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与和谐矿区建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活动与日俱增。公共场所具有面积大、人员集中、易燃可燃物质多、电气设备多、火灾危险性大的特点,抓好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于hse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先天性火灾隐患。装修采用木质材料、塑料、油漆等烟量大、毒性大的可燃材料,增加了活动场所的火灾荷载,致使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火灾蔓延迅速,过火面积增大,火灾损失无法估量。二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现象隐患。公共场所由于具有人员密集、人员流动量大,设置有大量照明、通讯、音响等电气设备,临时线路较多,一旦电气线路的安装、使用不当,极易引起电气线路发热、绝缘层老化、短路、过负荷等而引发火灾。三是消防设施配置、管理、维护不善。灭火器材数量不足或与配置场所不符或过期使用,部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符合要求,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维护不当。设备损坏、老化严重,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实施自救。四是防火分区不严,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数量少。不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防火分区,在建设之初,常常突破分区面积标准或为满足分区面积要求,只简单的以面积数字上满足规范要求,没有具体考虑其他因素对疏散的影响,安全通道堵塞、占用、安全出口数量少是公共场所普遍存在的最为严重、最为突出的问题。五是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履行消防管理责任不够积极,宣传等工作不够主动;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安全管理机制尚未形成;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设施不配套,自动消防设施不能发挥作用,消防值班检查制度形同虚设,员工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识,不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群众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群众义务消防名存实亡,消防宣传教育效果欠佳,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较弱。
二、 公共场所的火灾防范措施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牢固确立hse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公共场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因此,落实责任是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特点。公共场所尤其是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所,应确定由正职领导担任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实行明确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公共场所应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应逐年完善并科学合理地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逐级签订,上至单位领导,下至各科室、部门、员工。从消防安全角度对每个科室及员工的行为都做严格规定,从而使消防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形成一个有效的网络和体系。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把住消防“源头关”。由于公共场所涉及到职能管理部门多,要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就必须依靠发挥全员的作用,实行“领导牵头、各单位联动、各负其责、综合治理”。各职能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片负责,各司其职,层层抓好落实,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消防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而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安全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达到了把好关口,杜绝隐患,从根本上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公共场所必须经常性地对员工及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并经常性的组织灭火应急演练,以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们抗御火灾和在火灾中逃生自救的能力,要使其掌握在火灾发生时做到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公共场所应标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障畅通。有条件的单位应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器材,开展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四)落实制度,加强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场所为保证消防安全,必须实行科学管理,并应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到人,严格遵照,严格执行,严格查处。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公共场所在开放时要有专人值班,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整改;要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电气线路均应穿钢管和pvc阻燃管,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人员活动时要严禁电、气焊施工作业,尽量减少动用明火,避免电气线路和设备超负荷运行;公共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必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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