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郴一完小教育教学管理考评细则
一、教学常规管理
每期学校按小组教师人数二分之一比例评选出学校执行常规先进个人,加6分。
二、教师获奖加分细则
1、辅导学生发表及辅导学生竞赛获奖指导教师加分:
学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项比赛,按国家、省、市、区级,每级每次分别加5、4、3、2分。另外如果活动获得团体奖或者组织奖,相关部门组织者等同于指导老师给予加分。(学校安排推荐与教育界有关比赛。同一次活动只取最高奖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校级辅导获奖按学校活动方案执行。)
2、个人参加教学活动加分:
教师参加经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安排的教学比武、上示范课、研讨课、教师基本功,按国家40分、省20分、市10分、区5分、校级2分给上课教师加分。另相关主要指导老师按国家、省、市、区级,每级每次分别加5、4、3、2分。(同一节课在不同级别获奖只取最高奖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校级教学比武奖金按学校方案执行)。
3、教师自制教具、课件、教案、论文写作、演讲及其他所有学校派出比赛获奖加分:
学校教职工个人撰写教学论文、教案、自制教具、课件等在各级部门参评获奖的(教育部门认可的刊物或单位,学校登记推荐),按国家、省、市、区、校级,每级分别加5、4、3、2、1分。(同一教具、教案、论文等在不同级别、层次获奖只取最高奖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校级这类比赛奖金按学校方案执行,另多人合作分值平分。)
4、发表文章加分:
发表文章内容必须是关于宣传一完小教育的正面报道,在区教育通讯、区教育信息网、手机报的每篇加0.5分、在《州郴日报》等市级刊物、市教育信息网上每篇加1分,《湖南教育》等省级刊物上每篇加5分,《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刊物一篇加10分。(同一内容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学校办公室在完成教育局规定任务后可以按上面标准加分。区15篇,市3篇、省级以上1篇。)
5、教研课题结题获奖,按校级3分,区级5分、市级8分、省级10分、国家级20分,分别给参与人员加分。(以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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