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山天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一、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在课题 的立项、实践研究、成果评审等方面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2.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课题立项之初应在学校 教科室备案,提供课题级别、内容等证明或材料,并及时提交课题中期评审报告、结题报 告和相关论文。
二、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评审
(一)立项
立项时间:每年9、10月份
立项单位:学校各部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立项,集体立项可以吸 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
立项办法:立项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表,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评审,在校级课 题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区级课题,并在校教科室备案,建立各课题的电子、文本 档案。
立项申请表中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基本数据:课题名称、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部门单位、职称等。
2.开题报告:阐述课题研究背景、实践意义、理论价值、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目标 、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步骤、研究的创新点及其预期研究成果等。
3.课题研究方法:说明课题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4.课题研究计划:包括课题研究的时间(学校课题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校级课题一 般不超过两年),人员分工,分阶段研究目标、研究过程、检测手段和阶段研究成果以及 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等。
5.课题经费预算:包括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软硬件支持费、成果鉴定费。
(二)中期检查
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要进行中期检查,校级课题为期一年,在年中进行一次检查,两 年或两年以上的课题每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撰写中期研究报告,围绕课题研究目标、内 容开展研究的情况,提交课题研究手册及相关研究资料作附件。课题中期报告要回答以下 主要问题:课题是否按照计划正常进行?开展了哪些研究?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课题 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阶段课题研究的思考等。
区级及以上级别课题的中期检查主要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联络区教科室、市教科院规划 办,组织专家参与举办中期专题研讨会的,中期检查报告及其附件交各级科研部门备案。
(三)结题评审
校级及区一般课题的结题评审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主持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有 关领域的专家参与。
区重点以上课题由课题组成立由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通讯或会议鉴定 。市级课题按照市教委科研处规划办要求,撰写好结题报告,填写结题登记表等,与相关 重要研究成果一并送交市规划办统一进行结题及研究成果鉴定。
课题组需要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结题报告要对课题的提出、课题研究的指 导思想、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课题成果及其分析等做 出详细的阐述。附件包括相关论文(正式发表或未发表)、研究专着、实验报告、调查报 告等。
说明: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被终止。不能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延 期或终止。凡此类情况,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
凡需提交的报告及相关材料(论文、数据等),均要求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第2篇 南通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条例
第一条总则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全程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我校课题研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课题研究的生产力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包括课题的申报、审批、管理、经费、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内容。
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通南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二条课题管理的组织
1、 江苏省通南中学教科处(以下简称教科处)是我校教育科研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2、 教科处具体负责规划的制定,组织课题申报与评审,进行课题的过程管理,评选优秀科研成果与科研工作者,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处理有关教育科研课题日常性工作等。
第三条课题立项的原则
1、 科学性原则。课题指导思想正确,立论依据充分。
2、 创新性原则。课题要在前人或他人未能解决或未能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3、 实用性原则。课题必须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
4、 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的目标明确具体,工作步骤可靠,具有研究所必须的物质条件、组织条件和人员素质条件,能按时完成研究工作。
第四条课题的内容和申报人
1、 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与学校教育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经验总结、文献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2、 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3、 与外单位协作的课题,凡以本校为主的,亦可由本校教职员工提出申报。
4、 课题的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超过者须说明理由。
第五条课题的申报和审批
1、 课题申报人应填写《江苏省通南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议定书》,说明研究的
目的、意义、采用的方法、所具备的条件、成果形式和经费预算等,《议定书》一式两份,上报学校教科处。
2、 教科处接受申报后,主持召开课题论证会,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作开题报告,并对有关质询进行答辩,在此基础上由评审组评议审批,批准的课题列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
3、 课题批准后,教科处将《议定书》加盖公章,一份发还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一份留教科处存档。
4、 课题批准立项后,同一课题又申请到了更高级别的课题,应在两个月内报教科处备案,该课题的管理、鉴定,经费等不由教科处负责,但该课题享受学校奖励(见本例第九条)。
第六条课题的管理
1、 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工作的计划,加强领导与督促检查,学校应在时间、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把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成果作为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2、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于每学年初提出本学年工作计划,学年末写出工作报告,向教科处汇报进度,教科处每学年集中检查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提出意见,亦可组织经验交流。
3、 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教科处批准,予以备案。
4、 课题组要严格执行《议定书》里的有关条款,无故不执行《议定书》或拖延时间太久者,教科处要对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5、 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一年的宽限期,宽限期满未完成者,撤消其承担的课题。
6、 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向教科处递交总结报告、成果摘要报告、全部科研成果。
第七条课题的经费
1、 凡经教科处审核、学校同意立项的科研课题,学校将视课题情况给予适当的资助。
2、 课题经费的使用限于有关课题的开支,如资料的购置、资料的印刷,举行研讨、咨询、论证、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及调研差旅费等。
3、课题的经费由校长室审批,教科处审核。
第八条成果的鉴定
1、 由教科处根据鉴定成果的指标体系与方法,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
2、 到了课题结题阶段,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要做好工作总结、资料归档和财物清理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对取得的成果作出自我鉴定并送教科处。
3、 教科处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议鉴定小组,召开鉴定会,作出成果鉴定报告。
4、 将研究成果的评语填写在《申请议定书》内,存入科研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成绩和评奖的依据。
第九条成果的奖励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课题经评审得以结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具体见“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