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吸烟防火管理规范
1.以下部位禁止吸烟:变电站、水泵房、发电机房、保安监控室、复印机室、计算机室、档案室、木工维修操作间、配电间、天然气总阀门间、各类库房、物资储藏室。
2.准许吸烟的场所必须备有烟缸和清倒烟头的有水容器。
3.严禁将塑料制品、可燃物品做烟缸使用,严禁在烟缸内放置纸屑及其他可燃物,烟缸不准压放在纸张、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计算机桌面上,放置烟缸的部位周边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品。
4.吸烟人工作办公位置周边1米范围不准存放可燃易燃物,准许吸烟的场所地面不准放置纸箱、纸张及其他可燃易燃物。
5.严禁行走时、开抽屉、开文件柜吸烟,严禁将点燃的香烟暂放在烟缸上吸烟人离开。
6.严禁躺卧吸烟,严禁从事机动车维修、计算机操作、电器焊作业、搬运绞拌或使用可燃涂料稀料油料时吸烟。
7.准许吸烟的场所下班时或无人情况下,必须随时清倒烟缸,严禁将烟头倒入垃圾桶内,必须倒入有水容器中。
8.公司管理范围任何部位未经保安部批准不得动火焚烧垃圾废物,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事先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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