用各种电气设备;
1.2.4 负责组织对电气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设备达标标准进行专项或经常性检查,对设备方面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检修或整改;
1.2.5 考虑和规划技改、技措、大修项目中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未来设备检修中的安全;
1.2.6 严禁违章作业,不得带电搬迁设备,不得带电作业;
1.2.7 当安装或调试现场发生电气安全事故时,负责向协调办公室出具事故前现场的状况证明,并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1.2.8 负责解决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先进安全技术,提高本部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1.3 防火防爆安全小组安全职责
1.3.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1.3.2 负责公司内易燃易爆危险品(部位、点)的安全管理及消防设施管理;
1.3.3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1.3.4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火灾应急救援演练;
1.3.5 编制、修订公司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3.6 负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
1.3.7 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1.3.8 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1.3.9 事故发生时,组织消防人员扑灭火灾,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7篇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通过最高管理者的承诺、明确规定的职责及权限、有效的内部沟通及体系的策划和评审,实现顾客满意及对重大环境因素和不可容许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的目标。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建立和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活动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确定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确保提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资源,主持定期开展管理评审。
3.2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4.0管理程序概述
4.1管理承诺
公司总经理通过以下的活动对其建立、实施和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4.1.1营建并保持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的意识,确保遵守法律法规。
4.1.2负责组织制定和批准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及持续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1.3按计划的时间间隔主持管理评审。
4.1.4确保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作获得必要的资源。
4.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公司的成功取决于理解并满足顾客及其他相关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并超越这些需求和期望。公司以实现顾客满意为目标,为此应做到:
4.2.1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4.2.2将顾客的需求和期望转化为公司的要求;
4.2.3使转化的要求得到满足。
4.3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制定和颁布
(1)管理者代表根据品质督导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资料和信息,组织各部门讨论并拟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草案。质量方针应包含满足顾客要求,环境方针应适合组织的环境因素的特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风险的性质和规模,方针应包括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包括持续改进体系及其有效性、绩效的承诺,为目标制定提供框架。
(2)经总经理批准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公司内进行颁布,确保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需要时向相关方提供。
4.3.2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经总经理批准颁布后,应在方针的框架下,结合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各职能及各层次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保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实现。
4.3.3总经理定期评审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并提供必要资源。
4.3.4当公司运作(产品、活动及服务)及业务内容、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状况发生变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以及经管理评审、相关方要求改变时,按照持续改进的承诺,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及时作相应修改或重新制定,并将有关变化通报全体员工及相关方,以确保适宜性及持续改进,具体见《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4.3.5公司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见本手册2.1章节。
4.4策划
4.4.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总经理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持续改进的承诺相一致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应包含满足顾客需求的内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结合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特点,考虑其风险、可选技术方案、法规要求及相关方意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对重大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应制定管理目标和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管理方案,确保目标的实现。目标的管理执行《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1)品质督导部依据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提供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资料和信息。
(2)管理者代表根据品质督导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资料和信息,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讨论并拟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草案。
(3)在建立和审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到法律法规与其它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公司自身的产品服务特点、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风险特点,技术与财务因素,运行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经总经理审批后,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控制。
(5)当由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等发生变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管理者代表应及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讨论对目标的调整,定期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审查,并将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4.2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
公司总经理组织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要求,并通过管理评审确认策划的结果。当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和实施时,要保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4.4.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
(1)品质督导部组织相关部门/管理处根据公司/管理处重大环境因素及其控制目标、不可接受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其控制目标,制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提交环境和安全管理小组讨论,管理者代表批准。
(2)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责任部门(人)及权责分工、完成时间、实施措施等基本内容,并形成文件。
(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至相关部门实施,必要时,责任部门根据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部门管理方案并实施。
(4)品质督导部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实施情况报管理者代表提交管理评审。
(5)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时发生目标修改、生产活动及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变化、相关方要求、法律法规等变化,需对管理方案进行及时修订补充。
(6)管理评审的结果可导致管理方案的修订。具体参见《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4.5职责权限与沟通
4.5.1职责和权限
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充分考虑了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相适应,组织架构及职责见本手册《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5.2管理者代表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公司总经理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确保在全公司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及安全生产的意识;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的需求;确保体系的持续改进。
4.5.3协商和沟通
公司建立《沟通与交流程序》,规定公司内部沟通及外部协商交流的渠道及方法,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信息进行沟通与交流,确保体系的顺利实施。
(1)公司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程序的制定或讨论评审,公司工会指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工代表,代表员工参与改善工作场所健康安全状况的讨论;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事务上有知情权,知道谁是管理者代表,谁是员工代表。
(2)内部协商和沟通
公司内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采用会议、文件、电话等形式进行协商与沟通,信息协商与沟通结果应予以记录,确保员工及时了解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信息。
(3)外部信息协商和沟通
——外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可采用文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外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鼓励双向交流,其中包括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与危险源;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外部信息协商和沟通由相关部门做好接收、发布和登记、答复;
——外部信息的处理和决定,以文件形式给予记录,以便跟踪和查询,并传达至相关部门及人员,答复外部相关方。
——公司内、外协商和交流均执行《沟通与交流程序》。
4.6管理评审
4.6.1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举行,每年至少一次,总经理主持会议。通过管理评审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者代表汇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绩效及改进建议,各部门确保提供评审所需的真实的信息资料。
4.6.2当公司组织架构或外部环境、相关方要求、第三方认证、产品、活动及服务、法律法规或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发生变化或调整时,由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临时增加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
4.6.3评审输入内容
(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
(2)相关方的反馈;
(3)过程的业绩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4)客观环境及公司的业务的变化;
(5)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状况;
(6)以往管理评审跟踪;
(7)可能影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需要;
(8)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建议。
4.6.4评审应针对以下问题给出结论
(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决定和措施;
(2)顾客要求有关的改进决定和措施;
(3)资源需求的决定和措施;
(4)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
4.6.5管理者代表根据管理评审的记录及评审意见编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4.6.6管理评审形成的决议项目,由品质督导部负责实施检查和记录,并在下一次管理评审会议上汇报其实施情况。
4.6.7管理评审资料由品质督导部按相关要求归档保存,以便检查和查阅。
5.0支持性文件
5.1《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5.2《沟通与交流程序》。
5.3《管理评审程序》。
5.4《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第8篇 综合管理部: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负责施工作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组织建立项目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配备简单适用的紧急救护医疗物资和器材。
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人员的伤势情况。
第9篇 机电科设备资产管理技术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设备资产进行建档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及时办理设备调入调出手续,对机电设备资产做到帐、卡、物三对口。
(2)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3)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4)负责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负荷调整、负荷审批及采掘设备的改造设计、安装工作。
(5)负责过流、短路保护的计算整定和风电闭锁、漏电继电器、电煤钻综保、照明综保及其他各类保护的试验和使用情况。
(6)扎实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定期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事故分析调查,制订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7)经常深入岗位,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切实掌握运行状况,提出改善状态意见,使其达到经济合理、运行安全。
(8)完成科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0篇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规范
公司总目标
重要风险名称
分解目标
方案内容
执行部门
责任部门
启动日期
检查日期
完成日期
预算增加资金投入(元)
加强生产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年重伤率为零、年轻伤率控制在全员的3‰以内,年轻伤误工合计控制在200个工日以内,机械损坏维修费控制在1万元以内。
施工临时用电
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jgj46-2005确保人身安全
1、调配电室,各级配电箱及开关箱。2、加设“专用隔离开关”。3、电焊二次测设空载降压保护装置。4、用电线路采用地埋,沿墙或架空。5、按照规范要求做接零、接地保护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每个施工项目部4000元
基础、主体装饰工程施工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为零,人身伤亡事故为零,其它事故控制在最小限度
1、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执行。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做好机械设备验收,检查和维修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临边洞口
预防临边洞口无事故发生
1、“四口”的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式的安全防护,临边搭设防护栏杆密目网封闭。2、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安全技术规范》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每个施工项目部10000元
塔吊
确保安全质量,实行规范化管理,重在事故为零,其它控制在最小限度
1、安装拆卸必须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拆。2、有职能部门检测报告,严格执行“准用证”制。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各限位齐全、灵敏、可靠。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施工机具
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杜绝重大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1、各个传动部位设置必须设置防护罩。2、所有设备金属外壳作防护接地。3、做好机械进场验收,专人管理。4、加强检查,定期维修保养。严禁机械带病运转。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全公司20000元
编制:审核:审批: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公司总目标
重要风险名称
分解目标
方案内容
执行部门
责任部门
启动日期
检查日期
完成日期
预算增加资金投入(元)
加强生产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年重伤率为零、年轻伤率控制在全员的3‰以内,年轻伤误工合计控制在200个工日以内,机械损坏维修费控制在1万元以内。
物料提升机
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1、实行对每台使用的提升机建立设备档案。
2、限定定额起重量。
3、规范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气装置。
4、严禁载人。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脚手架搭设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1、严格执行搭设方案,分段搭设,分段验收。
2、脚手架搭设人员经过考核,持上岗证。
3、《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吊篮脚手架
符合《高处作业吊篮》标准jgj59-99检查,符合规范要求,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挑梁搭设严格执行挑梁断面面积,抗倾覆力矩、配重的要求。2、规范安全绳、锁具、升降葫芦的安装要求。3、吊篮脚手架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无证上岗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特殊工种年度培训计划。
2、建立、保存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3、项目部负责操作规程交底
办公室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全公司20000元
火灾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制度,加强明火管理,合理布置消防器材,控制超负荷用电,严禁违章动火。
全公司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每个施工项目部1000元
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1、指定机动车路线,加强全员交通安全教育。
2、过马路时遵守交通规则。
3、进入施工现场车辆限速行驶。
全公司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
编制:审核:审批:
环境管理方案
公司总目标
重要环境因素
分解目标
方案内容
执行部门
责任部门
启动日期
检查日期
完成日期
预算增加资金投入(元)
施工现场噪音、污水和粉尘达标排放、固废分类处理,节能降耗,在来年的基础上降低2%。
噪声
基础施工:昼间小于75db。
主体施工:昼间小于75db。
装饰施工:昼间小于75db。
晚间55db。噪声达标排放。
1、对于敏感部位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采用降噪音安全围帘的包裹。2、现场木工棚,搅拌机棚封闭率达到100%。3、采用噪音仪定期监控。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每个项目部3000元,每个木工棚500元
粉尘
施工现场无扬尘现象存在。现场目测无扬尘,现场道路局部混凝土硬化,运输道路进行平整夯实沙化,排水畅通
1、现场水泥采用水泥棚全封闭贮存,现场内道路采用硬化路面。2、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网封闭。3、严格从楼层抛掷建筑垃圾。4、清扫现场及楼层时应先洒水湿润。
全公司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水泥库5000元,现场及道路硬化10000元
污水
污水排放遵守法律法规。按当地部门的标准执行,根据环保部门指定控制排放
1、现场搅拌机处设置沉淀池。2、现场食堂应设隔油池,污水沉淀。3、现场设置水冲厕所及化粪池。
全公司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全公司2500元
固体废弃物
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和处理。
1、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减少建筑垃圾产生。2、车辆运输固体废弃物时,用棚布包裹。3、对有毒有害,不可回收的要集中存放,并定期送有处理资格的环保单位进行处理。
全公司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生产安全部每月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垃圾箱3000元
水电煤消耗
节约水、电、暖。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空机运转,电炉取暖,水、电、煤在来年的基础上消耗降低2%
公司长期检查,及时统计核算,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严加管理。
全公司
项目部
公司机关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长期进行实施
公司每季度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采购国家禁用材料
严格符合法律法规,采购合同按要求进行采购
1、在采购时要通过网络、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和书店等渠道收集标准规范和法律规范。2、选择供方时进行考察评价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环保要求
材料部
项目部
生产安全部
项目部
开工后进行实施
公司每季度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编制:审核:审批:
第11篇 环境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根据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制订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条例与办法,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网络。
(3) 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协助单位/部门责任人制定相应措施加以控制。
(4) 协助本单位/部门环保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员工进行环境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环保意识。
(5) 组织进行环保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并跟踪、监督整改完成情况。
(6) 负责解决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参与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于重大环境问题,应按规定逐级报告,研究并采取措施解决。
(7) 负责日常环境报表的填报与建立环保台帐及有关环保资料的整理、编写工作。
(8)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2篇 分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认真执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总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合理安排工人的生产生活,按规定购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资质审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年审,组织工人的三级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活动。
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的调进调出必须事先报请总包批准,新入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根据总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总包主管人员参加。
在施工中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总包,杜绝蛮干。
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总包,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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