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管理细则格式范本
管理细则格式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细则
一、劳动保护用品使用
1、进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考核20元 /件;
2、作业时或厂房内不戴安全帽者,考核30元 /次;坐安全帽者,考核50元 /次;作业时或厂房内未系安全帽带者,考核10元/次。
3、打磨、金属切削、金属切割等作业不戴防护镜或防护面罩者,考核50元/次。
4、戴手套打锤或操作转动设备、工具的,考核责任人20元/次。
二、检修牌使用
5、检修设备未停电、挂牌,有轨设备未设轨道卡的,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项;检修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摘牌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元/项。
6、检修牌填写不规范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元/项;检修牌挂牌位置不正确的,考核项目负责人20元/次。
7、检修负责人未亲自挂牌或亲自到场确认挂牌的,考核责任者50元/次。
三、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者,考核50元/人次。
9、高处作业时坠落工器具、零部件等物件的,考核责任班组20元/件。
10、高处作业未在下层相应危险区域边缘设警示标示或警戒线的,考核项目负责人20元/次;
四、转动设备使用
11、正在使用的转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效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12、使用高速转动设备或工具打磨或切割木头、铜件、铝件等软物件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13、违规使用氧气接各类风动工具的,考核责任者100元/次。
五、有限空间内作业管理
14、管道、容器等可能触电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压超过 36v的,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30元/次。
15、暗井、容器、管道、灰仓、燃气炉底等可能存在中毒、窒息危险的有限空间内检修作业未进行检测、未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无专人监护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100元/次。
16、未办理完有限空间作业证即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考核责任班组长5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考核责任人50元/次。
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区域作业
17、氮气、氩气设施及可能存有氮气、氩气等缺氧区域内的设备检修前未进行检测、未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无专人监护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100元/次。
18、在煤气设施附近休息、吸烟、睡觉的,考核责任者50元/人次。
19、未按规定堵盲板、未做煤气含量、氧气含量检测即行煤气设施检修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100元/次;煤气设施需动火检修,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即行动火的,考核动火人100元/次、考核责任目负责人100元/次。
20、煤气、天然气区域设施检修前,未使用煤气检测仪器进行现场检测再确认的,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煤气、天然气区域设施检修未佩戴报警器的,考核责任目负责人100元/次。
七、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
21、电焊机二次输出线接头(不包含端子接头)未进行有效绝缘防护的,考核责任班组30 元/处。
22、焊、割未经彻底清洗的各类密封容器者,考核责任人100元/次;焊、割带压力的各类密封容器、管道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3、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距离小于5米且无可靠安全隔离措施或乙炔瓶与氧气瓶、氧气阀门之间距离小于5米的,考核责任者30元/次。
24、氧气带、乙炔带、二氧化碳输气管漏气或氧气表、乙炔表、二氧化碳计量表接头漏气使用的,考核责任班组30元/处;使用损坏的氧气表、乙炔表、二氧化碳计量表的,考核责任班组20元/项。
25、氧气阀表箱使用结束后未拆除氧气带头或未关闭氧气阀门的,考核责任班组20元/次。
26、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在使用过程中未放稳倾倒或被挂倒的,考核责任者50元/次;乙炔瓶卧放使用的,考核责任者100元/次;使用中的各类气瓶安全附件缺失的,考核责任班组10元/次•项。
27、在氧气、天然气、煤气管道附近检修作业时,严禁在管道上进行引弧、焊、割作业,违者10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在未泄压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进行焊、割作业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次。
28、焊、割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隔离措施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次。由此引发着火或轻微烧伤的,考核动火人10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
29、焊接电缆线有裸露的,考核责任班组20元/次。
八、起重作业
30、在吊物下经过、逗留的,考核责任人20元/次;在吊物下进行检修作业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31、长距离使用磁盘吊吊运物件的,考核责任人30元/次;不摘磁盘进行吊运物件作业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32、天车工作业过程中未经地面人员指挥,擅自起升或降落的,考核责任人50 元/次;吊运物体在人员上方运行的,考核责任人100 元/次;天车吊装作业过程中自行换班的,考核责任人30 元/次;天车吊装作业过程中接打电话或看书、玩手机的,考核责任人50 元/次。
33、天车检修作业前未停电、未挂检修牌、未设轨道卡、未挂红色标识的,每项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次•项;在天车小车轨道梁上行走的,考核责任人100 元/次。
34、各类起重设备、工具必要的维护、保养、运行、检查记录缺失的,考核班组长10元/次。
35、各类起重设备、工具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的,考核班组100元/次,考核责任班长100元/次。
36、各类起重设备、工具隐患未消除而使用的,考核责任人3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20 元/次。
九、车辆管理
37、叉车违规载人的,考核驾驶员30 元/次,考核乘车人20 元/次。
38、箱体汽车人、货混装的,考核乘车人30 元/次。
十、消防安全
39、重点要害部位未办理动火证即进行动火作业的,考核动火人10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100 元/次;重点要害部位办理动火证但未采取防火、灭火措施即进行动火作业的考核动火人5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50 元/次。
40、在易燃易爆品附近动火作业未配备消防器材的,考核动火人3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20 元/次。
41、重点要害部位、场所内及易燃易爆品附近吸烟的,考核责任人30元/次。
45、灭火器过期或附件缺失没有及时更换的,考核责任班组长20元/瓶。
十一、电气作业
43、电气检修未执行停电、挂接地线、放电、挂牌、监护制度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项,考核班长50元/次•项;作业前未进行验电确认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44、非专业电工擅自拆、装电器设备或拆、接220v以上电源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十二、隐患排查与整改
45、有悬挂物的区域内检修前,未进行悬挂物危险确认和清理即从其下面行走或检修作业的,考核责任人50 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50 元/次。
46、各类设备检修后,其安全防护装置没有恢复或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的,考核责任人30元/项,考核项目负责人10元/次。
47、班组休息室、检修仓房、焊工房、检修作业区等所辖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出或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考核责任班组50元/项。
48、对作业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即行作业的,考核项目负责人50 元/次,考核班组长30/项。
十三、事故管理
49、职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肇事故),无论有何后果,未在第一时间上报车间的,考核责任班长100元/次;隐瞒不报,一经查出,考核责任班长200元/次;班组未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未进行事故分析和制定安全措施(必须是书面的)的,考核班长50元/天。
50、职工在检修作业中发生险肇以上事故的,区域长、班长、青安岗长依照当年安全责任状考核。
十四、其他
51、高压设备未泄压即进行拆卸作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不关闭风源拆卸风动工具的,考核责任者50元/次。
52、危险区域作业未安排监护人的,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30元/次;安全监护不力的,考核监护人50元/次;监护人员擅自脱离现场的,考核监护人100元/次。
53、检修前的安全措施实施未落实或明显不当的,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项。
54、班长安排工作时未详细说明作业所涉及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未指定项目负责人的,考核责任班组长20元/项;班组长或项目负责人违章指挥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对各级检查中发生的考核无法落实责任人的由责任班组长承担。
55、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考试不及格者,考核20元/次,并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加倍考核再补考,以此类推。
56、外来人员在班组责任区内违规作业发生的考核由责任班组承担。
57、不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的,考核责任班组长30元/次;班组安全标准化岗位活动记录不规范的或空洞无内容的,考核责任人10元/次•项;拿不出班组安全标准化岗位活动记录的,考核责任人20元/次•项。
58、对及时阻止非本人责任的各类事故发生的,奖励100~200元;对及时排查整改辖区内各类事故隐患的,奖励30~200元。
59、因违反规章制度被上级考核的,由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承担。
60、本细则与公司或检修厂相关规定发生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60、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3月31日
第2篇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细则格式怎样的
一、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每月举行1―2次安全知识培训,没有举行培训的,一次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罚款200元,扣分:5分。
二、安全员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对违章人员不制止,不处理,不及时上报调度室,违章指挥,一次罚款100元,扣分2―5分;对因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态度不好的,予以辞退。
三、瓦检员不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三检”,瓦检记录不清,不及时上牌公布,一次处50―100元罚款,扣分5―10分。
四、工人入井不佩带安全帽、合格矿灯、穿工作服、矿靴的,一次处检身员、跟班安全员各罚款30元,扣分3分。
五、斜井或上、下山巷道,规定“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如发现人、车同行一次处当班安全员罚款50元,扣分3分。
六:发现工人酒后下井,一人次处检身员、跟班安全员各罚款200元,扣分:10分。
七、机电设备必须专人操作,让他人代管操作的,一次处当班员50元,扣分3分,代为操作者一次处罚20元,扣分2分。
八、凡井下的设备专职操作人员不按《规程》规定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扣分:10分。
九、采煤、掘进作业面的顶板,经检查有安全隐患,除要求当时排除的以外,未排除的处跟班安全员罚款200元,扣分:10分;不及时处理到位的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十、采煤、掘进不按《规程》支护的,欠一支柱处跟班安全员20元,不按规定装箱的,一次处跟班安全员30元,扣分:3分(跟班安全员提出但工人不执行的,只对工人处罚);
十一、回采工作面,严禁一人回柱放顶,违者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30元,扣分:5分。
十二、电工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违章一条处罚款30元,扣分:5分;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其他事故的,由当班电工负全部责任,并扣分100分,符合辞退条件的,应予辞退。
十三、回风巷道要清理干净,经常维修以免堵塞,若因此造成通风不能正常进行的,一次处安全生产矿长50元,扣分:2分。
十四、井下工作人员不准在危险的地方休息,违者一人次处跟班安全员50元,扣分2分;严禁在井下睡觉,违者一人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50元,扣分:5分。
十五、井下的炸药、雷管严禁乱丢、乱放,雷管、炸药混装,违者一人次处放炮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六、井下如发现有人携带烟、火,一人次处当班检身员、跟班安全员各罚款150元,扣分5分。
十七、发现工人上、下班搭乘矿车,一人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八、风筒不及时修补,如发现有漏风现象严重或风筒破口达1寸以上,处当班安全员罚款20元,扣分:2分。
十九、处理瞎炮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严禁挖瞎眼,一经发现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二
十、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或空顶距超长,违者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二
十一、井下严禁乱挖滥采,为抓产量偷挖保安煤柱,发现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50元,扣分:2分。
二
十二、非本矿工作人员严禁入井,违者一人次处当班值班员罚款50元,扣分2分。
二
十三、本矿技术矿长,技术员必须搞好各类掘进,回采、通风、运输等巷道作业面的设计、布置;对安全隐患及时查处,提出整改方案,对掘进巷道没按要求悬挂中线、设腰线,欠一处罚款5000元,扣分20―50分。
并按矿规和协议有其它处罚的一并处罚;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不下井检查或没有提出整改方案的,一次处罚500元,扣分20分;对因技术矿长、技术人员的失职,引起的较大事故,除要求技术矿长、技术人员负赔偿责任外,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以上集分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每月满分100分,每月70分以上为及格者,全年总集分1100分,全年集分800分以上才能享受矿所设安全奖,并按集分在700分以下的,作辞退处理。
第3篇 管理实施细则格式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 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 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
第十二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第十三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十六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第十七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办法》第十八条所称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保证人同意为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填写担保书。担保书内容包括:担保对象、范围、期限和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担保书须经购票人、保证人和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所称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是指由保证人缴纳罚款或者以保证金缴纳罚款。
第二十三条 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五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 《办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
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 《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4篇 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格式怎样的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 2 名专职安全员。
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
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
9
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
9
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9 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2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2 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
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
9
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
9 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
9 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9
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2 2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2 2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 工程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4.1 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源,处罚10000.00元--100000.00元
4.1.1施工机械、工具
4.1.2临时用电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机械安拆方案报审各种施工机械必须上报安拆方案20220.00元 2按照报审方案施工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按照报审的方案施工20220.00元 3机械经验收所有大型机械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50000.00元 4机械限位齐全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有效。
10000.00元 5机械有保护装置机械机具必须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10000.00元 6人货电梯、龙门吊、井架提升机垂直度偏差小于3‰。
10000.00元 7塔吊垂直度偏差小于4‰,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10000.00元 8机具完整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完整、可靠。
2022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临电方案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20220.00元 2临电方案实施临电搭设必 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20220.00元 3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50000.00元 4电箱符合规范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
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00元 5熔丝符合规范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2022.00元/处 6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 地。
10000.00元 7动力照明分开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10000.00元 8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2022.00元 9施工用电三级保护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2022.00元/处 10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
5000.00元/处 11安全电源系统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 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0元 12焊机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0元/处 13橡皮护导电缆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1000.00元/处 14临电规范搭设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1000.00元/处
4.1.3基坑、挖孔桩 4.
1.3.1 挖孔桩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护壁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
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
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
桩径大于
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2022元/处 2桩周边防护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
必须在孔口设
1 米左右高的护栏。
2022元/处 3桩周边堆土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
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
1 米,并应及时运走.。
500元/处 4毒气检测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500元/处 5通风要求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
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500元/处 4.
1.3.2 基坑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22元/处 2基坑周边排水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1000元/处 3基坑周边防护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
1.2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200元/米 4基坑周边堆土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000元/处 5基坑积水基坑内不能有明显积水。
1000元/处
4.1.4外脚手架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方案的提交总包必须在外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0元/栋 2脚手架的搭设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0元/栋 3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1000.00元/处 4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20220.00元/处 5外架卸料平台搭建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 台方案进行实施。
10000.00元/处 6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
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0元/次 7外架堆放材料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10000.00元/处8防护棚高层建筑每一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
20220.00元/栋
4.2 不安全作业环境 处罚金额(5000.00--10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工种完成,同时要求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
10000.00元/栋 2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
1.2米。
10000.00元/栋/次 3脚手架铺脚手板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
5000.00元/栋/次 4密目网张挂严密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
500.00元/处 5满堂架与外架相连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
2022.00元/处 6隐患及时排除相关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安全责任方应及时对安全隐患排除、整改。
(及时是指2个小时内)2022.00元/处 7外架定期巡检记录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5000.00元/次 8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5000.00元/处 9施工安全通道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
5000.00元/处 10临边、洞口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
500.00元/处 11各类加工区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
2022.00元/处 12气瓶、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
1000.00元/次 13 动火现场动火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
500.00元/次
4.3 不安全行为 (500.00--5000.00元) 序号事项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三宝使用总包进场一月 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50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0.00元/个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
500.00元/人 2酒后上班作业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500.00元/人次 3打架斗殴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5000.00元/次 4无证上岗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
500.00元/人 5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物。
5000.00元/次 6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500.00元/次 7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00.00元/次
5 罚款和教育制度
5.1安全管理罚款责任相联性制度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
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承担管理、监督不当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主要责任处罚金额的30%。
5.2教育制度 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
违反要求处罚2022元。
每次处罚5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张贴通知,单位或个人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
出现二次以上者必须强制接受监理安排的安全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每次处罚5000--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10000元一5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5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
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理单位未及时要求整改的,对监理单位处罚金额由各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报工程部备案进行处罚。
6安全检查制度
6.1时间 ⑴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⑵由业主项目部部组 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⑶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并强制排名。
6.2 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制度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6.4 检查评价 每次检查会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该评价将作为每次排名依据。
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7 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7.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否则,处罚100000.00元。
7.2要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好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责任方处以10000.00元-100000.00元的处罚。
8、奖励
1、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
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 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2、连续2次项目安全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5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
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5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3、工程管理部每月安全评估无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当月累积罚款少于5000.00元)排名第一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20%;
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10%。
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总包的所有奖励应在本项目处罚总金额中解决,对于奖励由工程部与项目部联合作出,最终的奖励额度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各项目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后决定。
4、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5、奖励总金额:各项目所发生的奖励额度不得超过各项目部罚款总金额的80%。
6、公司各项目部必须在下一个月5日以前将当月各项目安全奖罚结果汇总报工程管理部。
第5篇 风电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格式怎样的
1.1 __ 为进一步规范风力发电分公司日常生产管理,建立和完善风电场的考核机制,约束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风电场的正常运营,提高风电场的监督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 》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风电场实际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1.2 __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生产部安全、文明等各项工作管理。
1.3 __ 本办法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可随时补充完善。
第二章__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2 安全管理
生产部、生产运行班组、生产检修班组严格按照《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等制度规范安全生产。
2.1 __ 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2.1.1 __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衣(安全带)、防坠器或安全衣(安全带)、防坠器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2.1.2 __ 无票工作或无票操作者,集团公司规定允许除外;
2.1.3 __ 工作票未终结即对设备送电者;
2.1.4 __ 未经批准擅自退出重要保护者;
2.1.5 __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防误装置解锁钥匙或使用其他解锁工具强行解除运行设备的闭锁者;
2.1.6 __ 停电操作时不验电就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者,或电气(低压)作业前不验电;
2.1.7 __ 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未造成后果者;
2.1.8 __ 违章指挥、安排职工冒险作业,未造成后果者。
2.2 __ 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2.1 __ 工作票无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开工前未进行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失误或漏项,办理了开工手续,未构成后果;
2.2 .2__ 非当值值班人员私自操作运行设备,未造成后果者;
2.2 .3__ 生产现场外包工程施工人员,从事危险复杂的工作应设而未设监护人或无人监护者;
2.2 .4__ 使用不合格的电气绝缘工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具、登高工具者;
2.2 .5__ 工作现场发生打、骂架或嬉闹,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秩序者;
2.2 .6__ 不执行安全规程或对现场情况不了解,盲目指挥者;
2.3 __ 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3 .1__ 值班人员不按值班纪律要求值班;
2.3 .2__ 不按规定抄录运行报表或擅自更改运行报表者;
2.3 .3__ 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交代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3 .4__ 工作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就开工;
2.3 .5__ 未办理开工手续或未得到工作负责人开始工作命令便进入现场进行工作;
2.3 .6__ 电气倒闸操作不按规定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户外设备不穿绝缘靴者;
2.3 .7__ 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从事检修工作不穿工作服者;
2.3 .8__ 操作中弃票操作或未按顺序逐项操作并打“√”者;
2.3 .9__ 工作中出现厂家人员、外协人员、民工在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现象的考核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
2.3 .10__ 检修、施工现场未按工完料尽场地清者;
2.3 .11__ 倒闸操作不执行“三核对”和“唱票复诵制”;
2.3 .12__ 未经明文公布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2.3 .13__ 安全工器具无编号、不按规定试验或试验无记录、无管理台帐;
2.3 .14__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者;
2.3 .15__ 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2.3 .16__ 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及切换者;
2.3 .17__ 进入生产现场未按规定着装者;
2.3 .18__ 无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权利的人员单独进入高压配电室、开关站者;
2.3 .19__ 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巡回检查或检查不到位者;
2.3 .20__ 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2.3 .21__ 未经当班值班人员许可,在低压回路上私拉、私接临时电源者;
2.4 __ 迟到一次考核50元,同一人多次迟到考核100元/次;
2.5 __ 无故早退按离岗处理,考核50元/次;
2.6 __ 安全学习、技术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考核责任人50元/次;因故未能参加后期不自主完成学习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7 __ 各班组负责人在现场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的人不加制止者,考核负责人50/次;
2.8 __ 生产用车辆,按照《交通安全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准驾证制度。驾驶生产用车辆违反交通法有关规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2.9 __ 严禁超速行驶,违返交通规则考核驾驶人员100元/次;无准驾证人员随意驾驶生产用车辆上路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2.1 0__ 以上规定未涉及,但是与安全文明生产相关,易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责任人明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处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考核。
3 风场运行工作日常管理考核
3.1 __ 擅自向控制室内微机安装软件,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3.2 __ 用控制室微机玩游戏,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3.3 __ 对日志的记录必须及时、内容准确、详细,涉及到的时间、地点、事件、人物要记录清楚,严禁有错字及漏项情况发生。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人50元;
3.4 __ 对新设备的投运、验收以及发现的问题必须记录清楚。未做记录或记录不清楚每发现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3.5 __ 日志中的记录必须保持连续性,不得出现记录不全现象。对前一个班或前几个班在日志中交待的设备缺陷,无论间隔多长时间处理好后,当班人员一定要在日志中交待清楚。每发现一处记录不完整现象考核责任人50元;
3.6 __ 值班员在当班期间一定要对本班的操作及其它生产情况及时在日志中填写。发现一次不按规定进行记录,考核责任人50元;
3.7 __ 与调度联系的工作,必须记录清楚。如有漏记情况发生,一次考核当值人员50元;
3.8 __ 值班员必须对本班的设备操作过程记录清楚,对操作日期、操作时间、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当前状态、操作原因一一填写。发现丢项或填错的,考核责任人50元;
3.9 __ 对定期切换的设备要在设备定期切换记录本做详细的记录,同时对于切换不成功的设备以及在切换过程中出现异常的设备,要在日志中对该设备的异常情况单独记录。存在异常未做记录或记录不清楚的,每项考核责任人50元;
3.1 0__ 设备保护的投、退要按要求进行填写,对保护投、退的原因、操作日期、时间一定要填写清楚,同时要在备注栏内记录下令人或保护停用、退出的其它依据。对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3.1 1__ 重要的工作联系、工作安排要按照要求随时登记在日志中。没有及时登记或者登记不清楚,考核责任人50元;
3.1 2__ 接班时要及时了解领导指示内容,以便掌握当前的设备状态、运行方式及重点工作。对领导指示未做了解、不清楚者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3.1 3__ 风机运行日志应完整记录整个缺陷的动态过程(即故障发生时间、通知消缺时间、实际消缺时间、注销时间),直至该缺陷注销,未注销的缺陷在交接班日志中应明确记录故障未消除原因。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3.1 4__ 风机运行日志中应明确记录哪些风机由于较大或重大故障,不能起机。记录不详,考核责任人50元,造成设备损坏或故障扩大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1 5__ 设备巡视检查记录本应按巡视检查时间节点要求,准确记录各数值,严禁超前或滞后记录。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50元。
3.1 6__ 每月5日前各班组应评选出本月本班日志及各种记录最优者、最差者各1名上报部门,部门将给予最优者奖励50元、最差者通报批评并考核50元。评选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严禁班组在评选中实行轮流做庄制,一经发现考核责任班组100元。
4__ 风机、箱变日常巡视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4.1 __ 风机每月应完成一次登机全面巡视检查,箱变每月应完成一次全面巡视检查,并认真、详实的填写风机、箱变巡视检查记录本,部门将定期对设备责任人巡视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没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的考核责任人50元每台次;
4.2 __ 每次巡视检查时应按要求填写巡视检查记录,不得漏项。巡视检查不记录者视为未巡视检查,考核责任人50元每台次,巡视检查记录不全者考核责任人50元每台次;
4.3 __ 风机、箱变巡视检查应认真、仔细进行,不得走马观花,应按巡视检查要求完成风机、箱变每个部位的检查,巡视检查记录中反映设备状态应与实际情况相符,若在抽查中发现设备实际情况与记录不符者,考核责任人50元每台次;
4.4 __ 在风机、箱变设备巡视检查完一周内,若巡视检查部位出现较大或重大设备事故考核责任人100元每台次;
4.5 __ 设备责任人在巡视检查中若发现较大或重大设备缺陷,应马上汇报班长或相关领导,若汇报不及时导致设备缺陷扩大者,考核责任人100元每台次;
4.6 __ 设备责任人所管辖设备由于巡视检查不到位,导致设备较大或重大故障者考核责任人200元每台次;
4.7 __ 由于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根据严重程度和影响进行考核。
5__ 报表考核管理办法
5.1 __ 各类报表均应按要求上报,不得私自更改各类报表中的公式或报表的模板样式。若对报表中相关内容存在疑问应及时询问报表管理人员,询问清楚后完成报表的上报工作。若上报报表中存在数据错误或内容不完整造成后果的考核责任人50元。擅自更改报表公式导致数据错误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2 __ 各类报表应按时上报,逾期不报者考核责任人50元(网络通信故障原因除外)。漏报,谎报考核责任人50元;
5.3 __ 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临时报表应按要求及时上报,不得有误在未接到终止上报通知之前,不得停止上报,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5.4 __ 两班组交接前,交班班组的任何报表应该是正确无误的,若在交班过程中发现报表错误情况,考核交班责任人50元;
5.5 __ 报表未按时上报,新疆公司打电话催促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6 __ 部门在检查报表中若发现存在错误情况考核责任人50元,若部门发现有些报表长期存在错误现象却没有人发现,或发现未纠正、未上报者,考核责任班组100元。
6__ 设备台账考核管理办法
6.1 __ 设备台账应有电子台账为主、纸制台账辅助。电子、纸制台账模板应按标准模板执行,私自更改模板样式者将考核责任人50元;
6.2 __ 对于新增设备应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建立初始设备台账,包括主辅设备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调试记录、试验记录等。若在新建或新增设备带电运行后仍没有建立设备台账者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新增设备责任人以最新设备划分为依据;
6.3 __ 设备台账应全面反应该设备技术参数(包括主设备、附属设备以及零部件)、验收记录、预试记录、故障记录、检修记录等实际情况。设备责任人应根据设备实际故障及检修记录实时进行更新。班组定期组织对班组各设备责任人设备台账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填写的班组内部考核责任人50元,部门每月对各设备责任人设备台账情况进行抽检,在抽检过程中若发现未按要求填写的考核班组长100元;
6.4 __ 风机设备台账应真实反映设备较大或重大缺陷(即风机发电机、齿轮箱、叶片、轮毂等大修或更换记录)、定检记录,巡视检查记录等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漏记、少记、不按时更新台账者考核责任人50元;
6.5 __ 箱变设备台账应定期更新设备巡检记录、消缺检修记录等情况。不按要求记录者考核责任人50元;
7__ 设备区域文明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7.1 __ 设备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自身所辖设备及设备区域文明卫生进行全面清扫,部门定期对设备区域文明卫生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每处考核责任班组50元;
7.2 __ 主控室桌面、地面卫生夜班人员在早上交接班之前应进行全面清扫,部门检查时,发现夜班人员未进行清扫者考核责任人50元;
7.3 __ 各配电室、主控室及值班室必须保持整洁。生产现场禁止吸烟,不能出现烟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张和杂物;不准乱倒垃圾,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次;
7.4 __ 班组要做到公用物品及工器具摆放整齐合理,不得随意乱放,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次;
7.5 __ 各人所辖卫生维护区按管理要求定期清扫,不合格者,限期清扫干净,无故不打扫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7.6 __ 中控室工具柜、厂区工具库各种工具、量具、安全工器具应按规定使用,借用必须要实名登记,对工具丢失或损坏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丢失工器具照价赔偿;
7.7 __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准确。若有事件未记录,考核安全管理人员100元/次;
7.8 __ 备品备件每月按时盘点,对备品备件使用不当或者丢失,考核责任人50元/次;
7.9 __ 现场生产、生活公用物品损坏后照价赔偿,如落实不到个人则按物品实际价格按职责由生产部全体成员负担;
7.1 0__ 以下情况者加倍考核
7.1 0.1__ 部门抽查卫生不合格的地方在下次检查时,未完成清扫;
7.1 0.2__ 为迎接公司及以上层面的检查,部门组织集体打扫完卫生。但是在上级领导检查或视察中文明卫生出现不合格者。
本标准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异议及时报主管部门
风力发电分公司生产部__
__ 修订实施
第6篇 高新管理办法细则范文格式
高新管理办法细则【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
(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五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第十六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认定工作负有诚信以及合规义务,并对申报认定企业的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高新管理办法细则解读【2】
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023年1月29日联合下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22]32号,以下简称“新办法”),修订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简化了认定程序,调整了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本文梳理了新办法与原办法的8项不同点,供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维护中参考。
一、知识产权标准不同:更加严格
新办法强调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即:“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不再认可原办法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
二、高新技术领域标准不同:更加精准
新办法和原办法都要求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新办法规定更加精准,即“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科技人员标准不同:学历放宽
新办法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而原办法在要求前述标准之外,还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四、研发费用标准不同:适当放宽
新办法与原办法一样,也是按照销售收入分成3个档次,规定不同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但是第一档的比例,由以前的6%,降低到5%,其他规定没有变化。
新办法规定,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产品收入标准不同:稍微降低
新办法规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而原办法是60%以上。原办法是不含60%的,而新办法含60%。
六、安全、质量和环保合法性标准不同:不得违法
新办法新增一条标准,即“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原办法无此项规定。
七、高新技术领域不同:有所调整
新办法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是8大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办法与原办法相比,变化最大的是第8项,原办法的第8项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企业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新办法对有关领域的具体规定,严格对照,审视自己的产品(服务)是否在规定的领域之内。
八、综合指标不同:有待确定
新办法要求“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具体要求应该按照另行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目前尚不得而知。
以上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办法与原办法的8点不同,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维护中,重视、遵循和利用新办法、新规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和优惠政策。
第7篇 管理细则模板格式
模板工程检查细则
1、模板制作安装的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上班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临边作业拴好安全带、园盘锯操作时不准戴手套。
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 模板制作时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每台设备应作保护接零,同时安装漏电保护器、空开,有专用的开关箱。
3、做好木工制作房处的电源线路保护工作,开关箱内不得搁放杂物。
下班时应拉闸断电上锁。
木工房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4、材料调运方面:
① 作业工人应配合塔吊司机、指挥工,对材料调运时不能超出塔吊最大起重范围之内。
② 吊运扣件等小规格的材料时应装入料斗内吊运,但必须装码稳固可靠防止掉落伤人。
③ 吊运模板、钢管时必须使用两根钢丝绳,同时绑捆牢靠。
④ 任何材料码放的位置必须牢固,离边坡(临边)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安超过1米。
⑤ 吊运材料时必须有专业指挥工在场指挥。
5、模板安装方面:
①模板安装时应按模板施工方案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② 在无外架防护的情况下不得进行边梁、边柱的支模施工。
③吊运到模架上的材料必须分散堆放稳固。
④在主体施工阶段,“禁止将钢管、模板、扣件对拉螺杆等搁放在外架钢管上”防止掉落伤人。
⑤不得损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 、外架连接扣件等其他防护设施。
⑥拆模“禁止将模架整体拆出后在大面积撬落板、梁底模。
6、安全用电方面:
① 班组必须设置专业的维护电工负责二级箱以下的临电安装、拆除和日常维护工作,“禁止非电工安装,拆除电源线路”。
②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路应无破损“禁止将电线只直接插入电线板内”。
③ 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使用电饭锅等电器设备。
7、卸料平台安装使用方面:
1安装时应有指挥工在场指挥,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斜拉钢丝绳必须与结构作可靠连接,设置安全扣。
平台的外侧应略高于内侧。
3每根钢丝绳应用6个绳卡卡牢,平台两侧应设置栏杆和挡板,平台板应铺平、铺牢固,外侧边设置平网,平台与建筑物之间应无间隙。
4安装完毕经项目部验收后,方可使用。
5平台材料码放不得高出平台栏杆,“严禁超载使用”○6拆出后应及时将该处的安全网及防护进行恢复。
第8篇 物业公司项目食堂管理细则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项目食堂管理细则
一、食堂进货管理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2. 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3. 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食堂管理员及炊事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 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二、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1.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 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 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4. 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以确保安全。
5.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6. 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 ,以确保项目财物安全。
(补充):
1、食堂购置的各种炊事器具和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必须有选择性地购买有牌号、有厂家、有说明书的、质量合格的产品。
严禁购买使用假货、冒牌货等不合格产品。
2、食堂使用的压力容器类厨房炊事器具(如高压锅,液化气瓶等),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
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国家相关部门年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食堂卫生管理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2.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3. 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 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5.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6. 食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7. 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8. 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9.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10.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11.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12.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13.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14.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格把好卫生关,防止'病从口入'(补充):
1、患有痢疾、伤寒、传染性皮肤病食堂人员不得上班2、不得穿拖鞋或无跟、露脚趾的凉鞋上班3、平时要养成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的良好习惯,工作时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
四、食堂人员管理规定1.食堂人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2. 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于白板上,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品。
(补充):
1、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
2、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3、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五、员工用餐管理规定1.员工用餐时须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及餐厅卫生。
2. 公司所有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
3. 员工用餐时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
4. 员工用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多次索要饭菜、不允许剩饭、剩菜,避免浪费。
5.员工用餐后须将残物倒入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累放整齐。
6. 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补充):
1、员工就餐期间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
禁止酗酒、斗殴、大声喧哗、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2、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先预约或通知。
六、监督检查行政人事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附表六《员工食堂卫生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
第9篇 中建四局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格式怎样的
中建四局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局项目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工程项目成本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在项目法施工过程中项目全额承包所发生的在项目成本核算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本办法所称'公司'均指'公司或分公司'。第二章 成本预测与计划
第三条 项目投标前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资源配置情况,对投标工程预计投入项目成本费用和企业成本费用进行科学分析的预测,在确定合理利润水平的基础上参与投标报价。严禁各单位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报价。
第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要素价格数据库,加强定额管理,为项目成本和企业成本测算提供依据。
第五条 项目中标后,公司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明确项目自行完成及对外分包的工程内容、范围,制定总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法,并对计划分包的工程内容组织招标。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确定的项目承包范围进行项目承包基数的测算,确定项目上交比例,如属'三边'工程,应根据类似工程承包情况暂定上交比例,待资料齐全时重新测算调整并与项目经理部签定《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具体详见《中建三局工程承包内部管理办法》
第七条 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对照承包基数,结合项目自身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总的成本计划,确定总的成本降低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公司应在项目经理部总成本计划的基数上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确定工程总的毛利目标。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月编制月度成本计划,并测算保本点。第三章 成本核算制
第九条 项目成本核算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各业务部门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写。
第十条 公司、项目经理部实行分级成本管理与成本核算,项目经理部管理和核算项目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成本,公司核算项目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成本,并管理、合并、汇总全部工程成本。
第十一条 项目成本制核算的内容
1、 人工费:包括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附加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 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结构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费用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3、 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 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
5、 间接费用:是指项目经理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办公费、差旅费等。
6、 分包工程成本(由公司核算,不在项目核算):是指分包工程的结算支出。
第十二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的方法
(一) 结算收入的核算
1、 结算收入的确定
(1) 项目应根据业主审定的预算,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当月统计验工报量,作为确认企业工程结算收入的依据,确保项目报量真实性、可靠性。
(2) 项目竣工报量前,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如生产统计、预算、财务、劳资、材料等)召开当月验工报量专门会议,协调一致,做到项目统计验工报量、形象进度、实际报耗三同步。
⑶ 对于变更签证部分,业主审定后可报量。对业主未审定的变更签证,原则上不予报量,由于实际成本已发生,项目应在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中予以详细说明、分析。
2、 项目承包范围内自行完成部分,项目经理部依据统计人员提供的本期验工报量,由项目成本员按照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上交比例,扣减相应的上交费用(劳保、计划利润、税金、施工管理费等)后作为项目承包收入计入'工程结算收入'相应子目,项目上交部分由项目成本员转帐给公司作为公司收入,由公司财务计入公司'工程结算收入'相应子目。
2、 公司对外分包的工程,由公司财务依据统计人员提供的本期验工报量,作为公司收入,直接计入公司'工程结算收入'相应子目。
(二) 实际成本的核算
1、 项目成本员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有关业务人员提供的原始凭证(如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按照费用的性质据实进行帐务处理,计入当期项目成本。对于材料已发出,但实际未消耗的应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2、 根据内部承包责任书或企业规定不在项目承包范围核算的费用,但又需在项目提取的费用,由公司财务直接计入公司工程成本。
3、 公司对外分包的工程,由公司财务依据统计人员提供的本期完成工作量扣除合同规定的总包管理费后直接计入公司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 项目应按月登记成本台帐,计算当月及累计盈亏情况,并按月填报有关项目成本管理报表(见第七章)第四章 成本控制
第十四条 人工费控制
1、 人工费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通过分部分项工程招投标,将人工费单价一次包死,明确劳务班组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单价及奖罚,同时月度预结算工作量实行从紧原则,一般情况按月度预算工作量的80-90%进行预结,完工后再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兜底结算,从而避免重复开工、多开工现象。
2、 有条件的工程可采取整栋或分部分项工程总价包干的方式,并将零星定额用工、计时工、包估工及所有未预见用工视工程大小、工期快慢及难易程度按一定比例包死,对于因各种原因事先无法计算工程量的项目,采取单价包干的形式预结,在工程量明确后再按总价包干办法调整。
3、 计时工指标控制,现阶段执行标准为主体工程3-5%,装饰工程15-20%,并在项目承包责任书中予以明确,实施人工费总价包干办法的项目,计时工、包估工的结算与支付采取包干合同的形式与作业班组单独明确。
4、 项目人工费总额实行工资含量控制,并在项目承包责任书中明确,月度及竣工兑现考核奖罚。
5、 劳务班组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应扣留劳务班组当月结算额的10%-20%作为风险抵押金。
6、 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定额工作内容,减少因返工、返修发生的人工费支出,同时对上一工序留下的工程质量问题需下一工序修复的费用,在结算时从上一工序扣除支付下一工序,避免因工程质量、工作内容的变更引发重复结算。
7、 各单位劳人科应结合人工费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定期编制、发布内部人工费信息价,实施人工费单价计划指导控制。
第十五条 材料费控制
1、 材料费控制采取'量价分离'的原则,即材料采购价格的控制和材料消耗量的控制。
2、 各单位大宗材料(主要指钢材、木材、水泥、砂、石)按照《中建三局材料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材料采购价格的降低比例。
3、 项目所急需零星材料由项目自行采购,公司按季发布五金、电器、低值易耗品等零星材料指导控制价,项目根据指导价实行限价采购。
4、 对有消耗定额的主要材料,以消耗定额为依据,实行限额领料制度,通过限额领料,与施工班组签定材料节超奖罚合同进行用量控制。
5、 加强计量控制,各种材料进场时,项目材料员、工长、施工班组、保卫等相关人员必须准确计量、验收。
6、 对部分小型及零星材料可采取按工作量计算消耗量承包给班组,随同人工费一并结算,由班组自行采购。
7、 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减少周转材料的使用数量及时间。
第十六条 机械费控制
1、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减少因安排不当引起的设备闲置。
2、 通过加强设备管理,合理调剂,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
第十七条 间接费用控制
1、 制度控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控制,如对通讯费、办公费、交通费等实行包干,实行费用报销二人会签制度,制定项目非生产用车配备管理办法等。
2、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实行定编定员管理。
3、 公司应加强对项目各项费用开支的检查监督。
第十八条 分包成本控制
1、 分包成本主要由公司进行控制。
2、 公司应严格分包工程招投标程序,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册,选择多家合格分包商进行招投标,确定合格分包商。
3、 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条款,在与分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应约定,双方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和结算风险,即业主支付工程款后支付工程款,业主办理结算后办理分包结算,以此降低企业风险。
4、 严格分包工程进度结算审核制度,建立分包结算台帐,使分包工程进度结算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第五章 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按月进行项目承包成本分析,逐项分析当月及累计各项费用盈亏情况,寻找盈亏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以财务部门为主,组织项目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协助项目分析成本升降原因,解决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项目成本分析遵循'量价分离'的原则,运用专门分析方法(如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找出影响成本的因素及影响程度,将各项费用支出与测算或预算进行比较,使成本活动始终处于有效控制范围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关部门通过审核项目成本管理资料及项目法施工检查等方式按月对项目成本进行考核,并由公司经理审批项目奖金或岗薪。
第二十三条 项目竣工与业主办理结算后,公司预算部门应办理项目承包内部结算,确定项目承包收入,项目经理部整理汇总有关成本管理资料申请兑现审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成立项目兑现审计小组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报公司经理审核后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第六章 成本管理报表
第二十五条 项目应于次月10日前填报成本管理报表,作为项目管理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的主要依据,也作为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考核项目成本、审批项目月度奖金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项目应于竣工并办理结算后填报成本管理报表,作为项目申请审计兑现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项目成本管理报表填报方法
1、 __ c01表:封面
2、 __ c02表:项目承包奖金审批表。项目成本员填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
3、 __ c03表:项目承包成本表。项目成本员填报,项目经理和公司经理审核。
4、 __ c04表:项目结算收入费用分析表。项目成本员填报,公司生产部门审核。
5、 __ c05表: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由项目成本员根据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分析情况整理填报。主要分析项目成本节超原因,检查项目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分析项目潜赢、潜亏情况,提出控制成本的方案和措施,进行项目资金分析。
6、 __ c06表:项目人工费结算汇总表。由项目劳资员填报,公司劳资部门审核。
7、 __ c07表: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由项目材料员填报,公司材料部门审核。
8、 __ c08表:周转材料摊销情况表。由项目材料员填报,公司材料部门审核。
9、 __ c09表:项目周转材料租赁结算表。由租赁站填写,租赁站长审核,每月25日前送项目经理审核确认。
10、 __ c10表:项目承包机械租赁结算表。由租赁站填写,租赁站长审核,每月25日前送项目经理审核确认。
11、 __ c11表:项目承包水电费汇总表。项目成本员填报,项目经理审核。
12、 __ c12表:项目承包材料消耗汇总表。项目材料员填报,公司材料部门和项目经理审核。
13、 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明细表。项目材料员填写,公司材料部门和项目经理审核。
14、 项目承包工程商品砼消耗汇总表。项目材料员填写,公司材料部门和项目经理审核。
15、 项目成本计划。由项目财务人员组织填报,项目有关部门予以协助。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内部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项目,自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局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前期物业管理保安奖罚细则格式怎样的
为了规范保安工作管理,提高保安队员综合素质,更好地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一、具体内容
第一款:有下列情况之一扣10元/次。
1、在岗仪表不整洁,不按规定戴标志,军容不端正(不带公司规定帽子或戴帽子不够端正,不扎公司规定的腰带,不戴领带,制服混穿)。
2、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或上级领导批准私自换班。
3、未按要求做好当班记录,登记不清楚,交接不清楚,不签名。
4、当值期间与外来人员闲聊。
5、不按程序规定及不按时对有关需封闭管理空间进行管理的。
6、值班时乱用对讲机,用语不规范。
7、岗停内不整洁,不卫生。
8、头发不整洁,帽檐下头发超过3cm。
9、早中班有坐岗现象,时间规定为上午7:30至晚上11:30。
10、下班后在岗位长时间逗留。
第二款:有下列情况之一扣20元/次。
1、值班时精神不佳,站姿不端正有东靠西依,勾肩搭背,插裤袋、接起袖口行为。
2、上班、培训、例会等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3、上岗时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写信、听收音机、看电视、玩扑克、下棋、打游戏机、打手机闲聊、用对讲机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4、军事训练不认真对待,不支持辅导工作。
5、下班后穿制服外出或有公司标志制服借给别人穿戴。
6、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影响小区环境。
7、不按管理规定,乱撕值班登记本、小区通知、告示等。
8、巡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9、擅自离岗或串岗行为。
10、在岗亭、值班桌、登记本或公司专栏或其它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
11、未经许可,私自调整打卡机,代替员工打卡,改卡或破坏卡机等。
12、未经允许私自带外来人员到公司工作区、样板间参观或摄影。
13、在宿舍使用超负荷电器的,造成不安全隐患。
14、值班区内发现有破坏绿化卫生或其它设施行为而置之不理。
15、发现小区内公用照明,公用供水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
16、当值期间发现各种存在问题及隐患不及时汇报的。
17、监督工作不力所造成的不良状态。
第三款:有下列情况之一扣30元/次。
1、无故缺席训练。
2、训练综合考评不合格的。
3、乱动乱触摸准业主或公司领导车辆的。
4、当月有早退。
5、当班时对讲机正常呼叫,故意不回应。
6、上班时间对客人或同事言行不礼貌,遭到客人或同事投诉,经核查为实者。
第四款:有下列之一者扣50元/次。
1、未经同意私自拿公司或业主物品。
2、上班时乱用公司办公电话,正常接听时电话用语不规范,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
3、无故迟到或旷工30分钟以上,35分钟以下。
4、工作不忠诚老实,欺骗领导或业主。
5、未经上级同意,擅自使用公司电脑者。
6、不按操作规程,损坏公司物品、设施或保安器材者。
7、不服从上司正常工作调遣者。
8、在当值有睡觉现象。
9、故意损坏消防、煤气、小区交通标志。
10、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1、训练及考评时表现标准低劣。
13、当值领班知情不处理、不汇报或隐瞒的,负连带责任,扣罚25元。
第五款:有下列情况之一扣款100元/次:若当月超过两次,则作辞退处理。
1、在小区内拾到东西或财物,不及时上交,占为己有者。
2、私自在小区内推销业务者。
3、无故旷工一个工作日。
4、在岗睡觉二次以上者(含两次)。
5、酗酒上岗者。
6、擅离职守或疏忽造成损失。
7、盗窃公司信函、机密或他人公司财物。
8、偷阅公司信函机密或员工私人信件。
9、故意破坏公司或员工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下。
10、侮辱、威胁、恐吓、危害业主或同事行为者(若情节严重者,作解雇处理)。
11、当值领班知情不处理、不汇报或隐瞒的,负连带责任,扣罚50元。
第六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嘉奖10至30元/次:
1、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忠于职守、乐于助人,受到员工、业主好评的。
2、服从工作安排,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任劳任怨,安心本职工作。
3、在生活中做到团结互助,促进团结工作。
4、以公司为家,有主人翁工作精神。
5、职业道德观念强,作风正派,思想上进。
6、业务技能强,军事技术过硬。
第七款:有下列情况之一嘉奖50至100元/次:
1、当值班人员或非当值班人员在公司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维护公司和业主利益或减少损失者。
2、对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
3、拾金不味者。
4、全心全意地为公司服务,取得明显成绩。
5、坚持正义,为业主生命或财产安全奋不顾身,勇于牺牲精神。
6、其他属嘉奖行为。
二、实施方法
1、每月主管,领班在检查工作中具体实施,并在登记卡上做好登记。
2、在同月中,前奖不能抵后罚,但后奖可抵前罚。
3、在实施过程中,凡遇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者,则按相关制度或法规处理或解雇处理。
郑重说明:队员犯规后,按相应条款处理时,若队员有对抗心理,对事实不确认的,则可停职进行教育,对事实确认后才能复岗。
停职教育期间公司只提供用餐,不发出勤工资。
以上奖罚细则,从2023年7月22日起试行实施。
《奖、罚记录凭证表》附后
---完---
编制人: 审批人/核准人:
维护人: 生效日期:
抄 报:李总经理、公司办公室各一份
下 发:半岛物业一份
第11篇 顶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格式怎样的
一、顶板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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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责任区分工
1.采掘单位对本单位作业地点分管责任范围内沿途巷道、安全出口、及施工头面顶板管理工作负责,由责任单位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及隐患处理工作。具体由采煤、掘进副总负责督办。
2.主运输系统、采区煤流系统巷道及煤仓联络巷,由责任单位运转区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顶板隐患排查、汇报工作。
3.水平轨道大巷、主要轨道上下山(绞车房)等巷道,由责任单位运搬区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顶板隐患排查、汇报工作。
4.水仓、泵房、变电所及安全通道、-430人行下山、-430轨道绞车房,由责任单位机电科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顶板隐患排查、汇报工作。
5.主要回风巷、无具体施工或分管责任单位的其他巷道、硐室等,由责任单位通防区负责顶板管理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顶板隐患排查、汇报工作。
6.巷修区负责全矿井所有巷道、硐室的顶板管理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并做好巷道报废及回撤管理工作。
以上2~6项具体由通防、巷修副总督办;2~4项具体由机电、运输副总协助督办。
三、 采煤专业顶板管理
1.采煤支护材料要求:
⑴ 工作面支护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要求。所有支护材料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⑵ 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备用材料的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办法等,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采煤面前顶板管理
⑴ 高档普采:采煤机割煤时,要跟机挂梁支临时柱,正常情况下拖后采煤机3~5m。松机割底煤时,回临时柱一次性距离一般不大于20m;支贴帮柱拖后采煤机组距离一般5~10m,贴帮柱间距一般不大于3m并用物料挤紧帮;移溜支正规柱拖后采煤机组距离一般不大于15m,并及时补齐;顶板破碎或下分层工作面要视现场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间距,补充措施说明。
⑵ 炮采:要分段放炮和挂梁,每段距离一般不大于20m,并支设临时柱控制顶板。
⑶ 综采: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及时移架支护。割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应采用带压擦顶移架方式,正常移架滞后采煤机一般不超过3~5架,端面距不超过340㎜。特殊情况要在作业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
⑷ 要严格控制面前端面距,尽量缩短空顶时间和空顶面积。
①高档普采当顶板破碎时,要采取预挂顶梁、加挂短顶梁、严密背顶、掏梁窝、挑板梁、套支长钢梁等超前处理措施。
②若炮采要减少装药量及每次起爆个数,每次放炮后必须及时支护,具体要求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③综采顶板破碎时要紧跟或超前移架,片帮严重时必须立即移架。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停止采煤。
⑸人员进入面前工作时,必须先采取可靠地临时支护和防片帮措施、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综采工作面采高大于3.0m时必须使用好护帮板并用物料护好帮后方可进入作业。
⑹端头支护:
①每次放炮后应及时采用四对八根长钢梁或不少于6架双楔调角定位顶梁棚支护顶板,支设临时支柱,然后出煤。端头支护的使用范围、支设及回撤方法、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必须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下分层工作面采用6架双楔调角定位顶梁支护顶板时,要用一对长钢梁托住棚头,交替迈步前移;若下分层工作面顶板胶结较完整替换棚头时,可直接采用6架双楔调角定位顶梁支护顶板。
②八层煤工作面两端头四灰顶板厚度正常且无断层、破碎带、二合顶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制定相应措施后,可以取消四对八根长钢梁支护或双楔调角定位顶梁棚支护,改为对柱支护。面前靠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的一排临时柱必须支成对柱,其它面前临时支柱可支成点柱,对柱和点柱的数量及支设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
③加强综采工作面上下两端头与顺槽三角区的顶板控制,正常情况下及时超前移架支护;顶板破碎时使用顺槽棚加强支护,顺槽棚应至少搭接在相邻两架支架上,且与超前支护连成一体。
3.采煤面后顶板管理
⑴ 正常情况下采空区冒落高度应普遍不小于
1.5 倍采高。
⑵ 局部悬顶或冒落高度不充分(<(2_5) ㎡)时,必须采用戗棚、丛柱、对柱、趄柱、密集支柱等加强支护措施;超过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措施。
⑶ 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的,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采取矿压观测、预报手段,防止悬顶大面积突然垮落造成事故(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工作面除外)。
⑷ 严格“自下而上、由采空区向工作面” 的回柱顺序和回柱操作“八大要领”,回柱把手、长柄工具、防倒拦绳等回柱工具齐全、合格。采煤面分段回柱,每段只允许安排一组人员作业,每组2~3人,一人回柱放顶,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观察人员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单人独自操作。回柱分段距离不得小于15m,分段接茬处应选在顶板较好的地段。回柱地点附近15m范围内不准有其他人员工作或停留。倾角大于15°的工作面,分段距离一般不得大于20m。回柱分段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⑸特殊情况下回柱:①在回“压死”的柱子时,要用掏底或松顶的方法回出。严禁用绞车或回柱器硬拉,严禁放炮崩柱子。②因矸石冒落推倒支柱,柱梁被埋住时,要先维护好附近顶板,方可扒出被埋柱梁。③因采空区大块矸石倚靠支柱时,要先处理大块矸石或采用“先支后替”措施后,方可回出柱梁。④下山回柱时,应采取好防推趄柱、防倒拦绳、远距离回柱等措施。⑤回撤回柱收尾时,应采用“扇形收口”逐渐回出,严禁整路一次性回撤。
4.安全出口及超前支护
⑴ 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距离应不低于30m,对顶板压力大、受采空区影响的顺槽巷道进行超前支护,超前距离应不小于50m,视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加长。
⑵ 遇顶板破碎或其它地质构造,可配合金属网加工字钢对上下出口进行超前加强维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5.综采过联络巷、停采回撤通道支护
①工作面距面前联络巷至少100m时,由采煤副总组织过联络巷现场会审,结合以往过联络巷支护方式、支护强度及推采经验,确定合理的支护形式、参数和过联络巷方案,区队技术员编制专项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区队执行。
②工作面在停采前至少1个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设计专题会议,结合以往或相邻矿井回撤通道支护经验及支护强度的矿压实测研究,确定合理的支护形式及参数,由生产技术科(技术)完成支护设计,区队技术员编制专项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区队执行。
四、 掘进专业顶板管理
1.掘进支护材料要求:
⑴ 工作面支护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要求。所有支护材料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⑵ 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备用材料的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办法等,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⑶ 锚杆及其锚固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制作,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否则不准使用。
⑷ 锚网、锚喷巷道作为永久隐蔽工程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度和施工档案直至巷道报废为止。
2.临时支护
⑴ 架棚巷道临时支护
①新开门巷道支齐三架棚后(不包括门棚),要采取前探梁作临时支护。前探梁可用11矿用工字钢或15kg/m钢轨制作。每根前探梁的固定点不少于3个,采用40t型溜子新链条、联接环和螺丝联接,螺帽要满扣,用木楔打紧,严禁重楔。
②前探梁的长度不小于4m,前探距离要根据循环进度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前探梁的根数,当棚梁净宽在
2.8 m及以下时用两根,棚梁净宽大于
2.8 m时用三根,均匀布置。
③前探梁上方用长度比巷道顶部宽度小0.4m的木板梁(宽_厚=150_60mm)和小杆或板棚接顶,控制前探部分顶板。有条件时可将棚梁预放在前探梁上,接顶架牢。
④因放炮崩倒崩歪的支架,必须待吹散炮烟后,从外向里,在支架和前探梁的掩护下,敲帮问顶,逐架扶正,背牢架实。
⑤在移动前探梁时,必须在支架掩护下操作,严禁空顶作业。
⑥上(下)山掘进,巷道坡度大于15°时,要有防止前探梁下滑的措施。
⑵ 锚喷、锚杆巷道临时支护
①锚杆支护的巷道要用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②前探梁可用11矿用工字钢或15kg/m的钢轨或直径不少于89mm,壁厚不小于4mm的厚壁无缝钢管制作,若采用其他材质作前探梁时,其具体规定必须在作业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
③当巷道宽度在
3.2 m及以下时用两根前探梁,当巷道宽度大于
3.2 m时,要使用3根前探梁。前探梁间距不大于
1.4 m,用金属锚杆和吊环固定。每根前探梁不得少于2个吊环,吊环螺纹拧入长度不少于30mm。固定前探梁吊环可使用巷道支护的锚杆。吊环每移动一次,都要检查其结构有无裂纹、开焊或变形,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
④锚喷巷道根据现场巷道围岩性质、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可采用初喷或者前探梁作临时支护;如果采用其它支护形式作临时支护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在作业规程中对顶板控制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做出具体规定。
⑤掘进工作面要时时备足至少10架与本巷道断面相适应的架棚支护材料,当遇到松软岩层或破碎顶板时,要及时改为架棚支护。
⑶ 砌碹巷道临时支护
要尽可能采用锚喷作临时支护。若架棚支护改为砌碹支护,必须采用四撑棚做临时支护,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四撑棚直径不得小于0.2m,需选用坚硬优质木材。顺向抬棚棚腿净里长应不超过
2.8 m,腿窝距底槽内沿不小于0.5m,横向抬棚腿窝距底槽内沿不小于0.3m。四撑抬棚接口处和梁与梁的接触处,都要用扣扒双面扒牢。
②支设抬棚前,要先将施工地点前后10架棚加固好。挖底槽前要先支好四撑抬棚。四撑棚托原棚不得超过4架,抬棚腿要落到实底,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防止高吊、失脚的措施。
③放炮开帮后,要检查加固四撑抬棚。待找掉顶帮活石,控制好两帮后,方可挖底槽。
④砌墙及挖底槽时的护帮措施要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作详细规定,以防溜帮和落石伤人。
⑷ 下分层巷道施工特殊规定
①下分层支护方式要根据矿压显现的实际情况确定,要充分考虑开采深度、上分层采后时间、岩性等因素。当巷道需开宽或遇压力集中区等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支对棚或缩小棚距等措施,提高支护强度。
②下分层工作面巷道与上分层工作面巷道必须内错布置,内错距离为2~3m。下分层巷道开门应选好位置,必须在上分层停采线之前进入下分层巷道位置。
③下分层掘进施工要做到一次成巷,严把工程质量,避免前掘后整,为防止放炮和耙装机耙斗碰撞造成支架变形,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④下分层巷道掘进遇上分层顶板破碎、出现网兜或漏顶时,要采取放小炮、掏梁窝的方法,用前探支架超前控制,并严密背顶,适当缩小棚距。
⑤当下分层巷道压力较大或上部有冒顶区及顶板冒落不实时,可采取增设拉杆、撑杆等措施,增加棚子的稳定性和整体性,防止滚梁、偏肩及歪斜变形,并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措施。
⑥下分层巷道掘进时,现场必须有数量充足的打撞楔用的长钎子或材质坚硬的圆木杆、抬棚、木垛料、小杆、木楔等材料。
⑸综掘机使用机载前探液压支架
采用zlj-4机载临时支护装置作为临时支护。割煤前永久支护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一个支护排距,割煤后最大空顶距离不大于
3.9 m。
①掘进机完成掘割装煤作业后,使综掘机退出迎头一定距离,确保使处于折合状态下的机载液压支架部分处于永久支护范围内。
②将综掘机截割头放下,然后对综掘机截割头及铲板停电闭锁。
③然后调整主架高度,伸开顶梁架和翼架到所需要的角度和位置,调整机架,使其平稳。
④将提前准备好的支护材料顶部钢带先放在机架上,调整钢带,留出钢带的第二个眼和第四个眼的支护空间(不得小于200mm_200mm),避免机载临时支护装置机架梁挡住钢带眼无法支护。同时调整好钢带之间的距离。然后用磁铁吸好,无磁铁或固定不牢时,用联网用的铁丝将钢带固定牢固。
⑤然后将提前准备好的钢筋网放在顶梁架钢带之上,以迎头向外的顺序依次放好钢筋网,并按规程要求联好网,最外的钢筋网要向后超出第一架钢带(面向迎头由外向里)不得小于一个支护排距。然后将钢筋网用铁丝固定牢固。
⑥操纵控制手柄,向前推动支护机架,调整第一架钢带与永久支护支架之间的距离达到一个支护排距。然后上升支架并调整机架倾斜角度,最后升到巷道上顶板,把钢带和钢筋网压紧在巷道顶板上。同时根据巷道断面将液压支架前伸梁和侧护梁伸展至最大位置,确保最大有效支护面积。
⑦人员站在有效掩护之下,首先在顶部钢带第二个眼和第四个眼打眼孔、上锚杆作为临时支护。
⑧支护完顶部钢带第二个眼和第四个眼锚杆后,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掘进机司机先把翼架收回到位、主架下降到最底位置,再折合主架和顶梁架,合到适当位置为止,然后将综掘机退出迎头一定距离。将综掘机停电闭锁。
⑨人员在有效支护下,先进行顶部锚杆、锚索再进行帮部锚杆、锚索的支护作业。严格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摘除危岩活矸。
⑩掘进机在掘进过程中如遇故障需就地检修时,必须先进行支护,支护到位后方可进行抢修,严禁空顶作业。
3.新开门、贯通、预透顶板管理
⑴ 巷道开门口的位置选择: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应避开断层带、岩石破碎带、老巷、三岔口以及实体煤与老空的交界处。
⑵ 开门必须加强支护:架棚工程必须使好双门棚,具备条件的地点必须打好吊挂锚杆,下分层巷道必须支设顺槽抬棚;锚网巷道必须于开门口打锚索加强支护,并施工顶板离层仪,加强顶板监测。
⑶ 新开门临时支护
①架棚巷道新开门口(三架棚内)或巷道调向无法正常采用前探支架时,可以使用点柱或前探棒作为临时支护。
②每个掘进迎头应配有2~3棵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或规格、数量与巷道规格尺寸匹配的木点柱、前探棒,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木点柱、前探棒的材质、长度、数量和布置方式等。
⑷ 架棚巷道
①新开门口必须使用临时抬棚,将开门口范围内及其两侧各不少于一架原棚梁托住。然后开宽巷道再使用永久抬棚,永久抬棚净宽小于
2.5 m时,可使用单抬棚;永久抬棚净宽大于
2.5 m时,要使用双抬棚,插梁端头要同时压住抬棚棚梁,插梁与永久抬棚及棚腿接合处都要焊挡板。插梁与抬棚棚梁用木楔加紧,不得重楔。
②抬棚棚腿不得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及桦木等脆性材料。
③抬棚的棚梁、棚腿要在同一铅垂面内,抬棚要固定牢固。棚梁与棚腿接口处要用卡子固定,棚梁两端要用锚杆固定在顶板上。若顶板不具备打锚杆条件,也可用锚杆将棚腿固定在两帮。
④架棚巷道开门要浅打眼,放小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基心及门口两侧岩体的破坏。抬棚与相邻支架必须用小杆背牢,打上撑杆,不准有四不靠的抬棚。
⑤两巷道立体交叉净岩帽小于6m时,要制定专门加强支护的措施。
⑥开门口形式的小绞车窝,抬棚与抬棚以里第一架棚的棚距不准大于0.3m,两棚必须互不关联,以防意外撞倒抬棚时,影响小绞车窝的安全。
⑦对巷道门子口、交叉点等,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挂牌管理制度。
⑸锚喷及锚网巷道
①新开门口要有加强支护的措施。跨度及压力较大的地点,如用锚索加固时要在措施中明确规定锚索的长度、数量和布置方式。
②对于复合顶板或有特殊地质构造顶板,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采用补打锚索进行补强支护或架棚进行二次支护。
③对有片帮危险的巷道必须对巷道两帮采用帮锚杆挂网或加木托盘进行支护,受二次采动影响的巷道要用帮锚网或帮锚索加钢带帮网进行加强帮支护(使用冷拔丝网或塑料网)。
④开拓巷道及服务年限较长的准备巷道在上述支护方式的基础上采用喷砂浆、混凝土的方式进行补强支护。喷层选择的原则:服务年限3年以上的准备巷道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喷层厚度以封闭岩面、锚网为宜,一般不低于30-50mm,开拓大巷一般采用锚喷支护,喷层厚度应不小于100mm厚喷射混凝土,根据具体情况要加钢带或金属网。
⑹贯通预透:
新开掘巷道与已施工巷道交岔布置,在施工贯通预透前后需对已施工巷道进行补强支护,并缩小循环进尺,加强顶板控制。
4.正常支护顶板管理
⑴ 架棚巷道
①支架规格及支设质量要符合规程措施规定,支架与顶邦之间的空隙必须背紧背实,不得空顶空帮。
②金属支架棚腿上端要焊接防掉棚梁的装置,焊缝必须饱满,无瞎缝,棚腿两端头必须焊金属垫板,以增加与棚梁的接触面积和减少棚腿钻底量。
③棚腿要支到实底,腿窝深度不得小于0.2m,有水沟一侧至水沟底以下不小于0.1m。
④当底板松软或棚腿不能支到实底时,棚腿下要穿鞋,鞋的材料、规格和使用方法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⑤靠近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架棚巷道支架间必须设牢固的撑木和拉杆等防倒设施。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在开始工作前及工作中,必须随时认真检查工作地点顶帮和支架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⑵ 锚网巷道
①根据采区地质说明书和采区设计,在对巷道围岩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理论计算法、工程类比法和实测法相结合,确定锚杆支护的参数。锚杆支护参数在作业规程中要叙述计算过程和选取的根据。
钢筋梯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4mm的a3圆形钢筋焊制而成,其宽度为60~100mm。
②采深超过400m的巷道支护,其锚杆杆体材料应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a5的螺纹钢筋或等强螺纹钢筋,杆体直径不小于18mm,杆体屈服载荷不小于7t,杆体尾部需作螺纹时,应采用滚丝工艺。锚杆托盘应采用厚度不小于6mm的20mnsi钢板制作,其尺寸应不小于120_120mm或不小于φ120mm。三点支撑抗压试验强度不低于设计锚固力。
③锚网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3.5 mm的冷拔丝或钢筋制作的经纬网或菱形网,网片的宽度应与锚杆的排距相匹配,长度可根据巷道顶宽和拱的弧长而定,煤巷和半煤岩巷用的网格一般不大于60_60mm,岩巷、锚喷巷道可根据岩性条件适当增大,但不应大于配套托盘的直径或边长。
锚网支护巷道,两网片搭接长度不小于60mm,并按设计要求联网,网片要拉紧,并与巷道周边围岩密贴,应将两网片搭接处压于锚杆托盘和钢筋梯之下。
④锚索应选用ф≮
17.8 mm的标准钢绞线,其外端的加紧装置应与钢绞线强度相匹配。锚索长度应按照锚入顶板稳定岩层不少于1m选择。
⑤用于生产中的水泥锚杆,其杆体和水泥锚固剂必须符合《水泥锚杆杆体》(mt218-90)及《水泥锚杆卷式锚固剂》(mt219-90)两个行业标准,杆体直径不小于16mm。螺纹钢树脂锚杆必须符合煤炭行业标准mt14
6.2 - 《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 》的有关要求。
⑥锚杆安装应使用锚杆钻机一次完成。锚杆托盘要密贴岩面,有网梯时要压紧网梯不松动,锚杆外露螺母部分为10~40mm。
⑦锚杆必须按规定做锚固力试验,并有试验记录。做锚固力实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⑧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当顶板出现离层时,要及时采取补强措施。
⑶ 锚喷巷道
①锚杆支护执行锚网巷道有关规定。
②锚喷支护时,喷射砼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比、速凝剂的掺入量、水灰比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砂子要过筛,石子要冲洗干净。
③锚喷巷道要严格实行光面爆破。锚杆位置、角度等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孔深不小于杆体的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角度应垂直煤层顶板或巷道周边,偏差不大于15°。
④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5.大断面硐室及综采开切眼顶板管理
⑴ 新开掘的硐室、巷道要做到一次掘进成巷困难,对因施工工艺要求,需二次掘进或永久支护滞后临时支护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⑵ 掘进开综采工作面切眼时断面较大,由掘进副总组织切眼开宽支护现场会审,结合以往切眼开宽支护方式、支护强度及施工经验,确定合理的支护形式、参数和开宽施工方案,区队技术员编制专项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区队执行。一般应先采取补打加密锚索或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木点柱等合适的支护方式加强支护,然后再刷大断面至设计综采工作面切眼断面规格尺寸。
6.过断层、裂隙带、石门揭煤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
①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勘查、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②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应采取缩小循环进尺,加密支护措施,服务时间较长巷道应及时喷浆封闭,也可采取金属支架二次支护。
③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④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缩小循环进尺,加密锚索支护,或采用u型钢支架加锚网喷的复合支护,缩小棚距加强支护。
⑤必须尽量减小空顶距离和空顶时间,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
⑥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或采取锚注加固顶板及围岩的方法施工。
⑦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并及时喷浆封闭。
⑧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顶板。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预注马丽散或罗克休超前锚固的方法。
⑨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摘掉。
五、 巷道扩修、维修、换棚,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独头掘进巷道必须撤出迎头施工人员,严禁与迎头施工平行作业。施工前要将作业地点前后10m范围内的支架,全部进行加固。
2.整修换棚必须先支后回。修复更换一架棚子,要先支设点柱或使用前探梁控制顶板。更换两架以上的棚子,要先支设抬棚或前探梁控制顶板。当巷道倾角较大时,还必须加支趄柱、护身柱等。在控制好顶板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换棚等作业。具体控制顶板方法,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3.整棚时只准一人操作,一人配合,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在棚子两侧同时操作。修棚时应逐架进行。严禁用手拉葫芦等工具违章整棚。
4.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依次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严禁分段平行作业。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5.为方便支棚、整棚和处理漏顶,每个掘进头应配有2~3棵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井下现场必须备有扁钎、撞楔等专用工具材料。
六、 加强顶板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的实施办法
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顶板管理,落实顶板管理责任,井下各施工地点现场交接班后,采煤区队的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必须首先将沿途巷道、超前以内和工作面的顶板、支护做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员工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班中每2-3小时检查一遍。采煤机割煤时,区队盯班干部对割煤后的顶板及时观察,并安排人员对顶板进行有效的控制,安监员负责对挂梁、临时支护进行重点监护。工作面过断层需托顶煤放震动炮或八煤需放压炮、遇二合顶时每次打眼,定、放炮时必须检查顶板、煤壁及支护情况并采取措施处理。掘进区队只有一个施工地点的,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要对巷道沿途及迎头的顶板、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班组长或盯班干部对迎头进行敲帮问顶,安监员负责监护。有二个施工地点的,盯班干部、迎头组长一组,安监员、迎头组长一组,分别对两个迎头进行敲帮问顶。有三个施工地点的,盯班干部、迎头组长一组,工长、迎头组长一组,安监员、迎头组长一组,分别对每个迎头进行敲帮问顶。每个组要在开工前、放炮前、后对迎头顶板进行重点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当隐患处理完毕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迎头作业。掘进支护工每班打锚杆时要对顶板岩层、岩性变化情况进行探测标识、记录,同时在交接班时由当班班长或盯班副区长向下一班班长或盯班副区长交代清楚,以便控制循环进度,并把详细记录汇报工区技术员。现场顶板发生变化或可能有隐性隐患时,必须在交接班时对下班交代清楚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分类交接。所有负责检查的人员都要将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写入现场写实记录本上。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每人考核500元。
2.井下各施工地点严禁空顶作业。割煤、松机超距离支护不及时不合格的、临时支护不合格的、空顶距离超规定的、面前有冒顶危险不超前预挂顶梁的、迎头前探不及时前撺的、二合顶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的等类似情况一律按空顶作业处理,是管理人员的就地免职,是工人的解除劳动合同。
3.掘进迎头必须使用挡矸帘。根据巷道断面尺寸不同,工作面放炮、扒装完毕或掘进机截割完毕,前探临时支护到位、合格后,迎头采用与巷道断面尺寸匹配的挡矸帘护帮挡矸,挡矸帘宽度小于巷道宽度不大于0.5m,高度小于巷道高度不大于
1.0m且要固定牢固。否则对当班区队干部、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责任人每人考核1000元。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帮问顶时必须使用专用长柄工具,每个掘进迎头必须配备最少2根不低于
1.8 m的长柄工具,每个采煤面必须配备3根不低于
1.8 m的长柄工具用于敲帮问顶。敲帮问顶时要在可靠支护的掩护下对巷道危岩活石和采煤面煤壁进行处理。采煤面由工长进行处理,安监员进行监护,掘进迎头遵守
第一条 规定的分组进行此工作。否则每次对责任者考核300元。
5.高度重视八层煤二合顶管理。采煤面由盯班干部、安监员分别进行检查,要做到开工前、每个循环生产前都进行检查,及时掌握二合顶的情况。掘进迎头由盯班干部、安监员、迎头班组长进行检查,要做到开工前、每次放炮前后分别检查迎头及迎头后50米范围内的二合顶情况。对不能清除的二合顶要及时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交接班时必须对下班交代清楚工作地点的二合顶情况,要做到层层交接、人人有数。否则对当班区队盯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每人考核500元。
第12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规范嘉峪关分公司生产、检修过程中的停送电管理,保证生产、检修安全进行。
第二条 适用于嘉峪关分公司各作业区所属区域一切停、送电作业。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 三方确认:指相关设备生产方、操作方、检修方共同确认。
(二) 申请人:对设备进行申请停送电的检修、维护或其它作业负责人。
(三) 批准人:嘉峪关分公司设备能源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作业区作业长、设备管理员(责任工程师、协理工程师)、工段(区)长、值班长。
(四) 停、送电操作人:具备电气作业资质的运行电工、维护电工或电气协理工程师。
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嘉峪关分公司设备科负责本制度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同时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落实。
第五条 安全环保处负责本制度具体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第六条 各作业区负责本制度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第七条 所有与停、送电有关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以及相关的危险源控制措施。
第八条 申请人依据所检修的设备办理工作票,一张工作票只能填写一台设备。
第九条 批准人对检修设备的名称、停送电时间、影响程度及要求进行确认。
第十条 停送电操作人对检修工作票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执行停送电操作。
第十一条 低压设备检修停、送电
(一) 在嘉峪关分公司实施的任何低压设备检修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
(二) 设备管理员在制定检修计划时,要在检修项目后注明需要停电的设备,以便办理工作票时填写停、送电项。
(三) 检修负责人办理工作票时应填明检修项目和需要停送电的设备名称、编号。
(四) 批准人在签字以前,必须对停送电申请人填写的检修项目和需停送电设备进行确认无误后才可签字。
(五) 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检修批准人留存;一份交由检修方留存。
(六) 停送电票用复写形式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填写规范,不得涂改。
(七) 停送电执行过程必须由两人共同进行确认和共同完成,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人在“停、送电操作人”栏内签字,监护人在“安全监护人”栏内签字,任何情况下禁止单人进行停送电操作。
(八) 停、送电操作人可以是电气点检(巡检)人员或电气运行人员,并且要求停、送电操作人为同一人,如果因交接班不能保证停、送电为同一人,则必须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和现场交接,以确保停、送电准确无误。
(九) 停、送电操作人必须持证上岗,明确危险源,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十) 停送电操作人在执行停送电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其它有关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源控制措施。
(十一) 检修单位名称应填写到负责检修作业的班组;检修负责人是从事检修作业的检修单位班组长。
(十二) 停送电必须按照工作票、调度指令上的内容执行,其它停送电申请方式一律无效,严禁以打电话、打手势等方式停送电。
(十三) 在所有 500v 以下的停送电执行过程中,停送电操作人必须按标准佩带劳保用品,人站在开关侧面,手放在已确认位置正确无误的开关上,然后将脸转向外侧,不得正视开关进行停送电操作。
(十四) 停电操作人操作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和操作人互换检修牌和操作牌(此时操作牌由检修负责人持有,检修牌悬挂在具有操作权的操作台、遥控器或机旁操作箱操作把手处),检修牌上必须有持有人的信息(姓名、岗位、联系电话),要求字迹工整,悬挂醒目。检修完毕后,先办理检修终结手续,现场检查具备送电条件后检修方与操作方互换检修牌与操作牌,并拆除安全措施,操作方再组织送电。
(十五) 在检修后的整体试车中如需停电,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十六) 生产方负责挂设接地线或采取安全措施,检修方在办理检修工作票手续并拿到批准人签发的检修工作票返票(第二联)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工作。
(十七) 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交回工作票,生产方负责检查现场拆除安全措施。
(十八) 设备启动、停止由相关岗位操作人员确认并执行,其他任何人均无权操作。
(十九) 悬挂检修牌的设备,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操作。
(二十) 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同时检修现场必须挂牌、设警(检修现场悬挂“有人工作”,停电设备操作把手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停电牌),并在工作票中对挂牌、设警位置进行安全确认。
(二十一) 由于各作业区检修单位不同,特制订适合各单位检修工作票,开关站、整流所、各低压配电室严格执行《变电站(发电厂)第
一、二种工作票》;多功能机组、天车、桥吊检修严格执行《多功能天车检修工作票》;其他设备执行《设备检修工作票》。
(二十二) 多功能机组检修工作票规定
(1) 天车工根据生产方指定的检修地点,将多功能机组、天车、桥吊停放在合适位置,在不需要动车的情况下安全监护人通知停电操作人停电,并在相应电源开关上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停电后停电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在工作票相应栏签字,做好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各部位检修人员开始检修作业。
(2) 检修过程中如某部位需要带电试车(办理工作票时必须备注),此部位检修人员应通知现场安全监护人,由现场安全监护人确认可以送电并且送电不会造成其它部位设备故障,现场安全监护人通知其他检修部位的人员暂停检修作业,离开检修现场,同时通知送电操作人,经送电操作人确认后方可送电,天车工鸣笛后对天车进行相应的试车操作,试车操作完毕后由现场安全监护人通知停电负责人再次停电(停送电必须由同一个人操作,因交接班不能同一个人操作必须要备注并现场交接),此项程序确认后现场安全监护人方可通知各部位检修人员恢复检修作业。
⑶ 各部位检修作业完成后,检修负责人通知现场安全监护人检修结束,检修方、生产方认真检查检修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办理检修工作终结手续并签字,送电操作人与安全监护人互保送电。天车工现场检查确认是否具备试车条件,在试车过程中,各部位检修人员应对其相应检修部位的检修效果进行确认。
(二十三) 设备检修工作票规定
分公司其他低压设备检修时需办理设备检修工作票,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如需停现场设备电源时,由停电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共同完成停电,停电后悬挂相应警示牌。检修完毕后,检修方、生产方认真检查检修现场并确认签字,办理工作终结手续。送电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共同检查设备具备送电条件方可送电。
(二十四)如检修人员未办理检修工作票手续,检修人员进入设备内部检修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由检修单位负责。
(二十五) 当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不需请示,应立即切断电源,操作盘、箱、柜有急停开关的可按急停开关(再次恢复急停开关时必须由同一人完成),并汇报厂调度及相关领导采取抢救措施。
(二十六) 其它未尽事宜执行集团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高压设备停送电
(一) 凡是由各开关站、配电室直配的整流机组、变压器、空压机、高压风机等高压设备停、送电必须由生产技术科、设备能源科审批(能源中心调管设备需能源中心审批),停、送电严格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二) 一切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均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使用工作票执行,除事故的检修外,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三)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接受两张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 张工作票的任务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四) 工作票的填写及签发严格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工作票制度执行。
(五) 高压设备停送电必须依据调度指令执行,操作人员认真核对设备名称及编号,确认无误后由两人互保进行停送电操作,严禁私自操作高压设备。
(七) 当发生危机设备、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需停电时,岗位人员先操作停电,再逐级汇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相关支持性文件:《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第二版)》
第十五条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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