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质量记录的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质量记录的收集、传递、标识、保存等管理程序,以确保服务满足规定要求,能够提供足够的有效的证据。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记录的管理。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4.16
4相关文件
4.1质量手册4.16质量记录的控制
4.2作业指导书的控制
5职责
5.1各部门负责按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建立质量记录。
5.2质量记录由制定部门进行控制。
5.3质量记录使用单位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整理、归档、查阅、保管和处理。
6实施程序
6.1质量记录表格的建立
6.1.1各部门依照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质量活动项目,建立质量记录表格,并建立质量记录表格发放清单。
6.2质量记录表格编号方法为:
cpm--op--***/***--*
6.3质量记录表格的控制、发放。
6.3.1制定质量记录表格的部门负责将质量记录表格的底样和发放清单交经理部备案。
6.3.2经理部根据底样建立《质量记录检索目录》。
6.3.3质量记录表格底样由制定部门发放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在发放清单上签字。
6.3.4质量记录表格制定部门负责根据记录的使用量提出印制要求,交经理部审核印刷。
6.3.5经理部根据印刷申请,对照《质量记录检索目录》审核是否是有效版本后办理。
6.4质量记录表格的修改、发放
6.4.1质量记录表格需修改时,由制定部门根据修改意见修改。
6.4.2修改后的质量记录表格,由制定部门更新底样,发放记录清单,并负责收回所有使用单位旧表格底样,收回的旧底样由制定单位销毁。
6.5标识、抄写
6.5.1所有的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楚,基本内容齐全,能分清各类名称等,每一份质量记录均有日期。
6.5.2所有质量记录中的数据不允许用涂改液涂改,若书写记录有错误,应用横线划掉,并且要能识别原有记录。
6.6保存
6.6.1各部门主管应确保质量记录贮存在合适的环境中,贮存在磁盘的资料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维护及复制、保证在规定的保管期内,记录的内容清晰、齐全、完整,可随时作为质量体系活动的有效证据,提供给需方或其代表或第三方审核机构。
6.6.2如需要查询质量记录,经被查询部门经理同意,须作登记。查询完毕返还,作好登记以防遗失。
6.6.3经理部根据质量记录使用要求或规定,定出保管年限并在《质量记录检索目录表》中明确。
6.7处理
6.7.1各部门根据质量记录的保管年限规定处置方法对涉及到公司技术、经营等重要资料应采取销毁方法,以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等资料不泄密。
6.8记录
6.8.1质量记录检索目录表
6.8.2质量记录发放清单
6.8.3质量记录借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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