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使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稳定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条例:
1.班级学生各寝室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一律按指床位住宿,严禁私自调换,两人合睡一个铺位,室内公物不得随意变动、损坏。
2.每学期期初,由各寝室长负责填写好床位对照表,粘贴好照片。
3.寝室长认真组织学习《学生公寓内务整理标准》,落实卫生打扫责任制,室内一切用品或物品要放置整齐划一。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摆放统一、责任到人、规范管理。力争“五个一”:被子成一线、鞋成一线、毛巾成一线、牙杯牙刷成一线、脸盆、开水瓶成一线。
4.爱护寝室的公共财物(门、窗、玻璃、电灯、吸顶扇、壁柜、毛巾杆、床、桌、椅子等),故意损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视情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上课期间,学生一律离开宿舍,生病学生须凭医生证明,经班主任或学生处批准,到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寝室休息。
6.上课期间(上午第一节至中餐,下午读报课至晚餐及晚自习)公寓大门加锁,其他时间只开架空层东侧大门,及一楼东侧大门。课间学生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公寓,应凭胸卡登记后方可进入。
7.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晚上熄灯铃响,各寝室应关闭寝室电源,立即保持安静。
8.就寝熄灯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严禁在熄灯后,打电话、吃东西、洗涮、听音乐、打牌、下棋、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
9.严禁晚上擅自外出,一经发现作夜不归宿处理,学校将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遇特殊情况要出寝室大门须向寝室管理员申请,并填写好外出申请单。
10.节约水电,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电器,私接灯头,私接电线,学生外出应随手关掉电灯、电扇和卫生间排风扇。
11.严禁翻越阳台、窗户、禁止通过阳台爬进另一寝室,违者后果自负,并作严肃处理。
12.寝室长作为寝室第一责任人,有义务管理好本寝室纪律、卫生,发现寝室内有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班主任、值周教师、寝室管理员、学生处反映。
13.寝室内严禁留宿他人,大礼拜留校学生应向班主任申请,并按时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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