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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92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第1篇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每一项建设工程都设有一个或多个项目部。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部就是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的管理机构。这个管理机构一般由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各职能部门组成。

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的头等大事。如何科学地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关系到安全生产工作效果的好坏。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科学编制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对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问题

许多施工单位的项目部都建立了自己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这些框图一般都挂在项目部会议室或经理办公室,让各部门经常对照贯彻执行,并供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检查。

很多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存在问题,不科学或不符合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项目部经理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不明确,有的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施工单位上级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放在框图的首要位置;二是,将安全部门与其他部门并列,不能体现出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是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三是,有的虽然将安全部门放在综合监督管理的位置上,但是安全部门要向施工队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还需要经过项目部其他部门;四是,经理不能直接领导和指挥安全部门,要通过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来实现。

(二)基本原则

尽管项目部内设机构各有不同,但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总的原则是:合法、科学。合法,即依法设定管理层次;科学,就是纵向管理层次和横向及部门之间要构成一个协调的有机整体。

具体应把握以下几点:

1、项目部经理室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果项目部有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则项目部经理是领导小组组长,总之,项目经理应该全面领导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因此,项目经理应该放在首位,副经理和总工程师要协助项目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一般在副经理中指定一名分管安全。这样,由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一层——决策层。

2、《安全生产法》规定,专门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主管部门是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逐项监督管理部门要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以此类推,企业项目部所设置安全部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部门是安全生产专项管理部门,应接受安全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而安全部部长则担任办公室主任。因此,安全部是决策层下具体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不能将其和其他有关部门并列,而应单独构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二层——综合监督指导层。

3、项目部中的其他部门,即安全生产专项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同时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这些部门的主任都应该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这些部门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三层——专项监督指导层。

4、各施工队执行的具体任务,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单位,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四层——执行层。

5、反映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第2篇 工程项目管理中质量进度安全

摘要:如何进行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就一般的建筑工程来说,笔者认为进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安全

一进度管理

(一) 编制施工进度总计划

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在制定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务实性,进度计划一定要和现场情况紧密结合。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编好工程进度计划。搞好土建与安装的配合。

(二) 编制各个阶段的详细进度计划

为了按期完成项目的全部合同内容,必须实行分段控制,根据总进度计划制定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用周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年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下一定的余地,以免在施工时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工期无法按时交工,影响了工期和成本。

(三) 实有效的动态管理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依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及时进行修正、调整。使整个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按照工期和合同的要求,根据不同的时间和环境的要求,对工程施工及时调整。

(四) 材料供应要有计划

无论是甲方供料买还是施工单位自己供料,在进行下一施工工序前,现场的材料员一定要提前向计划采购部门提交一份详细的下一阶段材料计划表。材料采购部门要根据材料员所提交的用料表及时备料,避免由于材料准备不充分而引起缺料窝工,严重时影响工程质量。

关于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考

摘要:本文分析了项目施工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策划、决策阶段以及施工阶段如何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提出了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二、项目施工中质量管理

(一)项目施工中质量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其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如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而且工程项目位置固定、体积大,不像工业生产有固定的流水线、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条件,由于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很多,因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如材料、操作、环境的微小差异或波动,机械设备的正常磨损等,都会产生质量变异甚至造成质量事故。在工程项目建成后,若发现质量问题又不可能像一些工业产品那样拆卸、解体、更换配件,更不能实行“包换”或“退款”,所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的控制

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应是质量管理的起点。本阶段工作的质量是整个工程项目的关键,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的前途和命运。项目策划阶段应使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标准符合业主的意图。并与投资目标相协调。其工作内容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决策质量和设计质量。项目决策阶段应综合考虑建设规模、发展速度、投资方向、投资结构、效益等,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和论证,以求得工程项目的最优方案,最佳的质量目标,最短的建设周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对无资质证书或资质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编制的文件坚决不予报批;编制单位依据自身的资质等级承担的业务,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报批。

设计质量在整个工程中起关键性作用。在项目立项之后,工程采用的工艺和装备是否先进合理,产品的品种、质量和成本是否有市场竞争力,建筑是否先进、适用,结构是否合理、坚固,以及建设速度的快慢、投资的大小、质量的优劣、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设计。因此,项目设计阶段应重点分析设计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工艺先进程度,经济的合理化。设备的配套能力。结构安全可靠性等。工程设计一般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技术上复杂的工业交通项目可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落实的设计基础资料编制,需要有明确的质量标准、有与建筑物性质、等级相适应的建造标准。在适用、经济、可能的前提下考虑一定的美观性,设计深度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施工准备的要求。技术设计是对初步设计方案的进一步修正,主要解决复杂、关键的技术问题、确定特殊工艺流程,从技术装备、技术措施等方面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图设计是对质量标准的进一步细化,是具体施工过程的指导文件,其设计深度应满足工程施工和非标准设备制作的要求。二阶段设计和三阶段设计,是我国工程设计行业长期形成的基本工作模式,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技术文件(图纸)和经济文件(概预算),其目的是通过不同阶段设计深度的控制保证设计质量。设计阶段是形成质量标准的阶段,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建筑产品的最终质量,如果设计上存在“本质性”的质量缺陷,那么,即使施工质量百分之百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生产出来的也只能是伪劣产品。对于设计单位而言,应本着对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的态度,依据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等进行工程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对于建设项目设计由一家设计单位承担时,应设立一个由总设计师为首的核心领导班子,负责各专业设计间的协调工作,并对整体设计质量负责。当由数个单位共同承担设计时,应指定一个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部分设计单位,并同样承担设计方案的整体质量责任。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择优选择建设队伍,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

1加强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意识

管理因素在质量控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责任。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施到位管理。在实施全过程管理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的自身情况和工程的特点及质量通病,确定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在实施质量计划和攻关措施中要加强质量检查,其结果要定量分析、得出结论。对取得的经验要加以总结,并转化为今后保证质量的标准和制度,形成新的质保措施;对暴露出的问题,则要作为以后质量管理的预控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是质量控制预期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实施目标管理,可以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质量控制的目标管理应抓住目标制定、目标展开和目标实现这三个环节。施工质量目标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没有经验的新施工产品以及用户的意见和特殊的要求等制定,其中同类工程质量通病是最主要的质量控制目标;目标展开就是对目标的分解与落实;目标实施的中心环节是落实和实施目标责任。各专业、各工序都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从各个侧面上发挥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作用,从而使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2严格关键工程、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查

为了保证关键工种、特殊工程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对他们严格实行上岗考核制度并定期检查。没有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者严禁上岗。以高素质的技术工人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

3严把材料进场检验关

有些建材商受利益的驱使,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有些检验单位也把检验报告当成商品出售。所以,作为建设单位代表不能只看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还要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报验单逐项检查,看到场的材料是否与检验单一致,对一些明显存在问题的产品要进一步复检。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清除出厂。

4克服长期存在的质量通病

工程施工中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很多。要有针对性地控制其主要因素,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是混凝土的质量。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通病最主要的是配合比不准确,影响混凝土的强度。为了保证混凝土配合比符合要求,采取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旁站监督,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5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前自检工作

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对所建工程进行自检。重点排查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对不能认真自查整改的单位工程不进行正式验收。

三、工程造价问题

(一)我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状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往往只注重工程质量控制及工程进度控制,忽略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控制。如果技术人员忽视工程造价,而工程造价的人员又不懂得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工程造价就难以合理地确定和有效的控制。

1建设项目决策阶段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决策阶段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有着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方面,一些项目建设标准水平定的过高,造成许多烂尾工程。在设备选用方面,有些单位大量引用国外进口设备,根本不考虑设备的可维修性、可靠性、地域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等,导致成本增加。另外,一般建设单位比较关心大设计方案的美观性和实用功能,而很少过问设计方案经济上的合理性,以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多的设计变更,造成建设单位追加工程投资。

2建设项目设计阶段

我国现行建设项目设计体制上存在的弊端表现为协调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由于目前客观上存在的专业壁垒,概预算人员大部分只会按图纸套定额进行概预算的编制,对工程设计的有关专业技术知识知之甚少或根本不懂。另外,招投标是一种典型的市场经济行为,它给设计单位引入了一种相对公平的竞争机制,但在招投标中的片面性却正在阻碍这种市场作用的发挥,典型的问题是在评标中片面注意方案设计阶段的招标,将对设计方案的全面评估变成了单纯的“选美”,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随着施工过程的逐步铺开,造价失控的情况愈来愈严重,最终导致大幅度的修改设计。

3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我国目前采取计量与评价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跟踪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合同实施时,存在着大量的“阴阳合同”,致使弄虚作假时有发生。另外,有些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差,对合同、预算和有关规定不熟悉,不应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不能提供合同外支付的充足依据;有的现场工程量问题不经核实随意签证,还有的签证单由承包商填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既不调查也不审核,不负责任地确认,有的承包商为获取高利润,设法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义,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高估冒算,一些施工单位有意将签证化整为零,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导致工程投资的超概现象严重。

4建设项目结算阶段

在建设项目结算阶段,容易出现虚报工程量的问题,因为建筑工程量是编制工程决算的基础,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对工程决算数额大小影响极大。有些基建工程由于工期长或由两个施工单位共同承建,这就存在混淆工期界限,交叉工程量重复计算的现象。有的由于设计变更,应该调整减少的工程量,在编制决算时不作调整,使工程量多计算。另外,由于监管不力,或是相关人才的缺乏,导致施工单位提高材料的价格标准,在施工时用低等级材料,结算时却套用高等级材料价格结算。而有些施工企业不按企业的资质等及建筑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编制的竣工结算,往往又助推了工程造价的攀升。

从以上分析的各阶段问题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不断出现三超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目前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以及相关的技术还相对落后。我国现有的建设项目造价确定方法,都是从基于统一定额的造价确定方法来的,不管是对于建设项目工程量的确定还是对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都有一套基于统一定额的确定技术方法。这种造价确定方法忽略了建设项目造价形成过程中基本事实,即只有开展建设项目活动才会消耗和占用资源,而只有消耗或占用资源才会形成建设项目的成本或造价。所以现有造价确定就没有认真考虑一个具体建设项目所采用的实施技术和方法,也没有充分考虑具体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条件和组织与管理技术,以及项目施工中的特定条件和情况。

四、工程安全

(一)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二)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三)抓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总结 <>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通过对工程项目管理这门学科的认识,使自己了解到该课目是一个非常综合性的科目,自己对这门课程也只有比较浅的理解,工程项目管理在土木工程中的运用非常普遍,它着重强调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四方面,这门课程上课老师认真地讲授并结合实例使我了解到作为土木人,就应当拥有土木精神,不怕吃苦,工作认真,开拓创新,办事机谨,要拥有一定的管理才能,使得工程很顺利高效的进行。这门课程讲述了很多专业术语,我们祖国的发展离不开土木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不论何时都很重要,土木工程项目管理涉及的范围非常广,需要自己不断地学习与研究,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对该领域有深刻地认识,希望自己有机会多去现场经历实践的磨砺来开拓自己的视野,我们要努力学习好专业知识,为祖国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为祖国的明天奉献终身。

第3篇 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安全职责

工程项目部设备管理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项目部机械设备台帐,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大修计划。

3、参加大型机械设备拆装方案,拆装单位资料审查。

4、了解大型机械设备状况,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完好率。

5、做好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遵章操作等工作。

6、参加机械设备验收,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重大隐患,监控大型机械设备拆装。

第4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管理防范规定

物业项目安全管理防范规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要求,适用于zz湾项目中心的安全防范。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总则

3.1本规定旨在确保各重点区域、时段的公共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各级员工均应严格贯彻执行。

3.2小区的公共安全安保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内外有别,全员参与'。

3.3各部门、物管中心经理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对本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各级员工对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

3.4全体员工均有保守秘密,消除不安全隐患,报告异常现象的义务和责任。

3.5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重点区域的布防,以及各部门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3.6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物管中心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各办公室的安全防范

4.1各办公室全体员工应随时提高警惕,做好本办公室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4.2对文件、档案、重要资料、信件、物品、单据票证、帐簿等必须放入柜内或抽屉内,要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钱财必须放入保险柜内,以防丢失和被盗。

4.3严守机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及机密事项,认真掌握传阅文件范围,不扩大,确保文件安全及时传送。

4.4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知道灭火器材位置,并会使用,做到以预防为主,紧急情况下,能沉着报警(报火警电话119),且能自救,控制火势的蔓延。

4.5因工作需要夜间在办公室留宿,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批准,下班后不得召集非本部门的员工在办公室停留玩耍、娱乐等活动。

4.6办公室员工要注意检查门窗插销、文件柜、保险柜、抽屉、门锁,发现损坏及时报请修理和更换,钥匙丢失应及时更换或更换锁芯。

4.7办公室员工下班离开时,要将门窗、文件柜、保险柜、抽屉等锁好,并保管好钥匙,不得有误。

4.8因工作需要安装电源、电线时,需经工程专业人员安装,不得私自安装。

4.9财务办公室宜加装报警装置,由中控值班员严格控制。

5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公共制度)

5.1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本着'先审后用'的原则,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5.2重点部位包括:财务室、平台、配电室、发电机房、中控室、煤气表房、水泵房、生活水箱机房、空调机房、锅炉房/热力站、地下车库、油料/化学品仓库、电梯机房、卫星机房、综合布线房、厨房、物资仓库等。

5.3建立重点部位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凡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发电机房、中控室、煤气表房、水泵房、生活水箱机房、空调机房、油料/化学品仓库、电梯机房、卫星机房、综合布线房、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的人员,应详细登记日期、姓名、进出时间、进入原因等项目。

5.4严禁在重点部位接待亲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重点部位;当班人员下班后,不得在重点部位区域内滞留(工作需要除外);不得穿便装进入工作区域。

5.5外部门、外单位人员到重点部位参观、学习、培训等,须经物管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5.6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

5.7严禁当班期间饮酒或酒后上班。

5.8严禁在工作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私人物品。

5.9重点部位发生、发现的带有政治色彩的问题、事故、事件、案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立即报中控室及物管中心负责人。

5.10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如发生因技术、设备问题引发的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物管中心(处)领导,同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11消防设施、器材应定点存放并保持良好状态;不准在工作区域内乱拉电线,安全使用电热器;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知识、报警程序,并会使用灭火器材。

5.12重点部位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下班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门锁是否牢固。

5.13各重点部位的部门领导应监督、检查本部门重点部位的员工,安全防范规定,确保安全。

6平台的安全防范

6.1对非消防逃生、避难平台,实行封闭管理,钥匙由监控中心/消防中心统一管理。

6.2不能实行封闭管理的休闲观光平台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牌,公告禁止行为。安管员加强重点巡视,禁止存放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攀爬工具入内,在平台上奔跑打闹或攀坐女儿墙等不安全行为。

6.3对消防逃生、避难用平台,实行重点监控和限制出入管理,即非工作许可和紧急状态,不得随意出入平台。

6.4在公开文件中告知客户无故不得随意出入平台,并在平台入口处或防火门上张贴温馨提示,告之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开此门,否则会引起消防报警。

6.5安管员定时(一般每2-4小时一次)对平台安全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和处理。

6.6遇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安管员及时进入平台检查设施、设备固定情况和地漏排水情况。

6.7遇参观、拍摄等平台活动,安管员或管理人员全程陪同,负责开启期间的安全工作。

6.8业户进入平台查看其设备,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由安管员负责开关门,并做好陪同工作。

6.9平台进行高空作业(如维修、外墙清洗等),须由操作部门/单位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现场安全,使用符合规范的吊篮设备、保险绳。

6.10平台施工后及时清理遗留物品,防止高空坠物。

7奖惩

7.1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7.2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条文进行处罚。

8记录

第5篇 项目工程机械管理员安全职责

工程项目机械管理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器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防护装置不完善,机械设备备品、备件不合格等导致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负责。

3)凡新进场的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经过试验或验收,合格后方准许投入使用,组织有关部门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进行验收。

4)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对机械工的安全操作过程进行监督,参加施工机械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5)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6)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将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挂钩,促进机械安全运行。

7)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解决和落实会议上提出的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6篇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       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       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       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第7篇 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项目部的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满足社会和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系统深入地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的施工管理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2. 所有要签订的合同,工程部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的商务条款(如付款方式、结算条款和罚款条列)进行制定,由工程部审查,审批后符合要求的报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并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须与质安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执行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技术要求。

4. 公司质安部负责对工程项目根据国家规范、公司管理要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有关表格与规定。

5.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后3天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项目管理人员通讯录》及《相关单位信息表》(见附表1、2)一份。表中如实填写有关人员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工程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6.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周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分包协议》、《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负责人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公司oa系统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周报和月报》(见附表3)、《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一份及能如实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现场照片,便于公司随时掌握工程项目动态情况,并便于公司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好的支持和配合。

8. 质安部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应责令项目部施工人员按照质安部的整改通知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回复,经复检整改后的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9. 参与工程直接施工管理人员的费用进入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工程保险管理规定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多样性,因此建筑装修施工复杂而且变数大,不安全因数多,特别是在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员流动分散、项目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从而存在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公司要求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若施工合同条款中要求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也必须购买;工程开工后15天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公司提供已购买的保险单据原件。

四、工程项目章管理规定

1.工程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部印章一枚,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提供并在公司备案,印章刻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负责人在领用项目部印章时,须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申请表》。3.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领用的项目部印章归还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注销。4.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2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4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责任。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0000元,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公章管理不当,对公司造成荣誉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当事人责任。

五、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规定

1.  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到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由工程部根据合约、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对可付额度进行审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资金到款情况扣缴相应税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对于未能及时向公司提交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导致公司无法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的工程项目,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上述资料补齐后方可审批。

3.  对项目发生劳务、材料商投诉和经济纠纷的,在问题解决前,工程部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8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解释

3.1本规定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3.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 管理职责

4.1安全监察部、建设责任部门对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4.2安全监察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5 管理内容

5.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

5.1.1公司重点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安全监察部、建设责任部门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5.1.1.1储存(包括长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5.1.1.2重点建设项目。

5.1.2安全监察部及建设责任部门对本规定确认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时,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1.2.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5.1.2.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5.1.2.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5.1.2.4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5.1.3 安全监察部、建设责任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5.1.4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安全监察部及建设责任部门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备案。

5.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5.2.1 公司安全监察部及建设责任部门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5.2.2 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2.2.1设计依据;

5.2.2.2建设项目概述;

5.2.2.3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5.2.2.4建筑及场地布置;

5.2.2.5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

5.2.2.6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5.2.2.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2.2.8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5.2.2.9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5.2.2.10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5.2.2.11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

5.2.2.12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5.2.2.13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5.2.2.14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5.2.3本规定确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建设责任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安全监察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5.2.3.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5.2.3.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5.2.3.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5.2.3.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5.2.3.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5.2.3.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安全监察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5.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工建设:

5.2.4.1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

5.2.4.2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5.2.4.3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

5.2.4.4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5.2.4.5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5.2.4.6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经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

5.2.5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监察部及建设责任部门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5.2.5.1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5.2.5.2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5.2.5.3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5.2.6本规定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安全技术监察部及建设责任部门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备案。

5.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5.3.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5.3.2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责任单位及设计单位提出。建设责任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责任单位,安全监察部做好检查监督工作。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5.3.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责任单位、安全监察部。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安全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5.3.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建设责任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安全监察部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5.3.5 本规定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安全技术监察部备案。

5.3.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安全监察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5.3.7 本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安全监察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5.3.7.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5.3.7.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5.3.7.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3.7.4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

5.3.7.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3.7.6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资格情况;

5.3.7.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安全设施需要试运行(生产、使用)的,还应当提供自查报告。

安全监察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5.3.8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竣工验收不合格,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5.3.8.1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5.3.8.2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5.3.8.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5.3.8.4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合格的;

5.3.8.5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

5.3.8.6发现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的;

5.3.8.7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5.3.8.8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5.3.8.9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建设责任单位、安全监察部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验收部门再次申请验收。

5.3.9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实施,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备案。

5.3.10安全监察部及建设责任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5.3.1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者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监察部对与此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5.4法律责任

5.4.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违反本规定的,安全监察部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审批通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4.2建设责任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规定规定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4.3本规定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停产停业整顿:

5.4.3.1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5.4.3.2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4.3.2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5.4.4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

5.4.5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5.4.5.1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

5.4.5.2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报告,并报安全监察部备案的;

5.4.5.3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5.4.5.4未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安全监察部备案的。

上述情况视情节严重酌情考核。

6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的处罚由安全监察部决定。安全监察部对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三同时”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7 附则

7.1本制度提出部门:安全监察部

7.2本制度归口部门:安全监察部

7.3本制度起草人:xxx

7.4本制度初审人:xxx

7.5本制度审核人:xxx

7.6本制度批准人:xxx

7.7本制度自2023年2月10日起开始实施

7.8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9篇 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避免事故的发生,尤其是避免引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管理中安全工作要有针对性,要把安全技术与具体施工环境相结合,要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安全,促进生产。

根据自己十多年的施工管理,现就建设项目安全施工谈几点看法: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新观念

1.1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就必须管好“人”,这个主要因素是一切行为的主体。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用制度来约束人,用知识来武装人,用爱心来帮助人。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有的物的不安全状态,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误有关),减少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本着“抓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承担起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明确各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经济奖罚制度。

1.2 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结合工程几点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要做到适时和因人施教,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档案登记工作。由于班组施工人员多为打工的农民工,相应的个人文化素质不高,所以在教育与培训中,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述,并进行事例讲解,讲解操作过程中那些是易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那些是危害因素,以及如何去防范,在施工现场要用警示牌明示,务必做到实效,切不可走过场。

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一定要符合实际情况。

坚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3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时,要求各施工队必须有安全协管员,由项目部安全员统一管理。要实行分块包干,责任落实到人,要定时进行安全考核,不定时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和监督采取网格式巡查,定期公布巡查情况,奖优罚劣,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按照“三定”原则,务必落实整改,决不姑息。决不能把安全工作仅停留在文字和口头上,重要是落实和执行。

2 要有特色地进行安全管理

2.1 编写实际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计划

先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根据安全计划编写:安全费用计划,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技术方案计划。

按照计划去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并在施工变化中进行调整和补充,使安全工作有序的进行。

2.2 把握重点,攻克难点

施工工作中的每个细节都涉及到安全,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等是常见的安全事故。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施工现场明确安全工作的重点。同时遵照建设部1999年颁布实行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6-99)的内容逐项检查落实。

把安全生产管理与施工进度的矛盾,做为工作的难点。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围绕施工生产这个中心,不拘于形式,做好后勤保障。在实际施工生产中,由于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安全管理也要进行动态管理。

3 与时俱进,追求创新的观点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杜绝任何麻痹思想,即使有一点成绩也不能沾沾自喜。要善于学习不断总结,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同时经常保持与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联系,了解行业动态,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始终保持先进性。

以上只是个人的粗浅认识,通过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第10篇 项目安全环保管理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项目安全环保管理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安全环保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制定本项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检查计划。

4.2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督促技术部门制定应急预案。

4.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落实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及临时性用工的安全。

4.4负责制订和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投入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投入实施情况。

4.5参加各类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推进班组安全文明建设。负责施工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4.6检查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制止、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7负责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检验、发放及定期检定工作。

4.8组织制定适各类各专业安全检查表,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验证。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11篇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技术工作。

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进行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四、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五、组织编制工程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负责对承包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七、参加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工程发生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对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用品,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第12篇 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三、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四、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五、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六、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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