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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输线路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3

传输线路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传输线路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1:1 术语

1、安全警示:安全警示一般常用于施工地段,危险地段和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隔离。

2、高空作业: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架空光缆:架空光缆是架挂在电杆上使用的光缆。架空光缆敷设方式可以利用原有的架空明线杆路,节省建设费用、缩短建设周期。架空光缆挂设在电杆上,要求能适应各种自然环境。一般用于长途二级或二级以下的线路,适用于专用网光缆线路或某些局部特殊地段。

4、管道光缆:通信光缆敷设方式的一种。管道敷设一般是在城市地区,管道敷设的环境比较好,因此对光缆护层没有特殊要求,无需铠装。

5、材料检验:通过观察、测量和试验确定材料 <>的质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过程和方法,是保证产品安全和寿命的必要手段。

6、光缆:它是利用置于包覆护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纤作为传输媒质并可以单独或成组使用的通信线缆组件。

7、光缆接头盒:主要是在适用于各种结构光缆的架空、管道、直埋等敷设方式之直通和分支连接。

8、光缆熔接:光缆熔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特别在端面制备、熔接、盘纤等环节,要求操作者仔细观察,周密考虑,操作规范。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了其中的步骤和实际操作技巧。

9、个人防护用品 :为使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免遭或防止事故带来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2:1 风险评估

1、通信管井内作业有毒气体伤害:井下或其他封闭环境存在有毒气体,没有事先通风和检验有毒气体浓度。

2、管道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设施,造成交通事故。

3、管井下作业,路面没有设置安全警示设施或留人职守,井面重物打击伤害。

4、开挖位置附近已敷设供排水、燃气、电力线缆、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作业无保护措施造成重大事故。

5、高空作业未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带。

6、没有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7、没有设置监护区域或无人监护导致人员高处坠落。

8、立杆人力不够,造成电杆倒下压伤人。

9、抬、立杆时用力不均,导致杆断伤人。

10、立杆开挖时(打洞)挖断重要光/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备。

11、电力线路下进行立杆作业,电杆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不够,导致人员触电事故。

12、天气潮湿,引起强电弧触电。

13、在系统割接、接续、测试时可能会出现失误操作。

14、施工区域动火,切割、烧焊、钻孔等火屑引起火灾。

3:1 防范措施

1、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明确现场安全员。

2、下井前或进入其他封闭环境前要先用毒气测试仪或采用生物测试法进行检测。

3、在井下或其他封闭环境内施工要使用抽风设备,确保通空气流通良好。

4、作业发现有身体不适的立即停止作业。

5、发现有人中毒,采取正确措施,切忌盲目施救,避免二次中毒。

6、井下作业井口留人值守,施工前检查安全警示措施是否到位。

7、井口附近不要放置重物。

8、夜间设置警示闪烁灯或红灯 。

9、向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市政设施分布情况。

10、对供排水、燃气、电力线缆、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做好保护措施和警示标识

11、制定“施工现场抢修应急预案”,备好人员、工器具、车辆等。

12、高空作业时,必须先测试是否带电,必须使用安全带保护,安全带围杆绳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

13、在杆上作业应戴安全帽,必要时在杆周围设置护拦。

14、高空作业附近设置监护区域,专人监护。

15、立杆开挖时,查勘是否有重要光/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备。

16、在电力线下面或附近施工时,确保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或临时停电。

17、立杆前应观察地形及及周围环境,根据所立电杆的粗细、长短和重量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明确分工,专人指挥。

18、在电力线下面或附近施工时,确保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严防与电力线靠近。

19、应与高压线保持国家法律规定的安全距离。

20、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21、施工全过程一定要佩戴安全帽。

22、新旧缆做好明确标识,待割接缆时必须两人现场核实、确认无误。

23、尽量避免触碰和踩踏现有线缆,视情况需要,对现有线缆用保护材料进行包裹保护。

4:1防范规定

4:1:1安全警示

1、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 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挖掘的坑、洞、沟处;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3、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4、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5、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

6、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4:1:2人(手)孔、地下室内作业

1、应遵守建设单位、维护部门地下室进出、人孔开启封闭的规定。

2、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3、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4、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6、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7、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时,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地下室、人孔内有积水时,应先抽干后再作业。遇有长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应定时抽水。

9、开启人孔盖及作业

启闭人孔盖应使用专用钥匙。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内的线缆上,严禁作业人员蹬踏线缆或线缆托架。

在有行人、行车的地段开启孔盖施工前,人孔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晚上作业必须设置警示灯,作业完毕确认孔盖盖好再拆除。

雨、雪天作业时,在人孔口上方应设置防雨棚,人孔周围可用砂土或草包铺垫。

4:1:3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时,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相应施工人员必须是具备高处作业证书的专业人员,施工前仔细检查安全防护装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并严格按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全防护带、安全帽、工作胶鞋等安全防护装备必须佩戴齐全,严禁酒后、带病、疲劳、高温、过寒等情况下野蛮施工。

4:1:3:1上梯作业

1、应经常检查登高梯的完好性,是否牢固和平稳。凡是已经折断、松 弛、破裂、防滑胶垫脱落、腐朽、变形的梯子,不得使用。使用单梯或 较高的人字梯时,应有专人扶梯。有架空电线和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 得举梯移动。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撑物必须坚固,并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负 荷。上下登高梯时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2、登高梯上不得有两人同时工作。使用金属登高梯时,踏板必须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绝缘橡胶垫,施工人员应穿绝缘胶鞋。登高梯 搭靠在墙壁、吊线上使用时,梯子上端的接触点与下端支持点间水平距 离应等于接触点和支持点间距离的1/4至1/3。当梯子搭靠在吊线上时 ,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30 cm,但高出部分不得超过梯子高度的 1/3。(梯子上部装双铁钩的除外)。靠在电杆上的登高梯上端应绑扎u型铁线环或用绳子将梯子上端固定在电杆上或吊线上。在登高梯上作业 时,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脚移动梯子。 登高梯不用时,应随时平放。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附近,严禁使 用金属伸缩梯。

3、使用高凳前应检查高凳是否牢固和平稳。凳腿、踏板材质 应结 实。上下高凳时不得携带笨重材料和工具。一个人不得脚踩 两只高凳 作业。

4:1:3:2登(上)杆作业

1、登杆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杆有无折断的危险。如发现有腐烂现象的电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登杆时应注意观察及避开杆顶周围的障碍物。

2、登杆到达杆上的作业位置后,安全带应兜挂在距杆梢50 cm以下的位置。利用上杆钉登杆时,必须检查上杆钉安装是否牢固。如有断裂、脱出危险不准蹬踩。利用上杆钉或脚扣上下杆时不准二人以上同时上下杆。

3、登杆时除个人配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笨重工具。材料、工具应用工具袋传递。在电杆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带保险环后方可作业。

4、杆上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扔工具和材料。

5、在杆下用紧线器拉紧全程吊线时,杆上不准有人。待拉紧后再登杆拧紧夹板、做终结等。

6、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尤其在吊档、顶档杆操作必须稳妥牢靠,不许肩扛推拉。

7、电杆上有人作业时,杆下周围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须在电杆周围设置护栏。

4:1:4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没有带电后再作业。

2、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缆时,在没有辩明清楚该线缆使用性质前,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3、在与电力线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等其他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在电力线下或附近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 kv以上为4m。

5、光、电缆通过供电线路上方时,应事先通知电力部门派人到现场停止送电,并经检查确实停电后,才能开始作业。通信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供电线擅自剪断。停送电必须在开关处悬挂停电警示标志,有专人值守,严禁擅自送电。在结束作业并得到工地现场负责人正式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不能停电时,可采取搭设保护架等措施,但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方可施工。

6、如需在供电线(220v、380v)上方架线时,严禁用石头或工具等系于缆线的一端经供电线上面抛过。此时,可在跨越电力线处搭设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作业中,放线车和吊线均应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线,先在跨越电力线的上方做单档临时辅助吊线,待吊线沿其通过并全程安装完毕后再拆除临时辅助吊线。

7、遇有电力线在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接触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8、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活动,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复作业。

9、在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0、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5:1传输线路施工安全职责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4、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6、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7、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6:1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传输线路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传输线路施工项目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审批各施工组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实用。

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各施工点的安全作业、文明作业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作记录并及时做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3.对工程施工成员进行工程施工的安全教育。

4.检查各施工组的车辆、工具、仪表的使用状况,并做出纪录,对违章的做出处理意见。

5.协助项目经理,协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施工的技术安全性进行评定。

7:1施工作业队安全教育

1、在行人较多的地方立杆作业时应划定安全区,设置围栏,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2、立杆前,必须合理配备作业人员。立杆用具必须齐全、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竖杆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

3、使用脚扣或脚蹬板上杆时,应检查其完好情况。当出现脚扣带腐蚀、裂痕,弯钩的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老化,脚蹬板扭曲、变形、螺丝脱落等情形之一时,严禁使用。不得用电话线或其他绳索替代脚扣带。

4、布放钢铰线前,应对沿途跨越的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河流、树木等调查统计,针对每一处的具体情况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布放时的安全通过,如钢绞线跨越低压电力线,必须设专人用绝缘棒托住钢绞线,不得搁在电力线上拖磨。

5、在杆上收紧吊线时,必须轻收慢紧,严禁突然用力。收紧后的吊线应及时固定、拧紧中间沿线电杆的吊线夹板并做好吊线终端。

6、在吊线上布放光(电)缆作业前,必须检查吊线强度。确保吊线不断裂、电杆不倾斜、吊线卡担不松脱时,方可进行布缆作业。在架空钢绞线上进行挂缆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7、拆除吊线前,应将杆路上的吊线夹板逐步松开。如遇角杆,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电杆弯角的背面。

8、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要求施工人员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不带电后再作业。

9、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触碰。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kv以上为4m。

10、当架空的通信线路与电力线交越达不到安全净距时,必须根据规范或设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11、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立杆作业。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2、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13、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作业,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恢复作业。

14、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截流作业时,应配置并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

15、在桥梁侧体施工应得到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圈定作业区,并设专人看守,作业时,应按设计或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安装铁架、钢管塑料管或光(电)缆。严禁擅自改变安装位置,损伤桥体主钢筋。

16、在墙壁上及室内钻孔布放光(电)缆时,如遇与近距离电力线平行或穿越,必须先停电后作业。

17、在跨越街巷、居民区院内通道的地段布放钢绞线、安装光(电)缆挂钩应使用梯子,设专人扶、守、搬移,严禁使用吊线坐板方式在墙壁间的吊线上作业。

18、在建筑物的金属顶棚上作业前,施工人员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9、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时,不得使用明火。确实需动用明火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

20、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专用交通警示服装。按相关部门的要求,设专人摆放交通警示和导向标志,维护交通安全。 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摆放应根据施工作业点“滚动前移”。收工时,安全警示标志的回收顺序必须与摆放顺序相反。

8:1传输线路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的安全员。

2、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电、焊、登高、起

重、司吊等)。

3、施工场地应进行施工围拦架设,并挂设工程标志牌、安全文明标志牌。

4、在公路、街道、公共场所施工时,现场必须设置交通标志、防护

线及施工警示牌,同时做好现场的围护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在市区进行管道施工时,须设置封闭型的围栏设施。

5、道路两侧施工,放置安全标识物,严禁施工材料占道摆放。

6、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对进场材料严格检验,发现不合格材料,绝对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如电杆、地锚石、铁件等)

8、严禁功能失常、带有故障、超期使用的机具、设备运入施工现场。

材料设备有可能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到齐,后到的材料设备必须检验合格。

9、在机械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0、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应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才可启

动施工。

11、工作前应检查机械、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12、直埋光缆接头应安排在地势平坦和地质稳定地点,避开水塘、河流、沟渠及道路等 。

13、在站点施工时,严禁用裸露的线缆直接塞入插座内供电。

14、施工单位已设定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对所属单位承建项目每一施工环节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监督。

15、每天作业前及施工中,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施工机械的检查。

16、对特殊地质达不到规定埋深的,要做水泥护墩保护,水泥护墩规格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7、严禁进局光缆与电力线走同一馈线孔,进局光缆须在馈线孔前作滴水弯,用卡钉固定,馈线孔要封堵。

9:1 工程验收工作职责分工

9:1:1建设单位工作职责

1、组织参建人员,对重要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试验的验收并进行审核,参加对重大施工技术问题的攻关和解决。

2、组织人员审查竣工资料,参加工程的初验,组织竣工验收;

3、负责起草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及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组织与承包商、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及签定、队伍考察等准备工作,主办项目的招标具体事宜,会同公司各部门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招投标手续。

9:1:2监理单位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业主及档案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9:1:3参建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配合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2、负责对工程验收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并达到验收标准。

3、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及建安决算。

9:1:4维护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就工程建设质量,设备运行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负责初验后对网络资源更新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及资源更新。

3、负责初步验收后试运行期间的设备、网络维护工作。

4、负责发现、监督设备试运行期间网络运行质量及网络运行问题,及时要求设备厂商解决网络遗留问题。

5、负责竣工验收工作中对网络质量及运行情况的确认。

10:1相关参考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

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发布)

4、《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国务院令第393号

6、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规〔2008〕111号

7、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yd 5102-2010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9、yd 5121-2010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10、yd 5123-2010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监理规范(gc-gf008-2008)

1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监理规范(gc-gf008-2008)

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建设规范(gc-gf007-2008)

11:1相关应急方案

1、《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_29639-2022)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6、《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7、《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

8、《通信机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0]543号)

《传输线路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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