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气站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周检、日检及专业检查,每次检查后填好《安全检查表》。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安排整改。
(1)综合性检查
由公司分管副总于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节假日前组织综合性检查。
检查内容:设备的完好状况;充装作业环境;员工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各类原始记录台帐;消防器材保管维护等。
(2)季节性检查
由公司安全员组织,加气站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按照季节特点,结合加气站实际进行检查。各季检查重点内容为
春季以电气设施、防雷、防静电装置为主,其余作一般性检查;
夏季以防洪防汛、防暑降温为主,其余作一般性检查;
秋季以设备运行状况、工艺执行为主,其余作一般性检查;
冬季以检查防火防爆和设备情况为主,其余作一般性检查。
(3)专业性检查
由公司安全员组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周边地区发生事故案例,结合加气站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性技术检查。
(4)月检
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对各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5)周检、日检
加气站站长、安全员负责周检、各加气站班长负责日检,检查主要以充装、设备运行、防火防爆为主。
(6)检查后整改处理:
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及人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安全员统计列表,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间,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由加气站站长组织实施。
第2篇 cng加气站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制度,保证cng加气站安全稳定生产运营,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市天然气公司cng加气站。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运行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 工作组织
第四条 公司和cng加气站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职安全员,明确对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五条 通过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专项报告制度、专项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检查制度、抢险工作制度等,将安全工作和措施分解到位、记录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
第三章 安全检修
第六条 加气站内所有设备设施检修作业中,站内能独立完成的检修作业由站长或当班班长指派任务并组织落实,其它检修作业由公司组织落实,加气站做好协助配合。
第七条 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除指定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检修作业。
第八条 电力、焊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由持上岗证的电工、焊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进行作业。
第九条 对加气站压力容器或管道进行检修作业时,不得带压进行,必须待卸压后进行作业。
第十条 对加气站高温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待设施降至40°c以下,方能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 在施工中,作业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其他施工人员安全,并注意设备设施的安全。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包括公司检查、站内检查、班组检查等层次,可采取定期检查、抽查、专项检查等不同形式。
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内容应该包括以下方面:
(一)安全工作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是否做到领导重视,把安全生产摆在议事日程,是否做到整体工作有序、职工认识明确,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二)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遵章守纪、各项安全和运行工作记录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规定着装,有无穿高跟鞋、拖鞋、钉子鞋上岗现象;
(三)安全工作措施制定和到位情况,是否遵章守纪,有无违章作业现象,防爆设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良好。
(四)隐患整改和防范情况,是否开展了危险源普查;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站场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不能及时治理的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 应做到如下要求:
(一)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加气站每周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当班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岗位每班必须进行一次检查;
(二)根据季节、节假日安排和生产工作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公司和各加气站均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包括消防);
(三)公司建立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四)要按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检查,不断完善安全检查手段,配备检查仪器,完善检查内容;
(五)进行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问题,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
第3篇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加气站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消防安全法规,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及工作指导。
(2)加气站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班组员工是义务消防队员。
(3)加气站员工应了解火灾危险性,掌握预防措施和扑救方法。员工应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会实施自救逃生。
(4)加气站各种消防器材按消防布置图纸合理摆放,取用方便。
(5)加强站区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障消防器材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人养护、定期校验,保证完好有效。严禁消防设施改作它用,定期进行消防训练。
(6)站区严禁堆放杂物和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严禁明火,禁止接打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进入生产区必须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
(7)本站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具有防火、防静电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8)凡进气站的车辆,不准鸣号,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品,进入、进出车辆应慢进慢出防止车辆碰撞、摩擦及静电起火的意外事故发生,除司机外,其它人不得进入站内,充气时汽车必须熄火,汽车电源必须关闭,司机必须下车。
(9)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做好现场监护,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0)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对发生的事故绝不掩盖,及时查清原因,认真吸取教训。
(11)外来人员,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进站,并做好记录,禁止外来人员摆弄站内各种开关及设备。
第4篇 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措施
一、天然气加气站概述
根据站区现场或附近是否有管线天然气,天然气加气站分为常规站、母站和子站。
常规站建在有天然气管线通过的地方,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天然气经过脱硫、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进行压缩,然后进入储气瓶组储存或通过加气机给车辆加气。
通常常规站加气量在600~1000m3/h之间。
母站建在临近天然气管线的地方,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经过脱硫、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压缩,然后进入储气瓶组储存或通过加气机给子站车或车辆加气。
通常母站加气量2500~4000m3/h之间。
子站建在加气站周围没有天然气管线的地方,通过子站转运车将从母站运来的天然气给天然气汽车加气,一般还需配置小型增压器和地面瓶组。
为提高转运车的取气率,用增压器将转运车内的低压气体升压后,转存在地面瓶组内或直接给天然气汽车加气。
子母站方式适合在城市人口密集、天然气管线布局不普遍的地方。
《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 84—2022)规定,根据加气站储气装置容积vn的大小,天然气加气站可分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如表6-5所示.
表6-
5 天然气加气站分级
级别
储气装置总容积/m3
级别
储气装置总容积/m3水容积
标准状态下体积
水容积
标准状态下体积
一级站
123.000n≤4000
三级站
v≤6
vn≤1500
二级站
6
1500n≤3000
根据加气所需时间,加气站分为快充站和慢充站。
慢充站主要由充气阀、压力表、软管和连接器组成,只配有少量甚至没有高压存储容器。
慢充站通常在晚上对车辆加气,压缩机将天然气压缩后送入通往每辆汽车的分配管中,再经加气机进入汽车燃料罐,燃料罐加满后自动停止加气。
这种配置很经济,而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
加气时间随压缩机排量、加气汽车数量及燃料罐的容量不同而变化。
快充站是加气速度很快的加气站,由于车载燃料罐容积大小不等,加气时间通常为3~10min。
为实现快速加气,站区一般都配有高压容器预先存储气体,弥补压缩机排量不足的影响,储气容器通常采用高、中、低三组asme瓶组,即阶式(casecade)储气瓶组。
公共加气站多属于这种类型。
二、加气站选址
加气站的建设目前有两个标准可参照执行,一是行业标准《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 84—2022),一是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22)。
这两个规范各有侧重,是建设加气站的主要标准。
加气站选址时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要求和环境保护,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一般加气站宜设置在工厂和居民区全年最大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并选择在通风良好的地点。
加气站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的国家规范和标准。
在规划城市加气站网络时,必须与当地燃气汽车的发展、燃气供应等规划相适应。
此外,还需考虑加气站与整个网络间的关系,如加气站的间距;
若是油气合一站,还要考虑与原加油站网络合理匹配等。
它的规划布点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 尽量避开重要公共建筑、居民区、工业区
重要公共建筑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其他重要建、构筑物主要是指省级和省级以上的机关办公楼、电子计算中心、通讯中心、文物古迹以及体育馆、影剧院、大型商场、宾馆、车站、机场大楼等;
居住区涉及民用建筑和明火;
工业区涉及危险物料的储存和使用。
加气站属易燃易爆场所,一旦引发事故,将会造成很大损失。
2. 综合利用土地
在城市中心及边缘区域建加气站,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合理利用土地是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的一个基本准则。
加气站占地面积较少(一般二级站用地规模在2022m2左右),布置灵活,同等规模的地块做为其他用途往往难度较大,而用作建加气站却十分适宜。
因此,加气站选择要因地制宜,可以选择由河流、绿地、公路、高架等大型交通设施等切割形成的边角地带,亦可充分利用废弃地仓库、工厂用地等。
3. 交通流量大
车辆通过频率过低,加气站将难以生存。
因此市中心区域、过境交通道路边、高速公路路边等地段是加气站布点的最佳选择,大型公共汽车停车库(场)、专业运输公司也可就近设置专用加气站。
根据经验,如果加气站进出口布置是由一个方向道路进站,而由不同方向的道路出站,站内交通线路组织最为顺畅,占地面积最为经济(大约可节约30%的占地面积),亦可吸引两个不同交通流向的交通车辆,同时该地域一般视野开阔,具有无形的广告效应,因此城市道路交叉口地带往往成为加气站首选的站址。
但是处于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地段地价较高,运营成本会上升,进出站的地方往往会加剧城市交通的拥堵,而且城市公共汽车站点为方便换乘,一般也设置在交叉口附近,加气站的进出口处理不好,就会影响乘客候车,所以建站标准中规定不宜将站址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 合理确定最优服务半径
城市加气站的规划布点要总体均衡分布,必须考虑服务半径问题。
根据一般人的心理习惯,人们总是选择就近加气,没有特殊原因不会特地去选择某一个地方加气,因此任一加气站的主要客户总是某一特定道路上的交通车辆。
如果同一区域内加气站布置过密,服务半径交叉,将不利于加气站的销售经营,造成重复建设。
服务半径过大,就会形成若干地方的盲点。
当然服务半径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应综合考虑交通频率、交通量、交通流向等因素,不同的区域要分别对待经综合考虑后再加以确定。
加气站与加油站都是为汽车加注燃料的场所,在站址的选择上,应满足与加油站相同的要避开土质疏松地区及泄洪道等,以免增加工程造价,加大施工难度及施工时间。
加气站与加油站加注的介质不同,设计时执行的标准也不同,在选址时除应注意上述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三点。
(1) 加气站应有可靠的水源,最好靠近城市消防水加气站是一个独立的整体,除需满足饮用、洗手、擦地等少量生活用水外,还应油间断的生产用水。
《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 84—2022)中规定,对地上罐应设固定喷淋装置,喷淋时喷淋水要求覆盖全罐。
加气站必须设消火拴,地上罐与消火栓的距离为30~50m,消火栓与地下罐的距离为20~45m。
二级站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三级站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因此必须有水量充足的可靠水源。
若离城市消防水源近,可用城市消防水作为加气站的消防水,大大减少投资,加快建设速度;
若离城市消防水较远或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应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
(2) 应有可靠的电力资源加气站分为储存区和经营区两部分。
储存区需要用电的设备有卸车泵、充装泵、加气机、消防泵等。
经营区的照明设备、电器仪表(如可燃气体报警器)等都需要有不间断的电源保证,以便加气站能够正常经营,同时保证消防系统能随时投入使用。
(3) 应避免在地下有建筑物的地方建站为了防止窝气,形成火灾、爆炸隐患,加气站内不能有人防或其他地下通道,也不得有井、巷、坑、穴等。
对设置的水沟、水井、管沟必须密封以防窝气、聚集,引起火灾。
三、压缩天然气加压站
压缩天然气(cng)加压站也称加气母站,cng通常是指压缩到20~25mpa的高压天然气,cng约为标准状态下同质量天然气体积的1/250~1/300。
加气母站的任务是使充装气瓶转运车或售给cng汽车的cng达到汽车用cng的技术指标,并且不得超压过量充装;
保证气瓶转运车或cng汽车的压力容器在该城镇地理区域极端环境温度下安全运行,即该压力容器工作压力始终在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温度补偿后)以下。
由压缩机组将天然气管线中的天然气压力由0.6~0.8mpa或0.8~1.0mpa压缩到2
6.6mpa。
车载气瓶或子站车的天然气压力为20.7mpa。
一般规定该压力容器充满
加气母站一般以充装气瓶转运车为主,以售气为辅;
或者只充装气瓶转运车而不向cng汽车售气。
1. cng加气母站的工艺流程
加气母站主要由以下几个系统组成:
① 调压计量系统;
② 净化和干燥系统;
③ 压缩系统;
④ 储气系统;
⑤ 控制系统(自动保护、停机及顺序充气等);
⑥ cng售气系统。
图6-1加气站流程示意简图。
(1) 调压计量调压计量系统由进气控制阀、滤清器、调压阀、流量计和安全阀组成。
从天然气管道来的天然气通过进气控制阀、滤清器后进入调压阀,将天然气压力调至天然气压缩机需要的进气压力,然后进入压缩机加压。
(2) 净化和干燥由于cng从高压气瓶到发动机的过程中要经过几次减压,减压过程中会出现局部低温,因而对于作为汽车燃料的天然气需要比管道天然气更严格的气质标准,以避免天然气的高压、低温或腐蚀造成水和烃类的凝结聚集,使材料失效或管道堵塞而影响正常工作。
这就要求对进入加气站的天然气在压缩前和压缩后进行净化和干燥处理,即脱硫、脱烃和脱水。
(3) 压缩压缩系统包括:进气缓冲罐、压缩机主机、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等。
缓冲罐可减轻进气压力波动给机组带来的振动,避免对机组零部件造成损害;
润滑和冷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天然气在最终排气压力(25mpa)下正常运行和温度不超过设计要求。
(4) 储气加气站的储气容器一般采用储气瓶组。
储气瓶宜按运行压力分高、中、低三级设置,各级瓶组应自成系统,由顺序控制盘进行充气和售气的自动控制。
低压系统先将cng汽车内置气瓶压力升至1ompa,中压系统再将其继续升至13mpa,高压系统最终将其升高至cng汽车储气瓶最高工作压力20mpa。
(5) 控制控制系统包括电源控制、压缩机运行控制、储气控制和售气控制。
(6) 售气售气系统由售气机和其气路系统组成。
当向气瓶转运车(或)cng汽车上的气瓶充气时,来自加气站储气瓶组的高压天然气流经加气柱(或售气机)的质量流量计,流量计传感器产生的脉冲信号,经变送器(检测器)传送给电子装置(微电脑装置),再由电脑识别传送来的脉冲信号进行计量、计价和显示。
售气机气路系统负责完成对售气过程的顺序控制和售气结束后自动 电磁阀。
2. 加气母站的主要设备
(1) 天然气压缩机压缩机是cng加气站的关键设备,加气站的压缩机与一般压缩机相比,其排气量小,但压缩比高。
压缩机性能好坏直接影响加气站的稳定运行。
目前,国内外压缩机生产厂家均有定型产品,如何选型,需综合比较并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选择。
(2) 储气装置目前,站内高压储气方式主要有三种:小储气瓶组、大容积储气瓶、地下储气井。
小储气瓶组是指用储气瓶(60l或80l)用管线串联成组储气,其特点是投资少,每立方水容积投资(包括连接管线)约2万元,且利于储气瓶容积按高、中、低压1:2:3的比例分组;
缺点是接口多,安装复杂,占地大,压力容器年检时很麻烦。
大容积储气瓶储气的特点是安装方便,接口少,即泄露点少,工艺管线简单,占地较储气瓶组小,压力容器年检较储气瓶组简单。
但其投资较高(每立方水容积投资国内约
4.5万元,国外约为
1.2万美元)。
地下储气井是利用钻井套管制作的深100m左右的地下储气装置。
其优点是占地小,地上连接管线简单。
缺点是施工较困难,投资大(每立方水容积投资约
6.5万元)。
(3) 加气岛及加气柱加气岛、加气柱是给气瓶转运车及cng汽车上的气瓶充气的场所。
一般设在采用非燃烧材料筑成的罩棚内,罩棚有效高度不应小于
4.5m,罩棚与加气柱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0m;
加气岛略高出车位地坪0.15~0.2m,其宽度不小于
1.2m,其端部与罩棚支柱净距不应小于0.6m。
加气柱设施应根据地区环境、温度条件建设,应设有截止阀、泄压阀、拉断阀、加气软管、加气嘴(枪)和计量表(压力一温度补偿式流量计),其进气管道上应设止回阀。
拉断阀在外力作用下分开后,两端应自行密封。
加气柱充装cng的额定压力为20mpa,计量准确度不应小于1.0级,最小计量分度值为0.1kg。
(4) 气瓶转运车 cng子站的气瓶转运车的气瓶组,与加压、加气站内储气装置的气瓶组一样有几种形式,但管束式大气瓶转运车用得较多。
气瓶转运车一般由框架管束储气瓶组、运输半挂拖车底盘和牵引车三部分组成,实际上其本身就是cng子站的气源。
常用管束气瓶组有7管、8管和13管等几种组合。
(5) 压缩机入口过滤器压缩机入口过滤器下部采用椭圆形封头,上部采用快开盲板便于滤芯更换。
支座为腿式支座。
容器类别为ⅰ类。
压缩机入口过滤器内装设过滤元件,过滤元件具有除尘效率高、阻力小、过滤比表面积大、耐腐蚀等优点,能有效滤除天然气中的粉尘、液滴,对粒径大于1~3μm的液滴其捕集率可达99%,对粒径大于5μm的液滴其捕集率可达9
9.9%,保证了工艺要求。
为便于拆卸、更换滤管减轻劳动强度在过滤器上部采用快开盲板结构。
其几何尺寸一般为dn300m、h2950m(立式)。
(6) 管线连接系统站内压缩后的天然气管线具有压力高、管径小的特点,因此对该管线采用卡套连接的方式。
国外生产卡套的厂家较多,在中国用得较多的是美国几家公司的产品,其外径在ф10~ф22之间。
国内也有厂家生产,例如乐山长江仪表厂,但国内卡套在外径较大(一般大于14mm)时,密封性较差。
压缩后的天然气管线设计压力为30mpa。
(7) 控制系统加气母站的控制系统对于其正常运行非常重要,一个自动化程度高、功能完善的控制系统可以极大提高加气站的工作效率,保证加气站的安全、可靠运转。
加气母站的控制系统主要有电源控制、压缩机运行控制、储气系统的优先控制、售气控制。
压缩机运行控制及售气机的售气控制一般分别由压缩机及售气机厂家配套供应,国外压缩机控制系统一般包括储气系统的优先充气控制,也有的不包括,而通过顺序程控盘来实现;
国内压缩机控制系统无储气系统的优先充气控制,其储气系统的优先充气控制均通过顺序程控盘来实现。
(8) 各类仪表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使仪表品种统一,减少备品备件品种,为仪表的维护提供方便。
所有仪表均为隔爆型,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① 温度仪表温度检测可选用结构简单、维护量小、无漂移的隔爆型号钼电阻(pt100),精度a级,所有铂电阻配安装套管。
② 压力仪表压力检测全部选用智能压力变送器。
③ 流量仪表天然气出加气母站和进加气母站流量检测可选用涡街流量计,并进行温、压补偿,加气枪入口流量检测选用高压涡街流量计并进行温、压补偿。
④ 紧急切断阀考虑到进站气的露点比较低,可以用天然气作气源,因此进站紧急切断阀可选用气动球阀。
⑤ 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与报警对可能出现可燃气体的压缩机组、加气区、储罐区进行监测,选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对可燃气体进行检测,浓度超标时进行报警,提示操作人员及时处理。
⑥ 火灾探测与报警车库内设感温、感烟探测器,信号传到火灾联动控制器。
3. 加气母站的安全管理与防护
① 安全间距方面
a. 储气瓶组、放散管管口和加气柱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b. 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站内的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6的规定。
表6-
6 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 单位:m
储罐总容积/m3
≤50000
>50000
气瓶车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m3
≤10000
>10000~≤30000
12.0
15.0
15.020.0
注:1. 气瓶车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m3)为固定车位储气的各气瓶车总几何容积(m3)与其最高储v气压力(绝对压力102kpa)乘积之和,并除以压缩因子。
2. 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除符合本表规定外,还不应小于较大罐直径。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的合建站,当天然气储罐区设置检修用集中放散装置时,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
7、表6-8的规定。
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9的规定。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10的规定。
② 为了在偶发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避免次生灾害产生,应在进站天然气管道上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一般设于阀井内,若母站从城镇高、中压输配管道上取气时,还应在紧急切断阀后再设安全阀,并选用全启封闭弹簧式,其开启压力为站外输配系统允许最高压力的0.9倍。
③ 站内每个储气瓶均应设安全阀、截止阀及紧急放散管。
各瓶组应设压力表(压力传感器)和超压报警器。
④ 站内压缩机前的缓冲罐和各级出口均应设置安全阀。
表6-
7 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项目
防火间距/m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
民用建筑25甲、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25室外变配电站3.0
甲、乙类物品库房,甲、乙类生产厂房25其他厂房20
铁路(中心线)
40
公路、道路(路边)
高速、ⅰ、ⅱ级、城市快速路
15其他
10
架空电力线(中心线)
>380v2.0倍杆高
≤380v
1.5倍杆高
架空通信线(中心线)
国家ⅰ、ⅱ级
1.5倍杆高
其他
1.5倍杆高
表6-
8 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项目
防火间距/m
项目
防火间距/m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
控制室、配电间、汽车库、机修间和其他辅助建筑25办公生活建筑25
燃气锅炉房25可燃气体储气罐20
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20
室外变配电站3.0
站内道路(路边)2调压间、压缩机间、计量间及工艺装置区20
站区围墙2表6-
9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单位:m
项目
气瓶车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m3>4500~≤10000
>10000~≤30000
明火、散发火花的地点,室外变、配电站25.03.0.0
重要公共建筑
50.0
60.0
民用建筑25.03.0.0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放,甲类物品库房25.03.0.0
其他建筑
耐火等级
一、二级
15.020.0
三级20.025.0
四级25.03.0.0
铁路(中心线)
40.0
公路、道路(路边)
高速,ⅰ、ⅱ级、城市快递20.0
其他
15.0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倍杆高
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
ⅰ、ⅱ级20.0
其他
1.5倍杆高
注:气瓶车在固定车位储气总几何容积不大于18m3,且最大储气容积不大于4500m3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
表6-10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单位:m
名称
气瓶车固定车位最大储气容积/m3>4500~≤10000
>10000~≤30000
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25.03.0.0
压缩机室、调压室、计量室
10.0
12.0
变、配电室、仪表室、燃气热水炉室、值班室、门卫
15.020.0
办公生活建筑20.025.0
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20.0
站内道路(路边)
主要
10.0
次要
5.0
围墙
6.0
10.0
注:1. 变、配电室、仪表室、燃气热水炉室、值班室、门卫等用房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二级”规定。
2. 露天的燃气工艺装置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间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3. 气瓶车固定车位储气总几何容积不大于18m3,且最大储气容积不大于4500m3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
⑤ 站内的泄压装置应具备足够的泄压能力。
泄放气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泄放量较小的气体(如仪表泄气)可排入大气;
设有放散管时,放散管宜垂直向上,管口高出设备平台不应小于2m,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
b. 泄放量大于2m3,泄放次数平均每小时2~3次以上的操作排放,应设专用回收罐;
c. 泄放量大于500m3的高压气体,如储气瓶组放气、火灾或紧急检修设备时排放系统内气体等,应通过放散管迅速排放。
⑥ 天然气放散管宜按不同压力级别系统分别设置放散管。
放散管应设置在室外安全区域内,宜高于建筑2m,高出所在地面5m,与封闭或半敞开建筑物门窗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5m,安全阀放散管口应设防雨罩。
并应符合表6-11的规定,与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表6-12的要求。
⑦ 站内的设备及管道,凡经增压、输送、储存需显示压力的地方;
均应设压力测点,各压力表量程范围为2倍工作压力,准确度不应低于
1.5级,并设有拆卸压力表用安全泄压孔。
⑧ 站内调压箱、压缩机组、变配电间、储气装置和加气岛等危险场所应设置天然气检漏报警探头。
检漏警报装置的安装与使用应符合现行国标《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gb 3836的相关规定并集中设置,并与本站供电系统(不包括消防泵)连锁和配置不间断电源。
⑨ 加气母站根据工艺参数的检测和控制调节自动化程度不同,应明示全流程设备、仪表、动力的配置外,还要标出
一、二次仪表、遥控调节、参数记录或累计、报警与连锁装置的设置点及其功能。
⑩ 加气母站供电负荷等级为三级,流程上的信息系统应设置应急电源。
供电电源宜采用6/1okv外接电源,供电系统宜设单独的计量装置;
低压配电装置允许设在加压加气站的站房内,其配电装置所在的房门、窗口均应与生产工艺操作装置保持大于6m的净距;
站内各操作间和营业室均应设置事故照明,其连续照明时间不少于20min;
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可选用非防爆型灯具,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灯具。
表6-11 储气瓶组、放散管管口和加气柱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单位:m
项目
名称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
放散管管口
加气柱、压缩机
重要公共建筑物
100
100
10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2520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3.02520
二类保护物2020
14三类保护物
18
15
12站外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及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2525
18其他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8
18
13室外变配电站2525
18铁路3.03.022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12
10
6次干路、支路
10
8
5架空通信线
国家
一、二级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不应跨越加气站
一般
1.0倍杆高
1.0倍杆高
架空电力线
(电压>380v)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不应跨越加气站
(电压≤380v)
1.5倍杆高
1.0倍杆高
注:1.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 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他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 50516—2022)的规定。
3. 加压站的撬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距离确定。
4. 压缩天然气工艺设备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照城市道路确定;
高速、ⅰ、ⅱ级公路按照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ⅳ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表6-12 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 单位:m
设施名称
储气瓶组
压缩机间
调压间
脱硫干燥装置
加气柱(机)
站房
其他建、构筑物
燃油、
气热水炉
变配电间
道路
站区围墙
储气瓶组
1.53.
3.5
6
510
14
6
43.压缩机间
—
4
54
510
12
622调压间
—
56
510
12
622脱硫干燥装置
—
55
10
12
623.加气柱(机)
—
58
12
6
—
—
站房
—
6
—
—
—
—
其他建、构筑物
—
5—
—
—
燃油、气热水炉
5—
—
变配电间
—
—
—
道路
—
—
站区围墙
—
注:1. 压缩天然气加压站内压缩机间、调压器、变配电间与储气装置的距离不能满足上表的规定时,可采用防火墙,其防火间距不限。
2.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系指根据需要设置的汽车洗车房、加润滑油间、零售油品间、小商品便利店等。
3. 其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
4. 压缩天然气站的撬装设备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要求。
四、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
(一) 加气子站基本流程
加气子站系统流程是将cng转运车上的气经接气柱接受后,在子站配置的plc自控系指令下,经调压阀到洗涤罐,再经压缩机升压后,经分配阀到地面瓶组,再通过分配阀加气机给车辆加气。
压缩机在整个流程中完成将转运车上的气体升压的任务。
加气子站是cng供应系统中仅供cng汽车加气(售气)的站,可根据城镇管理和道路规划要求进行布点。
在经营内容和形式上可以只供cng,称为cng加气站,或者在城镇原有的加油(汽、柴油)站的基础上扩建cng加气系统称为油气合建站,或者新建既能加油又能加气的油气合建站。
加气子站与加压母站不同之处在于其气源压力很高(气瓶转运车额定压力为20mpa),也不需要对天然气再进行预处理。
对负荷不均匀的快充加气系统,除了可配置容量和级数较少的多级压缩机外,在加气作业快速、精确、安全和高效方面有很高的要求。
图6-2为某加气子站工艺流程简图。
按上述流程,首先必须将站内卸气柱的卡套软管快速接头与气瓶转运车的卸气主控阀接好。
经优先/顺序控制盘选择启动顺序控制阀,在压缩机、储气装置和加气机之间形成以下四种流程。
(1) 气瓶转运车—加气机(计量)—充车载气瓶。
(2) 气瓶转运车—压缩机—加气机(计量)—充车载气瓶。
(3) 储气装置—加气机(计量)—充车载气瓶。
(4) 气瓶转运车+压缩机—储气装置。
控制盘通过一系列气动阀或电动阀不断地切换,控制着储气装置瓶组的取气顺序和压缩机的自动启闭。
随着cng汽车车载气瓶一辆接一辆地取气,站上储气装置中被利用的某瓶组的压力就不断下降,直至两者压力平衡时则按高效充气顺序原则把车载气瓶切换到更高一级的瓶组来取气,依次逐级阶式启充转移储气装置中各瓶组的气体。
当加气负荷很大时,可以启动压缩机直接向车载气瓶补气。
这样以低、中、高压瓶组顺序取气优先级和压缩机补气为最后优先级的系统流程,可以提高气瓶利用率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压缩机频繁启动。
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见表6-13.
表6-13 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油品储罐容积/m3
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总容积/m3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60~100
≤50
≤12一细
≤60
≤30
注:柴油罐答积司折半计人入油罐总答积。
为有利于节约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发展,规范中允许汽车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
不同级别的加气站与加油站合建时,应分别按其等级划分规定来确定各自的级别,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
压缩天然气(cng)的储气设施主要是起缓冲作用的,储气设施容量大,使用经济,操作也方便。
但为了控制加气站的风险度,避免过大的投资,规定在城市建成区的加气站储气设施总容积不能超过16m3,油气合建站的储气总容积则不能超过12m3.
(二) 天然气汽车加气过程
(1) 将接地把钳牢固地夹在转运车尾部接地卡板上。
(2) 打开转运车尾部阀箱内的刹车装置,将加气软管对准转运车上加气口插上,检查是否接牢。
(3) 缓慢打开转运车上加气口的主阀门。
(4) 缓慢打开转运车上的各个瓶组阀门。
(5) 打开接气柱上的球阀,加气开始。
(6) 注意车上压力表、温度表(不可超过60℃)的读数。
(7) 加气完毕后,记录加气情况。
(8) 转运车上的各个瓶组阀门。
(9) 转运车上加气口的主阀门。
(10) 打开接气柱上的进气阀,打开接气柱上的放空阀,直至压力表读数为0。
(11) 接气柱上的放空阀,拔下快装接头。
(12) 将接地把钳从转运车尾部接地卡板上撤去。
(13) 待汽车司机签字后,发出转运车离开指令。
(三) 转运车在子站卸气过程
转运车司机将车就位后,摇起拖车支撑臂,断开牵引头与拖车的连线(制动、指示灯等),而后驾驶牵引车头离开。
加气工必须在加气机停机、地面瓶组充满、压缩机停止运转后,方能更换转运车,转运车部气过程如下。
(1) 将接地把钳牢固地夹在转运车尾部接地卡板上。
(2) 打开转运车尾部阀箱内的刹车装置,将加气软管对准转运车上加气口插上,检查是否接牢。
(3) 打开转运车上加气口的主阀门。
(4) 缓慢打开转运车上的各个瓶组阀门。
(5) 过约1min后,打开接气柱上的主阀门。
(6) 卸气、加气开始。
(7) 等压力低至4~5mpa时,停止向加气机加气,待压缩机停机后, 转运车上的各个瓶组阀门。
(8) 转运车上加气口的主阀门。
第5篇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加气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组织
1.加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2.加气站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灭火预案、防火档案、教育方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3.加气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
第四条安全教育
1.加气站员工应经安全、消防和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
3.在加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贤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安全措施
1.加气站内应设置“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
(1)严禁在站内吸烟;
(2)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
(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寻呼机及非防爆电器;
(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
(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
2.加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
3.加油加气合建站应在站内以明显的颜色划出引导加气车辆进出站和停靠台的标志线;
4.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及其他意外情况时,应停止卸气、加气作业。
第六条加气站用火应按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电气管理
1.用电管理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2)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
(3)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防静电规定
(1)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2)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安全检查
1.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消防管理
1.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气机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问的距离;
(4)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气站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奄、保养和更换记录。
第十条事故管理按本制度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6篇 lng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职责
1) 各加气站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站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2) 本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2 组织管理
1)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应建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 加气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 根据站内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 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3)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5)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6) 根据加气站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7) 加气站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值班由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3. 消防安全教育
1) 加气站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2)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3) 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4电源安全管理
1)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 场站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 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
4) 加气站内电器设备的周围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场站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5)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提前向加气站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6)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7)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储存作业管理
1) 加气站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站内严禁使用热工,如因工作需要动用热工作业时,应按热工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2) 场站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场站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3) 进入场站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停放和修理。
4) 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 加气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加气站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 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
3) 加气站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加气站按有关规定处理。
4)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5)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6) 根据公司实际,加气站对消防器材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7篇 加气站电气安全管理办法
1、安全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电气装置应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2)电器、线路保持完好无损,电器连接处采用专用接线头,紧密牢固。
(3)加气机内部及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器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密封性能不良或损坏的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内禁止乱接、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因检修作业需要设置临时用电线路时,需办理《临时用电申请》。
(5)临时用电线路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0天,如确需延长使用时间,应报电气管理部门审批。
(6)临时用电线路应在规定日期内拆除。
(7)加气站办公室、休息间等场所不得使用明火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静电)管理规定
(1)配电控制柜、储罐、泵撬、加气机及加气顶棚等要做防雷、接地处理。
(2)控制室内控制柜必须装有浪涌保护器。
(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易燃易爆区域每半年检测一次。
(4)每月定期检查售气机、加气枪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并建立专门档案,以备查验。
第8篇 cng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CNG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一般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应符合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安全组织
1.加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2.加气站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灭火预案、防火档案、教育方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3.加气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
第三条,安全教育
1.加气站员工应经安全、消防和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百川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
3.加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条,安全措施
1.加气站内必须设置“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
(1)严禁在站内吸烟;
(2)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
(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及非防爆电器;
(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
(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
2.加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
3.加气站应在站内以明显的颜色划出引导加气车辆进出站和停靠台的标志线;
4.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及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停止加气作业。
第五条,加气站用火必须按国家与公司相关《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电气管理
1.用电管理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2)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
(3)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国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防静电规定
(1)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应半年一次)并做好记录;
(2)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检查
1.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气站主管部门与公司安全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八条,消防管理
1.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3)各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4)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气站应按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第九条,事故管理
按相关执行。
第十条,
设备管理
1、储罐的管理
1,1.新建储罐的设计、制造、选用、验收和使用均应符合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1,2.储罐的使用和检验应严格执行国家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监总局TSGR0004-2009)相关规定。
2、压缩天然气储气瓶或储气井的管理
2,1.加气站储气瓶组宜采用同一种规格的储气瓶;
2,2.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应选用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产品;
2,3.储气瓶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定期检验,以保证钢瓶安全,严禁使用过期未检钢瓶;
2,4.储气井的设计、建设和检验应符合SY/T
6535《高压气地下储气井》的有关规定。储气井的建造应由具有天然气钻井资质的单位进行。
3、压缩机、泵的管理
3,1.压缩机的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动影响其他设备;
3,2.定时巡检时应检查机泵的声音、振动、压力、温升有无异常;
3,3.经常检查机泵润滑系统,定期加注润滑油。电机、泵每两月加注一次润滑脂,每半年化验一次压缩机油,不符合要求时立即更换。特殊情况下应随时安排化验检查,及时依据检查情况决定更换与否;
3,4.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压缩机的气门组件检查。
4、管线的管理
4,1.管道的使用和检验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2.敷设管道的管沟应用砂子填实;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防火堤或加气机底部,应密封;
4,3.定期检查管线各部件的连接部位,应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5、加气机的管理
5,1.应定期检查加气机密封面,确保无渗漏;
5,2.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
5,3.加气机的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加气机安全运行。
6、阀门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6,1.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6,2.紧急切断阀应每月进行一次校验,卸压后应在3s内关闭阀门,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发挥作用;
6,3.储气罐或储气井、管道、机泵和加气机上的安全附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维护
1.加气站应配备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2.加气站应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做好运行和检修记录,建立完整的设备、管道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作业管理
加气作业:
1.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非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2.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作人员,但一人不应同时操作两把加气枪作业;
3.操作人员应站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标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1m以上距离;
4.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车钥匙,离开驾驶室。夜间应半闭车灯;
5.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储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内;
6.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应交叉或绕过其他设备;
8。压缩天然气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9.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压力是否正常。压缩天然气压力不应超过20MPa;
10.加气期间,操作人中不应离开现场,严禁非操作人员代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1.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2.加气结束,关闭加气枪、储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启动车辆;
13.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罐的运行参数,发生异常停止加气作业。
第十三条,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2.交接班应在各岗位职责范围内进行,交接人员必须做到本岗位负责的各种设备、物品齐全、状态良好,场地整洁卫生方可交接。
3.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省略、涂改。所有生产运营、销售等基础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在记录上签字。
4.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对本岗位负责的生产系统及设备一道巡回检查,逐点逐线进行交接,做到交接清晰、记录完整、责任明确。
5.交接班记录由站长负责统一保存,保存期限应在各岗位运营生产记录资料保管期限延长一年。
6.有下列情况者不能交接班:
1)生产与安全情况不明,各项工作参数不清不交接;
2)设备状况不明或未按规定保养维护不交接;
3)工具不齐全,消防设备不全,记录不清楚,报表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交接;
4)设备、室内外及场地不整洁不交接;
5)有关问题或责任界定不明确不交接。
第十四条,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坚持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的“十字”作业方法,严禁设备超湿、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四定”即定质、定量、定时、定人)的工作,坚持“三级过滤”制度。
3.操作人员除搞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还应加强技术学习与岗位练兵活动,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性能;“三会”即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4.当班人员应按“岗位职责”和“巡回检查”制度,每隔半小时对各部位的升温、压力、运行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一小时一运转记录。
5.每一小时对可泄漏点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设备运转情况交接清楚,并搞好设备润滑与清洁卫生工作,填好运行记录。
第十五,生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原则
(1)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应定期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逐点逐件认真的对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要即时报告班长和站长,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要做好记录。
(2)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与交接班人员一道沿巡回检查路线,进行交接生产情况介绍和意见交换,让接班人员了解设备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下班的生产。
2.巡回检查线路
(1)进气调压系统
流量计→安全阀→缓冲装置→压缩机进气口
(2)压缩系统
进气→I级→II级→III级→IV级(压力、温度)→轴瓦(温度)→脱水装置→阀门组
(3)储气系统
程序控制盘→高中低储气罐(井)→工艺管线阀门组
(4)控制系统
控制柜→水分析仪→硫化氢检测仪→配电室
(5)售气系统
售气机→充气咀→车载储气瓶
(6)水冷系统
水泵→压缩机进口→各级冷却器→冷却塔→各级气缸
3.巡回检查的内容
(1)过滤器:是否有堵塞现象或进行清洗。
(2)流量计:计量是否准确无误。
(3)分离过滤器:定时检查排污是否堵塞。
(4)电磁阀:是否失灵或开关不到位及各级气缸气压是否正常,各级排污阀与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运转是否平稳无异常响声,各点温度是否正常,电机的电流电压与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常响声。
(5)压缩机:检查曲轴箱油底盒内润滑油的高度,定期检查润滑油的品质,检查和压力表读数和各级温度,检查齿轮油泵工作是否正常,压缩机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各级呼吸孔有无严重漏气、漏油现象,电动机噪声、表面温度。
(6)干燥器:再生气压力,温度是否正常(特别注意!再生气压力不得超过0.8Mpa).温度控制器工作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7)控制室:控制柜与配电屏上的各电器元件及压力表、压力表导管、导线是否正常工作,有无失灵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电流、电压等的读数是否正常。
(8)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第十六条,安全例行会议
1.安全例会制度的建立
公司应成立由行政、工会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制度,全面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安全例会的召开
(1)公司应每月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2)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公司及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订安全目标计划;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计划安排阶段性安全工作。
(3)各加气站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总结本站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应由相应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
第十七条,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计划编制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危害等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计划编制范围: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暑降温、消除噪声等设施;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泄压防爆装置、制动装置、灭火装置、防雷击、防触电等设施;为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防范与应急救援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等;为保证劳动安全卫生所必需的辅助设施,如:更衣室等设施;以劳动安全卫生宣传培训教育,开展劳动保护科研和建立与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为目的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如:安全宣传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安全培训教材;安全教育器材、设施;安全标志。
2.计划编制及审批
由加气站站长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年11月将计划报公司分管部门汇总审查;公司分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
分管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工会及加气站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项目的资金,确定项目负责,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年度计划中一并下达。
安全技术部门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主管领导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情况应进行检查,并及时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会议,协调处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试车、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接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档案归档制度。
2.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已交办公室的除外)分别由有关部门管理,以便于随时调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
3.公司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接受上级部门档案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1)搜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保管部分科技档案;
(6)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和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4.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公司建立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2)CNG加气站建设、安装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
(3)CNG加气站所有设备及其维修的原始资料;
(4)CNG加气站所有运行记录和检查表格;
(5)CNG加气站压力容器、计量器具、阀门的原始资料和定期检测证书等;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政府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7)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8)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9)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10)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11)国际交流和合资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12)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13)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1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5.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短期(15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6.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办公室主任批准。
(2)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10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3)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4)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十九条,站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加气站内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相关人员全面负责加气站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并按《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标准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色、安全标志。
机动车辆进站加气时必须熄火,禁止车辆在加气站内随意停放、洗车、检修等。
进、出加气站的机动车辆在进、出站门及在站区内速度限制在为5千米/小时以下。
其它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的个人车辆、摩托车、助动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二十条,环保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设立兼职环保员,负责本站的环保及绿化工作。
(2)节约用水,搞好冷却水的循环使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漏油、漏水、漏气,噪音过大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充分利用尾气,尽量减少尾气放空,防止对大气造成污染。
(4)加强对天然气中分离出的气田地层水的管理,集中用罐车拉走处理,各站还要将污水处理情况每月向公司生产部汇报。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站点和公司一起搞好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
(6)搞好站点绿化工作及环境卫生,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
第二十一条,门卫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站内,经同意的进站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2)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严禁上班睡觉、干私活,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站内一切器材,若无料单和出门条,任何人不得拿出大门。
(4)门卫值班人员对进站车辆作好管理,检查监督进站车辆乘客下车,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入站。
(5)定时或不定时对站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6)大门进出通道严禁停放车辆,站内严禁修车、试车和清洗车辆,加气车辆不得载客加气。
第二十二条,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的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噪音、高温、静电、电击、坠落等)也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1.装置的维护管理
公司对各种安全装置要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安全装置由加气站负责按规定进行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2.防护器具管理
公司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主管人应定期检查。
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管理分工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综合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三条,事故管理
1.事故分类
(1)生产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指挥有误、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6)破坏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7)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2.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1)企业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应向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及工会报告。
(2)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人身事故调查
事故由企业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处理结案。
第二十四条,安全奖惩
1.安全奖励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实现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加气站。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2.事故处罚
发生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对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机械设备记录事故责任者,一般火灾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应给开处处分。
(3)对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
公司应该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相关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五条,附则
各CNG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应建立使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及应保存的资料
1.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1)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台帐;
(2)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3)安全考试登记台帐;
(4)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6)安全生产问题通知单(附隐患整改反馈单)(7)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含罚款通知单);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9)各类事故及惩处登记台帐;
(10)各类事故月(年)报表;
(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12)职工体检表;
(13)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14)安全装置、压力容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试验、鉴定登记台帐。
2.加气站
(1)安全工作例会记录;
(2)安全装置、压力容器、工器具、周期检查试验记录;
(3)安全生产(检修)安全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4)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5)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6)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7)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8)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法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3.生产班组:
(1)安全日活动记录;
(2)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规程、规定、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第9篇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规定lng
1、职责
1) 各加气站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站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2) 本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2 组织管理
1)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应建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 加气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 根据站内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 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3)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5)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6) 根据加气站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7) 加气站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值班由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3. 消防安全教育
1) 加气站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2)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3) 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4电源安全管理
1)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 场站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 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
4) 加气站内电器设备的周围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场站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5)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提前向加气站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6)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7)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储存作业管理
1) 加气站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站内严禁使用热工,如因工作需要动用热工作业时,应按热工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2) 场站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场站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3) 进入场站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停放和修理。
4) 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 加气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加气站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 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
3) 加气站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加气站按有关规定处理。
4)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5)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6) 根据公司实际,加气站对消防器材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10篇 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加气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条 安全组织
1. 加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中参加的安全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2. 加气站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灭火预案、防火档案、教育方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3.加气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
第四条 安全教育
1.加气站员工应经安全、消防和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
3.厍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字串7
第五条 安全措施
1. 加气站内应设置“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
(1)严禁在站内吸烟;
(2)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
(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寻呼机及非防爆电器;
(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
(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
2.加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
3.加油加气合建站应在站内以明显的颜色划出引导加气车辆进出站和停靠台的标志线;
4.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及其他意外情况时,应停止卸气、加气作业。
第六条 加气站用火应按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电气管理
1.用电管理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字串6
(2)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
(3)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防静电规定
(1)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2)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条 消防管理
1.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气机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咱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气站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第十条 事故管理按本制度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11篇 加气站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安全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电气装置应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2)电器、线路保持完好无损,电器连接处采用专用接线头,紧密牢固。
(3)加气机内部及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器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密封性能不良或损坏的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内禁止乱接、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因检修作业需要设置临时用电线路时,需办理《临时用电申请》。
(5)临时用电线路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0天,如确需延长使用时间,应报电气管理部门审批。
(6)临时用电线路应在规定日期内拆除。
(7)加气站办公室、休息间等场所不得使用明火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静电)管理规定
(1)配电控制柜、储罐、泵撬、加气机及加气顶棚等要做防雷、接地处理。
(2)控制室内控制柜必须装有浪涌保护器。
(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易燃易爆区域每半年检测一次。
(4)每月定期检查售气机、加气枪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并建立专门档案,以备查验。
第12篇 加气站安全管理内容
一、安全教育
1.加气站员工应经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
3.加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安全检查
1.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气站主管部门与公司安全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消防管理
1.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3)各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4) 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气站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四、门卫管理
(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站内,经同意的进站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2)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严禁上班睡觉、干私活,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站内一切器材,若无料单和出门条,任何人不得拿出大门。
(4)门卫值班人员对进站车辆作好管理,检查监督进站车辆乘客下车,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入站。
(5)定时或不定时对站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6)大门进出通道严禁停放车辆,站内严禁修车、试车和清洗车辆,
五, 设备管理
3、压缩机、泵的管理
3,1.压缩机的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动影响其他设备;
3,2.定时巡检时应检查机泵的声音、振动、压力、温升有无异常;
3,3.经常检查机泵润滑系统,定期加注润滑油。电机、泵每两月加注一次润滑脂,每半年化验一次压缩机油,不符合要求时立即更换。特殊情况下应随时安排化验检查,及时依据检查情况决定更换与否;
3,4.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压缩机的气门组件检查。
4、管线的管理
4, 1.管道的使用和检验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2.敷设管道的管沟应用砂子填实;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防火堤或加气机底部,应密封;
4,3.定期检查管线各部件的连接部位,应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5、加气机的管理
5,1.应定期检查加气机密封面,确保无渗漏;
5, 2.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
5,3.加气机的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加气机安全运行。
6、阀门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6,1.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6,2.紧急切断阀应每月进行一次校验,卸压后应在3s内关闭阀门,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发挥作用;
六, 作业管理
加气作业:
1.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非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2.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作人员,但一人不应同时操作两把加气枪作业;
3.操作人员应站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标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1m以上距离;
4.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车钥匙,离开驾驶室。夜间应半闭车灯;
5.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储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内;
6.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应交叉或绕过其他设备;
8。压缩天然气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9.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压力是否正常。压缩天然气压力不应超过20mpa;
10.加气期间,操作人中不应离开现场,严禁非操作人员代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1.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2.加气结束,关闭加气枪、储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启动车辆;
13.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罐的运行参数,发生异常停止加气作业。
七,生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原则
(1)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应定期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逐点逐件认真的对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要即时报告班长和站长,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要做好记录。
(2)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与交接班人员一道沿巡回检查路线,进行交接生产情况介绍和意见交换,让接班人员了解设备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下班的生产。
2.巡回检查线路
(1)进气调压系统
流量计→安全阀→缓冲装置→压缩机进气口
(2)压缩系统
进气→ i 级 →ii级→ iii级 → iv级(压力、温度)→ 轴瓦(温度)→ 脱水装置 → 阀门组
(3)售气系统
售气机 →槽车
3. 巡回检查的内容
(1)过滤器:是否有堵塞现象或进行清洗。
(2)流量计:计量是否准确无误。
(3)分离过滤器:定时检查排污是否堵塞。
(4)电磁阀:是否失灵或开关不到位及各级气缸气压是否正常,各级排污阀与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运转是否平稳无异常响声,各点温度是否正常,电机的电流电压与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常响声。
(5)压缩机:检查曲轴箱油底盒内润滑油的高度,定期检查润滑油的品质,检查和压力表读数和各级温度,检查齿轮油泵工作是否正常,压缩机运转的声音是否正常,各级呼吸孔有无严重漏气、漏油现象,电动机噪声、表面温度。
(6)干燥器:再生气压力,温度是否正常(特别注意!再生气压力不得超过0.8mpa).温度控制器工作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7)控制室:控制柜与配电屏上的各电器元件及压力表、压力表导管、导线是否正常工作,有无失灵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电流、电压等的读数是否正常。
(8)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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