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焊接施工管理
一、焊接材料管理
1、本工程焊接材料的选用必须满足本项钢结构工程的设计要求,并应优先选用本工程技术文件指定的有关材料,在本工程技术文件中指出钢材采用q345b(16mn)钢焊条采用e50**系列焊条。
2、本工程所使用的钢材及焊条均必须从正规生产厂采购,所有产品均应有材料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无证产品不得采购,不得入库。每批焊接材料进厂后,应由质检部门按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每批进厂的焊接材料均应有标识,标明焊接材料的牌号,规格、检验号或批号。如产品本身不带标识则应在进厂后制作标识,严防材料混用。
4、焊条施工领用应根据每半天工作量适量领取,焊条从烘箱和保温筒中取出并在大气中放置超过4小时的电焊条应重新放入烘箱中烘焙。重复烘焙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二、焊接环境要求
露天操作的焊接现场环境应符合以下条件:
钢材表面温度≥0℃,相对湿度0≤80%,手工电弧焊时风速≤10m/s。
三、焊接操作要求
1、焊接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油污、灰尘、氧化皮、割渣等清理干净。
2、每遍施焊完成后应认真清理焊渣、药皮、飞溅等、避免产生焊接缺陷。
3、不得在构件表面任意引弧损伤母材,引弧时应备引弧板或在焊缝中进行。
4、施焊时焊通的起点,终点应平滑过渡,避免产生焊接缺陷,多层焊道应将接头错开。
5、施焊操作应按照工艺规程中所指定的焊接参数,焊接施焊方向及焊接顺序进行。焊缝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桁架结构施焊时应两人对称同时进行,立焊缝运行方向应为立向上。
7、焊后要进行自检,互检,并应每班做好焊接施工记录。
四、焊缝表面质量要求
1、焊缝表面与母材应平滑过度,焊脚高度要均匀一致,焊花均匀,搭接平顺。
2、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气孔、夹渣未焊满等焊接缺陷,主要焊缝的咬边不得大于0.5mm,次要焊缝咬边不得大于1mm。
3、高于焊缝表面2mm以上部分应修磨平滑。
4、钢管对接焊缝应与母材表面打磨平齐。
五、焊接质量检验和返修
本工程焊接质量检验应由公司质检部门专职人员担任,无损探伤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担任。
六、焊接检验工作的主要内容:
1、母材的焊接材料,焊条的焊前质量;
2、焊接设备,仪表及工装设备的完好。
3、焊道的焊前清理。
4、焊接环境条件。
5、焊工资格。
6、焊接参数及操作顺序。
7、焊缝外观及焊角尺寸测量。
七、焊缝的无损探伤及外观检查
1、焊缝外观检查的质量要求应符合《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gb10854)技术规范的要求。
2、无损探伤应焊后24小时并在焊缝外观检查合格之后进行。无损探伤应按《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结果分级》(gb11345)执行。
3、在焊缝无损伤检测中发现超标缺陷时,应对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焊接的返修方案应经焊接技术人员同意,返修的焊接性能和质量要求应与原焊接要求相同。
4、缺陷返修前应将缺陷清除彻底,并应露出金属本色后再进行修补。
5、每道返修焊缝原则上不得越过两次,超次返修应经焊接工程师批准返修方案,方可执行。
6、焊接返修后,应按与原焊接要求进行复检。
八、焊缝质量要求
1、对接焊缝及焊接球与杆件间的焊缝为一级焊缝。一级焊缝实行100%超声波无损操伤。
2、弦管与腹管的焊缝,a区、b区焊缝等级为二级焊缝,二级焊缝实行20%超声波无损操伤。c区焊缝为角焊缝,焊脚高度应符合图纸要求。
九、焊接设备管理
本工程主要焊接设备为交流弧焊机和直流弧焊机全部焊接设备均应满足以下管理要求。
1、全部电焊机均应处于运行良好状态,焊机外壳及接线柱均应完好无损,有碍使用零件应予更换维修后方可进入工地。
2、每一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开关容量应符合电焊机要求。
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3、控制电焊机电气系统应装有防触电自动断电安全装置。电源控制装置应装在人手便于操作的位置,电源线不允许拖在地上。
4、应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然震动。室外电焊机必须有防雨设施。
5、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焊机温升不得超过焊机标准规定的温升限值,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6、所有电焊机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保证安全使用。
7、工作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应整理好电缆线,焊接电缆应与电焊机匹配使用,焊接电缆应使用整根电缆,当确需接长时接头连接应牢固,连接处应绝缘良好。
8、焊接电缆工作中不得多匝盘绕堆放,以利散热,严禁将电缆搭在氧气;乙炔等易燃品容器上,严禁与油、脂等易燃物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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