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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定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6 热度:18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1篇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 目的

为了使锅炉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有效的预防锅炉安全事故,杜绝重大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及所属各单位的锅炉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锅炉安全的归口管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安全管理工作。

3.3各单位司炉工

1) 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

2) 认真学习和执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 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及日常巡检。1 目的

为了使锅炉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有效的预防锅炉安全事故,杜绝重大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及所属各单位的锅炉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锅炉安全的归口管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安全管理工作。

3.3各单位司炉工

1) 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

2) 认真学习和执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 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及日常巡检。

4) 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4 管理规定

4.1 锅炉设备应由办公室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4.2日常检查

4.2.1 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4.2.2 遇有下列情况,应加大巡查力度:

a) 设备过负荷时;

b)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 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4.2.3 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4.2.4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办公室进行检修。

4.3 每年办公室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

4.4 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报当地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5 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5.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5.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5.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5.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杂物)进入造成事故。

5.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5.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 记录

5.1《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ah-13-b01)

5.2《司炉工交接班记录》(ah-13-b02)

(ah-13-b01)

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

年 月 日

耗煤

(车)

电流(a)

出口

温度

(℃)

回水

温度

(℃)

压力

(mpa)

软水交换器运行时间(分钟)

记事

1

交班人:

接班人:

2

3

4

5

6

7

8

9

交班人:

接班人:

10

11

12

13

13

15

16

17

交班人:

接班人:

18

19

20

21

(ah-13-b02)

司炉工交接班记录

年 月 日

设备运行情况:

设备润滑情况:

环境卫生情况:

蒸汽锅炉排污次数:

其它:

时间:交班人:接班人:

设备运行情况:

设备润滑情况:

环境卫生情况:

蒸汽锅炉排污次数:

其它:

时间:交班人:接班人:

设备运行情况:

设备润滑情况:

环境卫生情况:

蒸汽锅炉排污次数:

其它:

时间:交班人:接班人:

4) 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4 管理规定

4.1 锅炉设备应由办公室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4.2日常检查

4.2.1 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4.2.2 遇有下列情况,应加大巡查力度:

a) 设备过负荷时;

b)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 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4.2.3 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4.2.4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办公室进行检修。

4.3 每年办公室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

4.4 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报当地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5 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5.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5.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5.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5.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杂物)进入造成事故。

5.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5.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 记录

5.1《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ah-13-b01)

5.2《司炉工交接班记录》(ah-13-b02)

(ah-13-b01)

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

年 月 日

耗煤

(车)

电流(a)

出口

温度

(℃)

回水

温度

(℃)

压力

(mpa)

软水交换器运行时间(分钟)

记事

1

交班人:

接班人:

2

3

4

5

6

7

8

9

交班人:

接班人:

10

11

12

13

1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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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班人:

接班人: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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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13-b02)

司炉工交接班记录

年 月 日

设备运行情况:

设备润滑情况:

环境卫生情况:

蒸汽锅炉排污次数:

其它:

时间:交班人:接班人:

设备运行情况:

设备润滑情况:

环境卫生情况:

蒸汽锅炉排污次数:

其它:

时间:交班人:接班人:

设备运行情况:

设备润滑情况:

环境卫生情况:

蒸汽锅炉排污次数:

其它:

时间:交班人:接班人:

第2篇 常压和小型热水锅炉的安全管理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管理和混乱现状,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于2000年6月15日发布了《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当年8月1日起实施。《规定》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七个环节上对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作了具体的安全要求。该《规定》实施一年多来,对强化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全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非法设计,非法制造现象基本得到杜绝,使设计、制造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然而,不容乐观的是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全国共有88起锅炉爆炸事故,其中小型、常压、土锅炉等发生事故就达70起,占79.54%。所占比例和1999年、2000年相比变化不大,可见常压热水锅炉、小型锅炉事故发生率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以下几个问题是其主要原因。

1. 《规定》发布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扭转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管理的混乱状况,也就是说《规定》发布前已有相当多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在使用,《规定》发布后,不可能一下子将原有锅炉全部淘汰、报废,只能依照《规定》和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实施意见进行现场确认,通过报废一批,责令整改一批的措施,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而目前大部分锅炉还在使用。由于这些锅炉设计、制造先天不足,质量普遍低下,容易出故障和事故。

2. 现在制造和销售单位没有需要落实购方的详细情况,并及时向购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反馈的义务或规定。而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主要用于小作坊、小企业及乡村农户,目标小、地处偏僻,制造和销售单位若不向当地管理部门及时反馈,安监部门根本不可能提前就知道谁在什么时间要买锅炉,因此想要及时跟踪管理的确很难,说不定等你发现锅炉时,早已安装使用,甚至已出事故了。所以这点是决定新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能否百分之百纳入管理的关键。

3. 《规定》第10条、第11条要求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单位,一是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单位,二是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生产的锅炉,任何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这一要求是确保锅炉安全的关键,但是目前普遍存在专业安装单位安装价位较高。一台二、三千元价格的锅炉,往往安装费因差旅费用和工具运输成本较高等因素达到一二千元以上,如此高的安装费用特别是在农村,使用单位就难以接受。制造单位原本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在安装上会不收或少收安装费,但跨省跨地区专门为个别用户安装,费用也太高,何况多数制造单位没有专门的安装队伍,《规定》又未强调制造单位必须为使用单位安装好,制造单位可以自主决定装或不装,这样一来使用单位只好自装或随便请人安装了事、结果导致许多锅炉安装出现错误,诸如将水封管堵死,水封管上装阀门、常压炉改成承压炉、出水口装成进水口、低水压进水管无防止锅水回流阀、水位计上下考克装反、人手孔被保温材料封死、金属铭牌无法观看等等。更有甚者自装或请无资质单位安装时不申报验收,不办使用证即投入使用,这种现象在乡镇特别明显,事故基本上也就发生在这些地方。

4. 安装验收办证后,使用单位过段时间觉得场所、位置不当,自己便私自拆装到别的场所或位置,甚至进行改装,而这次拆装或改造前,使用单位一般不会先申请备案,装完也不申请验收,这样也许安装时就出现差错而引起事故。

5. 使用单位因各种原因将锅炉转让,在转让过程中,一般不向安监部门申报,也不落实买方姓名地址,一卖了事,买方又往往为省钱将锅炉私自安装,不申报、不验收、不办证,不向卖方索取有关锅炉资料,造成锅炉资料丢失,安装不规范,留下安全隐患等,而这整个过程安监部门是不得而知的,待安监检查到原使用单位时,锅炉尤如泥牛入海早已去向不明。

6. 制造单位售后服务跟不上,特别是维修服务难以到位。锅炉一卖万事大吉就不再管,当锅炉发生故障时,使用单位只好随便请个普通修理工修理,这些普通修理工对锅炉结构性能要求一知半解,盲目修理导致修理质量差,埋下了事故隐患。

7. 人们普遍认为这种小炉子,构造简单,压力低,容量小,不存在安全问题,谁都会烧,谁都能烧,作坊内谁有空谁烧。因此多数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司炉人员属无证上岗,这些司炉人员未经培训,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违章操作现象普遍存在。

8. 二年一次的水压试验及水压试验前的内外部检验工作开展有难度。因水压试验的试验管路安装较繁锁、耗时,收费低检验单位不想干,收费高使用单位又有意见。导致目前这项工作难以开展。

上述这些问题在《规定》中大部分都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但处罚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一罚就是灵,罚款不是目的,关键是解决安全问题,这一点有必要引起极大的重视,采取相应措施,才能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1) 对《规定》发布前生产投用的锅炉,一律限定使用年限,到期淘汰更换正规产品,在使用年限内本体一旦泄漏,即已报废,不得修理。

(2)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不同于大型蒸汽锅炉,它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好隐藏、易搬动的特点。应当要求制造或销售单位建立用户单位告知制度,使用者购买锅炉时应当向制造或销售单位提供真实单位名称或个人身份证明、联系地址,制造或销售单位应当在锅炉发货前将有关信息向购买人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机构传递,经所在地安监机构确认后方可发货,否则对制造或销售单位的许可证或执照年检方面给一定的制裁。同时应当要求使用单位在转让时也向购方索取真实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转让前也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核实后才可转让,转让时还要请安全机构对锅炉进行必要的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转让。使用单位内部移装应当先行报备,否则也应予以制裁,这样就能确保安监机构任何时候都能在安装、验收、办证、把好安全质量关。

(3) 制造单位应当建立一支安装和维修队伍,安装时为使用单位提供一至二名专业技术工种人员,辅助工种由使用单位负责,这样既保证了安装质量,又使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安装费用都可降低一大部分。当锅炉出现故障时,制造单位能及时派出维修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而良好的售后服务工作又会给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带来双赢。

(4) 依靠当地政府支持,发挥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作用,帮助我们随时掌握信息,做好锅炉安全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5) 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每年至少一至二次),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举办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使用单位安全法规知识和司炉技术短期培训,增强使用单位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管理和司炉技术水平。

(6) 完善检验机制,努力降低检验成本,为使用单位服务。

(邱恒俊)

第3篇 锅炉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使用锅炉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取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合格证才能独立操作。

2、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2.1、操作锅炉及阀门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好耐高温手套,以免烫伤。

2.2、操作人员加入碱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好耐腐蚀手套,并注意不让碱洒出,灼烧操作人员。

3、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锅炉安全技术锅炉工作。

4、防止超压

4.1对安全阀——防止日久失灵。应当每半月试拉一次,定期自动排汽一次,保持其灵敏、可靠性,如发现动作呆滞,必须及时修复。

4.2对压力表——在锅炉运行时,应经常把标准压力表装中作对比,定期送到到计量单位测试核准。如不准确或动作不正常,必须及时修理核准。

5、防止过热

对水位表——应当每班冲洗并测试所显示的水位是否正常。应当定期把旋塞及边通管清通,防止堵塞。如果发现不正常,必须及时修好。

6、对水垢的处理

6.1、防止结垢——这是积极的措施,要设法不让主锅炉内结水垢,必须配置有效的水处理设备和建立必要的制度。

6.2、防止积垢、积油脂——应当每班对锅炉进行排污,积极的办法是防止油脂进入炉内。

7、防止腐蚀——对内部的腐蚀,应当用水处理的方法,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对氧腐蚀则另用除氧设备解决,对外部腐蚀应当从维护保养上加强。

8、防止槽裂——平时操作,应注意不使锅炉骤冷骤热。此外,定期检验锅炉,重点检查锅炉内部槽裂,一经发现,必须及时修理并加注意。

9、防止水锤——主要注意平时的操作,勿使锅炉的水位骤升、骤降;避免锅炉满水、吊水、汽水共腾等情况发生。

10、在工作时间内要样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操作技术和判断事故、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4篇 公司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管理和安全监察,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常压热水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锅炉。

第三条 任何单位安装和使用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或者常压热水锅炉。

第四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造单位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锅炉方面的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 小型锅炉应当至少装设一只压力表。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小型蒸汽锅炉和小型铝制承压锅炉应当至少装设一只水位表。

第七条 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的结构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常压热水锅炉严禁改作承压锅炉使用。

第八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完毕后,由锅炉使用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当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代表参加。

第九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存在危及安全的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

第十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报告和处理。

第5篇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锅炉是特种设备,司炉工人是特种作业人员。为了加强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司炉工人,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人。

电力系统发电用锅炉及并网的自备电厂发电用锅炉的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与管理,按水利电力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培训和考试

第三条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遵守纪律、热爱本职工作。一般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条司炉工人考试前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可由本单位、主管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培训时间,拟领取1、2、3类操作证者应不少于六个月,拟领取4类操作证者不少于三个月。 字串4

第五条司炉工人考试一般应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县或地、市级、下同)统一组织。有条件的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经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后,可自行组织考试,但试题,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须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

第六条司炉工人考试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对从事五年以上司炉工作,文化水平较低的司炉工人,以考核实际操作技术为主。

第七条司炉工人考核应按不同类别从下述考试大纲内容中选取命题。

1.理论部分

(1)压力、温度、介质、燃料、燃烧、通风、传热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锅炉的分类、结构及其简单的工作原理。

(3)锅炉安全附件的名称、作用、结构及简单的工作原理。

(4)各种热工仪表、自控和连锁保护装置的用途和操作注意事项。

字串6

(5)锅炉附属设备的用途和操作要领。

(6)锅炉给水、炉水标准及常用的水处理方法。

(7)锅炉运行的操作要领。

(8)水垢、烟灰、结焦对锅炉的危害及防治方法。

(9)锅炉常见事故的类别、原因、预防及处理。

(10)锅炉维护保养方面的基本知识。

(11)锅炉安全法规中有关安全运行的内容。

2.实际操作部分

(1)锅炉起动前的检查、准备、点火、升压、运行、调整、压火、停炉等操作。

(2)安全附件的检查及调整。

(3)各种辅机及附属设备的操作。

(4)反事故演习。

第三章司炉操作证的类别、发放与管理 字串5

第八条司炉操作证分为四类,见下表。

第九条符合基本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司炉工人,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签发司炉操作证。

司炉工人只许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低类别司炉工人升为高类别司炉工人时

-----------------------------------------------

类别|允许操作的锅炉

字串3

-----|-----------------------------------------

1|工作压力≥3.8mpa(39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锅炉

-----|-----------------------------------------

2|工作压力<3.8mpa(39kgf/平方厘米),出力>4t/h的蒸汽锅炉和供

|热量>2.8mw(24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

3|工作压力≥0.1mpa(1kgf/平方厘米),出力≤4t/h的蒸汽锅炉和供热 字串9

|热量≤2.8mw(24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

4|工作压力<0.1mpa(1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锅炉和供热量≤0.7mw(

|6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

应经过重新培训和考试,并换发司炉操作证。

第十条对取得操作证的司炉工人,一般每四年应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工作由发证机关或其指定的单位组织进行。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单位记入司炉操作证复审栏内。连续从事司炉工作而无事故的司炉工人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后可以免于复审。 字串6

复审不合格者,应注销司炉操作证。

第十一条持证司炉工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第十二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按本办法第3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选调司炉工人。

2.加强对司炉工人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

3.制订并督促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4.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条件,锅炉房应做到文明生产。 字串2

5.奖励安全生产好的司炉工人。

6.保持司炉工人队伍的相对稳定,不随意调动司炉工人。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对季节司炉工人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十四条司炉操作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附录格式统一印制。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6篇 锅炉运行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锅炉的运行及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为此,我们拟采取下列管理与技术措施,确保采暖季的顺利运行。

一、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实行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项目负责制。明确锅炉运行、设备维修及技术等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直接抓。

二、我公司接管供热运行后,马上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进驻现场,从物业公司全面接管锅炉房及管道等有关设备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尽快熟悉现场及设备,小区房屋的热工特性,了解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方案。

三、抽调得力的班长、司炉人员组成责任心强、技术熟练、有较多经验的人员,组成运行和维修班组,集中一周时间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重点是:

(1)了解和熟悉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和熟悉小区供热设备及管道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建筑物的热工特性;

(2)强化燃气锅炉房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等项规章制度的再教育,重新学习和贯彻《北京市住宅供暖热水锅炉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国家劳动部《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锅炉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文件。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立即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提出入冬前的检修方案,确保2006年冬季供热顺利进行。

五、拟每班配备一定数量维修工人,及时为用户服务,做到小问题及时处理不过夜。属于班组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机动力量进行抢修。

六、管线热平衡任务由公司配备的专业人员随时观察,研究管线热平衡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水力平衡调整,达到用户满意。

七、建立报表记录,统计制度。这是本公司多年来坚持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这些包括:锅炉运行日志,水处理设备水质监督,化验报表、天然气、电力、水量的计量,统计报表,做到每班记录,每班核算,每日小结。考核指标按季节分解到班组,在保证供热质量的情况下,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争取物业、专业、业主三方满意。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三项制度、三个规程以及统计、核算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7篇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油(气)生产设施(以下称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以下称《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所规定范围内生产设施的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但不适用于船用和移动式钻井平台上的锅炉、压力容器。

第三条  作业者应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并按所制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并指定具有锅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  作业者在锅炉、压力容器投人使用前,应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称安全办公室)的地区安全监督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经审查盖章之日起生效。

4.1办理锅炉、压刀容器使用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文件:

4,1.1按附件一、二的格式填写《锅炉、加热炉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以下称《使用登记表》)·式两份,分别由作业者和安全办公室地区代表各保存一份;

4.1.2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

4.1.3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o

4.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锅炉、压力容器,不予登记:

4.2.1无发证检验机构签署的检验报告的;

4.2.2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不能有效证明其质量合格的。

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应及时到原登记地点持相应文件办理变更手续;经审查,登记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4.3.1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技术改造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2当需改变锅炉、压力容的原设计使用条件时,在改变使用条件前,改变使用条件方案应经检验机构认可后,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的改变使用条件方案认可报告办理

变更手续;

4.3.3当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时行定期检验后,在投入使用前应持《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4.3.4未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使用。在本规则颁布以前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按4.1条款的要求补登记手续。

第五条  经检验确认判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应持检验机构签发的书面报告和《使用登记表》办理注销手续,并不准再继续使用。

第六条  作业者应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登记卡和安全技术档案。

6.1应建立《锅炉档案登记卡》、《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

6.1.1锅炉、压力容器档案登记卡(以下称登记卡)的格式,由作业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6.1.2登记卡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6.1.2.1锅炉、压力容器基本数据:名称、使用地点、登记编号、制造单位、发证检验单位、制造和投用时间、设备规格、性能、操作条件和所属附件规格及制造单位;

6.1.2.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的校验日期、校验结果、修理、更换、事故等登记o

6.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1锅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文件有关资料;

6.2.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有关资料;

6.2.3检测、检验、试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6.2.4修理或技术改造设计文件和修理或技术改造后的检验报告及技术文件和资料;

6.2.5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6.2.6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第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日常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7.i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7.2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7.2.1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

7.2.2锅炉、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

7.2.3锅炉、压力容器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应急报告程序。

7.2.4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和每隔五年一次的特别定期检验项目及其附件校验期限和项目。

第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8.1作业者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作业者负责人签发安全操作证书,并对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书的操作人员每两年进行一

次考核。

8.2锅炉操作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操作证。

8.3未取得安全操作证的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第九条  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9.1作业者应按原设计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分别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的年度和每隔五年一次的特别定期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使用。

9.2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技术改造方案、设计文件应经末规则指定的检验机构认可。进行修理或技术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应向本规则指定的检验机构申

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9.3下列单位之一经安全办公室认可后视为规则指定的生产设施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9.3.1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9.3.2生产设施发证检验机构;

9.3.3国外依法注册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

第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0.1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安装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选用具有产品合格证书的合格产品;

10.2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校验制度,安全附件的校验、更换、校验期限由作业者根据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确定。校验后的安全附件应挂牌明示本次和下次校验日期。逾期未

经校验、更换的安全附件不准使用。

10.3经计量部门、安全监察部门认可并经安全办公室认可的安全附件校验机构方可承担校验工作。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规则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1.1.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bdh(不含液体静压力);

11.1.2内直径(非园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o.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包括快开端盖式压力容器;

11.1.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1.2本规则不适用下列压力容器:

11.2.1各类气瓶;

11.2.2非金属材料压力容器3

11.2.3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11.2.4电气行业专用的封闭式电气设备的压力容器s

11.2.5最高工作压力大于t00mpa的压力容器。

11.3本规则锅炉系指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加热炉(包括热介质炉)。

11.4本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元件:

11.4.1安全阀3

11.4.2爆破片;

11.4.3易熔塞;

11.4.4压力表;

11.4.5液面计;

11.4.6测温仪表。

11.5当移动式钻井平台改为油气生产平台时,以及移动式钻井平台试油(气)专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仍执行本规则。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责任者,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有权按《安全管理规定》第八章有关条款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8篇 乡镇企业锅炉安全管理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我市的锅炉事故大多发生在乡镇企业,其原因既有管理上的,又有技术上的。搞好乡镇企业的锅炉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锅炉作为特种设备,政府部门设有专门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国家为此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城市中的企业对锅炉的管理比较重视,工作较规范,而乡镇企业由于起步较晚,行业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锅炉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以我市为例,位于郊区的两个区有在用锅炉210台,其中乡镇企业锅炉为150多台;在县区,乡镇锅炉占总数的60%,因此,乡镇企业的锅炉管理已成为锅炉安全工作的重点,应引起高度重视。

1乡镇企业锅炉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锅炉购进渠道复杂,缺少必要手续和附件

由于许多乡镇企业项目开工仓促,资金短缺,购进的多为二手设备。近年来,由于城市内集中供热而闲置的锅炉,包括一些应报废的锅炉扩散到了农村,如我市近年淘汰的锅炉设备,其中60%卖给了乡镇企业。这些锅炉有的缺少有关技术资料,有的缺少除尘器、水处理设备、分汽包、安全附件等,给安全运行带来很大隐患。

1.2缺乏法制观念,不按章办事

国家颁布的锅炉监察规程有十几部之多,有的乡镇企业对此不十分了解,认为有了锅炉使用证就可投入运行,对有关规程不熟悉或不按章执行。如乡镇企业由于燃料、场地、工艺、资金等方面原因,需要对锅炉进行修改改造,但却不按规定报批,有的让没有安装修改资格的单位改造,如某企业将常压锅炉的排气孔私自焊堵,导致锅炉憋压开裂。

有些企业根本就没有操作规程;有的生搬硬套国营大厂的条文,不适合本厂实际,不便于司炉工和维修工执行;有的即使有规章制度,由于疏于监督管理,而形同虚设。司炉工脱岗、锅炉脱水、不及时化验等司空见惯。近年我们加强了法规宣传和监督检查,又出现了另一种情况,检验中发现80%的锅炉存在满水运行问题,原因是司炉工怕缺水造成事故而打满水运行,便于睡觉。而满水运行不仅损坏设备,还影响蒸汽品质。这些说明在乡镇企业加强法规观念,按章办事是非常重要的。

1.3忽视对水处理设备等辅机的管理

我们发现,由于水处理不符合要求造成结垢引起的锅筒鼓包、管板开裂、爆管等事故很多,1993年及1994年两年我所对两个乡的锅炉年检60台次,发现锅筒鼓包3例,管板开裂1例,水冷壁管爆管15例,水冷壁管胀粗过烧多例;而在市区企业中,蒸汽锅炉鼓包、管板开裂较为少见,且很少因结垢引起。这说明乡镇企业对水质管理的重要性的排污操作技术缺乏了解。有的企业直接用井水为锅炉给水,有的对钠离子交换器缺乏必要的测试手段,当发现锅筒和炉管中水垢严重时,随意采用酸洗的方法除垢,致使酸洗次数多、间隔短,严重影响锅炉的使用寿命。

1.4管理人员缺乏,忽视设备维护保养

乡镇企业引进技术时,对锅炉等辅助设备的人员没有考虑,管理人员更换频繁,责任不明确。突出表现一是管理不严格,二是不注意设备的维护保养。有的企业的锅炉各种操作表盘模糊,这些不仅损害设备,而且不利于安全生产。

1.5操作人员技术素质差

乡镇企业对司炉工、化验工的培训不重视,许多操作工没有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司炉工由于技术素质差,许多人既不讲文明生产,又不讲安全运行。有的企业锅炉房内烟气弥漫,污水、煤渣启蒙地,安全隐患很多。

2乡镇企业锅炉安全管理的措施

针对乡镇企业锅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一些区属的乡镇企业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收到较好的效果。

2.1严把锅炉购入关,搞好基础工作

为保证锅炉设备的质量,我们要求凡是新进的旧锅炉,必须做到“四全四有,即登记注册手续齐全,使用证手续齐全,铭牌和出厂合格证齐全,历年劳动部门检验报告齐全;有操作控制柜,有除尘器等辅机,有水处理设备,有安全附件。购进锅炉之前,要请有关技术人员把关,手续不齐的锅炉不准过户发证。对于一些从外地购进,铭牌等技术资料不齐全,质量难以保证的锅炉,为减少企业的损失,本着“合乎使用”的原则,请检验机构对锅炉进行全面鉴定,确定允许使用的参数,把住设备质量关。成立了废旧锅炉调剂中心,对市区的废旧锅炉设备统一鉴定,防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锅炉流入本地和外地的企业。

对符合使用要求的锅炉则进行登记造册,主要项目有锅炉型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制造时监检情况、辅机情况、水处理种类、历年检验情况、出现过的问题等。考虑到乡镇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极易变动的特点,除在区劳动部门存档外,企业的锅炉技术资料,一律由村级工业办公室保管,一台一档,专人负责。如九里区张小楼村以前锅炉技术资料经常丢失,从1994年起由村工业办公室统一管理后,其间虽然许多企业转产、停产、更换承包人,但锅炉资料保存完好,给企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证。

2.2落实锅炉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监督执行

根据劳动部《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我们为乡镇企业锅炉房统一订制了印刷在薄塑料板上的锅炉管理规章制度,挂在锅炉房内,便于司炉工对照操作执行,在各项规章制中,突出了安全运行和文明生产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加强责任心,如交接班要求有一套检查、签字手续等。强调文明生产,不仅可以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也是企业上档次的标志。

2.3注意乡镇企业锅炉使用特点,严格控制锅炉改造

为防止企业对锅炉的随意修理改造,规定受压部件修理改造要经检验监督部门审批,非受压部件如炉膛、炉排等修理,要经论证,修理后要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由于农忙等原因,锅炉停用较频繁,如保养不善,将大大缩短锅炉寿命。适合乡镇企业锅炉的保养方法有两种:短期停炉的,宜采用加锅炉保养剂的满水湿保养,时间一般为1月左右,这期间要注意补火;长期停用的锅炉,采用干保养法,停用后,打开锅筒人孔,用木柴在炉膛点火,烘炉1天后,在锅筒内放置盛有生石灰的敝开长条本箱,关闭人孔,每两周打开人孔,视情况更换石灰。

2.4加强水质管理,减少结垢导致的事故

要解决或减轻锅炉结垢,必须执行低压锅炉的水质标准gb1576-95。就目前乡镇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有完整交换器设备的要按章操作,对没有交换器或水处理设备不全的,1t以下的锅炉可以采取每t水加1~2kgnzoh和3~4kgna3po4,或每t水只加5~6kgna3po4。要求每月将水样送专门检查部门化验,检验所也要按期到现场取水样化验,督促和帮助企业搞好水质管理工作。锅炉的排污操作要根据化验结果进行,排污的时间和次数要写入规章,严格执行。对锅炉的酸洗,一年内不得进行两次,酸洗方案要经审批。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企业认识到水处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做好水质管理工作,1995、1996两年我所检验的区属乡镇企业锅炉未发现鼓风包、管板开裂等严重问题,水冷壁管爆管和胀粗的大大减少。

2.5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建立锅炉管理网络

为解决乡镇企业人才相对较少,人员技术素质差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引进大型企业退下来或下岗的管理人员和执证操作人员,帮助乡镇企业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

由于乡镇企业相对来说普遍存在着基础较差、位置分散、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建立锅炉管理维护网络(划片分组),每组必须有一家相对大的企业为骨干,做到技术资料共享,统一订阅刊物,定期开展活动,交流经验,调剂技术力量,对提高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由于采取上述措施,我市区属乡镇企业锅炉事故和缺陷大量减少,收到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9篇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加强锅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锅炉安全管理部门备案。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为: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第10篇 环保锅炉安全管理要求规范

锅炉生产装置检修的安全管理始终贯穿于检修的全过程,包括检修前的准备、装置的停车、吹扫置换、检修、开工前的确认以及开工的全过程。因此,锅炉生产装置检修必须严格遵守检修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检修许可票(如设备交出、设备检修、用火、破土、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票、高处作业、起吊作业等)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这是锅炉装置实现安全检修的重要管理工作。其它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检修指挥部,负责检修计划、调度、安排人力、物力、运输及安全工作。在各级指挥系统中建立由安全、人事、保卫、消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按照部门职能分配的安全责任对检修全过程各负其责,同时要设立安全组,由安全第一责任者或安全负责人任指挥,对安全检修工作负全面责任。

各级安全机构负责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办理动火、动土、有限空间等各种安全作业票证。

(二)制定检修计划

在锅炉企业中,各个生产装置之间,以至于厂与厂之间是一个有机整体,他们相互制约,紧密联系,一个装置的开车必然影响到其它装置的生产,因此装置进行大检修必须要有一个全盘的计划。在检修计划中,根据生产工艺过程及公用工程之间的相互关联,规定各装置、工号先后停车的顺序;停料接料、停水、停汽、停电的具体时间;什么时间灭火炬、什么时间点火炬。还要明确规定各个装置、工号的检修时间,检修项目的进度,以及开车顺序。为了使各级管理人员、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明确任务,使装置检修安全得到全过程的控制,要绘制检修网络图、施工进度表、开停车吹扫置换进度表,抽加盲板图,动火、动土作业平面示意图,有限空间作业平面示意图,安全检查人员网络图,安全竞赛考核表等图表。

(三)做好安全教育

由于锅炉企业的合并、重组改制,国家要求锅炉企业对工程建设、检维修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和检修质量,降低成本。因此锅炉生产装置的检修不但有操作人员参加,还有大量的检修人员参加,许多外来施工承包商队伍、人员进入企业参加生产装置的检修,检修队伍多,作业人员比较复杂,安全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

企业安全、人事、设备、生产技术、工程管理部门要合力组织好对本单位参加检修人员的教育。同时也要加强承包商队伍、人员及其它单位参加检修人员的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检修的安全制度和检修现场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重点要做好检修方案和技术交底工作,使其明确检修内容、步骤、方法、质量标准、注意事项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必须采取的措施。这些规定和禁令主要有:

(1)停工检修的有关规定。

(2)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3)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5)动火作业的规定。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规定。

(7)抽堵盲板作业的规定。

(8)高处作业的规定。

(9)吊装作业的规定。

(10)断路作业的规定。

(11)破土作业的规定。

学习和贯彻检修现场的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等安全禁令、规定。对各类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参加检修。

第11篇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题库

一、填空题

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各企业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

3、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三)级管理。

4、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发电企业的锅监委主任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职)担任。

5、各发电企业的(专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日常管理工作。

6、新建锅炉压力容器合同谈判中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资质审查;(设计总图审查);设计、制造所采用的标准审查;监造、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审查;产品应提供的设计、制造资料审查。

7、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我国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我国安全法规基本要求的,应征得(国家主管部门)的同意,执行合同中双方同意的国际标准或某国标准体系。

8、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包括在(制造厂)现场监检和在(安装工地)现场监检,监检要委托专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检结束后应出具(监检综合报告),并对设备(总体安全状况)作出评价。

9、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前,(监检单位)应提出整套试运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缺陷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锅炉是否具备整套试运行的条件作出(评价)。

10、锅炉压力容器在投运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电站锅炉压力容器要按照有关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

11、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超水压试验)。

12、停用一年及以上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如重新启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重新启用前必须按有关规程由专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得到(上级锅监委)的许可。

13、各级锅监委要加强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过程的检查,对严重威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发出(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改进。

14、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锅监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各火力发电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部署锅监工作。

15、从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验、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运行、焊工培训实践指导教师、焊工、焊接热处理工必须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16、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其保护装置的退出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控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17、按规定,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强制检验)。

18、对在役压力容器检验中,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达不到监督使用( 三 )级标准的,要在最近一次检修中治理升级。检验后定为( 五 )级的容器应按报废处理。

19、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20、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定期进行 校验和( 排放 )试验。

21、对支吊架而言,其检查重点为(载荷)和位移(包括值和方向),检查结果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2、对于一台设计好的特定的锅炉来说,(能使其达到最佳运行性能)的煤才是最好的煤。

23、目前,炉水的处理方式有(磷酸盐)处理、(氢氧化钠)处理和(全挥发)处理。

24、锅炉大修时,应对水冷壁割管检查,割管根数不应少于两根(其中一根为监视管),每根长度气割不应少于(1米),锯割不应少于(0.5米)。

25、锅炉安全门的弹簧经长期运行后高度降低,弹力减小。这是一种(过量弹性变形)失效。

26、安全阀应装设通到室外的排汽管,排汽管应尽可能(取直),其水平段长度不宜超过(4)倍的安全阀排汽口径。每只安全阀宜(单独)使用一根排汽管。

27、常规无损检测技术有五种,它们是(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渗透探伤)、(射线探伤)和(涡流探伤)。

28、水冷壁管的主要损伤方式为(腐蚀减薄)和(疲劳)。

2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30、对运行时间大于(10万)小时后的在役锅炉,确定检验计划时,应扩大检验范围,重点检查设备寿命状况和做好寿命评估。

二、单项选择题

1、各企业的( a )是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

a 行政正职 b 分管生产的副职 c总工程师

2、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实行( b )级管理。

a 2 b 3 c 1

3、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锅监委主任由( b )担任。

a 行政正职 b 分管生产的副职 c总工程师

4、发电企业的锅监委主任由( b )担任。

a 行政正职 b 分管生产的副职 c总工程师

5、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我国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我国安全法规基本要求的,应征得( a )的同意,执行合同中双方同意的国际标准或某国标准体系。

a、 国家主管部门 b 国务院 c国家安全委员会

6、锅炉机组整体水压试验前,( a )应提出水压前缺陷整改清单,并提出水压试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是否具备水压试验作出评价。

a、 监检单位 b 建设单位 c 施工单位

7、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前,( a )应提出整套试运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缺陷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锅炉是否具备整套试运行的条件作出评价。

a、 监检单位 b 建设单位 c 安装单位

8、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外部检验可在运行状态下实施,每年不得少于( a )次。

a、1 b 2 c 3

9、停用一年及以上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如重新启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重新启用前必须按有关规程由专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得到( a )的许可。

a、上级锅监委 b 本企业锅监委 c技术监督机构

10、各级锅监委要加强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过程的检查,对严重威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发出( b )。

a、整改通知书 b 、安全监督通知书 c、 停用通知书

11、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 c ),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a、劳动措施 b 、时间表 c、安全技术措施

12、按国家有关规定,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 b )

a、外观检查 b 、强制检验 c、监督检测

13、按集团公司规定,应设专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的机构有( c )。

a、集团公司 b 、各分支机构、子公司 c、各发电企业

14、在役锅炉压力容器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中内部检验应结合每次大修进行,其检验内容列入大修计划的( a )项目。

a、标准 b 、非标 c、排外

15、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后,检验组织单位要提出( b ),对设备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并提出整改建议。

a、 钢材监测报告书

b 、检验报告和各分项报告

c、 附件评估报告

16、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由(b)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a.施工单位 b. 有资质单位 c. 有资质的检验人员

17、储氢罐属于(ⅱ类)容器

a.ⅰ类容器 b. ⅱ类容器 c. 能源容器

1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规定:悬吊式锅炉炉顶主梁挠度不应超过(b)。

a. 1/800 b. 1/850 c.1/1000

19、确定压力容器是否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的压力条件是指(b)

a. 设计压力 b. 最高工作压力 c.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20、在火力发电厂锅炉安全门保护系统中,饱和汽安全门动作的超压脉冲信号取自(a)

a. 汽包 b. 主汽联箱 c. 给水

21、在高压锅炉的升压过程中,通常汽包壁上下温度差不得超过(b)

a. 40℃ b. 50℃ c. 60℃ d. 70℃

22、钢淬火的目的是获得(c)

a. 珠光体 b. 铁素体 c. 马氏体

23、下面几种检测方法中不是无损检测方法的有(d)

a. 涡流探伤 b. 超声波探伤 c. 射线探伤 d. 高温拉伸

24、锅炉安全门的校验顺序是(b)

a. 先低压后高压 b. 先高压后低压 c. 先简后难

25、火力发电厂锅炉受压部件焊接常用的焊条为(b)

a. 酸性焊条 b. 碱性焊条 c. 中性焊条

三、多项选择题

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 abcd )修理改造、长期停用及重新启用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a、制造 b、安装 c、运行 d、检验

2、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系统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abc )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直属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a、监督 b、指导 c、协调 d、检测

3、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含有(abcde)。

(a)细化公司系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b)监督、指导、协调各管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c)指导管辖范围内的焊工培训机构及其他相关培训机构;

(d)组织研究解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

(e)组织本公司系统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技术比赛、调考等。

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包括的内容包含有( abce )

(a)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的监检管理;

(b)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的监检管理;

(c)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

(d)在役锅炉压力容器的长期检验;

(e)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的审查;

5、新建锅炉压力容器合同谈判中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bcd )和产品应提供的设计、制造资料审查。

a、设计、制造资质审查

b、设计总图审查

c、设计、制造所采用的标准审查

d、监造、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审查

6、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包括有( ab )。

a、在制造厂现场监检 b、在安装工地现场监检

c、设计计算书监检 d、钢材的监检

7、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包括( abd )。

a、外部检验 b、内部检验

c、材质应力计算 d、超水压试验

8、《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规定各( abc )的锅监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分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部署锅监工作。

a、集团公司 b、各分支机构

c、各子公司 d、各基层单位

9、《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对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集体和个人,要按责任制追究( abc )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a、领导 b、职能部门 c、直接责任人 d、设备主人

10、集团公司系统从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验、理化检验、运行和( abcd )必须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a、无损检测工 b、焊工

c、焊接热处理工 d、焊工培训实践指导教师

11、判断下列说法哪些符合dl647标准对水压试验用水规定的要求(a c d)

a.蒸汽压力为9.8mpa以下锅炉的水压试验,采用除盐水或软化水.

b.对设备上有奥氏体不锈钢管时, 除盐水氯离子浓度应低于0.3mg/l.

c.水温按制造厂规定数值控制,一般在21℃~70℃.

d. 水压试验结束,应对设备管道实施保养.

12、以下哪些管道属于dl647标准范围内的主要汽水管道(a b c)

a.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

b.高低压旁路管道

c.高低压再热蒸汽管道

d.锅炉出口导汽管

13、金属晶体的缺陷包括(a c d)

a.位错 b. 夹杂物 c. 空位 d. 晶界

14、给水处理方式有(a c d)

a. 还原性全挥发处理 b.磷酸盐处理 c.氧化性全挥发处理

d.加氧处理

15、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下述哪些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a b c)

a. 设计资格印章已失效的图样

b. 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

c. 设计资格印章是复印章的图样

四、判断题

1、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单级管理。(*)

2、各企业的总工程师是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定期检测为主”的方针(*)

4、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可不成立本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5、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锅监委主任由总经理担任。(*)

6、组织本公司系统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技术比赛、调考是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之一。(√)

7、发电企业的锅监委主任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厂长)担任。(√)

8、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发电企业应设兼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

9、锅炉压力容器停用及重新启用的监督管理属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内容。(√)

10、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我国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我国安全法规基本要求的,应征得国家主管部门的同意,执行合同中双方同意的国际标准或某国标准体系。(√)

11、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监检要委托专门的检验机构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不包括在制造厂现场监检和在安装工地现场监检。(*)

12、锅炉机组整体水压试验前,监检单位应提出水压前缺陷整改清单,并提出水压试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是否具备水压试验作出评价。(√)

13、锅炉压力容器在投运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电站锅炉压力容器要按照有关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

14、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外部检验可在运行状态下实施,每年不得少于2次。(*)

15、《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规定各发电企业的锅监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分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部署锅监工作。(*)

16、各发电企业的专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日常管理工作。(√)

17、新建锅炉压力容器合同谈判中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资质审查;设计总图审查;设计、制造所采用的标准审查;监造、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审查;产品应提供的设计、制造资料审查。(√)

18、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我国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我国安全法规基本要求的,应征得国家主管部门的同意,执行合同中双方同意的国际标准或某国标准体系。(√)

19、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前,基建单位应提出整套试运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缺陷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锅炉是否具备整套试运行的条件作出评价。(*)

20、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和内部检验。(*)

21、停用一年及以上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如重新启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重新启用前必须按有关规程由本单位进行检验并得到上级锅监委的许可。(*)

22、各级锅监委要加强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过程的检查,对严重威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改进。(*)

23、集团公司规定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锅监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委员会议,分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部署锅监工作。(*)

24、从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验、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运行、焊工培训实践指导教师、焊工、焊接热处理工必须全部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25、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6、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其保护装置的退出应经生产部门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控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27、按规定,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监测。(*)

28、对在役压力容器检验中,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达不到监督使用五级标准的,要在最近一次检修中治理升级。检验后定为三级的容器应按报废处理。(*)

29、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0、《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对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集体和个人,要按责任制追究领导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31、每台锅炉至少装两个全启式安全阀。(√)

32、容器和承压管道上接管座允许设置异种钢接头。(×)

33、在役锅炉应结合每次大修,开展锅炉安全性能试验。(√)

34、长期超温其表现形式为超温幅度大,管材会发生相变。(×)

35、用内窥镜检查混合式减温器内壁、内衬套、喷嘴应无裂纹、磨损、腐蚀等情况,以后每6万小时检查一次。(×)

36、使用检定不合格的、没有检定的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均属违反计量法的行为。(√)

37、水流速较高的部位发生溶解氧腐蚀时,在金属表面基本无腐蚀产物。(√)

38、射线探伤技术几乎适用于所有的材料。(√)

39、当锅炉进行超压水压试验时应将云母水位计和安全门退出运行。(√)

40、电化学腐蚀是一种金属表面与电解质相互作用,阴极发生溶解的现象。(×)

41、火电厂主蒸汽管道焊接常采用的是气焊和焊条电弧焊的组合焊法。(×)

42、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由锅炉设备制造厂负责,因此建设单位不必再委托锅检单位对锅炉承重、承压部件的制造质量进行监检。(×)

43、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不宜装设截止阀门。(√)

44、保持炉水的ph值不低于9是防止锅炉发生酸性腐蚀的关键。(√)

45、汽包和过热器上所装全部安全阀排放量的总和应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五、问答题

1、《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中,锅炉压力容器包括那些方面请列举。

答案要点:

包括: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锅炉范围内管道;锅炉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锅炉主要承重结构;高压和低压加热器、压力式除氧器、各类扩容器等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管道;氢罐等非热力系统压力容器;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温和低温再热蒸汽管道、高压和低压旁路管道等压力管道及其附属管道、机炉外其他疏水、排汽、放水、仪表、取样小管等。

2、《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中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包括那些内容

答案要点:

(1)新建锅炉压力容器采购合同谈判中的设计审查;

(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的监检管理;

(3)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的监检管理;

(4)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

(5)在役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管理;

(6)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的审查;

(7)锅炉压力容器停用及重新启用的监督管理。

3、各发电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有那些

答案要点: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公司关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制定本企业的管理制度;

(2)负责本企业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管理;

(3)业务上归口指导本企业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理化检验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指导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机构的管理工作;

(4)配合组织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相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

(5)配合组织解决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研究改进技术方案,监督方案实施。参与电站锅炉压力容器事故、障碍、异常的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6)积极协调配合解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其他管理事宜。

4、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时,集团公司规定哪些改造修理必须经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集团公司锅监委审查同意方可进行

答案要点:对受压元件进行重大修理或更换、受热面成组更换或汽包进行重大修理等。

5、按集团公司规定,集团公司对系统各企业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做的好和不好的集体和个人将怎样考核

答案要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对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集体和个人,要按责任制追究领导、职能部门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6、锅炉超压水压试验的压力应怎样确定

答:锅炉超压水压试验的压力,按制造厂规定执行,制造厂没有规定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锅炉本体,超压水压试验压力为1.25倍锅炉设计压力.

2)对再热器,超压水压试验压力为1.5倍再热器设计压力.

3)对直流锅炉, 超压水压试验压力为过热器出口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得小于省煤器设计压力的1.1倍.

7、电厂300mw机组在安装完过热器时,需要进行水压试验,由于化学除盐设备尚未调试完毕,为了不影响工期,某领导决定用自来水进行水压试验,其结果是新机组启动后不久就大面积爆管,试分析其原因

答:由于自来水未进行除盐,水中含有大量的氯离子。过热器结构复杂,在立管中的水无法放净,会发生氧腐蚀。锅炉点火进行蒸汽吹扫时,部分立管中的水被吹出后阻力减小,形成蒸汽短路,而水未被吹出的管始终积有自来水,再加上过热器管在制造、安装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应力,氧腐蚀坑点作为应力腐蚀源,所以锅炉正式启动后就会发生爆管事件。

8、试简述避免高温腐蚀的措施

答:(1)加贴壁风,增加该区域含氧量;(2)在降低no*的同时要关注高温腐蚀及飞灰含碳量问题,既在重点关注安全性的同时要兼顾经济性。

第12篇 船舶锅炉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 锅炉点火时,应先向炉膛内预扫气,排净残留的油气后才能点火。每次点火不成功, 再次点火前仍要先扫气再点火。每次扫气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严禁简化操作程序、直接点火或缩短扫气时间。

2、 点火时操作人员思想要集中。严格遵守操作步骤,注意合理站位,避开风门检查孔, 防止回火伤人。禁止赤膊和穿着化纤工作服。

3、 手动点火是,应先点火后开油门。如喷油后不能点燃,应立即关闭油门,扫气后重新点火给油,防止爆燃。

4、 锅炉供气时,须先暖管,逐渐加温。操作蒸汽阀时要缓慢地进行。管路总阀装有泄气阀时,应先将泄气阀打开排放残水后再打开各截止阀供气。

5、 蒸汽管阀要有隔热防护装置或明显的警示牌。在运行锅炉周围检查或其他作业时,要注意保持距离和采取措施,防止烫伤。锅炉环境周围要做到:无积油、破布、棉纱和燃油滴漏现象。

6、 锅炉运行中应随时注意观察汽压、水位、给水等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纠正。禁止在汽压、水位不正常情况下工作。禁止在保护装置失灵或阀值不准的情况下使用。

7、 锅炉运行中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关闭油门、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扫气,才能再次点火使用。

8、 锅炉停炉是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停炉后如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停炉所需时间必须遵照规程,严禁缩短时间急剧冷却,以免造成事故。

9、 在拆卸锅炉的进入孔道、贴身角阀、旋塞龙头之类部件及各汽阀管道时,要确认没有压力之后,方可作业。

10、 清扫或检查锅炉内部时,要进行连续的充分通风,并确认无残留瓦斯、余热,炉内温度不得超过摄氏45度。同时遵守《封闭舱室作业的安全规定》。

11、 清扫锅炉外部时,对脚手架、炉门、吊具等要事先检查,确保安全。

12、 检修、调整锅炉点火器时,禁止手持点火器观察发火情况等带电作业,以防高压触电。

13、 一旦锅炉发生烧干事故,应立即停炉冷却,严禁突然给水。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范本(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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