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实施细则
一、目的
规范《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各管理处的经营效果和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的考评工作。
三、负责管理部门
由总经理室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的实施,人事行政部为考评工作的管理部门。
四、职责
人事行政部:
①负责员工流动率的计算;
②组织工作配合度的计分;
③平时检查扣分汇总;
④季末组织检查;
⑤发布各季度及年度考评信息。
财务部:
①节约指标的半年度及全年度的计算;
②收费率的年度计算;
工程部:
①负责各小区公共水、电表的抄表核对工作;
②针对各小区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工作进行考评;
③对小区绿化管养工作进行考评。
质管部:
①负责每年两次的业主满意度调查的组织实施、统计;
②投诉率的统计;
③治安秩序项的统计;
④日常检查的奖罚建议。
五、实施过程
1、平时检查:根据《奖罚计分项》以质管部日常检查为主结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抽查。每月报人事行政部汇总,检查中若相关责任人违反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者,除按《奖罚计分项》扣分外还需按制度处罚;
2、每季季末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总经理室成员、片区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依据《管理处工作检查评分表》、《保安工作检查评分表》、《保洁工作检查评分表》、《绿化工作检查评分表》、《机电工作检查评分表》、进行为期二天的查检。各管理处各工种的得分总和(满分为500分)再折算成季末检查分( ),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3、每季末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片区的上级领导根据《各职能部门评分表》、《领导评分表》对各管理处总行评分。再折算成工作配合度分值( +);
4、每年6月25和12月25日起由质管部组织各片区及管理处等依据《业主满意度调查表》进行交叉随机抽查,统计各管理处业主满意度。300户以下的小区每次抽查40%业主;300户~600户小区每次抽查30%业主;600户以上小区每次抽查20%业主,同一年度不得重复抽查同一业主。
六、本《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妥之处,敬请各管理处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以便及时修订完善。本《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的最终解释权为公司考评领导小组。
物业公司
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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