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某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规范从业单位的安全行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平安工程、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省交通厅下发“双标”管理文件和“平安工地建设”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结合*****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目标为: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尽量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创建平安建设工地。
第三条 *****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零容忍的理念。在研究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安全,在检查考核工作时重点突出安全,在“双标”管理和优质优价活动中同步考评安全。当安全与其他工作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活动。
第四条 *****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穿“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理念,坚持“抓工作必须抓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通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措施,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参加*****高速公路公路建设的所有从业单位在完成工程任务时,必须同时做好相对应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参加*****高速公路公路建设的所有从业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必须同时做好相对应的安全工作,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全责。
第五条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事前预防”、“过程监管”和“重心下移”的方法,坚持“安全隐患责任追究”与“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同样重要的安全管理理念,加大安全隐患监管和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一线和管理一线,强化各标段驻地业主代表和监理的安全监管职能。业主将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通过加强业主标段驻地代表管理工作和加强监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安全的监管和全过程控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八条 *****高速公路各从业单位均应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东莞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统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1、*****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在上级单位统一领导、安排、部署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由*****公司其他高管、安全监查部、工程部、技术部、办公室、合约部、财务部、协调部等成员组成。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查部,安全监查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监查部和工程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的落实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日常安全工作由安全监查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协调和规划,由安全监查部专职安全工程师和工程部驻地业主代表具体实施。
5、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需要变更时,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公司行文确认。
第十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标准。
2、拟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对本项目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法对本项目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和年度安全生产的考核与信誉评价。
4、受理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行为实施处罚。
5、组织事故救援,制定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规范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
6、按事故发生报告程序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安全监查部主要安全职责
1、对上级机关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从业单位年度控制考核目标。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要求及时传达,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体系。
3、具体组织对本项目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和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
4、监督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及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监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5、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工作。
6、监督检查各单位制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高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7、督查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强信息沟通,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调查处理工作。
8、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账的建立、安全费用的计量支付、规范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9、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具体负责协调较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0、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工程部主要安全职责
1、参与对本项目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参与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和验收。
2、按照《*****省公路工程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及标准》和《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办法》、《施工现场量化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下发《安全违约违规处罚通知书》。
3、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4、监督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及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监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验收整改落实情况。
5、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并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6、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监督监理单位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和验算,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7、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和完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督促及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8、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支付情况的审核、现场验收确认和规范使用的监督管理。
9、监督检查各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队伍和作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1、监督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不规范及不作为管理行为,督促发挥其安全监理作用。
12、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其他部门安全职责
1、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项目各类安全生产培训、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信息发布、组织协调交通工具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做好群众组织、安抚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承担*****公司内部安全责任,对食堂、宿舍、办公场所、车辆及消防、用电、防风、防汛、防疫、安全保卫负责。
2、技术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管工作,对重点、难点项目安全生产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组织设计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和配合工程部和安全监查部督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协调部负责地方联络工作,协调处理与当地各有关单位、部门以及沿线村民的关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地方问题,防止各施工单位和地方群众发生群体性事件。
4、合约部配合工程部、安全监查部对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组织机构及专职人员进行符合性审查。
5、财务部配合办公室做好公司内部安全工作,配合工程部、安全监查部对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安全监查部和工程部负责人安全职责
1、主办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危险源的识别、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预防方案的审查;
2、具体承办本项目安全管理规划,代表公司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
3、具体负责对施工难度较大、施工工艺和施工安全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作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审查,有需要时督促施工单位报请有关部门实施专项审批或组织专家论证;
4、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报的总结、汇总和上报工作。
5、具体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以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对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传达,并督促驻地业主代表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工程部驻地业主代表安全职责
1、负责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及专职安全工程师审定的安全方案,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
2、负责督促本项目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经审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方案的具体贯彻和执行。
4、负责对所管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各类安全内业台帐的建立与维护。
5、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公告,并定期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进行应急预演。
6、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7、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使用的管理工作。
8、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台账,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安全费用计量和支付的审核确认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本项目的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预案,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章 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 各从业单位参加本项目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允许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挂篮、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验收,业主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 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教育培训支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支出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查文件应当真实、准确、详细,满足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意见。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设计单位应当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选派熟悉业务的技术人员担任设计代表。设计代表应当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配合协作,帮助其他单位准确、完整地理解设计意图,保证设计意图的正确实现。设计代表对施工中出现的地质、地形条件与原设计不符的情况,应当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和安全生产需要,及时完善设计方案,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现场施工安全。
第二十五条 为公路水运工程提供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的单位,应确保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设施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对于尚无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和设施,应当保障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组织和职责。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要点和目标,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审核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9、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和定期巡视检查。
10、参与或主持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
11、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安全保障规范要求。
12、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独立组织和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13、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刻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业主驻地业主代表。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提出复查或复工意见。
14、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难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合同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单位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4、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签字盖章同意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监督:
⑴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⑵滑坡和高边坡工程处置;
⑶灌注桩基础、深挡墙基础(超过2m)、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⑷桥梁工程中的梁、拱、高墩(超过25m)等构件施工;
⑸隧道工程中的浅埋、不良地质、高瓦斯、富水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⑹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⑺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⑻爆破工程;
⑼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和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⑽跨越国、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道路施工交通安全疏导;
⑾桥梁挂篮施工;
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⒀桥梁架桥机架设施工;
⒁其他业主和监理认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5、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工作档案。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进场和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路线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合场出入口、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隧道口、孔洞口、基坑边缘、脚手架或其他支架、桥面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7、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双标”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施工驻地,将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分开布置,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的设置必须满足安全和消防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医疗救助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所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自购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加工组装的临时房屋和加工棚、架,必须经驻地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9、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和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
10、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档案台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1、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2、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3、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同时接受业主的监督管理,对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内容、定措施、定验收的原则认真组织整改,并跟踪检查,狠抓落实。
14、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6、施工单位应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落实组织、人员、救援队伍和必要的设备、器材和急救用品,并组织演练。
17、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二次伤害,并立即向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18、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制度,搞好现场各项安全技术资料的记录、归档,按照规定建立和保管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各从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章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制定一系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纲要,同时制定下列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作为补充和完善,具体包括:
1、《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2、《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办法》;
3、《施工现场量化考核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5、《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8、《教育培训制度》;
9、《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制度》;
10、《消防管理制度》;
11、《易燃易爆品管理办法》等。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业主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除了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大纲和监理计划》、《安全生产监理实施办法》、《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外,还必须制定各项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监理责任制》;
2、《安全生产监理会议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制度》;
5、《安全监理巡视和检查制度》;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7、《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安全事故隐患监理检查、复查验收制度》;
9、《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跟踪制度》;
11、《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监理定期核查制度》等。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安全生产最重要的直接和主体责任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业主、监理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完善详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6、《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9、《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巡查制度》;
10、《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检查制度》;
11、《安全设施和施工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3、《危险源、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14、《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15、《消防用品、危险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16、《施工现场防火及消防制度》;
17、《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8、《施工用电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19、《施工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20、《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
21、《安全生产事故及三防应急救援预案》;
22、《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3、《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24、《卫生及防疫管理制度》;
25、《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
第三十二条 从业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同职责要求建立各自的安全责任制制度,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公司要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监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理责任制,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同承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三条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责任考核以安全隐患责任考核为主,通过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现场的量化考核的方式,对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的结果,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奖罚。
第三十四条 监理和施工单位应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消除生产事故隐患放在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落实各项监控和治理措施。*****公司将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内容、定措施、定验收的“五定”原则,督促完成整改,对排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销号,采取有效手段,迅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五条 各从业单位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危险有害因素(即危险源)数据库,区分危险有害性质和程度,分类整理,动态监控。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初期结合设计图纸、地勘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情况调查、本单位人员、技术、设备资源情况等,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即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经监理单位审核签认后,报*****公司安全监查部备案。对重大危险源要实行有效监控。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监理、施工单位安全检查日常安全巡查、定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定期专门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十七条 *****公司安全会议主要有两种:
1、安全生产现场会。随时召开,重点解决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突发事件和根据安全形势需要即时或尽快解决的安全问题。
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安全形势和工程总体进展安排进行调整,重点是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上级的文件批示精神,总结经验,实施奖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各从业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制度,确定使用范围,明确使用和审批程序。
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业主、监理单位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消除、整改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支出。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按照国务院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没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四十条 各从业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演练,同时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第四十一条 各从业单位要按照*****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必须指定专人对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材料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公司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第四十三条 *****公司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
3、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
6、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四十四条 *****公司和监理单位对公路工程下列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现场驻地;
2、施工作业点(面);
3、危险品存放地;
4、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
5、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
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工程及施工作业环节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做出如下处理:
1、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题单位限期整改;
2、施工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3、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4、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第六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和奖罚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以安全隐患责任考核为主,采用量化扣分的形式,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评。并根据各阶段量化考核结果,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罚。
第四十七条 对整改不力,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的从业单位,*****公司将把其列入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单位,加大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力度,同时采取约见单位法人代表和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等手段。
第四十八条 安全考评将作为创优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工作不合格或不得力,不得评优,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同时各从业单位安全考评结果将纳入*****省交通厅信用评价管理范畴,作为省厅和总公司信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九条 从业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挤占、挪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两次以上的单位,*****公司保留暂停支付、代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和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有效使用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能立即改正的,责令其立即改正;无法立即改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暂时停工;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违约罚金:
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却从事相关工作的;
3、未按规定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4、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或未按方案组织实施的;
5、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6、爆破器材无专人保管,炸药雷管库房未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未制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出入库和运输、使用管理未按照制度执行的;
7、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或提供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办理工程保险和工伤保险的;
8、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并登记的;
9、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明令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10、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详细说明和交底的;
11、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
12、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13、未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保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有上述行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15、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16、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17、未组织安全检查的;
18、其他违反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发生安全事故,且施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以下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违约罚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2、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4、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第五十三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对其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违约罚金:
1、未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的;
2、未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3、未设立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的;
4、未按规定进行巡视旁站,或未做好巡视旁站记录致使安全监理作用缺失的;
5、对巡视旁站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对其发出的整改通知内容未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情况,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未及时向*****公司报告的;
6、施工单位因安全原因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监站、*****公司责令整改后,未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7、所监理的施工单位被处以安全违约罚金,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8、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
9、其他违反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如与现行法律、法规范有异议时,以后者规定为准。本办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办法的形式不断完善,有关细则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监查部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高速公路施工时的安全管理
编号:
施工单位
警示: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 程
工 种
交底内容:
路面施工时的交通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因其车流量大、 车速快的特点, 施工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为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是安全管理规范化, 如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及准备工作的制度化、 安全施工及安全设施布置的规范化、 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施工检查的全过程化、 安全施工责任制、 施工过后的安全总结等。 在安全管理上应认真按照《 安全施工法》 、 《 公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交通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和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关于公路施工中安全施工的规定,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和现场管理工作, 努力杜绝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前, 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 一) 及时与交警部门及相关公路管理部门取得联系, 制定详细的现场交通管理方案。
( 二) 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流量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确定施工路段长度。
( 三) 由交警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情况, 合理确定施工区限速等交通管制措施。 其中施工区的限速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1 、 限制速度不能超过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 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与施工区人员活动、 施工类型及道路的情况有关:
2 、 限制速度应考虑到路上通行的绝大多数车辆的速度, 不宜过低;
3 、 限制速度宜统一, 并提供给司机突发事件和对交通控制设施及人员指示的反应时间。
( 四) 施工时, 应通过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等手段发布道路施工消息, 提醒过路车辆注意施工情况。
( 五) 按确定的交通控制方案, 用于道路施工交通维护的交通安全标志应准备充分
( 六) 施工前, 应对所有上路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从思想上重视安全施工。
( 七) 对所有上路的施工机具( 车辆) 进行调试, 保障施工机具的正常运转。
( 八) 施工单位应协同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制定紧急应变措施, 包括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疏导措施等。
( 九) 施工前, 还要确定施工区的安全管理施工方案 , 画出安全管理方案示意图, 写出必要的文字说明, 在施工安全教育会议上开会, 予以清楚的说明, 并做到现场工作人员人手一份。
重点强调:
交底人签名
现场副经理
安质部长
交底日期
项目总工
劳务队
工队负责人签名
工班长签名
作业班组全体签名:
第3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民工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爆破安全规程》(gbb6722-86)、《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长:郑建中。副组长:邹正明。组员:刘文庆、范承余、张松求、童中余 何金武、夏柱林、张尤平。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具体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总监办、各驻地办、施工单位成立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作为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总监办、各监理、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和成员,负责对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工作,真实反映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状态。
第三章 保证体系
第八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九条 通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施工人员的2%-4%配备专职安全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面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六条 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不准使用聋、哑、残、老民工。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杜绝“六害”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八条 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十九条 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 检查考核与月度奖惩
检查方式:检查考核分自检、监理工程师检查、业主、监理巡查和业主组织的大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范围为参与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第二十条 自检,各项目部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内容及要求与规定,对本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定期自检自查,做到一日一小检,一周一大检。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中。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检查, 各监理单位对各项目部的检查与考核实行日常工作检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把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检查纳入日常的监理工作之中;集中检查考核实行每日一小检,每周一大检,其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评比原始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安全大检查,由黄塔(桃)建设办组织和主持,由相关单位参与。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内业资料等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建设办还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其抽查的结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依据之一。每次检查评比,业主均将检查结果及要求整改的内容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通知各施工单位和驻地办,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若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或逾期未整改的,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处以每次项300-1000元的罚款。
对建设办组织的安全检查中不认真进行检查的检查组成员每次罚款200元;不积极配合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不按时或不参加建设办组织的安全会议的单位每次罚款500元,对建设办要求上报的资料逾期不报每次罚款300元。
总结评比:奖惩评比设立专项奖金,由黄塔(桃)建设办根据总评结果最终为各单位分别做出总的评价,并分别根据各单位考核情况按下列标准进行奖惩兑现:
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月检查得分满分100分,对于月评得分前三名施工单位分别颁发优胜流动红旗。对于月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将发警告黄旗.连续三次黄旗警告的,将处以1万罚款。
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出现一起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取消本月评比资格并处予施工单位5万元罚款,处予总监办、驻地单位各1万元罚款。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给予1万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6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二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5分,给予6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4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累积排名第三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0分,给予3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2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奖惩同施工单位挂钩:
1、对于监理单位所辖的施工单位本月总评得分第一且所辖标段中无施工单位得分低于75分的给予驻地办2000元奖励。
2、对于监理单位本职工作总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给予4000元处罚。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详见考核评分细则。
第4篇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⑴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开工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⑵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员持证上岗,施工生产中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⑶教育职工在施工现场养成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良好习惯,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禁止上岗。
⑷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⑸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
⑹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双方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领工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⑺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报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⑻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案。对各类事故,均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同时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2、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和检查落实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3、火工品的使用与管理安全措施
⑴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库房内和施工现场设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管理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库房设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运到工地的炸药若当天未使用完,必须如数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火工品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
⑵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同意后实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
⑶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资由爆破工程师提前2~3天上报用料计划。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⑷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⑸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4、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⑴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培训和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⑵坚持酒后不驾驶,疲劳不驾驶,不超载,不超速。严格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不得带故障上路行驶。
⑶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⑷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洞外灯光示警标志。
⑸洞内设专人指挥运输。
5、设备、防火、防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⑴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⑵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爆破物品距离不少于30m,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2m;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⑶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⑹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道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花线。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电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⑺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⑻洞内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
⑼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
6、安全奖惩具体措施
⑴项目经理部与各专业队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半年综合考核评定。
⑵奖励: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即考核期内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无交通责任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的施工队将进行奖励。
⑶处罚:发生重伤二人以上事故,将进行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从重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当事人的法事责任。
第5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1 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1.1组织保证
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职安检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其中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为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检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落实,督促工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各工区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1.2 制度保证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1.3 责任保证
建立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2 主要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1 场地布置及现场安全控制
总经理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1)开工前作好以下准备
1)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
2)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2)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塔吊、施工升降机械的装拆工人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和财务资源部门负责确认。大型浮吊、沉桩机、钻机等专用设备操作应按安全作规程严格进行,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工程占地面积大,又是水上、地面、高空多工种、多工作面协同作业,安全防护工作十分重要。对高处作业、水上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技术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实施要点:
1)按照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方案执行。
2)防护职员落实到人,具体由现场办、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长负责操作。
3)工作平台、临时码头、栈桥、现浇支架应有搭设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定期对施工平台,扶手立网进行检查,做好防滑及破损修补工作。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布置须符合防火、防爆、防高温、防雷电、防风、防雾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符合安全规程。
2)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3)陆上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每一个标段要组成一个由15-20 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也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j46-88 的规定执行。
2.2 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机械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施工过程中企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管理要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基本原则。
(2)建立健全机械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机械人员安全职责
1)督促有关机务人员(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做好机械例行保养工作。
2)负责机动车辆、机械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周(日)活动。
3)负责机动车辆年检工作。
4)办理机动车辆养路费运管费等证件或规费交纳手续。
5)调查处理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及保险车辆的出险索赔。
6)翻印、制定或修改安全操作规程。
(4)操作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在运转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能启动作业.
2)作业时应精力充沛、思想集中,遵守有关法规,严禁酒后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作业中应认真监视机械运转。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剧烈震动、异响、异味及温度和压力突变等)应立即停止检查,排除异常后才能继续使用。
5)机械运转部件未停止前,一般不得接触转动部分或对其进行维修。
6)驾驶员操作室应保持清洁,禁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杂物。
7)按规定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8)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9)起重设备应严格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5)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进场前,应为机械提供使用道路、水、电、临时机棚和停机场地,并排除对机械作业有妨害的不安全因素。
2)机械进入现场后,有关管理人员应分别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该机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指挥、配合施工,但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4)文明生产,保持机械、车辆及停车场所的整齐清洁。在有危险的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特定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机械设备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机械设备
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4)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5)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6)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的要求执行。
7)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做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9)大、中型机具设备和车辆必须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专人持证上岗。
10)租用大、中型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定协议,在使用、维修和保养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
11)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工作。
(7)安全环保的检查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其重点为
1)作业环境的安全生产水准或条件是否合格。
2)各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合格.如制动装置、报警装置、限位装置等的技术状况。
3)机械的发动机排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噪音是否在要求范围内。
4)某些机械的电气安全状况,如搭铁装置,防护水平,各种自动装置的整定值等是否符合规范。
5)某些机械运行中的排污、排废、粉尘及有害物质等危害人身健康和影响环保的危险源。如拌和楼排污、粉尘排放,修理车辆的废油处理等。
(8)事故处理
1)机械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要迅速抢救伤员,在不防碍抢救人员的条件下,注意保留现场,并迅速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2)故无论大小,肇事者和肇事单位均应如实上报,并填写机械事故报告单。一般事故报告单由肇事单位存查,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告单应在三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3)机械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
4)舶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事故统计是反映安全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依据,机械部统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种事故统计报表,对隐瞒不报,少报,使事故统计不实者,从重处罚。
2.3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水上工作人员要穿救生衣,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2)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3)从事架子施工的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进行模板施工,高度超过2 米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在距边缘 1.2-1.5 米处应设置护栏或架设护网,且不低于1.2 米,并要求稳固可靠。
(4)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0)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要求。
(5)人员上下通行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准攀登模板,脚手架、或绳索上下,并作好进入口等防护措施的管理。
(6)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设置密孔阻燃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
第6篇 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室安全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对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能负责。
(二)加强对全处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落实教育培训工作。
(三)制定综合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案,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总结安全工作,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五)每年不少于两次向管理处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建议。
(六)及时落实综合线的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整改措施。
(七)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
(八)审核和印发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并认真做好建档工作。协助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好安全生产会议。
(九)确保重要文件卷宗严密,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负责全处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因渎职失职、职工违章或腐败现象造成重大事故的调查及对责任人处理工作。
(十二)必须按'安全财会室'标准做好防范工作,负责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票、证、现金等资金的安全工作。
(十三)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对安全经费做好落实工作,并负责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本业务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案,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7篇 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主要危险性分析及防范措施
一、引言
近来,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形势总的来说有所好转,但还非常严峻。同时,据权威部门调查差不多80%的事故都是人为造成的责任事故;而发生责任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而间接原因就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够、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等。再者,有些企业管理者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总认为几年甚至十多年不发生事故,那以后也不会发生的,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警惕性不高,还出现违规操作。另外,企业自身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又不到位,导致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存在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鉴于此,我们有必要把公司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性进行分析,并针对主要危险性提出科学、规范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主要危险性分析
1、施工检修方面
⑴高速公路及设施的养护管理过程
高速公路及设施的正常养护管理是确保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一般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等。当路面出现坑洼不平、桥头出现“桥头跳”现象、沿线设施不完善或存在安全隐患等时候,相关部门需要对其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当高速公路及设施达到服务年限的时候,就必需对其进行大中修,确保全面恢复高速公路的原设计功能。在这些日常的维护保养以及大中修过程要进行交通管制,如某一环节没做到位,对作业人员、驾驶员或其他人员都会造成很大的危险性;在施工中会出现摊铺机、搅拌机等设备伤害作业人员的可能;同时,因正常在粉尘、高温环境中作业,还会发生患尘肺、中暑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的可能。
⑵隧道清洗和收费岗亭的机电检修过程
高速公路隧道因其特殊结构和特点,隧道内的灰尘、尾气往往不容易扩散,容易导致隧道照明、交通信号灯变暗,摄像机拍摄的效果变差,机电设备运行容易出故障等。因此,时间一长就会给隧道的安全通行造成很大的威胁,为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高速隧道,通常安排每季度进行一次隧道清洗,对墙壁、瓷砖进行清洗,对隧道的设备设施进行检修;而收费岗亭的交通信号灯、情报板等设备随着老化或其他原因也会发生故障。当对上述的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检修时,往往要爬上铁架子或登高车在离地4米左右的空中进行高空作业,如稍有不慎,就会有从高空坠落造成伤害的危险,地面上的人员有可能会被不慎坠落的工具等砸伤的危险,铁架子如果质量不过关可能会有倾翻的危险,机电检修中如不按规范操作还会有触电的危险。
⑶广告牌的建造、整改或维修
广告牌既是高速公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又能为公司产生较大效益。但广告牌在安装、整改或维修中要用到吊车、焊机和焊枪、挖掘机等主要机械或工具,吊车在高空作业中可能会有起吊物从高空坠落导致地面上作业人员被砸而伤亡的危险,作业人员在吊车上进行作业时可能会不慎而坠落造成伤害的危险,在进行焊接时可能会引起灼痛和触电的危险,而广告牌由于自身质量问题可能会发生钢材坠落或整体倾翻的危险,同时,因没有做好防雷措施可能还会遭受雷击的危险,等等。
⑷沿线管理房的建造或整改施工
高速公路沿线有隧道所、收费所、配电房等房屋设施,是高速公路营运及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起着各个路段的中心和枢纽作用,这些房屋设施的质量将直接影响高速公路的营运及安全管理。随着职工队伍的不断增加及房屋使用功能的不断扩展,只能通过增加建筑用房面积和整改办公用房来满足需要;为了使各所的食堂卫生条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又要对食堂进行整改。以上这些对房屋进行整改的施工过程往往存在极大的危险性,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六个主要危险行业之一,在建设过程会用到起重机、电梯(升降机)、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或设施),在作业中会涉及很多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因此其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2、营运管理方面
⑴道路正常行驶过程
高速公路作为现代化的交通设施,与一般公路完全不同,具有通行能力强、速度快、路况好、服务优等特点。但高速公路在正常的通行当中,由于驾驶员、速度、路况、车辆等不利因素的存在,往往会导致一般、较大甚至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既威胁了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又造成了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道路的通行能力。如果相关部门处理不及时或不恰当,甚至会造成二次事故的可能。为确保高速公路“快速、高效、安全”,就必须对上述因素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才会有效的控制事故或者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完善高速公路通行的优越功能。
⑵隧道、道路以及收费亭、车道、广场等的监控过程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是公司进行现代化管理的主要工具,监控员通过监控系统对隧道、道路进行实时监控,可以做到事故的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可以及时通过情报板和限速标志等提供路况及各种控制信息给驾驶员,使驾驶员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和及早做好心理准备,以确保行驶安全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对收费亭、车道、广场等进行实时监控,可以防止收费员的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可以防止驾驶员冲卡逃费、收费员贪污票款等现象的发生,可以观察收费广场的所有情况以便监控员能及时作出反应以确保整个收费系统的安全运行。但监控员在监控过程,往往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如疲倦打瞌睡、玩游戏、手机上网、电话聊天等,使得隧道、道路的监控任务不到位,特别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而没及时发现也没及时报警,就会严重影响隧道、道路的快速疏通,甚至会发生二次事故的可能;而收费系统的监控任务不到位,就会给收费员的不文明行为、驾驶员的冲卡逃费等现象有了可乘之计,收费亭、车道及广场等更会存在一些不可知的安全隐患。
⑶隧道所处理各类应急事故过程
高速公路隧道在正常的通行当中,会出现许多不安全的现象,如隧道内有行人、抛散物;会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泄露事故;会碰到台风、雪灾等恶劣天气;会发生山体滑坡、隧道停电等现象。当隧道发生上述的事故和现象时,执勤队会根据事故和现象的大小以及等级及时按照相应的隧道应急处置预案进行预警、处理和施救。当有行人、抛散物出现时,巡逻车要停下来对行人、抛散物进行处理,由于隧道的不利因素及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的存在,在巡逻车停下及进行处理过程中往往存在极大的不安全隐患;当发生各类事故时,执勤队要到达相应路段进行预警及事故处理工作,特别在摆放和回收红帽和封道牌时,由于同样原因,也存在极大的不安全隐患;当发生台风、雪灾、山体滑坡等现象时,隧道所会成立应急小分队,需要及时做好对各类事故的预防工作及灾后的抢救工作,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特别在抢救过程,应急小分队会遭受多方面不利因素的威胁。
⑷收费员收费过程
目前高速公路的收费方式还是以半自动收费为主,即由收费员和机器共同完成收费的一种方式。因为需要收费员参与收费,即在发卡和收费过程,就会发生一些不可避免的判断几类车型的误差(现在由于对货车、集装箱等车型实行计重收费,已经不存在判断误差了),以及收费员发现驾驶员有冲卡、换卡、逃费现象时,由于驾驶员的蛮横,正常会和驾驶员发生口角,更有甚者还会发生斗殴的可能,直接威胁了收费员的人身安全;还有一种现象是当车辆在进出收费亭特别是出口准备收费时,由于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车辆的不安全状态的存在,往往会发生车辆碰撞岗亭、超高车辆的货物倾翻等现象,无形中也会威胁收费员的人身安全;另外,收费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岗亭间行走时也存在一些不安全的因素。
⑸机电设备系统的运行及检修过程
机电设备系统是保证高速公路正常运行和充分发挥道路通行能力的主要管理工具,是高速公路发挥其“高效、安全、和谐”功能的重要保障。一般包括收费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紧急电话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子系统组成,当某一子系统发生故障时,会直接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会降低交通安全性,会增加交通能耗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会降低司乘人员出行的舒适性和方便性等。为了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修措施,但在检修中,因涉及到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就会发生触电、坠落等不安全现象的可能。
⑹在高速公路上处理各类应急事故过程
当高速公路发生一般事故时,施救中心的工作是对抛锚、事故车辆进行排障、拖运或对货物进行装卸、转运等,交警部门的工作是对事故的处理及责任认定等,而路政部门的工作是对道路及设备受损的勘定等;当发生火灾和危化品泄漏事故时,还需要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参与施救;当有台风、雪灾、山体滑坡发生时,高速公路沿线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疏通和施救工作;上述各相关部门在应对各类事故时根据各自职责做到及时清理高速公路上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交通障碍以及行车的不安全因素,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自身失误、不利条件、相关知识缺乏或其他相关原因的存在,往往会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可能。
⑺公司的车辆行驶过程
公司有公务车、巡逻车、登高车、接送车等许多类型的车辆,在高速公路的营运、安全、日常等管理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但在各类车辆的行驶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车辆、道路、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的存在,会发生各类交通事故的可能,严重的威胁了驾驶员以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更会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2023年,国务院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里新增加了一项特种设备就是厂(场)内机动车辆,而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又属于特种作业的一种,可见国家对厂(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公司的所有车辆都要参照上述条例和特种作业规范进行操作。
⑻办公大楼运转过程
公司办公大楼的重要作用就是给公司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也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在高层大厦里办公,其安全性往往被不少人所忽视,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会手足无措。这里主要有两个危险性值得注意,一是大楼某一层如发生着火,就会直接威胁整座大楼的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二是所有办公人员在上下电梯时,如电梯存在质量问题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就进行检修,那就可能会发生被电梯门夹挤或坠入电梯井内的事故。高层防火建筑规范和火灾逃生方法列来受到国家重视,而电梯又属于特种设备的一种。因此,高层大厦既要防止火灾的发生又要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防范措施
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想在各类生产活动中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还是不可能的,但只要思想重视,预防措施得当,事故是可以大大减少的。而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因此,在对各类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时,主要是做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运用管理手段、技术手段以及法律手段等,把生产活动中的危险性及时排除或降到最低,做到防止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的损失,确保安全生产。同样,高速公路营运的安全管理也主要以预防为主,通过对各类存在的主要安全危险性进行分析,从安全管理措施、安全培训教育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三方面着手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的损失。这里主要从上述三方面着手进行简要论述。
1、安全管理措施
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来确保安全生产是所有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其框架或内容都是大同小异的,主要是一些制度性的东西,结合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实际,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制定和实施。
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所有类型人员和所有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制度,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⑸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比如在房地产工程项目上,在高速公路沿线管理房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上,在高速公路土建或机电的大中修工程项目上;
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定期、节假日、专项、综合性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⑺建立各类事故或各类型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2、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员工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主要从以下四类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⑴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的负责人;
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⑶公司所有员工;
⑷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作业、车辆驾驶作业、登高作业等作业人员。
3、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手段,公司在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时应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随时实施、随时检查、随时监督,确保安全生产。通过上述的主要安全危险性分析,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制定和实施。
⑴实行交通管制进行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a、养护公司
①按照施工规范设置养护作业控制区,严防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②按照施工规范设置、摆放和回收红帽、封道牌、导向标志等各类安全施工标志;
③所有施工车辆和预警车辆按照规范设置警示灯牌、标识、车身标色;
④养护作业区外及区内按照规范设置专人进行交通和各类安全设施管理;
⑤按照规范统一穿戴反光背心和劳动防护用品,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⑥按照规范进出作业控制区,车辆、工具、材料等按照规范进出作业控制区和摆放;
⑦养护作业的设备设施按照规范使用,涉及使用特种设备、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⑧在粉尘、高温环境中作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尘肺病、中暑等国家职业病的发生。
b、隧道所以及收费所
①发生抛锚、追尾等事故时严格按照隧道所、收费所相应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操作;
②适时开展火灾、危化品泄露、台风等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确保熟练掌握;
③对处理事故或设备维修进行安全预警时,及时更改情报板、信号灯和限速标志,巡逻车开启双挑灯、警灯并间断开启警报;
④按规范摆放红帽、封道牌、导向标志,并做到摆放回收过程应随时注意来车方向,确保自身安全;
⑤普通事故应根据严重程度、车辆、设施损失、人员受伤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快速疏通车道;
⑥火灾事故要竖立“救人第一”思想,根据起火物质和部位、被困人员以及火情发展情况,积极开展相应的施救和灭火工作,并确保自身安全;
⑦危化品泄漏事故根据泄漏物性质、泄漏部位、被困人员等情况采取相应的抢险和处置方案;
⑧台风前应确保所有设施完好并准备充分物资,特别在登陆期间,更应提高警惕,确保人身安全;
⑨雪灾及冰冻时要准备工业盐、防滑麻袋、铁锹等工具,并根据路面雪灾和结冰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⑩当停电时要确保ups能正常供电和发电机能正常发电,并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操作。
c、施救中心
①定期对所有施救车辆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②严禁疲劳、酒后、醉酒和超速驾驶,雨、雪、冰冻天气应谨慎安全行驶;
③施救时要开启警灯、警报器、双挑灯,并严格按规范摆放回收红帽、封道牌、导向标志;
④对故障车辆施救时严格按“施救工作程序”的前后步骤操作,确保安全施救;
⑤熟练掌握台风、雪灾等恶劣天气的施救操作流程,严防出现人为操作失误;
⑥熟练掌握火灾、危化品泄漏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按规范参与施救处置;
⑦施救时按规范使用文明用语、按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与司乘人员发生争吵、打架;
⑵防止坠落、触电、倾翻等的安全防范措施
a、机电设备检修
①进行电工作业时,必须持证作业;
②必须熟悉所有机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规程;
③当需登高进行机电检修时需持证作业,并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④所有用来登高作业的车辆、钢铁支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⑤在进行电工作业、登高作业、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时必须精神饱满严防疲劳作业。
b、广告牌施工
①必须保证广告牌设施结构安全并定期检测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杜绝倾覆、倒塌等安全隐患;
②广告牌的设置不得遮挡交通标志或影响交通设施,不得妨碍行驶安全视距;
③广告牌的版面不宜使用反光材料制作,其晚上用的投射灯光不得影响车辆通行;
④定期检查广告牌所有设施,对节点松动或焊缝有裂痕的现象应及时加固、修复和重新焊接;
⑤对广告牌的照明、供电、电器控制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⑥在台风、雪灾等特殊季节中,应加强对广告牌的检查与维护;
⑦广告牌的防雷装置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⑧广告牌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⑨在施工、安装、检修中涉及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需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c、建筑施工
①建筑工地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
②雨季施工应有防雨、排水及防雷措施,冬季施工应有防滑、防冻措施,遇台风、大雪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③在进行高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以及电工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④各类脚手架的材料、结构、高度、载荷、强度、安全措施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⑤浇混泥土用的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按规范进行安装和使用;
⑥施工用的所有用电线路、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另需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切实保证安全用电;
⑦施工场地的所有工具、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按照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施工,特别如起重机、电梯(升降机)等特种设备;
⑧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严防发生触电、火灾和爆炸;
⑨在施工中涉及到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需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⑩涉及建筑的所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从事爆破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⑶高速公路监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①监控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密切关注道路和隧道的通行情况;
②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岗,不准玩游戏、手机、mp4等,并严禁打瞌睡现象的出现;
③监控员要熟悉各类事故的操作流程,要熟悉工作台上的操作软件;
④监控员因长时间久坐易疲劳,可以通过听音乐、喝点提神的饮料等方法来缓解疲劳;
⑤隧道所的负责人应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检查中控员的上班情况;
⑥中控作为隧道所工作的重中之重,隧道所的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制度,确保中控员按制度执行;
⑦对所有监控地方必须24小时全程录像(收费所还包括解款室等)并在规定时间内保存完整;
⑧收费所负责人、征费班长应正常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录像的情况,确保监控员按制度执行;
⑨监控中心需严密关注道路通行以及天气情况,特别是雨雾多发路段的天气需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⑩其它有监控的地方其安全防范措施可以参照以上执行。
⑷高速公路正常运营时的安全防范措施
a、驾驶员因素
①要遵章守法,自觉做到不疲劳、酒后以及醉酒驾驶,并以道路设定的速度值安全驾驶;
②正常参加安全驾驶的教育与培训,掌握和提高驾驶技术;
③要有应对台风、雨雾、下雪等特殊天气的驾驶技术和防范措施。
b、道路及附属设施因素
①定期维护并修复道路路面确保平整度符合要求,并定期维护和检修其附属设施的完整性;
②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必须按规范设置并符合道路设计标准;
③相关部门应正常开展对分管的道路或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维护;
④在雨雾多发路段按规范设置提醒安全驾驶标志,在雨雾多发时间段内相关部门需正常在多发路段进行巡视和安全预警;
⑤通过小册子、广播、情报板、标志牌告知或进行设卡检查等手段促使驾驶员遵章守法安全行驶,特别做到避免驾驶员疲劳、酒后以及醉酒驾驶,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⑥在事故多发路段设置超速拍照措施或进行移动测速措施,严防超速驾驶,同时对长期占用超车道的货车和集装箱也进行拍照,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则行驶;
⑦设定的速度值要合理,与道路设计或周围环境协调,不得偏高或偏低,同时通过标志限速牌、标线等做到及时传达;
⑧相关部门可以对各个路段或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制定速度管理方案,做到合理优化管理;
⑨对事故多发路段经采取措施效果不好的可聘请专家进行道路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重新进行道路以及安全附属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⑩建立和完善应对道路和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急抢修方案,确保道路和附属设施完好率符合规定。
c、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因素
①定期维护和检修收费系统、隧道机电系统以及其他设备设施系统;
②应重点检查防雷和接地系统,并按规范维修各类设备设施系统,严防触电的发生;
③对正常遭雷击而引起设备损坏的地方需重新设计和安装防雷措施;
④在台风、雪灾等特殊季节前后对所有设备设施系统进行详细检查;
⑥在检查地方放置检查表进行实地检查并记录签字,特别是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水池等地方;
⑦各所中心负责人应不定期的对各种检查表进行抽查,确保各类记录规范标准;
⑧引进新材料、新设备、新系统,以减少设备设施系统的损坏率;
⑨要求涉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鼓励各类人员通过培训考取各级技工证书。
d、天气环境因素
①及时通过情报板、广播等告知驾驶员谨慎驾驶,加大恶劣天气安全行驶的宣传力度;
②在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巡逻并提前进行预警,并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③相关部门相互协作,积极准备应急物资,及时准备做好抢险和救灾工作;
④相关部门要有应对各种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的应急防范措施,并建立各类应急预防和救援预案,以及加强相关部门快速救援联动机制建设。
e、车辆因素
①车辆的制动性、操纵稳定性、视野和灯光等因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②车辆应配置安全带、安全气囊,要设置安全门、安全玻璃并配备灭火器、打气泵等;
③驾驶车辆前需目测轮胎胎压、汽油、水的情况,当准备上高速公路时必须详细检查车辆情况;
④货车、集装箱可以在车身后面喷上“保持车距谨防追尾”,以提醒后续车辆安全行驶。
f、收费员等相关人员因素
①收费员通过车道进出岗亭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②进出岗亭的显著位置设置车道和限速标志,并要求收费员穿反光背心上班;
③收费时从收费窗口按程序操作,当车辆停靠太前或太后时,严禁从岗亭侧面进行收费操作;
④收费过程需随时关注岗亭周围车辆的行驶情况,当异常车辆可能会碰撞岗亭时,必须做出敏捷反应,确保自身安全;
⑥收费班长、安保员等在检查、疏导车辆或横过车道时,严禁站在车辆的前后操作或从车后绕行;
⑦尽量避免因通行费、车型类别等与驾驶员发生争吵,严禁打架、斗殴出现,确保自身安全;
⑧当有车辆强行冲卡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时,不要往前追,可以采取记住车牌并马上报警的措施。
⑨在岗亭内使用空调、电暖设备时,必须按照规范用电,当设备损坏时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
⑸公司车辆驾驶的安全防范措施
a、安全管理措施
①建立健全各种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②建立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制度;
③建立安全驾驶奖惩制度;
b、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①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思想的教育活动;
②定期开展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活动。
c、安全技术措施
①改善所有车辆的安全驾驶环境及定期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②提高所有驾驶员安全驾驶技术,提倡考取驾驶技术职称;
③不定期的组织驾驶员在特定场合可以设定一些障碍进行驾驶技术的锻炼;
④严禁车上人员和驾驶员互相搭讪,严禁疲劳、酒后、醉酒和超速驾驶;
⑤司机驾车遇堵车时应采取多种方法控制自己“路怒症”情绪,以平和心态安全驾驶;
⑥严格执行制度,防止有制度而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出现;
⑦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并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⑧安装驾驶警报系统监视方向盘和车辆位置,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行驶状态;
⑨安装速度控制系统,通过调节车速确保与前面车辆保持正确距离。
⑹办公大楼的安全防范及逃生措施
a、火灾防范措施
①严防电气线路安装不牢或接头松动产生火花引发周围可燃物着火;
②严防乱接乱拉线路和插座板或使用绝缘层老化、破损的线路,以防短路产生火花;
③各类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严禁周围有可燃物;
④大楼内所有电源控制箱的各种保险丝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规范使用;
⑤大楼必须按规范安装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等有效的避雷措施;
⑥大楼的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与疏散标志应按其高度或规模的等级严格设置;
⑦大楼内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箱,并配备适合建筑用的灭火器。
b、火灾补救及逃生措施
①发生火灾后及时报警并及时用大楼内的灭火器材、水源进行补救;
②发生电气火灾及时切断电源,并牢记未切断电源前严禁使用水、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③灵活采取各种窒息方法隔绝燃烧物和采取关闭门窗等方法阻止火势蔓延;
④尽量利用建筑物的消防电梯、楼梯、阳台、疏散通道、落水管等设施进行逃生;
⑤可以灵活使用绳索或利用床单、衣服等连接起来进行逃生;
⑥如晚上发生火灾,不可盲目打开房门或从楼梯间、疏散通道进行逃生;
⑦逃生时要弯腰并使头部尽量贴近地板,必要时应匍匐前进;
⑧逃生时切记不能惊慌,不能延误时间,更不能乘普通电梯逃生;
⑨火灾时大家要互相帮助,共同逃生,并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救逃生。
c、电梯安全防范措施
①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等每个环节必须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②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值班记录、检查与维护管理制度,建立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③严密监控电梯的运行情况,并确保电梯内紧急电话能正常有效联系有关部门或人员;
④电梯内必须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并易于引起乘客注意;
⑤电梯内显著位置标明使用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日常维护单位名称以及急修、投诉电话;
⑥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维修时在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⑦当电梯突然直线下坠时,人的头部、背部、手应紧靠电梯箱内壁,双脚稍为歪曲站立,以正确姿势最大保护自身安全;
⑧当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乘客必须保持镇静,切勿盲目打开电梯箱门,同时必须等维修单位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⑨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使用电梯的频率程度,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⑩发生事故时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排险和保护现场,并积极报告相关部门。
四、结束语
将来,随着公司主要业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的不断深入,随着公司其它业务的不断扩展,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上会出现许多新的安全隐患和挑战。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现实及今后的安全生产,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方向,公司必须切实从细处着手,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制度、教育、技术防范措施并随时检查其落实和执行情况,杜绝一切引起安全生产隐患的所有漏洞。
第8篇 高速公路管理处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处副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认真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二)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制订、修订分管范围内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经常性研究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审定分管业务范围内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预案。
(五)督促检查分管的单位、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及时纠正失职、违章行为。
(六)分析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加以解决。
(七)协助管理处主任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第9篇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划分为小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具体规定依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 履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行政管理职责;
(二) 审批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方案组织施工;
(三) 协调、指导和监督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职责履行。
第四条 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 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 依照本规定提交交通组织方案审查意见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 及时查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 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全路网养护施工作业动态统计信息。
第五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按有关规定选择具备安全施工作业条件的养护施工作业单位;
(二) 与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并负责监督落实;
(三) 负责养护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 依照本规定组织编制和报送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
(五) 依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组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六) 及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信息;
(七) 负责养护施工安全标志、设施的设置,通过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具体落实;
第六条 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负责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和教育;
(二) 设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 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养护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养护施工地点,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时间,交通管制方式,管制路段的起止桩号,现场交通标志布置方式(含文字和图表),应急预案;
(四) 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五) 按经营管理单位要求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设置养护工程施工安全设施;
(六) 负责养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维护及现场管理工作;
(七) 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 申报养护施工作业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 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应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向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申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会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二) 凡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24小时以上10日以下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应征得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的书面同意。执法机构应在受理申报24时小时内回复,否则视为同意。
(三) 高速公路抢险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执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包括交通组织方案)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编制,报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备案。情况紧急的抢险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在保证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先期安排抢险施工。
第八条 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小修保养和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并应按规定时限组织施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告应在市级以上报刊发布,同时通过交通电台滚动播出,并通过相应的收费站及路段可变情报板及时提醒车辆合理选择路线。
第九条 高速公路养护与抢险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的布置,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车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二) 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三) 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四) 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
(五) 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二)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三) 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货车除外)进出施工现场;
(四) 不准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
(五) 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六) 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七) 不得有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养护施工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由养护施工作业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给予积极指导与协助。
(二) 断道施工区段原则上不能超过3公里,每一施工区段施工期限应严格按审批方案执行,上一施工区段结束后,方可开始下一施工区段施工。
(三) 在车辆运行高峰期,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指挥交通,会同经营管理单位和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当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时,应利用可变信息板等信息渠道及时发布限流、分流信息,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 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五) 在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抢险)作业时,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第十三条 桥梁、隧道养护施工作业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桥梁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首先调查掌握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的布设情况,并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二) 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时,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三) 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由经营管理单位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四) 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
(五) 进行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测隧道内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并负责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
2、 经营管理单位应负责检查施工道信号灯布设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3、 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对养护施工作业机械、台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将作业现场的轮廓反映出来。
(七) 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八) 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九) 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
(十) 电力设施等维护有特别要求的,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四条 在夜间或隧道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的,应保证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满足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雾天不得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确需雾天进行抢修时,经营管理单位应报告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封闭交通后方可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灯号。
第十六条 抢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异常气候等造成险情时,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修复。
(二) 抢险作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工作区两端设置安全设施。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
(三) 设置抢险作业控制区后应尽快消除交通障碍和不安全因素,恢复公路畅通。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不按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规程施工、违反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依法解除合同、清退出场以及上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履约企业名单等措施。
第十八条 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义务,造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穿、跨越高速公路的交叉施工,其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渝交委路〔 〕25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10篇 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安全管理措施
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东段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3纵11横11环”中第五横(平定-太原-佳县)的组成部分。路线全长94.6公里,起点位于太原北环城高速公路向阳店互通以东6.7公里处,经尖草坪区、阳曲县、静乐县、娄烦县,终点位于娄烦县赤土华村,与太佳高速公路西段起点相接。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隧道总长16.28公里/7座,其中特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凌井隧道6555米,老龙山隧道4961.5米;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一号隧道2095米,静游1#隧道1407.5米;中隧道1座井儿沟隧道937.5米;短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二号隧道195米,静游2#隧道130米。除西庄二号隧道为连拱隧道外,其他均为分离式隧道。全线隧道工程由8个合同段参与建设,五个监理合同段承担监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现将在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地质超前预报对隧道掘进施工的指导作用,为隧道施工提供科学合理的掘进方案,有效预防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招标,由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长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分别承担全线6座隧道的地质超前预报工作。为确保地质超前预报工作质量,建管处下发文件,要求预报单位加强与监理、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及时进行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进场人员、设备要符合合同约定,严格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范围开展工作;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在现场施测后48小时内送达业主4份,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便于随时掌握和了解隧道地质情况以及支护质量;严格按照约定的工作内容积极提供技术指导,提高地质超前预报成果的可靠性、准确性,确保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监理工程师要将预报成果与实际揭示情况进行对比,作为业主对各单位工作质量的主要考核依据;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由事先约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出具的工作报告负责;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纳入相应合同段总监办的总体管理,服从总监办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施工监控量测,特别是认真做好拱顶下沉、净空水平收敛的监控量测工作,各施工单位自检自测外,要求监理单位在3-6小时内独立进行检测。为确保量测数据真实反映围岩变化,监控量测点在围岩级别变化处适当加密,在各类围岩起始段增设拱顶下沉测点1-2个,水平收敛1-2对。
三、隧道洞口设置值班室,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进出洞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进出洞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隧道逃生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征求意见并参照国内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太佳东段项目实际,对逃生及救生管道设置做了具体要求:逃生通道长度不小于50m,管节长度宜为6~8m,壁厚不小于10mm,管节间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m,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管口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2m。风水管作为紧急救生管道,末端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20m,且在管口附近配备醒目的工具箱,箱内存放应急电筒、活动扳手、钢锯、锤子、钢钎等应急工具,便于紧急情况时打开风水管法兰盘,开通救生管道,及时输送水和食物。掌子面另同时放置应急食物箱及救护箱 。应急食物箱须存放10人左右一天所需的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食物;救护箱内备包扎纱布、消毒药水、常见外伤用药等。
五、根据地质勘查资料全线隧道均为无瓦斯隧道,为确保安全,建管处要求各隧道施工单位配备瓦斯检测仪等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定时不定时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并做好记录。
六、为强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逃生救生和自我保护意识,各隧道单位制订了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截至目前,各单位已分别进行了隧道坍塌、瓦斯爆炸等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了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七、由于隧道施工的特殊性,为客观真实的对围岩情况作出判断,科学合理地确定支护参数,指导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有效控制施工安全,对全线隧道围岩施行动态确认分级管理。由建管处组织专家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围岩级别,及时调整支护参数,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八、组织国内隧道工程专家,对隧道施工方案特别是西凌井隧道、老龙山隧道斜井工程进行多次专项论证及安全风险评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单位施工安全系数。
九、设置远程监控设备,在隧道洞口及洞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以便各单位项目部及建管处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展和安全生产情况。
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建管处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办法》,将合同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细化为安全生产费清单,并经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签字确认,在期中计量支付中按照签认后的清单给予支付,有效地保证了安全设施设备投入。
全线各隧道参建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交通运输厅各项办法和建管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相关控制性文件要求,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为基点,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安全事故隐患要查得出、防得住、能控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确保太佳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工程建设优质安全推进。
太佳高速公路东段(太原段)建设管理处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第11篇 高速公路工程冬、雨季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1)加强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3)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4)发生火灾后,立即报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补救,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5)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电机房、电工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非易燃的材料库每50㎡内不少于1个。
第12篇 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办法
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长隧道及特长隧道不断增多,隧道自身的结构特点和隧道安全管理已成为新的研究课题。以下为大家提供了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信息,欢迎浏览。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步入了一个历史上空前发展的时期,已建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长隧道及特长隧道不断增多,如何安全管理好高速公路隧道,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一问题已摆在了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者面前。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到2023年底,全省将实现总规模3500公里左右的高速公路,特别是一些长、特长隧道的建成和运行,高速公路隧道的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严峻,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营运风险也越来越大,然而隧道交通安全问题中最重要的就是隧道火灾,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隧道火灾的防范,(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探索隧道火灾的救援。
一、隧道事故的特点、问题及实例说明
(一)隧道现状
1.高速公路隧道,其墙面,地面和顶部装修,都采用防火涂料。在隧道内严禁放置可燃性的广告牌或宣传牌。隧道里可燃物质越多,火灾危险就越大。而且发生火灾之后,产生的热量越高,烟雾毒气越浓,持续延烧的时间越长。
2.长度超过一公里的隧道出入口均设置火灾报警装置——co/vi测试仪。该装置为隧道内一氧化碳和能见度的检测仪器。在隧道内每隔150m设置一个摄像头,在隧道出入口处,放置电视监控装置,昼夜监视隧道内车辆运动状况。万一隧道内发生火灾,洞外情报板显示出事故现场情况。
3.对于穿行隧道的车辆,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确属必须穿行,则应向相关部门事先提出申请,作出特殊调度安排。
4.长度超过一公里的隧道,在出入口附近,均备有消防蓄水池,用来提供隧道内消防供水。隧道内安装消防栓和轻水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短隧道内均配置消火栓。
5.长度超过一公里的隧道,均安装通风设备和排烟设备。当区间隧道发生火灾时,应能背着乘客疏散方向排烟;迎着乘客疏散方向送新风。必要时,可采用纵向通风控制隧道中的烟雾。
6.长度超过一公里的隧道,隧道内设有人行、车行横洞。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可使隧道内乘客安全疏散。
(二)高速公路隧道常见火灾危险性根据我所处置过的隧道内外火灾的实际,从隧道管理与营运的角度来分析,隧道火灾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烟雾积量大、扩散快
由于受到隧道结构的约制,隧道内空气中氧含量与洞外比相对较低,隧道内发生火灾后,会产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烧产物(如:一氧化碳),形成的浓烟迅速扩散,烟的扩散使能见度降低,并且在蔓延的浓烟中夹杂的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有强烈毒性的可燃气体,危害性极大。
(2)隧道火灾发生具有随机性
隧道为不动的结构物,而作为通行隧道的车辆而言,具有多样化和随机变化的特点,因此受外因的影响隧道火灾有不可预见性,致使其具有随机发生的特点。
(3)道路堵塞重,不利救援
隧道长、路面窄,车辆流动大,发生火灾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行交通管制,堵塞车辆难以及时疏散,极易造成堵塞,可燃物多,火势顺车蔓延,易形成连体火灾燃烧的惨痛局面。
(4)火势发展快,不易控制
隧道本身是一个狭长的通道,隧道内发生的火灾多数情况下都会受到纵向风的影响,当然火势的发展速度也受车辆着火部位、燃烧物质等众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从我们曾处置的隧道火灾来分析,隧道火灾火势发展快,如果在初起阶段未能采取很好的措施扑救,火灾会迅速发展至猛烈阶段,酿成大火使扑救困难。
(三)实例说明
下面就以怀新高速龙马田隧道群事故为例,对隧道群的突发情况进行一些简要的分析:
自2008年6月13日,怀新高速新晃隧道管理所成立以来,截止2023年10月20日,龙马田隧道群共发生事故32起,其中追尾事故6起,翻车事故12起,由爆胎、雨天车轮打滑引起冲撞水泥盖板事故14起。
(1)。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发生事故的地点分析:往怀化方向的7起,占总数的22﹪,往新晃方向25起占总数的78﹪;
2.从发生事故的时间分析,夜晚发生15起,占46﹪,白天17起,占54﹪;
3.从发生事故时的天气分析:雨天发生事故14起,占总数的43﹪,晴天发生18起,占总数的57﹪;
4.从交通工具分析,发生事故车辆共有44辆,大客车发生事故10起,占总数的23%;货车发生事故27辆,占总数的61%;小车发生事故7辆,占总数16%;
5.从事故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分析:翻车事故100﹪造成隧道堵车,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多车连环追尾会造成隧道堵车,单方冲撞隧道墙壁或者水泥盖板一般不影响道路通行。
(2)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高速公路在实行计重收费前货车超限超载严重,主要体现在货车事故上。部分驾驶人员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行车中盲目自信或心存侥幸,超速行驶,特别体现在小车追尾事故。
2.雨天隧道湿滑是造成小型汽车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3.据统计在隧道里以及辖区其他路段事故车辆超速行驶,导致翻车。
4.在路面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撤离现场且未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后方来车车速过快,注意力不集中,从而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二、隧道救援及安全对策的探讨
(一)充分发挥隧道长管理站及相关联动单位的作用
高速隧道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包括消防、监控,长隧道往往在其附近形成隧道群,例如龙马田隧道群,其分布着长短6座隧道,分别为分金石隧道、庙山隧道、炉坪隧道、界牌坳隧道、长弯冲隧道、龙马田隧道,其中龙马田与庙山为长隧道,隧道管理部门应扩展其功能,发挥专业优势,承担隧道群的管理任务。
1、日常管理:隧道日常巡逻、监控设备维护、电力设施的维护、故障车辆的前期安全布控、清理路面障碍物以及防盗功能。采取实时监控手段,在管理所内部设立监控室。日常监督由监控室承担。
2、突发事件处理:当遇到突发性事件时,监控即使通知交警、消防、路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封闭道路、指挥车辆、反馈情况、调整灯光、情报板变化、信号灯变化等措施。
a、交通事故
(1)当接到报警时,监控应即使通知相关部门,隧道所消防员应及时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查看,并对发生事故的隧道进行布控,对事故的性质,地点、人员伤亡在第一时间反馈。
(2)在接到支援请求时,隧道消防应当携带相关装备器材迅速出动,监控立即通知交警,监控中心。
(3)消防班到达现场后,如果已发生车辆堵塞,应立即封闭隧道,禁止一切车辆进入,防止二次事故,造成事态扩大。并通知相关单位如收费站、监控中心进行分流作业。
(4)在现场情况已查明,应提供一条供施救车辆进入的通道,在交通已管制的情况下,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将允许施救车辆逆向或者倒车行驶,以便争取时间,提高施救效率。
b、火灾事故
事故车辆如遇追尾、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侧翻,极易引发火灾,隧道管理部门处理此类事件的要点应当有:
(1)隧道消防员应积配合路政、交警等部门积极疏散人员,救人第一。封闭隧道,查看火情,积极控制火势,抢救被困人员。并立即反馈信息。
(2)当火势比较小,隧道消防员应充分利用隧道内的消防设施,积极灭火。
(3)当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应查看隧道被困车辆能否驶离现场,积极指挥滞留车辆迅速离开现场,封闭隧道,等待专业消防人员进行联合施救。
(4)在发生火灾后,根据情况通知监控将隧道内所有通风设施打开,尽可能将隧道火灾的危害性降到最低。
(5)隧道管理部门应要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隧道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设想隧道区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制订预防措施,分析一般事故现场的容易忽视的细节,熟练掌握处理事故的要领,加强处理事故的能力,提高施救的速度,建立起高速公路隧道联动应急预案。
(二)探讨隧道火灾的安全对策
隧道火灾主要是由交通事故和车辆自燃引发。交通事故诱发的火灾是指因车辆在隧道内追尾、翻覆、碰撞等,造成车辆或货物燃烧;车辆自燃是指由于车辆本身电气短路或因刹车制动造成的车辆起火。那么我们就如何来预防和应对隧道火灾的发生展开探讨。
加强宣传隧道消防常识,让公众了解和掌握隧道火灾的应急自救和紧急逃生常识。对因隧道交通事故诱发的隧道火灾,从遏制隧道交通事故的发生着手预防隧道火灾的发生。倡导“初起火灾、自救为主”,“严重火灾、逃生为主”的方针和指导思想。隧道火灾事故初期,很可能隧道救援人员或专业消防队不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隧道使用者应以“初起火灾、早期自救”为主,及时利用隧道内的消防设施灭火自救,如无法自救,应观察烟雾的扩散方向选择正确的避难通道尽快逃离,使受灾人员在火灾蔓延前逃生到安全地方。
高速公路隧道火灾作为一类特殊场所的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如果不能快速有效地扑灭,必将造成严重的灾害,造成交通中断。建立快速高效的高速公路隧道火灾救援机制尤为重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作为隧道管理的主体有责任做好隧道火灾的预防和救援工作,对火灾时的力量调集、道路警戒、物质运输、人员疏散等制定预案。然而,成立专门的隧道救援队伍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形成“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现象,这必将增加高速公路的管理成本,但是随着高速公路长(特长)隧道的增加,隧道的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隧道救援工作也显得更加重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建立救援队,人员可由隧道消防、路政及养护等相关人员组成,集合配置的消防车、拖车、高空车等特种车辆资源,有组织的对救援队队员进行培训和演练,形成平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当隧道发生火灾等特殊情况时,根据相关的组织办法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挥之即去”的救援模式,以担负消防部门赶到前初起火灾的扑救和组织疏散被困人员的任务。同时还要建立起兄弟单位、兄弟路段的联动机制。隧道内发生火灾或者事故,往往需要封闭隧道,进行交通管制,尤其是分流时,对道路通行能力会有大幅的影响,建立一套兄弟路段的联动机制尤为重要。
高速公路隧道不同于一般的其他地面建筑,隧道空间狭小,结构封闭,交通拥挤,一旦发生火灾或交通事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高速公路隧道管理部门现有的隧道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车辆施救开展的工作还不是很系统,人力物力投入不中是很充裕,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尚需加强和完善。因此,在国家、行业隧道工程、建设、管理尚没有完备的技术标准的情况下,制定一套隧道运营安全管理的制度,对于我省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势在必行的。
总之,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隧道火灾防范的任务越来越被人们重视,但这项防范和救援工作还处在一个探索和完善的阶段,隧道火灾的防范和救援还需要多方面、多部门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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