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本身包括未遂事故和已遂事故(有人身伤亡)两种。例如,一个挂吊工在指挥吊车作业时,由于吊挂物捆绑不牢或者钢丝绳断裂等原因,造成吊起后的物件突然落下,一种情况是落下物件打伤了作业人员,另一种情况是落下物件没有伤人,前者是已遂事故,而后者是未遂事故。以上这两种现象都是由于事故隐患所导致的。所以,不能忽视未遂事故。
一、抓未遂事故统计的必要性
在事故统计分析过程中,对生产活动中的设备、环境和作业人员可能发生事故现象进行分析,总结其规律性,从而掌握预防事故的主动权。因此,就这一点来说,未遂事故与已遂事故对搞好事故的预测预防,提高对各类伤害的防范能力是同等重要的。
1.未遂事故是造成已遂事故的必然结果
从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分析,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是人、物和环境三个因素的偶合。例如,1987年10月30日鞍钢矿建公司在炼铁厂11号高炉热风炉拆除施工中,由于作业人员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从14米高处向下扔钢板,将正在地面上行走的一名职工头部击中致死。这起事故就是受害者本人突然进入到有落物危险环境内,落物又刚好打在受害者的头部,形成了人、物、环境三因素的偶合,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像这类事故以及在高处作业中突然掉下跳板、砖头、工具等坠落物现象,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屡见不鲜。就高处落物事故发生来讲,假若有10次从高处掉下落物,可能这10次都伤不着人,也可能只有1次伤人,九次伤不着人,然而正是这多次未伤人的未遂事故才导致了伤人的已遂事故。
2.未遂事故与已遂事故无明显界限
事件的出现,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也可能没有造成人身伤害,有无伤害这只是一个偶然性的问题,或者说这只是一个毫厘之差的问题,其本质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上面所举的扔钢板将人砸死的例子,如果扔下的钢板砸偏了,这起事故就不会导致死亡,可能是重伤,或者是轻伤,也可能是没有造成伤害的未遂事故,这几种后果对事故本身都是同样可能发生的,如果受害者早几步或者晚几步通过危险区,都不至于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落物对人所构成的威胁依然是存在的。因此,我们说事故本身未遂事故与已遂事故之间是没有明显界限的。
3.抓未遂事故的统计是实现超前预防的需要
根据国际劳工局的调查资料表明,无伤害事故(未遂事故)为200;轻伤事故为20;重伤死亡事故为1。美国专家海因里希在调查同行业的55万个事故数据中计算出:
重伤死亡事故占0.3%,为1650人
轻伤事故占8.8%,为48400人
无伤害事故占90.9%,为499950人
从中得出重伤死亡事故为1,轻伤事故为29,无伤害事故为300的结论。
再看鞍钢从1977~2001年各类伤亡事故数据的统计情况。
鞍钢1977年~2001年伤亡事故统计表求得重伤死亡事故为1058,轻伤事故为30939。
1058:30939=1:29.24
通过计算得出,重伤死亡事故为1,轻伤事故为29.24。从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其结果基本合乎海因里希1:29的规律。那么,如果按海因里希1:29:300的结论推算,鞍钢1979年~2001年这24年无伤害事故为
1:300=1058:317400
以上计算说明鞍钢在24年中可能发生过近32万次无伤害(未遂)事故,这些事故包含着各种类别的伤害,不同程度的对生产作业人员构成潜在的威胁。
按“伯努利大数定律”规律,应该收集尽可能多的资料进行统计处理,以便更接近实际,统计面越窄小,所得到的结论就越容易出现偏差。单纯重视已遂事故,忽视了未遂事故显然是偏颇的。就上面所举的坠落伤人事故来讲,若产生10次落物的事故,只有1次伤人,有9次没有伤人,然而这9次同样对下面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如果仅掌握了只出现1次的伤亡事故,而舍去了另外9次可能发生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那么最后统计分析的结果也只可能是一种假设,它掩盖了对人构成危险的这类伤害事故的矛盾。相反,只有掌握全部的、对作业者构成人身威胁的事故,才能通过这些事故,总结出可靠的依据,使领导和作业人员对这种作业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抓未遂事故是对一切危险做出判断和评价的依据
开展超前预防工作,查找危害因素,评价、控制危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而大量的未遂事故是构成作业现场危险的真实写照。抓好未遂事故,通过对未遂事故的认真分析,才能发现更多的事故隐患,才能真实地反映出作业环境的危险程度,如果说某一作业危险性大、事故频率高,也就是对这种作业多次发生事故的总结,其中也包括未遂事故,如果忽视未遂事故,所得到的结论也是片面的。那么,要作到对危险实施有效的控制,达到超前的预防目的也将是一句空话。因此,抓未遂事故是对一切潜在危险做正确判断和评价的依据。
二、抓好未遂事故的管理
一般伤亡事故统计仅限于出现人身伤亡的事故,而对那些更多的、重复出现的未遂事故的统计尚无明确规定。随着企业建立oshms和领导者安全意识的提高,对出现的未遂事故逐步重视起来,把发生的未遂事故当做已遂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和考核。然而有一些单位因为生产经营任务重,忽视了未遂事故,认为“不出伤亡事故就是好家伙”,因此就不把未遂事故放在眼里,不能对未遂事故抓住不放,进行认真分析,吸取教训,积极落实防范措施,而是不了了之,这就给抓未遂事故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怎么解决这一难题呢?
1. 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企业中把未遂事故当作已遂事故来分析、处理、上报,应作为一项制度;对那些积极主动地上报未遂事故,并能抓住未遂事故不放过,当做已遂事故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较好的单位在安全评比考核中适当给予加分、表彰奖励。这将会有力地促进这些单位抓好对未遂事故的管理。通过统计分析,准确地发现对作业人员构成重大威胁的危险源、危险点。
2. 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使职工人人都关心未遂事故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大家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一起未遂事故都是对人身安全的严重威胁,使每一位职工都能从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出发,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揭露任何未遂事故的现象,对此有关部门应给予表扬和奖励。这样,就会大大促进全员重视未遂事故,充分发挥人人抓未遂事故的积极性,使我们对未遂事故的管理走向正规,为我们做好超前预防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现对未遂事故的全面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使每一个领导者、每一名专业安全干部都要提高认识,这样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也只有抓好了未遂事故的管理,才能提高对事故预测的质量,才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各类事故的预防工作,使我们不断地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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