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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68

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第1篇 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司本部、下属公司(双溪湖、绿龙、嗣弘)及合作社(荣林、荣福)、自贡办事处:(以下简称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新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内部控制规范的发布实施,很多公司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弘鑫农业仍存在财务决策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财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给公司的健康发展带来隐患,甚至造成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财务通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加强公司的科学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是公司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贪污和防范风险的制度性、机制性措施。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要按照统一的财务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确保财务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有力。

二、健全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制度

财务决策制度是公司财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决策的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各部门要按照公司本部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通则》有关重大财务事项范围的规定,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具体确定本公司筹资、投资、担保、捐赠、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工程项目、资产采购、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的标准、内容,健全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所有重大财务事项,应由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方案,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按公司内部有关程序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议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必须作出会议纪要,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公司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的会议。属于审批、核准的重大财务事项,须报经股东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中,大额资金的调动使用,要实行法定代表人、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下同)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签制度;对外提供担保,要经公司本部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各部门一般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并规范使用担保专用章。

三、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将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和权属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营运安全高效、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一)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要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印发的《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要求,围绕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六大财务管理要素,按照“规范、有效、真实”的原则,对现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针对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的时效性。紧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建立责权分明、规章健全、运作有序、制约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和权限,形成财务岗位职责分明、财务活动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运行模式。同时,要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步伐(ERP),将财务活动运行各环节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利用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规范和约束财务行为。

(二)严格财务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是指公司在处理财务会计业务时,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各部门要根据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健全严格的授权批准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都应纳入授权批准的范围;二是根据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三是明确被授权者的授权批准责任;四是规定每一类经济业务的审批程序等。

(三)建立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是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表的意见。各部门要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要求,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查找、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并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从设计和执行等全方位健全优化管控制度,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加大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向股东报送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

四、加强公司关键风险点和事项的财务管理

(一)加强资金调度控制管理。资金调度控制对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运行高效具有重要意义,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各部门要结合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要严格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大额资金支出应纳入年度预算;超预算或无预算调度资金,要严格履行公司内部预算审批手续。支付、调度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按授权批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的,授权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确保资金安全。

(二)严格银行账户和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要按照《商业银行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不得开立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的银行账户。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和销户都要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要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及时清理临时账户、长期未使用账户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详细报告公司和各部门的银行账户检查清理情况。要指定出纳人员以外的专人按规定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对银企对账单进行审签。要严格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和公章应分别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或确立印章使用的鉴别方式明确印章保管人员的责任,印章保管人员更换时,要相应启用新的印章并函告相关单位、机构。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三)存货采购及付款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申请、审批、执行、验收、付款程序。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对大宗存货采购,应当采用招标方式。要完善付款流程,明确付款审核人的权限和责任,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内容,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货款支付。

(四)销售合同的财务审核和应收款项管理。要在公司法律部门对销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基础上,实行财务监控,建立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进行经济性审核制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重大的销售合同要实行集体审议制度。要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销售、发货、收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落实收账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五)商业票据管理。要加强商业票据管理,建立健全商业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商业票据的受理范围,规范票据受理、保管、转让、贴现、兑付等各环节管理流程,严格审查商业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票据欺诈和舞弊。

(六)工程项目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必须实行集体决策。要全面梳理工程项目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控,防范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七)公司收入管理。要严格收入管理,一切收入都要及时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帐外设帐,不得私设“小金库”,要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履行本公司职务或者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所取得的佣金、手续费、回扣、提成、返利等各项收入,归公司所有,必须按照《公司财务通则》的规定,纳入公司法定账簿核算,个人不得隐瞒、截留。

(八)严格财务开支界限和业务费用管理。要建立和完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明确职务消费内容,划清职务消费和个人消费界限。要加强业务费用管理,在产品销售、提供劳务过程中,为了开拓市场、促进销售等目的发生的业务费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合同为依据,以公开明示的方式进行,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及支付的手续,并在依法设立的账簿上明确如实记载。

(九)资产处置管理。以出售、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理资产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后,保证资产处理涉及的收入和费用及时入账,资金及时回收。公司要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和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暗箱处置资产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公司要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要建立重要财务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制度。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推行财务部门负责人委派制,明确并统一公司和权属公司的出纳、稽核、资金核算等财务岗位定期轮换制度。财务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任期不超过三年。二是要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财务监督职责。财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有制止和纠正的义务;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对于损害公司资产权益的财务收支,单位负责人不予处理的,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财务人员既不制止和纠正,又不及时报告,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将同时追究有关财务人员的责任。三是要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财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财务会计事务,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四是要完善对财务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财务人员,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财务人员,一经发现要调离财务会计工作岗位并追究责任。五是公司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违法办理财务会计事项。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司本部下发的有关文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人,确保弘鑫农业持续良好的发展壮大。

四川弘鑫农业有限公司

第2篇 大学加强和规范后勤管理意见

z大学关于加强和规范后勤管理的意见

各实体、各科室、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后勤管理,经后勤党政处级班子办公会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1、后勤要自觉接受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和指示精神。

2、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处长对后勤行政工作负总责,书记对后勤党务工作负总责,后勤重大事项须由后勤党政处级班子办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决定,参会的处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制度。

3、提交后勤党政处级班子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和工作,分管处长要在会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向会议提供可行性方案和相关材料,意向不明确、准备不充分和临时动议的议题不能提交会议研究。

4、后勤党政处级班子办公会由处长或书记主持,对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和工作,要发扬民主、充分讨论,保证各项决议和决定的可行性、科学性,要经得住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不为今后工作留下隐患和后遗症。如意见分歧较大,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分工负责的处长应具体抓好落实,对落实中的问题和结果及时向处长和书记汇报;对紧急而又特殊的事情,在经后勤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并与班子其他成员个别沟通的基础上实施,事后向班子全体成员通报情况;重大事项必须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完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1、实行上班签到制。后勤机关各科室科长及党政处级班子成员到办公室签到,其他人员在本科室签到。实体职工签到地点,要结合工作实际由各实体自行决定。

2、上班时间因公离开办公室,科室工作人员须向科长说明去向,科长及以上人员须通知后勤办公室并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各实体主要负责人和机关人员因公出发,由分管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和书记批准,副处长因公出发报处长和书记批准,处长和书记因公出发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均要通知后勤办公室备案。

3、事假:各实体主要负责人及机关人员,三天以内由分管处长批准,三至七天由处长和书记批准;副处长请假,须经处长和书记同意;处长和书记请假,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七天以上由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均要通知后勤办公室备案。

4、病假:凭病假证明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各实体职工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各实体结合各自实际、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自行制定。

6、任何人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违反规定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规范书面请示和报告的程序

各实体、各科室的书面请示和报告应先提交分管处长,由分管处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明确的可行性意见后,由后勤办公室将请示和报告报后勤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严格公章的管理与使用

后勤党委、行政的公章应严格管理,不准用于影响和损害学校利益的经济活动,更不准用于非法集资、贷款、抵押等带有经营性质的活动及文件。因工作需要用章时,由分管处长或党政主要负责人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各实体也要加强公章的管理,明确责任人,严格使用程序。

五、强化各种集体活动的管理

按照创建节约型后勤的总体要求,各实体、各科室、各党支部在组织集体活动时,要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厉行节约。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不允许离开校园,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允许离开泰安市,离开泰安市须经分管处长同意,且须当日返回、确保安全;如不能当日返回,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且通知后勤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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