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加强进入有限空间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入和作业程序,保护员工生命安全,预防人员发生伤害事故。
2、范围
2.1 小的、狭窄的、很拥挤的通道;靠梯子进入或出来的空间。
2.2 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其它空间,包括:
2.2.1 塔、氮气罐、油罐、水罐、酸碱罐、灰渣罐等。
2.2.2 料斗、锅炉、电除尘等,蒸脱机(dtdc)。
2.2.3 管道、溜槽、人孔、地坑、下水道等。
2.2.4 进入符合有限空间概念的一切设备、设施和空间。
3、 职责
3.1 部门负有管辖区域内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关安全预防措施,签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报送综合部编号备案。
3.2 部门负责管辖区域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3.3 兼职安全员负有跟踪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有限空间有害气体等检测责任。
3.4 施工、检修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由施工单位、检修部门和管辖部门共同负责作业安全。
3.5 综合部负责检查、监督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相关制度落实。
4、程序
4.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委外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操作人员、随从人员、监督人、抢救突发事故人员。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和检测,依据生产工艺、消防设施、安全周围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做好详细检查和检测记录。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须切断与之相联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动力,并认真落实公司《上锁挂牌管理规定》。
4.4 隔离、封堵与有限空间相关的工艺管道、阀门、管口等。
4.5 进入相关有限空间作业前,须经过置换、吹扫和必要的蒸煮。
4.6 进入相关有限空间作业前,须采取降温、通风等措施。
4.7 进入盛装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有限空间前,须利用安全设备检测,其内所含危险气(液)体浓度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
4.8 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须认真落实其外监护人,且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并与进入作业人保持有效联络,直至安全作业完毕。
4.9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4.10 部门、车间、须认真落实好现场安全检测人、监护人及抢救突发事故人员,监护人发现异常情况时,须快速救护人员并报告主管,人员若发生伤害事故,执行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4.11 在盛装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有限空间内动用明火作业,须严格执行公司《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4.12 相关部门、车间,须认真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格控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有效工作时间。车间负责该证的填办程序,部门负责该证的签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须持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1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在部门签批后,人员作业前,立即报送公司综合部编号备案。
5、 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 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测制度》。
5.3 公司《上锁挂牌管理规定》、《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5.4 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6、 记录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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