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展厅)其它管理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本物业』和全体业/租户的安全及『本物业』的正常使用,我们诚恳地希望业/租户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保持『本物业』内宁静的工作环境,不要在『本物业』内大声喧哗,不要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要制造影响其它业/租户的噪音。
2、业/租户不得将任何动物、宠物、禽类带入『本物业』。
3、业/租户不得在单元内从事不符合该物业用途的活动。如需进行商业推广活动请事先与物业管理处联系,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业/租户不得擅自拆装电线、水管、空调等设施。如业/租户希望对原有的线路、管网设施进行改动,必须书面向管理者申请,得到物业管理处的书面批准方可实施。有关改动的费用由业/租户承担。
5、未经物业管理处的书面同意,业/租户不得改变『本物业』区域任何部分的外观及颜色(包括玻璃幕墙)。不得在单元外墙、窗户和门外粘贴标识及宣传品,不得在窗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及其它固定设施。
6、为保持大楼外观美观,单元的窗帘须选用淡色,并经物业书面认可。
7、业/租户不得在单元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宗教仪式、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8、『本物业』内严禁携入及存放武器、弹药、毒品、易燃易爆品以及任何有公害及污染环境的物品,严禁私设电台。
9、不得在公共区域搭建任何形式的临时固定设施,不得践踏绿地及折损花草树木,不得在绿地内晾晒衣服及其它物品,不得堵塞防火通道、门窗及各种公共通道及入口,不得在单元内自行放置超重物品。
10、『本物业』所有区域内严禁吐痰、张贴、涂抹、随意排污及向楼外抛撒杂物。
11、如发现单元内或公共区域内『本物业』电器设备、管道或阀门出现问题、敬请业/租户尽快和物业管理处联系。
12、禁止窃电。未经物业管理处准许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13、当『本物业』内的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水管、阀门、水嘴、排污管等一切设施发生故障有碍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派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业/租户的自用设备维修费用由该业/租户自行承担。任何设施的损坏如果责任由业/租户造成,则维修费用由业/租户承担。
14、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租户不得在屋面平台及单元窗外安装各种类型的天线。
15、业/租户应认真阅读本手册及有关文件并遵照执行。如果业/租户因本身疏忽或错误而损害了『本物业』其它业/租户或物业管理处的人身或财产等权益时,该业/租户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业/租户应对自己的雇员、访客、租客、委托人、代理人、承办人及其他使用者在『本物业』内的活动向物业管理处负责,保证这些人员不发生损及『本物业』的行为。
16、如果因业/租户的疏忽和错误造成了『本物业』任何部分的损毁,则该业/租户应承担重建或修复的责任及费用。
17、业/租户如长期离开其使用单元,应及时将其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通知物业管理处,以便物业管理处及时有效地向业/租户送达『本物业』有关通知、函件等。
18、业/租户不得直接惩戒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属下的职员。如对任何职员不满,应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由物业管理处采取必要的管理或处罚措施。
19、除经物业管理处同意外,不可在『本物业』内张贴广告,播放录像,录音。
20、不准使用碘钨灯,或大于100w以上的灯具照明;所有照明灯具与物品之间应保持不少于0.5米的间距。
21、各业/租户联系方法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以备有危急事件发生,而当时恰逢非办公时间,业/租户并无职员留守于所属单元,物业管理处需要迅速与业/租户联络,以阻止事件扩大及减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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