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播音管理规范纲要
一、播音员素质及技能要求
1、普通话标准,流利。(能粤语、英语最佳)
2、具备较强的朗读、朗诵能力。
3、具备较强的阅稿、审稿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水平为佳)。
4、气质、形象较佳。
5、熟练操作播音设备,可排除简易故障。
二、播音员播稿规范
1、吐字清晰(注:卷舌音、非卷舌音区别)。
2、语音准确(注:标准将通话语音,忌带方言语音)。
3、语气得体(轻重准确有度)。
4、节奏合拍(快慢停顿,准确有序)。
5、感情适度(不同性质稿件不同感情色彩,且“浓”、“淡”适度)。
6、禁绕口词(不易听 懂的书面词应纠正,适用口语词)。
三、各类型稿件播稿要点规范
1、有关致词(如:致员 工词、致顾客词、开市词、闭店词等。)
要点要求:语气轻重有序、情感真实自然、节奏舒畅鲜明,追求亲切、自然、生动、和谐之效果。
2、有关介绍(如:商场、楼层、商品等。)
要点要求:语气平和、节奏舒缓,追求清新、流畅之效果。
3、活动宣传(如:重大促销活动、节目活动等。)
要点要求:语气活泼,感情适度激昂,追求营造气氛、宣染场面之效果。
4、节日祝词(如:重大节假日对顾客、员工的节日祝贺稿件。)
要点要求:情绪奔放(适度)、语气浪漫,追求欢乐喜庆之效果。
5、事项通知(如:寻人寻物、有关会议、种类传达事项等。)
要点要求:节奏平稳,字句读准,追求使听者易明易懂。
附:以上为基本原则:由于播音员各自不同的音色特点,朗读特点,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将自身特点和稿件性质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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