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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管理规定(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4-03-07 热度:44

变配电管理规定

第1篇 变配电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电气操作行为和保障电气工作安全,使各部门的电气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神东维修中心本安定期考核标准及记录清单》、《神东维修中心动态考核标准及记录清单》、《3-110kv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规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维修中心分厂(公司)各部门的电气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或集团公司其他管理办法不符,依照公司及国家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变配电室管理

第四条 变配电室有一次系统图(需有整定值)、平面布置图(巡检路线、避灾路线、灭火器位置),触电急救措施及管理制度并上墙。

第五条 变配电室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无人值班的变电站(配电室)必须加锁,并定期巡视(填记录)。

第六条 变配电室入口处下方需涮黄黑相间安全漆,门上右侧悬挂配电室名称,左侧明显位置张贴“配电重地闲人免入”标识牌,变配电室内明显位置须有安全 “宣传”标识。

第七条 变配电室通向室外的孔洞、沟道应予封堵且正常运行时不得开窗通风,以防小动物进入。

第八条 变配电室纵深大于6米需开设两道门,其中一门为安全出口。

第三章变配电设备管理

第九条 配电柜(箱)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无锈蚀破损。

第十条 接线规范,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第十一条 线缆绝缘良好,无破损、开裂;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第十二条 配电柜(箱)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的指示灯、仪表齐全完好。

第十四条 低压柜应有接地与接零端子板,符合3相5线制接线要求。

第十五条 高压柜应具备“五防装置”(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断路器带接地合闸、带电挂接接地线、误开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运行:电流、电压、功率因数、油量、油色、温度指示准确正常;连接点应无松动、过热现象;瓷绝缘不得掉瓷、不得有裂纹和放电痕迹并保持清洁;充油设备不得漏油、渗油。

第十七条 高压柜需具备设备名称与编号(编号:地方供电局编号+部门编号+柜子顺序号,如二厂一部一号进线柜编号为9211,地刀号:921167)。

第十八条 交流电压大于1kv的为高压。

第十九 1kv以上高压柜时执行第一种工作票、在高压柜工不停电的工作执行第二种工作票、停(送)电均需执行倒闸操作票。

kv线路时执行低压停送电票。

第二十一条 部门车间实验电源需针对该开关柜制定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并张贴上墙,停送电须记录在册。

第二十二条 变、配电设备及线路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第五章电缆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电缆敷设整齐,有标识牌;悬挂标识牌,距喇叭嘴150mm,电缆过墙要有护管。

第二十四条 电缆进入电缆沟、建筑物及配电盘(柜)处要进行防火封堵并在电缆进出口1.5米内刷防火涂料。

第二十五条 电缆要吊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电缆上部无淋水(如有必须采取措施),电缆标志要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分岔处应悬挂标志牌。

第二十六条 动力电缆不出现干包头和不符合规定的冷补接头。

第二十七条 电缆不得随意切割、损坏。

第二十八条 固定铺设电缆不应盘卷。

第二十九条 电缆上和电缆桥架上不得有杂物和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mm)。

第三十条 电缆接线规范,无明线头、鸡爪子、羊尾巴。

第三十一条 电缆桥架内无积尘。

第三十二条 交联乙烯电缆运行温度不得超过70℃,聚氯乙烯电缆运行不得超过90℃。

第三十三条 电缆沟及防火墙需有标识,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第六章 设备保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固定设备外壳要重复接地,接线符合规定要求,接地线(镀锌板)需涮黄绿相间油漆。

第三十五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整定合理。

第三十六条 设备有过流、接地、漏电、电压保护(过压、欠压)。

第三十七条 避雷设施每年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榆林市质检局每台开关柜均需有浪涌过压保护)。

第三十八条 变压器温度不得超过120℃。

第七章电气安全用具管理

第三十九条 变电站、配电室按要求配备各种安全用具,且能正确使用,并进行编号管理。

第四十条 有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台帐。

第四十一条 安全用具按规定定期检验,保留检验报告,安全用具上贴有检验标签。

第四十二条 安全用具、用于检修维护测量的仪器、仪表及其它工器具应专柜存放,不得混放。

第四十三条 灭火器定位管理,放置区底部刷红白相间油漆,墙上张贴该灭火器、沙箱使用方法及急救电话、责任人等内容。。

第八章 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设备操作规程。

第四十五条 有停送电制度。

第四十六条 有电气试验制度。

第四十七条 第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十九条 有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第五十条 有“两票”管理制度。

第九章维修中心停送电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为了规范维修中心各厂、公司内部停、送电操作程序,使停、送电手续规范化、制度化,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消除停、送电过程中出现的人为责任事故,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维修中心各厂、公司供电系统中运行的变、送、配电设备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在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时,需要变、配电所(室)开关停、送电的工作。

第五十三条 停电检修应在电源引出变、配电所(室)所属部门办理工作票,变、配电所(室)按现有责任划分管理。

第五十四条 正常检修工作

1.下列情况应属于正常检修:

a.需停电调整设备保护整定值;

b.需停电检修电缆线路;

c.需停电搬运、移动设备;

d.需停电更换电缆、调整母线、调整刀闸;

e.需停电调整变压器分接开关;

f.需停电改变设备接线方式;

g.需停电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h.需停电进行设备大、中、小修;

2.正常检修时,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手续,经许可后方可工作,严禁无票工作。

3.维修中心涉及到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车间内部配电室停电,部门经理必须严格把好许可关,不办理工作票的任何检修申请,检修人员均有权拒绝操作,坚决杜绝无票操作;另一种是分厂(公司)变电所停电,由车间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部门经理确认签字,报经分厂(公司)生产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十五条事故状态下的抢修

1. 下列情况应视为事故状态

a.威胁人身安全,如:直接触电、间接触电、电弧伤人等;

b.威胁设备安全,如:设备着火、电缆着火、导线断线、严重设备缺陷等;

2.事故状态下,可不办理工作票,应按照事故处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事故发生单位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说明事故原因和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调度应做好记录。

3.根据事故性质,拉开事故开关,并记入运行记录内。

4.事故设备如需检修,必须经部门经理下令,并做好安全措施,检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5.发生人身触电、电缆着火、开关爆炸,在开关未自动跳闸时,

6.事故单位应立即拉开事故开关,并及时汇报调度。

第五十六条工作票办理

1.所有检修工作均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应使用维修中心统一制定的工作票,其它自制格式的工作票,一律视为废票。

2.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工作票签发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工作负责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配电室操作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f.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工作许可人:

a.负责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部门经理: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工作班成员:

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五十七条、维修中心停送电“两票”管理制度

一、各厂、公司针对停送电作业,制定工作许可制度及工作程序。如有违反处罚部门经理500元。

二、各部在进行下列工作时需办理第一种工作票与操作票后,方可进行停、送电作业;如有违反处罚部门经理500元,并视情节加重处罚。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3、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带电设备不能满足《安规》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4、高压电气试验的工作;

5、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

6、继电保护检验,需做整组与一次设备联动试验时,若未与有关的一次设备检修或试验相配合的工作。

三、各部在进行下列工作时需办理第二种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如有违反处罚部门经理500元,并视情节加重处罚。

1、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一次电流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者;

5、非当班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电流的工作;

6、对于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和保护装置,而不影响主保护正常运行的工作;

7、进入变电站从事土建、油漆、生产区绿化、通讯、装校表计等工作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

四、两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三个月,如有一例不保存罚经理100元。

五、对于停送电的作业工作任务,其工作票的办理必须由部门经理、主管领导、供电部门签发后方可实施。如有违反处罚部门经理500元。

六、工作人员完工后将操作票交主管安全的经理,确认送电区域无人作业后,方可通知生产办送电。如有违反处罚部门经理500元。

七、“两票”的填写要清楚、准确、完整。如有一处不清晰罚部门经理100元。

八、测试电源线路单相接地大于250v时停送电未办理倒闸工作票,罚部门经理100元。

九、拆(接)线未站绝缘台上或戴绝缘手套工作,罚部门经理100元。

第十章电气事故处理

第五十八条 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的扩大,解除人身危险和使国家财产少受损失,并尽快恢复供电。

第五十九条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原,抢救触电者,并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十条 供电系统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处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毕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

第六十一条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应留在工作岗位上,并以交班人为主处理事故。

第六十二条 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还应尽快报告当地电管部门。

第六十三条 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分析处理事故。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高压变配电室配置标准

第六十四条 图纸资料配置

1、一次系统图(需上墙, 内容包括:互感器变比、保护定值)。

2、配电室平面布置图及巡检路线图(需上墙)。

3、紧急停电拉闸顺序表(需上墙)。

4、触电急救措施(需上墙)。

第六十五条 规章制度配置

1、设备操作规程。

2、停送电制度。(需上墙)

3、定期试验制度。(需上墙)

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需上墙)

5、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6、设备巡视检查制度。(需上墙)

7、“两票”管理制度。

8、配电室设备缺陷制度。(需上墙)

(附高压规章制度)

第六十六条 记录配置

1、变配电室巡视检查记录;

2、继电保护整定记录;(高压供电处提供)

3、要害场所记录;(新增)

4、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记录;

5、停送电记录;

6、第一种工作票;

7、第二种工作票;

8、低压停送电工作票;(新增)

9、倒闸操作票;

10、 设备定期试验记录;

11、 保安用具台帐、检验及检查记录;

12、 蓄电池维护记录;

13、 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由供电处检测并提供记录)

14、 接地极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由地方检测部门试验并提供记录)

第六十七条 安全绝缘用具配置

1、高(低)压验电器各2只,要求标明电压等级、贴实验合格证;(检验周期6个月)

2、接地线2组,编号(检验周期1年);

3、绝缘杆1根(检验周期1年);

4、绝缘手套2副(检验周期6个月);

5、绝缘靴2双(检验周期6个月);

6、护目镜2副;

7、绝缘平台1块,最小800mm*800mm(检验周期1年);

8、绝缘皮:1000mm*5mm耐压10kv绝缘皮根据要求铺设,并按安健环质办要求标明“操作区”字样,并划黄线标识。

9、多功能柜不少于一个。

10、木凳1个;

第六十八条 消防器材配置

1、沙箱2个:1000mm*500mm*500mm(用易碎纸袋装好整齐摆放在沙箱内不少于20个);

2、8kg干粉灭火器4个;

3、1个沙箱2个灭火器成组摆放于门口附近(无油开关及油冷却变压器可不在变配电室内设置沙箱)。

第六十九条 应急照明配置

应急灯2套,配电柜两侧对射,照射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检测一次。(参照中心标准配电室)

第七十条、 标识配置

1、 格种安全标志的使用方法及式样(安全标准)

类别

文字内容

使用方法及悬挂处所

外形尺寸(mm)

标志颜色

文字颜色

禁止类

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

悬挂在可能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油开关或刀闸的传动机械或操作把手上

200*100

或80*50

白底

禁止类

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

工作人员上的带电导体的框架上,运行中变压器的梯子上

250*200

白底红边

警告类

高压

生命危险

悬挂在变电所外,油开关前。变压器室前及开关柜前和以上各处的内部墙上

280*210

白底红边

警告类

止步

高压危险

悬挂在各工作地点附近高压带电设备前或遮拦上,也可挂在临时活动遮拦上

280*210

白底红边

警告类

站住

高压危险

悬挂在各工作地点附近低压带电设备前或遮拦上,也可挂在临时活动遮拦上

280*210

白底红边

警告类

切勿触及

生命危险

悬挂在架空线路杆塔离地面2.5-3m处,杆距100m以上每根挂一块,100m以下每隔一根挂一块。

210*280

白底

准许类

从此上下

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梯子上表示已放一切安全措施允许工作人员攀登

250*250

绿底中有¢210的白圈

黑字写于白圈中

准许类

在此工作

悬挂在已做好安全措施允许工作人员在设备上工作的地点

250*250

绿底中有¢210的白圈

黑字写于白圈中

提醒类

已接地

悬挂在已接好地线的刀闸操作把手上

240*130

绿底

黑字

第十二章 低压变配电室配置标准

第七十一条 低压配电室图纸资料配置:

1、一次系统图(需上墙);

2、二次接线原理图;

3、平面布置图(需上墙);

4、触电急救措施(需上墙)。

第七十二条 低压配电室各种记录配置:

1、停送电记录(低压停送电也要记录);

2、漏电试验记录(每月检测一次);

3、接地极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每年春防试验测试数值记录在册)

4、保护整定记录;(低压负荷开关整定记录在册)

5、要害场所登记记录;(除本厂电工,其他人等出入一律登记)

6、巡检记录(每日都要记录)。

第七十三条 低压配电室各种制度配置

1、停送电制度;

2、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3、电业安全规程;

4、巡视检查制度。

(附低压规章制度)

第七十四条 电压配电室安全绝缘用具配置

绝缘靴2双;绝缘手套2双;1000v验电器1只;护目镜2副;绝缘平台1块;绝缘皮1000mm*5mm耐压1000v;木凳一个;多功能柜1个。

第七十五条 应急照明

1、2套每月检测一次(配电柜两侧对射)。

第七十六条 低压配电室消防用具配置

1、8kg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4个、

第七十七条 低压配电室标识牌配置

1、要害场所警示牌600*400(配电重地、闲人莫入、低压室大门)

2、停电工作警示牌400*250(有人工作、禁止送电、配电柜前方悬挂)

3、闲置设备警示牌200*100(闲置设备、禁止送电、闲置设备前方悬挂)

4、接地警示牌200*100(已经接地、禁止送电、检修设备接地处悬挂)

第2篇 变配电室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清扫,确保正常供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清扫、检查时,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配电柜及电器设备。同时必须挂停电标识牌,任何人不得随意合闸。

(5)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

(6)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7)安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8)移动的电器设备,应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并设专人管理。

(9)配电箱或电器设备内,严禁存放工具或杂物。

(10)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1)消防器材要设专人管理,要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本岗位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3篇 地面变配电所及井下机电硐室管理规定

为确保井上下供电系统安全、经济、合理地运行,现就地面变配电所及井下机电硐室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地面变配电所

一、变配电所值班制度

(一)必须设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35kv 及以上供电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2、6kv~10kv 供电的区域变电所(如风井变电所、井口中央

变电所等)及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3、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变配容量在500kva 以下,应有人24 小时值班。

(二)可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6kv-10kv 供电的专用且无高压配电线路、不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

2、低压供电变配容量较小,故障时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且较易恢复的配电站。

二、值班员文化水平、专业素质及岗位职责要求

1、变配电所值班电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命令和本单位分管供电领导的指示,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调度规程(某市供电总公司)》、《事故处理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值班制度。

3、熟悉本所电气接线和运行方式,熟悉电气设备的作用和性能,二次回路(继电保护、计量指示仪表)的原理,继电保护的方式、定值、保护范围及各级熔丝配置容量。

4、严格按照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具备进行倒闸和事故处理的能力。

5、正确执行工作票制度,审查工作票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负责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表示牌和装设遮拦),指明设备带电、停电范围,向工作人员明确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负责检查验收并签认检修设备的工作质量,做好设备投入或检修工作。

6、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认真执行设备巡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有关人员。按时抄报电压、电流、负荷电量、主设备温度等报表,做好用电负荷调整工作。

7、对无人值守变配电所,必须加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配备专职维护电工,负责变配电所的设备维护和设施管理,保持设备完好。维护电工应对变配电所每周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8、实行双人值班的场所,每班至少应有1 名正值当值,并设立1 名值长。

9、各变配电所设班长、副班长各1 名。

三、变配电所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2)交接班制度;3)停送电制度;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干部查岗制度;6)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缺陷管理制度;9)巡视检查制度;10)安全活动制度;11)业务学习制度;12)操作规程;13)事故处理规程;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5)变电运行规程

调度管理规程。

2、图纸资料

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原始设计;(2)设备技术档案;(3)进出架空线路(电缆)技术档案;(4)一次系统图;(5)模拟图板;(6)平面布置图;(7)防雷系统图;(8)接地系统图;(9)巡回检查图;(10)保护定值配置图;(11)电气试验资料、报告;(12)保护整定资料;(13)登杆检查资料。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一次系统图;(2)平面布置图;(3)防雷系统图;(4)接地系统图;(5)巡回检查图。

四、运行记录

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运行日志记录;2)交接班记录;3)要害场所登记;4)干部查岗记录;5)设备缺陷记录;6)设备检修记录;7)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8)业务学习记录(事故预想、考问讲解、技术问答、规程学习,每月各进行两次);9) 安全活动记录;10)反事故演习记录(每月集体进行四次);11)电气事故记录;12)

电气事故调查报告;13)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14)停送电操作记录。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巡视记录;2)设备缺陷检修记录;3)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4)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

五、变配电场所文明生产、环境

1)室内外环境应清洁卫生,物品摆设整齐(一周一次自查);2)室内外通道及巡视路道畅通无阻,门、窗无孔洞,电缆沟无积水,有可靠的排水系统;3)金属构架无绣蚀。

六、综合管理

1、供电专业管理网络健全:有领导小组、安全专管。

2、人员配备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值班员、地面电工、安全专(兼职)管应持证上岗;

3、设备完好率>95%,缺陷整改率>90%。

4、专业例会按时参加。

5、季节性工作及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6、资料、档案应规范齐全。

7、两路通讯,一部专用话机,专用话机有录放功能。

8、有应急照明电源自动装置。

9、有事故应急预案。

10、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七、变配电场所应按要求配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具体要求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变配电场所均应配备的安全用具

1、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两只。

2、短路接地线不少于两组。

3、绝缘杆(令克)壹根。

4、绝缘隔板两块。

5、绝缘手套两副。

6、绝缘靴两双

九、新安装变配电所及临时变配电场所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变电所设计规程(sdj2-79)。

第二部分:井下机电硐室

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10、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11、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机电硐室内不应有滴水。峒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12、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按规定给予高温补贴。

13、机电峒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每个入口应有不少于2只合格的灭火器、0.3 m3黄砂及6个砂袋,并备有一把铲子。灭火器材应放置在峒室内入口处明显的地方。

14、峒室入口处应悬挂“非工作入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和场所名称牌,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峒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5、井下变电所(中央、水平区域、一翼、为2个及以上采区服务)及为高瓦斯头面供电的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专人巡回检查。鼓励采用新技术,实现变电所无人值守。

值班人员一般为1人,严禁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任何工作。钥匙管理:供电范围内的采掘等单位按单位配置,由采掘电钳工现场交接;机电值班室、专职检查人员按需配置。专职巡回检查人员由防爆检查员担任,24小时内巡查1次。

1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护管可用钢管制作,封堵材料可用黄泥或其它不燃性材料。

17、有专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电气试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制度、包机制度、停送电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制度)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记录薄、要害场所登记薄、干部上岗登记薄、事故记录薄、交接班记录薄。无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记录薄、事故记录薄。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图上应注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装置、信号装置的规格型号,电缆截面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和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并有标志牌,在牌上注明用途、保护整定值和包机人。

18、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检漏保护装置。

19、变电所内必须清洁卫生,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摆放整齐,四线吊挂分开,接地线符合规定。

20、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原某市煤局机(81)280号文件中的《机电硐室管理规定》废止。

第4篇 物业辖区变配电所运行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变(配)电所的运行管理规定

一、变(配)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产权划分及维护工作范围,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二、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应对所内安装的计量装置等供电局所属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当上述电气设备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供电局有关部门;

三、两路及以上电源(包括自备电源)供电的用电单位,必须保证电源间连锁的装置的完整可靠;没有装设连锁装置的则必须严格遵守共用电双方签定的倒闸操作协议,以防止反送电源造成事故;

四、用电单位变(配)电所内的电气设备,经营统一编号,并应按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或委托)电器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的年度效验,并以历次试验结果对比、分析;

五、在变(配)电所内进行电器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应遵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现场规程和制度;

1.变(配)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站电气设备的性能几运行方式,掌握技术操作,值班负责人和单独值班人员应有实践工作经验得人员担任,并经领导批准;

2.变(配)电所的所有值班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对于设备简单的和不重要的变(配)电所,可由单人值班。高压设备由单人值班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拦,其高度应为1.7米以上。遮拦应安装牢固,门应加锁;

2)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开关隔开或专有距离操作结构;

3.单人值班时,不应进行高压设备清扫或检修工作,也不能进行装设接地线工作;

4.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应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5.人体、遮拦和绝缘板与带电导体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规定距离;

6.在变(配)电所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值班人员应负责完成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停电范围,工作范围,以及带电设备所在的位置;

7.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负责人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员使用,另一把可借给许可单位巡视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当日交回;

8.禁止用手处摸带电的设备的绝缘物和绝缘部分;

9.值班人员应注意,电器设停电后,随时有未经事先通知而突然来电的可能,在未断开电源开关和未作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应触及设备后进入设备遮拦内;

10.在发生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断开用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将情况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有调度协议的用户应立即通知供电局调度员;

11.在事故发生以后,未找出原因和未进行妥善处理时,不应恢复正常运行。

六.变(配)电所的每台电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并有专人管理。其内容包括:厂家说明书、设备卡片、维修记录缺陷管理、试验报告单和绝缘分析鉴定书等;

1.设备卡片应包括:设备型号、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厂名、厂号、出厂日期、安装日期及地点和调度编号等;

2.检修记录应包括:大修及小修项目、检修日期、检修负责人、验收负责人、更换部件及存在问题等;

3.缺陷记录应包括:缺陷内容、性质及严重性、发现时间、处理结果和日期;

4.设备发生事故应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简题、事故的经过和性质、处理结果、存在问题及所采取的措施等以及;报告填写人,填写日期;

七、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应经主管电器负责人审核无问题后,方能存入设备档案中。

八、主管电器负责人每年应对主要设备进行依次绝缘分析,并写出绝缘分析鉴定报告,存入设备档案内;

九、变(配)电所应及时记录负荷.对于经常有值班人的变(配)电所应每小时(正点)计抄一次;无人值班的应每月计抄一次代表负荷.

第5篇 变配电房消防管理规定

1 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2 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3 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4 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5 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7 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8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6篇 电气车间变配电室管理规定

变配电室是电气设备运行的配电枢纽,其可靠、稳定的运行直接关系到工艺生产系统的安全运行。为确保便配电室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更好地为工艺生产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目前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

1.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配电室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登记。

2.变配电室正常运行期间只允许当值人员巡检、当值人员排查及处理运行故障;其余任何性质的工作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办理工作票。

3、进入配电室施工时,应具备三级签字的正式施工图纸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进行施工。无图纸的任何工程施工都不准在变配电室正内开展。

4、车间以外人员进入配电室施工,必须得到车间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

5、每个变配电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并放置于室内。

6、每个变配电室、变压器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巡检记录本,缺陷记录本,并放置于室内。当值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的巡检时间、线路及内容进行巡检,详细填写巡检记录本;对存在的缺陷应详细地记录在缺陷记录本上,并明确处理措施、处理时间。

7、变配电室内应配备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系统图;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原理接线图应齐全、完整,每班至少保存一份。

8、严格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规范变配电室内的操作行为,保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任何情况下母联正常运行方式的任何改变都必须得到车间的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

10、由正常运行、热备用转为冷备用后再次启动的高压电动机,必须得到调度室的命令方可送电;新安装后投运或检修后投运高压电动机的启动,要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方可送电。任何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调整都必须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后,方可进行。

11、变配电室门窗、地面及设备要保持清洁。所有消防、照明、安全用具齐全,变配电室周围不得堆积杂物,保持安全道路畅通。

12、变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桥架周围严禁烟火,须动火的按有关动火制度进行。

第7篇 某电气车间变配电室管理规定

变配电室是电气设备运行的配电枢纽,其可靠、稳定的运行直接关系到工艺生产系统的安全运行。为确保便配电室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更好地为工艺生产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目前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

1.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配电室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登记。

2.变配电室正常运行期间只允许当值人员巡检、当值人员排查及处理运行故障;其余任何性质的工作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办理工作票。

3、进入配电室施工时,应具备三级签字的正式施工图纸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进行施工。无图纸的任何工程施工都不准在变配电室正内开展。

4、车间以外人员进入配电室施工,必须得到车间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

5、每个变配电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并放置于室内。

6、每个变配电室、变压器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巡检记录本,缺陷记录本,并放置于室内。当值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的巡检时间、线路及内容进行巡检,详细填写巡检记录本;对存在的缺陷应详细地记录在缺陷记录本上,并明确处理措施、处理时间。

7、变配电室内应配备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系统图;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原理接线图应齐全、完整,每班至少保存一份。

8、严格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规范变配电室内的操作行为,保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任何情况下母联正常运行方式的任何改变都必须得到车间的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

10、由正常运行、热备用转为冷备用后再次启动的高压电动机,必须得到调度室的命令方可送电;新安装后投运或检修后投运高压电动机的启动,要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方可送电。任何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调整都必须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后,方可进行。

11、变配电室门窗、地面及设备要保持清洁。所有消防、照明、安全用具齐全,变配电室周围不得堆积杂物,保持安全道路畅通。

12、变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桥架周围严禁烟火,须动火的按有关动火制度进行。

第8篇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为确保我公司变、配电室的用电安全,保障我公司生产用电需要,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变配电室岗位制度,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工作票制度,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电气组日常报修管理制度,电气组巡回检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8项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

2.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熟悉变、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3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遇雷雨、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2.4 进入变、配电室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5 在巡视、检修、安装时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作记录并尽可能立即组织处理,对非紧急和不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可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6 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检查人员进入配电室时,主管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实行登记制度。

2.7 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2.8  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9  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10 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11 维护变、配电室的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12 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交接班制度。

3.1 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2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并对接班人进行“四交接”:到位交接,现场交接,图纸交接,实物交接。

3.3 接班人接班前应认真巡查变、配电设备,查阅前一班工作记录,了解运行情况,做到“五清”:看清、问清、查清、点清、记清。

3.4 交接班内容:

3.4.1 “两票”执行情况.

3.4.2 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操作指令的落实情况。

3.4.3 系统及回路的负载变化情况;

3.4.4 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4.5 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安全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5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3.5.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3.5.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3.5.3 交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四.操作规程。

4.1 值班电工应熟悉电气设备,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4.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3 不论高压设备带点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入内进行工作。

4.4 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并应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及工作间断和工作终结安全措施。

4.5 倒闸操作:

4.5.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4.5.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点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

4.5.3 刀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发令人应在“监护人”一栏中签名并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护,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5.4 操作票应填写以下内容:

① 所操作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②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③ 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情况;

④ 负荷分配情况;

⑤ 接地线拆装情况;

⑥ 控制回路和电压互感器回路保险器的拆装情况;

⑦ 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4.5.5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随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核对所填项目并签名,然后有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

4.5.6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必须按照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并做好完成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4.5.7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执行,其中技术等级较高并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人,电气负责人也必须在场监护。

4.5.8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和随意接触闭锁装置。

4.5.9 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4.5.10 高压配电室停电倒闸操作程序:

① 断开所停回路380v侧全部断路器;

② 戴上高压绝缘手套并确认其完好;

③ 用程序锁断开各真空断路器和刀闸;

④ 断开进线柜真空断路器和刀闸;

⑤ 用高压侧试笔对进线柜下仓刀片进行验电,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⑥在进线柜刀闸操作柄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后,才可开始工作。

4.6 送电操作规程。

4.6.1 工作负责人应核查设备检修情况,现场是否有遗漏工具等物。

4.6.2 拆除接地线,先拆停电端,后拆接地端,取下警示牌,确认所有人员已退出工作地点后,准备送点。

4.6.3 送电程序与停电倒闸程序相反。

4.6.4 若有线路改动,送电后要与使用部门联系确认相序。

第9篇 电气车间变配电室所防小动物管理规定

1.各岗位每月两次检查防小动物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处理,车间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各岗位必须每月两次定点投放鼠药。

3.进出变电所时,必须随手关门。门窗严禁随意打开,因工作需要打开时,打开者应注意工作结束时及时关闭。

4.严禁将食物带入生产区,值班人员就餐禁止在控制室、高压室、电缆室、蓄电池室、配电室等室内就餐。特殊情况下在控制室就餐后,必须打扫干净。

5.因工作需要,需取下防鼠挡板或拆除已堵塞的电缆沟空洞时,必须经当值人员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恢复。

6.工作班在变电所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防鼠措施是否恢复。

7.各班班长是防小动物措施落实第一责任人,发现防小动物措施出现漏洞应及时上报车间,争取短时间内予以解决。

第10篇 变配电室运行管理规定

(1)配电室属公司工程部直属专业设备机房,由强电主管、工程部经理负责全面技术业务工作。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部门领导的许可,非工人人员不得入内。

(2)配电室的电力设备调度号应按照地区电力系统统一的调度编号原则编写,室内应设有模拟图板,模拟图板应与实际接线图相符,并具备可模拟操作功能,电源情况及设备编号标注齐全正确。

(3)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批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4)在进行电气维护工作时,须备齐安全绝缘工具以及工作必需的仪器仪表。

(5)因故须停某部份负荷时,应提前一天向使用该部份负荷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对于突发性的停电事故应向涉及区域作用解释,并做好记录。

(6)贯彻执行有关电力法规,规范用电行为,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电气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7)值班员必须作到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的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有效证件必须是劳动局、供电局分别颁发的合格证件,并按时进行年审复试。

(8)定期进行(或委托)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的年度校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9)如有用户申请停、送电,需按要求填写《停、送电申请表》。

(10)值班员每日应并按要求记录以下各项内容:

①日负荷报表;

②交接班记录

③设备巡视检查记录

④配电室运行记录

(11)遇到倒闸情况,按《倒闸操作规定》执行,并填写'倒闸操作票'。

第11篇 地面变配电所安全管理规定

一、变配电所值班制度

(一)必须设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35kv及以上供电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2、6kv~10kv供电的区域变电所(如风井变电所、井口中央变电所等)及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3、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变配容量在500kva以下,应有人24小时值班。

(二)可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6kv—10kv供电的专用且无高压配电线路、不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

2、低压供电变配容量较小,故障时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且较易恢复的配电站。

二、值班员文化水平、专业素质及岗位职责要求

1、变配电所值班电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命令和本单位分管供电领导的指示,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调度规程(某市供电总公司)》、《事故处理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值班制度。

3、熟悉本所电气接线和运行方式,熟悉电气设备的作用和性能,二次回路(继电保护、计量指示仪表)的原理,继电保护的方式、定值、保护范围及各级熔丝配置容量。

4、严格按照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具备进行倒闸和事故处理的能力。

5、正确执行工作票制度,审查工作票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负责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表示牌和装设遮拦),指明设备带电、停电范围,向工作人员明确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负责检查验收并签认检修设备的工作质量,做好设备投入或检修工作。

6、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认真执行设备巡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有关人员。按时抄报电压、电流、负荷电量、主设备温度等报表,做好用电负荷调整工作。

7、对无人值守变配电所,必须加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配备专职维护电工,负责变配电所的设备维护和设施管理,保持设备完好。维护电工应对变配电所每周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8、实行双人值班的场所,每班至少应有1名正值当值,并设立1名值长。

9、各变配电所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

三、变配电所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1)岗位责任制;2)交接班制度;3)停送电制度;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干部查岗制度;6)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缺陷管理制度;9)巡视检查制度;10)安全活动制度;11)业务学习制度;12)操作规程;13)事故处理规程;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5)变电运行规程调度管理规程。

2、图纸资料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原始设计;(2)设备技术档案;(3)进出架空线路(电缆)技术档案;(4)一次系统图;(5)模拟图板;(6)平面布置图;(7)防雷系统图;(8)接地系统图;(9)巡回检查图;(10)保护定值配置图;(11)电气试验资料、报告;(12)保护整定资料;(13)登杆检查资料。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一次系统图;(2)平面布置图;(3)防雷系统图;(4)接地系统图;(5)巡回检查图。

四、运行记录

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运行日志记录;2)交接班记录;3)要害场所登记;4)干部查岗记录;5)设备缺陷记录;6)设备检修记录;7)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8)业务学习记录(事故预想、考问讲解、技术问答、规程学习,每月各进行两次);9)安全活动记录;10)反事故演习记录(每月集体进行四次);11)电气事故记录;12)电气事故调查报告;13)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14)停送电操作记录。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巡视记录;2)设备缺陷检修记录;3)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4)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

五、变配电场所文明生产、环境

1)室内外环境应清洁卫生,物品摆设整齐(一周一次自查);

2)室内外通道及巡视路道畅通无阻,门、窗无孔洞,电缆沟无积水,有可靠的排水系统;3)金属构架无绣蚀。

六、综合管理

1、供电专业管理网络健全:有领导小组、安全专管。

2、人员配备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值班员、地面电工、安全专(兼职)管应持证上岗;3、设备完好率>95%,缺陷整改率>90%。

4、专业例会按时参加。

5、季节性工作及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6、资料、档案应规范齐全。

7、两路通讯,一部专用话机,专用话机有录放功能。

8、有应急照明电源自动装置。

9、有事故应急预案。

10、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七、变配电场所应按要求配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具体要求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变配电场所均应配备的安全用具

1、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两只。

2、短路接地线不少于两组。

3、绝缘杆(令克)壹根。

4、绝缘隔板两块。

5、绝缘手套两副。

6、绝缘靴两双九、新安装变配电所及临时变配电场所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变电所设计规程(sdj2-79)。

《变配电管理规定(十一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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