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驾校安全生产危险源管理细则
作为城市的驾培企业,预防和遏制责任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抓好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但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有其一定的原因,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防止发生责任事故就是消除、控制企业生产的危险源。了解和掌握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和控制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的基本常识
只有掌握危险源的概念、危险源的分类及危险源辨识的知识,才能在行车中有效辨识危险源,提前防范行车风险。
危险源的概念和分类
1.危险源概念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的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例: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造成这些不良后果的根本原因,主要是高速行驶的期限和具有较大的动能,遇到阻隔,能量意外释放,具有较大的破坏力。高速行驶的汽车就是危险源。
为了防止危险源与隐患概念的混淆,有必要强调一下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区分:事故隐患概念是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制度的规定,或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例如:车辆因油箱漏油发生火灾事故,在这起事故中,汽油是危险源,邮箱损坏是隐患。
2.危险源分类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将危险源划分为根源危险源(又称第一类危险源)和状态危险源(又称第二类危险源)。高速行驶的汽车是导致伤害的根本,是根源危险源;转向失控、制动失效、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汽车失去控制,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诱发因素,属于状态危险源。
道路交通的危险源,除了行驶的汽车,极端自然灾害如暴雨、大雾、冰雪等根源危险源外,更多的是状态危险源。道路交通的状态危险源可能是一个汽车机械、电路故障、车轮爆胎,也可能是驾驶员的疲劳驾驶导致短时间瞌睡,可能是冰雪路面,也可能是一次交通事故的占道车辆,可能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也可能是过马路猛跑的行人。这些状态危险源都会导致行驶的汽车失去控制或躲避不及,对他人和自身造成伤害。根源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防范事故的重点是控制状态危险源。驾驶员要控制不安全行为,时时注意道路异常情况,排除车辆不安全状态和不良因素对安全驾驶的影响。
二、道路交通危险源辨识
要控制危险源必须首先辨识危险源,也就是找出交通活动中存在哪些根源的危险源和状态的危险源。辨识危险源包含两个过程:识别、确定特性。识别危险源是为了确定系统中存在哪些危险因素;确定危险源特性是为了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措施,使源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同时消除状态危险源。
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多种多样的危险源,这些危险源中,有的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如车辆故障等;有的可能是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或根本原因,如企业管理不完善等。无论哪种危险源,只要存在,就会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三、城市危险源的判断
安全防控主要从“人、车、路”三个危险源进行管控。
(一)危险源——人的不安全因素
驾驶员违规驾驶是指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有潜在风险的驾驶行为,主要特征为一般性违规和报复性违法。一般违法主要表现:路口闯红灯、不按导向箭头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违法掉头、酒后驾驶等;报复性违法主要表现:强行超车、强行变更车道、长时间鸣喇叭或超车后突然紧急制动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驾驶员具体表现
驾驶员违法驾驶
一般性违法,不指向他人
为了赶时间,驾驶员抢黄灯通过路口,驾车逆行、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倒车、违法掉头、违法会车等
违法行为,指向他人,具有攻击性、报复性
故意和前面车辆靠的很近,以示意前面的驾驶员提高车速或赶紧让路。
对妨碍自己行驶的车辆,如行驶缓慢或“加塞车辆”感到非常气愤,长时间按喇叭,爆粗口表示不满,甚至故意超车后紧急制动
强行超车
强行变更车道
驾驶员操作错误
危险性错误,如操作不当
在湿滑路面紧急制动,或车辆侧滑时紧急制动,急打转向盘
在紧急情况下,错把加速踏板当制动踏板
变更车道没有观察后视镜
由主干道驶入支干路时,没有注意视觉盲区内的行人、非机动车
转弯时未注意车辆内侧轮差,车辆落入边沟等
无危害性错误
分道口行驶路线选择错误等
驾驶员注意力分散
主观原因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走神、与人闲聊、观察其他交通事故或者过度关注新奇事物等
客观原因
线路、环境单一,驾驶员注意力无法持续集中等
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通行规则
其他机动车驾驶员逆向行驶、违规占道行驶、违法超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
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违规占用机动车道等
(二)危险源——车的不安全因素
车辆技术状况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和安全装置失效。车辆技术状况指制动性能、转向性能、传动性能、灯光性能、发动机、底盘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技术状况不良
制动故障或失效
不能及时制动
转向不良或失效
不能按意图转向
灯光、信号装置故障
前照灯损坏、照明受到影响、夜间时驾驶员无法观察路况
转向灯不亮,转向意图不能传达
侧向稳定性差
车辆在横向坡道行驶,或进行超车、转弯灯操作时,已发生侧滑或侧翻
车辆悬架、减震系统缺陷
车辆进入坑洼路面时,颠簸严重,使驾驶员或乘客感觉不适,还可能是装载的货物掉落
车速表故障
驾驶员不能准确掌握行驶速度
轮胎磨损严重、裂纹或扎入杂物
车辆在行驶中附着力不够,制动距离延长
已发生爆胎
发动机故障
车辆无法启动
车辆抛锚、应急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车辆中途熄火,无法正常操控
主动装置失效
后视镜损坏
后视镜损坏,驾驶员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受到影响
刮水器失效
雨雪天刮水器无法使用,视线受影响
喇叭失效
喇叭不响,其他驾驶员或交通参与者听不到车辆靠近的信号
无遮阳或板掉落
驾驶员眼睛被太阳直射,影响观察
制动防抱死系统等安全装置失效
车轮暴死,车辆侧滑
被动安全装置失效
无安全气囊
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时,因无安全气囊,驾驶员头部直接撞到转向盘或前风窗玻璃上
座椅安全
紧急制动或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头部得不到保护,颈椎易受伤害
保险杠损坏
发生碰撞事故,无法吸收、缓和外界冲击力,防护车体
风窗玻璃损坏
影响驾驶员视野,易使驾驶员受伤
客车物品存在危险
乘客物品摆放位置不合适
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未被发现,易产生危险结果
放在行李架上的物品掉落,砸伤乘客
放置扎起椅子下的行李部分露出,绊倒乘客等
其他
客车地板
客车刚刚经过清洁或雨雪天,致使车内地板、上下台阶湿滑,使乘客绊倒
座椅损坏
座椅损坏后露出尖锐金属架,碰伤驾驶员或乘客
座椅扶手损坏或缺失,不能保护乘客
(三)危险源——路的不安全因素
道路交通状况包括道路设计、通行状况、交通流量、交通设施、交通标识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山区道路
连续上下坡
车辆连续上下坡转弯,频繁制动,易导致制动失效
车辆上下坡,使发动机温度过高,或换挡不当,引起发动机熄火或溜车
路窄弯急
物体遮挡,无法全面观察来车情况
操作不当,车辆驶出路外
超车会车危险性大等
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
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车辆易冲出道路
挖路、埋管道
阻挡道路畅通
烟雾缭绕
环卫焚烧垃圾,农民焚烧秸秆,视线受影响,无法观察路况
城区道路
混合路面自行车、电瓶车、私家车等车流量大
车辆拥挤,不遵守道路法规
道路反复行驶,驾驶员极易疲劳,车辆性能也易发生变化
驾驶员经理不集中,感知能力下降
客车车体高,极易与路边的树木刮擦
冰雪路面
路面结冰摩擦系数低
车辆易发生侧滑
阳光的反射率高
大雪后,雪地反射日光,刺激眼睛,导致雪盲症,影响正常观察
涉水路面
水过深
未查清水情即涉水行驶,易使车辆熄火,电气设备受潮
水中有尖锐物
车辆轮胎被尖锐物扎破
水流速度快
车辆行驶轨迹发生偏移
路面凹凸不平
车辆颠簸,使驾驶员或乘客不适,车辆长时间在凹凸不平路面行驶,车辆性能易下降等
路面有较大的凹坑和凸起
由于道路失修或局部地壳活动使路面处凹坑和凸起,躲避不及易引发事故
(四)危险源——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夜间、特殊天气及自然灾害等特殊环境改变了车辆的正常行车环境,危险性很高,易引发事故。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夜间
行驶环境黑暗
路灯损坏,视线受影响
视野范围变小,视距变短
会车时,其他车辆开远光灯、产生炫目
光线昏暗,能见度低
视线受影响、无法清晰观察路况
常伴有雷电、大风
雷电劈倒或大风刮倒路边树木,形成路障或砸中过往车辆
雨天
路面湿滑、泥泞
降雨使得道路坍塌或变得松软,车辆容易陷入
车辆发生侧滑
使车辆制动距离延长
气温低于0℃形成冻雨
车辆制动距离延长
车辆侧滑
霜冻
驾驶员容易麻痹
雪天
视线不良
驾驶员视线被影响,无法清晰观察路况
路面被积雪覆盖或有溶雪
车辆启动时,车轮打滑,启动困难
车辆行驶过程中易发生侧滑;车辆在平坦、两侧无建筑和树木、积雪覆盖的道路行驶,辨识不出分道线、路测边缘等
大雾天气
驾驶员长时间雾中驾驶,注意力持续集中,易疲劳等
高温天气
温度过高
驾驶员易疲惫、困倦、脾气暴躁
轮胎压力高,已发生爆胎
车辆用电设备、线路易自燃
水温过高,损坏发动机
制动易失效等
台风
风力能力巨大,常伴有暴雨
路边树木、广告牌等被刮倒,易砸中汽车或阻碍交通,使车辆偏离行驶轨迹或倾翻
雹灾
来势凶猛,时间短,强度大,常伴有狂风暴雨
冰雹、降雨、大风影响视线,地面湿滑,车辆易发生碰车事故等
内部危险源:
(一) 修理车间(地沟、机械、开关及电路、氧气及乙炔气瓶)
(二) 加油站、加气站、仓库等
四、危险源管控
危险源控制可以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可分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一般危险源管控:通过安全学习、岗前教育、宣传培训等方式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领导小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保障方案等,必须做到“五个落实”:教育培训到位、健全防范制度、落实应急措施、责任明确、保障及时。
五、危险源管控责任
1、一般危险源的管控:由各基层单位主管负责,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责任: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组成督察小组,确定督察人员,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制定风险防控计划、管控目标、管控方案,定期组织排查,评估危险源的风险值,制定风险布控图,进行重点防范。
六、危险源管控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1、从头抓起,预防安全事故
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是我们企业追求的永恒主题,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从源头建立起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辅导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对安全生产有足够的认识,时时刻刻都能牢记安全。安全思想是安全生产的先导,安全思想是安全行动的指南。因此,构筑坚固的“安全思想防线”是实行安全管理的关键。
2、抓动态管理,构筑安全防线
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理念,让我们真正懂得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道理。首先,建立长效的安全督查机制。要求安全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让驾驶员知道线路天天有人检查,天天有人管理的意识,让驾驶员自觉增强做好安全的自觉性。其次,组织人员定期在全公司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互检互查活动,通过活动各单位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达到群防群管的目的,做到人人制止违章,个个遵守规范。
安全管控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单纯地依靠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依靠部分安全人员来推进安全,难于确保各岗位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只有依靠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发挥团队管理力量,才能真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确保生产安全的长期稳定。
加强企业的危险源管控,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的管控能力和管控的科学性,可以提高全体员工辨识危险源、防控危险源的风险,避免发生事故。
第2篇 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怎么写
一、教练员要持证上岗,实行一车一教练制度。教练员与相应的教练车备案必须相符进行训练,如换教练员必须通知教务室变更,否则一经查处,将给予处罚20-200元。
二、 教练员有义务对所带教练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教练车辆维修前需报总教练检查审核,并开具《车辆维修送修单》(私自更改、添加维修内容或擅自决定维修内容的,所产生所有维修费用由教练员自负),维修后当日,核对好金额及维修项目,交总教练审核后签字(详情见《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
三、 严禁酒后进行训练,严禁放任学员自学自练,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训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载员训练,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增加人员。
四、 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训练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五、 在训练期间或训练途中,严禁学员坐在后车厢。
特殊情况应该及时汇报。如若违反以上3-5项其中一项,根据情况罚款20—200元。
六、 全体教练员要加强日常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教学理念。教练车发生事故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 负全部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70%;
(2) 负主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50%;
⑶ 负同等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35%;
(4) 负次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20%;
如发现教练员私自向学员索要维修费等,一经落实对教练员双倍处罚。
七、 由于不正规操作,或不按规定教学,未及时检查或维修造成车辆损坏的,按《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执行。
八、 丢失教练车辆钥匙的,承担丢失钥匙引起的全部费用。
九、 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教练车干私活或回家,罚款200元。
十、 教练员所教学员违反交通法规,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3篇 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
一、教练员要持证上岗,实行一车一教练制度。教练员与相应的教练车备案必须相符进行训练,如换教练员必须通知教务室变更,否则一经查处,将给予处罚20-200元。
二、教练员有义务对所带教练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教练车辆维修前需报总教练检查审核,并开具《车辆维修送修单》(私自更改、添加维修内容或擅自决定维修内容的,所产生所有维修费用由教练员自负),维修后当日,核对好金额及维修项目,交总教练审核后签字(详情见《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
三、严禁酒后进行训练,严禁放任学员自学自练,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训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载员训练,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增加人员。
四、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训练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五、在训练期间或训练途中,严禁学员坐在后车厢。
特殊情况应该及时汇报。如若违反以上3-5项其中一项,根据情况罚款20—200元。
六、全体教练员要加强日常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教学理念。教练车发生事故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负全部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70%;
(2)负主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50%;
(3)负同等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35%;
(4)负次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20%;
如发现教练员私自向学员索要维修费等,一经落实对教练员双倍处罚。
七、由于不正规操作,或不按规定教学,未及时检查或维修造成车辆损坏的,按《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执行。
八、丢失教练车辆钥匙的,承担丢失钥匙引起的全部费用。
九、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教练车干私活或回家,罚款200元。
十、教练员所教学员违反交通法规,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4篇 驾校节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驾校实际和近年来节假日及前后安全事故高发的情况,为确保节日培训实际情况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 节日前,培训管理人员和教练人员忙于过节准备,注意力不集中,警惕性不高,麻痹大意!容易产生安全事故
1、针对此特点,节日前应根据节日的长短,除常规管理外,提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2、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警钟长鸣。
二、 节日期间,因为休假,管理人员不到位,忙于应酬,生活不规律,作息时间混乱,作业状态不佳,易产生安全事故,因此应合理安排生产和休假的时间。
1 、节日期间确需要加班的,必须检查管理人员和教练人员是否到位,并满足要求,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得进行培训;
2 、 要求培训单位检查教练人员培训前状态,达不到状态的人员,不得进入培训;
3 、加班培训期间,加强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管理人员必须到位,每天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 、进行休假的实际情况,除安排值班保卫人员外,应在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完隐患后现场要封闭管理,非特殊情况,人员不得进入;
5 、节日期间,应公布,安排管理人员值班电话,有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三、 节日后,特别是黄金周,长时间的休假,易产生节日综合症,不能及时进入工作状态,容易产生安全事故,因此应做好节日后的心态调整工作。
1、 针对节日后的特点,收假后,不急于进行培训,确定收假日期,人员到位后,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
2、 对现场进行节后检查,确认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组织培训;
3、 春节后,因假期较长,按照中国的传统文化,应酬较多,虽然正常工作,但生活不规律,工作状态起伏不定,需要一段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检查教育,状态不佳不得进入培训;
4、 针对节后情况,督促培训单位管理人员到位,关键人员不到位,不得进行培训;
四、 其他
1、各科室在节假日前后,应针对各自的特点,提前进行准备,做出计划,拿出关键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2、 及时参与各单位协调,确定节日安排,并拿出计划安排及管理措施,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3、驾校对各部室的节日计划,及时检查,按照计划应当值班,而没有值班的各部室,按照驾校管理制度进行严厉处罚;
4、各部室在每次放假前3天,把项目节日期间的计划上报驾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5、各部室未认真执行本规定的,按照驾校管理制度执行;
第5篇 某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
一、教练员要持证上岗,实行一车一教练制度。教练员与相应的教练车备案必须相符进行训练,如换教练员必须通知教务室变更,否则一经查处,将给予处罚20-200元。
二、教练员有义务对所带教练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教练车辆维修前需报总教练检查审核,并开具《车辆维修送修单》(私自更改、添加维修内容或擅自决定维修内容的,所产生所有维修费用由教练员自负),维修后当日,核对好金额及维修项目,交总教练审核后签字(详情见《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
三、严禁酒后进行训练,严禁放任学员自学自练,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训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载员训练,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增加人员。
四、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训练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五、在训练期间或训练途中,严禁学员坐在后车厢。
特殊情况应该及时汇报。如若违反以上3-5项其中一项,根据情况罚款20—200元。
六、全体教练员要加强日常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教学理念。教练车发生事故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负全部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70%;
(2)负主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50%;
(3)负同等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35%;
(4)负次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20%;
如发现教练员私自向学员索要维修费等,一经落实对教练员双倍处罚。
七、由于不正规操作,或不按规定教学,未及时检查或维修造成车辆损坏的,按《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执行。
八、丢失教练车辆钥匙的,承担丢失钥匙引起的全部费用。
九、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教练车干私活或回家,罚款200元。
十、教练员所教学员违反交通法规,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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