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脚手架使用管理规定
1)脚手架施工荷载不允许超过3kn/m2,使用人力在架上搬运和安装的构件自重不得大于2.5kn,施工设备单重不得大于1kn,架体上不允许堆放砌块材料和斗车等。
2)脚手架操作层应确保畅通,严禁上架人员在架面上奔跑、退行,工人在架上作业中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架上戏闹和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3)作业人员在架上的最大作业高度应以可进行正常操作为度,严禁在架板上加垫器物或单块脚手板以增加操作高度。
4)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项目总工程师和安全主管同意,办理临时拆除令,且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
5)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安全防护的出入通道,严禁攀援脚手架上下。
6)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作业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
7)在每步架的作业完成后,必须将架上剩余材料物品移至室内,每日收工前应清理架面,及时清理落入安全网内的材料和物品。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自架上向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8)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易燃、易污染等物品。
第2篇 钢管脚手架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了规范钢管脚手架使用,加强施工中钢管脚手架的维护和管理,避免钢管脚手架被错误使用或私自改动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钢管脚手架使用和维护的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规定 3.1 钢管脚手架搭设完毕,由脚手架施工队质量检查员或安全员按《落地式脚手架安全自检表》检查后,交使用部门安全员或作业长(施工人员)验收,待安监部安全主管(安全员)检验合格后,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2 脚手架使用单位在施工中要避免对脚手架进行拖拉、撞击、重压。
3.3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私自改动、破坏脚手架各构件及安全网和挪动脚手架。
3.4 脚手架使用单位施工前应在脚手架周围拉设警戒带,并设专人监护,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3.5 每天脚手架使用前,脚手架使用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脚手架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带领作业人员使用脚手架。
3.6 脚手架在使用中如果受到拖拉、撞击、重压,脚手架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项目部安全主管和架子工作业长。
脚手架施工人员摘除“允许使用”牌,挂上“脚手架禁止使用”牌。
架子工作业长通知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整改,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7 脚手架在使用中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脚手架整改申请。
架子工作业长在接到申请单2小时内应到达施工现场。
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脚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业长指派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整改。
整改后的脚手架需重新进行验收方可使用。
3.8 项目部应委派专人负责脚手架检查及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3.9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项目部必须每十天组织人员至少检查一次。
3.10 项目部每3天要组织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以及班组长、和脚手架使用单位对脚手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安全员做好检查记录。
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由项目部通知架子工作业长派脚手架施工队进行整改。
3.1
1 安全主管/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安全员、工程主管、作业长每天巡查时要检查脚手架,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按照上述要求整改。
3.1 2 如果工作量比较大,项目部要安排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
架子工作业长安排从事脚手架维护留守人员的数量和留守天数,并通知安全主管/安全员,安全主管/安全员在日常对脚手架巡查时要检查是否有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
有限公司工程
第3篇 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保证使用脚手架时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确保公司hse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脚手架的搭设、验收和使用等方面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类脚手架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脚手架搭设单位是脚手架搭设、拆除的安全责任主体。脚手架搭设单位对搭设、拆除作业安全全程负责。
2.2 脚手架使用单位对脚手架进行验收并填写脚手架验收单,对脚手架的合格性负责,在脚手架显著位置悬挂“脚手架合格”牌,做好现场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脚手架使用作业安全全程负责。
2.3 分厂设备管理人员(点检)参与脚手架验收,并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脚手架搭设、使用及拆除进行监督检查。
2.4 分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对脚手架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现场使用监督和检查。
2.5 hse管理部监督检查脚手架搭设、使用及拆除安全措施的落实。对15米以上的脚手架、承重脚手架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脚手架验收确认单上签字。
3 管理流程
3.1 总体要求:
3.1.1 脚手架的负载不得超过270kg/m2。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搭设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3.1.2 脚手架搭设前,搭设负责人必须按架子方案或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例如;架子的高度、大小、负载情况及其它要求等),并经全员签字确认。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1.3 15米以上的脚手架、承重脚手架、大型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必须告知分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和hse管理部。各级审核中发现不合格项目,须进行整改后重新审批。
3.1.4 脚手架必须由架子工搭设、拆除。架子工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3.1.5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脚手架搭设负责人、脚手架搭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脚手架使用单位负责人和脚手架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验收,并填写脚手架验收单。
3.2 脚手架验收
3.2.1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3.2.2 搭设的脚手架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在脚手架显著位置悬挂“脚手架合格”牌。验收人员要在“脚手架合格”牌上签字。验收程序为:
3.2.2.1 脚手架搭设单位验收确认后,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后报脚手架使用单位。
3.2.2.2 脚手架使用单位验收确认后,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后报分厂、车间。
3.2.2.3 分厂、车间设备管理人员检查后在验收确认单上签字批准。
3.2.2.4 对于15米以上的脚手架及承重脚手架必须报hse管理部审核签字批准。
3.3 脚手架使用
3.3.1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均衡,严禁超负荷使用,避免集中堆载,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支撑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3.3.1.1 不得将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后架上,禁止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3.3.1.2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卸绑扣、架杆、跳板,严禁擅自拆除剪刀撑以及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连墙件。
3.3.1.3 在冬季应清理脚手板上冰雪,必要时要在脚手板上撒上砂子。
3.3.1.4 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必要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第4篇 钢管脚手架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钢管脚手架使用,加强施工中钢管脚手架的维护和管理,避免钢管脚手架被错误使用或私自改动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钢管脚手架使用和维护的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规定
3.1 钢管脚手架搭设完毕,由脚手架施工队质量检查员或安全员按《落地式脚手架安全自检表》检查后,交使用部门安全员或作业长(施工人员)验收,待安监部安全主管(安全员)检验合格后,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2 脚手架使用单位在施工中要避免对脚手架进行拖拉、撞击、重压。
3.3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私自改动、破坏脚手架各构件及安全网和挪动脚手架。
3.4 脚手架使用单位施工前应在脚手架周围拉设警戒带,并设专人监护,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3.5 每天脚手架使用前,脚手架使用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脚手架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带领作业人员使用脚手架。
3.6 脚手架在使用中如果受到拖拉、撞击、重压,脚手架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项目部安全主管和架子工作业长。脚手架施工人员摘除“允许使用”牌,挂上“脚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业长通知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整改,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7 脚手架在使用中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脚手架整改申请。架子工作业长在接到申请单2小时内应到达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脚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业长指派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整改。整改后的脚手架需重新进行验收方可使用。
3.8 项目部应委派专人负责脚手架检查及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3.9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项目部必须每十天组织人员至少检查一次。
3.10 项目部每3天要组织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以及班组长、和脚手架使用单位对脚手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安全员做好检查记录。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由项目部通知架子工作业长派脚手架施工队进行整改。
3.11 安全主管/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安全员、工程主管、作业长每天巡查时要检查脚手架,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按照上述要求整改。
3.12 如果工作量比较大,项目部要安排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架子工作业长安排从事脚手架维护留守人员的数量和留守天数,并通知安全主管/安全员,安全主管/安全员在日常对脚手架巡查时要检查是否有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
********有限公司
*******工程
****年**月
第5篇 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保证使用脚手架时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确保公司hse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脚手架的搭设、验收和使用等方面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类脚手架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脚手架搭设单位是脚手架搭设、拆除的安全责任主体。脚手架搭设单位对搭设、拆除作业安全全程负责。
2.2脚手架使用单位对脚手架进行验收并填写脚手架验收单,对脚手架的合格性负责,在脚手架显著位置悬挂“脚手架合格”牌,做好现场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脚手架使用作业安全全程负责。
2.3分厂设备管理人员(点检)参与脚手架验收,并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脚手架搭设、使用及拆除进行监督检查。
2.4分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对脚手架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现场使用监督和检查。
2.5hse管理部监督检查脚手架搭设、使用及拆除安全措施的落实。对15米以上的脚手架、承重脚手架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脚手架验收确认单上签字。
3管理流程
3.1总体要求:
3.1.1脚手架的负载不得超过270kg/m2。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搭设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3.1.2脚手架搭设前,搭设负责人必须按架子方案或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例如;架子的高度、大小、负载情况及其它要求等),并经全员签字确认。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1.315米以上的脚手架、承重脚手架、大型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必须告知分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和hse管理部。各级审核中发现不合格项目,须进行整改后重新审批。
3.1.4脚手架必须由架子工搭设、拆除。架子工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3.1.5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脚手架搭设负责人、脚手架搭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脚手架使用单位负责人和脚手架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验收,并填写脚手架验收单。
3.2脚手架验收
3.2.1脚手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3.2.2搭设的脚手架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在脚手架显著位置悬挂“脚手架合格”牌。验收人员要在“脚手架合格”牌上签字。验收程序为:
3.2.2.1脚手架搭设单位验收确认后,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后报脚手架使用单位。
3.2.2.2脚手架使用单位验收确认后,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后报分厂、车间。
3.2.2.3分厂、车间设备管理人员检查后在验收确认单上签字批准。
3.2.2.4对于15米以上的脚手架及承重脚手架必须报hse管理部审核签字批准。
3.3脚手架使用
3.3.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均衡,严禁超负荷使用,避免集中堆载,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支撑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3.3.1.1不得将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后架上,禁止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3.3.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卸绑扣、架杆、跳板,严禁擅自拆除剪刀撑以及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连墙件。
3.3.1.3在冬季应清理脚手板上冰雪,必要时要在脚手板上撒上砂子。
3.3.1.4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必要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3.1.5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3.3.1.6脚手架上不能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附近有电气线路及设备时,应符合安全用电距离,并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3.3.1.7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脚手架的安全情况,发现绑扣松动或架子不稳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停止作业,联系搭架人员进行整改。
3.3.1.8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3.3.1.9外架第一步(1.8m高)开始拉设兜网和立网,以后每隔4步架子拉设一道兜网,施工层脚手板和施工层临边必须设兜网和立网,以保证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3.4脚手架维护
3.4.1脚手架搭好后,搭设单位要派专人管理,每月至少维护一次。恶劣天气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维护。雨后要检查架子的下沉情况,发现地基沉降或立杆悬空要马上用木板将立杆楔紧。在6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前要有防滑措施。
3.4.2脚手架搭设单位、使用单位、所在单分厂(车间)及hse管理部等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所辖施工区域的脚手架进行监督检查。
3.5脚手架拆除
3.5.1脚手架使用完毕,使用单位立即通知搭设单位拆除。拆除脚手架时,先拟定作业计划:拆除步骤和方法、安全措施、材料堆放地点、劳动组织安排等,报请批准。
3.5.2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天气,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严禁夜间拆除。
3.5.3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工具。
3.5.4拆除前,应对拟拆脚手架进行作全面检查,清除剩余材料、工器具及杂物。
3.5.5脚手架的拆除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从顶层开始(后装的先拆,先装的后拆)。
3.5.6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3.5.7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3.5.8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3.5.9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3.5.10拆下的脚手架构配件,按规格整体堆放整齐并及时出场,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当天未完工,应及时加固存在隐患部分。
3.6脚手架如需部分保留时,对保留部分应先加固,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对需拆除部分实施拆除。
4相关文件
4.1《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
4.2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3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2010]17号)
4.5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2010]38号)
5记录
《脚手架验收单》
6术语和定义
无
7附则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se管理部。
本规定起草人:王继刚。
本规定审核人:李 锋。
本规定批准人:张瑞兵。
本规定编号:q/gl-hse-038-2022。
本规定自2023年07月10日起开始执行,原《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q/gl-hse-038-2009)同时废止。
第6篇 施工作业脚手架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工作中员工的人身安全、生产设备安全,便于指导施工人员规范作业、管理和监督人员验收检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范xxx公司生产单位及承揽施工、检修、维护的相关单位和组织的作业项目。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管理
第四条施工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时作业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并详细注明脚手架搭设的用途、详细地点、脚手架的形式和承载荷重及高度。
第五条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专业(架子工)作业证件。
第六条脚手架搭设结束后,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和项目部经理以上领导验收合格签字并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照明线路时,木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第八条对使用不符合本规定有关要求的脚手架,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责令施工人员拆除重新搭设,对搭设、使用、验收单位按习惯性违章处罚。
第三章脚手架的材质与规格要求
第九条木质材料的材质与规格:
(一)用材。
应选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桦木、椴木、油松因质地不坚韧易腐朽及有枯节,一般不易使用。杨木、柳木等质脆易折的木杆不准使用。木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和红松、白松、落叶松材。
(二)规格。
使用木杆搭设脚手架时,立杆和斜杆(包括斜撑、抛撑、剪刀撑)的小头直径一般不少于70mm;大横杆、小横杆的小头一般不小于80mm(如在60mm~80mm之间的,可以双杆合并使用,或单杆加密使用);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
(三)选材。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等一般采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
2、脚手板亦应采用二等材。所用跳板不应有损坏、断裂及严重变形,跳板两端封绑,严禁探头跳。
第十条钢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一)钢管的材料和规格。
1、钢管的材质一般使用a3、ay3,并符合yb242—63标准,每批钢材进厂时,应有厂家的检验合格证,对材质不明的钢管应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并符合gb700-79的要求。承重杆件的钢材,还应满足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和硫、磷的含量要求。
2、钢材规格应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管,或外径50~51mm,壁厚3~4mm的其他钢管。用于立杆、大横杆的管长以4.5m (立杆可用6m长)为好,其重量在23kg以内,小横杆的管长以2.1~2.8m为宜。严禁使用有裂纹、弯曲、严重压扁和腐蚀的钢管。
(二)扣件用材。
扣件与扣件附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扣件不应有裂纹、气孔,也不应有疏松、砂眼或影响其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下管的贴面要接触良好,扣件的活动部位应使其转动灵活。
(三)钢脚手板用材。
钢脚手板的用材应符合a3钢有关技术规定,其板材厚度不小于2mm,宽度不大于300mm、两端折边高度不小于30mm;表面锈斑直径不大于5mm,且沿横截面不能多于3处;不能使用扭曲、凹陷严重的脚手板。木跳板厚度不少于50mm,宽度为250mm以上。
第十一条绑扎材料的材质规格。
绑扎木质脚手杆一般采用8号镀锌铁线,绑头向下。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横杆上的小横杆绑扎)也可用10号镀锌铁线,如无镀锌铁线时可用退火处理4mm钢丝代替,但不能重复使用。
第四章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术语及名词。
(一)施工载荷。
1、承重脚手架(砌筑、浇注和安装)≤3000n/m2。
2、装修脚手架≤2000n/m2。
(二)恒、活、风载荷。
1、恒载:包括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斜杆、脚手板、扣件和绑扎材料等各构件重量的总和。
2、活载荷:包括脚手板上的砖、砂浆、混凝土、模板、安装件、运输车辆(含所装物料)、作业人员、安全网等。
3、风载:作用在脚手架风力总和。
(三) 基本构造。
1、立杆:立柱、站杆、冲天杆、竖杆等与地面垂直,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
2、大横杆:顺水杆、纵向水平杆、牵杆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平,其作用是与立杆连成整体。
3、小横杆:横棱、横担、六尺杠、排木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平,其作用是直接承受脚手板的全部载荷。
4、斜撑:与脚手架外排立杆紧贴连接,与其斜交并同地面成45~60°角,上下连续设置,形如之字。主要设置在脚手架拐角处,其作用是防止脚手架沿纵向倾斜。
5、剪刀撑:十字撑、十字盖,在脚手架外侧设置的双支斜杆、互相交叉,都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为一体,增加稳定。
6、抛撑:也称支撑、压栏子,是设置在脚手架周围的支撑架子的斜杆。一般与地面正60°角,作用是增加脚手架的横向稳定性,防止外倾。
7、连墙杆:使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相连的水平杆件,作用是承受风载和脚手架不均匀下沉时产生的载荷。
8、脚手板:跳板、架板,直接承受施工载荷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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