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离职、内部调职管理运作程序
一、目的
规范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确保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质量。
二、职责
1、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提出本部门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申请审核工作。
2、公司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复核及手续办理。
3、公司总经理负责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
三、程序要点
1、员工离职
(1)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劝退、解雇四种形式:
a) 辞职: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公司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并经公司同意的一种行为。一般试用期员工无须提前通知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劳动合同》予以补偿。如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b) 自动离职: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人员,公司一律不结算薪金,不提供《离职证明》,并保留追究期相关责任的权利。
c) 劝退:是公司依据《劳动合同》及公司《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劳动合同》进行一定补偿的一种行为。如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d)解雇:是因为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行政奖罚运作程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不良影响,公司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经公司解雇的员工,公司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如员工要求,公司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2)员工离职的提出与审核:
a)离职的提出:
--用人部门负责人依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劝退、解雇员工申请,并将《奖罚单》附后;
--员工连续旷工3天,由用人部门于员工连续旷工第四日依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公司人事部提出该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并将《奖罚单》附后;因部门没能及时将员工自动离职情况报告公司人事部而引起公司经济损失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
--员工向用人部门或公司人事部提出辞职申请。
b)用人部门审核:
--辞职,由员工/用人部门向公司人事部索取《员工离职表》(一式两联),员工按表格要求填写离职原因、申请离职时间等项目,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报公司人事部;
--劝退、解雇、自动离职工作的复核:依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向公司人事部索取《员工离职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将《奖罚单》附后报公司人事部。
(3)公司人事部复核。公司人事部接到《员工离职表》后,在一日内按以下方式进行复核,然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a)劝退、解雇、自动离职工作的复核:依据《行政奖罚运作程序》有关规定、员工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复核:
--有《奖罚单》附件的,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没有《奖罚单》附件,按《行政奖罚运作程序》处理。
b)员工辞职工作的复核:员工因个人私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又不能帮助解决的,公司人事部应予以批准;如员工因上述条件以外的原因提出辞职的,公司人事部应先予调解,调解无效的,按《员工抽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一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5)公司人事部将公司总经理审批意见通知用人部门。
(6)用人部门按批准的离职日期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7)离职员工于批准当日到公司人事部领回经审批的《员工离职表》,公司人事部应告诉员工办理离职的程序。
(8)离职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a)离职人员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按《工作交接表》进行工作交接,并予以监督。交接无误后,接管离职人员工作的指定人员在《员工离职表》的'部门工作交接'栏签名,如有资料丢失,按公司有关规程予以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备注'栏;
b)离职员工仓库退还工衣、工具。仓管员在'仓库栏'签名确认,如有丢失或不正常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c)离职员工到财务部结清欠款,财务部有关人员在《员工离职表》的'财务部'栏内签名确认;
d)离职员工到行政部退还办公用品、交通、通信等工具及钥匙,行政部有关人员在'行政部'栏签名确认,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e)离职人员到公司人事部交还《员工手册》、工牌、考勤卡、《加班单》后,回宿舍等公司人事部通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丢失《员工手册》的扣款50元;
--丢失钥匙的扣款5元/条;
--丢失工牌的扣款10元;
--丢失考勤卡及《加班单》的由部门根据考勤卡记录予以补签考勤,经公司人事部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9)工资结算:
a)公司人事部文员依据《员工餐厅运作程序》结算离职员工的伙食费,并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b)公司人事部文员将离职员工的伙食费及其他部门的扣款项目,在其工资内一次扣除(计算公式为:实发金额=工资标准+加班费-考勤应扣伙食费-其他扣款),公司人事部文员在《员工离职表》中'公司人事部'栏、'考勤计算'栏、'工资计算'栏分别予以签名确认后,报公司人事部经理审核;
c)公司人事部经理审核:
--审核无误后,在《现金支付证明单》上填写支付数目并在'制表'栏内签名确认,将《员工离职表》及《现金支出证明单》一起报公司财务部复核;
--发现问题,由公司人事部文员重新办理。
(10)公司财务部复核《现金支出证明单》与《员工离职表》:
a)复核无误后,在《现金支出证明单》'复核'栏签名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b)了现问题,退还公司人事部重新办理。
(11)公司总经理对《员工离职单》及《现金支出证明单》予以复审:审核无误后由公司财务部取回做好现金支付准备,并将《员工离职单》第一联返还公司人事部;审核发现有误及时纠正,并在当月绩效考评相关项目中予以扣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12)公司人事部通知离职人员去公司财务部领取工资离开公司。
(13)自动离职人员离职手续由用人部门指定人员依照以上条款办理,自动离职人员一律不结算工资,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2、员工内部调职
(1)员工内部调职用人部门内部调岗,由用人部门内部调配,只需用人部门内部办理工作交接即可,在此不再赘述。如调动工作同时涉及调薪,则按规定同时办理。
(2)离职的提出:
a)调出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b)调入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c)申请调动的员工依据自身情况向用人部门提出内部离职申请;
d)申请调动的员工依据自身情况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3)公司人事部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提供《员工调动表》。
(4)调动部门审核:
a)调出(入)部门要求调动者,由调动部门主动联系接受单位或委托公司人事部联系,然后部门负责人在调出(入)部门及意见上签字确认;
b)员工要求调动者,由员工主动联系接受单位或委托公司人事部联系,调出部门同意调动后予以签字。如果调出部门不同意该员工调动,则不办理调动手续。
(5)公司人事部复核:
a)调出员工有接收单位的,可予签名同意调动,然后按正常调动手续办理;
b)如暂无接收单位的,公司人事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出部门及申请调动员工,直至找到接收单位,方可按正常手续办理;
c)调入部门如无合适人选或公司人事部推荐不到合适人选,公司人事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出部门,直至找到合适人选,方可按正常手续办理;
d)调动期一般情况下,定在次月1日,因工作关系不便在次月1日调动的,经与调出部门及调入部门协商后,也可予以批准。
(6)审批:属部门之间调动的,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正常手续办理;
(7)公司人事部将总经理审批意见通知调动调出部门、接收单位及调动员工。
(8)调动的员工按批准的调动日期办理交接:部门之间调动,只须办理工作交接;
(9)内部调职人员到公司人事部办理以下手续:
a)退还工牌、考勤卡、《加班单》,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b)公司人事部为内部调职员工配发调入单位的钥匙、工牌、在原考勤卡、《加班单》上注明调职日期,并将用餐费用记录在《员工调职表》的'备注'栏;
c)公司人事部引导内部调职员工熟悉调入单位的打卡、餐厅及宿舍位置;
d)公司人事部月底将内部调职员工工资及扣款情况报公司财务部计发工资。
(10)工资计算:
a)所有员工的内部调职,其工资支出计入接收单位当月工资成本;
b)涉及调职且调薪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11)公司人事记录:
a)公司人事部文员将员工调动情况登记在《员工花名册》内,注明调往部门、调动时间、并在原部门注销;
b)公司人事部文员将员工调动情况登记在接收部门《员工花名册》内,注明工作证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职称、入职时间、调动的职位、工资等内容;
c)将调动员工的人事档案转移到接收部门存放。
3、员工离职、内部调职管理工作的办理过程作为以上各有关部门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四、记录
1、《员工离职表》
2、《工作交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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