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高速公路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范文
高速公路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了充分发挥高管局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党章》、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决定高管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研究党内监督约束机制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有关问题。
(四)研究讨论行政提出的事关高管局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及管理意见。
(五)研究审定高管局系统党员发展的有关事宜。
(六)研究决定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考核、奖惩工作
(七)研究审定党委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党委委员代表党委所做的重要报告、讲话。
(八)研究其它应由党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说了算。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整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对党委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所有党委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高管局实际。
(四)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作为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三、议事程序
(一)党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由党委书记商副书记确定。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由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会议题由党委委员提出,由党委办公室汇总,报请党委书记确定。
(三)党委办公室根据党委书记的批示整理会议议题。一般情况下,要提前1-2天以书面形式报送各位党委委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上分发。
(四)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事先要进行充分酝酿。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党委办公室在会前要做好协调工作。
(五)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意见。
(六)党委会讨论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研究决定问题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七)对应由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委会时,党委书记可商副书记及有关党委委员临时处置,事后及时向党委会通报。
四、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一)高管局党委委员是党委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的出席人员。
(二)根据议题需要,局属单位或机关部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可列席党委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
五、会议记录、纪要和议定事项的落实
(一)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后整理留存。
(二)需要形成党委会纪要的,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起草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三)会议纪要分送党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下发局属单位和局机关各支部。
(四)党委会议议定事项,由党委委员按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督办工作。
(五)党委会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违者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第2篇 浅谈山区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管理
四川雅泸高速公路是国家西部大通道甘肃兰州至云南磨憨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c8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境内大相岭隧道出口处,受隧道出口高程控制,路线在半山腰蜿蜒前进,多次跨越深沟、冲壑,纵坡大、弯道大;特别是唐家湾大桥,地处v型沟谷中,两岸山势陡峭,冲沟右崖高40-60m,坡度约为80°。地形地质情况导致施工难度增大,雅泸项目从2008年5月份正式开始施工,历经三年时间,目前除唐家湾大桥左幅t构未合拢,其余已全部完工。我有幸参与了四川雅泸项目c8标段的建设,谈谈自己对山区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管理的几点体会。
一、前期策划
施工项目前期的策划主要是确定项目的各项目标,对项目经营管理提供依据。它是施工项目生产经营的第一步,是项目的关键,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对风险预测和规避起到重大的作用,使项目盈利目标最大化。
项目前期策划工作应在项目进场后施工前及时开展,在项目总工程师的主持下,技术、经营、材料、机械、财务、人事、安全等各部门配合,对经理部部门配置、临时工程、工期安排、分包模式、队伍安排、技术方案选择、设备需求、材料需求及采购、质量安全目标等提出比较,确定最佳方案,最终形成项目前期策划书。
1、项目临建工程策划。临建工程包括驻地建设、拌合站预制场建设、用水用电设施、便道、临时征地等费用,这部分在投标时往往是总额包干,而且费用大多是招标时业主就有限额,而实际这部分费用是非常高的,在条件差点的地方可能达到工程造价的5%左右,远远高于合同价格。所以在这方面也必须要好好策划,包括项目驻地是自建或是租赁、根据施工工程量及进度及地形条件等需求选择合适的拌合站场地、便道的选线、修建标准等等方面,要详细考察,合理确定。以雅泸项目的驻地建设为例,雅泸项目地处农作物发达的九襄镇,进场时通过调查,征地补偿费用非常高,材料进场费用高,如自建活动板房,后期也难以拆除,还得白白扔掉购买材料的费用,后经过比较,租用当地房屋作为经理部,既满足了形象要求,后经过和相邻标段比较,租用房屋比自建确实节省了很大一笔费用。
2、施工进度策划。施工进度的总体策划也是非常关键的,在满足总体工期的前提下,要详细规划各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哪些是关键工程,哪些是非关键工程。进场前期也不能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盲目的抢进度,为了暂时的好形象而不计投入,这是不可取的。只要能满足总体工期,前期将所有问题解决后再一鼓作气,“磨刀不误砍柴工”,这样效果可能更好,还减少了不必要的投入。包括施工过程中也是同样,该快的快,该慢的慢,为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使用、农民工安排,甚至变更索赔创造良好的条件。施工进度安排也是选择协作队伍、材料采购、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整体策划的前提。雅泸项目地处山区,全面开花的施工是不可取的,计划要考虑临时材料的成本,在满足总合同工期的情况下,施工尽可能从一个工点完成后进入另一个工点,这样可以有效地利用周转材料(如模板、钢管、机械等)。根据工期及现场情况把整个标段分成几个独立施工的工区(工期长可以少分工区),因山区施工在工区之间互相利用材料、机械时倒运成本过大,所以工区之间的材料、机械尽量独立安排,根据工区内工程量的大小安排周转材料。
3、变更索赔前期策划。在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竞争激烈、标价低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有效的变更索赔,才能获得利润,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变更索赔的前期策划工作也非常关键。进场初期,就要详细复核图纸、查看现场、认真寻找合同条款中的变更突破口、分析合同清单中的不平衡报价点,提出既能保证设计安全系数、又能增加项目利润,同时最好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变更项。雅泸项目在钢管叠合柱施工中从安全方面入手,与交通行业其他项目同类工程进行比较,从安全角度出发,通过设计院将c60砼变更为c80砼,重新申报单价,将此项c60砼合同单价每方仅300多元的亏损消除了;针对边坡锚索合同单价极低的情况,通过邀请设计院、地质专家多次到现场查看论证,后取消多个坡面的锚索施工,变更为放缓边坡自进式锚杆防护,总体造价减少了,业主高兴,同时该项减少亏损600万元,一举多得。
二、便道施工
雅泸项目在便道施工上从三个方面考虑:考虑便道与地方道路的结合、尽量利用永久工程、采用纬地进行便道设计。
1、雅泸项目地处九襄古镇,地方道路多、水系发达,进入到高速公路施工现场要通过地方道路,所以在设计便道时要考虑便道与地方道路的结合。根据雅泸项目的特点,进入施工主便道的道路有三条,利用这三条地方道路把项目划分为三个工区,每个工区利用一条地方道路进入施工现场。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的运输能力使设备、材料进入到施工现场,而且可以起到分流的作用,因为在山区被地势所限,道路不能修得太宽,所以道路的运输能力是受到限制的,充分利用地方道路可以分散便道的运输量,同时还可加快运输时间。试想一下,如果材料等都从便道的一个口进入,然后分别运送到主线的各个点,而且山区便道弯多、坡度又比较陡,这样有空车及重车,这必然导致车流量大,运输时间长。否侧只能对便道进行加宽处理。
2、雅泸项目便道工程量大、线长,临时征地多,为了减少临时用地数量及以后的复耕。尽量利用永久工程,做到把永久工程用于便道服务,或者把便道工程用于以后的永久工程。如把其中的便道变更为地方道路改移,根据图纸有些地方因主线阻断原有的机耕道路,要对地方道路改移,有的要增加地方道路。我们在设计便道时就考虑到利用这些改移道路,使临时用地变为永久用地,并且待工程完工后通过对便道的稍微修整变为地方永久道路。
3、雅泸项目处在四川盆地西南缘向高原的过渡带,地形起伏,山峦重迭,且处于山岭重丘区,地形起伏较大,便桥、便道工程相对较多,施工难度大。为了全面、整体考虑便道的走向和布置,同时减少便道施工成本,雅泸项目采用纬地软件根据地形图在图纸上先设计出便道布置图纸,然后通过现场放线根据实际地形再调整便道设计,这样使得便道设计更合理、经济,减少施工中的盲目性。
三、施工过程管理
和一般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相比,山区施工更需要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合理把握分包单价、合理安排材料进场。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雅泸项目桥梁占比重比较大,全线主线有20座大中桥梁,施工应以桥梁为主要工序考虑施工的安排,根据施工现场,及便道的长短划分工区及上部结构预制构件的施工区段及工作场地,然后根据上部构件的架设顺序安排桥梁下部及基础的施工。在我合同段设有三个t梁预制厂,在进行桥梁下部结构和路基施工时根据t梁的架设顺序进行,因在山区梁厂的场地受到限制,不能存储太多的梁。这样也可以有效利用模板等周转材料,减少施工队伍,充分发挥材料、人员、机械的使用效率。
2、对分包单价的确定实行阶梯性管理也尤为重要。本项目桥梁多,而且不同地形条件施工难度相差非常大,所以雅泸项目在制定分包单价时,根据不同施工难度具体确定,比如下部结构,每座桥梁开工前,项目经营部组织工程部、现场负责人与分包队伍一道查看现场,根据不同墩位的柱径、高度、施工难度、施工方法(钢筋是否需人工倒运、是吊车施工还是人工施工、砼灌注是使用吊车或地泵等)等,分开确定不同墩位的分包单价,将施工难度大的个别部位单价提高(如山沟、陡坡等地方),避免一个单价不好把握,或者施工队伍将好施工的地方干完,不好施工的地方就不干或者要求提高单价的风险。
3、合理安排材料进场及分配。工程施工材料占用大部分的资源,特别在山区施工,桥梁比例大,永久材料如钢筋、水泥等使用量大,且钢筋、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占用其工程造价60%以上,要控制好施工项目的成本,首先必须抓住“材料成本”这个关键环节。材料要合理分配,在山区施工便道长、陡,如果不合理分配材料将导致转运成本很大。具体落实到项目经理部,就是如何在提高施工估料准确性、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减少库存积压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材料成本管理应主要从“量”上做文章。只有在切实抓好准确估料、严格审核、限额领料、合理下料的同时,才能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供可靠的物资保证。
四、弃土场综合治理
山区施工弃方量大、且沿线沟渠多,水系发达,而设计中弃土场多位于沟渠中,为了防止引发泥石流,对弃土场的综合治理一方面是出于安全考虑,另一方面也是项目的利润点。如设计院设计时没有考虑这一点,那么通过变更对弃土场进行治理,地方满意,业主满意,我们项目也得到了实惠。雅泸项目共有弃方70万方,设计均利用沟谷作为弃土场,全线共设弃土场7处,尤以唐家湾、王家坡2#桥弃土场为重点,弃土方量大,冲沟内水量大。项目最终考虑弃方运输成本,仍然将弃方弃到就近山沟内,但以满足环保、水保的要求为理由,提出变更设计,将弃土场整体规划治理,既达到了安全环保的要求,又取得了经济效益。
五、技术管理
雅泸项目施工以来采取了多项技术创新。
1、远程监控系统的应用
雅泸项目部施工现场地处高山峡谷地段,尤其是唐家湾大桥四号主墩挂篮施工因在100米以上高空作业,更是具有安全风险大、现场安全监管难度大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挂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项目领导以科技兴安的工作思想,投资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6月12日该系统完成了安装调试,正式投入使用。截止到今年11月份,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章作业20余次,发现塔吊、挂蓝设备的安全隐患3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破损、缺失5处,均第一时间通知现场负责人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还数次发现和制止了一些不法分子对施工现场存放的生产物资、材料的盗窃行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对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具有积极意义,使雅泸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质的提高。
2、唐家湾大桥挂篮施工悬索便桥的应用
雅泸项目唐家湾大桥t构施工所在的4#主墩有100余米高,施工人员必须要走原来墩柱施工时所搭设的双折式施工爬梯,消耗时间长、体力大、安全风险大,最主要是挂蓝施工混凝土浇筑的泵管也是顺着施工爬梯垂直向上搭设的,由于垂直高差太大,浇注过程中泵送不上去、堵管的现象常常发生,以上因素对雅泸项目工期控制关键工程-唐家湾大桥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些严重制约工程正常进行的不利因素,雅泸项目设计搭设了悬索施工便桥,在4#主墩左幅0#块与3号便道之间修建一座95米长的悬索桥。施工悬索便桥的搭设成功,提高了挂蓝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了施工人员上下班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加快了工程进度,降低了施工成本,为唐家湾大桥挂蓝施工有序、顺利的进行提供了无可替代的支持和保障。
3、聘请专家指导研发新技术
雅泸项目唐家湾大桥四号主墩大体积承台混凝土浇筑水化热的控制是难点,如果采用埋设降温水管方案费时费力,我们聘请了武汉理工大学混凝土专家跟项目技术人员一起研究采取了加大粉煤灰用量,减少水泥用量的方案,而且大大突破规范用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利用专家效应在其他标号的混凝土中也大大提高粉煤灰用量降低了成本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雅泸项目唐家湾大桥钢管叠合柱施工通过局级评审,获得局科技进步二等奖,目前已上报国家专利;唐家湾大桥t构为2*114米边跨合拢,在挂蓝改造、边跨合拢施工方案上进行了创新。还有72m深桩挖孔施工;利用反力架在井口进行桩基钢筋笼安装;超长溜槽进行桩基砼浇筑;利用钢管架进行墩柱、盖梁钢筋、模板安装;利用gps新设备测量;利用脚手架进行盖梁施工;大纵坡、小半径弯道桥t梁架设;小半径路基上建设t梁预制厂、大体积砼施工;挂篮设计改造;跟管锚索钻孔工艺;高标号、高性能砼制备等多项新工艺、新技术,在此就不一一阐述。雅泸项目技术工作难度大,通过本项目的施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第3篇 高速公路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管理
随着高等级公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对筑路机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机械设备的高效管理是决定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的必要条件,因此加强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及时保养,视情维修,经济核算,以更好的为公路工程建设服务,取得设备管理的最 佳经济效益。本文通过公路工程设备管理的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1 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制和项目部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建设市场发展的产物,项目部属非常设机构,因此决定了机械设备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1.1 施工设备不配套
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部,从各项目部抽调的机械设备大多是技术状态较差,投入新的公路工程难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而一些公路工程所需大型或特殊的设备不到位,设备不配套同样是个棘手的问题。
1.2 项目部设备管理短期行为严重
项目部所追求的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效益。对机械的使用自然是越快越好,但由于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不得不加班加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这种“重管理,轻使用”的行为直接影响机械的技术状态和使用寿命。而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故障的机械,尤其大型机械,项目部都不愿承担高额的维修费用,而仅由一个项目部承担也不尽合理。
1.3 机械管理与生产管理存在矛盾
项目部主要以路桥技术人员组成,机械管理人员往往不在项目部或不是项目部重要组成人员,而生产管理人员作为机械使用管理的门外汉,对机械的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等知识可想而知,而操作手对施工技术所知甚少,往往处于施工被动或受支配地位,这样机械管理被大大削弱。
2 设备管理的措施
2.1 积极作好设备的组织工作
项目部成立时应立即建立项目设备组织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大小做好组织计划,确定机械种类,数量和主导机械,编排所有进出场计划和机械总量控制,及时上报组织计划,组织机械到位,并深入了解各机械技术状态,撤换低劣机械,为公路工程顺利进行做好准备。
2.2 做好所有设备的查验、保养、调试工作
(1)做好预防性维修。对所有到场的运行机械进行一次全面的启动检查,并组织机械手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保养,包括三滤检查、加注润滑脂、紧固螺栓以及油品的污染程度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机械,应编制合理的检修计划,并立即组织实施。
(2)新购机械要选拔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协同厂方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对机械手实行岗前培训,掌握操作规程、熟练操作技术后方可上机正常工作。
第4篇 吉林省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责任制度试行
吉林省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责任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行政管理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全面实施,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行政管理人员。
第三条
行政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维护吉林省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秩序以及组织宣传与高速公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制度等的责任。
第四条
行政管理人员对吉林省高速公路的公路保护、养护管理、通信管理、收费管理、经营管理等项业务承担检查监督,实施即时管理,对突发事件进行即时管理,并将有关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转办的责任。
第五条
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的具体内容(详见《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行政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第二章责任划分
第一节部门责任
第六条
吉林省高管局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领导全局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统一领导协调全局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全局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学习;
3.负责全局行政管理工作的评议、考核和奖惩;
4.按时组织局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季巡和年巡工作;
5.监督和检查指挥调度中心对具体案件转办的情况;
6.对全局行政管理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
7.对全局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审查、认定;
8.正确处理直接负责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9.对全局行政管理案件的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
吉林省高管局相关业务处室依据《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负责具体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一、指挥调度中心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体系的有关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依法行使局指挥调度职能,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体系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指挥调度人员培训、考核及服装等管理;
3.采集、接收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负责指挥、调度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4.协调、沟通交警、治安警、消防、卫生救护、环境监测、运输管理等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形成联动机制;
5.负责向各有关部门传达领导的指示、命令;掌握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及主管领导报告相关信息;
6.负责接收高速公路的清障救援信息,并及时通知辖区路政赶赴现场紧急处理;
7.负责接收检举或控告破坏、损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指挥调度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
8.负责将养护作业、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及交通事故等事件导致部分或全部封闭高速公路的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通过公众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对外发布警示信息;
9.负责受理围绕高速公路路况、收费情况、服务质量等相关信息内容的社会咨询、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转办局内相关业务处室;
10.负责通知相关收费站为执行现场抢险、救护任务的车辆开启紧急车道;
11.负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高速公路存有的积水或积雪实施联动处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12.负责指挥调度体系文书、表格和各种数据统计报表的拟制和发放;
13.确定年度指挥调度体系总体工作指标,组织年度指挥调度工作的检查和评比;
14.按照局行政管理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法程序实施对公路保护、养护管理、通信管理、收费管理、经营管理各项业务的即时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二、路政处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
2.组织和协助路政科、超限大队对各种重大路政案件的处理;
3.负责法规宣传、公路巡查、故障(事故)车辆的清障救援和路产损失赔偿费、占用费及清障费的收取工作;
4.负责路政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5.协助交通厅办理审批穿(跨)越高速公路的设施建筑(包括空中、地下或地上)和利用、占用高速公路路面及用地等事宜;
6.审批超限运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事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协助交通厅办理审批在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建设临时建筑事宜,并对其建筑实施监督与管理;
8.审批外单位进入路内施工事宜,核发施工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准行证明;
9.负责高速公路的标志、标线的设置、施划和管理;
10.参与重大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调查、处理群众*及来信;及时审定各管理处上报案件的管辖权;
11.负责路政执法文书、表格和各种路政统计报表的拟制和发放;
12.确定年度路政工作指标,组织年度工作的行政管理检查;
13.审批、办理路政员执法证件;查处行政管理人员的违纪行为;
14.对全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检测和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15.按照局行政管理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法程序实施对公路保护、养护管理、通信管理、收费管理、经营管理各项业务的即时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三、养护处责任:
1.贯彻执行交通部、省交通厅制定的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和政策,依据交通部有关养护施工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制定本省高速公路养护规范、标准和制度;
2.按照国家规定的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高速公路实行预防性、周期性养护,保障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
3.定期组织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检查公路各项工程设施技术情况,督促各管理处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公路养护工作;
4.负责组织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绿化美化、紧急抢险、材料储备、设备管理等工作;
5.做好高速公路的养护计划合同管理工作,协助计划财务部门做好养护计划,合同规划编制工作;
6.负责指导高速公路的养护技术,培养养护专业技术人才。协助人事教育部门搞好养护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7.广泛收集养护管理信息,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不断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各种养护制度;
8.实行经济核算制度,促进养护工作实现低成本、快速度、高效益;
9.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关心职工生活,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10.按照局行政管理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法程序实施对公路保护、养护管理、通信管理、收费管理、经营管理的各项业务的即时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11.代表高管局对经营性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四、收费处责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办法;
2.对吉林省高速公路行政事业性通行费的征收工作实行全面管理,并对经营性通行费的征收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3.对全省高速公路收费业务实施宏观管理、协调服务、帮助指导、监督检查;
4.组织宣传与收费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整顿收费秩序专项治理等收费管理工作;
5.组织制定全省收费管理工作的远景规划、年度计划、考核指标;
6.协助交通主管部门起草、修改、调整全省高速公路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
7.负责查处收费员违纪、处理有关收费管理的社会投诉;
8.编制、下达吉林省高速公路行政事业通行费的年度征收计划,并对不同主体的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和费额拆分清算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9.参加全省新建、改建高速公路收费设施验收工作;
10.负责组织对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考核、评比、表彰;
11.负责组织全省高速公路行政事业性票据的发放、管理及收费人员服装的管理工作;
12.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收费稽查工作,并实施督查;
13.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各种IC卡的制作、发放工作;
14.按照局行政管理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法程序实施对公路保护、养护管理、通信管理、收费管理、经营管理各项业务的即时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五、通信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交通厅制定的有关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项目(通信、收费、监控)的法规及政策。依据交通部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本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项目(通信、收费、监控)的维护标准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局各通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四项系统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的督促检查;
3.在局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工作;
4.负责四项系统的计划管理工作,做好通信、收费、监控及供电系统的设备和材料计划、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调配维护经费;
5.检查指导各通信科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监察布置、调度转向维护工作;
6.负责完成四项系统的设备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技术档案;
7.负责安排督促检查和验收专项工程的事实和通信线路抢修等工作;
8.负责全局四项系统主要机电材料备件和设备的调配,检查材料和设备的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专业人员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加强高速公路通信、收费、监控等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广泛收集有关的管理信息,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不断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11.负责收费系统设备的维修,安排检查及验收工作,协助收费部门做好收费工作;
12.按照局行政管理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法程序实施对公路保护、养护管理、通信管理、收费管理、经营管理各项业务的即时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六、经营处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
2.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在宏观上进行管理;
3.制定全省高速公路各沿线经营开发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
4.制定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办法,并按照管理办法对服务区进行管理;
5.制定星级文明服务区的评比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评选星级文明服务区;
6.对全省高速公路不同主体的经营部门进行行业管理;
7.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市场经济秩序进行整顿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8.领导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机构的体制改革工作;
9.对新修、改造高速公路的经营设施的验收工作;
10.指导和监督经营项目的审批工作;
11.对全省高速公路不同主体的经营部门进行行业管理;
12.对局属各经营单位调研、协调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3.负责对经营财务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保证经营工作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14.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证全局经营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15.制定服务区的检查标准,按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16.建立健全服务区的管理档案;
17.负责编制全局经营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
18.对高管局对外租赁的经营性服务设施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备案;
19.对各管理处的经营财务人员定期组织培训;
20.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成果,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21.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财务情况及资产的运用情况;
22.按照局行政管理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法程序实施对公路保护、养护管理、通信管理、收费管理、经营管理各项业务的即时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第八条
管理处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处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管理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3.负责管理处行政管理工作的评议、考核和奖惩;
4.按时组织管理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月巡;
5.对管理处指挥调度分中心或办公室案件转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对管理处相关部门承接案件的办结率进行监督和检查;
7.对管理处行政管理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力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
管理处相关科室责任请参见局相关业务处室责任。
第二节
岗位责任
第十条
吉林省高管局行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行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负责和协调全局行政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领导;
2.组织制定全局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
3.组织制定全局行政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4.监督检查全局行政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组织局行政管理办公室对较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案件的讨论和决策,组织召开行政听证会;
6.组织对全局行政管理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管理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策;
7.对全局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
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处长是本处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处行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路政处处长责任
1.负责全处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全处行政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
3.贯彻执行局行政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政策、规章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决定;
4.监督全处行政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对本处行政管理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管理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策;
6.负责组织全处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评比和考核;
7.对全处行政管理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
、收费处处长责任
1.负责全处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全处行政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
3.贯彻执行局行政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政策、规章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决定;
4.监督全处行政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对本处行政管理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管理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策;
6.负责组织全局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人员和一线收费人员的培训、评比和考核;
7.负责开展收费稽查工作,并实施监督;
8.对全处行政管理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
、养护处处长责任
1.负责全处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全处行政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
3.贯彻执行局行政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政策、规章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决定;
4.监督全处行政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对本处行政管理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管理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策;
6.负责组织全处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评议和考核;
7.负责组织检查高速公路的绿化和美化工作;
8.负责组织对新技术、新工艺的科研引进和推广工作;
9.对全处行政管理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经营处处长责任
1.负责全处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全处行政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
3.贯彻执行局行政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政策、规章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决定;
4.监督全处行政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对本处行政管理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管理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策;
6.负责组织全处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评议和考核;
7.负责对经营财务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和参与全省高速公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治理工作;
9.对全处行政管理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通信处处长责任
1.负责全处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全处行政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
3.贯彻执行局行政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政策、规章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决定;
4.负责组织对本处行政管理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管理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策;
5.监督全处行政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全处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评议和考核;
7.对全处行政管理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8.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日常维护和专项工程经费的计划编制和调配;
9.负责组织全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
六、指挥调度中心主任责任
1.负责全中心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全中心行政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
3.贯彻执行局行政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政策、规章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决定;
4.监督全中心行政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对本中心行政管理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管理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策;
6.负责组织全中心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评议和考核;
7.监督和检查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对案件进行转办的到位情况;
8.对全中心行政管理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管理处行政管理办公室主任是管理处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处行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统一领导协调全处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管理处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年度计划;
3.监督全处行政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4.组织对所辖区域内行政管理错案的追究和对行政管理违纪人员处理的讨论和决策。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人员为案件的首办责任人,负责对所办案件实行全程跟踪,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一、外业人员
1.对全省高速公路进行巡查。巡查中发现侵占、损坏路产案件或故障车辆等情况,即刻向指挥调度(分)中心报告并作紧急处理;
2.对各超限检测站的检测和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3.按照国家规定的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辖区内高速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工作进行管理和检查,重点是安全标志的摆放、机械设备的停放、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等方面事项;
5.负责对路面坑漕、积水、车辙、桥头跳车、塌方等公路病害进行检查;
6.按照养护规范和标准实行对辖区内高速公路的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
7.负责监督和检查高速公路清扫工在岗在位及清扫情况;
8.监督检查高速公路除雪防滑情况;
9.对各收费单位贯彻执行收费业务规范和车辆通行费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对收费单位向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出具合法通行费收费票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1.对收费站紧急车辆放行情况进行监督;
12.负责对收费单位是否对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予以放行进行监督检查;
13.按有关规定对收费单位收费人员收费情况进行稽查;
14.对各收费单位按照省高管局的统一规划和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建设收费、通信、机电、监控等网络系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对收费、通信、机电、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对收费、通信、机电、监控等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7.按照省高管局制定的经营服务规范,对辖区内经营服务区、加油站和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8.对辖区高速公路范围内及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等非公路标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的非公路标志按规定程序处理;
19.对在辖区内利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服务区卫生情况、安全情况、物价管理、资产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
二、内业人员
1.负责行政管理审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审批档案做好票据管理工作;
2.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工作、按规定权限配合省政务大厅进行审批工作,即时报送相关材料;
3.负责接收转办案件并对转办案件登记存档备案;
4.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的行政管理审批档案;
5.检查、督促、规范行政管理审批及建档工作;
6.负责转办案件的反馈及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
指挥调度(分)中心值班人员是案件的间接责任人,负责案件的转办,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负责接收由案件查处人员递交的转办案件;
2.负责将转办案件转送给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3.转办案件完成后,接收相关部门填写的“反馈及验收单”,反馈至案件查处人员;
4.考核并监督相关部门对转办案件处理是否及时、办案程序是否合理、是否按时限完成;
5.负责填写转办案件汇总表,对转办案件进行详细记录,将“转办单”、“反馈及验收单”存档备案;
6.相关单位未及时完成转办案件的应填写“催办单”。“催办单”由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送达至接收部门;
7.负责将转办案件及验收结果做日报表上报主管领导及业务指导部门。
第十五条
案件承接人是主要责任人,负责转办案件的办结,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在接到案件转办通知单后要立即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处理;
2.采取具体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3.对已办结的案件及时向指挥调度(分)中心进行反馈;
4.不能按时办结的案件,要以书面形式向指挥调度(分)中心予以说明。
第三章
首办责任制
第十六条
首办责任制,是指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行政管理人员对首次办理属于本局行政职能范围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及时办理的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
首次办理属于本局职能范围案件的工作部门和承办人,分别是首办责任部门和首办责任人。
第十八条
首办责任制遵循以下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
2.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3.注重效率,讲求实效;
4.责权明确,奖惩分明。
第十九条
首办责任部门对于本部门承办的工作,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首办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行政职能范围的案件,要按程序及时向指挥调度(分)中心进行转办,并对案件转办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做到去向分明,责任明确。
第四章考核机制
第二十一条
吉林省高管局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局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管理处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考核内容具体见《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行政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建立行政管理责任制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3.错案追究与加强行政管理结合;
4.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二、责任认定
1.行政管理人员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的;
2.行政管理人员对案件进行即时处理时处理程序不当的;
3.行政管理人员对需转办的案件没有及时上报进行转办的;
4.案件转办人员没有及时将案件转到相应部门的;
5.案件承接部门没有按时限或保质保量完成案件办结的;
6.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错案的;
7.经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定是错案的;
8.上级机关经调阅执法案卷,受理当事人申诉等途径,审查认定为错案的;
9.其他依法认定为错案的。
三、责任承担
1.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由于行政管理人员不作为造成案件未能按时限或保证质量办结的,由行政管理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2.由于案件承办人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造成公、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错案责任由承办人承担,单位领导负连带责任;
3.由于案件承办人的主管领导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命令,指使承办人枉法裁判,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错案责任由主管领导承担,承办人负连带责任;
4.承办人办案准确,而主管领导予以否决的,错案责任由主管领导承担;
5.经集体合议研究,行政首长决定的,错案责任由单位或行政首长承担。
四、责任追究决定
1.情节轻微,造成较轻危害后果的,由上级交通行政管理机关建议或直接对错案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2.情节较重,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由上级交通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取消责任人执法资格,调离或建议调离执法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执法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
见《吉林省高速公路行政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5篇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对策研究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进入为实现“起飞”打基础的发展阶段,十几年的发展实践已经显示出,公路运输业一定会成为我国经济的主导产业,成为我国经济的增长点。从80年代开始,我国交通基础结构就成为国民经济投资重点。在此期间,交通基础结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到2004年底我国已建成高速公路34288公里。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23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强调,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之一。我们有理由相信,公路交通运输业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内,将是我国的主导产业,是我国经济腾飞的起点之一。因此本课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必要性
在我国,高等级公路是指满足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采用高级路面结构(沥青砼路面、水泥砼路面)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部分二级公路。高等级公路的主要特点是:交通流量大、行车速度快、渠化程度高、桥涵等构造物多、公路设施比较齐全,全路段封闭或部分封闭。它们一般构成国家公路网主骨架,是国家公路交通运输主动脉。
一、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简介
1. 公路养护管理的概念
公路养护是指为保持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其使用质量下降,并向公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所进行的作业。这里,公路养护管理特指公路建成投入使用后所进行的养护作业管理。国际道路会议常设协会(piarc)于1983年建议,公路养护统一划分为日常养护、定期养护、特别养护和改善工程四类。公路养护管理的目的是充分实现公路的使用功能,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 高速公路养护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公路呈现多元的特性,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别:第一即公路的技术特性类别,有人也称之为自然特性类别;第二是公路的社会性类别。在公路的社会特性中,既包括公路的社会公益性和基础性(这是公路的本质属性),还包括公路的经济特性。
与一般公路相比,高速公路在经济上的最主要特征是高速公路具有鲜明的 “级差效益”。所谓级差效益,就是相同汽车完成相同的运输工作,在使用高速公路时高出使用一般公路而得到的较高效益。
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
高等级公路的作用及特点决定了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如何搞好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管理,是摆在公路管理部门及经营企业面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确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更为重要的发展”的观点,是我们从事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满足高等级公路的使用公益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属性,我们必须从公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研究现代化公路养护管理对策,深化改革现行公路养护体制与运行机制,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公路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新路。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外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现状
国外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管理,由于国情不同,差异很大,但管理目标却是一致的。这就是要保证高等级公路的高效运营,使巨额建设资金能够及时收回,并不断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美国国道网称为“州际与国防公路”(全部是高速公路),由联邦政府进行宏观管理,主要依照各个不同时期国会批准的法案,对州际高速公路、国家公路系统的建设活动进行资助与管理,具体的养护工作委托州及地方公路部门。管理机构以业主的身份负责承包工程的谈判,并监督合同执行和验收工作。养护公司的组织充分考虑到养护现场的距离及许可的时间因素,在人员及装备配置上充分体现了技术密集型的特点。全部作业机械化,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技能涵盖了养护作业的各方面。
法国通过立法将高等级公路特许经营权授予公共事业机构持股的混合经济型公司,在国家规划、控制下负责高等级公路的建设、运营和养护工作。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法国有专门为公路养护服务的机械公司。机械公司按照法国《道路、机械、维修及航空基地章程》进行管理,配有各种施工机械,机械公司独立于公路管理部门和养护机构之外,以合同方式与养护部门建立联系。
日本高等级公路的建设、运营管理和养护工作,不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的,而是由公共性组织--日本道路公团负责。公团对公路养护负有养护责任,具体养护工作由其设置的管理局下的管理事务所进行。
通过分析和比较,国外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的特点可以归纳为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及养护作业方式的机械化等几个方面。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及高等级公路公益性商品的属性,这几个方面也应该是我国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发展努力的方向。
二、国内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现状
我国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现状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家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决策的实施,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从零开始,已经进入一个空前发展的新时期,截止2004年底,我国高速公路的通车里程超过34288km。高速公路通车运营之后,必须对它进行养护维修,以达到使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增加,同时保障车辆的行驶安全,进而为经济建设服务。
三、我国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仅有10余年,尚处于探索研究阶段,所以高速公路养护体制也沿用我国传统的集建、养、管、征一体的公路管理体制,高速公路公路养护的管理者,既是养护的生产者,也是养护的监督者,高速公路公路管理部门既行使部分政府管理职能,又承担高速公路公路养护具体作业,这种管、养不分的传统模式很难保证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实施的严格性和彻底性、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给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带来许多弊端。
现行高速公路养护体制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矛盾:
1. 现行养护运行机制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高速公路公路管理机构一直决定着高速公路养护企业领导的任命权,不仅要给高速公路养护企业找饭吃,找活干,而且要告诉高速公路养护企业怎么干。缺乏活力和竞争机制的老问题仍然存在。
2. 养护及管理技术水平不适应路网发展的要求。
公路路网的不断发展、完善,尤其是高速公路的迅猛发展,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无论是机械化水平还是技术含量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而目前的高速公路养护方式及组织规模还停留在分散、落后的生产水平上,养护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机械水平及集约化程度都比较低,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信息技术应用很不普及。
3. 事企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有些地方虽然对高速公路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进行了大胆尝试,组建了相应的养护公司,但是这些公司仍由公路管理机构主管,企业自身缺乏足够的自主权,大部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养护仍按上级的指令计划来完成,公司形同虚设,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第三章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对策分析
我认为我国应积极探索养护经营多元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经营,使养护工作逐步步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的高水平。随着高速公路路网的逐步形成及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必然走一条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高速公路自身特点的路子.逐步实现事企分开、管养分离、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还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强政府行业监管力度在转变政府行业职能的前提下,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已
呈现出进一步加强政府行业监管的趋势。
由于高速公路的养护和维修对公众安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对其规范并体现养护的强制性。经营公司只有在依法履行了养护、维修的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才具有合法的收费、经营的权利。养护的强制性是通过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来实施或委托实施的。而中央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制定相应的运营高速公路的养护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规范。规范所涉及的范围,不仅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机电系统的运行标准,还应有绍修、抢险和救援的时限、作业的安全措施等。获得经营许可资格的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不仅要与普通公司一样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还应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对其从业的资格和资信进行批准和定期审查。对于违反公路法,不充分履行养护、维修义务;所运营的高速公路达不到服务标准.对社会公众的安全造成或可能带来危害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各种级别的行政处罚,如令其停业整顿、改组、临时接管甚至吊销其从业资格。政府的行业监管,还应将范围进一步外延,除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以外.还应扩大到对专业养护公司的从业资格的管理。用于高速公路养护且与环境、公众安全有关的材料、设备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如标志、信号设施的可靠性、有效性及除雪用盐的许可投放数量及对环境影响的监测、管理等。要开放市场、必须先规范市场。对养护市场(包括部分材料)资格法人的管理,将有助于形成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
2.养护管理行业性工作向协会化方向发展由于高速公路的行业特点,其养护、管理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应对其进行严第六章养护体制的发展对策53格的规范。
但到目前为止,我国高速公路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包括高速公路养护标准在内的运营服务标准。从九年前全国高速公路管理第一次研讨会开始,每年举办已历时9年。全国各省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积极交流管理经验的同时,还有组建一个全国性高速公路管理协会的想法。探讨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协会担负起规范高速公路管理责任的可行性。高速公路管理协会不是政府的部门,不具有政府行政职能,是纯正的社会团体,但可以经授权或受委托为政府承担部分管理工作。它可以受委托负责指导和监督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考核和评估高速公路的经营状况、社会效益和运营服务水平,受委托组织高速公路养护运营质量的检查;组织制定规程、规范和行业标准,协调服务,公布管理信息,营造市场环境,建立市场规则等。行业管理协会既可以按区域设立区域性的分会,也可以按养护、政策法规、交通信息、收费管理和服务等内容设立专业委员会。协会中的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受政府委托,独立于政府从事行业管理工作。协会中的养护管理专业委员会应主要负责高速公路管理中的养护技术管理。目前,很多规范性的工作已由交通部委托研究所、设计院在组织。一旦协会组成,这方面的工作宜由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来完成,而各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科研、设计、教学单位可以以会员或专家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参与工作。
3.进一步加强区域性协作高速公路养护维修要投人大量的资金,而频繁的封闭维修又将对服务质量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尽量降低这个影响,采取的技术方法是加强路况检测、进行有效的预防性养护,提高养护作业的机械化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已成为各管理单位的共识。而目前各管理单位面临的问题是一些专用性极强的养护设备和检测设备不仅价值昂贵,而且使用频率较低。这些装备专业性强,利用率低,社会上租不到,有的又面临长期闲置,这就引发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需要组织区域性协作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采取区域性合作的方式,打破管理上相对封闭的局面。相临省份可以按照区域的特点,经过协商,以会员制的方式,各自有所侧重。装备专门的检测或养护设备并按照区域性的需求来安排,有效的使用这些设备。区域协作、有偿使用、优势互补,可以便养护专业化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4.管理体制逐步走向集中、统一随着高速公路路网的逐步形成,管理体制也将逐步走向集中、统一。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不仅涉及面广、延续时间长、技术含量高、装备专用而且还具有发第六章养护体制的发展对策54生时间、地点的随机性和技术方案不确定性等因素。在高速公路管理中,不仅要根据营运实际状况和社会需求不断的改善和调整养护技术政策,还要在一定的区域内对交通和维修具有一定的分流、调度的能力。这就要求在建立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时优先考虑集中、统一的原则。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体制应该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合理布局、管养分离。一段一公司应尽快归纳为一路一公司。在形成路网的区域内,一路一公司也应进一步归纳为一域一公司。所谓一域一公司可以在一个省内形成一省一公司(集团)也可以在有条件的几个相临的省组建区域性的集团公司(相当于北京铁路局、沈阳铁路局)。专业化养护(公司)中心或养护基地的设立,不仅要考虑作业能力所覆盖的合理的养护里程,还要考虑实施效率养护,快速反应所覆盖的最合理的半径。显然,在形成网络的时候,承担相同维修里程的养护任务,覆盖半径愈小,其效率会愈高,而养护成本会相对比较低。基地设立要做到这一点,只有打破一段一公司或一路一公司的割据,实行高速公路管理区域集团化才能实现。管理体制走向集中、统一,并非在经营方式上要一统天下、一个体制,而主要是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调度。这是顺应了高速公路发展趋势和产业的特点。这种方式是在路网逐步完善的条件下对一路一公司的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的性质需要集中统一的管理,这并不排除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各路可以根据其特点和经历,组建经营性质不同的管理公司、经营公司、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5.开放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开放公路养护市场,对于一般公路,有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就是现有的养护资金来源都限定在公路养护事业费的范畴内.由此确定了养护公司的性质难以突破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性质。养护生产成果只能限制在公路系统内部的考核和核算。而由此建立的养护实际上仅是公路系统内部一个有限开放的市场,若再准确一点,是限于行政区域(资金来源区域)范围内的系统内部的市场。对于这种内部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的方式,人们称其为模拟市场。在费改税实现之前,模拟市场的方式还是一种阶段性的主流方式。与一般公路不同的是,高速公路的养护资金来源于通行费,即使是采取事业型的管理方式,建立养护市场和养护工程引入市场机制都相对更便利一些。建立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在具有比较优越的条件的同时,还要注意做好一些基础工作,规范市场,如高速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和定额等,市场准入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合理公平的市场监管机制等。目前,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事业型管理模式和自收自管的第六章养护体制的发展对策55企业经营型管理模式,都不同程度表现有重营运、轻养护的问题。处理好高速公路公益性和商品性的一对矛盾,还应立足于以法律手段保证养护资金能够足额投入。
6.养护队伍更加趋向于专业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特点是技术性强、人员素质全面、机械化程度高、维修反应迅速、安全措施严格。
因此需要养护队伍要做到人员精于、技术全面、训练有素、机械配套、安全措施完备,才能完成高速公路各种常规养护和应付各种突发事故的抢修工作。这样一支养护队伍应该是针对上述高速公路维修的需求而组建的专业化养护队伍。因此高速公路维修组织一定要人员精干、技术全面.一专多能。这样的要求,不仅针对维修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同时也应该具备这样的素质。在养护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不仅应是知识全面的管理人员.还应该是专业层次较高的技术人员;不仅要会管理、还要懂技术。在养护技术方面,要能够按照工作分工,承担所管理项目维修方案的确定,绘制简单的施工图,设计各种需要的配合比,能够使用常规手段和检测仪器考核养护施工成果的各项技术指标。了解各类养护、施工机械的性能、用途并能操作一部分机械。在管理方面,能够指导各类养护施工作业,具有一定的管理作业现场的能力。熟悉各类养护工程的成本构成,了解大宗材料的市场行情和各类工种的劳动力、技术工人的有关生产定额,能够编制工程预算和决算。设备配备是养护队伍专业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完成一项沥青路面坑槽修补工作,就需要多道工序,使用不同的手段来实现。首先使用安全设施和作业标志封闭作业现场.使用切割、凿岩机械破碎原有的路面,清理废料,加热沥青和喷粘层油,加热沥青混合料并摊铺、压实。清理现场、做好施工记录,直到撤除安全设施,开放交通。一个0.5平方米的坑槽,从封闭现场开始到完成维修、撤出现场开放交通,工作时间定额应为半小时以内。人员、工具、设备、设施都要配套,才能保证高速公路养护的服务水平。
第四章 结束语
高速公路养护必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方针,坚持“机械化养护为主,防止中断交通”的原则。同时在养护技术措施中应遵循“调查研究、科技创新、协调发展”的原则。
高等级公路的作用及特点决定了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如何搞好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管理,是摆在公路管理部门及经营企业面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确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更为重要的发展”的观点,是我们从事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满足高等级公路的使用公益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属性,我们必须从公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研究现代化公路养护管理对策,深化改革现行公路养护体制与运行机制,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公路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新路。
因此,发展高速公路,必须坚持建、管、养并重原则,不能因等级高、质量好而放松正常养护管理。实践证明,只有科学、严格的养护管理,才能提高高速公路的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
第6篇 高速公路工程资料编制管理要求
高速公路工程资料编制与管理要求
第一节资料的管理
当今世界信息、能源、材料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三大资源,档案信息资源是科学决策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档案信息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来说,工程的规划、实施及建成后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离不开档案信息。从决策过程看,无论是项目的提出、方案的论证和立项都必须充分收集各方面的资料,通过分析、推理找出事物运动的内在规律,预见事物发展变化趋势,确定目标。其次,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大量的不确定的随机因素,这就需要通过信息反馈,及时对决策进行修正、控制和调整,从而使决策获得最佳效果。决策执行过程终结后,
还需要凭借各方面的信息验证系统效益和总结经验教训。由此可见,决策之前、决策过程中和决策之后都离不开信息。
公路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资料,反映的是项目建设的客观状况和规律的信息,它包括文字、图表和音像等表达形式。由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时间长,参建单位多,涉及面广,形成的资料繁杂,必须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以便更好地为项目建设决策服务,为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服务。为完成这项任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期间形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之中,制订编制与管理办法,建立管理网络,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使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与工程建设同步,做到'边施工、边整理',达到工程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完成的目的。
一、制订办法,规范资料的编制与管理
多数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常常落后于主体工程的进度,这主要因为:一是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平时不重视资料的管理,往往在工程临近结束时才开始整理;二是各单位平时的档案管理基本上沿用了文书档案管理模式,工程临近结束时集中整理较为困难;三是工程实施过程中专业化施工队伍调动频繁,一旦缺少资料不易整理齐全;四是工程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对相互的业务不熟悉,内业资料整理过程中返工现象经常出现。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产生,业主应在项目立项后就着手制订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办法,办法制订的越详细,操作性也就越强,才能达到竣工资料编制规范齐全的要求。在办法中应对竣工资料的归档内容、编制要求,资料收集整理的责任单位做出详细的规定(见附表1-1《竣工资料编制内容及分工一览表》)。使各参建单位一开始就清楚在资料的编制与管理方面自己应做哪些工作,如何去做。
本书的目的就是想提供一套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办法,以达到竣工资料标准统一,完整、准确、系统的目的。
二、建立资料管理网络
从项目立项开始,业主就应成立以项目法人代表为主的资料管理领导小组。随着工程进展,将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本项目负责人也纳入领导小组之内。各单位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特别是施工阶段,时间跨度大、形成的资料多,在施工队、班组中也应设兼职资料管理员,使资料管理形成网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要履行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最后把关的职责。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推广、交流,互相取长补短,使建立起的管理网络处于积极的工作状态,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组织专题培训,提高资料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制订了编制与管理办法,但由于从事资料管理的人员业务水平不一,对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认识也不一致。甚至有些人员从未参与过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对如何组卷、装订,总觉得'形象'不起来,无从下手。在开工之初必须对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结合实物对资料的编制内容、要求进行讲解,使管理人员明白如何做,为什么这样做,只有资料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做好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四、建立临时档案室
临时档案室技术管理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温湿度控制和调节,防治有害生物,防火、防盗、照明管理和档案保管状况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一)温湿度控制
为了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资料的寿命,临时库房应选择保温防潮性能良好的永久性建筑,应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控制,温度控制在14-24℃范围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
(二)防火与防盗。库房应配备档案用消防器材,并按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库房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子,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库房应安装火警报警器和防盗装置。
(三)防鼠、防虫和防霉变。资料入库前,要进行虫霉检查,不能将带有蛀虫、霉变的资料带入库中;定期投放灭鼠毒饵,捕杀库内老鼠。
(四)照明管理。库房内人工照明宜选用白炽灯作为光源,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如采用荧光灯时,应对紫外线进行过滤。太阳光线不能直接照射档案资料,有外窗时应设窗帘遮阳。
(五)档案保管状况检查。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7篇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理目标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
(1)管理方针:雕铸品牌工程,筑就现代文明
(2)质量管理目标:
a.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b.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优良率:100%
c.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0案次
d.工程履约率:100%
e.顾客满意率:95%
f.推广'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g.千人死亡率:0.2以下
h.千人重伤率:0.45以下
i.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0案次
j.施工噪音排放达标,社区居民无投诉
k.控制施工扬尘、废物排放确保排污符合规定标准
l.筑路造桥,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2工程进度目标
于**年4月30日完工。
3安全目标
1)杜绝工伤事故;
2)无中毒、火灾、火警事故;
3)杜绝重大车辆交通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4)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证上岗率100%,优良率95%以上;
5)重大伤亡事故0案次。
4环境目标
对重大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0案次;合理布局,对施工噪音、扬尘、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排污符合规定标准,社区居民投诉0案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满足业主或地方政府其他环境管理目标。
5成本目标
根据工程实际,依据投标报价做成本计划,并按工序对成本计划进行分解,最终确定成本控制的目标,并在施工过程对成本计划进行核算,及时进行控制、调整,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第8篇 筑路机械在高速公路养护中的科学管理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公路建设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高速公路建设进入高速发展的新阶段。筑路机械作为公路养护的基本工具,其管理效率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成本及效率产生直接性影响。本文分析了高速公路养护中筑路机械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科学管理的有效措施,对提高企业施工效率和质量,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较大意义
筑路机械作为公路养护的基本工具,只有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才能有效提高作业效率,实现公路养护水平的提升,使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得到延长。对筑路机械进行有效管理是高速公路投入使用后进行养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应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筑路机械进行有效管理,在公路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是,目前的公路维护中,筑路机械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高速公路养护效率及作业水平的提高。
筑路机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筑路机械的维护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设备检修和保养不及时。部分企业仅注重经济效益的增加,而忽视了对设备进行及时有效的养护,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影响工程进度。二是租赁筑路机械时忽视对其进行科学管理。租用前未对设备的性能规格、保养状况等进行详细检查,未对租赁企业的设备管理者及使用者的品行、技能等进行相应的了解和考核。三是机械设备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未达成一致的目标。在管理部门中,虽然筑路机械的使用及保养是其工作的主要目标,但是却缺乏专业的检修及保养技术人员。在使用部门中,工程进度及质量是其工作的主要目标,对机械设备的操作缺乏专业性,更加忽视对设备进行管理。四是机械设备的使用者及管理者缺乏专业操作技能及管理水平。
加强对高速公路筑路机械进行科学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及时对机械进行相应的保养维护
筑路机械的维护保养应贯穿于整个使用阶段和停用阶段。在施工忙碌期,机械设备往往一直处于使用状态,这个时间段的保养工作只能停留在工期保养层面,无法进行全面的技术检修和护养,因此,应尽量按时进行工期护养,避免因为工期紧张而不断推迟应进行的保养。在施工相对空闲或停用期间,建设施工相对较少,这时应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系统的专业技术检修和护养,同时对设备的使用者进行知识及技术培训,增强其设备的操作及护养技能。
施工空闲期的维护保养属于按计划进行定期护养的一部分,要全面、系统和专业。这期间的护养工作的进行需要组织相关设备使用者和专业维修技术人员,按照设备具体各项指标进行逐项检修,对机械设备的损毁部件及程度进行技术鉴定,需报废或修理成本较大的需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办理,避免施工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施工效率和工程进度。
2.2建立完善的筑路机械管理及监督制度
完善的制度是所有管理有效进行的根本依据和重要保障,因此在公路建设中,需加强对筑路机械管理制度进行建设并不断完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要保证其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例如在设备护养制度的完善中,必须要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由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分解并细化相关机械设备的各种参数,并最终确定出设备保养的具体目标参数值。第二,结合整个护养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可行性的设备护养流程,并对这些流程进行规划量化处理,使之成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流程步骤,或者可方便及时地在相应的护养表格上填写的流程。所有的制度的制定均是为了规范机械设备使用及管理人员的具体操作。随意、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制度均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
2.3统一管理筑路机械设备的使用及管理者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对相应的建设施工部门进行筑路机械的调配后,公路施工部门需要对相应机械设备的使用者和管理者进行整合并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可让相应筑路机械设备的专业管理者直接参与到施工现场,让其同时对应用于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从而实现有专业管理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系统专业管理。另外,筑路机械设备的相应使用单位或部门应派出设备使用的专业技术员,对机械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协调,有效促进筑路机械设备的使用者和管理者的目标达成一致。通过这样的过程来实现对高速公路筑路机械进行统一管理,提高公路施工效率及质量。
2.4加强对设备使用及管理人员进行技能及综合素质培养
在筑路机械的管理工作中,设备的使用者和管理者为管理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他们的设备操作技能、管理技能及综合素质均对整个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产生直接性影响。因此,必须要加强对设备使用者和管理者进行技能知识学习和培训,同时还要增强他们的管理意识,完善他们的管理理念。例如在使用相关机械设备时,设备的具体操作人员必须要正确、及时地对各种运行表格进行填写,在操作设备的过程中进行相应的保养工作,同时要正确认识并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技术状况。机械设备的管理者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增强管理意识,加强管理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对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科学有效的筑路机械管理可有效提高企业的设备护养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加强对高速公路筑路机械进行科学管理,不仅可为企业培养出优秀的设备护养管理人员,同时可有效降低设备护养成本,提高企业施工效率和质量,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9篇 高速公路管理规则模版
省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统一、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取得高速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贷款、集资建设高速公路经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单位(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经营、服务等活动。
第六条 省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处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护管理
第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测。
发现危及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状况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第八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的养护质量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进行检查。
对达不到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限期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在高速公路上从事养护作业,施工路段工作面超过2公里且相邻工作面的间距少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预案,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施工前7日通过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发布施工地点、起止时间等有关信息。
第三章 服务与收费
第十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设施完好,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安全、快捷、文明的服务。
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住宿、餐饮、车辆维修、加油等经营性服务和停车、洗手间等公益性服务。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保障救援电话畅通。
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清障。
实施清障、救援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可变信息板,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交通状况、施工作业、气象变化等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有权收取车辆通行费。
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其通行费可以采用计重收费的方式收取。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在收费站入口处领取通行凭证,驶出时在收费站出口处交回通行凭证,不得冲卡和中途更换通行凭证。
对无通行凭证、行驶时间超出最低时速所需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或者u型转弯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可以按照其可能行驶的最长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
第十六条 收费站应当根据车流量开启足够的收费道口,保证车辆畅通。
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当与收费道口的数量、车流量相适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收费站区从事与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无关的活动。
特殊情况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但不得影响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辆通行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其他费用;
(二)强行提供商业性服务;
(三)擅自放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
(四)违规操作收费系统。
第十八条 全省高速公路实行统一的联网收费。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拆分账结算工作。
第十九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经营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对达不到管理规范要求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改正。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和保护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依照本条例规定检查、制止破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公路标志、标线。
未经省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宣传牌等非公路标志。
第二十二条 除高速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边沟外缘50米,匝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外缘20米,收费站周围50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第二十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超过高速公路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当经省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承运人不能采取防护措施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除发生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外,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中途不得装卸货物。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置超限运输检测装置,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 禁止下列危及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占用、污染、损毁高速公路;
(二)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高速公路设施;
(三)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杂物、挖沟引水;
(四)在高速公路大中型桥梁周围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高速公路两侧50米内,从事挖砂、采石、取土、爆破、倾倒废弃物等活动;
(五)在高速公路下掘进采矿;
(六)运输易抛洒物品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
(七)危及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在高速公路上维修车辆时,应当使用垫木板、支轮三角木、修车漏油垫等辅助工具,并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执行路政管理任务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五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高速公路治安管理,维护高速公路及其服务区、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治安秩序,保护司乘人员、高速公路管理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第二十九条 运输危险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不得随意停车。
因发生故障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确需临时停车的,应当停在紧急停车带或者右侧路肩内。
第三十一条 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
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进行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
但是,洒水车、清扫车不得逆向行驶。
养护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距离施工现场不少于500米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发生交通堵塞时,应当及时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第三十二条 除高速公路路政、交通安全管理和养护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高速公路隔离栅以内行走、作业和逗留。
第三十三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确需封闭高速公路的,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四条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措施,尽快处理事故,恢复交通。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涉及高速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通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并配合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处理路产损失的赔偿。
第三十五条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巡查,对事故多发点段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发现路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确需改进、完善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对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工商、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对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按放行车辆数每辆处1000元罚款;责令承运人或者驾驶员纠正超限行为,可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所需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二)、(三)、(四)、(六)、(七)项规定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维修车辆,未使用垫木板、支轮三角木、修车漏油垫等辅助工具的,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施工,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致使通行的车辆、人员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对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接受处理。
当场不能处理的,省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车辆停放指定地点,暂扣交通部门核发的证件。
待处理后,放行车辆,退还证件。
第四十五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使本章规定由其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的;
(二)违法扣留车辆及其他有效证件的;
(三)非法收取他人财物的;
(四)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2】
(1994年12月22日 公安部令第20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第三条 凡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乘车人以及进行养护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未规定的,应当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第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第六条 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第七条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第八条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
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
第九条 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高度超过《条例》规定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第十条 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
第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
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
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
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高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第十四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第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第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的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第十五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
正常情况下,当行驶时速一百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一百米以上;时速七十公里时,行车间距为七十米以上。
遇大风、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第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
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第十七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超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二)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三)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四)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五)不准右侧超车;
(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御货物;
(七)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第十八条 机动车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
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
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九条 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第二十条 除执行紧急勤务的人民警察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栏截检查车辆。
第二十一条 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拽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救援、清障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
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须开启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二十二条 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当按照交通部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交通控制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
夜间还须设置红色示警灯(筒)。
作业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
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喷涂统一的标志颜色,行使和作业时均应开启示警灯。
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避让并减速行驶。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设置广告、宣传标牌。
第二十四条 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
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必须以交通标志显示或者公告发布。
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共同发布公告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九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的;
(二)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当和设置警告档志的。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驾驶证:
(一) 载办不符合规定的;
(二) 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 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四)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行驶的;
(五)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
(六)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七)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第二十八条 除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和处罚外,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依照《条例》处罚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处二十元罚款或者警告,并责令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离开高速公路。
第三十条 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程序,适用公安部有关交通管理处罚程序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安部发布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同时废止。
第10篇 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机械设备管理浅析
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对筑路机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强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及时保养,经济核算,以更好的为公路工程建设服务。本文通过公路工程设备管理的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制和项目部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建设市场发展的产物,项目部属非常设机构,因此决定了机械设备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1.施工设备不配套
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部,从各项目部抽调的机械设备大多是技术状态较差,投入新的公路工程难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而一些公路工程所需大型或特殊的设备不到位,设备不配套同样是个棘手的问题。
2. 项目部设备管理短期行为严重
项目部所追求的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效益。对机械的使用自然是越快越好,但由于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不得不加班加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这种“重管理,轻使用”的行为直接影响机械的技术状态和使用寿命。而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故障的机械,尤其大型机械,项目部都不愿承担高额的维修费用,而仅由一个项目部承担也不尽合理。
3. 机械管理与生产管理存在矛盾
项目部主要以路桥技术人员组成,机械管理人员往往不在项目部或不是项目部重要组成人员,而生产管理人员作为机械使用管理的门外汉,对机械的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等知识可想而知,而操作手对施工技术所知甚少,往往处于施工被动或受支配地位,这样机械管理被大大削弱。
二、设备管理的措施
1.积极作好设备的组织工作
项目部成立时应立即建立项目设备组织管理体系,根据项目的大小做好组织计划,确定机械种类,数量和主导机械,编排所有进出场计划和机械总量控制,及时上报组织计划,组织机械到位,并深入了解各机械技术状态,撤换低劣机械,为公路工程顺利进行做好准备。
2.做好所有设备的查验、保养、调试工作
(1)做好预防性维修。对所有到场的运行机械进行一次全面的启动检查,并组织机械手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保养,包括三滤检查、加注润滑脂、紧固螺栓以及油品的污染程度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机械,应编制合理的检修计划,并立即组织实施。
(2)新购机械要选拔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协同厂方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对机械手实行岗前培训,掌握操作规程、熟练操作技术后方可上机正常工作。
三、施工中的机械管理
1.项目部要周密安排,搞好设备组织工作,及时对设备进行调配。
2.操作手要服从项目安排,又要结合本机情况视情作业。
3.操作手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随时观察设备的动态状况,及时排除各种隐患,杜绝因油水等问题影响正常运转。
4.操作手要严格执行机械保养制度,避免过时保养,使机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对利用率高、易损坏、易出故障的设备应做好跟踪诊断,变事后修理为预防性修理。机械发生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汇报给领导,以便迅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
5.机械的易损件应作好储备,避免因购件周期过长影响公路工程施工。
6.对缺口机械应进行租赁,保证公路工程如期进行。机械租赁应多做好市场调查,努力降低租赁成本。
四、设立机械维修基金,加强机械设备的成本核算
1.设立机械维修基金,实行专款专用,能够有效解决项目部的短期行为。机械维修基金可从各项目部提取,比例可根据项目大小或效益的情况而定;
2.成本核算应对燃油、润滑油和维修费等执行单机登记,随时掌握设备完成单位产量、所需动力、配件消耗等杂费开支等情况。健全机械设备使用记录,对运转台班、台时、完成产量、油料、配件消耗等作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按月汇总和对使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价,以便对机械使用技术指标的比较和调整。
五、结束语
项目部加强设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用管理,成本核算,一方面可以相互协调,有机结合,共同完成公路工程项目的预期目标。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机械设备与公路工程项目的两者管理效益的共同提高,这是加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设备有效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和有效途径。
第11篇 关于高速公路机电设备分类管理与评价方法的几点思考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覆盖的专业技术领域广泛,设备更新速度快,而种类多数量大,在机电系统的维修和管理中,科学有序地管理好相关的设备有着重要的作用。这是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故障损失以及减少浪费的必要前提。本文主要从高速公路几点设备分类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更客观全面地对于其进行评价,做出笔者自身的思考,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改进完善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机电系统在高速公路中有着重要的应用,机电系统覆盖的专业技术领域广泛,其中所应用的设备种类繁多且数量庞大,包括各种的备品备件、仪表工具、 零件耗材、软件资料等(后称机电资产)。只有对于其进行更加细致化地管理,才能够使充分发挥设备使用的效能,降低损失率。
高速公路机电设备分类管理现状
对于高速公路机电设备的分类管理有着现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建立起科学的机电设备分类管理系统,才能够更好地保证其价值的发挥。机电资产的清点统计与相应的分类管理工作,其一般放在机电系统建设结束之后,多以竣工文件上的设备清单为基础来进行实际的统计分类,并在进行管理。
1.1.高速公路机电设备分类管理问题
高速公路机电设备分类管理较为混乱,其引起混乱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
1.1.1.操作手续不规范。一般而言设备的移交有着正常的程序,其一般是采购一进场检验一投入建设安装一验收通过一移交建设方一移交给使用方,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为了操作上的便利,往往简化步骤,变成一种非正常的操作程序,即采购一投入试用一补办各种手续,可以说简化后的程序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进而影响日后的管理工作。
1.1.2.机电系统建设期间,其组成部分是分批完工的,这会导致机电资产的收集分工管理有一定的困难。一般情况之下,机电系统会首选完成收费系统,再完成监控系统,咋陆续建成其他的系统,工作上的推进完成存在一个客观的时间差。而为了更好地完成施工的工作,施工单位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上,对于相应的机电设备分类管理的重视度缺乏,因此会在移交中有所简化。
1.1.3.高速公路机电设备的管理是较为新的工作,在这一份工作中,高素质的机电管理人员较为缺乏,且相应的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地完善,可以说整体的机电设备管理处于一个较为崭新的阶段,一切处于摸索实践的状态。
建立设备管理体系管理机电资产
针对上文提及的问题,机电系统管理使用单位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着手进行解决,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2.1.积极与施工建设方、监理方沟通协调,尽可能地规范设备移交的维修程序,并且做更加充分地准备学习,掌握相关的知识。尽可能地做到全面、科学、完善。
2.2.事先派自身的技术人员,在建设期间更好地学习,充分掌握,并且让学习的人员对于日后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地培训,
事实证明,这两种方式是较为切实有效地把握机电系统设备运行的措施,很大程度上降低机电资产混乱的状况,更好地发挥了高速公路机电设备的有效运行。
但立足实际的工作过程,笔者发现,更加科学地规范整个分类管理过程,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成熟的设备管理体系。而在实际的情况之下,这是较为缺乏的一个方面。
建立起一套完善而成熟的设备管理体系,在高速公路开通之前就开始应用,才能够更好地避免机电资产的混乱,真正地提高机电资产的管理使用水平,最大效度地发挥出这一套系统的价值。而这一套的设备管理体系,需要切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分类管理,同时建立设备的动态档案,对于其使用情况做更为细致和紧密的记录,便于实时跟踪,掌握其现实的运行。
具体地说完善而成熟的设备管理体系也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2.2.1.对机电系统设备进行重新分类, 建立设备工作档案。机电资产的清点统计和分类,习惯上以竣工的文件信息为主,但是竣工文件上的信息未必符合管理的要求。因此,单纯地把其应用到日后的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认知上的混乱,也会出现管理的问题。因此,对于机电西戎设备进行重新的分类,建立其设备工作档案有着现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需要把握档案的动态管理和应用。
2.2.2.建立仓库管理模式和调拨规则。在对于机电设备进行合理的分类之后,还并不能完全反映出所有路段设备。因此,在分中心还有各种的备有设备和部件等,而建立起有效地仓库管理模式和调拨规则,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进行调拨管理,实现不同仓库之间的应用和管理。
2.2.3.建立分类设备工作状态自动计算,这是为了实时掌握机电故障,并且利用仓库式的管理和动态的机电设备分类档案,来更加细化科学地进行设备管理,实现更加精确科学的故障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不管是完善而成熟的设备管理体系构建,还是具体管理活动的实施,都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管理活动也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来进行具体的管理和应用。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是一个系统化的整体,只有立足整体的各个方面,并且提高相应的要求,才能够真正达到舒适、安全、高效、畅通的要求,才能够实现进一步地完善。改进机电系统,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才能够发挥各类资源最大化的价值,提高工作效力,降低实际的成本,提高高速公路的运营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百姓。
第12篇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
(1)管理方针:雕铸品牌工程,筑就现代文明
(2)质量管理目标:
a.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b.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优良率:100%
c.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0案次
d.工程履约率:100%
e.顾客满意率:95%
f.推广'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g.千人死亡率:0.2以下
h.千人重伤率:0.45以下
i.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0案次
j.施工噪音排放达标,社区居民无投诉
k.控制施工扬尘、废物排放确保排污符合规定标准
l.筑路造桥,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2工程进度目标
于xx年4月30日完工。
3安全目标
1)杜绝工伤事故;
2)无中毒、火灾、火警事故;
3)杜绝重大车辆交通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4)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证上岗率100%,优良率95%以上;
5)重大伤亡事故0案次。
4环境目标
对重大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0案次;合理布局,对施工噪音、扬尘、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排污符合规定标准,社区居民投诉0案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满足业主或地方政府其他环境管理目标。
5成本目标
根据工程实际,依据投标报价做成本计划,并按工序对成本计划进行分解,最终确定成本控制的目标,并在施工过程对成本计划进行核算,及时进行控制、调整,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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