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1范围
为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合理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原则与方法,控制其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特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用人单位:
(1)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地消除和尽可能降低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的与用人单位活动有关的风险;
(2)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保证遵循其声明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4)向社会表明其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原则;
(5)谋求外部机构对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认证和注册;
(6)自我评价并声明符合本规范。
规范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旨在帮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适用的程度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活动的特点及其风险的性质和运行的复杂性。
2术语和定义
2.1事故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2.2审核audit
为获得证据和客观评价所确定的准则是否被满足的系统、独立和文件化的验证过程。
2.3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以全面改进用人单位职
业安全健康绩效的过程,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所有的活动领域。
2.4危害hazard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
状态。
2.5危害辨识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2.6事件incident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情。
2.7相关方interested parties
关注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8承包方contractor
在用人单位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用
人单位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2.9不符合non—conformance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或工作环
境破坏的违背作业标准、惯例、程序、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
或偏差。
2.10目标objectives
在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方面,用人单位自身确定要达到的目的。
2.11职业安全健康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包括临时工、9nt)、外来人员和其
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2.1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ety
management systern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
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2.13用人单位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
21 4员工代表workers’representative
员工代表是指工会代表,即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决议,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
2.15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workers’safety and health repre— sentative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惯例选举或指定的在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上代表员工利益的人。
2.16绩效performance
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注: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2.17主动测量active monitoring
根据确定的标准检查危害和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及为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进行的活动。
2.18被动测量reactive monitoring
对危害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不足,如伤亡、疾病和事件等进行检查、识别的过程。
2.19风险risk
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2.20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2.21安全safety
免遭不可接受的风险的伤害。
2.22可承受的风险tolerable risk
根据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已降至用人单位可接受的风险。
3引用标准
3.1 ilo/osh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国际劳工组织
3.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4 ohsasl8001:1999
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
4.1总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4.2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用人单位应有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以阐明整体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1)包括至少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2)适合于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3)包括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
(4)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
(5)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
(6)传达到全体员工;
(7)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8)定期进行评审,确保其对用人单位的适宜性。
4.3策划
4.3.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的程序。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用人单位所采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依据用人单位的范围、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确定风险级别;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和建立运行控制,提供相应信息;
——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用人单位所制定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
用人单位应定期或及时评审和更新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信息。
4.3.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安全健康要求的程序。
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这些信息,并应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其他相关方。
4.3.3目标
用人单位应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如可行,目标应予以量化。
用人单位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并体现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目标的重点应放在持续改进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上,以达到最佳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4.3.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用人单位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管理方案。
方案应予以文件化,并包括下列内容:
(1)为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而规定的用人单位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2)实现目标的方法、资源和时间表。
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进行评审,针对用人单位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4.4实施与运行
4.4.1机构和职责
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的最终责任,并在安全健康管理活动中起领导作用。
对用人单位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一定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的工作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
用人单位应在最高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来承担特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管理者代表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予以明确,以便:
(1)确保用人单位按照本规范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2)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绩效,以便为评审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如果用人单位设有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则用人单位应做出有效的安排,以保证员工及其代表能全面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实现其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使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具备如下意识:
——遵循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与程序,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作业活动中实际和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以及改进个人行为所带来的职业安全健康效益;
——在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用人单位应确定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能力要求,制定并保持培训计划,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和全体员工能够完成其承担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任务和职责,并根据其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接受过的培训对其能力进行鉴定。
用人单位应定期评审培训计划,必要时予以修订以保证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培训程序中应考虑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能力和文化程度以及所承受的风险。
4.4.3协商与交流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下列活动:
(1)接收、处理外部职业安全健康信息;
(2)交流各级职能部门间产生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
(3)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
员工及其代表有权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如下权利:
——参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实施和评审;
——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的任何变化的讨论;
——参与职业安全健康事务;
——了解职业安全健康员工代表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
员工及其代表的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4.4.4文件化
用人单位应以适当的方式(如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1)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2)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在满足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应做到最小化。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规范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满足下列要求:
(1)文件和资料易于查询;
(2)对它们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3)所有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4)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5)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或)保存信息的需要,留存的档案性文件和资料应予以适当标识。
4.4.6运行控制
用人单位应确定与所识别的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和活动,并应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加以规划,使之符合下列条件:
(1)对于缺乏程序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
(2)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
(3)对于用人单位所购买和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标识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并将有关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确保他们遵守用人单位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4)为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对于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它们对人的能力的适应,建立有效的管理程序。
4.4.7应急预案与响应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确定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对其作出应急响应,以预防或减少与之有关的疾病和伤害。
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应该与用人单位的规模和活动的性质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
(1)保证在作业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提供必要的信息、内部交流和协作以保护全体人员的安全健康;
(2)通知并与有关当局、近邻和应急响应部门建立联系;
(3)阐明急救和医疗救援、消防和作业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问题。
用人单位应制定评价应急预案与响应实际效果的计划和程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验上述程序。
4.5检查与纠正措施
4.5.1绩效测量和监测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这些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适用于用人单位所需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2)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测;
(3)主动测量,监测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4)被动测量,监测事故、事件和其它不良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历史证据;
(5)充足的监测与测量数据和结果的记录,以便于随后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测需要用到监测设备,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这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应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满足下列需要:
(1)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或不符合;
(2)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3)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4)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任何旨在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针对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对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对文件化程序的更改,用人单位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4.5.3记录和记录管理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安全健康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职业安全健康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职业安全健康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询,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其保存期限。
记录应以与体系和用人单位相适应的方式保存,用来证明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5.4审核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
方案和程序,目的是:
(1)判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
①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计划的安排,包括本规范的要求;
②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③有效地满足用人单位的方针和目标。
(2)评审以前审核的结果;
(3)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的信息。
用人单位的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应立足于用人单位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前审核的结果。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审核人员的能力要求,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审核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4.6管理评审
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依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需的信息,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方针、目标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他要素可能需要进行的修改。
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并将有关结果向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相关要素的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员工及其代表通报,以便他们能采取适当措施。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试题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属推荐性国家标准,作为审核和认证的依据。都是采用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即pdca循环管理模式。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的步骤:
1.领导决策2.成立工作组3.人员培训4.初始状态评审5.体系策划与设计
6.体系文件编制7.体系试运行8内部审核 9.管理评审
3.体系标准的基本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引用标准、管理体系要素等内容。
4.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组织内部员工是组织很重要的相关方。
6.外部相关方到我厂生产现场时,其安全主要有我方负责
7.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8.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环境方针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形成文件,传达到全体员工,为相关方所获取。
9.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两个承诺:一是对持续改进的承诺;二是对遵守法律和其它要求的承诺。环境两个承诺:一是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承诺;二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承诺
10. 危险源辨识范围:
--常规或非常规的活动;
一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1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a、询问交谈法(有经验的职工、技术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等指出工作中的危险源);
b、现场观察法(具备安全技术知识并掌握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人员对现场环境辨识);
c、查阅有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
d、获取外部信息工作场所的设施
12.a级(不可容许的风险),b级(重大风险),c级(中度风险),d级(可容许风险), e级(可忽视的风险)
13.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也就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表)
14.对a、b、c级危险源用目标、管理方案控制风险,对d、e级用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等进行控制,明确控制、降低或消除风险的措施。
15. 一个单位的危险源是动态的不是固定不变的。
1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的核心及核心要素是危险源;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实施。
18.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体系目标时,应考虑:
- 法规和其他要求
-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重要环境因素等
-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财务、运行和经营要;- 相关方的意见
19.目标是通过管理方案予以实施的
20.对组织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环境职责。
21.通过培训使全体员工提高如下安全意识:
1.)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方针、程序及其它要求是有效实施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保障,只有严格贯彻,才能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持续改进。
2.)个人工作与组织整个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关系。组织内的每个员工的工作都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风险,个人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提高。
3.)个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做值得全员参与,每个员工应明确自己的职责,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的作用,从而似的组织的整体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不断提高。
4.)违规管理和违章操作的后果。是每个员工意识到,由于自身的过失,会造成什么样的安全事故后果,从而认识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2.协商和沟通的主要是
组织建立体系的方针和目标;相关管理体系文件;作用和职责;体系运行所产生信息
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信息(如合理化建议等)
23. 公司体系文件结构是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文件可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体系文件一经组织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布实施,对全体员工来说就是法律、法规性文件,必须遵照执行。
24.管理手册:是组织建立的体系文件总体性的描述,是一套纲领性的管理文件,是体系文件的“索引”,可以向社会及相关方展示作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图和宗旨,展示对法律法规的承诺,也是组织申请向第二方及第三方审核认证的重要依据。对全体员工来说就是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5.程序文件:是管理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文件,是规范组织的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行为的主要管理文件,是管理手册的支撑性文件,更进一步具体明确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26.程序文件的编写要求:1.要有针对性。(可以是管理体系中的一个要素,或是一个活动或是几个管理要素中的一组活动)2.要有可操作性(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明确了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实施的步骤、方法和要求。)3.要有可评比性和可检查性(一个重要性的标志是有效性的检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的评价,是否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目标的实现等)
27组织编写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有专人管理,不得翻印、复制,存放固定并易于查阅。
28.应急准备和响应是用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作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对制定的应急预案在确保无危险时应进行定期演练,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评审和修订应急预案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
29.制定应急计划(应急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1.)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及后果
2.)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人员职责及关键人员名单(消防员、急救人员)
3.)应急服务部门(消防、医院及救护等)
4.)内、外部门的联系(电话、警铃)
5.)指明危险物质的性质(包括每种危险危害因素)
6.)发生事故或紧急时,应采取的措施和人员的应急措施
7.)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等8.)规定培训需求 9.)逃生路线。
30.绩效测量和监视分为主动和被动,主动性的绩效测量和监视是针对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被动性的绩效测量和监视事针对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绩效;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31.不符合的分类:轻微不符合(一般)、严重不符合
32.记录和记录管理是用来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记录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33. 审核的类型:第一方审核(审核委托方是组织管理者,受审核方是组织自身);第二方审核一般是需方对供方的合同审核(委托方是相关方如顾客,受审核方是组织);第三方审核(也称认证审核)是具有国家认可的审核机构对申请认证的组织进行的审核。(委托方是认证机构,受审核方是申请认证的组织)。按审核的序列可分为: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复评。认证注册证书有效期限3年
34. 复评:获准认证的组织的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如果认证组织要继续保持其认证注册资格,可以向认证机构重新提出申请,认证机构受理后进行复评。
35.审核应定期开展,是组织的内部审核(每年至少1次审核),管理者代表组成审核组(一般由有资格的内部人员组成,也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
36.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一般每年一次)对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一般以会议的形式召开,管理评审最终应形成文件。
37.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世界环境日是每年6月5日
38.环境影响指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 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我们更关注有害的变化
39.审核与检查在对象、方法和目的上有何区别
对象上有何区别:审核是针对设备缺陷和人的违章的原因,尤其是管理上的原因;检查是针对设备缺陷和人的违章
方法上有何区别:审核是全面、抽样;检查是全面、逐项
目的上有何区别:审核是验证体系符合标准的要求;检查是对设备性能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确认
40.体系三级监控是什么
1. 绩效测量和监视2.审核:3.管理评审
41.内审与管理评审的区别:
1.)人员不同:内审是以审核员为主,管理评审是由最高管理者组织。
2.)内容不同:内审是审核体系文件的符合性,验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管评是对内审结论的评定、能否达到目标、体系是否需要调整和改变。
3.)类型不同:内审是内部人员或请外部人员。管评是内部人员。
4.)方式不同:内审是现场审核,管评是会议或现场。
5.)结果不同:内审是提出不符合纠正措施。管评是提出体系改进措施
42.简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7要素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4.3.2法律及其它要求
4.3.3目标
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4.1结构与职责
4.4.2培训、意识与能力
4.4.3协商与沟通
4.4.4文件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4.6运行控制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4.5.1绩效测量与监视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4.5.3记录与记录管理
4.5.4审核
4.6管理评审
第3篇 党务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指示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环保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环保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会审、打印、下发。
3、负责对到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安全教育。
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负责公司保卫、机动车辆、消防、电梯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宣传推广安全环保先进工作事迹。
6、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员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知识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分配。
8、负责会同安全环保部等业务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技术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9、按国家规定,从人员素质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环保人员的配备。
10、在用工协议中应有安全环保、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1、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12、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定期调整,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岗、脱岗的规定。
第4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确保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强化作业现场的施工监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实行“行政正职主管,副职分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部门业务保安,安全系统专业管理,管技术的对安全技术负责”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2023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是:在加强严、细、实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夯实基础,建立长周期“反三违”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并将浅采顶板管理、爆破物品管理、天井作业管理、通风防尘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危化品管理、尾矿库中长期防洪渡汛、用电管理、外包队伍管理、安全标准化作业作为安全环境工作的重点,力争实现公司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重伤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机电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跑、漏料液、污染事故为零,提高安全标准化达标率,降低“千人负伤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争创长周期安全文明生产和安全环保工作的良性协调发展。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和自我激励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充分应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教育文化等综合手段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 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进程,建立“反三违”及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队组及作业人员签订“三不伤害保证书”、外包工程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承诺书、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办法,严格考核和奖惩,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达到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目标。
第六条 严禁非法用工和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就用工。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七条 各单位、各施工队组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员工总数的3~5%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第八条 各单位、各施工队组必须制定和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确保应急救援组织、人员、设备、器材的保证,提高应急救援效果,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章 安全环境组织机构
第九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责:
1、 定期组织召开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施工队的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考评,按《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书)》进行奖惩兑现。
3、 负责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4、 负责研究、审定、协调和监督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情况。
5、 认真完成上级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事项,积极参与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
第十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第十一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境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境科周家普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 周家普 段春红 杨永平 普自德 李志金 樊天周 王华荣 李永成 丁 伟 张红普 李丽君。
第十二条 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机构设有一个安全环境科,主要生产单位:一分厂、二分厂各设1名专职安全员;综合一工区设4名专职安全员、15名兼职安全员;每个采矿队设3名兼职安全员;外包施工队每个作业点设1名专职安全员、3名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2、 组织制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审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4、 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 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对本单位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7、 领导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各副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8、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布置、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9、 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整改事故隐患。
10、 每年与公司所属主要生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上年度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11、 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责任,指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5、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7、发生重伤及重大安全事故,应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保证的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3、领导和组织工会、共青团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文化素质。
4、充分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作用,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青年安全监督岗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5、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6、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四)、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2、工会是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工会主席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3、有权要求各单位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损害有关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行为。
4、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执行国家劳保政策,改善劳动条件,整改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5、积极组织参与全总、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和组织开展好“一法三卡”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劳动保护监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健全员工健康档案。
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8、积极参与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9、监督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工作条例。
(五)、团委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团员青年安全生产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2、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青年安全监督岗等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网络,强化广大青工的现场安全防护和现场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好青年安全监督员安全形势研讨活动,认真分析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4、积极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五小”成果和先进操作技术,提高青年队伍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
5、加强青年安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组织控制、专业管理、信息共享、纳入规范”的运行机制及“共青团和青年组织纵线控制重组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横向牵动重专业管理”的管理模式。
(六)、技术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井下回采方案、采矿方法、通风系统设计等进行审查,并对事故质量、施工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计划、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技术引进等要有预见性、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3、在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负责组织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4、负责组织审定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程,组织研究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审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和重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5、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技术鉴定与提出技术性的改进措施。
6、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工作(基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贯彻执行“五同时”规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有责任条款,并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组织工程(基建)系统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10、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七)、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有关问题。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厂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重点掌握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信息,责成副职及时组织整改。
6、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
7、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制,配备合格的安技人员,充分发挥厂级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八)、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责任,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并协助履行好行政主要领导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积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九)、工区(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其所管辖范围的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安全、健康、负第一责任。
2.坚持深入生产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作业人员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处理得当。
3.现场管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坚持一切以安全为重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和求真务实的思想,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章、违纪行为敢于处理和纠正。
4.及时提出本工区(段)安全生产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经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等审查,由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5.对本工区(段)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技能的培训、指导,提高工区(段)的战斗力和向心力。
6.加强通风防尘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通风防尘工作,抓好员工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
(十)副工区(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副工区(段)长在工区(段)长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对工区(段)长负责并协助履行好工区(段)长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工区安全员、值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区安全员、值班长在工区(段)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工区(段)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工区(段)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落实,班后安全总结。受安全环保科的业务指导。
2.组织开展本工区(段)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周安排,日检查、整改和记录,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对新工进行岗位安全实施操作规程、技能等教育、培训、考核。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三违”人员有权制止、教育、处罚,并及时报告。
5.勤跑现场,特别是危险源点的跟踪管理、检查、落实要认真、细致、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
6.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按章操作,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措施。
7.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二)、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对所辖生产范围内的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作业人员注意环境及生产安全,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3.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作业前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分析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所管辖范围内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抓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从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熟悉掌握本单位生产工艺和安全生产状况,坚持抓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深入现场安全检查,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采取临时监控和保安措施。
5.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现场管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求真务实,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违纪行为敢于处理和纠正。
6.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或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和事故损失。
7.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8.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有关原始记录和台帐。
9.参与本单位制定安全规划,修改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0.深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运行情况及与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11.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指导、监督厂、工区(段)对隐患的整改。
12.经常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配合厂、工区(段)开展好“一法三卡”活动,抓事故预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服务、指导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质量。
13.督促厂、工区(段)按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的程序,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责任追究意见,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调查。
14.负责本单位员工安全思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技能等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系统活动,提高安全业务技能。
(十四)、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控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报告。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
4.进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的检查确认工作,不安全不生产,及时处理、消除和报告事故隐患。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培训活动。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环保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生产预防、监督、服务、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考核和监督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4.负责重大危险源点、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检查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执行落实情况。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5.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作业现场查隐患、反违章,督促整改,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新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办证、复审换证工作。
7. 搞好安全台帐管理,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台帐、“三违”台帐、“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等有关台帐,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报表及汇报材料。
8.负责危险作业及野外用火的安全审批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员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与时俱进,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随时掌握好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指导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环境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1.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的安全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12.坚持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切实狠抓事故的预防、安全操作规程等的督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制止,并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处理。
13.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指导、监督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14.履行好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生产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做好生产技术的业务保安工作,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好安全关和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编制年度采掘技术和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计划,并把情况汇报有关领导,以备决策。
3.完善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技术操作规程、工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公司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生产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三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生产安全技术设备项目。
5.负责组织工程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组织对重大生产安全技术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6.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在下达和组织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任务的完成。
7.负责做好公司通风防尘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完善和畅通。
8.负责对机电设备、风、水、电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修保养规程,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定期组织对机电设备、生产技术专项安全检查。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生产技术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决定和规定。
2、熟悉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部门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3、及时做好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文件的报送和传达。在领导的讲话文稿中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经营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保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中的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及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加强生产安全措施计划资金的管理,落实计划项目和费用,监督管理费用的正确使用。
3、在编制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及承包、租凭经营方案时,要有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负责安全奖励资金、安全措施费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的及时提取和使用。按时安排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所需要的资金。
(五)、设备供应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负责把好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备品备件等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的安全、质量关,并按规定定期检测,防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材料。
3、保证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的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和正常储备。
4、认真规划和管理好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并建立完善的统计台帐。
(六)运输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公司两条运矿公路的畅通和边坡安全。
2、配合公司安全环境科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矿区运输安全。
(七)办公员岗位职责
1、对本部门的所有工作负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2、检查本部门运行情况,确保符合整体运行体系的要求,防止潜在的不符合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
3、起草制订本部门工作制度和规范,管理并完成本部门的各类文件、记录和报表。
4、组织本部门员工按规定和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完成任务的质量进行检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5、负责本部门同公司上级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6、汇总全公司各部门年终工作总结和下一年计划并起草公司的年度总结和计划材料,报送分管经理审批经职代会讨论后,分解下发,并组织好考核工作。
7、管理、安排好驾驶班人员和车辆的调配、维修、保养、安全出车工作,确保公司领导和员工正常工作用车和上下班途中接送。
8、安排每月值班任务表,在月底前将下月值班表发至各值班员,并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9、按照要求保管好公司印章,严格执行用印制度。
10、负责检查各部门年度方针目标的实施情况,并与经济效益挂钩。每月对车间、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制的考核。落实中层干部例会布置的相关工作。
11、指导公司内部班组建设,组织开展班组长培训和班组升级达标活动。
12、负责信息、情况反映、董事会决议、各类会议纪要的审核及签发。
1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等的管理和保养,做到合理配置与分配,并保证正常运行。
14、负责公司宾客的接待工作及参观事宜。
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的工作。
16、每月底,编写下月的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
17、组织、协调下列工作:
17.1、公司与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
17.2、公司微机室的各项工作: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编制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并制订具体的实施步骤;公司网站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做好互联网上的对外宣传及电子邮件的收发事项。
17.3、按照《文书处理办法》,领导企业相关文书处理和管理工作。
17.4、负责来信来函的接待、处理、催办工作。
17.5、协助人事部安排定期对微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17.6、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及医药信息的查询、收集、处理和分发工作。
17.7、有关部门进行公司信息编码标准的制订和实施,保证公司信息编码的统一。
17.8、负责公司工商登记、年审及其工商协调工作。
(八)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3、经常督促、检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者给予严厉考核并监督改正。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上级沟通现场情况。
5、负责编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对特殊工种和重要工种进行统一管理,重点掌控。
7、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方面的全面责任。
2、在组织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生产条例、规章及生产标准。
3、组织制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4、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7、参加图纸会审、定位、放线,做好有关技术交底。
8、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到既管工程技术又协同管安全生产工作。
(十)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工地的各种材料供应,认真掌握所需材料的标准、质量、规格,并根据进度计划组织材料进场。
2、根据工程计划,及时组织货源,运力,保质保量的送到施工现场。
3、采购材料要掌握市场行情,严格注意质量、规格、型号,做到优质价廉,降低施工成本。
4、采购安全防护用品要及时,选择正式厂家合格产品。
5、购回材料交保管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6、采购回的物资,做到实物与发票相符。
7、购回的材料、物资,个人不得私自倒卖、转让和送礼。
(十一)警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认真坚持正点上、下班,在当班期间必须在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负责看管好施工现场的一切材料、设备,不得丢失损坏。
3、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并做好信件与报刊的收发工作。
4、当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睡觉、不得搞其他娱乐活动,不得随意留宿外来客人。
5、夜间值班人员搞好巡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警卫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各自当班时间必须责任明确。
7、场内的一切材料、设备出场时要负责查看出库手续或有队长签字的手续方可放行。
8、如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问题根据损失大小,追查当班人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努力学习劳动安全卫生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自觉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爱护并正确使用好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情况,主动采取措施,未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笫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四) 安全环保技术项目管理制度。
(五) 危险物品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六) 危险作业安全审批制度。
(七)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八) 通风防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九) 生产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十)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需建立以下台帐:
(一)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网络图,人员配备统计表。
(二) 对有关领导、安全管理干部、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考核取证情况统计表。
(三) 安全会议及领导安全讲话记录台帐。
(四) 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大活动记录台帐。
(五)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台帐。
(六) 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台帐和雨季“四防”工作台帐。
(七)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八) 生产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及费用统计台帐。
(九)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职业病健康检查统计原始记录台帐。
(十)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台帐。
第五章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要重视抓好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 必须建立企业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个人健康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 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入厂“新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包括:
(一) 公司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一天,教育内容为:
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 本公司生产特点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
3、 本单位一般的安全知识及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 坑(厂)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两天。教育内容为:
1、 坑(厂)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2、 坑(厂)历年发生伤亡事故的案例及教训,应特别注意的安全事项。
3、 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 工区(段)的安全教育不少于三天,教育内容为:
1、 劳动安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
2、 岗位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
3、 安全、消防装置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4、 分配到岗位后,在师傅的带领下,经3个月以上的工作实践,师傅认可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二十条 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 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并有活动记录。坑(厂)领导每月一次安全讲话,工区(段)领导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云南省政府第11号令《云南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实施办法》、《云南省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管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随意破坏现场。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在2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在1小时内;特大伤亡事故在1小时内。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按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一) 轻伤事故----指工伤后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处理。
(二) 重伤事故----指原国家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的各类重伤事故。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处理。
(三)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安全环保科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四)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含失踪人员),一次重伤10~19人的事故。由楚雄州、大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五)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含失踪人员),一次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一) 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
(二) 因施工、制造、安装、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分别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者负责。
(三) 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
(四) 因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五)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复性事故,由有关领导负责。
(六) 违章作业或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故,由违章操作者负责。
(七) 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无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
(八) 因随意拆除安全设施或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决定拆除者负责。
(九) 作业环境不安全,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
(十) 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况的,首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一) 安全管理工作无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而发生的事故。
(二) 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而造成的事故。
(三) 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岗位操作培训,或者员工未经考核合格上岗操作而发生的事故。
(四) 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而造成的事故。
(五) 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整改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的事故。
(六)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七) 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安排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八) 各种经济承包租赁合同中没有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内容而发生的事故。
(九) 未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事故。
(十) 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重复发生事故。
第七章 职业卫生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保证职工的健康,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 生产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由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负责,质检车间负责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并把监测结果提供给安全环保科和产尘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使职工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科要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代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和从事所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劳动人事机构要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治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的设计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方可施工;职业病防护设施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再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三十三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要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要求:
(一) 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 有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
(三)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 有配套的职业卫生保健设施。
(五) 作业岗位有醒目的警示标志,说明生产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五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危害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危害的人员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八章 奖 惩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一) 公司按照与云南思远投资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与所属各自生产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年一次对各生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各采矿队、施工队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风险押金管理办法奖惩兑现。
(二) 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和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等,在单位认可申报相关事迹材料的基础上,报公司安委会核实后 给予个人奖励1000-10000元。
第三十七条 对造成伤亡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按照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别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留用、开除)。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中若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
第5篇 职业学院基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一、术语和定义
1、设备安全装置:设备出厂时附带的和企业增加的,用以进行安全防护或职业危害控制的设备组成部分或附属装置,应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等。
2、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施。
3、防护用具:指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二、职责
1、学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学院及基建办对施工项目里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各施工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三、管理规定
1、设备设施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1)各施工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购入、验收、使用、保养维护、检修、报废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职责。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本规定的设备设施为烟草企业通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电气设施和防雷系统安全管理参照对应的管理文件。
2、设备设施采购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设备采购前,项目实施部门应对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进行风险评估、应满足设备本质安全要求,并保留记录,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设备安全性能、安全装置等选型和评审。采购过程要特别强调设备结构的安全性,操作点必须没有危险。
(3)设备设施出厂时的合格证明、技术要求、设备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由使用部门保留并建立档案台帐。
3、设备设施安装及调试安全管理
(1)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装置缺失、失效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隐患问责。
(2)设备安装及调试现场内的坑沟孔、高压电器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监护。各种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未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转移。
(3)设备安装及调试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连轴节、带轮、飞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4、设备设施验收及交付安全管理
(1)涉及特种设备及涉及安全装置较多的设备验收时,应由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并保存验收记录;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2)设备交付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由操作工签字存档。
5、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
(1)各施工单位设备设施使用部门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设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制度、操作证制度、安全检查、检验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2)设备使用前由设备设施厂家技术人员对设备操作工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
(3)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取消和改变安全装置。关键要害部位,实行两人操作确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导致重大人身事故的发生。
(4)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罩、网和防护栏应符合gb/t 8196的要求;凡传动外露于设备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 m的旋转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门)、网或禁止人员入内的防护栏;网罩及与设备运转部位的距离应符合要求;防护网、罩等材质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安装应牢固,工作时不应与可动部件有接触或产生摩擦,机械运转时防护装置无振动或松动。防护罩(门)透明度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各种螺丝连接紧固、不缺失;联锁装置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
(5)生产现场地面的防护栏的高度应不低于900 mm;距地面高度大于等于2 m并小于20 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 mm。
(6)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应齐全,且动作准确。
(7)设备走台和平台应安装在牢固可靠的支撑结构上,并与其刚性连接;梯间平台不应悬挂在梯段上;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8)汽、气、水、料等各类管道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管道各类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性能可靠。热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隔热防护层,并完好有效,无法加保温隔热防护层之处,应有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
6、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2)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本质上的安全性;定期检修保养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保养的周期和内容、记录要求。
(3)各施工单位涉及设备设施大修的,应制定设备设施年度或季度的定期检修计划,其中应包括对设备安全装置的检修;设备大修后应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时应对安全装置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中列出验收结论。设备设施维修过程有相关方参与的,须办理相关方施工许可证,确保安全施工维修。
(4)设备保养清扫时,应正确作业,宜采取湿式作业、擦抹等方法,避免扬尘。
(5)设备清扫和维护检修应做到
a) 设备清扫和维护检修包括润滑、保养、排除故障等,应关闭设备,停机作业,应停电并悬挂警示牌。
b)使用酒精应防止泄漏,严禁烟火,使用后及时收回到存放点或库房保存。
c)使用压缩空气,应防止喷头甩出伤人,禁止高压气体面向人员方向。
d)维保过程中临时用行灯必须用低压36伏。储罐、沟道,潮湿区域必须用16伏,绝缘良好。
e)进入筒体、柜体内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应设监护人,严禁关闭门、孔等通风口;作业前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或由现场监护人员保管;在筒体、柜体内电焊作业时,应穿戴防滑鞋,应防止中毒、窒息等危害发生,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在作业中对含氧量进行检测,并现场准备空气呼吸器;电焊作业前后应清理现场可燃物。
f)进入设备内部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先关闭电流主开关,挂上警示牌;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警示牌上宜写上相应的维修人员的名字,联系电话,执行谁挂牌、谁摘牌的制度。保养检修工作结束后,确认设备内无人,关闭检修门、所有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方可启动设备开机。
g)设备安全检查过程中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设备原理、构造、性能的教育培训,并确定日常点检的项目编制点检表。
(6)特种设备检查维护安全管理,执行q/hnzy g ab011《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7)检修后恢复
维修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安全装置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设备操作人员和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7、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管理
(1) 各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台帐或清单,主要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技术资料、安全附件、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保养记录、各类设备安全装置定期检修、大修方案、保养情况记录,设备设施改造记录、登记设备设施的购买使用日期及重要零部件更换情况、设备完好情况。设备设施保养指导书或规范性图示,设备点检卡。
(2)设备设施所在车间应明确管理和检修责任班组或责任人,建立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台帐,并定期更新。
(3)急停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开关形状应区别于一般控制开关,按钮应突出其他按钮的外平面,按钮头应有醒目的红色标记。周边无障碍物。
(4)各施工单位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在操作人员接近可动零部件并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启动或自动停机、制动。安全装置应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并不得成为新的危险源。并避免其于可动零部件之间产生接触危险。
(5)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确定责任人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应经安全保卫部同意;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6)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员每季度对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记录。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gb/t 18831的要求,其中:
a)防护罩(门)打开后,绿色准备灯应立即熄灭,红灯应该亮起,或操作显示屏上显示报警信息。
b)设备相应部位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后,人工在控制程序上进行复位,确认故障消除后才能重新运转。
c)防护罩(门)透明度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各种螺丝连接紧固、不缺失;联锁装置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
d)严禁人为变动、破坏或拆卸安全联锁装置。
(7)机械手应符合gb/t 20867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
b)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接触设备运转部位、设备误启动。
c)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应齐全,且动作准确;
d)执行机构应定位准确、抓取牢固;如有自动锁紧装置,应灵敏、可靠。
(8)管道和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汽、气、水、料等各类管道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管道各类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性能可靠。
b)热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隔热防护层,并完好有效,无法加保温隔热防护层之处,应有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
c)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压力表应有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
8、设备设施安全标识管理
(1)设备设施所带的安全标识完好、清晰、不被遮拦;外文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根据设备设施风险程度,可增加相应的安全标识,使用中文并完好、清晰。
(2)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接触设备运转部位、设备误启动。
第6篇 研发中心/技术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制定原材物料和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计划及工艺操作规程等,在制定以上工艺文件时,必须考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是公司产品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原材物料使用、生产过程质量监控到最终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公司生产产品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要求。
(6)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不断应用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在推行新工艺技术、改进工艺操作、试制新产品时,应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原则。
(7)负责在开发、研究新产品时,采取和落实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8)在进行中、小试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9)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7篇 特种设备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熟悉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1.1.2 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1.3 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建立特种设备台账,主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
1.1.4 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的注册登记、建卡、建档工作,并将注册标志粘贴(悬挂)在显著位置;
1.1.5 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重点特种设备和易发生事故设备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必要时还应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
1.1.6 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安排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确保证件不过期、失效;
1.1.7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1.8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常性开展演练;
1.1.9 参与组织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
第8篇 生产车间副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
1.1.1 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管辖技术、设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种管理程序;
1.1.2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1.1.3 经常组织所管辖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保证安全运行和保护环境及生产现场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
1.1.4 发生事故、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事件应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组调查、分析,提交事故报告,严格执行改进措施;
1.2 工具库安全职责
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2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等)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检查。并建立专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1.2.3 组织设备检查和设备评比时,应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列为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督促组织设备安全隐患整改;
1.2.4 组织设备招标采购时须保证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各种安全装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
1.2.5 组织设备外委、外包检修项目招标时,严格执行公司对承包作业单位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的相关制度;
第9篇 人力资源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负责;
1.1.3 负责审核公司劳动定额和人员配备,负责组织对录用新员工的身体检查工作;
1.1.4 参加工伤死亡事故调查处理和员工工伤鉴定工作,负责审核工伤保险报批兑现待遇等工作;
1.1.5 负责依法为员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金;
1.1.6 负责组织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10篇 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则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示例,供各位阅读。
第一条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不允许领导擅自长途驾车,且必须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带。
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四、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完善出车审批手续,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六、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门和干部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_________人的义务消防组
织,车间、班组设______-______名义务消防安全员。
3.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基本要求。
4.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5.对所辖生产场地、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6.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1.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公司内部的各种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消除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维护企业团结和稳定。
2.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吸取工作中的不足,从而制定出适合企业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干部和青工、妇女身上,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严格承包方和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内部与承包方的用人质量,消除隐藏的犯罪前科与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第11篇 部门/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在部门/车间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业务上接受安全工程师指导,按时参加业务学习、例会,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环保教育;
1.1.2 组织对部门/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1.1.3 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4 负责对公司新员工和外来实习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1.1.5 审查外包工程和外委作业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监管;
1.1.6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环保情况,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1.7 制定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并对上述物品的选购、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1.1.8 定期组织本部门/车间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1.1.9 做好本部门/车间的安全记录;
1.1.10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人员专业专题会议和培训会议;
1.1.11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工作;
1.1.12 对违章作业,不遵守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建议;
1.1.13 对工伤事故进行报告和统计,参加人身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1.1.14 负责公司工伤的初步认定、统计、管理和报告工作,参与员工工伤的鉴定;
1.1.15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及时、准确的统计上报各类事故、事件等信息;
1.1.16 参与公司新建项目安全竣工验收;
第12篇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1编制依据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标准,建立投标项目经理部的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目的是规范和完善企业的职工健康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保证企业经过不断的监视、测量和定期的审核、评审,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2管理机构
2.1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每月由安全部门组织两次职业健康工作的自我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期限进行详细的记录。
2.2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2.3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成立现场急救队,在对外施队施工人员进行进场教育的同时,要进行职业健康及现场急救知识培训教育。
3项目生活卫生管理职责
3.1实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2负责辨识、评价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及相应管理方案;
3.3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完成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3.4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目标、指标的监视与测量,法律、法规符合性及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实施状态的监视与测量。对搜集的信息、数据,及时向企业主控部门反馈。
3.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与员工、相关方的协商与沟通;
3.6负责识别本单位可能出现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预案并进行响应;
对内审、管理评审及体系运行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做出纠正,执行企业部室制定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3.7负责对分包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
3.8宣传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9指导作业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10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控制措施。
4职业健康控制项目和制度
4.1杜绝土方坍塌事故
4.1.1技术部门要根据勘探报告、土质情况、施工场地情况及季节性施工特点,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实施。
4.1.2开挖深度超过1.5m的沟、坑、槽,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4.1.3土方开挖深度超过2.0m,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1.4开挖的沟、坑、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4.1.5物资供应部门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设备和物资。
4.1.6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检查、复查和记录。
4.2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4.2.1使用防水卷材或其他热熔卷材作业时,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4.2.2室内防水作业必须通风良好。
4.2.3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远离明火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并按规定存放。
4.3杜绝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
4.3.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必须合格。
4.3.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横、纵肋、穿墙螺栓等),必须针对浇筑方法计算,选用符合安全技术性能的材料。
4.3.3施工中对特殊工艺、大面积模板的拆除,必须编制模板拆除施工安全方案。
4.3.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并经常检查漏电安全保护系统和装置。
4.3.5电锯、电刨及其它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
4.3.6电锯必须安装定向电源开关。
4.3.7模板拆除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模板拆除前应先向安全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施工。模板拆除中必须设置警界线,有专人监护。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必须加可靠支撑。
4.4避免起重伤害和机械事故。
4.4.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置起重机械,群塔作业要编制《群塔作业安全方案》,起重机进场后要严格按规程进行安装,履行安装验收手续。
4.4.2起重机所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4.4.3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掌握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具备判断和排除各种机械故障的能力;作业前必须检查所有安全装置、机械传动装置的安全状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要求。
4.4.4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熟练掌握信号手势、旗语、哨音和无线通讯指挥设备;正确使用吊、索具,作业前认真检查
吊、索具的安全状况;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要求进行指挥操作。
4.4.5挂钩工熟悉各种信号手势、旗语、哨音;熟练掌握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正确使用吊、索具,经常检查吊、索具的安全状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信号指挥。
4.5杜绝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4.5.1强化材料供应管理,严把材料进货关。钢管、卡扣必须采购合格分供方产品,进场后由材料员、安全员共同验收,确认产品合格后发放使用。
4.5.2脚手架支搭、拆除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4.5.3脚手架支搭完毕后,必须由技术部门组织安全员、工长、架子班组及使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4.5.4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前由工长亲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6施工洞口、临边防护合格率95%以上。
4.6.1电梯井口:设1.2m高的金属安全防护门;电梯井内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6.2楼梯口: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按规定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4.6.3施工作业面临边、建筑物楼层四周临边,按规定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6.4特殊、重要部位临边防护,由技术部门按规定单独编制安全防护方案。经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批后实施。
4.7化学及危险品专库存放达100%,其重大事故发生率为零。
4.7.1化学及危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通风、防爆、防雷、报警、灭火、泄压、防晒、调温等安全措施。
4.7.2劳动人事及保卫部门要对从事化学及危险品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通过后,准予作业。
4.7.3物资部门要对化学及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使用、回收过程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
4.7.4生产部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组织作业,现场进行重要阶段施工时,如防水施工,装饰施工,明火作业时要及时通报保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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