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参建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及“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施工成绩优异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事故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划分,分别建议该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给予事故单位经济处分;对工程施工中的“违章”行为按规定给予经济处分。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及其员工。
第二章安全奖励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奖励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考核期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垮(坍)塌事故,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评合格以上标准;
(三)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满足要求,月度安全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五)能够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考核在95分以上;
(六)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七)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管理资料上报及时;
(九)积极配合业主工作,按时完成业主下达的任务。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奖励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推进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三)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四)敢于纠正和处罚违章、违规行为;本人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行为;
(五)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资金来源
(一)文明施工保证金:以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
(二)各参建单位违反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违章罚款。
第七条每月25日前,监理单位组织进行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应包括: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副总监、监理安全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及项目总工。
第八条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附录1 月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和“附录2 月度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对各标段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分,填写“附录3 安全生产月度考核评分表”和“附录4 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月度考核评分表”。安全生产、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月度考核成绩各按占综合得分50%比例,检查小组各成员所评综合得分的平均值为该工地当月考评得分。
第九条每月30号前,安全副总监或总监组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月考核评比会,东宁水电公司相关领导及专职安全员参加。监理单位向东宁水电公司汇报各标段施工现场当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东宁水电公司于次月10日前下文通报考评情况,并对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考核初评分、填写考核评分表、考核排名及考核说明
考核
每月30日前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月考评会,汇报考核成绩及存在问题;次月10日前东宁水电公司下文通报考评情况,并对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全工区公布
监理单位组织、东宁水电公司及各施工单位参加
监理单位组织,东宁水电公司参加
安全文明施工月度评比奖励流程图
第十条每月,东宁水电公司对监理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填写“附录5 监理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其中奖励支付如下:
月考核得分≥90的,全额支付当月考核奖励款;
85≤月考核得分<90的,按80%支付当月考核奖励款;
75≤月考核得分<85的,按60%支付当月考核奖励款;
65≤月考核得分<75分的,取消当月考核奖励款;
月考核得分<65分的,给予考核处罚。
第十一条先进个人奖励标准: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评选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各施工单位每月可推荐三人申报月度先进个人奖,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月度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录6),报监理单位审批后,上报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监理单位每月可推荐两人申报月度先进个人奖,直接上报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东宁水电公司结合上述申报人员本月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考评,从上述申报人员中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进行奖励,若无符合奖励条件的人选则不进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
第十二条先进单位奖励标准
(一)符合第四条的奖励条件,季度内考核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10000.00元。
(二)监理单位月度奖励基数为2000.00元,按月考核得分情况支付。
(三)若受到大唐集团公司、省公司、上级单位或部门表扬的,将给予该单位表扬奖励。
第十三条先进个人奖励标准:符合第五条奖励条件的先进个人,奖励金额为200~5000元/次,有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有第五条第二款行为的,可及时按先进个人申报程序上报。
第三章安全处罚
第十四条处罚方式
(一)根据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违规情况,东宁水电公司、监理单位有权采取批评、违规赔偿、停工整顿、工地通报、通报母体单位、提出撤换主要管理人员等方式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二)对于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东宁水电公司将根据情况对监理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处罚细则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违规行为的,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相关责任单位将按《附录7 东升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及环保、水保违规赔偿明细表》规定进行违规赔偿。
(二) 对发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30-50万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由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同时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10-30万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由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四) 对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3-10万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五) 对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单位,将予以罚款5000-100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六)对发生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单位,予以罚款1000-10000元。
(七) 对上级领导进行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事项和文明生产问题,依据问题大小和整改情况,予以1000-5000元/项罚款。
(八) 受罚单位在接到罚款单三日内将罚款交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逾期不交,将加罚50%滞纳金,逾期七日不交,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按罚款单5倍扣除。
(九) 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中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不到位时,由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通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由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监理单位进行与施工单位违章处罚等额的处罚。罚款由监理单位接到罚款单三日内交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逾期不交,将加罚50%滞纳金,逾期七日不交,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按罚款单5倍扣除。
(十)经安委会讨论决定的其它罚款处罚事项,另行决定。
(十一)由上级及其他政府机关决定的罚款事项,由安委会决定责任单位应承担罚款的多少。
(十二)事故单位有意隐瞒的,经上级发现处理的,对事故单位进行加倍处罚,处罚金额由安委会决定。
第四章附 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对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大唐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规程执行,并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进行处分。
第十七条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深入和转序,东宁水电公司将根据情况另行制定其它处罚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大唐东水制[2022]41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规定处罚标准与《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处罚规定》(大唐东水制[2022]40号)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2篇 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四项内容(以下简称安全)。
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负全责及“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条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附件1)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并与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领导责任
(一) 明确国家及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负责审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组织调解考核实施中的各类问题;
(二) 负责审议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三) 负责组织调查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审议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罚意见;
(四) 负责审议、下拨年度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 负责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七条 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共同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事宜。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责任
(一) 按照本部门职能参与安全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 负责执行保障部提交的考核结果。
第九条 财务部责任
负责监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审核及使用情况。
第十条 保障部责任
(一) 负责拟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二) 负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
(三) 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四) 负责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罚实施;
(五) 负责监督各单位合理处理违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 负责策划准备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十一条 各业务部、车间责任
(一) 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并按规定抓好落实;
(二)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制定本单位内部的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逐级分解公司的处罚结果,落实处罚责任人;
(四) 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先进奖励的报评工作。
第三章 考核标准及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一) 保障部对主管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的,填写通知单下发到责任单位,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在内网或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二) 保障部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以《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附件2)的形式反馈综合管理部;
(三) 综合管理部依据处罚单及处罚扣分,以工资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财务部扣款(详细流程见附件3);
(四) 对员工、部门举报出的责任追究问题,由保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细则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审核后形成书面记录,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报送综合管理部实施处理。
第十三条 考核奖励
(一) 安全管理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二) 对于受考核处罚的单位,一事一办,处罚款直接从当月绩效总额中扣除;
(三) 公司将根据年度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给予单位及个人安全奖励;
(四) 安全奖励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障部提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
第四章 含义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部分用语的含义解释: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不符合项: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相关问题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的组合。
安全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安全问题: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性较小且被认定的安全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轻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但低于105个工作日以下的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超过105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保障部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3篇 某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四项内容(以下简称安全)。
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负全责及“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条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附件1)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并与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领导责任
(一) 明确国家及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负责审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组织调解考核实施中的各类问题;
(二) 负责审议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三) 负责组织调查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审议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罚意见;
(四) 负责审议、下拨年度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 负责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七条 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共同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事宜。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责任
(一) 按照本部门职能参与安全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 负责执行保障部提交的考核结果。
第九条 财务部责任
负责监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审核及使用情况。
第十条 保障部责任
(一) 负责拟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二) 负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
(三) 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四) 负责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罚实施;
(五) 负责监督各单位合理处理违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 负责策划准备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十一条 各业务部、车间责任
(一) 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并按规定抓好落实;
(二)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制定本单位内部的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逐级分解公司的处罚结果,落实处罚责任人;
(四) 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先进奖励的报评工作。
第三章 考核标准及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一) 保障部对主管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的,填写通知单下发到责任单位,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在内网或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二) 保障部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以《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附件2)的形式反馈综合管理部;
(三) 综合管理部依据处罚单及处罚扣分,以工资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财务部扣款(详细流程见附件3);
(四) 对员工、部门举报出的责任追究问题,由保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细则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审核后形成书面记录,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报送综合管理部实施处理。
第十三条 考核奖励
(一) 安全管理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二) 对于受考核处罚的单位,一事一办,处罚款直接从当月绩效总额中扣除;
(三) 公司将根据年度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给予单位及个人安全奖励;
(四) 安全奖励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障部提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
第四章 含义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部分用语的含义解释: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不符合项: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相关问题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的组合。
安全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安全问题: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性较小且被认定的安全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轻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但低于105个工作日以下的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超过105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保障部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4篇 现场管理安全考核实施细则
一、目的
规范现场管理考核办法,确保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发挥考核对工作行为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属分厂、各职能部门所有员工。
三、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
四、现场管理(安全)考核实施细则
项目
检查考核内容
扣分分值
安全行为管理
车间主任为车间专职安全责任人,同时还要设立安全检查员(兼职)。
5分
是否每天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强调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班产量鼓舞士气。
工作态度良好无聊天、嬉笑追逐打闹、呆坐、串(脱)岗、打瞌睡、干私活等行为。
工作时工作服不能敞怀,袖口、裤脚要收紧;头发不能过长,以不当视线为宜。
生产区域内不准穿拖鞋、背心、高跟鞋、短裙进入。
按照岗位劳动防护的规定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车间内禁止吸烟,地面无烟蒂。
在标有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吸烟
严禁在生产操作岗位上打手机,接听电话。
厂区内不允许随地泼水、吐痰、扔杂物等。
生产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油腻脏物等;窗户、墙壁是否有严重赃污。
现场公示看板及悬挂的作业文件保持清洁干净。
设备上、工作台面、窗台等不摆不必要的物品如饭盒、水杯、报纸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废料、余料、杂物及垃圾等及时分类清理,随时保持生产现场的整洁。
通道、走道保持畅通,不得摆放工件、工具、推车等障碍物。临时接的电源线不能横穿通道。
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防护设施松动时,立刻停机。且不可在运行状态向下自行处理。
标识
管理
废品是否放置于指定的红色废品箱中。废弃物是否存放于指定场所。
5分
车间内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待检品、废品等是否标识存放指定区域。
生产工作区域,通过划线明确区分加工、存放、检验、修理等区域,标识清楚
油料及可燃物品的存放场所应与工作环境隔离、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设备
安全
管理
保持每一台设备清洁无油腻和旧灰尘。(是哪个车间的员工就扣那个车间的考核分)
10分
工装、模具是否到处乱放,应存放于标示清楚地工作台上,以便方便取用。
工作场所严禁私自乱拉(扯)电源线;如风扇、照明等,必须由电工进行安全连接。
设备检修时,必须停机,切断控制电源。并悬挂“检修中,请勿合闸”标示警示牌。
设备挂牌标示其状态:完好、报废、检修中。
经常性检查各车间的电器、线路、阀门等是否积尘、破损、雨淋等,及时发现隐患。
检修完设备后及时清理现场。
各种机床、电器设备安装防护装置(防护罩、护栏、挡板)如:皮带轮、齿轮、砂轮、电扇、机床等
车间
安全
生产
管理
锻造下料 —— 有无进行棒料剪机、起重机、锯床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保证正确使用。
10分
锻造包装 —— 磁力探伤操作时工件必须夹紧后方可操作,以防滑动。
锻造包装 —— 磁力探伤工作间至少备有两瓶以上有效灭火器,一浸水的帆布棉被。
锻造包装 —— 包装车间内严禁吸烟;
锻造包装 —— 明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方可作业。
锻造包装 —— 在倾倒酸洗液(硝酸、盐酸)时,严禁快倒,必须轻倒、慢倒,以防溅出伤人。
锻造包装 —— 不能将包装箱或盖踩踏、座、压、弄脏、铺躺等。
车间
安全
生产
管理
锻造包装 —— 有无进行冲床、浸油吊拉设备、抛丸机的安全操作的培训教育,保证正确使用。
10分
锻造包装 —— 产品工件的周转一律装入箱内,不准落地。
冲压车间 —— 有无进行模锻锤、冲床、压力机、砂轮、起重机设备的安全操作教育培训,保证正确规范操作。
冲压车间 —— 产品工件的周转一律装入箱内,不准落地。
冲压车间 —— 在工作或休息时,不能座压或踩踏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
木箱制作车间 —— 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安全监督下,方可作业。
木箱制作车间 ——地面不准撒水;不得将包装箱或盖踩踏、座、压、弄脏、铺躺等。
铸造车间 —— 有无进行造型机(单机、生产线)、浇注、电炉、冲天炉、起重机等设备、工序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
铸造车间 —— 电炉、冲天炉、浇注、生产区域严禁洒水。
制芯车间 —— 有无进行制芯机安全操作培训教育。
制芯车间 —— 每天至少进行两次乙炔管、阀的检查,防止漏气火灾危险。
制芯车间 —— 严禁站在芯盒箱上作业。
研磨车间 —— 各式砂轮机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严格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
机加车间 —— 各种机床的安全操作熟记心中,严格检查落实。
运输
车辆
(叉车)
(拖机)
安全
作业
运送松散的物料,没有将物料固定牢靠;严禁运输。
10分
提升高度大的设备如: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严禁超载行驶。叉车码高作业时周围严禁站人,并确保箱体放稳牢固,无倾倒隐患。
严禁站在铲叉上搬运货物作业。
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
叉车严禁载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车间作业时,集中精力注意周围人员,严禁速度过快、过猛,尤其后倒和转弯时。
厂内行使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
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减速慢行,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检查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镜、车轮、轮胎等的技术状况必须完好
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无论有无装货,叉车下面绝对禁止站人。
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劳动
防护
用品
佩戴
1、冲天炉前操作工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劳保鞋、护脚布、手套、(必要的面罩)
10分
2、电炉操作工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劳保鞋、护脚布、手套、(必要的面罩)
3、浇注工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劳保鞋、护脚布、手套、(必要的面罩)
冲天炉炉后上料人员
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劳保鞋
铸造造型工
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手套
砸件、清理浇口人员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劳保鞋、耳塞
制芯车间
工作服、手套
研磨车间
工作服、手套、防尘罩、眼护镜、劳保鞋、耳塞
保温炉、退火炉
工作服、手套、防护鞋、安全帽、
抛丸工
工作服、手套、
选别人员(两厂)
工作服、
汽配车间、型杆车间
工作服、手套、劳保鞋、安全帽、耳塞
(锻造)热处理车间
工作服、手套、劳保鞋、安全帽、
设备维修人员(两厂)
工作服、手套、劳保鞋、安全帽、
不锈钢(酸洗)作业
工作服、长胶皮手套、面罩、眼镜
其他操作岗位
办公
区域
现场
管理
工作态度是否良好表现在:着装、接待(内部、外部)、接听电话、语言举止等。
10分
工作态度是否良好表现在:有无谈天、说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看杂书、打瞌睡、吃东西等。
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下载游戏等。
盆景的摆放没有枯死或干黄
下班后是否关闭所有的电源(电灯、电脑、空调、饮水机、复印机)
下班后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抽屉内是否杂乱。
办公设施的配线是否杂乱,网线、电话线、电源线固定是否得当。
办公室墙角无蜘蛛网
文件是否有专人管理,并按文件管理规则归类存放(合同、图纸、行文、订单、统计报表等)
下班时桌面是否整理清洁
办公通道是否放有杂物,有碍观瞻,妨碍畅通
办公设施较脏,落满灰尘(桌面、窗台、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空调
垃圾桶是否装的太满。
地面、桌面是否显得零乱。
是否存有不需要的东西(抽屉内、橱柜、架子、书籍、文件、档案、图表、文具用品、墙上标语)
五、附则
(一)本考核细则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二)本考核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三)本考核细则自2007年元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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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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