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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模板(十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24

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模板

第1篇 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模板

学生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1】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和学校的声誉、形象。

为了进一步落实‘成型、成人、成才’”的育人目标,加强住宿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学生寝室“六净”、“三齐”、“三关”、“一安全”,特制订本细则:

一、宿舍管理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其程序是

本人申请--政教处初聘--学校聘用,每学年一聘。

二、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

1、针对我校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学校设宿管干事一名,负责男、女生宿舍的检查、评比、统计、协调及牵头处理宿舍发生的各类事件,带头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男生宿舍管理员6名,分为a、b两组,每组3人,各组设组长一名,两组轮流值班,每班每人定楼层管理,所定楼层的管理员全面负责该楼层的内务卫生、人数清点、寝室纪律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3、女生宿舍分为a幢、b幢、c幢,所有女生宿舍管理员分为a、b、c三组,每组两班,负责所管楼幢。

4、宿舍各楼层管理员将检查评比结果每周公布,每月会议通报。

各值班组对值班期间的“卫生”、“纪律” 、“安全”三个方面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和政教处随时抽查。

5、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在宿舍的活动有监管及教育责任,学生寝室卫生由班主任派室长安排落实,管理员负责督促打扫及评比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量化考核细则

1、宿舍管理员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上班要穿戴整齐、精神饱满、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在校园内走动。

违者一次扣1-2分。

2、冬季每天7:30-8:00(夏季每天7:00-7:30)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前一班的人员不能离岗,8:00至9:30(夏季每天7:30-8:00)必须对各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检查登记公布并上报政教处。

对无故迟到或脱岗的扣1-2分。

3、每天晚上按时清点就寝人数并登记,对迟到同学要及时批评教育,对缺席的同学要及时报告,违者一次扣1-2分。

4、除学生家长外,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男家长不得上女生楼),严禁留宿校外人员或非本寝室人员,违者一次扣1-2分。

5、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违者一次扣1-2分;

6、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好防范工作,严防偷盗,负责督促学生关锁门窗,留意各种可疑现象,保障学生的个人财物安全。

凡出现学生现金物品被盗、公物损坏等,查明宿舍管理员有责任的,按损失金额的10%扣款。

杜绝因自己工作不到位导致失窃及公物损坏等事件发生。

7、负责学生寝室清洁卫生的督促,每日检查、登记。

周二、五进行大扫除,将检查评比结果统计公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开展每周评比“流动红旗”、每学期评比“文明寝室”的活动。

8、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严禁男女学生互窜宿舍;宿舍熄灯后,严禁喧哗打闹、点燃蜡烛,乱泼污水、乱丢杂物等;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打架等现象发生。

如抽查发现一次扣2-5分,隐瞒不报者,加倍处罚。

9、及时发现和制止宿舍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乱扔等违纪行为,并上报政教处,不及时制止或知情不报者一次扣1-2分。

10、负责检查门窗、床位、管道、水龙头,做好每日巡视、检查、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因延误造成损失的一次扣1--2分。

11、负责督促学生就寝、起床及查夜工作。

对不按时归寝及夜不归宿者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报班主任和政教处。

起床铃响后,催促学生早操;上课铃响后,催促学生上课。

配合班主任解决学生的病、危、困等突发事件。

12、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宿舍管理员应当对违规违纪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报政教处建议给予相应处分。

四、检查分常规检查和值周抽查两种,其中值周领导抽查每周不少于两次。

1、抽查缺勤脱岗、擅离岗位者一次扣2分。

2、抽查学生宿舍卫生不达标,每间次扣2分。

3、抽查有公物损坏既未落实责任人又未上报的每次扣3分。

4、抽查晚上熄灯一小时后还有学生大声喧闹的每次扣2分。

5、抽查宿舍有赌博、酗酒、打架现象发生的每次扣2--5分。

6、检查评比及各项工作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5分。

五、考核办法

对各楼层管理员统一考核,办法如下:

每名宿舍管理员统一设基本分100分,所管楼层每一个月进行综合评定,除上述扣分外,有以下三种情况:

1、所管楼层发生安全事故(a、人身安全:打架事故;b、财产安全:寝室财物被盗和公物损坏)的,一次扣5分。

2、管理员所管楼层各个寝室卫生(按内务管理条例)分三种情况:a、优秀(90分以上);b、达标(80-90分);c、不合格(80分以下),每天统计,每周公布。

所管楼层优秀率达80%的加5分;单个寝室不合格的扣1分。

3、管理员所管楼层的所有寝室力求做到一个月内学生思想稳定,晚上睡觉纪律较好,早上能按时起床,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每天统计,每周公布。

发生一次违纪扣1分。

4、所有楼层各项评比结果按月统计公布,分为三等,一等加20分,二等加10分,三等不加分。

所有评定结果作为年终评定绩效工资等级和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

六、宿舍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高度警惕,严密监控,遇到突发事件要镇定勇敢,及时报告,协同保安全力疏导制止,紧急避险,对见义勇为、表现突出者,记功一次,加10-20分;对擅自脱岗或监管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性安全事故的管理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七、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宿舍负有监管职责,宿管部对其所在班级的宿舍综合评比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并与班主任的管理津贴和年终评优挂钩。

第2篇 文明宿舍管理和评选细则

(一)卫生及内务标准

1、 室内地面走廊

(含护栏,花池等)阳台,卫生间等清洁干净,无污迹,天花板无蜘蛛网,墙上无球印鞋印无张贴物等。

2、 门窗,电灯开关等公物完好,无积尘及污迹,无浪费水,电等现象,做到人走关水关电。

3、 床上无杂物书籍等。

4、 做到“八位一线”标准。“八位”指a衣服晒在后阳台成一线。b毛巾挂在冲凉房成一线。c水桶、盆放在后阳台架下成一线。d鞋子放在床下成一线。e被子叠好放在靠后门床头,枕头放在被上成一线。f蚊帐靠壁挂起

(靠铁线处放下)成一线。g热水瓶、口盅放在后阳台架上的内侧成一线。h洗衣粉、肥皂盒、洗头水放在后阳台架上外侧成一线。

5、 卫生间无异味,清洁工具整齐摆放,有值日生轮值表,按时搞好室内卫生。

6、 按标准贴好宿舍成员相片,舍员能按指定床位就寝。

(二)纪律标准:

1、 按时作息,维护学生宿舍生活秩序。

2、 作息铃响后,宿舍保持安静,无人冲凉,洗衣,无人来回走动。

3、 舍友团结友爱,互爱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督促。

4、 休息时间做到五不准:不准开放录音机,不准吵闹喧哗,不准接打电话,不准下棋打扑克,不准弹奏乐器及体育运动。

5、 不私自接用电,不藏放可伤人器具。

6、 爱护宿舍内公物,公物损坏立即报修。

7、 不带外人进入宿舍玩耍,滞留及留宿,确须留宿亲友的需班主任同意报宿舍管理员,写好书面申请。

8、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防盗意识。

9、 不准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等。

(三)措施

1、 宿舍卫生由生活指导员

(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评比。

2、 每月公布一次当月结果,对评为“文明宿舍”的,公榜表扬,在学生德育操行加2-3分。

3、 对每学期连续三个月评为“文明宿舍”的则被认定为“文明宿舍标兵”,作为对外开放示范单位。

4、 生活指导员对“非文明宿舍”进行严格检查,每天最少一次以上,并组织其他成员参加文明宿舍标兵房,做好组织和培训,提高学生的认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 “文明宿舍”评比与班主任,组组长业绩挂钩。

(四)学生出入宿舍规定:

1、 内宿生凭校卡出入宿舍。宿舍管理员做监督检查工作。早上7:30时前,下午2:20时前必须离开宿舍。

2、 在规定时间内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回宿舍,上体育课应预先备好运动物品。

3、 确需回宿舍休息的,须有班主任签名的政教处批准的书面申请才可以进入宿舍。

第3篇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用水管理细则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用水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后勤处是学校用水用电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实行用电规范管理

(一)用电管理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要根据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后勤处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二)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拉,要符合规范要求。

(三)保卫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监督落实到位。

(四)学工处对学生用电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五)未经后勤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拉。私自安装,乱搭乱拉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和周转房用电实行计量管理。电使用完后,要及时到卡务中心缴费充电。学校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和《****学院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进行纪律处分。

(七)校内施工用电要按标准收取电费。

第四条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一)后勤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二)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拉。

(三)各单位每周要对本单位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四)各单位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后勤处研究批准后,由电工安装。

第五条要注意节约用电

(一)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二)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三)各单位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

(四)教学楼、图书馆下自习后由楼栋管理人员关闭总闸,行政中心、科技大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夜间所用的插座要关闭开关总闸,确保学校夜间用电安全,不按时关闭造成用电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用水的管理

第六条需注意节约用水,确保学校正常的用水

(一)后勤处要经常对学校用水设备、管道进行检查维护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避免水资源浪费,确保学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员每天要检查一次水龙头,及时更换损坏的水龙头,减少用水浪费。

(三)学工处要通过主题班会,开展活动,在学生中开展节约用水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内各处的水龙头,严防人为破坏,若发现人为破坏水龙头的现象,一经查实,加倍赔偿,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第七条加强用水管理

(一)用完后立即关闭水龙头,严禁长流水现象发生。生活区因设备问题无法关闭时,应立即报告后勤处并由其组织维修。

(二)门卫要看好学校大门,严禁校外人员到学校取水用水。

(三)校内施工用水要按标准收取水费。

第八条加强水厂管理

(一)水厂设备运转时间为6:00-23:00。设备运转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岗旷工。

(二)水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重大设备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如实登记,不得隐瞒。因工作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辞退。

(三)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外卫生,保持工作面整洁。严禁在水厂内饲养家禽、种菜,确保二次供水卫生、安全。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大学学生宿舍物业管理服务细则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修;

2.物业管理区域内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

3.供水、排水、强电、弱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服务;

4.宿舍及周边环境的保洁、保安服务及绿化管理;

5.物业维修费用的帐务管理;

6.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与保管;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明宿舍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有关工作;

8.经双方协商的其他服务项目。

(二)物业管理的质量标准

1.综合管理服务

⑴宿舍设置物管办,制定并落实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⑵物业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⑶制定突发性事件处理方案,建立防盗、防火及其他安全事故防控机制,杜绝重大火灾和刑事案件;

⑷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⑸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来客进行登记,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

⑹物管办每日工作时间有管理员接待业务,并提供服务;

⑺日常管理与服务:

①24小时值班受理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②设置宿舍管理信箱及投诉电话,接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的投诉。对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③制定房屋大修申请、验收等维修管理制度,建立房屋管理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④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⑤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使用人资料档案、维修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⑥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⑦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对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⑧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⑨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⑩对违反校园管理规定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有条件的,可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2.清洁卫生服务

⑴楼内公共区域

①地面和墙面:每日清扫二次,其中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无痰迹。

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③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④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⑤门、窗等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⑥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⑦垃圾收集: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⑵楼外公共区域

①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广场砖地面每半月冲洗一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②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③水景:每周二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④垃圾厢房:有专人管理。生活、建筑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房)每日清理、冲洗二次以上,垃圾厢(房)整体清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⑤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二次,每周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⑥消毒灭害: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大楼内外'除四害'要达到南昌市爱卫会的要求。

3.秩序维持服务

⑴人员要求

①专职保安人员(40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②能处理和应对辖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③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④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⑵门岗

①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边门定时开放。

②外来人员进入辖区,通过对讲系统联系辖区人员,决定是否放行。

③对进出辖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⑶巡逻岗

①白天每二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三小时巡逻一次,重点部位有明确的巡逻要求,并有巡逻记录。

②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⑷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

①辖区内具备录像监控、楼宇对讲等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②监控中心收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

⑸车辆管理

①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车辆基本停放在规定的范围内。

②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

4.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⑴共用部位

①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部门。

②门窗: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

③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④管道、排水沟、屋顶: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报修。

⑤化粪池、窨井:每月检查1次,并及时清淘。

⑥围墙:每周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⑦道路、场地等: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⑧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⑨安全标志等: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⑵供水系统

①每年定期二次清洗水箱、蓄水池,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②高层房屋每年二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③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⑶排水系统

①每天二次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确保无故障运行。

②每年二次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

③控制柜电气性能完好,运作正常。

⑷照明

①电灯: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路灯亮灯率在99%以上。

②景观灯、节日彩灯等: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9%以上。

③公共电气柜:每日一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⑸消防系统

①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②每周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③每年试验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报请调换。

④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

⑤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报请更新或充压。

⑹避雷装置

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⑺弱电系统

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

⑻水景

①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损坏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

②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功能检查,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⑼门窗、家具设备、水电设施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报修

①维修保养费用:保修期内的设备维修,由物业管理单位及时通知维修报转,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保修期以外的维修费用:除水电等公共设备设施自然老化后的更新改造、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和外墙面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外,其它维修工作及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属管理不当造成的,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②水电零星维修及时率98%以上(响应时间在1小时之内,修理完成时间在12小时之内)。

③水电急修及时率100%(响应时间在30分钟之内,修理完成时间在2小时之内)。

④雨水管、污水管、墙面完好率100%。

⑤消防报警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弱电系统完好率100%。

⑽每学年为每间宿舍提供一套扫帚、拖把等清洁工具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楼栋使用单位)责任与义务

⑴负责牵头与学校有关部门对宿舍楼进行交接,并会同乙方办理交接手续,进行资产登记;

⑵检查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办法;

⑶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实施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⑷审查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和月度计划;

⑸在宿舍楼内向乙方提供一间物业管理办公室;

⑹负责转报房屋、水电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及结构性维修费用;

⑺协调乙方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乙方(楼栋物业管理单位)责任与义务

⑴根据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计划,并经甲方核准后实施;

⑵对学校出资新建的设施、新购的设备,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负责与厂家联系,解决有关保修服务问题,与甲方共同做好保修工作;

⑶负责向甲方提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及结构性维修计划;

⑷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的档案资料,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⑸对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⑹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

⑺向甲方及学生提供自费部分的维修等有偿服务;

⑻不得改变共用设备的使用功能,不得将宿舍空房间(含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未经学校同意,寒、暑假期间不得使用学生宿舍楼从事其他活动;

⑼接受甲方的检查,每月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

第5篇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管理,为其提供一个安全、稳定、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员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入住宿舍条件的确定。

3.2 行政主管部门(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宿舍设备设施、卫生和安全的日常管理。

3.3 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员工宿舍的安全状况实行监督管理。

4 宿舍安全要求

4.1 人身安全

4.1.1 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带入宿舍。

4.1.2 禁止在宿舍走廊、宿舍楼梯口追逐、打闹;禁止在宿舍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体育活动。

4.1.3 禁止向窗外泼水或乱丢杂物。

4.1.4 禁止员工攀爬护栏、窗台。

4.1.5 禁止在宿舍内打闹、喧哗,禁止酗酒、猜拳、赌博。

4.1.6 禁止在宿舍楼道、门口乱停乱放车辆和乱丢其它物品。

4.1.7 禁止在宿舍及宿舍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

4.1.8 夜晚不上班外出时应在22:30时前返回宿舍。

4.2 财产安全

4.2.1 禁止员工在宿舍进行经商、租赁活动。

4.2.2 不得在员工宿舍留宿本单位外的人员;如要留宿,必须执行相关手续,报宿舍管理部门批准。

4.2.3 严禁私自配制他人房间钥匙,不得在未受到邀请或得到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

4.2.4 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外出时关好门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

4.3 消防安全

4.3.1 宿舍按消防要求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4.3.2 行政主管部门(宿舍管理部门产)应对宿舍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保证宿舍内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安全出口门上锁。

4.3.3 无火险情况时,严禁擅自启动消防设施,破坏消防器材。

4.3.4 严禁在消防栓或灭火器前堆放物件,或堵塞消防器材。

4.3.5 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屑,燃放烟花爆竹等。

4.3.6 吸烟者到指定吸烟处吸烟,严禁在宿舍内和过道吸烟。

4.3.7 严禁使用燃气炉、酒精炉、电炉等明火器具。

4.3.8 严禁在公用厨房外的任何地方加热、烹煮食物、水及其他物品。

4.4 用电安全

4.4.1 宿舍电线、电器安装规范,严禁非专业人员维修电器设备。

4.4.2 严禁员工在宿舍私拉乱接电源、安装插座,严禁使用功率大于宿舍电源负荷的电器。

4.4.3 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

4.4.4 宿舍内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4.4.5 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合)和供电电缆。

4.4.6 严格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

4.4.7 严禁购买、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5 应急处理程序

5.1 触电事故的急救

5.1.1 立即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物体如干燥的木棍、竹棒等物品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触触电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

5.1.2 当伤员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按压心脏使其恢复心跳。每次吹气2~ 3次,再挤压 10~ 15次。

5.1.3 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脱离危险后已清醒,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往医院。

5.1.4 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心跳和呼吸,应使触电者平卧,周围不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其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微弱,或发生痉挛,应随时做好当心脏停止跳动或呼吸停止时的进一步抢救工作。

5.2 火灾的应急处理

5.2.1 初期火灾(火势较小时)的扑救

a. 关闭电源,同时大声呼喊救助;

b. 然后从最近处提取灭火器或使用消防栓进行灭火,部分人员转移物品,部分人员通报相关领导;

c. 火灾扑灭后,经火灾情况调查后,清理现场。

5.2.2 火势较大时的处理

a. 火势失控时,立即拨打“119” 报警;

b. 宿舍人员沿安全出口标示指示出口,迅速有序撤离,切勿扯拉硬拽、拥堵;

c. 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

5.3 电气火灾处理

5.3.1 电器打火冒烟时,立即关机,拔下电源插头或拉下总闸,用湿布覆盖电器灭火。

5.3.2 特殊情况需要带电灭火时,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5.3.3 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剂扑灭电器火灾,否则,扑救人员随时都有触电的危险。

5.3.4 电器发生火灾后未经修理不得接通电源使用。

5.4 逃生急救

5.4.1 逃生计划

a. 员工应熟悉所住楼层的逃生路线;

b. 应熟悉所住楼层内的消防设施位置及其掌握其使用方法。

5.4.2 逃生自救

a. 发生火警时,切勿惊慌,判断火势来源,采取与火源相反方向逃生。

b. 必须服从相关人员疏散指挥,快步从安全通道有序地撤离现场,切勿争先恐后、拥挤、奔跑。

c. 火灾发生时切勿搭乘电梯,应通过最近的安全通道迅速逃离,如烟雾封住通道,判断不清火势,则可上楼顶等待援助。

d. 切勿贪恋财物而返入宿舍内取拿物品。

e. 夜间发生火灾时,应大声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

f. 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g. 身上着火时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h. 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不要开门,以防大火蹿入室内,应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缝,并泼水降温。

i. 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j. 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用绳子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成绳索,紧栓在窗框、暖气管、铁栏杆等固定物上,用毛巾、布条等保护手心,顺绳滑下,直至未着火的楼层再脱离险境。

k. 烟雾弥漫中,一般离地面三十公分仍有残存空气可以利用,以湿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势逃生,爬行时将手心、手肘、膝盖紧靠地面,并延墙壁边缘逃生,以免错失方向。

l. 逃离火场后,应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集合于安全地带,听候安排。

第6篇 师专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范文

师专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为严明纪律,落实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宿舍的服务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系轻微过失,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并将受到口头警告并罚1―10分。

1、当班时会见亲友或用办公电话聊天。

2、当班时干私活,接听电话不及时、不规范、语言不文明。

3、迟到、早退、聚众闲聊。

4、代人请假、事后补假。

5、当班不穿工作服、不配戴工号牌。

6、在学生宿舍随地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7、值班室卫生状况差。

8、个人仪表不整洁。

9、未经许可擅自动用学生宿舍物品。

10、参加会议及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11、未经允许将私人物品带入工作岗位或值班室。

12、带出学生宿舍的大型、贵重物品不作检查、登记。

13、外部人员进出学生宿舍不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14、私配钥匙、擅自加锁。

15、当班时间收看(听)音像、电视、玩游戏。

16、在学生宿舍内公共区域吸烟、喝酒。

17、当班时看报刊杂志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18、值班场所脏、乱、差,物品摆放不整齐、不规范。

19、在学生面前有打哈欠、挖鼻孔、伸懒腰、剪指甲、掏耳朵、化妆、剔牙等不礼貌行为。

20、工作区域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和离开时不关门窗等。

21、擅自带亲友、家属或其他外来人员在寝室留宿。

22、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系严重过失,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

将受到通报批评并罚10-50分。

1、非公司规定休息时间内睡觉。

2、粗言秽语,与学生或员工吵架。

3、工作服务态度差、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或学生投诉。

4、接到加班通知,无故不到岗。

5、不执行安全规定,出学生宿舍拒绝门卫检查携带物品、私拉乱接电线等。

6、不执行门卫管理规定,将外部人员放入学生宿舍。

7、呈交虚假证明、资料和谎报情况,弄虚作假。~

8、动用学生物品或私拿学生遗留物品。

9、未经物主同意,擅自使用学生的电脑、手机、商务通和其它物品。

10、不服从管理、拒绝或不完成分配的工作,顶撞领导。

11、未经许可顶替或被顶替值班。

12、擅离工作岗位、擅自调班。

13、在学生宿舍内参与赌博。

14、接受学生赠与物品或请吃。

15、在学生宿舍内乱写乱画或污染学生宿舍卫生。

16、在学生宿舍私自出售物品或进行其它营利活动。

17、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

18、发现违章用电、打架斗殴等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隐患和闹事苗头时不制止或报告处置不及时。

19、因工作失职导致信息传递不畅,引起不良后果。

20、对损坏学生宿舍利益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

21、损坏学生宿舍或学生的财物,情节轻微。

22、在学生或同事中搬弄事非造成不良影响。

23、诬蔑、诽谤他人、影响员工声誉和工作。

24、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挟嫌报复。

25、将学生宿舍员工内部矛盾在学生或外部人员中散布的。

26、学生投诉未及时妥善处理。

27、擅自带人进入学生寝室、办公室、库房、配电室等工作重地。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系重大过失,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1、盗窃学生、学生宿舍和员工财物。

2、损坏公物情节严重。

3、侮辱、谩骂、恐吓、殴打学生或他人

4、索要学生物品。

5、煽动闹事、打架斗殴。

6、造谣滋事、损坏学生宿舍及学校声誉。

7、因工作失职给学生宿舍造成5千元以上、给学生造成2千元以上经济损失。

8、消极怠工,不履行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

9、违反劳动纪律,一学期累计矿工3天以上、不按时上下班、擅离职守累计5次以上。

10、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教育不思悔改。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将视其具体情况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彰、升职加薪或给予20―100分的奖励。

1、为改进学生宿舍的服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2、为学生提供积极热心服务,受到学校、上级和学生表扬。

3、拾金不昧,事迹突出。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5、为维护学生、学生宿舍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

6、勇于揭发违法乱纪、徇私舞弊行为。

7、见义勇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8、节约水电、卫生工具、办公用品成绩突出。

9、对外接待中,优质服务,表现突出受到领导表扬。,

10、重要工作表现突出。

11、有其它突出表现。

第四条奖励的执行

1、本奖惩细则实行积分制,奖惩所得分值为每分人民币1元。

2、凡受奖惩均需开具《学生学生宿舍奖惩通知单》。

3、除特殊情况外,奖罚在次月工资中兑现。

第五条员工申诉

1、对员工执行奖励或纪律处分时,应当面向当事员工讲明事实依据和理由,而且允许员工发表不同意见。

2、凡解除员工聘用合同的,须经后勤服务总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3、员工对奖励或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在决定下达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室提出,办公室在7日内做出处理。对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室的处理不服的,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会议作出处理。

4、员工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第7篇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细则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细则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的管理办法。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l8度,按月结算。超过部份电费,由本宿舍成员平均负担(或由学生自己协商分摊;按月交纳至本楼值班室.剩余用电自动归零不向下月转移)。

第二条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或发生火灾等事故。

第三条严禁在宿舍内、外私自接电源。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事故者,除赔偿损失外,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第五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等电热器具。

第六条违反第四、五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没收,二日内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讨,并保证不得再次在宿舍内使用。违反第七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违反以上规定,对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屡犯者根据《学生守则》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八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违者,除承担修复费用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条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十一条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二次违反上述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个人该学年的校内一切评先资格。

第十二条凡违反上述规定应受校纪处分者,由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按照有关学校规定发文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8篇 经贸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细则

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细则

为加强我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者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和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电线、网线。

第四条除学校明文规定允许使用的空调、热水器、饮水机、电脑、台灯、吹风机(额定功率为1000W以内)、手机充电器等生活必需品外,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以及功率超过1000瓦的其他电器。

第五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无3C认证标识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七条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第八条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拔除插座,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九条违反上述规定者,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或处分;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并视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细则由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第9篇 学生宿舍个人管理扣分细则

公寓管理是我校学生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稳定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因此以学生宿舍为依托,开展包括生活、学习等多方面内容的服务性管理和教育,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共同创造优美、整洁、安静和奋发向上的成才环境。根据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望学生人人遵守。

一、学生公寓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1、 禁止向窗外及楼道内倒水、扔杂物、吐痰。发现一人次扣2分

2、 禁止在公寓内张贴海报、散发传单、乱涂乱画。发现一人次扣2分

3、 禁止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打闹及高音量放音响设备。发现一人次扣2分

4、 禁止在公寓内吸烟、喝酒。发现一人次扣2分

5、 禁止将一次性饭盒包装食品及方便面带入宿舍食用。发现一人次扣1分

6、 禁止顶撞、打骂及侮辱公寓工作人员及学生干部值班人员。发现一人次扣5分

7、 禁止转让房间钥匙和自调房间。发现一人次扣2分

8、 禁止违章用电和贮藏、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燃放鞭炮。发现一人次扣5分

9、 禁止晚归和夜不归宿。发现一人次分别扣3分,并开除寄宿生资格。

10 禁止在寝室内打牌,发现一人次1分,参与赌博者扣3分

11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人次扣3分

12禁止破坏公物。发现一人次扣3分,恶意损坏的除赔偿外,并作纪律处分。

13禁止在宿舍携带管制刀具。发现一人次扣5分

14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及冒名住入他人寝室床位。发现一人次各扣3分

15禁止上课期间宿舍有学生无请假条而在寝室活动。发现一人次扣2分

16禁止无故晚起床,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里起床。发现一人次扣0.5分

17禁止偷盗行为或为盗窃作案提供消息者。发现一人次扣5分,并作纪律处分。

18禁止在宿舍及宿舍周围攀爬。发现一人次扣2分

19禁止在宿舍故意闹事、挑起事端。发现一人次扣5分

20禁止互串宿舍

(本班级同学也不允许),发现一人次扣2分,若有留宿异性者各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21禁止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发现一人次扣1分

22杜绝浪费,必须做到人走电关、水停。若有者一次扣1分

23禁止在宿舍楼内贩卖商品及介绍他人推销商品,若有者一次扣2分

24禁止私自调换门锁或拆、搬床位。若有者一次扣2分

25禁止在宿舍内传阅、播放、观看淫秽音像制品和书刊杂志。发现每人次扣2分

26禁止在公寓内聚众打架、斗殴、姿意闹事或参与打架、作伪证、提供凶器。若有者每人次扣5分,并作纪律处分。

27禁止晚上使用手电筒。

28请假回家而不住宿的学生必须要到班主任处开请假条并且提前交到生活老师处。

29借钱、借物不归还并且造成一定影响者。

30随意拆看他人的信件,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

31不能在宿舍拍球、踢球。

二、 公寓卫生管理制度规定

1、 公共场所全部由学生负责清理,室内卫生由住宿学生轮流值日,共同负责。值日生利用早操、课外活动时间打扫卫生

(节、假日不变)。公共卫生安排到寝室后由寝室长责任到人,每天的寝室卫生打扫及整理必须责任到人,若打扫不干净者扣1分,没搞者扣3分。

(上、下午均进行检查),每周一下午为大扫除时间,要按内务标准做好。

2、 垃圾由学生倒到垃圾车,每天由值日生负责,不完成者扣0.5分。

3、 每天早上起床后各自负责整理好物品、折好被子等。若凌乱每次扣0.5分。

4、 每天的脏衣服及时清洗,不得浸泡于桶内,违者每人次扣0.5分

5、 每天内务卫生不搞者每次扣2分,卫生未按卫生标准搞好,每处扣0.5分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为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关于住宿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以教育为主,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1) 未经学生处批准留宿他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留宿异性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 在宿舍内不论进行何种性质的赌博活动,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 使用电炉、各种灶具、加热器者,除没收外,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若发生意外事故,则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 私自从室外乱接电线者,除没收电线外,纪律上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 在室内乱接、乱拆电源线、电器者,除照价赔偿外,纪律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 在宿舍楼内随地大、小便,乱泼污水,乱倒剩菜剩饭,在门、墙上踩脚印者,除清理好现场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 在宿舍楼内乱丢废弃物,随地吐痰,除清理好现场外,写检查并通报批评;

(8) 损坏公共财产、公用设施的,除按实际价值赔偿外,视损坏性质、手段、后果,纪律上给予相应的处分;

(9) 未经学生科批准,在宿舍楼内张贴广告、影讯、启事等材料者,除清理现场外,纪律上给予通报批评;

(10) 违反作息制度,在宿舍楼关闭后回宿舍的,作迟到处理,每次扣1分

(11) 学生在宿舍楼内、室内从事经商活动的,除没收所有商品外,纪律上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2) 未经学生科批准同意,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3) 对于拒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重犯者,加重处分;

(14) 连续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15) 夜不归宿者或经常在熄灯之后返校者,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6) 在学生宿舍楼内违反校规校纪,因个人原因造成各类事故的,责任人按事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7)个人扣分累计达到20分以上者请家长到学生科协助学校教育,达到30分以上者开除寄宿生住校资格,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注:请班主任组织学生和卫生内务标准一起进行学习!

长沙财经学校学生科

第10篇 学校宿舍卫生管理细则

学校宿舍卫生管理细则

一、宿舍内卫生:

(一)做法:

1、 舍长安排好本宿舍值日生值日,并检查督促本宿舍的卫生情况。

2、 值日生要做好值日的本职工作。

①每天早、中、晚各打扫宿舍一次。垃圾倒到楼梯口的垃圾桶内

②每天打扫一次冲凉房,厕所、内阳台及正对的走廊。

③每天拖地板两次

(秘括正对的走廊)。

④每天抹门、窗、墙上瓷砖一次。

⑤每天扫一次后面卫生。

(天花板、走廊、阳台的后面)

3、 舍员要保持宿舍的清洁,并整理好内务

(自己的用品)。

4、 严禁乱扔垃圾,乱扔垃圾者,由宿舍管理员作适当的处罚。

(二)标准:地面干净;无积水;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无污迹;物品无尘埃并摆放整齐。

二、 宿舍公共卫生:

(一)范围:宿舍楼的走廊,楼梯间和公共空坪以及宿舍楼四周卫生由生活园区负责打扫。

(二)做法:

1、 每天打扫宿舍公共卫生二次。有检查评比的卫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打扫时间和次数。

2、 每天拖一次宿舍走廊和楼梯间。

3、 清理水沟垃圾和淤泥。

4、 把垃圾清理干净。

(三)标准:

1、 宿舍空坪及四周无垃圾。

2、 走廊、楼梯间干净无污迹。

3、 地面、走廊、楼梯无积水无垃圾。

4、 垃圾桶没有过满的垃圾。

(四)措施:

值日行政检查卫生不达标按原有规定执行。即通报批评或罚款。

总务处

《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模板(十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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