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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11

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1篇 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1.原则:

1.1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以保证公司业务开展和正常运作为原则。

1.2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车辆使用及管理:

2.1公司车辆主要供以下三种用途:

1)、业务用车2)、行政用车3)、其它用途用车。

上述用车中,以保证业务用车为首要前提。

2.2行政用车原则上在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多人公务外出时方予派车,其它用途用车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安排执行。

2.3派车原则:按递交派车单的先后顺序,按保证业务用车为先,按业务的轻重缓急派车,按公司上级领导用车为先的原则。

2.4车辆使用的一般程序如下:

用车人填写《派车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司机出车。车必须专职司机驾驶,非专职司机不得驾驶车辆。

2.5公司车辆过夜必须安全停放,并采取相应防盗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2.6凡早晚或节假日没有安排任务的车辆,于规定地点停放,司机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7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工作原因需外借的,由总经理批准,行政人事部办理外借手续,注明借用人,交还时间、交还地点后方予外借。

2.8私人用车(仅限急用车),按用车申请后,在不影响公司运和情况下可派车,一切费用个人负担,自行向财务部缴纳。

2.9非行政人事部指派,私自使用车辆的,每次罚款300元,并且由此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2.10司机出车,应将加油行驶公路数,过路费等情况详细记于《车辆行车保养维修记录表》上,隔日上交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签字。

2.11公司租用车辆的由行政人事部按照租车和派车程序统一管理。

3.维修、保养管理:

3.1行政人事部建立车辆档案,对每辆车的维修、保养状况、费用使用情况、操作驾驶特点等进行详细记录。

3.2出现车辆故障时,司机应立刻予以排除,无法排除的应马上报修,经检查确认后,予以处理。

3.3车辆送修配厂检修前或每年年检及中修、大修,司机需填写维修单,经管车部门和行政人事部审批后可送修。

3.4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定点维修,定点修配厂无法维修的需经行政人事负责人同意方可转换维修点。

3.5定期保养标准:

l每周至少清洗车辆两次(每天出车前应确保清洁为原则)。

l每月至少打腊一次。

l正常情况下更换各项消耗品的行驶里程标准

(1)白金:20000公里(2)机油:5000公里(3)黄油:10000公里(4)机油滤清器:10000公里(5)空气滤清器:20000公里(6)火星塞:15000公里(7)轮胎:40000公里

3.6公司车辆每行驶一万公里均须做二级保养一次。

4.费用核算及报销管理:

4.1油费、过路桥费、维修保养费应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逐级审核申报。

4.2若车外出遇紧急情况,须电话向行政人事负责人请求经同意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4.3费用的报销一般不超过一周,同时报销费用以当月结清。

5.交通违章处理:

5.1司机因违章被交通部门处罚的,由个人负责,被处拘留的,拘留期间扣发工资和各项补贴,司机被处吊扣驾驶证的,扣证期间临时安排其他工作的,发给基本工资,未安排其他工作的,做停职处理。

5.2司机违章被电子监控中心查处的,除接受交警处理外,公司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半年内超过三次的做辞退处理。

5.3司机遇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交警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私自了结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4凡司机负有直接责任的碰刮事故,维修赔偿事故费由司机承担。

5.5司机因违章肇事被交警裁决的,凡裁决结果为司机负全部责任,罚款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司机全额承担;在1000元以上的,由车队视具体情况拟订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如结果为司机要负间接责任的,司机本人承担罚款的50%;其中,若违章原因不在司机的,视具体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5.6如司机因不慎导致车辆丢失,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由公司决定余额的赔偿办法。

5.7因公事开车,不可抗拒而肇事者,其除由保险公司理赔外所超出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6.其他规定:

6.1外出公干在广东省内,当天往返的(200公里内),视情况均可用车,如交通便利,并可乘公交车。

6.2其他公务用车视交通便利和办事地点及程度派车,所乘公交车办事方便的,尽量不派用车。

&

nbsp; 6.3各级职工因有重要公务必需用车可酌情批准用车。

第2篇 某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 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 ,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 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3篇 a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e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第4篇 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 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 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 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 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

1) 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 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 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 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

带其他容器加油。

5) 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

1) 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

2) 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3) 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特殊情况:

1) 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2) 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担。

3) 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本制度自2023年11月10日起生效实施。

总经理办公室

2022-11-08

第5篇 某某装饰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管理,严保车辆修护和正常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和专人驾驶;

(2)实施路程登记和油耗登记,以及使用人用车登记;

(3)柳威车用途为材料采购和材料配送,起亚为副总经理用车和工程部用车,福特为总经理用车,特殊使用和借用经请示老总后再以实施;

(4)车辆由专驾驶人负责定期保养和清洗,以及定点车位的存放,保持车辆洁净;

(5)专车私用出现的事故由专驾人与私用人员承担刑事与民事责任,损坏照赔;

(6)钥匙认真存放妥善保管,预防出现其它不良结果;

(7)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外出的行驶要求,道路行驶的禁令,城市停车规定,禁止违规;

(8)厉行节约,节省开支,充分发挥应有的最大作用。

以上管理规定认真实施,一旦违规视况严处,本规定即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停止使用。

第6篇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适应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更好地保障公司领导工作用车、部门业务用车,制订如下规定:

一、管理职责

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公司的车辆统一归口管理。公司现共有3辆车,分别为别克君威、捷达、面包车。别克君威为总经理专用车,公司有重大活动接送重要贵宾,须由分管领导指定专职驾驶员驾驶;捷达、面包车为业务用车,钥匙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2、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车辆安全、维修管理。

3、对车辆的购置、更新及报废进行管理。

4、对公司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管理、办理车辆年检和保险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尽早处理,绝不允许带故障出车。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司机的日常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安排。

2、车辆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在无《派车申请单》或无公司领导批准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修车、试车应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出车,私自出车责任自负,并追究驾驶员责任。持有效驾照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因公用车,可以自行开车,用车后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经理级以上人员因私确需借车使用的,应填写《借车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至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办理借车手续,用车完毕后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办理验车手续。借车期间一切费用由借车人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由借车人承担一切后果。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时组织学习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定期定程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各部机件安全可靠。

5、严禁任何驾驶员酒后出车,特别是公司领导及高层管理人员自行驾车时,不论何种原因,都绝不许酒后驾车。

6、凡需带车外出长途时,100公里以上须由专职司机驾驶。

7、各部门业务用车,应提前一天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填写《派车申请单》,部门经理及用车人在用车单上签字,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统筹安排。

8、非公司专职司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车辆,违者严处。

9、司机出车实行一次一单制。公司将根据司机出车次数、行车公里数用油情况、加班时间进行结算补贴(市内出车每月一次性补贴,市外出车按差旅标准补贴)。

10、司机根据《派车申请单》安排以最近路线完成出车任务,并填写《行车记录》。

11、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凡出现违章,司机除按处罚通知交纳罚款外,还需交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司违章超标的安全罚款。一年内三次违章者,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劝退。

12、下班前司机将钥匙、车辆行驶证和当日《派车申请单》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确因工作需要或条件限制需将车辆开回家,必须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否则公司将按严重过失处理。

13、经批准可以开回家的车辆,司机要妥善保管。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司机要负全部责任。

14、公司各部门在下班后因公用车,须事先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申请,司机凭有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署的《派车申请单》出车。

三、维修管理

1、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清洁由司机负责,正常保养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需进厂修理保养的车辆,应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批准,由司机送修。较大修理项目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由二人同行送车进厂修理。

3、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报修项目与厂方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接车时,司机根据报修项目逐项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厂方提出解决,待验车合格后,司机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中司机验收栏中签字。

4、凡不经过正常手续而私自进厂修车,自行增加维修项目,所需费用自负,并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四、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未尽事宜按上级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派车申请单

2、出车登记表

3、借车单

4、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第7篇 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ee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ee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8篇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十七)第一章:适用范围_本管理规定规范公司范围内小车(轿车、皮卡、面包车)、客车(中型客车、大客)使用申请、保养、维修等管理制度及流程;_本规定适用除直接生产用车外所有车辆的管理_驻外车辆日常管理规定另行规定。第二章:目的加强公司所有车辆和司机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公车公用,降低费用,安全驾驶,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高效为公司服务。第三章:具体规定

1、 车辆管理归口部门

1.1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

1.2 生产计划部负责厂区对开班车(包括早晚员工班车接送);同时对包括皮卡、微型货车或两用车统一管理。

1.3 各部门现有独立车辆全部回收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和调配,如因项目或者特殊原因需要在一段时期内使用专车的,需要经coo批准。

1.4 车辆养路费、验证费由车辆管理部门汇总申请、报送企管部审核后转储运部办理。

1.5 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财务部办理。

2、 车辆使用管理

2.1 车辆情况(如:车辆型号、车牌号及和车辆负责人等)应在企管部备案。

2.2 车辆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对车辆调配、管理。

2.3 公司办公室负责晚上在开发区(值班办公室设立在冷柜事业部)、冰箱二部、安排车辆及人员值班,其他外围厂区有应急时间,可打车前往。

2.4 非公出时间,所有车辆须定点存放;公司值班保卫定时检查、记录定点存放情况,每月初报送企管部核查,企管部随时抽查监督;非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未经企管部批准,不得进入厂区。

2.5 车辆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每月汇总分类上网公布(出车次数、出车里程、总里程数、车辆耗油量)。

2.6 车辆使用分为三种情况:a.公司总经理及以上领导配备有专车;b.公司副总经理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c.公司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日常在新乡市区办理事务工作,自行打车往返;一次往返费用不得超过20元,在班车路线上不得打车(遇到紧急事件除外),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生产计划部、公司办公室四部门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设定交通费用标准,公司报销费用;

2.7 在公司班车路线上的,原则上不得打车,除非遇到紧急状况;

2.8 公司禁止公车私用;

2.9 若中层干部或其他人员去郑州办事,若紧急则打车去郑州,报单程费用200元,否则按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2.1 0中层及其他人员去郑州机场,共同打车去郑州机场,单程费用200元,返回时乘坐航空大巴和长途汽车返回,费用公司报销(晚10点以后可打车,单程费用250元);

3、 各部门职责

3.1 企管部职责

3.1.1 制定、修正和推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3.1.2 监督车辆管理和车辆使用是否按照制度流程执行。

3.2 交通费使用部门职责

3.2.1 审核行程路线、事由;做好费用记录,严格控制交通费用,防止弄虚作假;

3.2.2 交通费用记入部门管理费用当中,是部门kpi其中之一;

3.3 财务部职责

3.3.1 各部门的交通费用设立后,由财务部负责监控,每月向企管部提供各部门的交通费用使用情况;

3.3.2 各部门每周将打车票(需注明办事原因)经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总会计师签字后在财务部报销费用,由财务分部门记帐;

3.3 .3当各部门费用超出交通费用设定标准时,公司财务不予报销费用;

3.4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3.4 .1管理调配车辆和司机,落实责任。

3.4 .2对公司车辆的保养、维护。

3.4 .3控制车辆使用的费用。

3.4 .4组织相关部门探讨报废车辆或不使用车辆的处理。

3.5 保安职责

3.5 .1保安每天晚上9-10点检查登记公出回来的定点存放的车辆,并做好、保存记录。

3.6 司机职责

3.6 .1依据派车单出车,派车单行程路线、事由模糊或者手续不完备,司机有权拒绝出车。

3.6 .2应维护车况完好和车体内外整洁,保管好随车手续及证件,注意停车落锁。

3.6 .3每部车辆按规定定期保养(依据每辆车的实际情况确定)。

3.6 .4车辆未经批准不得改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6 .5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因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罚款由司机承担。

3.6 .6公司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交与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开回家。

3.6 .7司机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汇报,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3.6 .8司机不得倒卖、盗窃油料,不得私提厂内物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6 .9司机应积极参加公司及交通部门组织的安全驾驶学习及业务知识培训。

3.6 .10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车辆日工作表,车辆维修手册和车辆耗油手册,报账时审核,否则不予报账(本条涉及的表格由企管部部门设计)。

3.5 .11车辆须到公司指定的定点保养和维修,否则费用自理。车辆应定点加油。

4、 费用管理

4.1 公司所有车辆的各类费用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建账核算(费用包括:车辆养路费、管理费、修理费、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等),每月10号依据每一辆车产生的费用明细报企管部备案。

4.2 车辆管理部门应对车辆的各种票据审核、签字。

4.3 司机报账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做到车辆专车专账,不得混报。

4.4 车辆报账经车辆管理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方可报账。

4.5 车辆修理或购买配件,应征得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修理或购买配件。

5、 考核标准

5.1 司机离开车辆时,应锁好车门、车窗,否则每次考核30元。

5.2 司机应详细填写派车单,并且签名,否则每次考核30元。

5.3 司机不按车辆保养要求保养车辆,发生配件不齐、松动、渗漏等现象,每次考核30元。

5.4 严禁酒后驾车,视情节严重性每次考核200元以上。如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5.5 所有车辆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外观被碰撞、刮擦,必须向车辆管理部门领导汇报。否则每次考核100元。

5.6 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或干私活,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考核100-500元,严重者给予解聘。

5.7 所有考核的款项交于企管部,企管部每月汇总交财务部。

6、 交通事故考核标准

6.1 驾驶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按照考核比例执行:事故费用在一万元以内,属我方全部责任的考核司机20%,主要责任考核司机10%,同等考核司机5%,次要责任司机不需要承担考核;如事故费用超过一万元以上,除按以上比例考核外,如情节严重给予解聘;主要依据交管部门责任判定书;

6.2 如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主次责任考核外,还要给予解聘。

6.3 如事故费用超出保险公司支付的,超出费用按照主次原则承担,主要责任承担全部,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不承担。主要依据保险公司赔偿报告。

6.4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任何交通事故或车辆事故的,在年终公司视情况给予奖励。

7、 车辆购买

7.1 购买车辆型号、数量等由公司资本性支出审核小组审核,最后报coo审批、ceo批准。

7.2 车辆配置及使用年限(已经形成事实的除外层次 车辆标准 使用年限高1 董事长 公司决定 10年高2副董事长/首席营运官/董事总经理 公司决定 10年高3 总经理 公司决定 10年高4 副总经理日常公出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车中 销售分公司 10万 8年

7.3 购买车辆如有特殊需求或突破标准的,须经董事会或ceo批准。

7.4 高

1、 高

2、 高3的车辆处于空闲时段,公司办公室依据实际情况自由调配车辆。

7.5 员工在劳动合同里涉及车辆条款的,依据合同条款执行。

7.6 高

1、 高

2、 高3层次的员工,允许上下班接送。

7.7 公司给员工配备的车辆属于公司财产,员工离职时要完好归还公司。

7.8 车辆使用者有义务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7.9 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偷盗破坏,责任自负。

8、 车辆报废

8.1 报废车辆处理由公司资本性支出审核小组审核、确定。

8.2 不再使用的车辆但未达到报废的车辆,由储运部、车辆管理部门和企管部共同探讨处理意见;如要出售,流程转至公司资本性支出审核小组审核、确定。第四章:生效和解释

1、 本规定经董事/首席营运官批准后颁布生效。

2、 本规定解释归人力资源部。

第9篇 服务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科技服务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行政管理部行政专员负责公司公车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车辆调度、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驾驶员管理工作;车辆费用申报工作;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工作;车辆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及处理意见工作。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管理。

三、车辆调度及派车程序

车辆使用程序: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行政专员审核→派车→驾驶员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驾驶员回岗提交表格

(一)车辆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表》,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管理部审核,双方均同意后方可用车,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方可派出。

(二)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用车申请表》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用车时间有冲突的,原则上根据先申请先用车的原则派车。若有特殊情况,由行政管理部根据轻重缓急派车。

(四)驾驶员出车前要按要求填写《出车登记表》,回岗后把填写完整的表格上交到行政管理部。

四、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二)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须接受交通处罚的,相应赔偿及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三)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四)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五)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

(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部门经理,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五、乘车人要求

(一)乘车人员要尊重驾驶员,听从驾驶员的提醒,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二)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将头、手和身体其它部位伸出车窗外。

(三)乘车人员要文明乘车,不准在车上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

(四)乘车人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员操作的行为。

(五)乘车人员不准给驾驶员提出违章、超速等无理要求,对于乘车人员的违规要求,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六、费用管理

费用报销流程:驾驶员将有效票据提交给行政管理部→行政专员审核并进行汇总→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审核并报销

费用申请流程:行政管理部提交维修(保养)及大修费用申请→财务部审核→提取费用

(一)因公用车所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汽车清洗费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持有效票据到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到财务处报销。

(二)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一切用车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三)如需加油,应给油表拍摄照片发送给行政管理部,经核实后领取加油卡给车加油,加油后给油表拍摄照片由行政管理部核实后方予以认可,加油卡应及时归还到行政管理部。

七、维修(保养)管理

维修保养流程:驾驶员拟出维修(保养)清单→行政专员审核→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核→费用申请→驾驶员进行维修(保养)

大修流程:行政管理部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总经办审批→费用申请→进行维修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保养)清单经行政管理部批准后方可维修(保养),由财务部负责结算费用。汽车大修须经行政管理部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办批准后按计划进行维修。

(二)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行政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八、事故处理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管理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3)在用车过程中驾驶员因个人违章受到的交通处罚一律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三)车辆损坏赔偿。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1)班后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九、处罚规定

(一)员工若有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起罚款20元/人/次。

(二)若本部门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部门负责人一次性罚款50元。

附件:*z-qr-010《用车申请表》、*z-qr-009《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

第10篇 电器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

车牌号

负责司机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 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 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 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 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 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 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电器有限公司

总经办

审 批:.

日 期

第11篇 投资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投资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车辆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表》,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管理部审核,双方均同意后方可用车。

(二)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用车申请表》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应及时补办手续。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方可派出。

(三)用车时间有冲突的,原则上根据先申请先用车的原则派车。若有特殊情况,由行政管理部根据轻重缓急派车。

(四)驾驶员出车前要按要求填写《出车登记表》,回岗后把填写完整的表格上交到行政管理部。

(五)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六)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须接受交通处罚的,相应赔偿及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因公用车所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汽车清洗费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持有效票据到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到财务处报销。

(八)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一切用车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九)如需加油,应给油表拍摄照片发送给行政管理部,经核实后领取加油卡给车加油,加油后给油表拍摄照片由行政管理部核实后方予以认可,加油卡应及时归还到行政管理部。

二、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三)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

(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部门经理,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五)交通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管理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六)在用车过程中驾驶员因个人违章受到的交通处罚一律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七)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八)车辆损坏赔偿。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1、班后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三、维修(保养)管理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保养)清单经行政管理部批准后方可维修(保养),由财务部负责结算费用。汽车大修须经行政管理部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办批准后按计划进行维修。

(二)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行政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处罚规定

(一)员工若有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起罚款20元/人/次。

(二)若本部门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部门负责人一次性罚款50元。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部

20**年*月*日

第12篇 中海物业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zh物业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分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机动性,灵活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全行驶、保养、停放的管理

1.分公司的车辆由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办理车辆的保养费和养路费。

2.司机出车必须根据派车单所要求的前往地点、时间、执行任务的事项去完成任务。如有变化,应事先请示或事后报告。

3.司机执行任务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和交通法规,随车人员不能纵容司机违犯交通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4.司机要做好每天的车辆行驶记录(如车公里、车次、行驶小时和所加油料的统计等),月底汇总后报行政部主任。

5.车辆实行指定司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行政部主任同意不能使用车辆。经同意使用的,也一定要交接清楚使用情况。

6.主管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

7.车辆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使用。需要更换的部件先报告行政部,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购买。

8.车辆必须按分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司机如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丢失等)由司机本人负责。

二、用车申请

1.分公司领导用车由本人直接通知行政部安排。

2.各部门用车,要提前申请。市内用车,提前半天申请;市区以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申请单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交行政部审批。

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单,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效率,尽量做到经济、合理、高效地统一安排车辆。

三、交通安全责任条款

1.安全行车,爱护车辆,做到'三勤',保持车容整洁和性能良好,出勤率达95%以上。

2.发生行车事故,视情节轻重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判决书》意见确定其责任:应付损失费在1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0%;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至2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5%;损失费达2000元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百分比进行处罚,但不得低于20%;对造成伤亡事故者,处罚不在本文规定之内,另按交通事故处罚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3.未经领导同意出私车造成的事故,一切修理费和赔偿费都由本人负责。如保险公司赔款后,财务可按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为标准,向其本人扣罚总金额的50%。

四、出车补助

1.市内出车。不分出车次数及行驶里程,每月发给司机出车补助150元。

2.长途出车。单程在80-120公里以内,每天补助20元,单程超过120公里以外的,每天补助30元。在外住宿的,按出差规定报销。

3.业余时间出车,按有关规定发加班工资。

4.行政部凭派车单,按月统计,作为司机业绩考核依据。

《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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