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晶学校餐厅日常管理奖惩细则
为使学校餐厅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在保障供应师生价廉、足量、可口、卫生、安全主 副食的同时,使餐厅管理上档升级,打造良好的服务形象和品牌,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订本条例:
一、服务态度
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且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在各个服务环节,让 师生切实感受到方方面面的良好服务;态度即服务思想的外在折射,对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 校领导、教师、学生及专职监管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均应虚心接收,不断提高餐厅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 ,否则,将对餐厅在批评教育同时给以罚款500元。
二、原材料采购
主副食原材料采购不仅直接影响餐厅的服务质量,同时会直接威胁师生的生命安全,若餐厅不按 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操作,一经发现,首先,查封或没收其所有伪劣、变质、过期 的原材料;其二,根据其销售情况没收非法所得;其三,予以惩罚性罚款2000元;其四,造成严重后 果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综合餐厅各个环节,即“人员、采购、加工、销售、贮存、留样、消毒、监管”八个环节有 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200元。
1、不按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2、不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服脏、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首饰、戒指。
3、随地吐痰,在操作间和售饭间吸烟。
4、去厕所不更换衣服,操作前不洗手。
5、餐厅操作间、储藏间、更衣间、卫生间的卫生脏、乱、差,门窗、玻璃、门帘不洁,餐厅楼道 、洗碗池、门口、售饭窗口未打扫干净者,餐厅地面、餐桌饭后未及时清扫干净。
6、食堂垃圾处理不及时、垃圾桶不净。
7、没有防鼠、防蝇、防虫、防盗等设备。
8、餐具不清洁,不按要求消毒或留下赃物痕迹(有积水)。
9、不按规定要求,购进、加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原料、食品和没有保质期的原料、食品。
10、米、面、油、肉、调料不按指定要求购进,没有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其他应索证 件的复印件。
11.操作环节不规范、摘菜、洗菜、切菜秩序混乱。
12、切菜生疏不分,没有专门工具,存放混乱,冰箱使用不规范,生熟不分。
13、剩余食品、菜、肉类及半成品无明显标志不及时加盖。
14、夏季留存销售过夜食品,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15、对学生销售饮用水、饮料和各种酒类。
16、课间给学生打饭或进入操作间打饭,不按规定时间开饭,饭菜供应量不够,致使100人以上不 能正常就餐。
17、食堂人员中有无证(健康证、体检证)上岗者。
18、销售的饭菜质次、价高、量小,不按双方约定操作,引起学生强烈不满。
19、节假日留校师生伙食的供应不到位。
20、熟食加工完毕后,不加盖保存
21、在备餐间内进行食物加工
22、生、熟食混放,熟食放在加工间
23、液化气瓶随意摆在操作间、备餐间内。
24、购进、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产生食物中毒隐患。
25、接受上级检查发现较多问题或检查不合格,影响学校声誉。
26、食堂未保持通风,未及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害的。
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有下列隐患之一者,酌情处罚(1000元-5000元)。
1)、食堂各个入口管理不严,使他人趁机进入成为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2)、各种电器、液化气、柴油灶、供气锅炉、煤火、食用油(炒菜)及各种机械设备等,由于不 按规程操作产生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的,除全部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外,并酌情处罚 。
3)由于综合餐厅内部管理产生的各种矛盾,不能积极排查和有效解决,给餐厅各操作环节带来安 全隐患。
五.综合餐厅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一致取得上级领导和学校领导、师生及家长的好评, 学校酌情予以适当奖励。以鼓励其服务和管理跨上新的平台,创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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