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行政、后勤部门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防火安全工作,对食堂、锅炉、生活用取暖火炉、茶炉、工人的宿舍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建立记录,增强安全意识。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四、生活区支搭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规定。
五、仓库的设置与各类物品的管理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配备足够的器材。
第2篇 房地产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制度
1、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2、迟于上班时间5分钟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5分钟为早退
3、未经请示4小时不到岗为旷工;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时,服从公司或部门的安排
二、岗位形象:
1、衣着得体、仪表严整、举止端庄。男士不留长发,不裸背露体,女士不穿短裙,不浓妆艳抹
2、讲文明、讲道德、讲风格、抢困难、让方便;
3、处理业务要体现快捷、认真、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4、对来公司办天的客人(客户),要热情接待,谈吐大方得体,维护公司形象。
四、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现,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严禁从事与业务无关的事务,不准干私事,不准从事娱乐性活动,不准因私打公司电话,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时,须经办公室同意
3、讲政策、讲原则、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
4、保守公司机密;
5、搞好办公区(室)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6、勤俭节约,爱护办公设施,贵重物品谁使用谁负责。下班前,最后离开办公区的工作人员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7、值班人员对于重要事项要随时向公司报告。
四、考勤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要求,如实填报考勤表,每月15日前上报综合部汇总进行核查,并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扣减工资,报财务部执行。
五、会议制度:
公司例会每周五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经理主持,由各部门理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周工作按排计划。
第3篇 农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农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规范校内各类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印章包括学校公章、钢印,校行政领导签字章、方章,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公章,以及校内其他行政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规格和式样
第三条 “z农业大学”印章为圆形,直径4.5厘米,铜质。
第四条 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及其他同级机构印章为圆形,直径4.2厘米。
第五条 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下属的系、科、室等机构一般不刻印章,如确属工作需要,经审批后可刻制。印章为圆形,直径4.0厘米。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和注销
第六条 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由校长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批,由各需刻制印章的部门凭机构成立的正式批文及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门机构刻制。印章刻好后须先送校长办公室留印模备案,方可启用。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公章,对违反规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的单位公章,应及时交回校长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各级印章要专管专用。学校印章由校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各单位的印章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或单位指定的专人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本部门负责人管理。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第九条 使用印章必须手续齐备并实行登记制度,用印留存的的材料应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条 除校办公章外,各单位的行政公章,如非业务工作联系,一般不得对外。
第十一条 使用本单位行政公章,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各单位的行政公章管理出现事故,要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和单位正职领导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严禁各单位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如果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协议和合同,导致法律纠纷、经济损失和学校名誉损害,均要严肃追究签订人、用章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 使用校级印章的各类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 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类正式行政公文的用章,按《z农业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工作证、毕业(结业、进修)证、聘任证书、学生证等各种证书,均须由有关职能部门造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派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加盖校印;并将名册一份交校长办公室留存备查或归档。需要个别办理时,须有职能部门的证明。
第十五条 需开具学校证明、介绍信外出联系工作的校内各类人员,须凭所在单位的证明,方可开具校级证明、介绍信等。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
第十六条 教职工因私需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和个人证明材料需加盖校印的,须凭有关部门的证明或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办理。
第十七条 非本校职工、有工作单位的本校教职工家属,外出或其它事由,不属学校及各部门出具证明的范围。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的,须持有关部门证明,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开具所需证明。
第十八条 需办理特殊通行证的教职工、学生,或因工作关系来我校的校外人员,需办理边境通行证或特殊通行证,须先向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提出申请,经保卫部门审核,最后经校办主任批准,方可加盖校章。
第十九条 办理法人委托证明书,必须经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并由职能部门开出证明,经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十条 对外签订协议、合同,须经校长办公室审定,并由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一条 纵向课题的科技任务、合同书按常规程序用章;横向课题合作协议须按《z农业大学横向科技合同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向校外有关部门呈送的各类报表,必须由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
第二十三条 办理各种报建手续须加盖学校印章的,必须经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四条 办理企业执照、法人变更、年审等手续须盖校章的,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五条 单位办理银行开户手续,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同意,方可盖校章。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或学生办理公派或因私出国(境)手续,应分别按《z农业大学关于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和《z农业大学关于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七条 校长名章(签字章、方章)是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表示,凡对外使用校长名章,须经校长本人批示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八条 学校法人和校级领导人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学校公章的保管使用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在使用校级印章时,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z农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华农大(办)字[1996]第40号)同时废止。
第4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移动电话管理规定
为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公司员工移动电话管理作如下规定:
1、公司对员工因办理公务所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简称移动话费),按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报销限额标准。
2、原则上,班长级以下普通员工(不含班长级),不得申请报销移动话费,特殊工作岗位或确实因为业务需要(如:司机等)的除外。
3、公司对移动话费实行'员工提出报销申请、公司核定报销限额、限额内实报实销,超支部分员工自负'的管理方式,即:班长级以上的管理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公司提出报销移动话费的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岗位和业务的特点,以及公司的《移动话费报销限额参考标准表》,核定具体的报销限额。对在限额以内的移动话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对超过报销限额的,公司只按限额标准进行报销,超支部分由其个人承担。
4、核定移动话费报销限额的流程为:
班长级以上的管理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写出书面的报销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出具审定意见后,报经理审批。在公司的限额参考标准内,经理可以直接批准。对超出公司规定的限额参考标准的,还需要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5、移动话费报销限额参考标准如下:
类别 项 目外勤(100%)复合勤(70%)内勤(50%)
a经理300元/月
b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200元/月140元/月100元/月
c班长、司机、其他特殊工作岗位或确实因业务需要150元/月105元/月75元/月
说 明1、外勤:是指经常须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的员工。2、内勤:是指较少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的员工。3、复合勤:是指较多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的的员工。此标准仅供核定时参考。
6、对已核定报销限额的员工(包括普通员工和管理级员工),如确因业务需要但原报销限额偏低而申请重新核定的,应提供申请日前不少于三个月的移动话费发票和流水清单,并标明私人用途的部分话费,由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主管出具初审意见,并报经理审定。
7、由于职位变更,移动话费的报销限额也应随之发生改变,在工作的性质不变(如:内勤不变),财务根据人事异动文件,可直接执行新职级的移动话费报销标准;如在工作的性质发生改变(如:内勤转为外勤或复合勤),仍应写出书面的申请报告,由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主管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审定。
8、人事行政部及财务部可对员工每月的移动话费进行统计分析,对报销限额核定过高的,有权提出重新核定的建议。
9、凡由公司给予限额报销移动话费的员工,原则上须24小时开机(如不能24小时开机的,但须提供其他电话联系方式)。对享受限额报销但将移动电话置于关机状态,但又没有提供其他电话联络方式,致使公司联络不到的,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除取消当月移动话费的报销资格外,对因联系不上而延误工作,还将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0使用储值卡(如神州行等)的移动电话,不给予移动话费报销。对使用实名入网并已核定报销限额的员工,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号码,如确因需要而更换的,必须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门。
员工不得将实名入网的移动电话号码换成储值卡号码,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移动话费报销资格。
11、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入职满一个月后方可提出申请移动话费报销。报销移动话费的时间自正式批准当月起按月计算话费报销。
12、员工报销移动话费时,应遵守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第5篇 物业管家中心行政奖罚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山庄管家中心行政奖罚管理规定
1.0目的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山庄管家中心经理(含)以下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
3. 0职责3.1总经理负责管家服务中心员工记大过和记大功以上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 2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管家服务中心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含)以下决定的审批。
3. 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复核。
3.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4.0程序要点
4.1奖罚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
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4.2奖罚形式:
4.2.1 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4.2.2 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解聘(劝退、解雇、自动离职)。
4.3奖罚标准
4.3.1 嘉奖一次奖一天岗位工资,警告一次扣一天岗位工资;
4.3.2 记小功一次奖三天岗位工资,记小过一次扣三天岗位工资;
4.3.3 记大功一次奖当月岗位工资,记大过一次扣当月岗位工资;
4.3.4 一年累计嘉奖三次者,记小功一次,一年累计记小功三次者,加记大功一次;
4.3.5 一年累计警告三次者,记小过一次,一年累计记小过三次者,加记大过一次;
4.3.6 一年累计记大功两次,晋升一级工资,一年累计记大过两次者给予解聘。
4.4奖罚条件、
4.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a)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着成绩者;
b)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c)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绩者;
e)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着成绩者;
f)拾金不味,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g)在抗洪、灭火、防风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h)接待业主及客户,受到一致好评者;
i)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j)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l)其他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行为。
4.4.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晋升、调薪奖励:a)表现优异,半年之内的月度绩效考核分数有三次列本部门第一者;
b)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c)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d)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4.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警告处罚:a)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b)拖延执行上级指令及时制规定者,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损失者;
c)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d)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e)无故串岗、闲聊、乱丢果皮、杂物者;
f)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g)使用 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h)其他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需给予警告处分者。
4.4.4 有下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a)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三次者;
b)违反作业规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c)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d)工作时间睡觉者;
e)未经许可出借公司财物者;
f)辱骂同事或管理体制人员,情节严重者;
g)向他误传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h)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i)随身携带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签卡一次者;
j)旷工一天者;
k)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l)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对住户服务时,违反时效制规定,造成住户投诉者;
m)其他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须给予记小过处分者。
4.4.5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a)一年内给予记小过三次者;
b)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
c)工作时间睡觉者;
d)违反标准作业管理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e)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f)随身携带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签卡两次以上者;
g)旷工两天者;
h)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绝接受公司指定体检、治疗或防疫注射者;
i)故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j)擅自挪用公款1000-2022元者;
k)服务态度差,遭住户合理投诉者;
l)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需给予记大过处分者。
4.4.6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职、降薪处分: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重复违反公司标准作业规程,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c)一年内记大过一次,记小过两次者;
d)绩效考核连续两个月考核分数均为末位者;
e)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4.4.7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劝退。
劝退人员如果在试用期的,公司无须提前即可通知员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
a)绩效考评在60分以下(不合格)者;
b)年度内有三个考核分数在70分(基本合格)以下者;
c)其他须给予劝退处分者。
4.4.8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解雇。
解雇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a)绩效考核为不合格者;
b)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两次者;
c)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d)泄窃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022元以上者;
e)在公司无理取闹且先动手打人者;
f)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台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g)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为自己牟取私利者;
h)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i)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j)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k)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l)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m)经常迟到、早退者;
n)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o)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p)服务态度恶劣,损害住户或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q)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r)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解雇者。
4.5奖罚程序
4.5.1 部门主管向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提出,填写奖罚单;
4.5.2 被奖罚人对奖罚事项进行确认;
4.5.3 审核。
管家服务中心经理依据奖罚条件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并与被奖罚人面谈;
并审核意见记录在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4.5.4 公司办公室复核。
公司办公室依照奖罚条件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复核,并签名确认。
4.5.5 审批。
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管家服务中心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决定的审批。
总经理负责其他奖罚决定的审批:a)管家服务中心意见和公司办公室意见一致时,总经理(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在一日内给予审批意见;
b)管家服务中心意见与公司办公室意见不统一时,总经理在两日内给予审批意见。
4.6本规程作为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调薪、劝退、解雇等人事处理工作的依据。
5.0支持性文件
5.1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5.2试用转正、晋升、降职、调薪管理规定
5.3员工离职管理规定6.0
第6篇 装修公司行政后勤电话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电话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用。公司所属电话一律不得拨打任何信息收费电话及私挂长途电话。
二、公司所属电话除企划部网页制作、更新及总经理特批的部门外,一律不得上网。
三、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四、拨打外线接通声响四次对方无人接听时,应挂机重新拨叫。
五、公司员工接听外线电话必须使用公司标准用语:'您好,设计大师楼'。
六、前台文秘接听外线电话应说,'您好,设计大师楼',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应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应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或说:'分机占线,请您记一下分机号稍后再打!'其他内容视情况回答,总的要求语音甜美,用语礼貌、规范、简洁。
七、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应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说明经同意后方可拨打。
八、公司总部电话及分公司、分部,公司帐户电话话费由行政部在每月10~20日交纳。部分市场扣除的话机话费由各分公司、分部负责交纳。
九、分公司、分部负责交纳的话费清单于每月20日前上报行政部。
十、各部门直拨电话出现信息费,本部门领导负责追查责任人。责任不清的由部门集体承担此项费用。
十一、违反本规定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一张。
十二、违反规定第一条拨打任何收费信息电话及私挂长途电话的,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并承担全部费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公职处理。
第7篇 行政中心窗口办公微机日常管理规定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微机日常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在本窗口使用自己的帐号操作中心办公软件,不得使用他人的帐号、密码登陆。
2.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微机上安装与本中心办公无关的程序,严禁外来软盘随意装入中心微机运行。窗口单位如要安装本部门的业务软件,需报经中心批准后方可安装调试。
3.非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本中心的微机,否则因误操作影响系统正常工作,后果由该窗口的工作人员负责。
4.保持工作环境清洁,下班之前退出所有程序,特别是中心办公软件,以防数据丢失,关闭插板电源后方可下班。
5.运行办公软件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遇到问题及时与中心主控室管理人员联系,不得进行盲目操作和恶意操作。
6.不得在上班时间内玩游戏,不得随意删除文件和重装操作系统。
7.窗口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拆装机箱和打印机,否则对硬件造成损坏或缺损,后果自负。
8.严格作息时间,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时间之外操作微机。
9.中心主控室配备杀毒软件,已安装到办公微机上,工作人员定期对办公室及窗口的微机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
10.窗口微机和电话插孔不准随意移动,严禁两个插孔相互调换。
11.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直至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政纪处分,并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资格。
12.中心为各窗口一次性配备的微机办公设备(含打印机、电话机、桌椅等)为中心所有,各窗口单位应办理领用签字手续,平时应注意保管和维护。设备的耗材、维护及更新费用由各窗口单位自理。
第8篇 公司行政管理处罚规定
常言道,有规矩方能成方圆,所以,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拟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公司。以下提供关于公司行政管理及处罚规定,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员参考,并更好地进行员工管理。
办公室管理
1、保持工作桌面整洁,认真整理、保管好本岗位文件资料。下班时认真清理文件资料,并整理归类,以方便清洁员工桌面。
2、离开座位、下班后将座椅推到桌面内。
3、办公区域严禁乱扔、乱倒、乱吐等不良行为,切记维护地毯清洁。
4、为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进餐或携带食物上班。一线员工在餐厅用餐。
5、严禁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吸烟。吸烟请至楼梯口吸烟区,吸烟完毕烟头随手放入指定区域。
6、下班后自觉关闭电脑及本区域空调和电灯,尤其是休息日及节假日个体加班时,更要注意关闭空调及电灯。
7、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有序,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脱岗、扎堆聊天、看小说。
8、非工作需要的上网、睡觉、大声喧哗、吃喝谈笑、听音乐等扰乱秩序及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9、公司电话勿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发生电话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违反本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人/次。
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申购由申请员工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由其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同意后,交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2、员工离职时,依据个人台帐明细将耐用物品交回行政人事部,如果耐用办公品丢失,按照成本价的80%赔偿。行政助理在离职申请表上予以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钥匙管理
1、员工需使用公司门、柜子、抽屉等钥匙者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领用其使用之钥匙。
2、由行政人事部按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各类柜子,行政人事部负责保管、发放、做好领用签收记录。
3、原则上所有钥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备份一把,特殊部门除外。
4、员工离职将其领用之钥匙全部交回行政人事部,必须由行政助理签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钥匙如有遗失需按如下规定金额赔偿:
(1)所有门钥匙50元/把。
(2)柜子、抽屉钥匙10元/把(交行政人事部备份钥匙者)。
(3)柜子、抽屉钥匙50元/把(未交行政人事部备份钥匙者)。
名牌(胸卡)管理
1、名牌作为员工身份识别的标志,员工上班时必须佩戴名牌。
2、保持名牌的卫生整洁,不得擅自将名牌上的信息进行涂改,行政人事部将进行不定时检查,一旦发现有未佩戴名牌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3、各部门负责人上班前需检查部门员工名牌的佩戴情况,督促员工佩戴名牌。
4、名牌遗失应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并交补办手续费20元。不办或未办的员工将给予50元/次的处罚。
员工工作服管理
1、根据公司规定,行政人事部统一订制员工工作服,并负责统一发放,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2、按公司规定穿戴工作服,做到衣冠整洁,朴素大方。未穿着工作服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3、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款式和颜色。
4、工作服遗失应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并交重新订制费50元/件。
补充说明
1、员工如有违规行为发生,行政人事部依本制度执行处罚手续。出具处罚通知,并张榜公告。
2、员工罚款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归入公司奖励基金。
3、本制度的批准执行及相关条款的变更均由总经理批准进行。
4、本制度的日常执行管理及解释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上海****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第9篇 物业行政管印鉴管理规定作业指导书
物业行政管理作业指导书:印鉴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对印鉴的管理,确保印鉴使用的规范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 各部门经理负责该部门印签的保管,并对该部门印鉴的使用进行审批;
3.2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司印鉴的保管、审批;
3.3总经理主管印签的控制。
4、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q/ph-qp-4.2.3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q/ph-qp-4.2.4
5、工作程序与管理办法
5.1印签的保管
5.1.1各部门的印签由该部门经理进行妥善保管。
5.1.2公司的印签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妥善保管。
5.1.3在保管期间出现丢失或损坏,由掌印人负责。
5.2印签的使用
5.2.1各部门员工因对外联系工作业务或因个人原因需其部门开具证明的,由该部门经理审批,盖该部门印章。
5.2.2各部门员工因对外联系工作业务,需用公司介绍信,由该部门经理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盖公司印章。
5.2.3凡对外行文及一切行政往来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5.2.4凡涉及到经济问题,需使用公司印签者(含合同专用章)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5.2.5凡办公室内发文,应加盖办公室印章。
5.2.6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5.2.7严禁使用盖有公司印签的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已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介绍信、支票、证件等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总经理,以便及时处理。
5.2.8
5.3印签的登记
5.3.1各部门和办公室应建立[印签使用登记表](q/ph-wd01-04-01)。
5.3.2 使用各部门或公司印签者,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使用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以备领导审查。
6 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印签使用登记表]q/ph-wd01-04-01各职能部门一年
起草人: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10篇 行政管理规定一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huǒ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11篇 某某大学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管理规定
一、公文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校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2.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类公文统一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签收、分办、处理、存档。公司领导不得直接受理公文。
3.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学校、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秘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4.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载体。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5.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稿、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6.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二)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2.反应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
二、印信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保证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刻制
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出具公司介绍信,各部门方可到正规的印章刻制店刻制。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事先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应指定行政人员保管。
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4.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在办公室和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5.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机构变动或机构名称改变。
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印章使用损坏。
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等级档案。
三、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对内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凡经领导批准方可盖章,其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哪级印章,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应拒绝盖印。用印人填写用印登记薄,领导在该表签批。
(三)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四)代章或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印章,可采用借章办法,借章在落款处加注“借印”、“代”字样。
(五)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六)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延误工作。
四、介绍信管理
(一)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二)介绍信一般由行政办秘书负责保存。
(三)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重要事宜由分管领导审批。
(四)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五、附则
(一)未按本办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第12篇 行政公章管理规定办法
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 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 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 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 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第十三条 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本所印章的,应经呈报部门领导审阅签名,经所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需盖所长印章的,经所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盖章和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所有介绍信、说明、证明等一般往来信函,应一式两联,统一编号,方可加盖印章,底联应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如培训结业证、车辆年审表等),需盖本所印章及所长印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所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所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十七条 使用行政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基建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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