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信息反馈发布规定
物业管理处信息反馈与发布规定
物业管理管理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进行信息的反馈和发布内容主要有:
1、《管理服务报告》:在每季度末将该季度物业管理服务情况对业主进行公告。内容包括:保安、保洁、绿化、设备设施、客户服务等业务管理服务情况和财务情况;(详见顾问书《客户服务册》、本册提及即可)
2、通知、公告:在小区内设置固定公告栏,以管理处正式发文形式对小区业主或相关人员进行的通知、公告。例如:《关于小区实施车辆使用停车卡的通知》;
3、标识信息:为避免工作过程中有可能给业主及其他人员带来的不便,而进行标识性的信息发布;例如在小区消杀工作中的警示性ci标识;
4、提示信息: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对小区业主进行的温馨提示。例如:在恶劣天气时对业主进行的温馨提示;
5、宣传信息:例如:社区活动的宣传资料或宣传画;
6、其他信息:业主具有知情权所需了解的其他相关物业管理服务信息。
7、《半月信息统计表》:每半月对管理处各部门各项工作统计和汇总,编制工作半月报,内容包括:半月管理处要闻、业务管理信息、内部管理、投诉及建议处理、前期重要工作跟进及疑难问题、需协调解决问题及下半月工作重点等内容,供内部交流及领导审阅;
8、按照管理处职能和业务管理要求,在管理处内部进行反馈和发布的计划、总结、纪要等各类信息;
9、管理处网站电子公告:在管理处内、外部网上进行反馈和发布各类信息。
第2篇 s项目物业值班经理管理规定
项目物业值班经理管理规定
1.0目的
协调、组织、跟进值班经理热线电话来电所反映的问题,做好值班经理热线电话来电咨询解答工作,指导和组织员工来电所汇报的问题,畅通客户反映问题或寻求帮助渠道,使客户和员工所提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促使做好项目客服和管理工作。
2.0适用范围
**阳光花园、**御景苑、**银湾及公司确定需新增的项目。
3.0职责
3.1项目物业负责人负责组织执行《物业值班经理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负责。
3.2值班经理由项目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当任,当任期间严格履行值班经理应履行职责。
3.3当任值班经理期间必须保证值班经理热线电话24小时开机和通畅,及时接听业主、住宅、员工的来电咨询、求助、投诉和汇报等电话,并负责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理。
3.4将来电内容及跟进处理情况及时在值班经理工作日志上做好记录。
3.5值班经理作为受理来电内容的首问责任人,必须对来电内容的跟进处理情况、结果和回复全程负责,直至来电所提问题得到解决。
3.6项目物业负责人负责拟定《值班经理轮值表》,10天为一个轮值周期。
3.7每月25日,由当值值班经理负责拟定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值班经理工作报告,总结并分析值班期间的问题,为提升工作和服务质量出谋划策。
3.8项目物业负责人每日审阅《值班经理工作日志》,及时掌握值班经理热线电话来电和首问责任人跟进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内容给予批示。
4.0概念
4.1值班经理是指负责接听值班经理热线电话,并对来电内容进行跟进处理的工作人员。
5.0操作规程
5.1设置值班经理热线电话的项目要通过通告、设置提醒牌等形式告知广大业户和员工电话号码。
5.2项目物业负责人拟定《值班经理轮值表》报公司总经理审阅。
5.3值班经理严格遵守《员工礼仪礼节规范》,礼貌接听来电。
5.4当值期间,对于来电内容无法有效解决的事宜要及时向主管上级汇报寻求支持。如联系不上主管上级,值班经理有权越级请示。
5.5对值班经理热线来电内容,值班经理有权安排、询问、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跟进完成,责任部门对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值班经理反馈。
5.6对于'咨询类'来电,不能及时给予正确解答的要查明后再回电解答,避免误导或错误解答,并将咨询内容和解答情况在《值班经理日志》上做好记录。
5.7对于'投诉类'来电,按《客户投诉处理作业规程》处理,处理结束后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回访。
5.8对于客户'寻求帮助类'来电,值班经理要根据寻求帮助内容确定是否在我司所提供服务范畴,对于超出我司范畴的内容,要主动指引客户寻找帮助渠道。
5.9对于员工'工作汇报/请示类'来电,立即给予正确的指引或联系相关责任人跟进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和结果。
5.10当值经理每日早上将《值班经理工作日志》递主管上级审阅。
5.11轮值最后一日下班前与下一任轮值经理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值班经理工作日志》上注明交接事宜和注意事项,如因交接不清而导致下一任值班经理在当值期间出现错误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12未办理好交接手续前,当值负责人要继续当值,直至与下一任轮值经理办理好交接手续。
6.0相关支持文件
6.1《首问责任制》
6.2《员工礼仪礼节规范》
7.0相关质量记录
7.1值班经理轮值表wy/qr-wy-002
7.2值班经理工作日志wy/qr-wy-003
7.3值班经理工作报告wy/qr-wy-004
第3篇 物业临时商业租赁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临时商业租赁管理规定
为规范临时性商业网点的租赁活动,保障公司、住户和商户的利益,发展繁荣有序的社区经济,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临时性商业网点租赁活动的管理。
二、管理职责:
1、各物业公司经营部为临时商业租赁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各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负责临时商户人员的证件办理与查验;
3、办公室对临时经营商户负有业务资格审查和经营行为监督的责任;
4、各物业公司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负有检查和纠正的责任。
三、临时商业招租范畴:
1、临时商业招租范畴是指租赁临时商户所经营业务的涵盖范围;
2、临时商户经营业务须符合国家法规和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许可范畴;
3、临时商户经营业务不得与卓达集团的业务相雷同或相冲突,如房地产经营与开发、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等;
4、临时商户所经营业务或产品不得带有融资或变相融资性质(保险除外);
5、临时商户所经营业务或产品不得有碍小区公共环境和秩序。
四、临时商业租赁业务流程:
1、经营部管理员负责接待经营商户和租赁业务洽谈事宜;
2、租赁业务达成共识后,经营部负责填写《临时商业租赁会签单》,报办公室主管、财务部主管和经理会签;
3、经营部带领商户凭签署完毕的《临时商业租赁会签单》到财务部交纳相应费用,财务部同时留存《临时商业租赁会签单》;
4、商户凭财务部出具的收费单据到秩序维护部办理《经营许可证》;
5、商户凭《经营许可证》到经营部指定的经营场地开展经营活动;
6、办理续租的商户,需持原交费单据提前1日到经营部和财务部办理;
7、办理退租时,商户须持交费单据于当日或次日到经营部和财务部办理;
8、经营部办理商户退租业务时,应到租赁场地查验租赁场地相关设施,确认场地设施完好后,方可办理退租事宜。
五、临时商业租赁场地:
1、室外场地主要设在广场、经营市场等小区宽阔地带,室内场地主要设在未出租商铺内;
2、场地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3、租赁商户应保持租赁场地的环境卫生,凡因经营活动影响租赁场地或周边卫生状况的,经营部应视情况予以处理;
4、商户对场地相关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情况予以赔偿。
六、临时商业宣传守则:
1、宣传手段或形式要文明和健康,符合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2、宣传所用载体(条幅或展牌等)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得有碍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和使用;
3、禁止商户进行入户宣传或上门直销产品;
4、禁止商户进行叫卖式宣传;
5、禁止商户擅自超出租赁场地散发传单、推销商品,擅自在小区公示栏、单元门口、入户门口张贴宣传品;
6、禁止商户在树木、绿化带或其它管线上悬挂、张贴宣传制品;
7、商户利用影音制品进行宣传时,所产生音响不得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
七、临时商业租赁价格:
1、各物业公司据所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临时性商业租赁指导价格》。
2、《临时性商业租赁指导价格》须由各物业公司经理办公会通过,方可执行。
3、《临时性商业租赁指导价格》原则上为每年(1月份)修订一次,并报物业总公司备案。
八、特别提示:
本规定的三、五、六款同样适用于小区的非临时性商业经营活动。
附:临时性商业租赁会签单
编号:
租赁单位
租赁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租赁场地位置:面积:
第4篇 物业公司工资管理规定-7
物业公司工资管理规定(七)
(一)工资组成
按照公司目前实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员工工资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
2、岗位技能工资
3、激励工资
(二)管理办法
1、新调入员工(含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工资确定新调入员工按调入的岗位或安排的职务实行相应的岗位技能工资。
2、调出员工的工资处理
经公司领导批准调离的员工,原则上以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或通知办理调动手续后的下一个月起止薪。
3、各种假期的工资处理
有关病假、事假、加班以及其它的工资管理规定,按照国家及当地的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5篇 某物业区域电梯操作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电梯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保工作,确保电梯各项性能完好、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辖区内的电梯操作。
3电梯的操作
3.1操作规程
1)具有电梯操作上岗证者操作电梯,检查电梯轿厢相,控制箱、电梯井及井底情况,一切情况正常后可开启电梯。
2)检查机房内滑油,曳引机等是否正常。
3)检查机房内电源,观察正常后,用专用钥匙开启电梯。
4)检查电梯内各辅助开关是否处在正常位置,辅助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3.2日常巡查与维护
1)电动机油位,不低于油镜中线,不漏油,通风良好。
2)检查轿厢是否平稳,是否有不正常声音,警铃、对讲电话、风扇等是否正常。
3)限速器转动部分加润滑油,转动灵活,无异常声响。
4)检查接触器,继电器是否正常,无异声,接点无打火积炭、熔焊、烧蚀等现象。
5)自动门传动机构,安全触板传动机构动作是否正常,开关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轿厢门限位开关、减速开关、门锁接点等有无损坏。
6)检查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盒中的油量,缺油时应及时加油。
7)检查各指示灯、按钮有无损坏。
8)检查各平层感应器是否有移位,平层准确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管理规定
4.1保持电梯机房内干净通风,温度不超过400c,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和腐蚀性物品,消防器材齐备完好,紧急救援工具齐全,其它标示明确。
4.2保持轿厢内通风明亮,轿厢顶、底坑等干净无杂物。
4.3电梯的操作和维修必须由具有上岗资格者完成,电梯必须有明确维保责任人,电弱须有明确的紧急困人解救小组和解救方案。
4.4电梯专用钥匙、专用工具由专人保管,造册登记,使用人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5电梯维保时须设立防护措施,悬挂标示牌和护栏。
4.6电梯须有完整的维修保养记录和其它相关记录。
5附表:
5.1《电梯运行巡查记录》
5.2《电梯故障处理记录表》
5.3《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
5.4《电梯维修保养记录表》
第6篇 物业管理人员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规定
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公司为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报销交通费、通讯费,为规范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的范围和定额标准:
(一)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的范围:
1、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职能部门经理、经理助理、主任、主管;
3、管理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主管(含一级文员、一级物管员);
4、其他因工作需要报销交通费的人员。
(二)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的定额标准:
1、公司副总经理报销标准为交通费500元/月,通讯费500元/月;
2、公司总经理助理报销标准为交通费400元/月,通讯费400元/月;
3、职能部门经理、管理项目经理、主任(含主持工作副职)报销标准为交通费300元/月,通讯费300元/月;
4、职能部门经理助理、管理项目经理助理、管理项目副主任报销标准为交通费200元/月,通讯费200元/月;
5、职能部门主任、管理项目主任助理报销标准为交通费100元/月,通讯费100元/月;
6、主管级报销标准为交通费50元/月,通讯费50元/月;
7、其他因工作需要报销人员按文件批示为准。
三、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的规定:
1、交通费、通讯费按月在规定标准限额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其他因工作需要报销交通费、通讯费的人员,由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3、对于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费用超出规定报销标准的,可说明原因,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酌情报销;
4、凡享受报销交通费待遇的人员,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者,或因迟到影响公司正常工作者,公司总经理可取消其交通费报销资格;
5、凡享受通讯费报销待遇的人员,凡手机不开机者,公司总经理可取消其通讯费报销资格。
6、凡因提升、提拔、调动等原因职务变动的,当月15日前职务变动的,可从当月起按新职务享受交通费、通讯费,当月16日以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务享受交通费、通讯费。费用报销以正式发文为凭。
四、本规定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7篇 物业项目交通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交通和车辆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进入管理区域内的各种机动、非机动车辆的行驶、限制、停放、收费看护及事故处理的活动。适用于**管中心的车辆管理。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2.2 礼仪手册
3术语
3.1车辆管理:对进入管辖区域内的各种机动、非机动车辆的限制、停放、看护、收费及事故处理的活动。
4交通管理
4.1管理原则
4.1.1依法办事原则
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有效保证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
4.1.2规范管理原则
应按交通管理的正规指挥方式指挥,按交通设施标志规范车辆停放与行驶。
4.1.3文明服务原则
执勤人员在维护交通秩序、纠正违章停车或行驶时,应礼貌待人、文明服务,礼仪规范符合《礼仪手册》中的要求。
4.1.4讲求时效原则
执勤时出现交通事故或遇到求助时,应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符合相应的紧急情况处置预案时限的规定。
4.2车辆行驶管理
4.2.1安管员应监督进入辖区的车辆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指挥靠右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4.2.2安管员应留意进入辖区的一切车辆,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营运或超载摩托车禁止进入辖区。
4.2.3安管员应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行为,发现酗酒者及时劝阻,避免交通事故。
4.2.4对进出管理区域的车辆应进行指挥疏导,防止出现交通堵塞和临时停滞的现象。
4.2.5应引导行人、自行车靠右行驶,避免挤占道路,确保安全。
5车辆管理
5.1管理范围与停放方式:
物管中心按规定对各类车辆的停放进行管理,收费方式见表1
表1
车辆种类/停放方式/收费方式/收费标准
业户的机动车/固定车位,长期停放/定期收费/根据有关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访客的机动车/不固定车位,临时停放/即时收费/根据有关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出入辖区的出租车/迅速出入,不停留;不收费
出入辖区的运输车/辆指定位置,临时停放/即时收费/根据有关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业户的非机动车/有人值守存车处,长期存放/定期收费
无人看守存车处,长期/临时停放不收费
访客的非机动车/指定位置,临时停放;不收费
5.2机动车辆管理
5.2.1固定车位申请与登记
5.2.1.1业户持有效证件到开发商/物管中心办理停车证/卡,车辆管理部门对长期停放车辆登记车主姓名、联系方式、驾驶证号、行驶证号、车型、车牌号、停车证号、投保情况等相关信息,填写《车辆登记表》(表380-30)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存档备案。
5.2.2车辆进出管理
5.2.2.1所有进出辖区的车辆均应登记车号和进出时间。登记可以刷卡、电子摄像、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表380-31)的方式进行。
5.2.2.2固定停放车辆进场时应验证,凭有效凭证进/出场。
5.2.2.3临时车辆进场发放计时收费停车凭证,出场收卡/单,计时收费,并提供收费凭证。
5.2.2.4无进出凭证的车辆出车时,应验明身份,登记并经车主签名后放行(适用时)。在不能确认是车主本人的情况下不得放行,及时报告当值领班处理。若车主丢失ic卡,应及时到物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2.2.5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如救火车、救护车可直接放行,但应记录出入时间、车号,通知巡逻哨跟踪服务,信息及时反馈门岗,并作好相关记录。
5.2.3车辆停放管理
5.2.3.1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注意核对固定车辆停放位置,引导临时车辆停放指定位置,及时提醒车主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危险物品。
5.2.3.2车辆管理员应定时对停车场巡视检查,填写《安全巡视记录表》(380-5)表格,检查车辆外观、车窗及门的锁闭情况、有无异常泄漏情况,场内有无闲杂人等,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并与车主联系确认。
5.2.3.3车辆管理员在巡视中应及时制止在车场内洗车、修车、乱占车位、逆行、堵塞通道及出入口等现象。
5.2.4停车收费管理
5.2.4.1应明示并执行当地交管部门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准确计时,正当收费。
5.2.4.2收费人员,对定额发票、备用金和所收款项应按票据和现金管理规定执行领用登记,交接签名,当面点清,如数上交制度。
5.2.4.3收费时应使用文明用语,礼貌问好,唱收唱付。收费后应提供收费凭证。
5.2.4.4收费人员应廉洁自律,相互监督,不得借工作之便私吞钱款,少给或不给发票。一经查实,按贪污论处,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5.3非机动车辆管理
5.3.1物管中心可设立固定停放点,以便集中停放,有利于巡视和看管。
5.3.2对停车点应作为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巡视。
5.4交通/停车场设施管理
5.4.1辖区内应按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道路的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牌,如挡车栏杆、智能化收费系统、车位锁,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鸣笛标志、行驶标志、减速线、停车线、让行线等。
5.4.2主管部门应对各类交通设施、交通标志牌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清晰,能有效发挥其功能和指示作用。
5.4.3发现交通设施、标志损坏时应及时报修,并调查原因。因人为过失造成的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定损定责,要求赔偿。
5.5事故处理
5.5.1事故类型与处理原则(见表1)
表1
事故类型/定义/严重程度/处理原则
车物损坏/因交通意外造成的车辆、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损坏事故。严重:损失金额1000元以上,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
一般:严重之外的。由肇事方/责任方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车损人伤/因交通意外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事故。一般:3人以下轻伤;
严重
:1人以上重伤。救援、按当事人意愿报案。
救援、报案。
车损人亡因/交通意外造成车辆损伤、人员死亡的事故。恶性:1人死亡,3人重伤/1人以上死亡。组织救援、同时报案。
5.5.2如发生车辆撞损管理区域公共设备设施的事故,及时上报当值领班,要求肇事车主照价赔偿,如无法解决可通过交警处理。
5.5.3如发生车辆间碰撞事故,车辆管理员应留住肇事者直至事故处理完毕,处理方式可由双方协调解决或报交警处理。
5.5.4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按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
5.5.5如发生车辆冲闸,及时记清车辆颜色、车牌号和车辆逃窜方向,立即汇报上级和报警处理。
6记录
6.1 《车辆登记表》(表380-30)
6.2《车辆出入登记表》(表380-31)
第8篇 物业区域电气维修管理规定-8
一、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二、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三、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四、维修班班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五、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音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六、在一经分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形状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牌。
第9篇 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
1.目的:对出入管理区域的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进出井然有序,确保道路车辆行驶畅通、安全;
2.适用范围:保安对辖区内所有车辆和外来车辆;
3.责任人:安全护卫部;
4.管理规定:
4.1道路交通管理服务
4.1.1确保管理区域内无违规停车现象。
4.1.2道路路面保持整洁、无损、通畅。
4.1.3标识清晰、醒目、完整。
4.1.4对进入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车辆应予以引导,并指挥车辆按规定车位停车。
4.1.5小区行车道油漆黑白相间减速条标志,警示车辆减速缓行。
4.1.6阻止四吨及以上大型车辆进入管理区域(特种车辆和搬场车辆除外)。
4.2停车管理服务
4.2.1在停车库地面用白色油漆划出车辆行驶指引标志、车位标志及编号。
4.2.2在停车库的进出口上方醒目处,挂禁令标志、限高标志、收费标志。
4.2.3停车库的通风、消防、排水及照明等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
4.2.4保持停车库环境整洁、无渗漏水、地面平整,无积水。
4.2.5为办妥长期停车证的业户提供相对固定的车位。
4.2.6地下车库只为业户提供长期停车服务(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车,应由管理处经理批准后方可停车)。
4.2.7辅助、引导车主安全停车。
4.2.8对进出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发放出入证、停车证制度、登记制度和停车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物价局规定执行)。为出入小区的车辆提供引导服务,保持车辆出入畅通、停放有序。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它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管理区域。
4.2.9为临时停车的人员,执行限额发证制度,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并确保已办证车辆的停车。
4.2.10为进入管理区域内的非机动车辆提供指定区域有序停放的服务不准许小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4.2.11对收费的非机动车库实行出入调牌制度(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物价局规定执行)并有序停放。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保安员投保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保安员投保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充分保障保安员的切身利益,对符合条件的保安员进行人身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以下简称保安员保险)团体投保,为了加强投保管理,本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2、投保范围
经公司正式聘用满一个月的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保安员。
3、相应保险责任权益
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4、保险费用管理
4.1保安员保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进行投保。
4.2保安员保险期间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一般为1年。
4.3保安员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公司承担投保费用。
4.4保安员在投保期间离职或除名的,公司只承担保安员在职期间的投保费用,其余部分由离职人员负责,费用核定依保险公司投保取费标准,以实际服务月计,不足一月的按月计;同时,公司不再为其交付续期保费。
4.5保安员在任职期间公司给予个人嘉奖或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且在特殊情况下协议解聘时,经综合部核实未受到严重处分的,公司承担其本年度已发生的投保费用;离职后不再为其交付续期保费。
5、相关要求
5.1在服务期间,保安员应如实申报、登记真实情况。
5.2申报登记情况不真实的,公司不承担其保险费用,相关责任自负。
第11篇 物业住户智能卡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编号:管理―w―021版本:2022――001住户智能id卡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1、智能id卡小区住户专用,其他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2、住户欲购买id卡时,须凭业主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半寸免冠彩照一张,到管理处
登记办理。
3、在正常情况下,业主收楼后公司赠送id卡两张,超出部分每张id卡管理处收取工本费15元
,每户仅限购买1至5张,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住户购买id卡后,管理处作好登记,并标明姓名的id卡发给指定持卡人,以便管理处和保
安随时确认持卡人身份,防止他人盗用。
5、持卡人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id卡,切勿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请业主凭身份证或卡号
,及时到管理处登记注销,以防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6、凡属遗失补卡,须到管理处注销和登记后,方可重新登记办理新卡,并交工本费15元/张。
以上规定,如有不明之处,请向相关管理处咨询。
编制:批准:
维护:生效日期:
抄 报:董事办、总经办各1份
下 发:各物业管理处、安全服务部各1份
第12篇 中海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zh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分公司物资计划采购的管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采购计划申报程序
1.每月底由各部门主任对下月《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初审。
2.初审的主要内容:
a.物资采购计划与实际用量是否相符;
b.计划物资有库存的,先使用库存物资;
3.初审后分公司经理批准。
4.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交行政部主任,由行政部主任安排采购员采购。
5.应急所需材料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由部门自行购买,后补办审批手续。
6.零星所需材料填写《材料采购单》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与报帐
1.采购员持分公司经理批准的'借款单'到财务领取采购资金或支票。
2.采购所有物品,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正式的销售发票。
3.用支票支付货款时,采购员应及时收回支票存根与正式发票一起作为报账凭据。
4.采购员按下达的采购计划,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在合格供应商购买不到的物品,要做到货比三家,争取采购材料质优价廉。
5.采购员应注重培养自己对物业管理常用物品的好与劣的鉴别能力,对采购物品性能可靠、品质优良负责。
6.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并由保管员签收后,将发票及支票存根与对应的'入库单'整理在一起,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7.采购员凭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发票、'入库单'记帐联到财务报账。
8.'入库单'底联由保管员保管。'入库单'采购联由采购员保管。
9.客户服务中心质量主管应每月抽查、每季核查新采购物品的市场价格÷质量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分公司经理。
三、确定合格供应商
1.行政部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合格供应商。
2.对确定供应商要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正常的、长期的、稳定的采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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