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人事政策之工资管理
a.工资构成
1.员工基本月薪根据酒店工资体系,按10级划分,由基本工资、全勤工资、考核工资三部分组成,单休补贴作为对员工的加班的补偿也在每月工资发放日时发放。
a. 考核工资
1)为加强日常管理,特设立考核工资制度,对员工日常行为及表现进行奖惩。
2)基准考核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级别进行设定,具体数额请参看“月薪等级结构表”。
3) 在日常工作中,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可根据《员工手册》和《部门内部管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员工表现进行评定,并做好相关凭据记录。
4) 在次月10日前,部门可制作“考核奖励及处罚汇总表”,并附上相关记录凭据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5) 奖励金额不应超过处罚金额,如处罚金额超出奖励金额,则超出部分可以累计至下月作为奖励金额,也可作为部门建设费用,但使用需提供书面申请,并经过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批准。
b. 全勤工资
1)全勤工资作为对员工的一种奖励薪金发放,如员工当月出现休假情况、则扣除当月全勤工资。(有薪假期及还休除外)。
2)新入店员工和离职员工的全勤工资根据其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核算。
2.酒店还设立各类津贴,但不属于员工基本月薪。
3.酒店可以在工资中体现各类扣款,如处罚扣款、社会保险、水电费、赔偿扣款等。
4.酒店可根据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员工季度奖励、年终奖和花红。
b.发放程序
1.各部门须于次月1日上交上月考勤、奖励和扣款明细表到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核算工作,并制作银行报盘。
3.当月工资核算应于次月10日完成,并报财务部审核。
4.次月12日由财务部将工资表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5.当月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6.工资表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存一份。
c.工资变动
当员工工资发生变动时,须由部门经理填写《人事变动表》,签字后送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同意。《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由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分别留存。
b.核算办法
1.病假扣款:天数×基本工资/ 26+全勤工资(注:非有薪病假)
2.事假扣款:2×事假天数×基本工资/ 26+全勤工资
3.旷工扣款:3×旷工天数×基本工资/ 26+50%×考核工资+全勤工资
4.缺勤扣款:天数×(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单休补贴+全勤工资)/ 26(注: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在当月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情况下)
c.工资查阅及保密
1.员工工资属于机密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加强保密制度。
2.若员工对于工资有疑问,由人力资源部劳资员负责解释。
3.财务部不可提供工资查阅。
4.不得提供其他部门工资表给非本部门经理查阅。
5.人力资源部在提供工资查阅时,只针对问题进行查阅,不得将全部工资表提供给查阅人。
6.人力资源部劳资员和财务部出纳,在工资造表和发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员工透露他人工资情况;由于泄密造成严重影响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7.酒店任何员工无事都不得向人力资源部劳资员、财务部工资发放出纳打听、了解工资的制作、发放情况。如有发生,将按违纪处理,造成严重影响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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