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图书采购招标管理与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使图书、电子图书文献等采购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成立图书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图招小组),小组成员由校招标领导小组确定。图招小组在校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具体招标工作,并接受校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均按本细则实行招标管理。
第四条 图书招标采购工作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第五条 图书招标采购工作的程序:
1、图招小组拟定招标方案,制定招标书,编制合理标底,报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开项目(图书、期刊、电子图书等),组织供货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2、图书招标采购工作小组根据投标供货商的综合情况,提出入围名单报送校招标领导小组,由校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投标入围单位。
3、图书招标采购小组对选定入围的投标单位的资质、报价与优惠条件、信誉等进行必要考察后,向3家以上的供货单位发出招标书。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有效印鉴后交招标小组。
4、图书招标采购小组采取集体评标的方式,以投标方案、产品质量、经营实力、到书率、到书速度、拆扣率、网络服务状况和售后服务等为依据,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公布评定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参加评标的评委在开标结果统计表上签名。
第六条 图书招标采购小组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将招标书、投标书、评标结果、合同等备份资料报校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人员按《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和《z大学经济合同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八条 教材采购按本细则执行。
第九条 本细则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