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招聘管理程序(三)
1、招聘员工需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按岗位要求先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进行招聘。(填表申请)
2、行政部根据用人要求,选择招聘信息的发布方式。(信息发布)
3、招工面试及录用:
3.1新招员工必须年满16周岁,带身分证、婚育证明、务工证、(招管理人员要学历或资格证书)到门卫室登记。(查证)
3.2新招管理人员进入时,由人事招聘负责人进行技术、道德、纪律等的面试,合格后留下身份证,然后通知用人部门进行岗位面试。(初试)
3.3新招的生产员工在门卫室由门卫(或人事部人员)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试用通知单》,然后到车间面试或技术面试。生产员工由车间主任(组长)的技术考核,确认是否录用,在《应聘人员试用通知单》上签名。非生产一线员工由、行政部经理、用人部门经理面试,较高级的职员由副总或总经理面试,面试时主要考核其技术、专业能力,管理人员的招聘要经过多方面的面试。
3.4招聘的生产员工持有车间主任的同意录用的,凭《应聘人员试用通知单》到行政部登记,留下身份证。没有录用的人员,退回身份证。(录用)
4、报到
4.1对于新招的员工,先到行政部报到,没有填写应聘档案《招聘登记表》的,要补填。需交照片二张,档案(招聘登记表)一张,工作证一张。有安排住宿的行政部办理住宿证手续,由后勤部安排床位。
4.2办理工作证时,在试用期的人员,办理试用工作证,同时留下身份证。合格后换取正式工作证,同时换取本人的身份证。
5、试用
5.1新进员工要进行制度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背景、文化、发展展望。
5.2新进员工试用期内,如有违反不同规章制度,按公司规定可以辞退。
5.3普通员工(包括公司月薪制普工)试用期为三天,管理人员(组长以上管理、办公室职员、设计人员、仓库员,验收员,品管)为一周,或另有协议的按协议的为准。
5.4新进管理人员进厂时协议试用期长于1周的,要签临时劳动合同,普通员工或管理人员试用期合格后要签正式劳动合同。
6、试用期工资结算办法
6.1计件工人试用三天内自动辞职的,不予结算工资。新招管理人员(含所有月薪人员)三天内自动离职的不予结算工资。
6.2在试用期内(试用三天以上的)双方有权选择,不满意时双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按协定工资计发。有罚款、赔偿借支的要扣除。
6.3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被辞退者,五天后结清工资;被开除者15天后结清工资。工资发放按制度处理。
6.4试用时,生产工人由组(线)长或者车间主任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者给予辞退。
6.5人品道德极差者等都给予辞退。
7、行政部有权按规定辞退任何员工。凡被辞退或辞职者要填写《员工离厂申请/通知单》一张,经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办理手续,由厂部签字后到财务部结帐。
9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