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 次:第1版 执行日期:2023年10月26日
制定部门:行政部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9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人事类名称: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编号:**司2022-10号
1、总则
1-1、制定目的:为使本公司职工之考评体现赏罚分明及公正的原则,以激励职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1-2、适用范围:凡属本公司各部门职工之考核评定,均依本细则之规定管理之。
1-3、管理部门:行政部为本细则之管理部门。
2、绩效规定
2-1、绩效区分
本公司职工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季度绩效评分)、专案绩效等三种,分别说明如下:
2-1-1平时考核
a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职工,应依'平时考核表'所列各项逐一进行正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密封,于每月结束前10天送管理部门,并作为年度考核之参考依据。
b一般职工之'平时考核表'经列等签核后,即公布列等结果。
c职工平日之特殊功过,按另行规定由各部门主管随时报请总经理进行奖惩。
2-1-2年度绩效
2-1-2-1每年12月底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新一年度的部门年度目标实施重点项目,并由总经理审核后,依此目标作为各部门季度考核的基准。
a营业部:境内、港澳台地区、国外的年度预测目标销售额及完成率评比。
b制造部:①年度预计组装工时降低之比率。
②产品质量控制及出厂检验的落实。
③外协加工成本的降低。
④外协件进度及质量控制的落实
⑤售后服务时效评比。
c研发部:①采购成本的降低(如2006年度整机总成本降低3%)。
②外购件待料的时效评比。
③外购件质量控制的落实,其不良品率降低。
④研发专案时效及提出现有产品在制造过程、性能、功能等方面的改善并产生实际效益的评比。
d行政部:由副总经理根据'平时工作及职工对其处事之评语'考核之。
c会计:由副总经理根据'平时工作及职工对其处事之评语'考核之。
2-1-2-2本项考核同时作为年终奖金及年度调薪之参考依据。
2-1-3专案绩效:遇有专案或负有特殊任务执行者,如有重大绩效或功过,可由专案负责人提报专案事由申请奖惩,呈总经理核定。
2-2、绩效评分标准
2-2-1平时考核:评定项目见附表。依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细项并予以公布。
2-2-2年度绩效:年度绩效其评分要求如下:
2-2-2-1年度绩效占总考核分数的80%。
a营业部:境内、港澳台地区、国外的年度预测目标销售额及完成率评比。
b制造部: ①工时降低总金额的30%提供部门予以奖励,另70%公司提留作为发展经费。
②产品质量控制及出厂检验的落实(以售后服务费用的增减为依据)。
③外协加工成本的降低。
④外协件进度及质量控制的落实。
⑤售后服务时效评比(以同质问题点的服务时效计算)。
c研发部:
①采购之成本降低金额的3‰。
②待料的时效评比(降低工时×每分钟基数金额)。
注:上两项总金额的30%提供部门奖励,另70%公司提留发展经费。
③外购件质量控制落实的降低评比(降低工时×每分钟基数金额)。
④研发专案时效及提出现有产品在制造过程、性能、功能等方面的改善并产生实际效益的评比(以实际产生的利润计算)。
d行政部:由副总经理根据'平时工作及职工对其处事之评语'考核之。
e会计:由副总经理根据'平时工作及职工对其处事之评语'考核之。
2-2-2-2职工出勤所评分数占总考核分数的20%,其20分标准如下:
a每迟到1次扣0.1分;
b请病假1天(不满1天按1天计)扣0.2分;
c请事假1天(不满1天按1天计)扣0.4分;
d早退每次扣1分;
e旷工半天(不满半天以半天计)扣3分;
2-2-2-3职工考核计算期间内曾受奖惩者,其考核应依如下规定加减分数:
a记大功或大过1次者,各加减9分;
b记功或过1次者,各加减3分;
c嘉奖或警告1次者,各加减1分;
d功过可以相抵,但受奖加分不得超过100分。
2-2-2-4上述出勤分数由行政部核计,同时出具奖惩记录表。
2-3、平时考核及年度绩效列评等
2-3-1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等;
2-3-2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者为甲等;
2-3-3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者为乙等;
2-3-4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上者为丙等。
2-4、考核评等限制:职工考核评等应注意事项如下:
2-4-1出勤项目分数在16分以上者,才可列为优等;
2-4-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列为甲等:
a曾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抵销者;
b出勤项目未达16分以上者。
2-4-3在年度考核及专案考核期间内,职工实际工作时间未满1/3以上,或停薪留职尚未回到公司工作者,不得参加年度绩效或专案绩效考核。
2-5、其它事项
2-5-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或在职职工职务调任试用期满后,均由各部门主管填报'新进人员试用考核表',密封送行政部核查,以作为依据收存。
2-5-2考核人员均应严守秘密,并以客观标准评比,不得徇私或泄密,违者酌情处罚。
2-5-3职工考核表由行政部密存,除总经理外,其他人员不得查阅。
2-5-4连续2次年度考核列丙等人员,以留职停薪2个月处理。
3、附则
3-1、本细则属规章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3-2、本细则执行时间:2023年10月26日。
4、附件
【附件1】表单:'平时考核表'(待定)
【附件2】表单:'年度绩效表'(待定)
【附件3】表单:'新进人员试用考核表'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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