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细则【1】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1、发展性原则:教师发展性评价是以促进教师专业能力不断发展为目的的过程性评价,它要求教师根据学校规划、教师发展计划以及学生发展的需求,使不同层次的教师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所发展。
2、自主性原则:教师发展性评价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挖掘教师自身发展的潜能,开拓发展时空,发挥教师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师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
3、激励性原则:教师发展性评价改变以往只注重横向比较的评价方式,要注重教师自身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教师在不同阶段,不同基础的情况都能不断获取成功的体验,以形成自我发展的动力。
二、考评项目及权重
思想政治表现占10%,出勤情况占15%,工作量占5%,教学常规占20%,教研教改占20%,教学成绩占30%。
三、具体考评内容及办法
第一部分: 思想政治表现(100分)
一、目标:依据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从思想品德、教学行为、教育思想、工作纪律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1、思想品德
①、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②、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社会公德,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③、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维护学校荣誉;尽职尽责,教书育人爱岗敬业。
2、教学行为:
①、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建立和保持平等的师生关系。
②、发现和鼓励学生的积极因素,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私自让学生停课、停学。
③、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④、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廉洁从教。
不收取学生的礼物,不利用师生关系向学生家长索取利益;不向学生推销商品,获取利益;不利用职责之使贪占公共财产,谋取私利。
3、教育思想
①、树立优良学风,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加各项进修和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
②、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每人每学期学习一本教育丛书,有读书笔记。
③、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突出个人专长,形成自己教学特色。
4、工作纪律
①、认真备课,严格遵守上课制度,认真批改作业,无错批,漏批,有条件时尽量面批,严格遵守教学常规,不敷衍塞责。
②、不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不带手机进课堂。
③、不随意发牢骚,说怪话;不传播封建迷信、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④、团结协作,青年教师和老师要互相学习,互相关心。
科任与班主任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工作。
要向先进学习,对积极要求上进的教师给予热情支持,不讽刺、不挖苦,不说怪话。
⑤、维护每一位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在学生面前不说笑打闹,不直呼姓名,不说有损其他教师声誉的话。
⑥、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
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会,认真听取意见,取得支持与配合。
做好家访工作,每学期普访一次,做好普访记录。
围绕家教主题,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体活动。
二、 记分方法:
1、领导评议(10分)
将全体教职工分为a、b、c三等,分别计9分、8分、7分。
2、教师互评(20分)
将全体教职工分为a、b、c三等,分别计18分、16分、14分。
3、学生评议(10分)
将全体教职工分 为a、b、c三等,分别计10分、8分、6分。
4、政治学习(60分)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到会,认真听、记,坚持自学,认真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做好笔记,每学期政治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000字,每有一次政治学习不参加扣2分,政治学习笔记每少1000字扣2分。
5、失误扣分:
依据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教学事故等级认定和任课教师上课情况检查得分。
若教师在本学期内出现一次一般教学事故在师德建设本项中扣0.5分,出现一次严重教学事故扣2分。
乡镇机关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健全落实目标管理的组织体系
首先必须坚持目标管理这种推动决策执行、确保地税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在现有各级单位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落实各级目标管理组织体系,细化明确目标制定、目标责任分解、目标运行监控、目标考核实施、目标奖惩规定等流程和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提高目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正确定位目标管理的基本原则
从可持续发展和地税实际出发,目标管理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体现量化、注重实效、整体推进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坚持着力基层基础性和规范性工作的原则,既全面兼顾面上整体工作,又突出打基础、重规范,为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坚持提高量化和注重平时、重在考实的原则,增强目标管理的务实性和可操作性,以目标的务实促进工作的务实;坚持综合管理与上级机关、地方党委政府目标要求及单项工作相结合,力求目标管理全面、真实反映工作全貌;坚持目标管理方式方法创新原则,与时俱进,结合实际,体现科学。
以上原则要落实到目标的制定、目标的实施、目标的监控、目标的考核、目标考核成果运用的全过程,使目标管理基本科学、合理、公平,更加规范,形成链条,建立长效机制。
(三)努力增强目标管理的实效
1、在目标的制定上:
一是吃透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使目标设置紧跟形势发展和时代脉搏,与上级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牢合拍,目标重点体现上级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重点,体现职能发挥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度,体现地税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是把握宏观,合理细化。
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设置下达综合目标的基础上,按业务工作分类合理细化,由相关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目标相应项目制定相应的单项目标细则和评分规定,努力实现既删繁就简、又指向明确便于基层理解和操作。
三是提高量化标准,降低主观因素。
对能量化的工作提出合理、科学、实际的量化指标,以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衡量目标责任单位的工作实绩,避免部门人为操作或将订书订报等非业务工作纳入目标项目考核。
四是综合
设置、分类管理。
在实行综合目标管理的同时,根据不同目标责任单位具体工作要求的差异,个别目标内容实行分类管理、考核评定。
五是鼓励创造性、开拓性开展工作。
进一步细化目标奖励加分,取消单项业务工作加分类,统一设立表彰加分和批示加分、创新加分、效能评议加分类,注重获奖层次的提高,激发基层地税部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2、在目标运行的监控和考核上:
一是对上级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实行分片重点考核,力促重点工作等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是坚持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
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目标任务和相应单项目标细则,实行季度或平时不定期对目标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达到督导的目的。
三是健全完善目标督查通报制度。
在目标责任单位定期自查上报本单位目标工作实施情况的同时,由考核部门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对地税系统目标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度实行综合督查通报,反映进度,分析不足,强化指导。
四是按照注重基层基础性、规范性工作和提高量化的原则,结合下基层指导督导、专项工作检查抽查等,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对基层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目标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以事实来说话、以量化指标的完成比例来衡量,提高目标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度。
五是考核部门根据目标任务相应项目和分值设置,本着职能职责原则,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季度考核、综合督查通报、实地监控和考核为重要依据,年终按各责任单位目标得分依据,然后制定下发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考核细则须与机关各考核单位的考核细则统一下发,单独组织考核,年终在提交审定的目标得分意见和依据;年终派出督查组抽查考核督导重点工作,收集初审目标加分依据和创新工作资料,经综合汇总后审定,再提交党组决定,以此为依据年终进行总评。
3、在目标的激励奖惩上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奖惩激励。
二是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坚持以奖励促进工作的原则,努力通过奖励逐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加强目标奖惩与干部人事管理的结合,健全完善干部评价体系,以实绩定奖惩、以奖惩定岗位,让能干事的人有目标、干得成事的人有机会、干错事或不用心干事的人有惩戒。
4、在对机关部门的目标管理上
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考核和对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考评,实施对机关部门目标管理。
原则上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工作评价与上级领导部门单项工作评价及市局党组评定相结合,部门整体工作成效与单项重点工作成效相结合,部门业务工作与交办工作、协办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机关部门实施目标管理,分类实行目标绩效考核奖惩。
第2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75分以下
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
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
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 额定分 | 扣 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 |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 | 20 | |||
1 | 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 ||||
2 | 发生一起任何类别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 ||||
3 | 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投诉或重大环境事件扣15--20分 | ||||
4 |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职业病扣12--18分 | ||||
5 | 发生一起火灾或设备或交通责任事故扣10--15分 | ||||
6 | 轻伤率超过控制指标扣10--15分;未超过指标,扣2--10分 | ||||
7 | 未按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扣8--10分 | ||||
8 |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次扣2--5分 | ||||
9 | 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8--10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7分 | ||||
10 | 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时整改有一次扣2--3分 | ||||
11 | “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一项扣8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3分;内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扣5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2分 | ||||
12 | 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5--8分,有业主投诉、报怨每次扣2--5分 | ||||
13 | 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级加5--7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1--2分 |
序号 |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 额定分 | 扣 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二 |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 15 | |||
1 |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对照规定要求,缺一项扣2分。责任制,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交底,事故报告,劳防用品管理,考核奖惩,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能源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制度有一项未执行扣2分 | ||||
2 | 无责任状或管理目标不明确扣10分,未签订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兑现扣5分 | ||||
3 | 无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或无记录扣5分,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有一人扣2分 | ||||
4 |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记录或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 ||||
5 |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 ||||
6 | 无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扣10分,无经费使用台帐扣5分,经费计划达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扣5分,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 | ||||
7 | 领导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少一次扣3分,隐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 ||||
8 |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部位,未进行专项检查少一次扣5分 | ||||
9 | 负责人、安技干部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有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项扣3分,分包工程结算无安技部门签字有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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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0
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有一次扣10分,未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11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未组织演练扣5分,演练无记录扣2分
三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15
1
组织机构、网络图不健全扣10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2分
2
主要领导、专职安技人员未持证上岗有1人扣5分,兼职安全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
3
对分包队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无要求或规定扣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2分
4
分包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5分,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无证扣2分
5
安全设施的供应单位无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扣5分所持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行为不符扣2分
6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检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扣1分
四
技术管理
20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10分
2
无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扣5分
3
无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扣8分
4
识别、评价工作不细,明显漏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扣4分
5
未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策划建档扣3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6
对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
7
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危险源、环境因素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扣3分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2分
9
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2分
11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2分
12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4
交底无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15
项目部提供不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5分
1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5分
18
安全报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一次扣3分
五
设备与设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设备安装、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3
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改造和报废扣2分
4
租用设备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无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6
设备租赁合同无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扣2分
7
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8分
8
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场所设施无控制措施扣8分,未挂监控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
10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台扣3分
11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接地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
六
现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无隔离措施扣5分,办公区、生活区无垃圾容器扣2分,无绿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无五牌一图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扣2分
5
土方作业无防止扬尘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7
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扣2分,使用通铺扣2分,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扣2分,使用电炉、电饭锅扣2分
8
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变质食品扣5分
9
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10
排水沟不畅通,工地有积水扣2分,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扣5分
12
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未进行监测和记录扣2分
13
现场人员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标识有一处2分,岗位作业无操作规程有一处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5分
15
无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第3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得分
计分方法
1、无伤亡事故
6分
有一次全年为0分;有一次轻微工伤事故,当月为0分,扣除全年6分
2、无火灾、爆炸事故
6分
有一次当月及当年为0分
3、无设备事故
6分
有一次当月及全年为0分;小型事故当月为0分,全年扣6分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及职业并危害因素检测,无职业病发生
6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5、主机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5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分
发现一起无证上岗作业人扣2分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违纪现象
6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8、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指标,无违法操作规程现象。记录要真实、准确
5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分
交接不清或未交接,每次扣2分
10、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定时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5分
发现一次未检查扣2分,直至扣完
11、严格执行厂区内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5分
有一人违章作业扣3分
12、保持设备运行良好,无带病运行
5分
发现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
1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保持设备卫生,无油污,无杂物
5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4、搞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知应会考试
5分
一人未培训扣2分,未组织考试扣当月及全年5分
15、上班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搞好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保持干净、完好、能用
5分
一人未按规定佩戴扣1分,未按规定保管好防护用品扣2分
16、搞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定位放置,干净完好,人人会使用
5分
一项不合格扣2分
17、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监控措施
5分
一处隐患扣2分,未及时整改扣3分
18、搞好现场管理,保持室内畅通。生产现场整洁干净,无杂物
5分
不整洁干净扣2分,发现一次有杂物扣1分
19、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贯彻执行公司各种精神,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分
一人未参加活动扣1分,未执行公司精神扣5分
二、奖惩措施
1、每季度考核一次。
2、95分以上为合格,发全额安全奖;85-94分发安全奖90%;84分以下发放80%。
3、本考核从2023年6月起执行。
202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记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得分
考评结果
1、无伤亡事故
6分
2、无火灾、爆炸事故
6分
3、无设备事故
6分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及职业并危害因素检测,无职业病发生
6分
5、主机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5分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分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违纪现象
6分
8、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指标,无违法操作规程现象。记录要真实、准确
5分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分
10、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定时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5分
11、严格执行厂区内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5分
12、保持设备运行良好,无带病运行
5分
1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保持设备卫生,无油污,无杂物
5分
14、搞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知应会考试
5分
15、上班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搞好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保持干净、完好、能用
5分
16、搞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定位放置,干净完好,人人会使用
5分
17、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监控措施
5分
18、搞好现场管理,保持室内畅通。生产现场整洁干净,无杂物
5分
19、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贯彻执行公司各种精神,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分
二、奖惩措施
1、每季度考核一次。
2、95分以上为合格,发全额安全奖;85-94分发安全奖90%;84分以下发放80%。
3、本考核从2023年6月起执行。
考评部门:
考评时间:
第4篇 放射科放疗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则
(一)放射科放射治疗医疗质量管理目标
1、健全放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有关医院管理评审标准和相关规定,成立放射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放疗室负责人牵头,放疗医生、物理师、技师各级组长为放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成员,负责放疗质量管理策划、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协调、监督及考核等具体工作的管理和放疗服务质量文件和资料控制的管理,参与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活动,如:参与和监督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检,以及放疗服务质量体系运行信息的收集反馈,通过肿瘤患者建议和投诉系统追踪病人的满意情况等。
质量管理小组定期举行质量例会,进行质量情况通报、典型案例讨论和质量评估,控制整个治疗环节包括临床计划、物理计划、纠正措施。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一系列医疗规章制度, 进一步健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并使其高效运作来实现全面控制医疗质量、达到质量管理的最终目标, 向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2、规范放疗工作流程,提高放射治疗效率
① 肿瘤放疗定位、计划设计、验证到治疗分析的质量职能,确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放射治疗的全程目标管理。
② 规划放疗内部工作流程,制定各种质量保证制度,制定和审核各放疗设备操作规范。
③ 全员参与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强调全员把关,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④ 开展持续的质量改进。从计划阶段、执行阶段、检查阶段到处理阶段,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改进质量。
(二)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
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获准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放疗诊疗科目的注册登记。
1、房屋的基本要求
① 有独立的医、护办公室,诊疗室,普通或特制防护的病房(有低剂量率近距离放射单位)。
② 有放射治疗机房、定位设备机房、型模室、物理室。
注:放射治疗及定位机房的设计、防护、消防均须通过省、地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合格。
2、放射治疗及配置设备的基本要求
① 深部病灶外部照射治疗机:医用直线加速器;
② 浅层病灶外照射治疗机:医用电子线(加速器产生);
③ 模拟定位设备和治疗计划系统(tps)
④ 型模制作设备
⑤ 头、胸、腹、四肢等固定装置
⑥ 电离室型剂量监测仪、个人剂量监测仪
其中三级医院需增配:
① 三维放射治疗计划系统(tps)
② 专用模拟定位机
③ 有条件的单位配置三维水箱
注:大型放射治疗机及剂量仪必须有质量合格证,并经省、地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3、放疗医技人员的基本要求
人员配备:放疗医师、临床放射物理师、放疗技师、维修工程师及护师。
医师与物理师及技术员比例的最低要求为5:1:3。
① 放疗医师:具有临床医疗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专业的上岗证书。
② 临床物理师(必须配有专职物理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专业上岗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③ 放疗技师:具有医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获相应的专业上岗证书。
④ 机器维修工程师: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可兼职)。
(三)科室管理制度
放疗室的人员、设备、病人不得多头管理及分割管理,以确保医疗质量及安全。
1、临床治疗方面
放疗医师
① 治疗病人需临床诊断明确(应有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据)。
② 建立、完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③ 严格按照icru 50号文件要求执行,包括放疗前明确靶区范围、设野的合理性及相关补偿技术、射线质及能量的选择等等,应用tps指导照射野的设计。
④ 病历及放疗单中应记录所用射线质及能量、患者的体位、固定装置、设野面积、照射野界(以体表较固定的标记为准、定位时x线片或打印图片)、肿瘤深度、源皮距离(ssd)、百分深度剂量、机架角度、机头角度、补偿器、滤过装置、照射方式、单次剂量、总剂量及总次数、周围重要组织和器官的剂量(脊髓、肾、脑干等)。
⑤ 指导技师特殊照射野的摆位及照射。
临床物理师
① 根据临床医师的处方剂量及照射范围要求,优化放射治疗计划。
② 核查临床医师的处方剂量。
③ 参与特殊照射野的摆位及照射。
④ 定期检测各放射治疗设备的技术指标。
⑤ 不定时地检查放疗技师的照射野摆位及照射情况。
放疗技师
① 每日工作前检查放射治疗机的状况,各种常用摆位辅助用品是否齐,铅托架透光清晰度是否良好。检查机架、机头转角、运动方向、速度是否正常,周围有无障碍物,电子显示角度与刻度是否一至(±0.5°)。治疗床升、降、停止、转角、方向、速度是否正常,消除床旁障碍物。
② 认真查看放疗单中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现行照射条件(照射距离、射线质、射野面积)、照射剂量、照射标志、摆位要求(照射方式、体位)、照射附件(填充物、固定器、挡板)、楔形板、照射要求、当日医嘱及注意事项。
③ 记录者根据照射条件核对病人姓名、射线质、照射方式、应给剂量、机器单位指数及相应时间、准确将控制台条件设计好。
④ 去治疗室摆位者(不少于2人)先查看放疗单、请病人进入治疗室,并简单解释照射中注意事项,将床面下降至适当高度,帮助病人上床。
⑤ 认真执行放疗单的医嘱,摆位时要按次序完成各项工作条件,尤其要注意体位、两照射野之间的重叠区、楔形滤过板的度数和方向,重要器官的遮档和体位的固定及应放的填充物等。
⑥ 摆位结束后核对距离、机架、机头的转角、射野面积、灯光野位置、体位的固定,必要时用室内激光定位灯,观察射出方向及应照射的范围和照射区是否正确。
⑦ 治疗中技术员必须在监视器中仔细观察病人体位是否有移动,如果变动要立即停止出射线,进入治疗室核对有无变动,核对后再开机继续治疗。如变动较大或病人不能坚持该体位治疗,应记录下来并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以决定是否更改治疗计划。
⑧ 照射完毕摆位技术员进入室内应再核对照射野,体位有无移动变化(如有移动应记录下来或报告主管医师),协助病人下床,作下一病人治疗准备。
⑨ 治疗工作结束后,要将机器及辅助设备(包括空调器、监视器、扩大器等)按要求复位关闭、检查门窗、水、电关闭情况及安全、卫生情况。
2、放射治疗设备方面
① 各放射治疗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指标要求执行(附表1、2、3、4),每年应接受省、地市劳动卫生放射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并符合国家标准。
② 医用放射源每月应验证衰减系数及相关数据的校正。
③ 每天机器治疗前,物理师和机器维修工程师应检查机器及连锁装置等,待试运行正常后方可开始治疗患者,每次检测均应记录在案备查。
④ 建立放射治疗设备的档案,并记录其保养、维修、年检等内容。
⑤ 放射剂量测量仪应每年接受国家剂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校对。
(四)放射治疗中各重要环节的要求
1、放疗设备:性能良好、稳定,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设野:布野范围设计合理(据明确的临床诊断、分期)。
3、摆位照射:简便、舒适、照射准确。
4、射线:根据病灶部位、深度,合理匹配射线质及能量。
5、补偿滤过装置:合理选择,力争肿瘤区剂量分布均匀。
6、固定装备:方便、舒适、重复性好。
7、照射方式及处方剂量:符合放射生物学的基本原则,剂量计算准确。
8、开展三维适形及调强放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必须有放疗前的计划验证记录。
第5篇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全系统各级监管机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州)药品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队)。
第三条成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省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与省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目标制定
第四条目标分为年度工作目标(业务目标和保证目标)、专项目标和督办目标。
第五条目标制定:
(一)年度工作目标依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目标任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业务任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年工作报告和各单位、处(室、队)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年度目标总分值为100分。
(二)专项目标依据省政府下达的专项目标,省局党组会议或主要领导确认的专项任务制定(包括省局下达给市(州)局的试点任务);单项目标分值上限为1分。
(三)督办目标依据省局党组会议所定重要事项由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制定督办目标;单项督办目标分值上限为0.2分。
第三章目标运行
第六条目标的运行监控实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年度工作目标实行半年检查、抽查和年终全面考核,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督查。
第七条专项目标、督办目标运行的监控按照目标时限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随机检查
第四章目标考核
第八条目标考核按照“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考评结合、奖惩逗硬”的原则,采取自查、抽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目标考核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承担,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条考核内容:
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四好”活动情况;
(二)党风建设廉政目标完成情况;
(三)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四)专项目标完成情况;
(五)督办目标完成情况;
(六)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考核方法:目标考核实行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年终全面考核的方法。
(一)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当年6月30日前,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对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省级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只重原始材料。
(二)年终全面考核。当年12月中旬,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对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二条各被考核目标责任单位和处(室、队)须认真准备年度考核材料,按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如实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规定的时间(当年12月15日前)和要求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
第十三条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综合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五章计分原则
第十四条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的考评实行非百分制。
(一)各单位、处(室、队)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基本分为100分。
(二)各单位、处(室、队)年度考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基本分+加分-扣分。
(三)目标计分实行四级计分:1、超额或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分;2、完成目标任务,计满分;3、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4、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下,计0分。
第十五条加分。
(一)对年度工作目标中的量化指标超额完成的加分,加分上限为该目标基本分的10%。对非量化指标高质量完成的加分,加分按受国家局、省(含省局)、市(州)政府表彰或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肯定的分别以该目标基本分的10%、8%、5 %。
(二)专项目标、督办目标按目标设定分值加分。
(三)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个人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分、0.6分、0.3分。加分依据以批准单位的奖状、奖牌、证书和表彰通报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
(四)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个人受省局表彰和省局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分别加0.3分、0.2分。加分依据以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和批示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
(五)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规定要求办理的,每件加0.2分。
(六)对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服从大局、政令畅通,但因目标以外的加分因素很少的单位和处(室、队),如当年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小组在考核时可以提出0.5―1分的加分建议,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审定。
(七)对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创新,且在全系统具有表率作用的单位和处(室、队),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可按1―5分提出加分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十六条减分
(一)未完成目标项目的,有核定的该项目标基本分为基数,完成量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完成量70%以下,该项目标计0分。
(二)未完成专项目标、督办目标的单位和处(室、队),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按设定分值减分。
(三)在目标管理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扣2分。
(四)在完成目标任务和督办工作中,强调单位和处(室、队)或局部利益,不服从全局,相互推诿,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扣2分。
(五)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提出建议并省局党组审定。
第六章目标调整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经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确认报请省局党组审定,允许调整目标:
(一)省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调整的目标项目;
(二)局党组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
(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目标项目。
第十八条需调整目标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陈述调整目标原因,过期不予认可。经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完成的只得基本分。
第七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奖惩方式。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完成目标任务出色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目标考核得分在省局机关处(室、队)前3名、市州局前5名、直属单位前1名,并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的,视为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由省局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目标管理奖金的计发。省局机关各处室按省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未纳入省政府计发范围的单位由省局进行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百合小学学期老师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百合小学学期老师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年级组:姓名:
项目考核内容计分依据自评分考核分负责部门
一、基本技能(20分)1、本科毕业记4分,专科毕业记2分。 办公室
2、普通话、计算机证件达相应水平记6分,一项未达相应水平扣2分(普通话文科二甲,理科二乙,计算机高级)。坚持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
3、教师资格证记3分。
4、有学校校本培训合格证记3分。
5、中级职称记4分,初级职称记2分。
二、过程考核(100分)师德修养根据学校《教师过程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每月考核分相加/月数=本项所得分 德育处
出勤守岗
德育常规
教学常规
三、教师评价(30分)年级互评1、同年级组内互评10分,以0.2分为差距,各人分数不同,个人所得分以年级组内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为准。 支部
管理评教2、学校行政组成员、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生专干、教务专干评价10分。要求所记各人分数不相同,个人所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为准。
四、奖励部分(50分)1、论文获奖考核。论文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5、4、3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4、3、2分,获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3、2、1分,获县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2、1、0.5分。教师征文、作业、校本培训、读书心得体会获校级特、一、二等分别奖2、2、1分。 教学部
2、教师技能(赛课、演讲、业务考试、试卷选评、教师基本功赛等)竞赛获奖考核。教师技能竞赛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8、6、4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6、4、3分,获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5、3、2分,获县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3、2、1分,校级特、一、二、等分别记2、2、1。参加上级赛课校级选拔赛的奖1分,校内外交流示范课奖2分/节。校级经验交流每次记2分。
3、辅导学生征文获奖考核。辅导学生征文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4、3、2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3、2、1分,获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2、1、0.5分,获县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1、0.5、0.5分,此项累计最高计5分。
五、奖励部分(50分)4、教师个人荣誉考核。①获县级以上个人荣誉由行政讨论根据情况奖2-4分。②获校内单项荣誉(优秀教师、优秀年级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常规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成长日记等)奖2分,优秀辅导老师奖励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记4、3、2、1分。 教学部
5、生活数学、计算机竞赛获奖考核(英语口语折半记分)。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6、4、3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5、4、3分,获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4、3、2分,获县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3、2、1分。
6、科技创新大赛(小发明、小制作、科学论文、科幻画)获奖考核。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6、4、3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4、3、2分,获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3、2、1分,获县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2、1、0.5分。
7、常规科技竞赛(“三模”竞赛、“七巧”科技竞赛)考核。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6、5、4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4、3、2分,获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2、1、0.5分,此项累计最高计6分。
8、宣传报道考核。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分别记6、5、4、3、2分(简讯类折半计分),其它类型的宣传报道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分别记5、4、3、2、1分(简讯类折半计分)。
9、辅导学生体艺竞赛获奖考核。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5、4、3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4、3、2分,获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3、2、1分,获县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2、1、0.5分。
10、招留生工作考核:招生:完成招生任务,计2分,超额完成招生任务,计4分;留生:不奖不罚,计3分,三等奖(流失3人)计4分,二等奖(流失2人)计5分,一等奖(0-1人)计6分。注:招生以2012春季招生为准。留生以2023年开学初各班留生情况为准,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参评。
11、教学质量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获一等奖加5分/次,获二等奖加3分/次。
12、其他奖励:学校因临时工作需要设置的奖励,按当时奖励设置计分。
第7篇 某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药监局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全系统各级监管机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州)药品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队)。
第三条成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省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与省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系统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目标制定
第四条目标分为年度工作目标(业务目标和保证目标)、专项目标和督办目标。
第五条目标制定:
(一)年度工作目标依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目标任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业务任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年工作报告和各单位、处(室、队)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年度目标总分值为100分。
(二)专项目标依据省政府下达的专项目标,省局党组会议或主要领导确认的专项任务制定(包括省局下达给市(州)局的试点任务);单项目标分值上限为1分。
(三)督办目标依据省局党组会议所定重要事项由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制定督办目标;单项督办目标分值上限为0.2分。
第三章目标运行
第六条目标的运行监控实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年度工作目标实行半年检查、抽查和年终全面考核,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督查。
第七条专项目标、督办目标运行的监控按照目标时限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随机检查
第四章目标考核
第八条目标考核按照“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考评结合、奖惩逗硬”的原则,采取自查、抽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目标考核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承担,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条考核内容:
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四好”活动情况;
(二)党风建设廉政目标完成情况;
(三)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四)专项目标完成情况;
(五)督办目标完成情况;
(六)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考核方法:目标考核实行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年终全面考核的方法。
(一)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当年6月30日前,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对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对省级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只重原始材料。
(二)年终全面考核。当年12月中旬,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对各目标责任单位、处(室、队)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二条各被考核目标责任单位和处(室、队)须认真准备年度考核材料,按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如实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规定的时间(当年12月15日前)和要求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
第十三条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综合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五章计分原则
第十四条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的考评实行非百分制。
(一)各单位、处(室、队)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基本分为100分。
(二)各单位、处(室、队)年度考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基本分+加分-扣分。
(三)目标计分实行四级计分:1、超额或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分;2、完成目标任务,计满分;3、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4、完成目标任务70%以下,计0分。
第十五条加分。
(一)对年度工作目标中的量化指标超额完成的加分,加分上限为该目标基本分的10%。对非量化指标高质量完成的加分,加分按受国家局、省(含省局)、市(州)政府表彰或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肯定的分别以该目标基本分的10%、8%、5 %。
(二)专项目标、督办目标按目标设定分值加分。
(三)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个人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分、0.6分、0.3分。加分依据以批准单位的奖状、奖牌、证书和表彰通报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
(四)各单位、处(室、队)或处(室、队)个人受省局表彰和省局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分别加0.3分、0.2分。加分依据以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和批示为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一次分。
(五)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规定要求办理的,每件加0.2分。
(六)对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服从大局、政令畅通,但因目标以外的加分因素很少的单位和处(室、队),如当年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小组在考核时可以提出0.5―1分的加分建议,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审定。
(七)对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创新,且在全系统具有表率作用的单位和处(室、队),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可按1―5分提出加分意见报省局党组审定。
第十六条减分
(一)未完成目标项目的,有核定的该项目标基本分为基数,完成量70%以上,按完成目标的实绩计分;完成量70%以下,该项目标计0分。
(二)未完成专项目标、督办目标的单位和处(室、队),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按设定分值减分。
(三)在目标管理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扣2分。
(四)在完成目标任务和督办工作中,强调单位和处(室、队)或局部利益,不服从全局,相互推诿,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扣2分。
(五)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提出建议并省局党组审定。
第六章目标调整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经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确认报请省局党组审定,允许调整目标:
(一)省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调整的目标项目;
(二)局党组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
(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目标项目。
第十八条需调整目标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陈述调整目标原因,过期不予认可。经批准调整的目标项目完成的只得基本分。
第七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九条奖惩方式。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完成目标任务出色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目标考核得分在省局机关处(室、队)前3名、市州局前5名、直属单位前1名,并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的,视为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由省局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目标管理奖金的计发。省局机关各处室按省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未纳入省政府计发范围的单位由省局进行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 75分以下
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
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
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自评日期:年月日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
20
1
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2
发生一起任何类别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3
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投诉或重大环境事件扣15--20分
4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职业病扣12--18分
5
发生一起火灾或设备或交通责任事故扣10--15分
6
轻伤率超过控制指标扣10--15分;未超过指标,扣2--10分
7
未按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扣8--10分
8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次扣2--5分
9
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8--10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7分
10
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时整改有一次扣2--3分
11
“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一项扣8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3分;内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扣5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2分
12
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5--8分,有业主投诉、报怨每次扣2--5分
13
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级加5--7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1--2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二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对照规定要求,缺一项扣2分。责任制,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交底,事故报告,劳防用品管理,考核奖惩,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能源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制度有一项未执行扣2分
2
无责任状或管理目标不明确扣10分,未签订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兑现扣5分
3
无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或无记录扣5分,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有一人扣2分
4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记录或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5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6
无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扣10分,无经费使用台帐扣5分,经费计划达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扣5分,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
7
领导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少一次扣3分,隐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8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部位,未进行专项检查少一次扣5分
9
负责人、安技干部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有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项扣3分,分包工程结算无安技部门签字有一次扣2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0
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有一次扣10分,未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11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未组织演练扣5分,演练无记录扣2分
三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15
1
组织机构、网络图不健全扣10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2分
2
主要领导、专职安技人员未持证上岗有1人扣5分,兼职安全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
3
对分包队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无要求或规定扣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2分
4
分包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5分,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无证扣2分
5
安全设施的供应单位无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扣5分所持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行为不符扣2分
6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检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扣1分
四
技术管理
20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10分
2
无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扣5分
3
无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扣8分
4
识别、评价工作不细,明显漏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扣 4分
5
未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策划建档扣3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6
对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
7
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危险源、环境因素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扣3分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2分
9
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2分
11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2分
12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4
交底无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15
项目部提供不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5分
1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5分
18
安全报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一次扣3分
五
设备与设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设备安装、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3
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改造和报废扣2分
4
租用设备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无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6
设备租赁合同无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扣2分
7
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8分
8
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场所设施无控制措施扣8分,未挂监控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
10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台扣3分
11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接地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
六
现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无隔离措施扣5分,办公区、生活区无垃圾容器扣2分,无绿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无五牌一图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扣2分
5
土方作业无防止扬尘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7
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扣2分,使用通铺扣2分,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扣2分,使用电炉、电饭锅扣2分
8
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变质食品扣5分
9
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10
排水沟不畅通,工地有积水扣2分,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扣5分
12
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未进行监测和记录扣2分
13
现场人员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标识有一处2分,岗位作业无操作规程有一处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5分
15
无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第9篇 w餐厅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餐厅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企业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细则,通过贯彻执行本细则使企业实现中长远目标。
一、 考核办法
1、 各部门均以百分制进行考核。
2、 公司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目标管理。
3、 各种考核目标均以年终考核,各类指标分解到月,逐月考核,年终总决算。
4、 经济指标以实际完成为准,其它指标按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不定期检查考核情况对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5、 设立考核考评小组,又总经理牵头,负责目标
管理考核。
二、 考核目标 总考核分为:100分
1、 经济目标:占35分
a、营业收:全年 万元,其中
1月 万元 2月 万元 3月 万元 4月 万元
5月 万元 6月 万元 7月 万元 8月 万元
9月 万元 10月 万元 11月 万元 12月 万元
b、毛利率、毛利额:
全年/月综合毛利率 % ,毛利额
其中: 产品毛利率 : %
经营毛利率 : %
2、产品质量目标 占15分
a、 每查到一个不合格产品,扣0.1分。
b、 顾客投诉一次扣2分。
3、服务质量目标 占15分
a、 顾客投诉一次扣2分。
b、 公司检查发现一次服务质量差,扣0.05。
c、 每月每评上一个优服务员加2分,每评上一个星级服务员加5分。
4、财产管理目标 占10分
a、 设备、设施遗失的扣1分,非正常损耗的,扣0.5分。
b、 家具、用具遗失的扣0.5分,非正常损耗损坏的扣0.1分。
c、 生产经营工具损坏、遗失的扣0.05分。
5、安全目标 占10分
a、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b、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扣2分。
c、 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的扣0.5分。
d、 上级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6、卫生目标 占15分
a、 发生重大卫生责任事故的扣15分。
b、 发生一般食品卫生责任事故的扣3分。
c、 发生轻微卫生责任事故的扣1分。
d、 上级检查卫生不合格的,每一次扣1分。
e、 门前三包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扣1分。
三、 奖惩办法
1、 总考核分达85%以上为合格,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每分扣每一责任人10元,主管10元,领班10元。
2、 经济目标考核达100%为合格。
3、 超额完成经济目标达10000元的,给予经营管理成员奖励300元,其中经理50%,主管30%,领班20%。
4、 对第一责任人的考核应结合其岗位目标考核细则同时给予考评。
5、 经营管理成员均参与考核,并同奖同罚。
第10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第11篇 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九江市2023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与标准自评得分考评
得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分)1.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5分
1、未制定不得分;2、主要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扣2分;3、各分管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得分;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2、未与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3、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部门主要领导应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2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的扣2分。
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4分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1、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扣2分 ;2、奖惩办法未兑现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综合工作
(14分)1.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通知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分
1、未及时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扣0.5分(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2、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0.5分;3、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未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 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1分为止(以市安委办每次会议签到为准)。
2. 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发展规划,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3分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发展规划扣1分;2、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0.5分;3、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扣0.5分。
(以上均以红头文件为据)
4、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3. 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2分
1、每少召开一次例会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两次例会,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3、安全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4.做好重要时期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
1、对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少布置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少报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5.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分
1、未在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2、参加创建工作的单位应占本部门的30%以上,未达到30%的每少10%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制定创建活动验收标准,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少10%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2分
1、未建立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的扣1分;2、未及时办理信访件并及时回复的扣1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0分)1.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分建立适应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所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必须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2.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台账5分
1、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2、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分。
3、未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台帐的每发现少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下属各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
2分
1、下属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18分)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分
1、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每次检查应有书面正式通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
3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不得分;
1、台帐不全的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2分为止;2、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按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3分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报表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4.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隐患整改销号和上报制度。
6分
1、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台帐不全的,每漏登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对已发现的重大危险源未制定监控方案并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分
1、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未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的扣1分;2、发现下属单位未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分)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不得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扣2分;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2.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账。
4分
1、本部门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一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年度再培训的,发现一人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建立本系统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帐的扣0.5分;
4、台帐不全的每漏登1人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3. 督促本系统各下属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计划报市安监局备案并建立台账。
3分
1、本系统各下属单位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台帐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3、本部门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建档的扣0.5分;
4、培训计划未报市安监局备案的扣0.5分。
六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
(21分)1.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2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本部门下属单位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12分未按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要求在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不得分。
1、工作方案及上报情况,3分
①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②未制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③两个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2、“三项行动”开展情况,6分
①每月有活动,4分;少一月无活动扣0.5分,扣完4分为止(5―12月)
②每月“三项行动”工作书面小结应报市安委办备案,4分,每少报一月扣0.5分,扣完4分为止;3、11月下旬“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3.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卫生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2分
1、未开展职业卫生普查登记工作的扣1分;2、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每发现少一个企业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4.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5分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2、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实施的扣1分;3、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联合执法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七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11分)1.修订和完善本系统、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分
1、未按规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0.5分;2、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0.5分;3、本部门应急预案未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4、下属单位应急预案未逐级上报备案的,每少一个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事故统计台帐,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3分
1、未建立本系统各类事故台帐的扣1分;2、事故台帐不完善的,每少登记一起事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及时向上级和市安监局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分
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事故结案后未及时督促事故单位执行结案处理决定的,每少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 本系统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措施。
2分
1、高危行业企业未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每个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系统内应建立应急救援协作网络,覆盖面应达 100%,每少25%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第12篇 郴州一完小教师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和细则
州郴一完小教师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和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管理,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岗位目标管理方案和细则。
一、组织实施
我校成立州郴市一完小学校教师岗位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书记、常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副校长为成员。
学校成立教师岗位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小组,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师代表及校委会成员为组员,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评考核。
二、考评内容及操作方式。
l、考评内容分为五大块:
(1)教师师德表现考评:(2)考勤管理;(3)工作量:(4)教育教学管理;(5)获奖加分。
2、此细则每位教师基分100分,在100分基础上加分和扣分。每周进行公布,期末由办公室汇总公布每位教师岗位目标得分。每位上班教师学期末在100分基础上,超过1分,按5元人民币从学校行政账务上计算兑现。
3、先进个人或者优秀个人、学员等不加分(执行常规先进个人除外),先进个人或者优秀个人、学员等也不发奖金(但教师节校级评选先进个人100元。)
三、考评方法和结果运用
l、此细则分学期进行考评,对各细则的加、扣分情况,各校要在每周一的例会进行公布。每学期期末统计总扣分和总加分,得出最后得分并公示,由全体教师签名。
2、教师每学期岗位目标管理考评得分与教师个人的评先评优、竞争上岗,奖励绩效工资挂钩。
第13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第14篇 天然气分厂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安全
1.1部门、车间、专业班组每月组织1次安全活动,三大车间所属班组每月组织2次安全活动,活动要有记录,有活动内容,活动记录每月3日前交安环部检查,少一次安全活动扣1分,记录不完善、不认真扣0.5分。
1.5因操作不当造成硫泡沫溢流、外排水或跑水,造成环境污染的,一次扣5分。
增加条款
1、车间内特种作业应按时办理相关证件(包括施工队),没发现一次扣3分
2、对安环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查出的问题没有按时整改,发现一项扣1分,连续两次检查未整改的,加倍扣分。
二、生产
2.3.1电耗建议以车间为单位进行考核。
三、现场管理
4.3生产现场设备班班擦;地面班班扫、垃圾班班倒;操作台、配电柜、操作柱无灰尘、无杂物;消防器材无灰尘、无过期;灭火器箱上、箱内,室内消火栓箱内、箱上无杂物,现场无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等,检查时每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
安环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第15篇 a医院临床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医院临床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的目标,每年6月底及12月底对各科室进行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全院公布,并与各类评先及聘任挂钩。年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对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警告,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调换工作岗位。
考核细则:
一、科室发展(20分)
1、科室有五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细则,占2分。主要查原始材料。实施细则应有季度工作安排及总结。
2、每年有一项课题在医院、市卫生局、省卫生厅立项,占2分。重点专科应在市卫生局以上立项,完不成扣2分。一般科室完不成扣1分。
3、每年有一项课题在市科委或卫生厅获奖,占4分。重点专科完不成扣4分,一般科室完不成扣2分。
4、每年至少开展2项有社会及经济效益的新技术、新业务,占4分。每年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定一次,每少一项扣2分。
5、每年所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的经济收入占总收入的3%以上,占3分。每年统计一次,每降低1%扣1分。
6、内部宣传占3分,缺一块版面扣1分,少1篇科普文章扣0.5分。
7、论文占2分,每少一篇扣0.5分。
二、科室管理(50分)
1、科室的出入院数比上年提高10%以上,手术科室的手术台数比上年提高5%以上,占13分。每降低1%扣1分。
2、病床使用率比上年度提高3%以上,占13分。每降低1%扣2分。
3、科室总收入比上年度提高20%,占14分。每降低1%扣1分,每超1%奖1分。或人均收入手术科室达到28.5万、非手术科室达到24.5万者为满分。
4、药费比率按要求每增高0.01扣1分。自制药品药费占总药费比率每降低1%扣0.5分。
5、科室的工作制度占5分,主要包括:(1)三级查房制度;(2)值班制度;(3)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制度;(6)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包括迟到、早退、脱岗、醉酒、打扑克等的处罚规定)等。不定期检查。没有制度扣1分,制度不落实每人次扣0.5分。
三、医疗质量(20分)
医疗质量考核(含病历书写质量的四级控制),占20分。由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每月考核一次,标准为95分,每降低1%扣1分。
四、医德医风(10分)
1、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占2分。标准为95%,每降低1%扣0.5分。
2、符合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要求(七条标准),科室每1人次违反上述七条标准之一者扣1分。
3、无医疗纠纷或重大差错与事故,占5分。医疗纠纷科室自行调解的不计算在内。每发生1人次扣2分。重大差错及事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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