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处消防组织紧急行动预案
1.0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处义务消防队组织在发生火险时的操作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所提供服务与管理的物业小区在发生火险时的行动。
3.0定义
管理处的安防员,均为义务消防队组织成员。若发生火险时,承担报警、疏散群众、协助扑灭、维持秩序、保护现场的职责。管理处所有其他员工均为消防组织救援队队员。
4.0职责
4.1物业管理处的安防队队长,负责本预案的演练培训工作,在紧急行动中,承担“义务消防队队长”的职责,负责现场指挥。
4.2管理处主管在紧急行动中,承担“现场联络员”的职责,管理处主管不在现场时由当值安防班长负责。
4.3安防队的各班班长在紧急行动中分别承担各专业组组长职责执行任务。
4.4楼管员、工程技术人员在紧急行动中承担消防组织救援队队员的职责。
5.0操作要点
5.1接警
5.1.1接警时要详细记录下楼宇号和房号,并询问(起火原因)、燃烧物质种类,火险现场是否有业主、使用人在家。
5.1.2消控中心接收到消防设备报警信号,立即通知巡逻人员赶到现场核实,若火险成立,立即向消控中心报警。消控中心接到正式火险警报信号后立即向管理处主管报警。
5.2就地调度
5.2.1物业管理处主管就地调度当值安防人员携带相关灭火器材,赶赴火险现场,协助业主、使用人扑灭火苗,并通知安防队队长到现场负责灭火行动的指挥工作。
5.2.2就地调度工程技术人员,采取对火险现场户内供电线路拉闸断电,并视火险具体情况,乘客电梯迫降平层停运,待命启动消防泵运转。
5.2.3就地调度管理处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佩带工作证件,到达火险现场周围,组织人员疏散和控制周边秩序、劝导围观人员离开危险地段。
5.3通报救援――管理处主管(当值安防班长)
5.3.1向公司经理通报火险情况时,要将区域名称、楼宇栋号、房号、燃烧物质种类、现场是否有业主在家等相关情况详细通报。
5.3.2火险现场业主、使用人不在家中,立即向“119”报警救援。
5.3.3火险现场业主、使用人在室内,视火险状况和扑灭程度向“119”报警。
5.3.4向“119”报警求援之后,派专人到现场入口的路口、门岗前,接应公安消防大队的消防车到达现场。
5.3.5安防队队长接到现场火险信息,立刻通知备勤的安防员奔赴火险地点,执行紧急救援。
5.4义务消防队队长(安防队队长)
5.4.1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必须服从“义务消防队队长”的调度,分派到灭火组、护卫组、治安组有序开展救援工作,安防队的各班班长,分别派遣到各专业组负责开展工作。
5.4.2灭火组(1)携带灭火器的队员,奔赴火险现场协助业主、使用人扑灭火苗。
(2)携带消防水带的队员,立即奔赴离火险现场最近的消火栓或消防水接合器的位置,甩带、接扣、连接消防用水管道后待命。
(3)接到“现场指挥员”下达“用水扑灭”的命令后,工程技术人员立即启动消防泵运转。
(4)灭火组队员立即拧开消火栓/消防水接合器的阀门。
(5)当火险现场,业主、使用人不在室内,灭火组队员不得“破门而入”,只得待命行动,必须等待公安消防大队到达现场后协助扑灭火险。
(6)业主、使用人不在室内,火险现场附近有社区居委会主任或是该住宅的业主亲人,愿意承担“破门而入”的责任,视火险火势情况由“现场指挥员”决定是否能立即采取“破门而入”扑灭火险的行动,还是继续等待公安消防大队到达现场后协助扑灭。
(7)业主、使用人不在火险现场,管理处主管立即电话联系业主,通报火险情况,并做好通话记录
5.4.3护卫组(1)协助火险周围的业主按楼层疏散人员,维持好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的秩序。
(2)疏散人员楼层次序:着火层―→着火层以上楼面―→着火层以下楼面。
(3)护卫组在组织业主疏散时,注意清除疏散线路上的障碍物,确认无人在着火部位滞留。
(4)护卫组在组织疏散时,注意提醒和协助老人、儿童安全撤离。
5.4.4治安组(1)安置疏散人员,设置“疏散人员物资临时堆放点”;
(2)派专人维护周边治安秩序;
(3)设置火险警戒线,劝阻越界围观人员,撤退到安全区域。
(4)火场治安警戒安排:底层出入口,着火层下一层,物资临时堆放点,火险警戒线。
5.5现场总负责――管理处主管
5.5.1管理处主管到达火险现场后,首先向“义务消防队队长”了解情况,检查灭火组、护卫组、治安组的各队人数是否能够满足现场扑灭火险工作的需要,如果仍需要救援人员的增加,立刻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火险现场增援。
5.5.2接到增援命令的员工,必须立刻执行。
5.5.3命令相关工作人员携带照相器材,到达现场负责拍照,调查,取证。
5.5.4未经公司总经理援权,任何人不得对外宣讲,泄露有关火险情况、扑灭过程的信息。
5.5.5管理处主管负责接待公安消防大队工作人员的现场调查,取证勘察和汇报本公司义务消防队参与扑灭火险的过程。
5.6善后处理
5.6.1火险扑灭之后,等待公安消防大队的警官下令解除警报,立刻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协助撤离人员有序返回,维持好现场治安秩序。
5.6.2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在救险过程中被损坏的公共设施设备状况。
5.6.3灭火组队员清点灭火器材,向“义务消防队队长”(安防队队长)汇报本次行动所消耗的灭火器材数据。
5.6.4管理处主管负责登记汇总在本次火险突发事故中所有参加救援人员名单和相关数据
5.6.5管理处主管在火险事故扑灭后的三天内,向公司呈交《紧急事故报告》,在报告中应将事故原因、救助过程、员工典型事迹、小区公物损坏数据、扑灭火险耗材数据等列明上报。
5.6.6对本次火险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并依法要求其补偿救灾损耗物资费用,(灭火器材消耗和因救灾损坏的小区公共设备设施材料费用。)
5.6.7及时补充在火险突发事故中所消耗的消防器材并将其摆放到原来设置的位置。
6.0相关支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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