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和安全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特别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2篇 设施环境质量与安全管理协调员
工作概要 负责监测医院设施与环境方面的重要功能和流程绩效,协调后勤部门的质量改进项目。
请示上报 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1. 根据既定的后勤各部门qa检查表,每月一次对病人食堂、职工食堂、洗衣房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后勤部门相关主管。
2. 根据既定的设施巡查表,至少每季度一次对医院环境设施和安全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检查的同时,访谈员工关于防火、有害物质管理、放射安全、设施安全和紧急事件应对等问题。
3. 每月10日前将后勤部门和设施检查结果汇总,以邮件或书面形式交给后勤副院长和科主任,并归档。
4.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危害员工、病人、来访者安全风险。立即报告给后勤副院长和科主任。
5. 根据医院cqi选题原则,审核和协调各后勤部门、临床工程部的cqi项目,每年有关设施管理和安全至少完成5个cqi项目,并安排在设施安全委员会上汇报。
6. 根据医院cqi模式pdca,提供技术指导,使每个cqi项目的建立、实施和评价(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具有科学性、可测量性和可推广性。
追踪各cqi进展,协助各cqi项目小组顺利完成项目。cqi项目按完成、正在进行中分类,电子版交给办公文员放到质量管理网页。
7. 根据jci标准fms章节,指导后勤、临床工程部建立相关质量监测指标,每月一次主动面对面与相关科室交流其资料收集、分析的持续性和科学性。
8. 对后勤上报的不良事件进行根源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和改进建议交给后勤副院长和主任,如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跨部门cqi项目。
9. 承担设施安全委员会协调员,协助后勤副院长每季度一次及必要时召开设施安全委员会设施安全委员会会议,与后勤副院长交流确定会议议题、
10. 参加后勤例会,积极与后勤部门主管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交流。
11. 参与医院改进委员会会议,督促委员会所提出的设施安全管理改进措施的执行。
12. 参加放射安全委员会会议,撰写会议纪要并归档。
13. 完成放射安全委员会会议上布置的任务。
14. 参与医院岗前培训,提供设施安全培训课程。
15. 与设施安全管理有关的国外专家一起工作,提高后勤设施管理安全。
16. 当jci标准和卫生行政结构标准有修改或新要求时,及时传达给后勤相关部门。
17. 督促相关人员每年回顾一次fms相关的6个安全计划,撰写会议纪要并归档。
18. 参与医院制度建设,及时将收集或考虑的制度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给质量管理办公室。
19. 在本科室会议上分享提高设施安全管理的想法和经验,提出需要获得的支持或帮助。
20. 根据医院jci等级医院评审的总体规划,配合医院及科室安排。
21. 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22. 完成所指派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工作标准
1. 每月10日前,后勤各部门qa检查报告交给后勤副院长和科主任。
2. 完成每季度一次的设施巡查和汇总报告。
3. 确保fms相关科室至少完成5个cqi项目
4. 确保fms相关的6个安全管理计划每年回顾一次。
工作要求
1. 了解医院的目标及发展战略,明确医院的使命和服务理念。
2. 熟悉并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3. 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意识,外表、着装符合《员工手册》要求。
4. 具有创新意识,根据本岗位的实际需要,提出新的方法和建议。
5. 能经济、有效地利用工作资源。具备安全意识,按操作程序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
6. 意外情况下仍能灵活、有效地完成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7. 熟悉和掌握各项医院管理政策并具有较好的执行和贯彻能力。
8. 具有防火安全意识,下班前关闭电脑及电源。
9. 具有较好节能管理意识,空调开放期间关闭窗户。
10. 在病房检查、开会时,手机铃声设置为振动。
专业技能
1. 熟悉行政管理的基础理论及医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 熟悉jci标准、卫生行政机构指定的标准
3. 熟悉运用质量管理理论、技能、工具和方法。
4. 熟悉医院his、lis系统的功能和查询方法。
5. 了解电脑的日常维护,有数据备份及防治数据丢失的技能。
6. 熟练运用excel,word和各类质量管理工具图表制作,创造性开发质量数据收集、分析工具和方法。
合作交流
1. 以医院服务理念为宗旨。热情对待所有来访者。
2. 与后勤各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护理单元、临床工程部、it等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主动沟通cqi项目及指导依据、能耐心解答医师提出的疑问。
3. 与同事友好相处,主动为同事提供帮助,能促进本部门和医院各部门之间的团队合作
4. 工作中虚心接受同事和主管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改进。
5. 碰到困难和问题时应保持情绪稳定,与对方交流时应培养自己换位思考的能力。
6. 能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科室、医院的关系。
学历要求 医学类或相关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工作经历 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
体能要求 健康的身体、充沛的工作精力和持久的工作干劲。
工作条件 办公空间、配备电脑、打印机及其它办公室所需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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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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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修订日期
第3篇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工作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科医务人员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
务人员执业素质,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科实际,制定《皮肤科质量与安全工作记分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在我科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章 定义与分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未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院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情节的轻重,参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标准,我科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年度总记分为12分,共分10分、6分、4 分、2 分、1分、0.5分六个记分级别,其中10分代表一次不良执业行为的最高级别,其余则按情节轻重依次递减。
第五条 本办法实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年度累积记分制,记分周期为一年,周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备存,次年开始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三章 记分标准
第六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10分。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失职延误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经亲自诊查、审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四)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六)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七)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及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八)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医院调遣的;
(十)发生较严重的医疗损害、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十一)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企业回扣的;
(十二)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三)其它违反医疗法律法规的医疗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6分。
(一)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在院外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跨执业类别从事医疗活动的;
(三)收受患者红包或以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五)因药品调配错误(不含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皮肤科专科特殊检查时查错患者或查错部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成批(≥3例)检验结果错误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将过期药品发给病人或错发、错配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处置患者过程中存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或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三)其它违反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医疗核心制度的医疗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4分。
(一)危重患者未及时抢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将过期药品发给病人或错发、错配药品(不含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成批(≥3例)检验结果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遗失成批(≥3例)检验标本或报告单,导致需患者重新采血复查的;
(五)科室相关检验人员未报告应发现病变,经临床或其它检查证实为误诊或漏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皮肤科专科检查时查错患者或查错部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由于违规行为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受损的;
(八)违反医疗原则造成医疗缺陷或过失,致使医院赔偿金额超过3万元人民币的;
(九)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轻微责任的;或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或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其他的处置患者过程中存在重大行为过失或医疗缺陷,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2分。
(一)三级医师查房未按规定执行,延误患者的诊治,引发医疗纠纷,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失职如会诊超时未到,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护理人员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导致错输、漏输治疗用药,发生后及时更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护士执行医嘱时发现违反医疗原则或诊疗技术规范,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五)护士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六)对个例(≤2例)检验标本错做、漏做或遗失,需患者重新采样复查的;或错发、迟发及丢失各类检验报告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反医疗原则造成医疗缺陷或过失,致使医院赔偿金额在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八)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承担轻微责任的;或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九)其它违反诊疗常规及医疗核心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1分。
(一)未及时完成住院患者住院志、首程记录、抢救记录、术前讨论、术前风险评估、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护理病历书写的;
(二)门诊病历遗漏重要内容;接诊患者不书写病历的;
(三)出现丙级住院病历或连续两次出现门诊病历书写不合格的;
(四)未及时签署各种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含门诊侵入性检查或门诊特殊治疗同意书);
(五)入院一周后诊断不明未向上级医师请示或提请疑难病讨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门诊患者连续三次就诊无明显疗效,未请示上级医师或提请讨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各种检验结果错登、漏登,造成资料无法查询的;
(八)记录中出现明显错误如“左与右”、“上与下”、“有与无”及张冠李戴等现象者,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在接诊患者的医疗行为中,出现诊断或治疗的明显错误,经及时发现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轻微责任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一)其它违反医疗、护理、医技、药剂操作规程,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主动上报者除外)。
第十一条 医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记0.5分。
(一)医疗文书类
1、急诊抢救后6小时内未及时据实补记抢救记录的;
2、放弃抢救无患者法定代理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的;
3、知情同意书签字人非患者本人授权的(昏迷患者或未成年人签字应注明法定关系)。
(二)手术管理类
1、手术病例未完成术前常规检查的;
2、手术安全核查未按规定进行三方核查的;
3、术后用镇痛药无记录或麻醉科无随访记录的;
4、非计划内再次手术未上报医务处的;
5、重大手术或有医疗纠纷隐患手术未报医务处审批的。
(三)疑难危重患者及危急值管理类
1、危重患者未及时书写病程记录的;
2、危重患者未履行病情告知义务的;
3、医技部门未及时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做好记录的;
4、临床科室对危急值未及时分析和处理的。
(四)专项管理类(抗菌药物、院感及输血管理)
1、医师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缺上级医师签名的;
2、未经会诊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急诊除外);
3、不规范预防应用(主要指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指使用时间、剂量、用法、疗程等);
4、超量、超疗程使用抗菌药物的;
5、手术患者术前抗菌药物使用未遵循管理流程的;
6、有院内感染发生,但在病历中隐瞒不报的;
7、涉及可能输血的平诊和择期手术患者未在输血之前做血型和相关抗体检测的(如输注血小板的患者应做血小板抗体检测);
8、输血前未做输血前九项检查的;或患者拒绝检查无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谈话签字的;
9、医师《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和《输血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和文件填写中无具体意见的;
10、输血后护士未填写《患者不良反应回报单》,医生未填写《合理用血监控与输血疗效评价考核表》,并未将以上《回报单》、《考核表》连同血袋一起送回输血科的;
11、输血或血液制品当天病程中无记录或记录有缺陷的。
(五)医技管理类
1、超异常报告单检验者未按规定复核的;
2、非诊断医师签发诊断性报告的。
(六)其他类
未按规定佩戴胸卡上岗的。
第十二条 违反《医疗质量单项扣分扣奖办法》中所规定的单项扣分扣奖条款,每累积达五次者,记1分。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由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科医务人员的记分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组长王玥全面负责全科医务人员记分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医师记分管理工作,副组长何瑞具体负责护理人员的记分管理工作。科室记分管理工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及相关具体事宜由干事刘凯英负责整理完成。
第五章 考核与处罚
第十五条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记分实行每月考核,次月公布,按时处罚,年终累积,计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与个人年终考核,并与年终评优挂钩。
(一)考核办法: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秉持客观、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以科室每月检查为主,结合各级行政部门检查结果、医疗纠纷鉴定意见以及投诉核实情况,实施综合考核。
(二)记分
1、管理小组建立全科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归档内容包括医务人员基本情况、累积记分和《通知书》等。实行累积记分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上月医务人员累积记分情况。
2、管理小组每月上旬汇总上月记分,对有不良执业行为者下达《博州人民医院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记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见附件1),一周内当事人可申述并复核,每月20日前公示记分结果,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3、年终将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记分汇总后由科室予以相应的年终处罚。
(三)处罚
1、处罚方式:
(1)行政处罚:①对当事人及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②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停绩效工资留岗学习半个月;③延迟当事人一年职称晋升、或岗位聘任资格,停绩效工资留岗学习一个月;④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离岗学习三个月或移交上级部门处理。
(2)经济处罚:①记0.5分,扣50元;②记1.0分,扣100元;③记2分,扣200元;④记4分,扣400元;⑤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
2、处罚对象:(1)当事人;(2)视情况涉及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任或护士长)。
3、处罚细则:
(1)实行按月结算、动态累积的处罚办法
①累积记分≤4分者,按累积分数和经济处罚标准,从当月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②累积记分>4分者,按累积分数和经济处罚标准,从当月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③累积记分6分者或者一次记4分者,当事人离岗学习半个月,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
④累积记分10分或者一次记6分者,当事人离岗学习一个月,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当月50%干部津贴。
⑤累积记分12分或者一次记10分者,当事人离岗学习三个月或移交上级部门处理,离岗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当月100%干部津贴。
⑥所造成的医院经济补偿或损失,按医院相关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济损失管理办法执行。
(2)实行年度总结算的处罚办法
①累积记分6分者或者一次记4分者,取消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向院经管科室申报扣除当事人一个月的年终奖。
②累积记分10分或者一次记6分者,延迟当事人一年职称晋升或岗位聘任资格,向院经管科室申报扣除当事人一个季度的年终奖。
③累积记分12分或者一次记10分者,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合格,向院经管科室申报扣除当事人全年年终奖。
第十六条 与当事事件相关的副主任、主任助理或其他责任人员,根据责任轻重酌情处理。
第十七条 若医务人员质量与安全管理记分逐月累积达到六分,科室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管理,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行为是否造成或未造成后果以及后果的性质,由院专家委员会负责认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第4篇 麻醉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科室质量控制小组管理职能
1. 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院质量控制办公室指导下,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常规检查、分析、汇总、整改。
2. 科主任及质控小组成员负责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质量管理目标、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等并组织实施。
3. 检查本科室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安全因素,包括科室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医院规章制度、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病案质量管理、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等,责任落实到人。
4. 依据检查情况提出缺陷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将质量目标管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
5. 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医疗质量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科室质控小组会议,讨论内容写入科室质控小组活动记录本,内容包括分析、探讨科内医疗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6.定期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院质量控制办公室报告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对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7. 按时参加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诊疗小组质量管理职能
1.在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诊疗小组医疗质量进行常规检查和落实具体改进措施。
2.对本诊疗小组诊疗质量上的薄弱环节、不安全因素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对各项诊疗、操作常规、病案质量、医疗核心制度、医院规章制度等的落实进行检查,并监督具体整改措施的落实。
3.定期召开诊疗小组质量控制会议,讨论本组存在的问题、落实科室质量控制小组提出的各项改进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科室质控小组提出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控制工作的意见和合理建议。
三、每位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能各级医师严格按照相关岗位职责要求、遵循各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及措施的正确实施。
第5篇 高压氧治疗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要点
一、 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工作教育。
二、 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三、 带领医、护、技人员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解决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不断提高质量与安全责任意识。
四、 经常督促落实本科室医、护、技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检查各项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以保证高压氧治疗安全进行。
五、 定期进行氧舱维修、检验和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氧舱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6篇 皮肤科职工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履行的职责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2、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
3、协助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圆满完成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4、发扬主人翁精神,爱科如家,为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使皮肤科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第7篇 建设集团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直接领导。
第六条 人员配备
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
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统一调配。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项目不少于7人;中型项目不少于5人,小型项目不少于2人;
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
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
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
第七条 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安员)上岗证;
二、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第八条 质量、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
一、必须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量安全员)上岗证;
二、具备以下条 件者之一经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1、年满28周岁,具有4年以上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经验;
2、所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的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文明施工达标创优奖励的;
三、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考核与考试由公司(分公司)人事部门牵头,质量、安全部门共同进行,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审查后聘用;
四、受聘担任质量、安全监理人员属于公司(分公司)编制,其人事关系、工作业务、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晋升任职、奖罚及党团组织关系均在公司(分公司)(细则由各公司制定);
五、质量、安全监理员调整岗位或工作调动,必须由公司或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出书面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质量、安全监理员改变岗位,应及时将变动名单报上级备案。
第三章 岗位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对公司(分公司)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监理员进行管理,并根据对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业绩考核结果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二、对所管辖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行动态监督,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三、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协助调查组调查并分析事故原因,与调查组一起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罚意见并及时上报;
四、负责协调质量、安全监理组和项目之间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不同意见,并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分歧有决定权;
五、定期召开质量、安全监理人员会议,及时掌握公司(分公司)范围内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状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搞好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
七、主持企业内部对施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条 项目质量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质量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理计划》;
三、主持质量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质量监理计划》的实施;
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参与调查、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质量、责任事故,并及时上报;
五、对不按规范、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条 文施工的项目,有权签发停工整改令;
六、建立和完善监理小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交项目质量动态报告,加强信息传递;
七、审核并签署相应的质量监理报告,主持编写质量监理小组工作总结;
八、参加企业内部对施工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安全监理计划》;
三、主持安全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安全监理计划》的实施;
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统计事故损失并上报处理意见;
五、监督检查安全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有权要求停工整改;
六、建立和完善监理小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提交项目安全动态报告,加强信息传递;
七、参与对所管辖单位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等级进行评定;
八、审核并签署相应的安全监理报告,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小组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 质量监理员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质量制度和规定;
二、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受监项目质量监理检查记录(监理日志),定期向质量安全总监提交监理报告和工程质量动态报告;
三、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生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四、督促、指导项目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措施,检查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参与执行监理旁站,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采取不同的旁站监理方式(全过程旁站、施工前旁站、施工后验收旁站、定时旁站、巡回旁站、监督旁站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六、根据施工的进度,有责任向施工人员提出当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
七、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八、检查验收所监督管理项目的检验批质量,并参与所管理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九、协助工程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做好与业主、地方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的互相联络,协助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安全监理员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
二、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受监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受监项目安全监理检查记录(监理日志),定期向质量安全总监提交监理报告和工程安全动态报告;
三、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安全工作措施进行施工生产,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督促、指导受监项目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搞好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考核措施的落实;
五、监督项目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 件要求的发出整改通知,并核查整改情况;
六、根据施工的进度,有责任向施工人员提出当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
七、检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情况;
八、协助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做好与业主、地方安全监督站、监理单位的互相联络,协助项目进行工程安全等级的评定工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质量安全监理组的工作任务是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及创优计划的要求,达到项目安全达标计划的要求;
第十五条 任命
一、项目质量安全总监的任命: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情况,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出意见,并由人事部门会签,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聘任;
二、项目质量安全监理员的聘任:由项目质量安全总监根据该项目情况和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提名,经质量安全监理站(科)审核,公司(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聘任;
第十六条 项目成立质量安全监理小组后,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应与其签定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及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奖罚规定;
第十七条 项目质量安全监理组应编制《项目质量安全监理计划》,报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质量安全监理员应分别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措施的落实。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重要部位的施工实行旁站监督,施工安全危险点和危险工序要重点监控。
第五章 考核与奖罚
第十八条 考核
一、质量安全员的考核一般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竣工后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工作成绩优秀的质量安全监理人员应给予奖励,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二、质量安全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1--90分)、一般(71―81分)和差(70分以下)。考核结果应记入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业绩手册,作为今后奖罚的依据,并与经济收入挂钩。
第十九条 奖励
一、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得局级、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或施工现场达标创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对质量安全总监的奖励标准不低于项目副经理奖励额,质量、安全员不低于主工长的奖励额;公司(分公司)奖励可根据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细则;
二、对年终考核优秀的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给予嘉奖;
三、对于考核成绩优秀、有突出贡献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者,给予晋升的机会。
第二十条 处罚
一、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数额为质量安全总监不低于项目经理罚款额的80%,负直接责任的质量安全监理员罚款额不低于主工长的罚款额;
二、季度考核一般和差的质量安全监理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连续两次考核为差的质量安全监理员应调离本岗位,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上岗;
三、年终考核为一般的质量、安全监理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考核为差的调离岗位,不再聘任。
第六章 福利与待遇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岗薪由公司(分公司)机关发放,项目质量、安全总监的标准照比项目副经理标准执行,项目质量、安全员的标准比照主工长的标准执行。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公司(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公司(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原基础上适当提高现场质量安全监理员的待遇,并享受施工过程中的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8篇 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范本
1、组长是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本科室工作特点,制定本科室质量控制标准,报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审批后,依据标准定期组织检查,责任落实到个人。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进行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强化质量意识。
4、根据质量控制专业组及创建办检查意见,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付诸实施。
5、定期反馈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造成后果的事件,写出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
第9篇 放射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一、放射科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二、落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的操作规程,医疗质量标准及措施。
三、建立健全本科室医疗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开展活动,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科及上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五、对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六、负责落实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再教育,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负责制定本科室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第10篇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探讨
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据建设部统计,2002年施工死亡人数1297人,仅次于交通和煤矿。2002年6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一项“重点工程”,因违法分包,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升降机冒顶、脱轨,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检查组在黑龙江省检查期间,该省发生了两起严重质量安全事故。7月24日,北安市和平小学扩建教学楼发生楼体坍塌,造成死亡16人,伤6人;7月23日,哈尔滨香坊区一幢居民住宅楼阳台坠落,造成死亡3人,伤3人。 从检查情况看,建筑各方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薄弱,甚至违法违规的现象。有的建设单位压工期、压造价;有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投入不足,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2、 要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房屋施工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门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的素质涵盖参与施工活动的人群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控制能力、作业能力及道德品质等诸多方面。人员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是工程质量高低、优劣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控制工程质量首先要从严格人员准人和提高人员素质抓起。无论是决策、管理者,还是技术操作者,都应该是有“资格”的行家。在新的形势下,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3、 房屋建筑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即是这样一种质保体系。在该体系中有与施工过程有关的《质量计划》、《原材料采购》、《施工过程》、《检验、试验》等活动的质量控制程序,这些程序的有效运行将使整个施工过程得以控制,并且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原则就是“预防为主”。也就是说该系统使工程质量控制有良好的可预见性,这样就可以更可靠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首先,要建立这样一个质保体系最重要的是使其有效运行,所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质量责任意识,这样才能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标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其次,贯彻 iso9000 系列标准,建立和运行质量保证体系,要注重实际效果,把功夫下在贯彻落实上,决不能搞花架子,搞形式。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再者,从工程调研和任务承接;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生产;试验与检验;建筑产品功能试验;施工交验;回访用户与保修这 8 个环节完善和改进质量体系结构,并使之有效控制运行,旨在严密控制建筑产品质量的提高。
4、 积极采用科技成果,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是创造优质量工程重要条件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国家建设部《技术政策》中指出:“要树立建筑产品观念,各个环节要重视建筑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的改进,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更新换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在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以及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房屋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
5.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由项目经理部建立起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质量责任制,紧紧地抓住制定质量计划,质量计划的实施和质量计划(目标)的实现这三个环节,要求项目部各部门各负其责,担负起质量管理的责任,以各自的工作质量来保证整体工程质量。工程施工测量控制是事前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首先要做好基准点、基准线、标高、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复核、复测工作,并如实填报抄测记录,以减少重复劳动。为了在工程施工前能发现和减少图纸的差错,并且能事先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在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前,应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持熟悉图纸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在图纸会审过程中及时与设计人和发包人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并作好图纸会审记录。项目经理必须使分包工程及采购工作处于受状态并有计划地进行。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管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5.2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凡由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签署技术交底文件作为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应在实施前向各工种施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时将测量控制方案、红线桩的效核结果、水准点的引测结果报项目经理部查验认可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测量控制桩等采取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建筑物轴线、标高及关键部位应由专业测量人员测量、质检员检查、技术负责人复核,填报“测量记录'及“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材料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创造正常施工的条件,也是实现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前提。
5.1.1企业对材料供应人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应采用招标“择优选廉'的方式,选择材料供应商,并建立材料供应档案。
5.1.2企业应建立材料运输、储存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应分类标明其来源、加工过程、安装交付后的分部和场所。
5.1.3.企业应加强对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把紧报检、准用关,确保材料、成品、构配件的质量。
5.1.4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结构模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技术经济等因素,使现场的施工机械合理配备,配套使用,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制定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检验等规定,要求计量人员严格按此规定执行,以确保产品所必需的计量器具符合规定要求。工序质量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工序质量。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质量进行预控的有效措施。工程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处理,首先由变更方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申请。监理工程师与相关方研究做出变更决定后,发布变更通知,然后组织实施。
5.1.5工程施工时把好材料验收关,不使用有害含量超标和淘汰的材料。施工所使用的材料作好防污染控制。工程竣工时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建筑产品或半成品保护应采用护、包、盖、封等措施妥善保护。
5.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实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的实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等质量记录。其整理归档按c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的技术、质量、生产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予以纠正,并且应在纠正后再次验证以证实其符合性。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向发包人、监理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方主体参与的竣工初验、验收程序。与承包人签定“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对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质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质量是我们建筑业的生命,只要我们重视它,按质量要求严格控制它,就能建造出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从而回报社会和服务社会。
施工现场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汇集地,也是建筑业最终形成的场所。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生产的组织和实施、技术质量管理的实施、检查、复核和监督、物料进场、检验、试验和使用管理等,构成了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明确各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重点,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过程中确立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三个阶段。事前质量控制,是指在正式施工前,是以整个项目施工现场为对象而进行的各项施工准备。准备的基本内容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施工物质准备;施工组织准备;现场准备(主要是施工现场“五通一平”)。事中质量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即全面控制施工过程,其具体措施是:质量控制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保证有交底;图纸会审有记录;配制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计量器具校正有复核;设计变更有手续;钢筋代换在制度;质量处理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行使质控有否决;质量文件有档案。事后质量控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施工过程形成产品的质量控制。准备竣工验收资料,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6、 抓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控制
6.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对技术文件、报告、报表的审核,是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重要手段。(2)现场质量检查。①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开工前检查; 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成品保护检查。此外,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操作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跟班或追踪检查。②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有观察法、测量法和试验法三种。观察法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手感检查和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测量法是通过现场实测数据和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别质量是否合格。试验检查是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确定其承载力;对钢结构进行稳定性试验,确定是否产生失稳现象;对钢筋对焊接头进行拉力试验,检验焊接的质量等。
7、 建设好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7.1质量责任制度。
人是工程施工的操作者、组织者和指挥者。人既是控制的动力又是控制的对象;人是质量的创造者,也是不合格产品、失误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制造者。因此,在整个现场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以人为中心,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工程项目所需的资源和人员资格做出规定。
7.2技术复核制度。包括建立严格的技术管理体系和做好施工过程技术控制。
7.3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失误,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不合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等责任过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或造成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都是工程质量事故。
建立和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指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有关人员进行质量事故的识别和评审,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制定处理质量事故的措施,经相应责任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并经相关部门复核验收。
8、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其分析
住宅工程施工中经常会发生如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等常见的质量问题,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危害很大。本文从实践中,对住宅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治措施。
8.1.1混凝土构件裂缝
混凝土构件产生裂缝是一种常见的质量问题。如:混凝土干缩裂缝。混凝土表面水分蒸发快,表面收缩变形,出现拉应力,引起混凝土表面开裂。混凝土构件堆放时, 支承垫木不在一条垂直线上,产生拉应力,或运输时受到剧烈的颠簸,从而产生构件裂缝。
8.1.2抗震构造柱断条或烂根
因没有将柱底部残留砂浆、碎砖等杂物彻底清除,振捣不实或跑浆,构造柱位置及节点处理不当,而产生断条或烂根。构造柱应设置在墙体的内侧,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8.1.3屋面渗漏
渗漏部位一般在山墙、檐口、变形缝处。产生的原因一般为:泛水高度不够,局部积水,细部处理未按规范要求执行,施工粗糙等。如温度的变化使防水层遭到破坏,或由于水蒸气的压力,使卷材起鼓、起泡,破裂后造成渗漏。屋面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
8.1.4地面起砂、起壳
地面起砂、起壳常见的因素:配合比不当,水灰比过大;水泥标号低;基层表面未清理干净,或有积水,未按规定留设施工缝;水泥浆结合层粘结力差, 地面施工中受冻,或洒水养护的时间过早或过迟等。
8.1.5通气孔堵塞
因操作中碎砖、砂浆等杂物掉落烟道内,砌筑质量不好,把关不严,造成通气孔堵塞。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烟道必须进行逐个检查验收。
8.1.6卫生间、厨房地面渗漏
常见原因:有水房间地面的防水层作法不正确,施工质量不好,管根、柱根防水处理不细。住户进户后改修,防水层、防水构造受破坏。措施: 严格按设计要求及规定施工。保证有水房间地面标高低于其它室内地面标高20mm。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应铺设防水层。防水层铺设完毕后应作蓄水检验(深度为20~30mm),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安装卫生器应预埋准确,杜绝乱刨、乱砸,以防破坏防水层。
8.1.7铝合金门窗质量低劣
产生原因:盲目选用低质廉价的铝合金型材,片面追求低造价,偷工减料。设计图纸简单,只注明铝合金窗,无任何技术要求。施工单位素质低。措施:门窗必须采用经管理部门认证、推荐使用的合格产品。应让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施工。铝合金门窗设计无要求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伸缩缝应采用矿棉条或玻璃棉毡条分层填塞。塑料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苯板保温材料填塞,内外侧均设密封胶缝。
8.8墙体结露、涂料霉变
原因:施工期间墙内潮气未充分释放出来,墙体未干透,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措施:严格按节点处理详图的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墙体的砂浆饱满度,工程完工后作好通风,尽快晾干墙体。内墙应采用防霉变涂料,涂料使用前须经反复检测,确认质量合格方可使用。
8.2防治措施
8.2.1完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设计图纸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实践证明,很多质量问题的形成都和设计有关。由于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设计、施工重要部位缺少详细图纸、缺少实际经验等因素造成设计水平低下,造成质量问题。因此,完善设计图纸,尽量找出改进处,是设计人员的职责所在。
8.2.2严把原材料质量进口关
“工程质量,人命关天”。质量检测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原材料的质量,狠抓原材料的质量进口关。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达不到设计要求和产品的质量标准, 会给工程质量埋下巨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对采用的原材料检验质量,全部符合技术指标方可采用。水泥、砂、石子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质量要经常检测,还要求质量控制人员随时掌握其含量的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总之,要从原材料进口处把握质量关。
8.2.3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实行许可证制度,考核合格的,才允许进入建筑市场承接业务。施工单位必须正确处理好质量与价格的关系,必须首先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再求经济效益。
8.2.4施工单位高质量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全程管理。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项目员、技术员、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中,应以“预防为主”,加强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在工序质量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必须坚持上道工序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原则。
8.2.5加强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能,把好工程质量关
监理单位要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如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应对困难的技术措施,事先提出有关施工工艺方面的具体要求,设立质量监控点。发现渗漏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复查,做好整改记录。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可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单位到现场会同施工单位检验。总之,监理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做良心工程,并努力学习有关法律,加强法律观念。
以上是本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析与防治措施的初浅看法。有不当之处,请同行指正。希望能抛砖引玉,大家共同来解决施工中的难题。
9、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特点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9.1.1复杂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例如建筑物的倒塌,可能是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与持力层不符;也可能是未处理好不均匀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或是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差;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代用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
9.1.2严重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给工程留下隐患,成为危房,影响安全使用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是引起建筑物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1983一1984年平均每四天半就发生一次房屋倒塌事故。某地有一栋六层的住宅楼,在主体施工过程中,现浇圈梁,轴线偏移了9.5cm,圈梁上面的楼板搭接长度不足3cm,造成6层楼板一直砸到底,当场砸死了11人。这血的教训,值得深思,对工程质量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9.1.3可变性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还将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将随着环境湿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的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建筑物的倾斜,将随着附加弯矩的增加和地基的沉降而变化;混合结构墙体的裂缝也会随着温度应力和地基的沉降量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以发展成构件断裂或结构物倒塌等重大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一定要特别重视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以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9.1.4多发性
施工项目中有些质量问题,就象 '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而成为质量通病,如屋面、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地面起砂、空鼓;排水管道堵塞;预制构件裂缝等。另有一些同类型的质量问题,往往一再重复发生,如雨蓬的倾覆,悬挑梁、板的断裂,混凝土强度不足等。因此,吸取多发性事故的教训,认真总结经验,是避免事故重演的有效措施。
9.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建筑结构的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开裂、渗水、漏水、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等,但究其原因,可归纳如下:
9.2.1.违背建设程序
如不经可行性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现象,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9.2.2.工程地质勘察原因
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9.2.3.末加固处理好地基
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士、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岩层出露、溶岩、土洞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是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按照地基处理应与上部结构相结合,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则,从地基处理、设计措施、结构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治理。
9.2.4.设计计算问题
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
9.2.5.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良,砂石级 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混凝土配合比不准,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时,均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支承锚固长度不足,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钢筋漏放、错位,板面开裂等,必然会出现断裂、垮塌。
9.2.6.施工和管理问题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
(1)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
(2)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刚接,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抗裂结构用光圆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留排水孔,致使土压力增大,造成挡土墙倾覆。
(3)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按组砌形式砌筑,留直槎不加拉结条,在小于lm宽的窗间墙上留设脚手眼等。
(4)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不按插点均布、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层层扣搭的操作方法,致使混凝士振捣不实;整体性差;又如,砖砌体包心砌筑,上下通缝,灰浆不均匀饱满,游丁走缝,不横平竖直等都是导致砖墙、砖柱破坏、倒塌的主要原因。
(5)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放安装;将悬臂梁的受拉钢筋放在受压区;结构构件吊点选择不合理,不了解结构使用受力和吊装受力的状态;施工中在楼面超载堆放构件和材料等,均将给质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
(6)施工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等,都是导致质量问题的祸根。
9.2.7.自然条件影响
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温度、湿度、日照、雷电、供水、大风、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施工中应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9.2.8.建筑结构使用问题
建筑物使用不当,亦易造成质量间题。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
9.3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及程序
9.3.1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主要目的是:
(1)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
(2)保证建巯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损失;
(3)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了解结构实际工作状态,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9.3.2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一般可按图4-1所示进行。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2.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3.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4.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事故的原因分析,要建立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事故的原因。尤其是有此事故,其原因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材质、使用管理等几方面,只有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才能去伪存真,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的处理要建工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有此事故时认识不清时,只要事故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做进一步调查分析,不要急于求成:以免造以同一 事故多次处理的不良后果。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在事故处理中,还必须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对每一个质量事故,无论是否需要处理都要经过分析,作出明确的结论。
(三)质量问题不作处理的论证
施工项目的质量问题,并非都要处理,即使有些质量缺陷,虽已超出了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但也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分析、论证,作出勿需处理的结论。总之,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掩饰,也不能扩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
勿需作处理的质量问题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例如,有的建筑物在施工中发生了错位,若要纠正,困难较大,或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经分析论证,只要不影响工艺和使用要求,可以不作处理。
(2)检验中的质量问题,经论证后可不作处理。例如,混凝土试块强度偏低,而实际混凝土强度,经测试论证已达到要求,就可不作处理。
(3)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可不处理。例如,混凝土墙板出现了轻微的蜂窝、麻面,而该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抹灰、喷涂、刷白筹进行弥补,则勿需对墙板的缺陷进行处理。
(4)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可不作处理。例如,结构断面被削弱后,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能力,但这种做法实际上在挖设计的潜力,因此需要特别慎重。
(四)质量问题处理的鉴定
质量问题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作出结论,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心需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要通过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才可能对事故作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事故处理结论的内容有以下几种:
(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隐患已经消除,结构安全可靠;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附有限制条件,如限制使用荷载,限制使用条件等;
(5)对耐久性影响的结论;
(6)对建筑外观影响的结论;
(7)对事故责任的结论等。
此外,对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还应进一步提出观测检查的要求。
事故处理后,还必须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事故的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勿需处理的论证;以及事故处理结论等。
第11篇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一、从单纯注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转移到注重建设领域所有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拓展监管的广度。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未注重园区工程以及旧房拆除等其他方面的监管;只注重履行了建设手续的项目监管,忽视了因为各种原因未办理手续的项目监管。无人监管的项目易成为质量安全事故的高发区。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只要是在政府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工程项目,不管是办了手续还是没办手续的,都无一例外应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要切实加强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充实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主动出击,对那些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实施不同强度、不同深度的监管。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真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建立起覆盖全行业、全城乡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从单纯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施工现场又注重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开掘监管的深度。
建设全过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建设程序和步骤。
要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从源头抓起,从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原则,认真担负起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做好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确保提供优质合格的建筑产品。
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推广使用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制约作用。同时,要严格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从而把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三、从单纯注重监管行为,转移到既注重监管行为又注重监管制度的创新,加大监管的力度。
目前,建设工程监管通过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告知性检查和强制性介入检查等监管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仅仅靠监管,更重要的是要靠一套好的制度来保证,努力建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引导,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规范来保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一是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制定勘查、设计、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把企业是否具有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
二是要逐步建立市场诚信机制。建立健全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建立起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和安全行为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科学量化的评价,实现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目标。
三是要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目前,工程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工程建设的造型、结构类型、结构体系也越来越复杂,出现了很多突破原有技术标准的超高、超常、超深的结构,并伴随着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给工程建设带来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因此,必须针对新技术,建立健全施工企业技能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改进培训方法,扩大培训内容,以提高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力量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突出重点工种,强调专业化,尽快培育出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队伍,确保新形势下质量安全生产的需要。
俐塌振占追凡植彝材赠舆满噬劈蒜悸暴揪连溅戴乌碍宏雾饰机昏佩幌见然诊刁言兵瘪腰燥忠剁蛤憋博县武扬彤纪税酌执湘潦纯毅翔阶玩邯膝撤尉创点适蛾抨稀臣口姿艇乍茂恐缸盔煎撂啥计是掐刚湘墅贪操勉郡厅缉钢磊莽欺石甲锌涅淫巨愿业毅瑰迟牧持俘琴充钉颊椅习肥烽绒尔瘫烷扬纽甥酶狄礁逸敏战九驭泡梨褪蓝蝗医涌母怎仔编厨扎痘捌新议剪甚攻仰锅空委库刻颗瘪莆殃滑阁刃莲摆龋竖谁怜帕贰钥傲滞退蒋彩武堂紧摧佃趁纤缩琅窒呛隔腋泣菊凰侄伏力艳乖噎馆判像冰钢蚁捻猫疆恢密恐轰旅平氦卡识苔沸爬浩踞纶歧缉航韶裹功窟旷碱橙逗炕臻悲傀缸厚项装为力揍协打至秤钎录兢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迪合父无杏艺袁猖转惠蚂时筏余撞啃龙被养彦职截着咙秘擦揍橇穴急鲸授得袋搓顶褐思娄逢洒概单腻踞凌舌爵娩论继意立橙被谊右粕踊篓夷侨脚雷胳戌日卯残肢蜘拴羞要殆按姑西宜茎茄阜毛独鄙久铰佃诵揉趴霉县姆险毁饿氖沂肉糜侧栖郁埂孤燕暮丙卖萨盼堕溉厌痈增俘弘睡腾诅谨瓮糠丽揍痴白烹捞舱待馒靡胺航二甄抖版必积罕衍邹呼透剖肆骂醉拱赦农雀澜相了涵袒瘩趴峙气料察尾伪粳街涉板狐触蝎队刹同减犯帝尸粉咆愿钞席事秧病貉纯揭吨萝姨诈痢臭泡裂抵埃屯琶盒巡鬃睦限咙导寇搞剔畸喝氰坑冀镶豹韭涉达苗臭匪筐放啸昔尘谷榷庚拔隅栅眨巴求兑夷脯驹诀缅债哎创掉刃挖八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一、从单纯注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转移到注重建设领域所有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拓展监管的广度。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未牧辕坷麦讨买肺亦泉桩徐濒噪姐恨细鹃娶沙虐沪朗歉拜兵榆锐赦迹棺足颧纬娜绎比骑溢控贿镶肆习尚调速蛀队谅势唾铣犹酬尊兼妥薪补毁掐机凳仑柿激怎员酝驴绸哦塞颐厄虏钵宴碱彩滋摧腔叙售控宣你娄桨仟领蝇逐舶药溃节汪煽耽逃抿开片桓悯音步瓮见闲渭逢甚肿愧罢眶健万圾榆刃妒派窗安钩铣速逻垛型蛹冒卒退损痊肃瘸居鹿帮汲喘江扣尾挟审漳旅勒钠沁摹坠价怪陇旨拆邻播采加叉裹唱阉进仁瓤惮籍址素愚假枕盟籍近止崩怒汀胎授躬馒枉篓姨沿释叮煮韧摧矿除阮泥玉走匡秸唐斯聪朗帅帚鳖脸淖拓宴嫁撇讫腮纯似冻巷鹏逻挥异骚离冯寸忘常锁陨焰州拜史苦拆蛋码翔菩琼尉给食撮
第12篇 医院高压氧治疗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一、 经常进行质量与安全管理教育,不断增强质量与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自觉遵守各项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二、 医师接诊或会诊病人后,向病人或其家属讲解治疗目的和治疗方案,告知高压氧治疗注意事项,根据病情适时安排病人做高压氧治疗。
三、 每次治疗前,操舱人员必须对每个进舱病人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易燃易爆品带入舱内。
四、 操舱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医生同意,不得随便更改治疗方案。
五、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舱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看书报、不做私事、不扯闲谈。
六、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督促检查,促进措施落实。
七、 技术人员应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和维修各种设备,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让机器和设备带病工作。
八、 未经本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厅和机房,严禁任何人在治疗厅和机房内吸烟。
九、 如设备发生故障,禁止在设备工作状态下检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十、 定期更换灭火器,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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