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电梯运行管理程序(七)
1.电梯安装结束,取得质量技术安全监督部门发给的电梯准用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2.物业公司的电梯工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并取得电梯操作员资格后(年审有效期内),方可上岗操作。
3.电梯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在保证服务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
4.电梯日常维保按《电梯巡检记录表》项目展开工作,保证最佳外观状态和使用效果。
5.电梯管理应按《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范》操作,以达到安全舒适的运行要求。
6.电梯实行客货分开,大堂保安应引导搬运货物的乘客使用专用货梯,禁止使用客梯载运货物,乘客搬运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乘客若搬运大量货物需专梯服务时,可通知电梯工现场配合,保洁人员运送垃圾严禁使用客梯。
7.电梯出现困人、水浸等紧急故障,电梯工应快速到达现场(上班时间内电梯工10分钟内;外委公司30分钟内)采取救援办法,及时安全地把人救出。
8.电梯机房按《电梯机房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以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9.物业公司电梯工检查、监督外委工作的执行,其评估结果作为付费和续约凭证。
10.电梯大、中维保后,3天之内将记录表整理成册存档,长期保存。
11.相关记录:《电梯巡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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