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花园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花园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二)
1.0目的:确保车辆安全、维护小区秩序。
2. 0适用范围:小区内车辆的管理。
3.0职责: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
4. 0基本内容
4.1 所有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辖区,进入小区的车辆凭证出入,不得乱停乱放。
4.2 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小区内禁止鸣笛。
4.3 车辆停放后,关好门窗,注意车辆和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车辆。
4.4 车辆在小区内如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4.5 业主固定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办理保险,到客服中心办理车辆定位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
4.6 车辆出入小区时,保安员只认可'出入证'是否与车牌号码相符,否则禁止车辆出入,请业主妥善保管好'出入证',如丢失或损坏,请速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否则任何后果由客服中心自负。
4.7 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知会管理处并进行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擅离现场者,一经发现、举报或其它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禁止车辆出入该小区等处理。
4.8 出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的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小区内违规车辆,管理处作锁车、罚款等处理。
4.9 固定车位的车辆若需维修、年检或其它原因暂不能使用,需暂时以另一部车代替,而该车若需进入小区,必须先通知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必须按小时收费。
4.1 0车场、车位除指定停放车辆外,不得放置或安装任何物件。
4.1 2小区仅允许限载
1.5 吨以下的机动车辆出入,超出此标准须经管理处同意。
4.1 3物业管理公司保留修改本规定的权利,如有更改,必须提前15日知会业主。
第2篇 花园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2
花园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二)
1.0目的:确保车辆安全、维护小区秩序。
2.0适用范围:小区内车辆的管理。
3.0职责: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
4.0基本内容
4.1所有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辖区,进入小区的车辆凭证出入,不得乱停乱放。
4.2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小区内禁止鸣笛。
4.3车辆停放后,关好门窗,注意车辆和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车辆。
4.4车辆在小区内如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4.5业主固定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办理保险,到客服中心办理车辆定位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
4.6车辆出入小区时,保安员只认可'出入证'是否与车牌号码相符,否则禁止车辆出入,请业主妥善保管好'出入证',如丢失或损坏,请速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否则任何后果由客服中心自负。
4.7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知会管理处并进行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擅离现场者,一经发现、举报或其它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禁止车辆出入该小区等处理。
4.8出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的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小区内违规车辆,管理处作锁车、罚款等处理。
4.9固定车位的车辆若需维修、年检或其它原因暂不能使用,需暂时以另一部车代替,而该车若需进入小区,必须先通知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必须按小时收费。
4.10车场、车位除指定停放车辆外,不得放置或安装任何物件。
4.12小区仅允许限载1.5吨以下的机动车辆出入,超出此标准须经管理处同意。
4.13物业管理公司保留修改本规定的权利,如有更改,必须提前15日知会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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